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管理制度94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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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管理制度(试行)
为加强办公大楼管理,规范办公秩序,营造舒适、优美、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一章办公秩序管理
第一条办公大楼全体工作人员进出办公楼要做到仪表整洁,着装整齐,坚持文明办公,礼貌待人,言谈得体,不得在办公楼内大声喧哗。
第二条办公室内,桌椅及桌面各种办公用品、物件应摆放整齐,规范有序。办公桌面杂乱一次扣50元。
第三条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15分钟内扣100元,超过15分钟算旷到。不准在工作时间串岗和进行扑克、下棋、电脑游戏等娱乐活动。
第四条爱护公物,自觉维护和正确使用办公楼内各类公共设施。办公楼的公共通道、走廊、大厅不准堆放杂物和废旧物品。保持墙面整洁,不得污损墙面,不得在墙壁上随意涂写、张贴、刻画、钉挂物品或破坏墙体结构。
第二章安全保卫管理
第五条办公楼严禁收购废旧物品人员、推销人员等进入。
第六条办公楼门卫实行员工带班值班,即由一名工作人员带领一名保安在办公楼大厅值班。值班人员由综合部、技术部、财务部人员轮流排班,值班人员于工作时间前1小时到岗,下班后1小时方可离开。如发生无关人员闯入办公大楼并造成不良影响,将追究值班工作人员的责任,视情作出处理。
第七条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大楼。
第八条各部门下班前要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台风工作,确保安全。发现1次未锁门关窗户及切断电源,追究当日值班人责任,罚款50元。
第三章水、电管理
第九条节约使用水、电。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使用自然光,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并做到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长明灯。要随手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发现1次追究当事人责任,罚款50元。
第十条对下班后不关灯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扣罚50元。
第十一条大楼内各种水、电、电话、网络等线路,不得任意改线、搭接、改接。各部门对有问题的线路、插座、灯具等,应及时报后勤进行维修。
第四章卫生、绿化管理
第十二条全体员工应自觉维护办公楼的环境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蒂、果壳等,不准向窗外泼水、吐痰、扔杂物。所有垃圾入袋,统一放至楼外垃圾桶。
第十三条卫生工作实行分区管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室内部的清洁工作。门厅、楼道、电梯间、卫生间、开水间、会议室等公共部位及领导办公室的日常保洁工作由当日值日生负责。发现1次打扫不及时,扣除当日值日生50元。
第十四条宿舍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发现宿舍脏乱,卫生不合格扣除宿舍员工50元/人。
第十五条卫生工作要实行经常化、制度化。经常保持办公室和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原则上每周进行1次例行大扫除,逢节日或重大活动前应按要求统一组织清扫。
第十六条保持室内整洁、美观、台面无积灰、无烟灰、无水渍、无破损,四周墙面及地面无污垢,无脏迹,无烟头、无积灰。室内干净清洁,空气清新无异味。
第十七条保持卫生间的清洁。不准在卫生间内乱扔报纸、乱倒杂物。不得将残茶、烟头、硬纸等杂物倒入大小便池、洗刷池内。发现1次罚款50元。
第十八条自觉爱护院内花草树木,不得随意践踏草坪,不得在树木上捆绑悬挂物品。车辆和任何物品都不得停放或堆放在草坪上。
第五章会务管理
第十九条会议室由综合部统一调配管理。
第二十条各部门使用会议室,须提前向综合部申请,由综合部根据会议规格、参加人员安排合适的会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外单位在使用会场时,应爱护公物。会议室内配备的茶杯、桌椅、热水瓶等物品不得外带,凡会场设施损坏,由使用单位或当事人予以赔偿。会议结束后,承办单位应及时关闭灯、空调,并告知综合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新疆研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