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竞聘(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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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职称竞聘办法

事业单位岗位职称竞聘办法

事业单位岗位职称竞聘办法篇一: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破格竞聘的管理办法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破格竞聘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如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破格竞聘管理办法:一、破格竞聘的对象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在职级内破格竞聘本职级最高等级岗位。

二、破格竞聘的原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竞聘要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突出业绩贡献原则。

三、破格竞聘的条件(一)破格竞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单位专业技术11级岗位有空岗的前提下,可破格竞聘11级岗位:1、年度考核有一年优秀等次,其他年度为合格等次,且取得助理级职称资格的;2、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

3、获得科研成果奖或上级主管部门综合性表彰(如优秀党员、劳动模范、综合性先进工作者等)的。

(二)破格竞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且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单位专业技术8级岗位有空岗的前提下,可破格竞聘8级岗位:1、年度考核有二年优秀等次,其他年度为合格等次的;2、取得上一职级职称资格,且年度考核有一年优秀等次,其他年度为合格等次的;3、获得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如优秀党员、劳动模范、综合性先进工作者等)、科研成果奖的。

(三)破格竞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且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单位专业技术5级岗位有空岗的前提下,可破格竞聘5级岗位:1、年度考核有二年优秀等次,其他年度为合格等次的;2、取得上一职级职称资格,且年度考核有一年优秀等次,其他年度为合格等次的;3、符合三级岗位及以上岗位人选申报条件的。

贵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办法(试行)

贵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办法(试行)

贵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筑党发〔2008〕21号)精神,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竞聘上岗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

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工作要在主管部门和本单位领导下组织实施。

第四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必须在人事部门核准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范围内科学设置。

竞聘上岗应在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内进行。

第五条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差额竞聘,形不成差额竞聘态势的,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确定。

第二章竞聘岗位和条件第六条竞聘岗位:1、聘期已满的专业技术岗位。

2、出现空缺或新设的岗位。

3、机构调整、重组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

4、按照规定进行岗位轮换,有必要进行竞聘确定有关人选的岗位。

5、其他需要竞聘的岗位。

第七条下列岗位不列入竞聘上岗的范围:1、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岗位。

2、因所需任职条件特殊不适合竞聘的岗位。

3、法律、法规规定认为不宜公开竞聘的特殊岗位。

第八条竞聘上岗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竞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

5、具备竞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执业资格的岗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6、竞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九条下列人员不能参加竞聘上岗:1、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包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试行)

包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试行)

包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内人发…2007‟13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是指事业单位内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通过公开竞争、择优产生岗位人选并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方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竞聘上岗工作。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产生岗位人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竞聘上岗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按岗聘用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事业单位竞聘上岗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竞聘范围第六条事业单位组织竞聘上岗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

对人员编制总数少于(含等于)15人、由主管部门集中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其主管部门可以在所属事业单位范围内联合组织竞聘上岗。

第七条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行竞聘上岗:(一)事业单位新设岗位或出现岗位空缺,拟从单位内部产生人选;(二)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或者职能调整,须对人员进行重新定岗;(三)聘用合同到期,需要对人员进行重新定岗;(四)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下列情形不宜实行竞聘上岗:(一)确定不宜在单位内部公开信息的涉密岗位人选;(二)确定事业单位负责人、管理岗位六级职员以上和专业技术一、二、三级岗位人选;(三)聘用合同到期按规定续订合同;(四)根据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按规定调整岗位;(五)工作人员受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六)不宜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竞聘条件第九条参加竞聘上岗的应当是本单位在册的工作人员,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 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参阅。

第1篇: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各事业单位: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我镇事业单位实行人员竞聘上岗,其实施方案如下:一、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指导思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应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适应岗位、专业对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和党委批准的原则。

二、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领导机构成立xx镇“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黎剑同志担任,镇长陈泊如、党委副书记阳贵清任副组长,王敬、张绮维、袁慧、张世全、吴传彬、申国勇为成员。

三、事业单位人员竞聘的范围(一)事业单位需要在内部产生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选的,应当实行竞聘上岗。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竞聘的岗位,不列入竞聘的范围。

(二)竞聘上岗必须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进行。

竞聘上岗原则上在本单位内部进行。

对本单位有编制但无合适人选的岗位,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面向本部门所属的其他事业单位选聘。

(三)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1、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用人员;2、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过岗位总量;3、出现岗位空缺或新设岗位的;4、其他情况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

四、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任职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竞聘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与该岗位相适应资格及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须获得技术岗位等级证书。

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方案

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方案

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方案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方案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营市事业单位岗位竞聘上岗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省、市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如下办法:一、指导思想按照事业单位社会职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建立与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符合事业单位特点、适应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二、聘用原则按岗聘用、总量控制的原则。

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数量、类别、等级总量控制.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先入轨、后规范的原则.实现事业单位岗位的全面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暂按各层级的最低等级聘用。

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的原则。

事业单位要以人为本,深入细致地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岗位聘用工作,确保好事办好。

三、聘用范围和条件聘用范围1、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

2、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任的;工作人员调出或退休等自然减员出现岗位空缺的;聘任期满,需要重新确定拟聘人员的;根据干部管理工作需要,定期进行轮岗交流的;经批准调整了岗位设置方案的;其他需要竞聘上岗的.3、事业单位以下几类岗位可暂不列入竞聘上岗的范围: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岗位;因岗位任职条件特殊不宜公开竞争的岗位;其他任免机关认定不宜进行公开竞争的岗位。

4、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聘用基本条件1、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基本条件:岗位设置方案已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事业单位人员的岗位明确;制定科学的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2、事业单位岗位基本任职条件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二篇)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二篇)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近年来,为了提高事业单位的绩效和服务能力,加强管理,提升工作质量,各级事业单位普遍开展竞聘上岗工作。

竞聘上岗工作旨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程序,选聘适合岗位的人才,提升组织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本实施方案旨在规范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确保选拔人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工作内容1. 岗位设置与说明1.1 确定岗位职责:每个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和执行程序,以便候选人能够充分了解并准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1.2 岗位要求明确: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明确候选人需要具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技能和能力,制定相关的岗位要求清单。

2. 竞聘条件和程序2.1 竞聘条件界定:根据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制定竞聘条件,包括学历要求、工作经验、技能要求等。

2.2 报名与初审:候选人根据事业单位发布的招聘公告,准备相关材料并进行报名。

事业单位应组织专门的初审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排除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2.3 笔试与面试:对初审合格的候选人,组织笔试和面试环节。

笔试主要考察候选人的专业知识和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候选人的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2.4 考察与评议:对面试合格的候选人,进行考察和评议。

考察主要包括个人品德、工作表现和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3. 技术评审和公示3.1 技术评审:根据参与竞聘的评审专家意见和考察结果,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适合岗位的候选人。

3.2 公示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对竞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竞聘岗位、入选候选人等。

4. 培训和试用期4.1 培训计划:对入选的候选人,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加强其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培养。

4.2 试用期安排:根据相关规定,对新入选的候选人安排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5. 结果评估和监督5.1 结果评估:对竞聘结果进行定期评估和调研,以提高竞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事业单位岗位竞聘(试行)办法

事业单位岗位竞聘(试行)办法

事业单位岗位竞聘(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岗位竞聘(试行)办法为规范xx事业单位岗亭竞聘,建立和美满岗亭设置管理制度,做好岗亭评聘工作。

根据《人事部、农业部<关于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7号)、普洱市人事局、农业局《转发云南省人事厅、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普人发[2009]131号)、《景东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景东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景办发[2009]43号)、、《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及《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办法》的精神,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尺度,突出德、能、勤、绩的工作绩效,坚持公平、公正、透明、择优的聘用原则,制定***农工站事业单位岗亭竞聘措施。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引导,强化以人为本原则,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革新,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机制 ,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设置装备摆设,优化人才结构,增强单元内部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变更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镇农业连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竞聘对象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职员和工勤技能职员。

三、竞聘的基本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四)适应岗亭要求的身材条件。

四、竞聘应遵行的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聘任原则;(二)科学合理设置岗亭,能上能下的原则;(三)动态管理,打破论资排辈,终身聘用的原则;(四)对峙以稽核为依据,重能力、重业绩的原则;(五)专业技术岗位不突破人事部门批准的布局比例数额的原则;(六)对峙以人为本的原则。

五、竞聘程序(一)单元建立竞聘领导小组;(二)订定岗亭实施方案;(三)单位公布人事部门批准审定的三类岗亭的品级、数量;(四)应聘人申请。

凡具有相应任职资格,拟参加竞聘的人员填写《岗位竞聘申请表》交所在单位;(五)资格审查。

岗位竞聘实施方案通用6篇

岗位竞聘实施方案通用6篇

岗位竞聘实施方案通用6篇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篇一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选准用好干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__届_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更加出色地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好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报名范围(一)竞争岗位1、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职;2、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2职;3、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2职;4、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层正职(副处)2职。

(二)任职条件1、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

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任职所需的领导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大局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作风正派。

(4)工作积极勤奋,实绩明显。

(5)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资格条件(1)具有5年以上工龄;(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所报名竞争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3)任正科级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满3年;(4)年龄:50周岁以下(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竞争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岗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工龄、年龄、任现职时间计算截止20__年3月31日);(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报名范围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市辖区、开发园区国土分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三、方法程序(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确定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

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原则上只能报一个志愿,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江苏省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暂行办法

江苏省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暂行办法

江苏省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暂⾏办法江苏省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暂⾏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在事业单位⼈事管理中引⼊竞争激励机制,建⽴⼀⽀⾼素质的⼈才队伍,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才资源开发⼯作的若⼲意见》(苏发[1999]19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实⾏聘⽤制办法()试⾏》(苏⼈发[1998]73号),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竞争上岗,是指本省事业单位中层管理岗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通过在⼀定范围内的公开竞争产⽣⼈选,然后按规定的程序和⼲部管理权限择优聘任的⼀种选拔任⽤办法。

第三条竞争上岗应坚持党管⼲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打破了⼈才原有⾝份和单位所有制的界限,不拘⼀格选拔⼈才。

第四条竞争上岗在事业单位核定的编制以及设置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内进⾏。

专业技术岗位由事业单位按专业技术职务结构⽐例的要求,⾃主设置;管理岗位由事业单位根据精简、统⼀、效能的原则设置。

第⼆章范围第五条事业单位遇有下列情况,应根据单位实际,确定竞争上岗的岗位:(⼀)岗位出现空缺或新设岗位;(⼆)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员超过职数限额,需要进⾏⼈员分流的;(三)按规定进⾏岗位轮换,有必要进⾏竞争确定有关⼈选的。

(四)其他需要竞争上岗的。

有条件的事业单位也可以实⾏全员竞争上岗。

第六条竞争上岗原则在事业单位内部实施。

对某些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也可以根据需要,经当地组织、⼈事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竞争选拔。

第七条下列职位不列为竞争上岗的范围:(⼀)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岗位;(⼆)因所需任职条件特殊不能竞争的岗位;(三)任免机关认为不宜公开竞争的特殊岗位。

第三章条件第⼋条竞争上岗⼈员的基本条件是:(⼀)竞争事业单位中层管理岗位者,应当具备《党政领导⼲部选拔任⽤⼯作暂⾏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竞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者,⼀般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竞争实⾏执业资格的岗位者,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安庆市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安庆市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安庆市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除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之外的事业单位以及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竞聘上岗,是指本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通过公开竞聘产生人选,并按规定程序择优聘任的一种选拔任用办法.第四条竞聘上岗应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竞聘上岗在事业单位核定的编制以及经市人社局核准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数额内进行。

第二章范围第六条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确定竞聘上岗岗位,首次实施时,应在单位内部实行全员竞聘上岗。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应通过竞争确定岗位聘用人选: (一)因机构编制调整的;(二)现有人员超过岗位设置限额的;(三)聘用合同履行期满后续聘的;(四)按规定进行岗位轮换的;(五)新增加岗位或现有岗位出现人员空缺的;(六)原按规定停薪留职、离岗等期满回单位人员以及待聘人员需重新定岗的;(七)其他需要竞聘上岗情况。

第七条下列岗位不列入竞聘上岗范围:(一)涉密岗位和按有关法律、法规、章程管理的岗位;(二)所需资格条件特殊不宜竞聘的岗位;(三)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认为不宜公开竞聘的特殊岗位.第八条竞聘上岗一般在事业单位内部进行.事业单位根据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主管部门所属范围内进行竞争选聘。

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将竞聘上岗作为选人用人的基本规范之一。

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应实行全员竞聘上岗。

第三章条件第十条参加竞聘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坚守工作岗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有竞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四)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五)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特殊职业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六)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及以上。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一、总则
为规范事业单位竞聘上岗程序,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选拔机制,提高选聘的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竞聘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单位聘用事业编制人员岗位的竞聘人员。

三、竞聘上岗程序
(一)评审组的组建
根据竞聘岗位的性质和需要,在本单位内部成立评审组。

评审组应由领导、专家、同事等多个角色的代表组成,具体组成请视具体情况而定,确保公正公平。

(二)招聘条件的确定
招聘条件根据竞聘岗位的性质要求、招聘对象的学历、工作经历、能力和素质等因素确定。

招聘条件公开公示,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1. 按照竞聘岗位的需求,制定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应该包含招聘条件、岗位基本情况、报名方式、报名时间等内容。

2. 招聘公告应当公示在企事业单位内部网站、部门门口、人力资源综合服务窗口、公共媒体等多个渠道及时发布。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

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实施意见(试行)为健全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规范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之间转岗竞聘工作,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办〔2010〕3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豫人社〔2010〕141号)规定,现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应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的岗位限额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二、转岗竞聘工作由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单位实际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实施方案》,明确竞聘岗位、条件要求及工作程序等,《实施方案》须经事业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三、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两类岗位之间人员的转岗竞聘工作,由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组织实施。

四、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转岗竞聘工勤技能岗位,由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组织实施。

五、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除具备所竞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工勤技能人员竞聘管理岗位条件1.具有所竞聘管理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乡镇事业单位可以放宽到中专(中技);3.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4.工勤技能人员原则上在本单位中层副职及以下岗位进行竞聘,首次不得竞聘担负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5.竞聘六级管理岗位,应在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竞聘七级管理岗位,应在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二级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或者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工作满10年以上;竞聘八级管理岗位,应在工勤技能二级及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竞聘九级管理岗位,应在工勤技能三级及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竞聘十级管理岗位,应在工勤技能四级及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6.符合行业对管理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竞聘上岗,选拔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二、竞聘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3、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按岗竞聘、人岗相适原则。

三、竞聘范围本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本次竞聘上岗的岗位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具体岗位及职数见附件 1。

五、任职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任职条件1、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经验。

(三)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1、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1、取得相应的工勤技能等级资格;2、具有相应的工作技能和经验。

(一)制定方案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公布方案在本单位内部公布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包括竞聘岗位、任职条件、竞聘程序等。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1、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填写《竞聘上岗报名表》(见附件2)。

2、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

(四)竞聘演讲与民主测评1、组织参加竞聘人员进行竞聘演讲,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竞聘优势和对竞聘岗位的工作设想等,时间不超过10 分钟。

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2015)67号

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2015)67号

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成长环境,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事业单位聘用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

其中,管理岗位人员选拔任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是指事业单位内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竞争方式择优产生岗位聘用人选的用人方法。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产生岗位人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竞聘上岗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注重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用人导向,逐步构建起能上能下的竞争性用人机制。

第四条竞聘上岗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内进行。

第五条竞聘上岗应当以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情况和考核结果为基本条件,采取适合单位以及岗位特点的办法进行。

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一般按现聘岗位类别进行竞聘。

根据工作需要且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可相互转岗竞聘相应岗位。

第七条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空缺岗位的竞聘上岗工作。

第二章竞聘范围第八条参加竞聘上岗人员应为单位现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行竞聘上岗:(一)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或新设岗位,拟从单位内部产生人选的;(二)事业单位出现分设、合并或者职能调整,须对人员进行重新定岗的;(三)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下列情形不实行竞聘上岗:(一)确定涉密岗位人选;(二)确定专业技术一级、二级岗位人选;(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首次确定岗位的;(四)聘用合同到期按规定续订合同的;(五)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向低等级岗位调整的;(六)受处分降低岗位等级的;(七)不宜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事业单位竞岗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竞岗管理办法

一、制定量化考核评分细则,确保岗位竞聘的可操作性。

根据郑杲学校的实际情况,在满足基本任职条件的前提下,从应聘者聘任职情况、工龄、学历、受表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不设最高分).为便于操作,郑杲中心校制定的评分办法如下:(1)聘任现职年限:按取得任职资格的聘任时间开始计算,以任职文件为准,每聘1年计2分。

不足周年的时间按实际月数折算,保留两位小数。

(2)教龄:按工作年限计算办法计分,每工作1年计1分.(3)学历:按最高学历计,本科计6分;专科计4分;中师、中专(含高中)计2分;(4)工作业绩:指任现职以来乡中心校的教育简报文件为准。

在乡调研考试中单科每次第一名加5分;单科每次第二名加4分;单科每次第三名每次加3分;二、完善竞岗程序,确保竞争上岗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目前,各**事业单位的竞岗程序中的群众评议、确定拟聘人员的环节很粗糙,操作起来随意性太大,容易引起异议,需进一步细化。

(一)公布岗位和岗位竞聘办法公布岗位名称、岗位级别、任职条件和竞聘办法。

(二)组织报名凡是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人员,根据自愿可填报1个岗位参加竞聘,并填报《岗位竞聘个人申请表》,提供相关学历、资格、奖励证书或文件、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报所在单位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按照单位公布的任职条件,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

其中: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擅自离岗或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或不在岗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四)公示根据得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上岗人选,经所在单位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竞聘者所在单位办公场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和规定由各单位报送聘用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四、工作要求(一)单位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构成及职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细则【最新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细则【最新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的通知》(,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事业单位聘用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

其中,管理岗位人员选拔任用,按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办发〔2015〕34号)、《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是指事业单位内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竞争方式择优产生岗位聘用人选的用人方法。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产生岗位人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竞聘上岗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事业为上、突出业绩贡献;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进一步健全完善能上能下的竞争性用人机制。

第五条竞聘上岗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内进行。

同时,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内,允许事业单位空缺的同系列高等级岗位借用到低等级岗位使用。

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空缺岗位的竞聘上岗工作。

第六条竞聘上岗应当以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情况和考核结果为基本条件,采取适合单位以及岗位特点的办法进行。

第二章竞聘范围第七条参加竞聘上岗人员应为本单位现有在编在岗或按有关规定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在岗工作人员。

第八条竞聘上岗一般在事业单位内部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及编制部门批准后,可以扩大到同一主管部门所属同类经费方式的其他事业单位。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行竞聘上岗:(一)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拟从单位内部产生人选的;(二)事业单位新设岗位,拟从单位内部产生人选的;(三)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下列情形不实行竞聘上岗:(一)确定涉密岗位人选;(二)确定专业技术一级、二级岗位人选;(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首次确定岗位的;(四)聘用合同到期按规定续签聘用合同的;(五)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向低等级岗位调整的;(六)受处分降低岗位等级的;(七)不宜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现将《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10月11日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事业单位内部选人用人机制,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28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办发〔2008〕70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是指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在事业单位内部通过公开竞争产生岗位人选,并按规定的程序与其建立聘用关系的一种选拔聘用方式。

二、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应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定的各类别、各等级岗位数内,组织人员竞聘上岗。

三、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范围,且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及所属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产生,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执行.四、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实行竞聘上岗:(一)岗位出现空缺或新设岗位,拟从单位内部产生人选的;(二)岗位聘用期满,需要重新聘用的;(三)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进行人员首次岗位聘用的;(四)因机构编制调整或机构重组,岗位设置方案重新核准后,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重新定岗的;(五)其他需要竞聘上岗的.五、下列情况不列为竞聘上岗范围:(一)涉密岗位;(二)属于按条件申报的专业技术一级和二级岗位;(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首次确定岗位的;(四)工作人员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需要重新确定岗位的;(五)不宜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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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竞聘(试行)办法
事业单位岗位竞聘(试行)办法
为规范xx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建立和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做好岗位评聘工作。

根据《人事部、农业部&lt;关于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gt;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7号)、普洱市人事局、农业局《转发云南省人事厅、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普人发[2009]131号)、《景东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景东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景办发[2009]43号)、、《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及《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办法》的精神,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突出德、能、勤、绩的工作绩效,坚持公平、公正、透明、择优的聘用原则,制定***农工站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强化以人为本原则,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机制 ,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增强单位内部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镇农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竞聘对象
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三、竞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竞聘应遵行的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二)科学合理设置岗位,能上能下的原则;
(三)动态管理,打破论资排辈,终身聘用的原则;
(四)坚持以考核为依据,重能力、重业绩的原则;
(五)专业技术岗位不突破人事部门批准的结构比例数额的原则;(六)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五、竞聘程序
(一)单位成立竞聘领导小组;
(二)制定岗位实施方案;
(三)单位公布人事部门批准核定的三类岗位的等级、数量;
(四)应聘人申请。

凡具有相应任职资格,拟参加竞聘的人员填写《岗位竞聘申请表》交所在单位;
(五)资格审查。

单位竞聘领导小组,对申请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六)提出受聘人选。

各单位根据竞聘的人员填写的《岗位竞聘申请表》进行综合评分,根据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提出受聘人选名单,报
县农业局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或虽然有异议,但不影响聘任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七)办理聘任手续。

事业单位法人由上级主管领导聘任,单位职工由单位法人聘任。

受聘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六、岗位竟聘量化标准
(一)学历分(个人提供国家承认的本专业最高学历证书原件)
初中及以下0.3分;中专(高中)0.35分;专科0.5分;本科及以上
0.7分。

(二)工龄分:每年工龄0.1分(以足年计算)。

(三)专业履职分:每年0.1分(以足年计算)。

(四)本等级职称资格分:每年0.1分(以足年计算)。

(五)单位任职分:正股所领导每年0.15分,副股所领导每年0.1分,两个中心内设站、校及办公室负责人按副股所领导计算。

上述任职时间以人事任免文件为准(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按足年计算。

(六)科技成果分:工作以来所获得的科技成果(个人提供所取得的与现从事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证书原件,同年同一成果记最高等级分一次)。

1、省部级奖:一等奖0.3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25分;
2、地厅级奖:一等奖0.25分,二等奖0.2分,三等奖0.15分;
3、县级奖:一等奖0.15分,二等奖0.1分,三等奖0.05分;
(七)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国家级0.7分,省部级0.5分,地厅级
0.3分,县级0.1分。

(八)县属单位下派驻村从事农业技术综合推广工作每满1年(10个月以上)加0.1分。

(九)上述量化评分结果经竟聘小组汇总,以分值高低排名,上报农业局办公室,并公示,排名在前者当聘,分值相同以年龄长者当聘。

(十)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与竞聘同等级岗位,在岗位有空余岗位的情况下进行聘任。

1、近五年内年度考核有一次为不称职或不合格者;
2、脱离本系统岗位一年以上;
3、从事与专业技术资格不对口而未办理或未被批准改系列聘任;
4、近五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6、因政治、经济问题正在接受组织审查。

七、聘任管理
(一)岗位聘用实行任期管理。

聘任合同应明确岗位职责、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任期目标。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

在聘期内,聘用合同不因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二)建立考核机制。

单位要建立以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工作业绩为核心的年度和聘期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考核工作要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考核办法。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四个档次,作为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三)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实行按岗定酬,岗变薪变。

(四)竞聘岗位届满时,优先聘任三年内将退休的职工,聘任顺序以距离退休时间最短者先聘;若无退休人员,采用本办法进行竟聘。

(五)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过程中,在岗位设置管理前聘用在副高、中职、助师、员级的人员,在单位竞聘中落聘,仍聘用在原来的副高、中职、助师、员级最低等级中,按超岗聘用处理,维持现状工资待遇。

(六)单位人员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单位可解除聘任:
1. 被聘用人不履行聘约者;
2. 年度履职考核不称职(不合格者);
3. 违规违纪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4.严重失职、渎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者;
5. 违反工作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6.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安排者;
7. 国家法律、法规或人事部门另有规定,需要解除聘用者。

八、纪律要求
(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认真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前的宣传动员工作和低聘、落聘人员的思想工作。

(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听取和吸收本单位职工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能够客观、公正、公平的实施。

(四)参加事业单位岗位竞争上岗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按照竞聘工作
规定的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认真做好每项工作,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处理;要认真执行批准的实施方案。

(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在事业单位岗位竞聘中要树立大局意识,从单位事业发展和需求出发,服从单位安排。

(六)事业单位违反聘任管理规定进行聘任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聘任管理规定骗取聘任岗位的,取消聘任的岗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其它
未及事项按国家、省、市、县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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