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工程部工程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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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工程管理程序

第一条目的

第二条规范工程部的管理,确保项目的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各个施工队的协调一致性,工程部自身工程管理的连贯性。

第三条范围

第四条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在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及现场协调等的管理和控制。

第五条职责

第六条工程部负责监督和协调监理、施工单位履行合同,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外部周边关系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关于本项目的工作,完成公司关于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进度目标,并做好目标成本控制,根据目标成本对工程投资进行有效控制。

第七条主要内容

4.1施工准备管理

4.1.1相关手续的办理

4.1.2工程部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办理施工临水、临电、场地临时排水及施工道路的平整工作(此部分工作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与对方约定清楚)。根据项目开发计划,协助办公室办证人员,按照政府有关的规定及程序办理工程报建工作。

4.1.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4.1.4在施工单位中标后,工程部应要求总包单位在进一步熟悉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要点详见管理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

4.1.5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核

4.1.6工程部督促监理单位及时提交《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认真审核。详见:

4.1.7施工图纸会审与交底

4.1.8工程部必须在工程开工前配合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和交底的工作,必要时由工程部外请专家咨询。对于“三边”工程,应分期、分批及时进行。详见:《施工图纸会审与交底制度》

4.1.9开工报告的审批

4.1.10工程开工前,工程部应要求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批准开工:

4.1.11 A 施工图已交底、会审;

4.1.12 B 《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

4.1.13 C 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4.1.14 D 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

4.1.15 E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已审核

4.2合同管理

4.2.1监理合同管理

4.2.1.1工程部经理必须全面掌握监理合同基本内容,对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监理单位的工作任务、监理的工作内容、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对监理单位的奖惩措施、甲方应配合的工作都应该非常熟悉,并严格按此操作。

4.2.1.2工程部经理对进场开展工作的监理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及时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4.2.1.3工程部经理负责审核监理单位提交的各种文件报告,并签署意见;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下发的各种文件报告的审核情况。

4.2.1.4工程部成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实体质量,检查监理单位的旁站、巡视、检测、隐蔽验收等工作是否满足合同及规范的要求。

4.2.1.5工程部经理定期检查监理单位的各种内业资料,是否满足合同和有关规范的要求,是否及时、完整、正确。

4.2.1.6工程部人员要协助监理单位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树立监理单位的威信,为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创造外部环境,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监理费。

4.2.1.7工程部经理要督促监理单位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采取预防的措施,为以后的项目总结经验教训。

4.2.2施工合同管理

4.2.2.1工程部的每份施工合同必须落实执行人,合同执行人必须熟悉合同相关条款,严格要求监理单位按合同的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文明等的控制。

4.2.3合同管理其它规定详见《工程部合同管理制度》文件号:。

4.3质量控制

4.3.1工程部作为公司指派工程管理的专门机构,应重视质量控制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规定和规范的要求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合同,实现质量目标。

4.3.2施工预控:

4.3.3工程部各分部分项开工前主要是督促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查监理单位的准备工作

4.3.2.1检查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等审核情况

4.3.2.2督促检查监理单位相关规范、标准执行情况。

4.3.2.3审查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

4.3.4过程控制

4.3.3.1加强对测量及定位放线的监控工作,监督监理单位按合同要求的仪器对测量定位进行复核。

4.3.3.2督促监理单位每月1日、16日召开监理例会,及时协调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

4.3.3.3对重要材料设备要检查、监督监理单位是否按合同和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进场验收、抽样、取样复试。不定期地抽查材料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保资料。

4.3.3.4工程部应坚持经常性的质量检查制度,对隐蔽工程及重要和关键工序(如基础工程、防水工程、装修工程等)要会同监理单位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4.3.3.5督促监理单位负责进行中间验收,工程部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4.3.5事后控制

4.3.4.1对于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如防渗漏的有关工序,在工序交接前要督促监理单位100%检查验收,并落实整改。

4.3.4.2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要进行归纳总结,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采取预防的办法,制作成《预防及纠正措施》,并归档保存。

4.3.4.3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成品保护的管理工作。

4.3.5质量管理的其它规定详见《工程质量控制及管理办法》文件号:

4.4进度管理

4.4.1总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制定目标工期)

4.4.2工程部根据项目发展计划及施工图纸,充分考虑施工工艺、周边环境、季节影响等因素,编制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并将项目总进度计划分解为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关键节点可另行编制详细计划以便更好地组织和监控施工。

4.4.3项目总进度计划的评审

4.4.4项目总进度计划编制完成后,工程部应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计划进行讨论和评审,并填写项目施工进度控制计划评审记录,以保证计划的可行性和严肃性。

4.4.5总施工进度控制计划的调整

4.4.6除非项目发展计划或销售计划发生重大变化,否则一般不对项目总施工进度控制计划给予调整。若调整,进度计划必须经工程管理副总批准,并将调整后的计划交工程部备案。

4.4.7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4.4.8针对影响进度的因素前瞻性地采取措施,及时办理报批报建等手续,及时解决图纸供应、甲方分包、甲供(包括甲控)材料等甲方要协助的问题。监督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的月进度计划及完成情况,检查现场劳动力安排、机械设备、材料的到位情况,对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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