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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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办法

为强化我工程规范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成本、工期、文明施工等关键因素的控制,使工程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此办法将做为和施工单位签订内部合同的主要依据。

一、总则

1、工程管理科职责

1)、代表行使工程的全过程管理。

2)、负责对外承接工程,组织招投标活动,拟定、审核施工合同,确定工程施工造价,审核材料供应计划,设备和装备的协调,组织大型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审订、安全交底,参加安全科组织的安全检查,为领导提供有关决策依据。

3)、负责各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的复核。并审查其所承接项目是否具备施工能力和支付劳务工工资的能力。所有进入建安的施工队必须签署保证书并按规定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工程结束后无任何遗留问题,退还施工队。

4)、负责开竣工报告、安全备案的办理。协助施工单位办理施工场地、临时道路等手续。协助施工单位办理人员、机具、材料进场等的相关手续。参加建设单位、项目部及监理部门组织的有关会议。

5)、负责收发图纸、资料等,组织与相关单位的图纸会审,交工资料的整理。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文明施工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和考核,并对用户定期回访。

6)、协助安全科、施工单位办理风水电等能源介质的相关手续。

7)、协助安全科、施工单位制订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8)、负责办理工程结算,并及时报财务科。负责与甲方施工合同的审核。9)、负责工程费用的划分及核定,并负责办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10)、负责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的审核和报审工作。

11)、负责组织工程例会,并组织相关的专项工程会议。

12)、负责施工队安全、工期、质量、文明施工的管理、检查和考核工作。13)、负责与其它各个科室的联系与协调。

14)、负责通知安全科新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

15)、负责安排的其它任务。

2、施工单位职责

1)、所有施工单位必须服从工程科的管理。

2)、施工单位对工程所需人员、机具、材料、备件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质量、核算、工期、文明施工等全面负责。

3)、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与安全科签定安全协议(安全协议见附件一)。

4)、外协施工单位必须如实向我提供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前期施工过工程的证明材料等。必须签署按时支付劳务工工资的承诺书(见附件二)。

5)、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的编制,各种工程资料的填写与整理。施工单位负责与项目部、监理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工程科协助其完成协调工作。6)、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理解不透或发现设计文件有疑问时,应向工程科及时反映解决。

7)、按照项目部或工程科的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时上报工程施工月、周或日进度计划,以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8)、负责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程管理及考核

1、质量、技术管理目标及考核

1)、单项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争创获奖工程。

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事故分为: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大质量事故。

A、质量问题给予责令限期整改。

B、一般质量事故和质量事故由工程管理科依据有关规定定性。

一般质量事故每发生一起考核施工单位500~1000元;质量事故每发生一起考核施工单位1000~2000元,情节严重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300~500元考核和行政处分。

C、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事故在同一工程中重复出现,按质量事故处理。

D、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大质量事故,经分析定性后,报给予处理。

重大质量事故每发生一起考核施工单位10000~30000元;特大质量事故考核施工单位不低于30000元;所有质量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考核1000~2000元或调离原岗位;造成经济损失较大且影响恶劣的,责令该施工单位退出我,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E、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未按要求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考核500~5000元。

F、施工单位对设计及有关技术文件理解不透或发现设计文件有疑问时,必须及时反映,没有及时反映而导致施工出现问题的,造成的所有损失均有该施工队承担并接受考核500~10000元。

2、施工进度管理及考核

1)、施工单位接到施工任务后,按规定的时间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上报工程管理科审核后执行。对方案进度计划不能按时上报的,考核施工单位200~1000元。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没有审定的禁止开工,否则,考核施工单位2000~10000元。

2)、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进度计划需调整时,经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工程科下发调整计划,施工单位无权更改已审定的进度计划。

3)、工程项目每延期一天开工,考核500~5000元并承担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相应的考核。

4)、工程项目工期每拖期一天,考核施工单位2000~5000元并承担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相应的考核。

5)、工程严重拖期时,工程科有权调集其他施工单位介入施工,直接从原施工队的结算中扣除介入单位的施工费用,本条款在合同中必须体现。人工费加倍计算。调入的材料、大型机械按原价计算。材料的运输费、工具及周转材料的使用费按1~5倍计算。原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积极配合施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甲方相应的考核由该施工队全额承担并责令该施工单位退出我。同时给予10000~50000元考核。

6)、如遇抢修、抢险、抢建项目时,各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工程管理科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人员、材料、机械等及时到位。否则,考核施工单位1000~5000元。抢修期间,消极怠工、不服从安排、拒不接受指令的,相关责任人考核200~2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外协单位予以清退。总工期延误的,考核500~2000元/小时。

7)、管理人员因责任不到位,造成施工项目严重拖期,又未采取措施,考核相关责任人1000~20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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