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物品拓展阅读:经济学家谈灯塔 公共物品与市场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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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家谈灯塔公共物品与市场失灵
经济学家对灯塔一直情有独钟。19世纪英国经济学家J· S·穆勒指出,虽然海中的船只可以从灯塔的指引而得益,但若要向他们收取费用,就办不到。除非政府用强迫抽税的方法,否则灯塔就会因无利可图,以致无人建造。稍后一点的另一位英国经济学家西奇威克发展了穆勒的观点,认为在像灯塔这种情况下,以市场收费来鼓励提供服务的观点是大错特错的,因为这些服务为社会需要而又无法收费。20世纪剑桥学派最后一位代表A·C·庇古则以灯塔说明了市场失灵。萨缪尔森也有类似观点。
灯塔之所以为经济学家津津乐道,就在于它是一种不同于一般物品的公共物品。我们所用的一般物品属于私人物品,其特征是具有消费的排他性和竞争性。排他性指可以有效地禁止别人消费,竞争性是一个人消费了其他人就不能消费或要少消费。例如,一个苹果如果是你的,法律就保证了你的所有权,不得到你的允许,别人无法享用,这就是排他性。你吃了这个苹果,别人就无法吃,或者要少吃这一个,这就是竞争性。公共物品则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例如灯塔,你无法排除没有为灯塔交钱的人利用它导航,这就是非排他性,同时一个人利用灯塔也不会减少其他人的利用,这就是非竞争性。像立法、国防、基础科学研究这类东西都属于公共物品。
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私人物品,消费者通过购买而获得,从而有市场价格,生产者提供这类物品有利可图,价格调节可以实现供求双方都有利的市场均衡。市场经济可以提供充分的私人物品。但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不用购买也可以消费。这种不用购买也可消费的行为被经济学家称为“搭便车”。因此,公共物品没有市场价格,生产者提供这种物品无利可图。市场经济无法提供充分的公共物品。这就是庇古所说的市场失灵,即市场机制在解决公共物品的搭便车问题时是无能为力的。
像立法、国防、基础科学研究这类公共物品是任何一个经济都不能缺少的,是社会维持正常运行和经济发展所必须的。所以,庇古从市场失灵中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就是需要政府干预。这也是经济学家谈论灯塔问题的第一个结论。政府解决公共物品的方法是向居民强制征税,并用这些税收来购买公共物品。对整个社会来说,公共物品并不是免费午餐,因为是用公民交纳的税收来购买并提供的。对那些交不起税的低收入者和逃税的违法者而言,他们是享受了免费午餐,但他们的午餐费实际是由别人代交的。这正如别人请你吃饭不用你拿钱,但这顿饭本身并非免费午餐一样。
穆勒、西奇维克、庇古这些经济学家谈论灯塔是要说明市场失灵及市场经济离不开政府。即使是在亚当·斯密古典式自由市场经济中,市场也不是万能的,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来提供;当然,庇古等人并没有明确提出公共物品的概念,这个概念是由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提出来的。萨缪尔森指出,公共物品有利于整个社会,作为一种公共事业就不应该收费。维持这种公共事业的费用来自税收。
还有一些经济学家以此为基础说明了,向不同收入的人征收不同的税收,即实行累进税制,是合理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富人享受的公共物品多,从中获益大,应该多纳税。例如,对一个百万富翁来说,国防保护了他的性命与全部家产,对一个一无所有的穷人来说,国防仅仅保护了他一条命而已。富人从国防中受益大,应该纳税多,这是税收的受益原则。从另一种意义上说,富人的财富来自社会,也应该多作贡献,请穷人吃一顿国防的免费午餐,这也是税收的能力原则。
但是,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往往引起低效率,于是有一些经济学家从另一个角度谈论灯塔。产权理论的奠基人美国经济学家科思在1974年发表的《经济学上的灯塔》中,根据对英国早期灯塔制度的研究反驳了私营灯塔无法收费的观点。他证明了,即使是灯塔这样的公共物品也是可以实现私有化成为私人物品的。这样就可以消除政府提供灯塔这类公共物品的低效率。香港的经济学家张五常也发挥了这一观点。当然,并非所有公共物品都可以私有化,但对于那些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具有排他性的公共物品(如设收费站的高速公路就有排他性),通过产权明确由私人提供也未必不是一种思路。
灯塔这种物品引起了经济学家关于公共物品的一系列争论。到现在为止,公共物品问题也没有得到完全解决,所以,有关灯塔的话题还会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