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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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Natural Resources and Planning Bureau)是一个负责管理和保护自然资源,制定规划并监督实施的机构。其目标是在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进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职责:

1. 管理和保护自然资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管理和保护土地、水资源、森林、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他们制定政策和法规,保护自然景观,维护生态平衡,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

2. 制定规划和战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制定国家、地区和城市的发展规划和战略。他们研究和分析社会、经济和环境数据,提出可行的发展方案,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发展。

3. 统一监督和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统一监督和管理各个部门和地区的自然资源利用和规划实施。他们评估和审查各项工程项目,确保其符合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4. 促进可持续发展: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致力于推动可持续发展,通过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激励措施,促进绿色经济的发展,减少污染和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5. 促进民众参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鼓励民众参与自然资源管理和规划的决策过程。他们组织公众听证会,征求民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公众对自然资源保护和规划的认识和参与度。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重点:

1. 生态保护和修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工作,保护生物多样性,恢复植被覆盖,防止土壤侵蚀和水源污染,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恢复能力。

2. 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促进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加强工业和农业的节能减排措施,推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减少对有限资源的依赖,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规划建设局各股室职责

规划建设局各股室职责

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装饰装修业、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检查督促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县城市建设监察工作,实施行业管理。

二、管理和指导全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住宅建设与房地产行业开发经营工作,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行为,以及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

三、负责管理和实施全县建设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证发放、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四、负责制定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会同人民防空办等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五、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规划、勘察设计、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和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及检测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生产与应用的企业单位资质申报审核与管理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县城规划、村镇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工业开发区规划、旅游度假区、成片土地开发的规划、城市勘察和工程测量以及城市雕塑工作;受县政府委托,组织编制县域体系规划、城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市政工程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住宅小区规划的审查、报批

工作。

七、参与编制及综合协调与城市建设有关的各项专业规划、报批,参与制定城市发展与战略规划、年度城市建设计划。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和计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建设项目的档案工作。

自然资源规划局内各部门的职能与任务

自然资源规划局内各部门的职能与任务

自然资源规划局内各部门的职能与任务

自然资源规划局是负责统筹自然资源利用、保护与管理的行政机构,为了实现高效协作与协调,自然资源规划局内设多个部门,每个部门

负责不同的职能与任务。本文将详细介绍自然资源规划局内各部门的

职能与任务。

一、土地规划部门

土地规划部门的职能是负责土地资源的评估、规划和管理。主要的

任务包括:

1. 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土地的开发与利用方向。

2. 进行土地资源的调查与评估,分析土地的质量与利用潜力。

3. 制定土地利用政策与标准,提出土地利用的建议与措施。

4. 监督土地的合理使用,防止滥用与浪费。

二、水资源管理部门

水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能是负责水资源的保护、调度和管理。主要的

任务包括:

1. 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管理水资源的分配与调度,确保各部门和地区的用水需求得到满足。

3. 监测水质与水量,及时发现和解决水环境问题。

4. 积极推进水资源的节约与回收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矿产资源管理部门

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能是负责矿产资源的开发、管理和监督。主

要的任务包括:

1. 制定矿产资源的开发与管理政策,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

2. 审批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计划,进行矿业权的管理与监督。

3. 监测矿产资源的开采活动,确保符合环境和安全标准。

4. 推动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促进矿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生态环境保护部门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能是负责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和监管。主要的任务包括:

1. 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标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 监测生态环境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自然资源规划局

自然资源规划局

自然资源规划局

自然资源规划局是一个负责管理和保护自然资源的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制定和实施自然资源规划方案,确保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自然资源规划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海洋资源等各类资源的管理和保护。规划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工业农业基地布局等多方面因素,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自然资源规划的制定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通过调研和评估,了解和掌握自然资源的分布、利用现状、问题和挑战等,为制定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其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环境保护目标,制定自然资源的利用总体目标和发展规划;再次,设计具体的资源开发和利用方案,包括土地利用、水资源管理、矿产资源开采、森林和草原保护等;最后,通过评估和调整,确保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自然资源规划的实施是保障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手段。规划局需要监督和管理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自然资源利用行为,确保其符合规划的要求和政策的要求。同时,规划局还需要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进行生态恢复和环境修复,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自然资源规划的实施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规划局需

要不断加强与社会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民意性。同时,规划局还需要加强对社会公众的自然资源知识普及和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的良好氛围。

规划局工作职责

规划局工作职责

市规划局是主管都市规划工作旳市政府工作部门。重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都市规划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有关都市规划行政管理旳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经审议同意后组织实行;受市政府委托,负责组织杭州市都市化有关政策、都市发展战略旳研究;负责组织杭州市都市总体规划旳编制、调整、修订和报批工作。

(二)负责组织分区规划、都市近期建设规划和详细规划旳编制工作(含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都市分区规划和重要详细规划旳报审及其他详细规划旳审批工作。

(三)负责都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定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定建设项目用地详细位置,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负责审核在都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各类工程设施,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杂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检查都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旳实行和规划竣工验收工作。

(五)参与初步设计阶段前旳方案设计审核,与市建委联合下文审批。对重要地段旳重要建筑旳方案设计,与市建委联合上报市政府同意。

(六)负责组织都市规划管理法规和技术规范旳起草、修订;办理波及都市规划管理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都市测绘管理工作;负责都市规划、测绘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注册规划师旳考试和执业制度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规划和测绘旳信息、档案工作。

(八)负责指导都市规划区内旳村镇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城镇规划业务进行指导和对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总体规划进行技术鉴定工作。

(九)承接市都市规划委员会、市都市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旳平常工作;协助市都市规划专家征询委员会旳有关工作。

规划管理局

规划管理局

规划管理局

规划管理局是负责城市规划和管理的机构,具体职责包括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管理、建筑管理、交通管理等。规划管理局的目标是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有效的管理手段,提高城市的品质和功能,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首先,规划管理局应负责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是综合性的工作,需要考虑到城市的整体发展方向、人口分布、土地利用、交通布局等各个方面因素。规划管理局应根据城市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出长期和中期规划。在制定规划时,需要广泛征求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同时,规划管理局也要负责规划的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规划,保持规划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其次,规划管理局还应负责土地利用管理。土地作为城市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得到合理的利用和保护。规划管理局应根据规划的要求,对土地进行合理分配,并确保土地的利用效率和公平性。此外,规划管理局还要抓紧整治违法建设和占用土地的行为,保护土地资源。

同时,规划管理局还应负责建筑管理。建筑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的质量和风格对城市形象和环境有着重要影响。规划管理局应负责建筑的审批和监管,确保建筑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划、建筑法规和标准,保证城市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此外,规划管理局还应负责交通管理。交通是城市的血液,对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影响。规划管理局应负

责制定和实施城市的交通规划,疏导交通流量,改善交通状况。同时,规划管理局还要负责交通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交通设施的安全和畅通。

最后,规划管理局还需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形成合力解决城市规划和管理中的各种问题。相关部门如环保部门、建筑设计院等,社会组织如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发商协会等,都应当与规划管理局密切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城市规划和管理的协同推进。

规划局主要职能11

规划局主要职能11

规划局各科室主要职能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处理、对外联络、会议组织、文稿审核、财务审计、组织人事、办公后勤;负责全局目标管理、网络维护;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资产管理。负责全局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支部党务、政务、日常业务、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用地规划股: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不含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的选址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拟定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条件;负责大型户外广告(构筑物类)设置的选址;参与相关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

综合规划股: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受理、初审、送达工作;负责建筑施工图审查;负责建设工程放线管理;负责核发、变更(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负责规划许可项目办结后材料整理、统计、归档工作;参与制定各类规划编制;参与“一书两证”前置条件联审工作;参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方案、施工图的审核。

市政规划股: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管线综合规划的管理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基础设施专业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负责城区范围内道路市政工程和县域范围内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拟定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条件,负责组织城市基础设

施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对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进行会签。

总工办: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负责其他规划的编制工作和建筑方案等各类规划的审查工作;参与编制近期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等建设规划;参与编制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和计划;参与拟定招标拍卖地块的规划条件与编制城市用地分等定级工作;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自然资源规划局内部部门介绍

自然资源规划局内部部门介绍

自然资源规划局内部部门介绍自然资源规划局是负责国家自然资源规划、调查和监测的机构,为

了更好地履行职责,局内设有多个部门,分工合理、协作高效。本文

将逐一介绍这些部门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1. 资源调查与评估部门

资源调查与评估部门负责对国家自然资源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和

评估。他们通过田野调查、数据分析等手段,了解资源的类型、分布、数量和质量,并评估其可持续利用的潜力和风险。该部门的工作为决

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对于合理规划和保护自然资源起到了关键作用。

2. 生态保护与恢复部门

生态保护与恢复部门致力于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

定性。他们制定生态保护政策和措施,监测生态系统的状况,并开展

生态修复工作。该部门的目标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促

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3. 土地资源规划部门

土地资源规划部门负责制定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规划和政策。他们

调研研究土地资源的现状和潜力,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和开发方案,监

测土地利用情况,并评估土地利用对环境和资源的影响。该部门的工

作涉及土地供应、土地整治、土地评估等方面,对于保障国家土地资

源的合理利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4. 矿产资源管理部门

矿产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国家的矿产资源,包括矿山开发、矿产权交易和矿产资源保护等方面。他们制定矿产资源管理政策和规范,监督和指导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制定矿产资源保护措施,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5. 海洋资源管理部门

海洋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国家的海洋资源,包括海洋矿产资源、海洋生物资源和海洋能源资源等。他们制定海洋资源管理政策,监督和指导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推动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自然资源规划局公务员的职责与使命

自然资源规划局公务员的职责与使命

自然资源规划局公务员的职责与使命公务员是指在国家机关、地方机关及其他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作为自然资源规划局公务员,他们肩负

着重要的职责与使命,致力于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家的自然资源,为全

体公民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一、保护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规

划局公务员的首要职责就是保护这些宝贵的资源,确保其在合法范围

内得到科学有效地保护。他们负责制定相关的保护政策与措施,监督

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过程,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促进资源的可持续

利用。

为了实现有效的自然资源保护,公务员需要深入了解各类资源的特

点和规律,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理念,运用科学的手段组织资源

规划和管理工作,制定有效的保护策略,并监督其执行情况。同时,

他们还要承担相关的督察和执法工作,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保障资

源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提升自然资源利用效益

自然资源是国家财富和民生之基,公务员有责任将其利用效益最大化。他们的使命是推动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资源优化组合,提高资源

利用效率。通过开展科学研究,调研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问题,公务

员能够与专家学者、企业界等各方面合作,制定并实施经济社会发展

中有关资源的规划、政策和措施。

公务员还要加强对资源经济状况的监测,及时提供决策参考和政策

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通过完善资源定价和资源环境成

本内部化机制,公务员能够引导市场主体树立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

意识,促进可持续发展。同时,他们还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民资

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是负责国家土地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管理的政府机构,其职责涵盖空间规划、土地管理、土地利用及自然资源管理等多个方面。下面将详细介绍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职能和作用。

首先,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国家空间规划。空间规划是指对国家土地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利用和保护的总体布局。其核心任务是制定国家、区域和城市的发展战略,确定各类土地利用总规,编制土地利用详细规划以及控制土地利用总量。这些规划与布局的制定有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其次,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国家土地管理。土地管理是指对国家土地资源进行整理、登记、调查、评估和监督的工作。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制定土地管理政策,依法落实土地的使用权、确权、登记和流转等工作。土地管理的目标是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使用和保护,促进土地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

再次,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国家土地利用调控。土地利用调控是指通过政府的引导、管理和调整,合理分配和利用土地资源,确保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土地开发利用项目进行审批、监管和评估,修订和调整土地利用政策,推动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和调整,促进城乡发展的协调和平衡。

最后,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国家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在

土地资源管理的同时,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还承担着对森林、水资源、非金属矿产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该机构制定和实施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政策措施,进行自然资源规划和管理,开展自然资源的评估、监测和调查,确保自然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自然资源规划局内部门职责详细介绍

自然资源规划局内部门职责详细介绍

自然资源规划局内部门职责详细介绍自然资源规划局是负责制定和执行自然资源规划政策的机构,其内

部设有多个部门,每个部门都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和任务。以下是对自

然资源规划局内部门职责的详细介绍:

一、规划部门

规划部门是自然资源规划局的核心部门,其职责是制定并贯彻自然

资源规划政策。规划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研究相关领域的数据和信息,制定自然资源规划的需求和目标,并提出可行的规划方案。规划

部门还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和机构合作,促进规划的协调和实施。

二、调查部门

调查部门是自然资源规划局的重要支持部门,其职责是进行自然资

源的调查研究。调查部门负责组织调查队伍,收集、记录和分析与自

然资源相关的数据和信息。调查部门还负责评估资源的质量和数量,

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措施。调查部门与规划部门密切合作,为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三、保护部门

保护部门是自然资源规划局的重要职能部门,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和

实施自然资源保护政策。保护部门负责对自然资源进行保护规划和保

护区域划定,并监测和评估资源的保护状况。保护部门还负责制定和

执行资源利用和开发的限制措施,确保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四、利用部门

利用部门是自然资源规划局的重要执行部门,其职责是制定和实施

自然资源利用政策。利用部门负责制定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方案和计划,并监督和管理资源的利用活动。利用部门还负责制定资源利用的标准

和技术规范,以确保资源的高效和可持续利用。

五、监测部门

监测部门是自然资源规划局的重要监督部门,其职责是监测和评估

资源利用活动的影响和效果。监测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资源监测系统,收集和分析与资源利用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并及时报告监测结果。监

规划局的业务职责

规划局的业务职责

规划局的业务职责

规划局是国家在城市和区域发展中的重要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城市和区域的发展规划。其业务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城市和区域发展规划:规划局负责制定城市和区域发展的总体规划,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设计等。通过科学的规划和布局,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推动城市和区域的协调发展。

2.制定土地利用规划:规划局负责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包括城市用地规划、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等。通过合理规划土地的用途和分布,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

3.制定交通规划:规划局负责制定城市和区域的交通规划,包括道路交通规划、公共交通规划、交通网络规划等。通过科学的交通规划,提高城市和区域的交通运输效率,优化交通网络布局。

4.制定环境保护规划:规划局负责制定城市和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包括环境质量改善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通过科学的环境规划,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和区域的环境质量。

5.制定经济发展规划:规划局负责制定城市和区域的经济发展规划,包括产业发展规划、经济区规划等。通过科学的经济规划,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6.制定社会发展规划:规划局负责制定城市和区域的社会发展规划,包括教育规划、医疗卫生规划、文化规划等。通过科学的社会规划,提高社会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7.监督和评估规划实施情况:规划局负责对城市和区域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通过监督和评估,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和落地。

9.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规划局负责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国际组织和外国规划机构开展合作项目,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规划理念和经验,提升国内规划水平。

规划部门职责

规划部门职责

规划部门职责

规划部门职责

规划部门是一个组织中非常重要的部门,负责贯彻实施公司的战略目标,规划和组织实施内部的各项工作。下面是规划部门的主要职责:

1. 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制定公司的长期和短期发展目标,并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源来制定相应的发展策略。

2. 分析市场和竞争环境:规划部门负责对市场和竞争环境进行全面分析,包括对行业趋势、市场需求、竞争对手、客户需求等进行研究,以帮助公司更好地制定发展战略。

3. 进行业务规划:规划部门负责制定业务规划,包括确定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覆盖范围、市场定位、目标客户、销售渠道等,并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进行相应的业务调整和发展计划。

4. 编制公司预算:规划部门负责编制公司的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成本预算、投资预算等,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进行合理的资金分配和预测,以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

5. 跟踪项目进展:规划部门负责跟踪公司各项重要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解决。

6. 协调内部资源:规划部门负责协调公司内部各个部门和团队之间的合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实现公司的整体目标。

7. 监控绩效评估:规划部门负责制定绩效评估标准,对公司各级部门和员工进行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和措施。

8. 进行市场调研:规划部门负责组织和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和收集市场信息和客户需求,为公司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9. 提供咨询和指导:规划部门负责向公司各级部门和员工提供咨询和指导,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实现公司的目标。

规划局职责

规划局职责

规划局职责

1、拟订全地区城镇发展战略以及城镇规划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

2、参与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

3、负责组织重大项目的选址和可行论证;

4、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和对建筑、勘测设计的管理;

5、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参与研究制订各专业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

6、负责城镇规划的审批和报批工作;

7、参与组织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

8、负责城乡和风景区各类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9、负责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并对城镇规划的审查报批;

10、负责乡、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

11、完成地委、行署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局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信息、提案、监督、会议组织、后勤服务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办建设项目受理、发证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财务科

负责局机关及派出机构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并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的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财会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四、技术科

具体负责组织各类规划的编制、评审、审批、申报及调整、变更工作;研究提出规划管理法规、规章并对其他科室有关图纸和技术文件把关审核;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规范,宣传规划法律、法规,负责在职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规划局

规划局

市规划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及国家有关城市规划、测绘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和制订城市规划、测绘和城市规划设计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检查实施。

(二)根据城市建设的发展,组织编制、调整、修订、报批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区内城镇体系规划、分区规划、县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规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业规划。

(三)参与城市规划区内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设计划、用地计划的制定。

(四)负责组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方案的设计招标。

(五)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

(六)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七)负责全市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受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的申请,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核定内容的有关手续。

(八)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的审批和建设工程的报建;审定建筑设计方案,审核建筑设计施工图(与规划有关的),核发各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九)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道路工程、河湖水系工程、城市防灾工程、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工程、公园绿地工程以及给

水、排水、电力、通信、煤气、热力等市政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十)组织编制城市规划道路红线外设立的户外广告的规划及审批。

(十一)负责城市景观环境的规划管理(包括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城市灯饰化等的审批)。

规划局职能

规划局职能

规划局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全市的城乡规划、管理的规定和实施办法;

2、负责组织制定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依据权限和法律程序负责组织编制、管理、审批与呈报城乡规划设计工作,具体负责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

4、指导、审查乡、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重大工程的规划设计;

5、核发城市规划区内以及按属地管理原则核发驻市中央、省属企业、场部和工、矿区内建设工程规划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负责全市建筑规划设计、测绘的行业行政管理和城市规划区的城建规划档案管理;

7、负责城市各项建设工程(建筑物、构筑物、城市广告、城市建筑小品、雕塑、临时建筑与市政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和督查,并依法实行行政处罚,对规划管理中各类诉讼案件进行应诉、答辩和行政复议工作;

8、承办市政府、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局属各部门的综合、协调、服务、督办及对外联络工作,提高办事效率;

2、负责本局文件收发、综合性文件起草、文书档案管理;

3、负责人事、劳资、支部、教育、计划生育工作;

4、负责财产财务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组织学习、制度执行和考核工作;

6、办理人大、政协议案、建议和提案;

7、负责信息管理、办公自动化与信访等工作;

8、办理本局规划审批“窗口”工作;

9、负责机关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规划科工作职责

1、负责城、乡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各专业规划的组织编制、修订、调整、审查、呈报和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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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是主管城市规划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规划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有关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经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受市政府委托,负责组织杭州市城市化有关政策、城市发展战略的研究;负责组织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调整、修订和报批工作。

(二)负责组织分区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含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城市分区规划和重要详细规划的报审及其它详细规划的审批工作。

(三)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定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定建设项目用地具体位置,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负责审核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各类工程设施,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杂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检查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实施和规划竣工验收工作。

(五)参与初步设计阶段前的方案设计审核,与市建委联合下文审批。对重要地段的重要建筑的方案设计,与市建委联合上报市政府批准。

(六)负责组织城市规划管理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起草、修订;办理涉及城市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城市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测绘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注册规划师的考试和执业制度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规划和测绘的信息、档案工作。

(八)负责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村镇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城镇规划业务进行指导和对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总体规划进行技术鉴定工作。

(九)承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市城市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市城市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接待、信息、会务工作;负责市人大、政协有关提案的办理、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后勤等工作。

人事处(组织宣传处)

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注册规划师考试的有关工作;办理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事项。

监察室

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情况;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驻在部门的处级干部及所属单位负责人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协助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和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控告;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处

参与建设规划项目立项前的可行性研究的审查;负责建设项目的总收总发;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组织编制、审查规划技术规定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局的规划技术和科研工作;负责全局业务资料的收集、统计、汇总及计算机应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规划和测绘的信息、档案工作。

城乡规划处

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组织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对城市重大规划、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会同市建委对重要地段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的审查,联合报市政府审批;负责承担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市城市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市城市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城市规划发展计划、年度规划的设计任务;负责组织对详细规划(包括市政工程规划)进行审核审查;负责全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格初审、上报和规划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市注册规划师的执业制度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审查城市规划区内的村镇规划工作;负责指导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以外的村镇规划编制管理;负责对各县(市)城镇规划业务进行指导;负责城市规划成果的宣传工作。

用地管理处

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定点工作;对建设项目提出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审核《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参与建设用地计划和土地划拨、出让、转让方案的制定;参与详细规划的审查、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建筑管理处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工作,审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的审查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主要道路两侧广告、门面装修、霓虹灯等临时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工作。、

市政工程管线处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政、交通、人防、河湖水系等工程和各项管线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办理“一书两证”工作;参与对建设单位报送的市政项目进行审查;参加工程建设的有关会审、评估和协调会议;参加与市政和各项管线工程有关的行政规章和技术规范的制定及修改;负责其它处室承办项目中涉及到市政和各项管线工程规划审批件的会签工作。

测绘管理处(杭州市测绘管理处)

负责制订城市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测绘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测绘技术管理、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督、测绘成果的验收、建筑总平面图地形审核和规划用图的测绘工作;负责测绘标志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测绘资格认证工作;参与测绘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起草、修改与城市规划有关的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各规划分局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的法规衔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代理应诉工作。

上城规划分局

负责辖区内广告、门面装修、企业改制确权、私房翻建等规划审批;负责5000平方米以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及科技经济园区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包括“一书两证”);负责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的灰线检验、±0.00检测、跟踪检查以及竣工验收,审核《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将辖区内违法项目进行案件移交;配合区政府处理涉及城市规划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负责各类城市规划的编制和研究工作。

杭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负责全市基础测绘和勘察设计研究工作。

州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

杭州市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建立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相应的数据库;统一管理、检查和指导,管理全市城市规划审批档案及档案资料的信息化处理;受委托负责全市规划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和开发工作。

杭州市城市规划编制中心

负责杭州城市化、城市规划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城市规划编制方法研究、重大项目可行性的前期规划研究;负责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包括法定图则)、综合交通规划及各种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等。杭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负责城市规划展览,承担规划项目的公示、告示等工作,负责展览馆日常运行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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