工程勘察勘探线、勘探点间距深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初步勘察勘探线、勘探点间距

注:控制性勘探孔宜占勘探点总数的1/5~1/3,且每个地貌单元均应有控制性勘探点。

初步勘察勘探孔深度(米)

详细勘察勘探点间距

详细勘察勘探孔深度(米)

1、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米

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 3 倍,对单独柱基础不应小于1.5倍,且不应小于5米;

2、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计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超过地

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下0.50~1.0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稳定分布的地层;

3、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满足抗浮设计要

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要求;

4、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

的深度;

5、在上述规定深度内当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等稳定地层时,勘探孔深

度应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注:控制性勘探点应深入持力层3~5米,且其深度不应小于建筑物总高的2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