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教师评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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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条件如下

上海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条件如下

上海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条件如下:一、师德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师生关系健康、良好;为人师表,道德高尚,严于律己,有团队合作精神;认真、负责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并具有进取精神。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教师师德方面的具体考核指标由校聘任委员会制订。

二、教育教学能力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应在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应有良好的教学素养和科学人文素养,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显著;能积极参和有关教育改革和研究;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比较突出的成绩。

三、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应有一定的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或其他研究成果,在实践素质教育的过程中,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课题研究,对教育教学规律和方法的实际运用有理性的总结。

四、学历(一)高中教师:高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初中教师:1951年1月1日(含1月1日,下同)以后出生的初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1950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下同)以前出生的人员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小学教师: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1951年1月1日至1974年12月31日出生的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195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幼儿园教师: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1951年1月1日至1974年12月31 日出生的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195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学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中学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中学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第一章适用范围第一条本评价标准适用于某市某中学从事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二条思想品德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团队合作、改革创新精神。

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一)年度考核称职(合格)的次数不少于学历、资历条件规定的任教年数,其中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某年内没有出现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材料和剽窃、抄袭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规范等情况。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某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某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某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某年以上。

四、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某年以上,并在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任教某年以上。

五、根据《关于某某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通知》规定,取得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评聘的,只计算其在公办学校在职在岗期间聘任一级教师的教学经历,在民办学校任教经历及在公办学校临聘任教经历不能视同一级教师任职经历。

第四条继续教育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每学年需完成继续教育某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培训某学时,专业科目培训某学时,选修科目(校本)培训某学时。

中小学教师在申报职称评聘时,任现职经历要求三年及以上的,需提供近三年(某某一某某学年度)不少于某学时的继续教育有效证明(盖有某市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印章,没有该印章视为无效证明)。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范本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范本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教师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成果评定职称。

第三条教师职称评定应当尊重教师的专业特长和特殊贡献,注重教学实践经验的积累和教育教学能力的发展,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教师队伍的稳定发展。

第二章评定条件第四条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定,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教育教学的工作经验,工作年限不低于一定标准;(二)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和成果;(三)研究领域有一定的深入研究成果;(四)具备教育教学创新能力。

第五条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定,还应当符合以下专业条件:(一)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者同等学力;(二)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经验和业务培训;(三)对本学科的理论和知识有较深入的了解,能够运用于教学实践中;(四)具备相关学科的教学评价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评定程序第六条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定程序包括以下环节:(一)申报材料的准备:教师在评定前准备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育教学实践报告、教学成果材料等。

(二)材料初审:由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

(三)现场答辩:评审组根据申报材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组织教师进行现场答辩。

(四)综合评议:评审组根据申报材料、现场答辩情况和相关标准,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评定结果。

(五)聘任通知:评审结果报经审核后,由学校发出聘任通知书。

第四章评定标准第七条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定应当根据以下标准来进行:(一)教育教学质量: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创新能力、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运用、教学效果等方面。

(二)教育教学成果:包括教学研究、教材编写和教案设计等方面的成果。

(三)业务能力:教师在教学管理、教育咨询等方面的能力。

(四)职业道德:教师在职业道德、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现。

第五章评定权责及组织管理第八条教师职称的评定权责:(一)教师职称评定的权责由学校负责。

山东正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审条件

山东正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审条件

一、背景介绍山东省作为我国人口大省,拥有着数量庞大的教育从业人员。

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励教师敬业奉献,山东省教育部门对教师的职称评审条件进行了不断的完善和调整。

正高级教师是教师职称中的最高级别,其评审条件对于山东省广大教育工作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3. 具有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经历;4. 具有正高级教师相应专业技术的基本素养;5. 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6.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模范。

三、学位等级条件1. 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位等级;2. 具有专业教师资格证书。

四、芳龄条件1. 芳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五、任职条件1. 在县级以上学校、教育科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从事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或者教育管理工作并成绩优秀者。

六、职称条件1. 已经取得正高级教师职称。

2. 在教育教学或者教育管理工作中有重大成果,并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力。

七、专业技术条件1. 在相关教育教学或者教育管理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2. 在教育教学或者教育管理方面取得了较高的业绩,能够在相关领域产生积极的影响。

八、科研条件1. 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2. 在相关领域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可以为学科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九、其他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2. 提供相关聘任单位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可材料。

十、结语在山东省,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需要经过严格的评审流程,符合条件的教师将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和待遇,这也将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勤奋进取,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十一、申报程序1. 教师准备申报的必备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位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审批表、个人成绩总册、科研业绩材料、成果获奖证明、教科研成果材料、推荐信及其他其它有关材料。

学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学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学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一、综述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坚力量,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为了更好地激励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学校特制定本职称评聘方案。

二、评聘条件1.师德高尚,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准则,无违纪违法行为。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知识扎实。

3.教学经验丰富,参与过重要教学和研究项目。

4.教学成绩突出,学生教育教学评价良好。

5.科研水平较高,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成果。

6.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共同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

7.无不良师生关系,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荣誉感。

三、评聘程序1.申报材料准备:教师向所在部门申报,准备个人简历、成绩单、教学经验、科研成果等材料。

2.评审小组评阅:学校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阅,确定资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3.组织考试:对资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教学考试,考察其课堂教学能力和授课方法。

4.组织答辩:根据教师的教学及科研成果,选取专业相关领域的专家组织答辩,考核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理念。

5.综合评定:评审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和答辩表现,综合评定是否给予教师职称评聘。

四、评聘职称教师职称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等级:1.初级教师:指刚入职的教师,满足入职条件即可评聘。

2.中级教师:指在初级教师基础上,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科研水平的教师,需要参加评聘考试和答辩。

3.高级教师:指在中级教师基础上,教学科研成果更加突出的教师,需要参加评聘考试和答辩。

五、评聘结果评聘结果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和综合评定情况,学校将向教师发放评聘通知书,确认其评聘结果。

评聘成功的教师将享受相应的薪资待遇、职务晋升和权益保障。

六、周期与有效期1.教师职称评聘周期为一年一次。

2.评聘结果有效期为三年,评聘期满后需重新参加评聘。

七、奖励机制为了激励教师积极参与评聘工作,学校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对于评聘成功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并在工作中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关心。

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聘办法

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聘办法

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聘办法一、背景介绍高级教师职称评聘是中学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职业素质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文将从职称评聘的意义、评聘条件和程序以及评聘的效果等方面展开。

二、职称评聘的意义高级教师职称的评聘是衡量教师教学水平和职业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评价教师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的重要标准。

评聘的主要目的在于鼓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推动教师的自我发展和职业成长。

三、评聘条件评聘高级教师职称需要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

首先是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其次是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还需要有一定的教学工作经验和成果,并在教学活动中表现出对学生的爱心和关怀。

四、评聘程序高级教师职称评聘的程序一般包括申报、初审、材料审查、组织考核和终审等环节。

首先,教师需要填写职称评聘的申报表,提交相关材料。

然后,经过初审和材料审查,符合条件的教师将进入组织考核环节。

最后,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确定教师是否符合高级教师职称的评聘。

五、评聘的效果职称评聘的效果直接关系到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评聘高级教师职称可以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自我提升。

职称评聘还可以形成一种优秀师范,提升整个学校的教育水平和声誉。

六、存在的问题在职称评聘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评聘标准不够明确和具体,导致评审结果主观性较高。

其次,评聘过程中存在一些不正当的行为,如学术造假和利益输送等。

此外,评聘结果对教师职业发展的影响不够明显,缺少有效的激励机制。

七、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改进措施。

首先,完善评聘标准,明确各项指标和评分标准,避免主观性评价的发生。

其次,加强评审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评聘的公正和公平。

此外,建立评聘结果的反馈机制,给予评聘合格者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

八、职业发展的重要性职称评聘只是教师职业发展的一个环节,教师在职业发展中还需要关注教育改革和教学研究等方面的问题。

2023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要求

2023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要求

2023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要求2023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要求教师职称评定是指我国教师职称的评定方法。

现在教师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2023年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要求申报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学历、资历应符合下列相应要求:(一)申报一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2.研究生毕业或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或者聘任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聘任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5.具备中等师范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任教,聘任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聘任年限达到相应要求,但所学专业与申报的外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6个特殊专业(以下简称特殊专业)不符;或不具备规定学历,聘任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可破格申报。

(二)申报高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博士学位,聘任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2.研究生毕业或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城市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或具备中等师范学历,在农村学校任教,聘任一级教师岗位任教7年以上。

县以上从事中小学教研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聘任年限达到相应要求;乡镇中心校从事中小学教研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聘任年限达到相应要求。

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聘任年限达到相应要求,所学专业与申报的特殊专业不符;或聘任一级教师岗位工作7年以上,但不具备规定学历,可破格申报。

(三)申报正高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12年以上;研究生毕业或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18年以上;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20年以上。

(新)中小学职称评聘高级职称量化评分细则方案

(新)中小学职称评聘高级职称量化评分细则方案

XXX县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考核推荐量化评分细则(试行)“量化评分”分基本素质、教学常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业绩评价五个方面13项内容;另设特别加分和扣分6项内容。

一、基本素质1.资历教龄:按实际任教时间(按虚年,不在岗的年限不算)每年计1分,任现职每年计1分。

2.学历(4分)合格学历计2分,现有学历高于相应合格学历每提高一个层次加计1分,取得学士学位加计1分,硕士学位加计2分。

(不超过4分)任职分)任职必须是现任职务并以正式文件和有效证件(或证明材料)为准;任多职者,只取最高的一项职务计分,其余职务不计分;任职不满2年者,折半计分。

4.班主任工作(5分)近5年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按每年1分计(总分不超过5分);二、教学常规(18分)1.教学工作量(10分)近三年内教师周工作量达到标准(或平均)工作量计7分,超多少标准工作量加多少分,少多少标准工作量减多少分,最高计10分。

2.教学常规(3分)由设岗单位根据常规检查记录制定相应的量化评分方案。

3.继续教育(5分)近五年(20XX-20XX)继续教育学分达到360分记4分;参加培训获得优秀学员的:县、市级加0∙5分,省、国家级加1分。

继续教育是指近5年参加由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不含职称评审所必须的公需科目、普通话、计算机等培训项目。

凭培训结业证进行计分,同一年度参加多次培训的取最高一项计分。

(以教师发展网上已登记的为准)。

三、教学水平(共48分)中心学校管理人员(不含校本部)、高中学校校长或支书关于教学竞赛和辅导竞赛的计分:计学校参评人员的平均分。

1.教学业务比赛获奖(8分)各类教学业务比赛、公开课是指任现职以来由教育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

同一年度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比赛中获奖的只取最高级别计分,"一师一优课”"网络备课大赛(含视频课)”按优质课评比一等奖降低一个级别计分,送教下乡每年只计一次最高等级的分,教案、案例设计等公开发表按同级单项类比赛一等奖计分指导学生获奖(个人三等奖以上,其中体育类限个人前3名,团体前6名)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获得,且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业务主管部门主办或承办的,辅导教师必须以正式文件和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非教育系统和非本学科不计分(德育类、文艺类内容可计算,小学教师不受学科专业限制)。

高级教师具体条件

高级教师具体条件

高级教师具体条件(一)学历经历方面1.获博士学位满2年,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满2年;或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或获大学专科学历满5年,取得一级教师(幼儿园、小学、初中)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幼儿园、小学、初中)满5年。

2.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从教以来,有1年以上乡村学校任教(交流)经历且考核合格。

3.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6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

4.从教以来,有循环教学经历,或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2年以上。

(二)工作任务方面1.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工作量和学校规定每年的听课数量,其中校领导授(听)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兼管理工作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教研人员应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和指导教学,完成规定的听课量和评课量。

2.任现职以来,至少每学年承担1次校级以上公开课。

3.积极参与校本课程研发,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

(职业中学专业教师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实验实训指导任务)。

(三)教育教学方面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认可。

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乡村教师具备一项):1.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2.被评为县级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或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省级以上“双师型”教师。

3.获得县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获得市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

4.参加本学科教育教学类竞赛获得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在本学科竞赛或综合性竞赛中获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5.担任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名师工作室、名校长工作室核心成员或担任县级以上名师工作室、名校长工作室负责人,或被评为县级以上名师、名校长。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是指对教师的中高级职称进行评定的具体细则和规定。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的主要内容:
1. 权威性依据:评定细则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规定。

2. 评定要求:明确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定要求,包括教学工作成绩、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要求。

3. 评定条件:规定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定条件,包括教育教学工作年限、学历、学术水平、职业素质等方面的条件。

4. 评定程序:规定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定程序,包括申报材料的准备和提交、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公示等程序。

5. 评定标准:明确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的具体标准,包括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师德表现等方面的标准。

6. 评定结果:规定评定结果的发放和公示程序,包括评定等级的确定和公布。

需要注意的是,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可能会因地区、院校或学科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的细则要根据相关教育机构的规定来制定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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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2022年8月23日联系单位:职称处第—条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须符合以下学历、聘任年限条件之一:〔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级教师2年以上;〔二〕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级教师4年以上;〔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级教师6年以上;〔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级教师8年以上。

具备规定学历层次,其特别专业不符合要求,聘任年限到达相应要求,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不具备规定学历层次,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级教师8年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第二条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须符合以下能力和经历要求:〔一〕专业知识和能力。

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根底、学科教学专业素养;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并在教学中熟练运用;教学经验丰富、业绩突出,形成肯定的教学特色。

〔二〕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

完成教育部门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中小学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治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

规模较大学校校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少于12个教学班的学校校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120课时,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

因课程方案、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特别教育学校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课时,兼任治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50节。

教研人员应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系统承当并完成1门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

有方案地深刻学校指导教学,每学年市、县教研员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省教研员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

〔三〕教学经历。

胜任本学科各级段的教学工作,任现职以来,能够依据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进行本学科的循环教学,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一级教师、高级教师评审要求

一级教师、高级教师评审要求

第十二条高级教师一、学历及资历条件1.具备博士学位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后,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初中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40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二、能力条件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特色。

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一篇较高水平的反映本学科发展动态的行动报告或教育叙事。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

其中,校长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担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4.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工作3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5.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活动。

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及主持研讨不少于6节(次),每学期开设校内公开课不少于1节(次)。

基本任期内开设校际公开示范课不少于2次,且获好评;任现职以来,所辅导的教师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等各类学科教学类评比活动中,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6.申报当年参加由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达到良好等次以上。

7.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

三、业绩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1.被评为市级(乡村教师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或骨干教师。

2.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被市级(乡村教师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等称号.3.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获得市级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二等奖(乡村教师为三等奖)以上。

4.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多媒体软件制作等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以上。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一、综合考核评分标准1. 教学能力评分标准:(1)教学设计与教学准备;(2)教学引导与组织;(3)教学实施与效果;(4)教学创新与研究。

2. 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评分标准:(1)教育教学思想的创新与引领;(2)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与成果;(3)承担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情况;(4)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情况。

3. 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评分标准:(1)课程工作组织与管理;(2)学科团队建设与管理;(3)教学评价与督导管理;(4)教育教学资源开发与利用。

二、结果评定等级划分1. 优秀:(1)教学能力评分达到满分;(2)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评分达到满分;(3)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评分达到满分。

2. 良好:(1)教学能力评分在80%以上;(2)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评分在80%以上;(3)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评分在80%以上。

3. 合格:(1)教学能力评分在60%以上;(2)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评分在60%以上;(3)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评分在60%以上。

三、评定方式及流程1. 评定方式:(1)个人自评;(2)同事评议;(3)学生评价;(4)上级主管部门评价。

2. 评定流程:(1)个人自评:评定者填写个人自评表,详细描述自己在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方面的情况。

(2)同事评议:评定者提交同事评议表,由教研组或学科组成员对其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进行评议。

(3)学生评价:评定者提供学生评价表,由学生对其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方法进行评价。

(4)上级主管部门评价:评定者提供上级主管部门评价表,上级主管部门对其教学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5)评定结果汇总:根据个人自评、同事评议、学生评价和上级主管部门评价的结果,对其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进行综合评定。

四、评定结果的使用和管理1. 评定结果的使用:(1)评定结果将作为晋级或职称升级的依据;(2)评定结果将用于对教师进行奖惩、褒扬和职务调整。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高级教师要点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高级教师要点

第二章总体规定第五条基本条件(二)坚持以德为先。

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日勺首要条件,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日勺考察,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六)任现职以来,积极参与继续教育培训,完毕规定时继续教育任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十二条为鼓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级政府综合表扬、国家学术技术称号、中原名师或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重要完毕人(限前3名),获得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时,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聘任年限可合适放宽1-2年。

第四章绿色通道第十四条任现职以来获得如下业绩之一日勺人员,经省人社部门同意,可以不受单位构造比例限制,专设职数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一)教师节期间综合表扬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或者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综合表扬;(二)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完毕人(限前6名);(三)中原名师;(四)省级名师、教师节期间综合表扬日勺河南省优秀教师或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同步获得省基础教研室规范组织的省优质课一等奖日勺人员。

第二十九条本《原则》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原《河南省中小学(幼稚园)教师水平评价原则》不再执行。

河南省中小学一、二、三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第三章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人员,学历、聘任年限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硕士毕业并获博士学位;(二)硕士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或者硕士毕业并获硕士学位,获得二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二级教师2年以上;(三)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获得硕士学位,获得二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二级教师4年以上;(四)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幼稚园、小学、初中任教获得二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二级教师4年以上;不具有规定学历层次或体育、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和心理健康教育等6个特殊专业(如下简称“特殊专业”),聘任年限到达对应规定,可破格申报一级教师职称。

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评审标准

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评审标准

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特点,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一章适用围第一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五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第七条继续教育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担任校长(含副校长,下同)岗位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按照规定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第八条在乡村学校任教三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第九条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条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1.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年度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不得申报;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不得申报;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5年不得申报。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十一条正高级教师(略)第十二条高级教师一、学历及资历条件1.具备博士学位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后,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doc

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doc

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一、中小学教师合格学历为: 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等(幼儿)师范毕业及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高中教师: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一)大学专科毕业7年以上(在初中教育教学岗位上任教),或大学本科毕业5年以上,被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二)具有硕士学位,被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3年;(三)具有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一)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9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6年以上,被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二)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被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4年即可申报; (三)研究生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一)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在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上任教,被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5年;(二)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教育教学岗位上任教,被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三)具有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被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四)具有博士学位,被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2年。

五、师德和教育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按照优秀人才进行申报。

六、对于后取得的学历,要求所学专业与从事的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

2、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注学生知识经验,基于学生基础设计教学,有较强的课程实施能力及教学能力,学生在原有基础上提高幅度较大。

(三)能协助承担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并能完成科研任务,或能积极参加学校的校本教研活动,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节次和教研活动次数,有详实的听课笔记,撰写有价值的教学反思、教学叙事等文章。

(四)注意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既教书又育人,教育效果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班主任工(四)获得二次乡或一次县(区)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全国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全国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全国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全国教师职称评定标准教师评职称是指我国教师职称的评定方法。

该评定意味着全国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参评与教授级别一样的正高级职称,这一规定提高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做法,提高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从侧面反映了国家对于教育行业的大力支持。

全国教师职称评定标准教师职称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其评定条件各不相同。

评定教师职称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时,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正高级教师的评定条件是: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工作经验: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高级教师的评定条件是:1、专科:具备专科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2、本科:具有本科、硕士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3、博士:具有博士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一级教师的评定条件是:1、中专: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2、专科:具有专科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3、本科:具有本科或学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4、硕士:具有硕士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5、博士:具有博士学历。

二级教师的评定条件是:1、中专: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2、专科:具有专科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3、本科:具有本科或学士学位,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4、硕士:具有硕士学历。

三级教师的评定条件是:1、中专: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2、专科: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特殊条件是(具备条件之二):1、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2、承担示范课程: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3、表彰荣誉:受到市(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4、文学成就: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中学正高级教师评聘方案

中学正高级教师评聘方案

中学正高级教师评聘方案一、方案背景介绍嘿呀,在中学里呢,教师可是起着超级重要的作用。

随着教育不断发展,对教师的评价和聘用也得与时俱进啦。

正高级教师那可是教师队伍里的厉害角色,所以得有个合理的评聘方案,这样才能激励老师们不断提升自己,也能选拔出真正优秀的教育人才呢。

二、目标与需求说明1. 目标就是能选出那些在教学上超级厉害,又能在教育研究、指导青年教师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老师。

2. 需求呢,就是要公平公正,让老师们心服口服。

还得全面考核,不能只看教学成绩,像师德师风、对教育事业的热情这些都得考虑进去。

三、解决方案概述1. 教学成绩方面。

要看老师教的班级学生的整体成绩提升情况,可不是只看期末那一次考试哦。

比如有的老师能把一个原本成绩平平的班级,经过一学期或者一学年的教学,让学生们在多门学科上都有明显的进步,这就很厉害。

2. 教育研究。

老师有没有参加课题研究,发表了多少教育相关的论文,这些论文是不是对实际教学有指导意义。

要是有老师研究出了新的教学方法,还能在学校推广,那可不得了。

3. 师德师风。

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呢。

老师是不是尊重学生,有没有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情况。

可以通过向学生和家长发放问卷的方式来调查。

要是一个老师深受学生喜爱,家长也都夸他品德高尚,那肯定是加分项。

4. 指导青年教师。

有经验的老师得带一带年轻老师呀。

看他带出的青年教师在教学能力上有没有提升,有没有在学校的教学比赛中取得好成绩之类的。

四、实施步骤计划1. 成立评聘小组。

这个小组里要有学校的领导、资深教师代表,还有家长代表呢。

这样才能从不同角度去评价。

2. 老师申报。

老师们把自己的教学成果、教育研究、指导青年教师等方面的情况整理好材料,上报给评聘小组。

3. 资料审核。

评聘小组认真审核老师们提交的材料,看看有没有弄虚作假的情况。

要是发现有不诚实的老师,那可不行,要严肃处理。

4. 课堂观察。

到老师们的课堂上去听课,看看实际的教学情况,老师的教学方法是不是得当,能不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小学高级教师评聘实施规定

小学高级教师评聘实施规定

小学高级教师评聘实施规定一、前言为了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师评聘制度改革,重视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小学教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职称类别小学高级教师是具备较高职业水平、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教师,分为小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和优秀教师等三个职称类别。

1. 小学高级教师获得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需符合以下条件: - 拥有小学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其中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满5年以上; - 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上表现优秀,连续评定为小学高级教师岗位水平达到“优秀”等次; - 发表不少于5篇教学论文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或以上。

2. 特级教师获得特级教师职称的教师需符合以下条件: - 拥有小学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5年,其中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满10年以上; - 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上表现优秀,连续评定为小学高级教师岗位水平达到“优秀”等次; - 具有一定的课程、教材、学科等方面的创新能力和影响力; - 发表不少于10篇教学论文或获得教育部颁布的教学成果奖1项或以上。

3. 优秀教师获得优秀教师职称的教师需符合以下条件: - 拥有小学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其中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 - 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上表现良好,连续评定为小学高级教师岗位水平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 发表不少于3篇教学论文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或以上。

三、评聘程序小学高级教师的评聘分为申报、初评、复评、评定和公示等环节。

1. 申报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1月至次年的1月份。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申报小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和优秀教师职称。

申报时,需要提交个人简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初评初评由学校组织,时间在申报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

初评主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验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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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第十二条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以下能力和经历要求:(一)专业知识和能力。

具有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价值观,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学科知识和学科教学知识;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并在教学中熟练运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二)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

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较大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少于12个教学班的学校、少于8个班的幼儿园的校(园)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120课时,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

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获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专业课教师每学年不少于320课时。

教研人员从教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5年以上,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系统承担并完成1门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

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每学年县教研员不少于60次,听
课、评课不少于60节;市教研员不少于50次,听课、评课不少于50节;省教研员不少于40次,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

(三)教学经历。

胜任本学科各级段的教学工作,任现职以来能够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进行本学科的循环教学,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校长、园长、教研员可不作要求)
(四)学生管理。

能够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有效进行班级(团队)管理和思想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申报“教育管理”专业人员担任校(园)长3年以上;教师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博士研究生要求2年),或任现职以来承担其他学生管理工作(具体范围见附则)5年以上(博士研究生要求4年),教书育人成效显著,本人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校(园)级或以上表彰2次。

(教研员可不作要求)
(五)教学效果。

教师课堂教学受到学生广泛欢迎,同行评价普遍较高,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每学年讲授校级示范课、观摩课、达标课、研讨课等公开课1次,或开展学科专题讲座1次。

教育教学理念有利于学生终身发展,所教学生课业负担轻,教学效果显著,近6年来至少有5学年教学效果评估获优秀等次,学生评价满意度高;近6年来(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1年获优秀等次。

校(园)长办学(园)理念先进,办学(园)效果显著,任现职以来学校持续发展良好;在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师专业发展、质量提升等方面成效显著,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在同类学校(幼儿园)中
位居前列(市属学校要求在本市范围,县、区属学校要求在本县、区范围,乡镇及以下学校要求在乡镇范围),受到有关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近6年来(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1年获优秀等次。

教研员任现职以来,能较好地组织开展本区域教学研究工作,得到本学科教师的一致认可,所指导的教师取得优异成绩;近6年来(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1年获优秀等次。

(六)教科研工作。

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在课程建设、教学方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能够认真进行教学反思,自2014年起,每学期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价值的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科研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单位举办的学术活动中交流并获得好评。

能够结合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开展针对性研究,学校教师主持过校本教科研课题研究,城市学校校(园)长主持过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农村学校校(园)长主持过县级教科研课题研究。

(七)素质教育。

积极实施素质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教学中面向全体学生,发展学生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取得突出成绩。

(八)课程改革。

按照课程改革要求,能够结合学科特点指导学生进行综合实践,为学生开设相应的校本课程、专题知识讲座或开展体育、艺术、科技等课外活动。

(九)示范引领。

积极发挥高尚师德和专业发展的传帮带作用,
经单位统一安排,结对培养青年教师,共同实现专业成长。

培养、指导2名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所培养、指导的教师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十)支教。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城镇中小学教师须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的经历。

(当年年底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教师及特殊教育学校可不作要求)第十三条高级教师工作业绩要求
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高级教师水平。

(一)教师
1.城市教师讲授过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及以上等次)、示范课或观摩课,获得好评;农村教师讲授过市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或讲授过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或讲授过2次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均获县二等奖及以上等次)、示范课、观摩课,获得好评。

对于实际教学效果特别突出的人员,如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不符合以上要求,须在评委会专门组织的讲课答辩中获优秀等次。

2.长期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受到以下表彰之一:
(1)受到市级政府综合表彰,或者教师节期间获得市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2)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评选为省级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1次或市级2次;
(3)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市级文明班集体,或者本人被评为市级优秀班主任;专职从事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并申报“少先队工作”专业的人员所带共青团、少先队被评为市级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或本人被评为市级优秀团(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

(4)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1次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2次。

农村学校教师获奖等次降低一个级别。

3.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2)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3)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4)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者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1项,评委会专家评价较高,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农村学校教师获奖等次降低一个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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