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收购发票相关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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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规定及要求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规定及要求

关于印发农产品收购企业增值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国税发〔2005〕46号时间:2008/11/08 一、由收购方代扣13%的税,然后收购方可以抵扣;二、由农户申请代开,企业代办。

不用缴税。

收购方也可以抵扣。

关于印发农产品收购企业增值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市(县)国税局,各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现将《农产品收购企业增值税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农产品收购企业增值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农产品收购企业的增值税管理,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有农产品收购业务的企业,包括有收购业务的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

农产品收购业务是指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属于《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中所列农业产品的业务(以下简称收购业务)。

第三条有收购业务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针对其收购业务开具《辽宁省大连市农业产品收购发票》(以下简称《收购发票》)。

第四条申请领购《收购发票》的纳税人应按照税务行政许可中“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税务行政许可中“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的规定时限和要求进行实地审核,经审核确认纳税人收购业务属实的可以供给《收购发票》。

第五条《收购发票》实行限量供应,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纳税人收购业务量核定其月《收购发票》供应量;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发生变化,需要调整月《收购发票》供应量的由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核定;纳税人需要临时超限量领购《收购发票》的需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经分管票证业务的主管局长批准。

第六条纳税人发生收购业务时,应按收购对象逐户如实填写《收购发票》;委托代理人代为集中收购农产品的,可以按代理人汇总开具《收购发票》,但应事先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代理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情况。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规定和要求内容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规定和要求内容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规定和要求内容关键信息项:1、收购发票的适用范围2、开具主体的资格条件3、收购发票的填开内容4、收购发票的开具流程5、相关的税务申报要求6、违规开具的处罚措施11 适用范围农产品收购发票适用于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时开具。

111 明确可开具收购发票的农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牧产品、水产品等。

112 强调收购的农产品必须是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免税农产品,对于经过加工、转手等环节的农产品不得开具收购发票。

12 开具主体资格条件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21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办理税务登记。

122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

123 财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核算农产品的收购业务和应纳税额。

124 收购业务真实,能够提供相关的收购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

13 收购发票的填开内容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填开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包括以下方面:131 收购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

132 出售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

133 农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134 收购发票的号码、开具日期。

135 备注栏应注明农业生产者自产证明的编号、收购地点等相关信息。

14 收购发票的开具流程141 收购单位在收购农产品时,应要求出售人提供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142 收购人员应如实填写收购发票,确保各项内容准确无误。

143 收购发票应由开票人签名,并加盖收购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144 收购单位应建立农产品收购台账,对收购业务进行详细记录。

15 相关的税务申报要求151 收购单位在开具收购发票的当月,应将收购发票的相关信息如实申报纳税。

152 按照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并在纳税申报表中准确填写。

153 保存好收购发票、收购台账、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解读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管理办法

解读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管理办法

解读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管理办法关键信息项:1、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定义与适用范围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条件与要求主体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购业务真实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凭证留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填写规范项目完整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据准确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票联次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保管与存档保管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存档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违规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处罚措施具体违规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应处罚力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定义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

111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适用范围农产品收购发票仅限于收购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免税农产品时使用。

这里的免税农产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非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产品以及经过加工的农产品,不得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

12 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条件121 主体资格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单位必须是经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且具有实际的农产品收购业务。

122 收购业务真实性收购业务必须真实发生,收购的农产品必须是农业生产者自产的,不得虚构收购业务或收购非自产农产品。

农产品收购发票相关知识问答

农产品收购发票相关知识问答

农产品收购发票相关知识问答农产品收购发票,这可是个有点复杂但又相当重要的东西呢!咱们来好好唠唠。

先来说说啥是农产品收购发票。

简单讲,它就是企业向农民收购农产品时开的一种发票。

比如说,一家食品加工厂要收购农民种的小麦,这时候就得开农产品收购发票。

那为啥要有这玩意儿呢?这用处可大了去了。

对企业来说,这是他们抵扣增值税的重要凭证。

比如说,企业收购了 10 万块钱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可以抵扣 9%的增值税,那就能少交不少税呢!这可给企业减轻了不少负担。

再说说谁能开这发票。

一般来说,得是那些直接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而且还得经过税务机关的批准。

可不是随便谁都能开的哟!我给您讲个事儿,之前我认识一家做水果罐头的企业。

有一次他们收购了一大批新鲜水果,结果因为对农产品收购发票的规定不太清楚,开错了发票,不仅没享受到税收优惠,还被税务机关罚了款。

这可把老板给愁坏了,后来专门请了个税务顾问,才把这事儿给捋顺了。

接下来咱聊聊怎么开这发票。

这可得认真仔细,一个小错误都可能带来大麻烦。

首先,收购的农产品得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里,像粮食、蔬菜、水果、畜禽等等。

然后,要把收购方和销售方的信息都填清楚,包括姓名、地址、身份证号啥的。

还有收购的农产品品种、数量、单价、金额这些,也都不能马虎。

还有啊,这发票的保管也很重要。

得像宝贝一样存好,万一丢了或者弄坏了,那可就麻烦啦!最后说说这发票在税收上的一些注意事项。

比如说,抵扣的税额得算对,不能多也不能少。

还有,如果收购的农产品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那可就不能抵扣啦。

总之,农产品收购发票虽然看起来只是一张小小的发票,但里面的学问可不少。

大家可得认真对待,千万别因为不懂或者粗心大意给自己惹麻烦。

希望大家都能顺顺利利地开好这发票,享受国家给的优惠政策,让企业发展得越来越好!。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规定及要求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规定及要求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规定及要求一、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对于农产品收购销售行为,必须开具相应的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规定如下:1. 发票种类:农产品收购发票属于增值税发票的一种,具体种类包括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适用于一般的农产品收购销售行为,专用发票适用于特殊的农产品收购销售行为,如跨省区的大宗农产品贸易等。

2. 开票单位: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票单位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农产品收购企业或者经过认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3. 开票内容:农产品收购发票必须明确标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关键信息,并注明此发票仅用于农产品收购交易。

4. 发票编码:农产品收购发票必须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编码,确保发票的唯一性和合法性。

5. 发票填开时间:农产品收购发票必须在交易完成或者交割后的合理时间内开具,并在发票上明确填写开票日期。

二、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要求除了以上的开具规定外,农产品收购发票还需符合以下开具要求:1. 发票真实有效:农产品收购发票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农产品的实际收购情况,不得虚假开票或者随意篡改发票内容。

2. 发票保存与归档:农产品收购发票应当妥善保存并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归档,保存期限为税务部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

3. 发票报备与申报: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相关信息应当及时报备给税务部门,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相关申报。

4. 发票使用范围限制:农产品收购发票仅用于农产品收购交易,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5. 发票查验与监管:税务部门有权对农产品收购发票进行查验和监管,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规定和要求是为了确保农产品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也是税务部门对农产品收购行为的监管措施。

农产品收购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进行农产品收购活动时,务必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地开具发票,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农副产品购销企业取得进账发票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优质文档]

农副产品购销企业取得进账发票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优质文档]

农副产品购销企业取得进账发票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优质文档] 第一、发票的问题:对于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农民是不可能提供销售发票的.针对这一具体情况和客观现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规定,就是收购者可以自行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这一规定与常规的销售方开具发票有的不一样,很多财务人员不清楚这一点.因此,您们公司可以向您们主管税务局申请领取农副产产品收购发票,然后在收购时自己开具发票.第二、免税的问题:本来对于农副产品免税,是针对农业生产者的,不是针对农副产品流通者.如果公司只是农副产品流通商,原本不属于免税范围.但是,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因此,您们现在也销售鸡蛋也可以免增值税.具体规定可以看看财税[2012]75号文.第三、会计核算:1、如果还兼营有不免税的其他货物销售或服务,应该与免税的分开核算;2、对于免税的会计核算:购进时:借:库存商品贷:库存现金销售时:借: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鸡蛋销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同时将”应交税费”转入”营业外收入”: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结语:学习财务会计,要注意两个不良,一个是“营养不良”,没有一定的文史基础,没有科学理论上的准备,没有第一手资料的收集,搞出来的东西,不是面黄肌瘦,就是畸形发展;二是“消化不良”,对于书本知识,无论古人今人或某个权威的学说,要深入钻研,过细咀嚼,独立思考,切忌囫囵吞枣,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粗枝大叶,浅尝辄止。

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编辑整理。

当前农产品收购发票存在的问题及应对

当前农产品收购发票存在的问题及应对

当前农产品收购发票存在的问题及应对当前农产品收购发票存在的问题及应对200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八条中的第四项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农产品抵税凭证包括收购发票、销售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四类,一般情况下指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款,情况复杂,交易多以现金为主,受企业财务核算缺少强有力制约因素制约,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税收征管面临挑战和巨大的难度。

本文拟结合当前的工作实际就抵扣凭证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应对作一探讨。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政策方面的因素1、纳税人自行开具收购发票自行抵扣税款,随意性较大。

收购发票由企业自行单向填开,自行抵扣税款,不涉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农产品扣税凭证的企业利用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获得非法收益,多计抵进项税额,达到少交或不交增值税的目的,同时多开收购发票可以增加企业的成本和费用,人为调减利润、达到少交或不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收购发票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一是收购企业不按规定开具发票,虚开、代开现象严重;二是填写合要求,开票不规范;三是视中间贩运商户为自产农业生产者,大量开具收购发票,致使中间贩运商户偷逃了税收。

一些企业擅自扩大收购发票的使用范围,将非自产农产品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如将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仓储费等其他费用都记入农产品买价以抵扣税款。

2、变通或片面执行政策。

政策的实际运用中,很少有企业从一家一户农业生产者个人手中直接收购,企业为减少麻烦和收购费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从中间商贩手中收购大量农产品,然后汇总开具收购凭证,每张票的金额几乎都是顶格开具的;同一销售者销售数额较大,与实际的农业生产者的种养植能力相差过大。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使用问题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使用问题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使用问题由于农产品收购发票是纳税人自行领取、自行填开、自行付款、自行抵扣税款的收购凭证,纳税人往往置国家税法于不顾,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把它当成随意调节当期利润、蓄意偷逃税款的工具,具体表现手法如下:1、在收购数量上做手脚,虚购实抵。

某些收购企业采取在没有收购业务或虽有收购业务但购少开多的情况下虚开收购发票,帐面上虚列当期购进金额,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造成帐实不符,达到少缴甚至不缴当期增值税的目的。

2、在收购价格上做手脚,低购高开。

某些收购企业虽存在收购业务,但在开具收购发票时,收购数量不变,有意抬高农产品等原料的购进价格,造成低价购进高价开出,增加当期进项税额,达到少缴甚至不缴当期增值税的目的。

3、在收购品种上做手脚,超范围开具收购发票。

某些收购企业“充分”利用国家对免税农产品的优惠政策,把不属于免税农产品的非农产品等原料也当作农产品收购来对待,超范围开具收购发票。

比如对加工的中间产品及收购其他同类小规模企业的半成品甚至产成品也开具收购发票。

所造成的税款流失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收购企业自身多抵扣进项税款造成少缴增值税的目的,二是给作为出售方的小规模纳税人偷逃税款提供了方便。

4、在收购渠道上做手脚,汇总开具收购发票。

现行政策规定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对象仅限于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并且应向所有被收购对象逐一开具收购发票,而不管每笔业务量的大小。

但由于农产品收购对象范围广、数量零散且季节性强等特点,企业直接从农户手中收购费时耗力,因而某些收购企业收购农产品的主要渠道不是面对自产自销的农户,而是采取多渠道的广泛收购或在异地设立收购点进行集中收购。

比如向农场、养殖厂等农业生产单位购进农产品,向个体经营者和无证个体农产品贩运者购进农产品等。

由于收购发票是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且一般为现金结算,不论收款方(或出售方)是否索要发票,付款方都要开具发票,特别是异地采购的集中结算。

这就不仅严重违背了免税农产品优惠政策的原意,而且汇总开具收购发票的结果,造成了不应抵扣税款而抵扣了税款,人为地增大当期进项税额,减少了当期应纳增值税。

解读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管理办法

解读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管理办法

解读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管理办法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农产品的交易是一个常见且重要的环节。

而在这一过程中,农产品收购发票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它不仅是企业进行财务核算的重要凭证,也关系到税收政策的准确执行和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规范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使用,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解读这些管理办法。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农产品收购发票。

简单来说,它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

这种发票的开具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它往往涉及到农业生产者个人,而这些个人通常不具备开具发票的条件。

那么,哪些单位有资格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呢?一般来说,只有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备相应的收购业务和财务管理能力,才能够申请领购和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

这是为了确保发票的使用是在合法、规范的框架内进行,防止出现滥用发票的情况。

在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时,有一系列严格的要求。

发票上必须如实填写收购方和销售方的名称、地址、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对于收购的农产品,要详细注明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等内容。

而且,这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构或者篡改。

这是保证税收征管的基础,也是维护市场交易公平公正的需要。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使用范围也有着明确的规定。

它只能用于收购免税的自产农产品,对于非免税农产品或者从其他渠道购进的农产品,是不能使用这种发票的。

如果违规使用,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在管理办法中,对于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保管和存档也提出了要求。

收购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发票,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发票存根联和相关的收购凭证等资料。

这不仅有助于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和审计,也是税务部门进行检查和监管的重要依据。

税务部门在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他们会对收购单位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以确保发票的开具和使用符合规定。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规定及要求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规定及要求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规定及要求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规定及要求1. 引言随着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和农产品市场的发展,农产品收购行业逐渐规范化和现代化。

农产品收购发票作为农产品交易的重要凭证,在确保交易合法性和规范性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本文将介绍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规定和要求,帮助农产品收购企业了解开具发票的相关政策和规范。

2.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基本要求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发票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收购的农产品信息;- 发票必须包含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地质、方式等必要的纳税人信息;- 发票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开票内容、格式进行填写;- 发票必须标明纳税人资格,即发票出具单位应为具备合法纳税资格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发票的开票日期必须与实际交易日期相一致或者在实际交易日期之后。

3.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流程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收购企业与农户达成购销合同;2. 农产品交付后,收购企业核对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3. 收购企业根据购销合同和实际交易情况,填写农产品收购发票;4. 发票出具单位复核发票内容,并加盖发票专用章;5. 发票交付给农户。

4.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要点为确保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以下是开具发票时需要注意的要点:4.1 农产品信息的准确填写在填写农产品收购发票时,应准确填写以下信息:- 农产品名称:应根据实际购销合同中约定的名称填写;- 农产品数量:应填写实际收购的农产品数量;- 农产品单价:应填写购销合同中约定的单价;- 农产品总价:应根据农产品数量和单价计算出的总金额;- 其他信息:如农产品规格、质量等,应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4.2 纳税人信息的完整填写发票必须包含完整的纳税人信息,包括:- 发票抬头:应为具备合法纳税资格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纳税人识别号:应填写准确的纳税人识别号;- 地质、方式:应填写发票出具单位的地质和。

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政策

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政策

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政策在我国的税收体系中,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政策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促进农业发展、保障农产品流通以及支持相关企业的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

这种发票的开具,为收购企业在计算增值税时提供了抵扣进项税额的依据。

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政策的出台,有着多方面的背景和原因。

一方面,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需要得到政策的支持和保护。

通过给予农产品收购环节的税收优惠,可以提高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另一方面,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具有特殊性,往往涉及众多的小规模农户和分散的经营主体。

为了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保障市场供应,实行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政策也是必要的举措。

那么,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政策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一般来说,符合规定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可以按照买价乘以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目前,适用的扣除率根据不同的农产品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 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 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对于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 9%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 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要享受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政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首先,收购的农产品必须是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免税农产品。

这就要求企业在收购时,要认真核实农产品的来源和生产者的身份,确保其符合免税条件。

其次,企业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如实填写收购的农产品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

同时,企业还需要保存相关的收购凭证和资料,以备税务机关的检查和核实。

此外,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例如,一些企业可能会通过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来骗取税收优惠,这就需要税务机关加强监管和稽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合规要求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合规要求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合规要求一、农产品收购的发票开具的相关规定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企业收购农作物农业初级产品,比如粮食、秸秆、稻壳等,如果是直接向农户收购的,企业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然后自行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如果企业没有取得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开具资格的,可以要求农户到税务局申请代开农产品销售发票(免税)。

企业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收购农户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的,可以凭自行开具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或农副产品销售发票,按照9%的抵扣率计提进项税额。

二、收购农产品的财税处理1.收购时: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税额=买价X扣除率9%),贷记银行存款2、生产领用时按税法规定,如果用于生产税率13%的产品,在生产领用时进项税额还可以抵扣1%。

故在生产领用时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一进项税额,贷记原材料等。

三、收购发票开具的合规要求农产品收购发票是企业向个人农业生产者(农户)收购农产品时,可以由收购企业向个人农业生产者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作为税前列支凭证以及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凭证,应按如要求作好内部控制:第一、领用环节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自产农产品,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项目和经营规模,对其领取发票的种类、数量、版面金额以及领取方式按规定予以确认。

必须指出的这里所指农业生产者个人,是指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其他个人。

另外税务局对申请资格具体要求不一,通常申请领用收购发票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固定经营场所;确有农产品收购行为;财务制度健全,能够独立核算收购业务。

第二、开具环节纳税人应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要求领用、开具和保管农产品收购发票,如实填写收购发票有关栏目,并向收款人逐笔开具发票,需要汇总开具的,应附上购货清单(纳入发票升级版范围的纳税人需通过发票升级版系统开具购货清单)。

另外向中间商购买非自产农产品,农业生产者个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买农产品,是不能开具收购发票的第三、在保管环节纳税人应按规定妥善保管与收购农产品业务相关的原始凭证以备查验,如与农户签订的购销合同、农产品交易证明、农户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收购农产品的过磅单、入库单、运输专用结算单据、首付款凭证等。

[最新知识]收购农产品开票有哪些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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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农产品开票有哪些步骤
收购农产品开票有哪些步骤,经常有小伙伴遇到这个问题,下面由我们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收购农产品开票有哪些步骤
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向农民购买农产品,需要取得发票。

可以有三种办法取得发票。

第一种是让农民去国税局代开发票,免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的。

第二种是向农民专业合作社购买自产农产品,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具销售农产品发票。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社员自产的农产品,也免征增值税。

第三种是如果你需要长期收购农产品,可以向工商局申请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加农产品收购资格,然后向国税局申请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也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向农民收购农产品时自行开具。

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
《通知》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收购农产品开票有哪些步骤为我们整理,营改增后,各行业的税率不是说不会变动,这政策总和市场联系在一起,所以要及时掌握并纠正以往的认知。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规定及要求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规定及要求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规定及要求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规定及要求1. 引言农产品收购发票是农产品经营者与农民之间的交易凭证,用于记录农产品的购买和销售情况,是纳税人在销售农产品过程中应当开具的一种发票。

本文将介绍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规定及要求。

2.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种类2.1 普通发票普通发票是农产品经营者开具的普通发票,用于标识农产品的购买和销售信息。

普通发票的开具必须符合国家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填写发票内容及相关信息。

2.2 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是指采用电子数据形式开具、存储、传递和查询的发票,具有与纸质发票相同的法律效力。

农产品经营者可以选择开具电子发票,但必须符合国家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税务部门要求进行操作。

3.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规定3.1 发票内容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 发票名称:明确标识为“农产品收购发票”。

- 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用于惟一标识每一张发票。

- 农产品名称和数量:准确记录农产品的名称和数量。

- 商品单价和金额:详细列明农产品的单价和总金额。

- 税率和税额:明确农产品销售涉及的税率和税额。

- 开票日期和销售日期:记录发票开具和农产品销售的日期。

- 农产品经营者信息: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质、方式等。

3.2 开票要求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要求如下:- 农产品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开具发票。

- 发票上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符合农产品的实际交易情况。

- 发票的打印、复制、填写、签章等环节必须完整、清晰,不得存在含糊、涂改等情况。

- 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打印,并保留发票的原始性和可查性。

- 发票一经开具,不得随意更改或者补写。

3.3 发票保管农产品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好农产品收购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发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期限进行保留,普通要求保存五年以上。

- 发票应当存放在安全、防潮、防火、防虫的环境中,以确保其完整性和可读性。

论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难的提议

论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难的提议

论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难的提议随着我国农业化和现代化的加速进程,农业生产已经逐渐从传统的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这也使得农民群众的收入变得越来越重要,农产品市场越来越庞大。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农产品收购的发票开具工作始终存在一定的难度和困扰。

因此,在此提出一系列针对农产品收购的发票开具难题的建议,以提供一些参考措施。

一、发票抬头不明确农产品收购的发票抬头通常存在模糊和不明确的情况,这一个因素产生了很大的困难。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建议在购买农产品之前,需要您与供应商确定好发票的抬头。

如果有必要,请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保障自身的权益。

同时,供应商也应当在商品销售之前明确自己的发票抬头,以及相关要求。

二、农民负担不起税费目前,国家对农产品收购的发票开具,要求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的税费,并且收购企业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将税款缴纳到国家税务机关。

但是,大多数农民群众的经济水平较低,无法承担这档税费,给农产品收购中的发票开具和税款缴纳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通过加强农民财政补贴和支持政策,保障农民的基本生计,同时也为农产品收购的发票开具和税款缴纳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计量和计价不明在农产品收购的过程中,成交价格和计量标准相对模糊,导致发票开具难度增加。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建议,在购买农产品之前需要您与供应商确认成交价格和计量标准,以便为发票开具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四、管理机构缺乏规范在农产品收购过程中,由于缺少规范的管理机构,导致发票开具流程和标准无法得到统一和规范。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应该加强相关监管和管理机构,建立完整的发票开具和标准化管理体系,在保证税收的稳定和可靠性的同时,也对农民群众的经济利益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总之,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是当前农民群众和农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大难题。

在解决上述问题的过程中,需要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农业企业和农民群众共同合作,共同努力,积极推进农产品收购和发票开具标准化工作,为国家农业发展和农民群众的生活带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开具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开具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目前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开具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收购单位擅自扩大收购发票开具的范围。

一些收购单位除对正常的农副产品收购业务开具收购发票外,还对一些不该开具收购发票的购货行为,比如本应计入经营费用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物等费用,借用农副产品收购的名义混入收购发票的金额之中,虚增收购成本。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进项税额,按照买价、价款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而这里的买价、价款只包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时所支付的款项和按规定代收代缴的农业特产税,除此之外,纳税人购进货物支付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仓储费和其他附加费都不允许计算抵扣。

但部分纳税人故意鱼目混珠、混淆黑白,既使承运单位开具运输发票、销货方开具销售发票,也只当作一张废纸,弃之不用,仍要自己开具,从而把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仓储费等其他附加费用都记入农产品价格,加大农产品扣除比例,以达到自己多抵扣进项税额的目的,造成了税款流失。

(二)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填开的随意性较大,填开不规范。

根据规定,收购发票必须按每一笔收购业务逐笔开具,填写时必须项目齐全,内容真实。

而目前部分企业在收购发票的使用中经常出现农产品的品名、项目填开不全,缺章、漏章现象严重;出售人信息不全等问题。

有的企业借口业务收购量大、人手不足,往往采用按日汇总填开的形式,不按规定将收购发票逐个开具给收购对象,而是按多个出售人汇总开具,甚至平时不开,于期末根据当期的生产成本倒挤收购发票金额,以达到多抵税款的目的,即使弄虚作假,税务部门也难以核实,无法查验。

(三)农业生产者的不确定性,导致了收购发票使用的不规范性。

现行政策规定收购发票的开具对象仅限于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初级农产品。

但在实际工作中,农产品销售者的身份极为复杂,主要包括:农户,农场等。

无论是税务机关还是收购企业,都很难确定销售者是否为农业生产者。

同时,企业往往通过中间人收购农产品,由中间人提供所谓的“生产者”身份证号码,伪造销货方名称违章开具收购发票,以达到逃避税务机关检查的目的。

[最新知识]农产品发票采集表及相关问答

[最新知识]农产品发票采集表及相关问答

农产品发票采集表及相关问答农产品发票采集表及相关问答,经常有小伙伴遇到这个问题,下面由我们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农产品发票采集表相关问答:收到免增税的农产品普通发票是不是当月通过数据采集,次月再在网上申报的?有没有期限的呢?答:1、农产品普通发票。

可以抵扣,但不需要扫描认证,要留好开票人信息,和抵扣联,及留存联,供税务查账。

2、申报与专用票一致,当月抵扣,次月申报。

3、期限,最好与专用票期限一致请问收到免税农产品的普通发票,该如何在增值税申报系统里填入抵扣进项税啊?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纳税人在网上申报增值税时,应进入“增值税抵扣明细表”,点击左面菜单栏中的“新建发票”,然后把农产品抵扣发票的内容逐项录入,通过自动生成,此数据会自动进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

农产品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何抵扣?答:对一般纳税人而言,农产品必须是其经营范围:1、可以向主管税局申请领购农产品收购发票,自行开具,然后按收购金额的1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取得销货方开具的农产品销售普通发票,也可以按价税合计的1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三步走,教你如何正确抵扣农产品的进项税?答:第一步,分清购进的货物是否属于农产品;第二步,注意流通环节的免税农产品;第三步,不要误解农产品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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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收购发票相关知识问答
【标 签】增值税,农产品收购发票
【业务主题】增值税
【来 源】
问:什么叫农产品收购发票?
答: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

问:农业产品具体指哪些?
答: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具体范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农业产品征税范围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

问:纳税人申请领购农产品收购发票时,应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
1、有固定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或设备;并具备收购业务所必需的人员和资金;
2、拟收购的农产品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农产品;
3、收购单位对外销售的产品耗用的原材料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农产品;
4、从事农产品收购加工业务的单位,必须有加工生产车间及与其加工农产品相匹配的机器设备。

5、收购后委托其它生产单位加工的业务,应与受托加工单位签订合法的书面委托加工协议,并报税源管理部门备案;
受托加工单位的生产能力必须与加工协议条款相匹配,协议应明确加工费通过银行存款支
付,对加工后的下脚料要注明用途;
受托加工单位原则上应是本县范围内的生产单位,若确需外县单位加工,应在委托加工协议后附受托单位税务登记复印件。

6、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并能通过网络准确开具收购发票且及时上传开票信息。

问:纳税人如何申领农产品收购发票?
答:纳税人应向税源管理部门办理申请领购农业产品收购发票认定,同时填写《申请领购农产品收购发票认定表》;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纳税人,税源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领购认定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工作,并严格按照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纳税情况发售不同数量的收购发票,并对用票情况实行过程控制,对因扩大生产规模,提出增加用票数量的,由税收管理员实地调查重新认定后确定。

问:纳税人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应注意如下事项:
1、农产品收购发票仅限于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免税农产品时使用。

2、收购单位开具收购发票时,应按规定时限、号码顺序逐笔通过网络开票平台进行开具,准确记录出售人的姓名、详细地址,同时在备注栏注明出售人的身份证号码(收购金额
在100元以下的,可以免填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不得按多个出售人汇总开具。

3、收购发票开具价款为支付给农业生产者的农产品实际收购价。

不包括运费、收购人员工资、行政性收费、罚款、其它收购费用等价外支出。

4、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的,收款人应在收购发票上签名;以现金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付款的,收款方必须与出售方名称一致。

5、收购发票仅限在我县范围内开具,不得携带空白收购发票跨地区使用。

需出县收购农产品的,须向我局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再向收购地国税机关申请领购收购发票进行开具。

6、受托加工单位以委托方名义收购免税农产品时,不得开具委托方向税务机关领购的收购发票。

7、省级以上(含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收购免税农产品开具收购发票按以上规定确有困难的,经县国税局批准,可按以下方法办理:①收购发票可在浙江省范围内开具;②收购金额在5000元以下或向农村种植、养殖大户收购自产免税农产品且有购销合同的,可免填身份证号码;③农民自产农产品联合投售的,可以按批开具收购发票,可只填主要投售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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