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

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通政办发[2014]66号

【发布部门】通辽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2.31

【实施日期】2014.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

通知

(通政办发〔2014〕66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

《通辽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通辽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4年12月31日通辽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14〕45号)精神,设立通辽市规划局,为通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通辽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置审批管理、城市各类违法建设监察职能。

(三)强化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划管理服务工作。

(四)统筹开展全市城乡规划工作,全面加强对市辖区规划的直属管理,强化对旗县市规划工作的指导、协调。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关于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通辽市城乡规划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定,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开展通辽市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修订、评审、报批、备案和评估,指导协调旗县市区规划工作。

(三)负责全市规划编制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和规划编制设计行业管理。

(四)负责规划区内各项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建设工程、市政工程、乡村建设规划审批管理,核发建设项目“一书三证”;组织各项建设工程规划放线、验线和规划竣工核实。

(五)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城市雕塑规划许可审批。

(六)负责规划区内临时建设工程、临时市政工程、临时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管理。

(七)负责建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