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电力公司“两票”管理规定及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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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票”管理制度

“两票”管理制度

“两票”管理制度一总则1.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生产人员的行为,防止事故发生,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09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参考山西省电力公司05版《电气、线路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执行程序的补充规定》、《热力机械工作票补充规定》,结合风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2 “两票”是指操作票和工作票,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措施,各风场应高度重视,严格要求,严格执行,严格考核。

二操作票管理制度2.1、风电场应编制根据各种运行方式及停电范围编制的典型操作票,在填写操作票时根据操作任务,结合实际运行方式及设备状态,仔细参照典型操作票,不准随意增项、减项,需要有所变动必须通过风场主管领导同意。

2.2、值班人员在操作中应使用规定的调度术语。

2.3、复杂的操作(如主变的停送电)场长或安全员需提前组织讨论,熟悉操作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对此操作做好第二监护。

2.4、倒闸操作前应根据调度命令、工作票的要求,准备好接地线、遮拦、标示牌等安全工器具和操作票。

2.5、操作票的填写与使用规定:2.5.1操作票应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禁止涂改。

2.5.2每份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2.5.3操作任务应写明设备所处的状态,即运行、热备用、冷备用、检修。

2.5.4操作票应按编号顺序使用,一个操作任务使用一张以上的操作票时,前页备注项应写明“下接XX号”续页操作任务栏写“上接XX号”项目顺序编写要连续。

操作的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填入第一张票上相应栏内,在终了页上签名。

2.5.5填写过的操作票,根据执行情况在操作票第一页的右上角盖“已执行”或“未执行”印章。

每月由场长或安全员审核后,在操作票最后一页的左下角盖“合格”或“不合格”印章,并在每月安全生产例会中对操作票进行分析总结。

2.6、倒闸操作应注意的事项2.6.1几个操作任务能同时操作可以将人员分成几个小组进行操作,但应注意相关联的设备相互衔接,勿使其遗漏或重复操作,一个操作小组在同一时间里只准执行一个操作任务。

国网公司两票管理制度

国网公司两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国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作业行为,提高作业安全水平,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网公司系统内所有电力设施、设备、线路、变电所、发电厂等作业场所,以及公司内部各类检修、维护、施工、试验、检修等作业活动。

三、两票管理制度1. 两票定义两票是指“工作票”和“操作票”。

(1)工作票:是指对电力设施、设备、线路、变电所、发电厂等作业场所进行检修、维护、施工、试验等作业活动前,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对作业内容、作业人员、安全措施、作业时间等作出规定的书面文件。

(2)操作票:是指对电力设施、设备、线路、变电所、发电厂等作业场所进行操作、调试、试验等作业活动前,由操作人员填写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对操作内容、操作人员、安全措施、操作时间等作出规定的书面文件。

2. 两票管理要求(1)工作票管理要求:1)工作票的填写应规范、准确、完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2)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3)工作票应在作业前1小时送达作业现场,并由工作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4)工作票应按作业进度进行填写、变更和撤销,确保作业安全。

(2)操作票管理要求:1)操作票的填写应规范、准确、完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2)操作票应由操作人员填写,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3)操作票应在操作前1小时送达操作现场,并由操作人员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

4)操作票应按操作进度进行填写、变更和撤销,确保操作安全。

3. 两票审批(1)工作票审批:1)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2)审批部门应认真审查工作票内容,确保作业安全。

(2)操作票审批:1)操作票由操作人员填写,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2)审批部门应认真审查操作票内容,确保操作安全。

四、监督检查1. 公司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两票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电力工程两票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两票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两票管理制度一、两票管理制度的概念1. 两票管理制度是指电力工程建设中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和施工电气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才能参与电力工程建设。

2. 两票管理制度是对施工企业在电力工程建设中进行资质审核和管理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有效手段。

3. 两票管理制度的实施是为了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督和管理,规范电力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提高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两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

只有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和施工电气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才能具备从事电力工程建设的能力和资质,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要求和标准的严格执行。

2. 保障电力工程建设的安全。

具备专业资质的施工企业,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有能力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维护电力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两票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杜绝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企业进入电力工程建设市场,防止低价恶性竞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

4. 促进电力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实施两票管理制度,可以规范电力工程建设市场,提高施工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实力,促进电力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三、两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和施工电气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的条件和程序。

(1)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的取得条件包括企业注册资本、施工项目范围、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体系等,取得程序包括认证机构审核、备案等。

(2)施工电气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的取得条件包括施工业绩、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体系等,取得程序包括资料准备、审核、备案等。

2. 施工企业持证经营的管理要求。

(1)施工企业应对其取得的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和施工电气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进行合理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证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2)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工作流程等,确保证书的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两票”管理制度(最新版)

“两票”管理制度(最新版)

“两票”管理制度(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018电力安全(1)如果疑问或异常并非操作票上或操作中的问题,也不影响系统或其他工作的安全,经值班负责人许可后,可以继续操作;(2)如果操作票上没有差错,但可能发生其它不安全的问题是, 应立即停止操作;(3)如果操作票本身有错误,原票停止执行,已执行一项或多项,则在己执行项下面,未执行项上面的中间横线右边用注明停止操作的原因,并盖“已执行”章,按己执行的票结束;未执行项应按照现场实际情况重新填写操作票,经履行本节规定的程序后进行操作;(4)如果因操作不当或错误而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汇报等候值班负责人或值班调度员的命令。

2.11.6.8全部操作项目进行完毕后,监护人和操作人还应共同进行一次复查,以防漏项,错项。

2.11.6.9监护操作时,操作人在操作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操作行为。

2.11. 7汇报电力安全I Power Safety 电力安全全部操作项目进行完毕,复查无误后填写结束时间,监护人立即向发令人汇报操作开始与结束时间,并在操作票上填上汇报时间,加盖“己执行”印章,(印章具体位置为下边沿与操作票表格的上边沿对齐,右边沿与操作票表格的右边沿对齐),将操作票交值班负责人。

值班负责人向值班调度员汇报操作完毕,得到调度员复诵无误后,值班负责人说“对”后做好记录。

【制度范例】省电力公司两票管理规定变电工作票管理规定

【制度范例】省电力公司两票管理规定变电工作票管理规定

公司变电工作票管理规定1 总则1.1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结合公司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删除内容:工作票制度是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核心,是保证工作人员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之一。

任何人不得违反,严禁无票工作)1.2 变电工作票(含发电厂电气部分,以下统称变电工作票)是允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命令,是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终结等安全组织措施的书面依据。

在变电站(发电厂)、开闭所、高压配电站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严格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认真执行变电工作票制度。

禁止无票、搭票工作。

1.3 监控中心及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变电工作票管理,在本规定中未尽事项参照《江西省电力公司监控中心管理办法》执行。

1.4 本规定适用于江西省电力公司系统内变电站(发电厂)、开闭所、高压配电站内电气设备上及相关场所的工作。

(删除内容:检修申请票)2 填用变电工作票的工作2.1 填用变电工作票方式有下列几种:(删除内容:在变电站(发电厂)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应填用变电工作票(包括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其方式有下列几种:)2.1.1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A)。

2.1.2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B)。

2.1.3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F)。

2.1.4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G)。

2.1.5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I)。

2.1.6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事故应急抢修单(见附录E)。

2.1.7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见附录M)。

2.2 填用变电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工作前设备无论处何种状态,一律视为运行状态):2.2.1 高压设备上的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如高压设备检修、试验等工作。

2.2.2 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如:2.2.2.1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两票》管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两票》管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两票”管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两票”制度是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的核心,是强制性的规定,严格执行“两票”制度是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的关键。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对“两票”的评价、统计分析、检查和考核等管理工作,规范各级人员职责,提高“两票”的执行力度。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相关要求的补充,规范了公司“两票”管理各级人员评价职责、监督检查和考核规定,请公司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两票”管理工作原则第三条“两票”管理实行“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查纠一级”的工作原则,公司、风场、班组各自开展好三级层面的评价工作。

第四条各级领导或安全监督人员都要把“两票”管理当作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多深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两票”规定的行为。

结合实际多做引导、指导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养员工自觉执规、严肃执规、正确执规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第五条公司、场站、班组三级安全监督人员每月都必须开展好“两票”的检查评价工作,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责任部门、责任班组、责任人员反馈。

第六条公司相关部门要结合月度安全分析会,分析“两票”的监督检查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和改进要求,对执行中的错票进行考核,并在月度安全分析会上进行通报。

第七条公司、场站、班组要加强《安规》及“两票”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加强协调沟通。

安监部要定期针对场站、班组反应的问题,主要以专题形式,开展好学习、培训和宣贯工作。

第三章各级“两票”管理职责第八条安监部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做好公司“两票”实施细则的制(修)订工作,结合现场实际和工作中产生的疑问,提出“两票”执行的规范要求或补充规定,确保两票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规范的执行。

(二)每月定期组织对各部门的“两票”进行抽查(不少于30%)、评价分析,月度分析会点评、月度绩效考核兑现。

两票实施细则

两票实施细则

工作票、操作票实行细则(试行)第一部分工作票的执行及管理规定一、电气工作票的执行及管理规定1基本原则1.1 电气工作票应严格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和下列有关规定执行。

1.2 工作许可人应由具有正值班员及以上资格的人员担任。

1.3 工作票中的负责人,应具有正值班员资格的人员担任。

1.4 工作票中的人员署名,应由各类人员亲自签写,不得打印或代签。

1.5 工作票的工作内容或工作地点或工作任务栏内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

1.6 工作票应按“月-顺序号”统一编号,如:“5-18”表达5月第18份工作票。

第一、二种工作票应分别编号。

1.7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应经《安规》考试合格,厂部批准的人员担任,应有厂部公布的名单。

1.8 工作票应统一用兰黑墨水或圆珠笔填写,不得涂改。

微机打印的工作票统一用黑色色带。

1.9 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运营人员)收执,按值移交。

值班人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竣工时间记入工作票记录簿或值班记录簿中。

1.10 箱式变的工作视同配变工作。

1.11 一个工作负责人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持有一张工作票。

1.12 一个工作地点在同一时间内只能发出一份工作票。

1.13 同一设备的一次、二次工作,可以开出两份第一种工作票,两份工作票的安全措施不得互相冲突。

1.14事故抢修工作,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营,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2工作票的签发2.1 凡工作中需要进行高压电气实验项目,则必须在工作票的工作任务栏内写明。

在同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发出带有高压实验项目的工作票后,严禁再发出第二张工作票,原先已发出的工作票应予收回或办理工作间断。

2.2 非本公司的施工、检修单位单独在发电厂、变电站或运营线路上进行工作,必须使用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监护手续。

电力公司两票三制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两票三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两票三制”是指: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和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电力生产、运行、维护、检修、试验等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第四条工作票是电力生产作业人员在进行电气设备操作、检修、试验等作业时必须填写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第五条操作票是电力生产作业人员在进行电气设备操作时必须填写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第六条工作票和操作票的填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伪造、转让;(二)填写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齐全;(三)工作票和操作票的填写、审核、批准应当实行逐级负责制;(四)工作票和操作票的执行应当有专人监督。

第七条工作票和操作票的审批流程:(一)作业部门填写工作票和操作票;(二)作业部门负责人审核;(三)安全部门审批;(四)设备管理部门确认;(五)公司领导批准。

第三章交接班制第八条交接班制是指电力生产作业人员在班次结束和开始时,对工作内容、设备状态、安全隐患等进行交接的一种制度。

第九条交接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工作连续性,避免因交接班造成工作间断;(二)交接内容真实、准确,不得隐瞒、遗漏;(三)交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四)交接班记录应当完整、准确,保存备查。

第十条交接班流程:(一)班组长组织交接班;(二)作业人员逐项汇报工作情况;(三)班组长总结当天工作,提出注意事项;(四)接班人员了解工作情况,确认设备状态;(五)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章巡回检查制第十一条巡回检查制是指电力生产作业人员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的一种制度。

第十二条巡回检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检查标准,全面、细致地检查设备;(二)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三)检查记录应当真实、完整,保存备查。

供电所两票日常管理制度

供电所两票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供电所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电气作业行为,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依据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两票管理范围本制度所指的两票为工作票(包括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带电作业工作票)和操作票。

三、两票填写要求1. 工作票填写应完整、准确、规范,包括工作地点、设备名称、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等信息。

2. 操作票填写应完整、准确、规范,包括操作内容、操作顺序、操作人、监护人、操作时间等信息。

3. 两票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不得涂改、撕毁。

四、两票审批流程1.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填写,经工作许可人审核、所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2. 操作票:由操作人根据操作内容填写,经监护人审核、操作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两票执行要求1. 工作票执行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执行,并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

2. 操作票执行过程中,操作人应严格按照操作票所列操作顺序执行,监护人应全过程监督操作过程,确保操作安全。

3. 两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工作内容或安全措施,应重新填写两票,并按原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六、两票存档要求1. 两票执行完毕后,应妥善保管,按时间顺序排列存档。

2. 两票存档期限为三年,到期后可进行销毁。

七、两票监督检查1. 所长及安全员应定期对两票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操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对两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两票执行到位。

八、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两票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两票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与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相抵触,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为准。

本制度由供电所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两票管理执行细则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两票管理执行细则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两票管理执行细则一、概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一家以电力生产和供应为主要业务的企业,为确保生产安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制定了《两票管理制度》,以实现对电力生产过程的全面监管。

本执行细则为公司《两票管理制度》的具体操作指南,通过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和严格的执行要求,确保员工遵守制度,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安全风险。

二、管理范围公司《两票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力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工作票和许可票的管理和执行。

工作票主要指设备维修、设备检修、设备调试等工作票,许可票主要指高空作业、动火作业等许可票。

所有工作票和许可票的领取、填写、审批、执行等流程均需要严格按照本细则进行操作。

三、流程1.工作票管理流程(1)员工向所属部门提出工作申请,并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所需要的工具设备等信息。

(2)所属部门对工作申请进行审核,并填写工作票。

(3)审核通过后,工作票交由工作人员进行填写,包括工作计划、安全防护措施等。

(4)工作人员填写完成后,工作票再次交由所属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5)批准后,工作人员执行工作,并在工作票上填写实际工作情况。

(6)工作完成后,所属部门进行工作票的验收,确认工作情况与实际情况一致,可以关闭工作票。

2.许可票管理流程(1)员工向所属部门提出许可申请,并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许可内容、许可地点、许可时间等信息。

(2)所属部门对许可申请进行审核,并填写许可票。

(3)审核通过后,许可票交由工作人员进行填写,包括许可计划、安全防护措施等。

(4)工作人员填写完成后,许可票再次交由所属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5)批准后,工作人员执行许可,并在许可票上填写实际情况。

(6)许可完成后,所属部门进行许可票的验收,确认许可情况与实际情况一致,可以关闭许可票。

四、责任和权力1.主管部门的责任和权力(1)对员工提出的工作申请和许可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内容准确完整。

(2)对审核通过的工作票和许可票进行审批,确保工作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供电局变电两票实施细则

供电局变电两票实施细则

供电局变电两票实施细则2009-04-271 总则1.l 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操作票简称“两票”,是保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及防止误操作的重要措施。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两票”执行,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原《变电两票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1.2本细则规定了变电站第一种、第二种工作票、电力电缆第一种、第二种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变电站倒闸操作票填写、办理、执行和考核的相关要求。

1.3本细则适用于在我局运用中的变电设备进行检修预试、倒闸操作和事故抢修等各项工作。

1.4本细则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陕电安[2005]20号文件《陕西省电力公司“两票”执行考核有关规定》。

1.5本细则若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应以上级规定为准。

1.6本细则由局安监部负责解释。

2 工作票的应用范围2.1填用变电站(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2.1.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1.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二次系统的工作是指继电保护、控制回路、自动化装置或通信(通道)等方面的工作。

2.1.3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

2.1.4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还应考虑电网安全和设备安全。

2.2填用变电站(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2.2.1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2.2.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2.2.3 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2.2.4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2.2.5大于“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

相关场所工作包括变电站内的各种辅助性工作,如绿化等。

电力公司两票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两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力生产、运行、检修等环节的安全可靠,规范电力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两票”是指工作票(包括操作票、工作票、试验票等)和事故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电力生产、运行、检修部门及其相关人员。

第二章工作票管理第四条工作票的编制、审批、执行、终结等环节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条工作票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安全可靠,符合国家电力行业标准;(二)明确工作内容、安全措施、责任分工;(三)工作票内容应完整、准确、规范。

第六条工作票的审批流程:(一)编制人填写工作票,并经工作负责人审核;(二)工作负责人对工作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批;(三)部门负责人对工作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工作票的执行:(一)执行人应按照工作票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措施,确保工作安全;(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工作票内容与实际不符,应及时报告工作负责人,并按照规定程序修改工作票;(三)工作结束后,执行人应在工作票上填写实际完成情况,并由工作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工作票的终结:(一)工作结束后,执行人应将工作票交回安全管理部门;(二)安全管理部门对工作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工作票归档。

第三章事故票管理第九条事故票的编制、审批、调查、处理等环节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条事故票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准确、全面地记录事故情况;(二)明确事故原因、责任、处理措施;(三)事故票内容应完整、准确、规范。

第十一条事故票的审批流程:(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填写事故票,并报告上级领导;(二)上级领导对事故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三)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事故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组织开展事故调查。

第十二条事故票的调查:(一)事故调查组应全面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二)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供电所“两票”管理制度

供电所“两票”管理制度

供电所“两票”管理制度1、运用于电气设备工作的工作票、操作票合称为“两票”,实施“两票”工作的全过程为“两票”管理。

2、在高压线路及设备的工作应遵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的规定。

3、在低压线路和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应遵守《农村低压电气安装工作规程》(DL477-2001)的规定。

4、工作票是依据工作计划,执行电气设备设施的安装、检修、试验、消缺、维护等工作的作业文件。

根据工作条件分别填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险单和低压第一种工作票(停电作业)、低压第二种工作票(不停电作业)。

4.1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4.1.1在停电的线路或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的部分停电线路上的工作。

4.1.2 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所谓全部停电,系指供给该配电设备上的所有电源线路均已全部断开者。

4.1.3 高压电力电缆停电的工作。

4.2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4.2.1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4.2.2.在运行中的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4.2.3.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4.3 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书中表5-1规定的工作,以及低压带电作业。

4.4 填用事故应急抢险单的工作为:事故应急抢险可不要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险单。

4.5 按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的工作为:4.5.1 测量接地电阻;4.5.2 修剪树枝;4.5.3 杆、塔底部和基础等地面检查、消缺工作;4.5.4 涂写杆塔号、安装标志牌等,工作地点在杆塔最下层导线以下,并能够保持《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书中表5-2安全距离的工作;4.5.5 接户、进户装置上的低压带电工作和单一电源低压分支线的停电工作。

电厂两票合格评价标准及管理规定

电厂两票合格评价标准及管理规定

电厂两票合格评价标准及管理规定两票制度是《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核心,是允许工作和从事电器操作的书面指令和许可工作的执行依据。

是工作人员在电器设备上工作、操作时保证安全的重要组织措施之一。

也是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书面依据,为进一步贯彻《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落实有关安全工作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实施细则》防止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行,结合司友庄电厂两票制度执行的实际,特制订本《司友庄电厂“两票合格评价标准及管理规定》。

各车间、部室应严格按此制度执行。

一、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人员应认真逐条学习、理解、熟悉和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操作票应按规定认真填写,严格审查,安全措施具体可靠,现场操作项目执行正确,不合要求的票面应退回重新填写。

二、严禁无票工作、操作或操作票工作(事故处理除外)但必须得到调度许可下达操作命令,并作好记录。

三、工作票填写一式两份(复写),工作期间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带入施工现场。

工作完毕后,由双方办理终结手续,工作票由双方分别归档保存。

四、建立工作票、操作票登记制度,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负责填写记入工作票、操作票登记簿。

六、无票工作的考核内容。

1、按规定应填用工作票而未填用者;2、进行与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不相符合的其它工作。

3、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而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而填用第一种工作票者。

4、利用设备停电机会,不经申请和许可,擅自进行工作。

虽然有工作票也应视为无票。

5、事故检修,超过了规定时间仍未办理工作票手续者。

6、超出工作票所列工作范围和允许工作时间又未办理延期手续而进行工作者。

七、不合格工作票的考核内容1、未按工作票实施细则填写者。

2、工作任务不明确,安全措施不具体,不完备,工作班成员不符合规程要求,应经审查签名的手续不完全。

3、项目遗漏,安全措施填写不完备或错误,主设备、开关刀闸等编号和拉、合、退投等重要名词述语填写错者。

并网考核及辅助服务两个细则考核管理办法

并网考核及辅助服务两个细则考核管理办法

陕西省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并网考核及辅助服务两个细则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3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和《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两个细则)要求,提高陕西省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对并网运行、辅助服务的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明确了两个细则的职责分工、管理要求、季度考核评价、年度考核奖惩等内容。

第三条并网考核是指电网从安全管理、运行管理、检修管理、技术指导和管理等四方面对发电厂进行详细严格的考核。

第四条有偿辅助服务是指并网发电厂在基本辅助服务(基本调峰、基本无功调节)之外所提供的辅助服务,包括一次调频、有偿调峰、自动发电控制(AGC)、自动电压控制(AVC)、旋转备用、调停备用、有偿无功调节和黑启动等。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的省级电力调度机构直调的水力发电厂、光伏电站和风电场(以下简称:各电站)。

新建并网机组通过整套启动试运行后立即纳入两个细则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公司生产管理与安全环保部(以下简称:生产安环部)是两个细则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电网两个细则考核的最新动态,按照季度做好各电站并网考核及辅助服务的统计分析,发布并网考核及辅助服务的信息通报,及时向公司提出相关考核意见。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是两个细则管理的责任主体,工作职责包括:(一)编制两个细则管理制度,明确本单位各职能部门、专工、值班长、值班员在两个细则管理中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对两个细则考核所涉及的具体工作标准进行明确。

(二)指定专人负责两个细则管理工作,加强与调度机构的沟通和申诉。

(三)每月在本单位会议上对两个细则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分析讨论考核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善措施并落实。

(四)定期总结两个细则考核改善情况,并对相关责任部门、人员实施奖惩。

(五)开展两个细则考核的横向对标工作,通过与同区域单位、系统内单位横向对标发现问题,并持续改善两个细则考核,提升本单位电站运营管理水平。

供电所“两票三制”管理考核制度

供电所“两票三制”管理考核制度

供电所“两票、三制”管理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两票”的考核管理,提高“两票”的合格率,保证合格率达100 mso-bidi-font-size: 12.0pt">第二条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作票、操作票的管理内容、统计及其奖惩。

本标准适用于全所范围的“两票”管理及操作。

第三条所安监员是全所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以下简称“两票”)执行的管理者,负责“两票”执行过程的检查、考核和管理。

第二章管理内容和要求第四条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规定,凡从事送电、配电、变电设备停役检修、试验或带电作业时均必须使用工作票,并按规定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工作。

第五条使用“两票”必须严格遵守《安规》的规定,严禁无票工作、无票操作。

第六条事故紧急处理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应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作好安全措施;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倒闸操作应根据值班调度员的命令执行,可不填写操作票。

第七条工作票应事先统一编号使用,并按照编号顺序使用。

第八条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工作票签发人不能兼任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手工填写的工作票,工作票上安全责任人员签名必须采用手写方式,不得打印或盖章。

第九条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应检查工作班成员(含配合工种)个人安全防护用具是否完备,还应对工作班成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工作任务、注意事项和布置危险点预控措施,指明带电部位,特别是有误登、误进带电设备的危险部位,进行简明必要的安全教育,并将危险点的预控措施填入“备注”内,并经工作班成员确认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十条工作许可人应对工作票中所填的计划工作时间,应拉的开关刀闸与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进行审查,发现不合格,应退回工作票签发人补充完善或作废重新开票。

工作中工作负责人发现工作票有错误,或者对工作票内容有疑部问时,均应立即向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纠正或作详细补充并签名,方可继续工作。

电气两票、三制

电气两票、三制

“两票、三制”管理规定一、“两票、三制”的内容: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二、两票的执行按厂部下发的管理规定执行三、交接班管理规定3.1 为确保发电设备连续安全经济运行,防止在交接班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造成事故,运行人员必须认真进行交接。

3.2 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按厂部标准的值班方式进行值班,未经运行副总工程师批准不得变更。

3.3 值班人员不得连续值班。

3.4 单元长应对交接班工作负全面责任。

3.5 在事故处理、大型操作及重大设备试验中,不得进行交接班。

3.6 不得向喝酒或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员交接班,并将情况汇报单元长或值长。

3.7 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争议,不能合理解决,应向部汇报,不得强行交接班。

3.8 交接前30分钟交班人员应做好本岗位的文明生产和各项记录交待工作。

不符合要求不得交接班。

3.9 交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待本岗位所辖设备的运行情况,检修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交待公用物品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对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给予详细解答。

3.10 由于交班人员交待不清或交待错误而发生故障,交班人员负有责任。

3.11 交班前30分钟内一般不得进行大型操作或办理工作票。

3.12 接班人员应在接班前30分钟进入现场,并规定,对所辖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查阅各种记录,并检查检修设备及安全措施情况,对设备系统的运行方式、设备缺陷做到心中有数,如与实际不符,应向交班人员查询清楚并要求其做好记录。

3.13 接班人员在接班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参加班前会,向主值详细汇报本岗位的生产情况,班长根据各岗位情况布置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及注意事项。

并进行危险点分析。

3.14 接班人员在接班前检查中,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应向交班人员提出,若因维护不当引起设备运行异常,交班人员应进行处理,直到机组运行正常方可接班。

3.15 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应汇报单元长或值长,并继续值班,直到接班人员到岗,方可正式交接,但时间不能超过60分钟。

电厂两票管理制度

电厂两票管理制度

电厂电气“两票”正确执行及管理标准一、范围1、本标准规定了电厂电气操作票、工作票和安全措施的正确执行及管理;2、本标准适用于电厂所属各有关单位部室及在400V及以上电气设备所进行的一切工作;3、本标准与上级规程、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程、规定为准;4、本标准自修订印发之日起执行;二、制定依据DL408——91、DL40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程规定三、管理职能1、安全监察部负责有关“两票”正确执行及管理标准的修订和完善,并负责对全公司“两票”正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公司所属与电气专业相关的各有关部、室,负责本规定的正确执行及管理工作,并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3、本规定的解释权属神东保德电厂;四、内容与要求4.1操作票的正确执行及管理的规定;4.1.1基本原则4.1.1.1操作票的填写和执行,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下列有关规定;4.1.1.2倒闸操作票应按“月-顺序号”统一编号;如:“5-18”表示5月份第18份操作票;4.1.1.3操作票应按票面印刷票号连续使用;当年度使用的操作票必须全年连号;4.1.1.4当班期间的倒闸操作,必须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应分别经监护人、主值、值长审核无误、签名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操作;上一值移交的操作票,交班主值审核无误后应签名并移交给下一值,再按操作人、监护人、主值、值长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名并进行操作;4.1.1.5操作票应统一使用蓝黑墨水或圆珠笔填写,并不得涂改;4.1.1.6操作票的模拟时间、执行时间、接地线编号和打“√”,均应用红色墨水或红色圆珠笔填写;4.1.1.7操作票的各类人员签名不得打印或代签,均应由本人亲笔签名;4.1.1.8每个运行班组,应有一份所有操作方式下的“典型倒闸操作票”;典型票只能作为核对操作人拟写的操作票正确与否的参考依据,严禁使用“典型票”代替操作票进行操作;4.1.1.9典型倒闸操作票应随设备、接线运行方式、调令方式的变动及时修订、审核;4.1.1.10倒闸操作的每一项内容,均应由操作人亲自执行;辅助操作人员只能协助拿、取所需物品,不得代替操作人进行操作;4.1.1.11监护人应对操作人实行全过程的安全监护,操作过程中,监护人不得做与监护无关的事4.1.1.12 下列操作可不填写操作票:1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2事故处理;3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4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仅有的一组接地线;注:以上操作虽不填写操作票,但应做好相应记录;4.1.1.13操作票中,操作任务栏和项目栏,均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4.1.1.14执行完毕的操作票,应加盖“已执行”章,并至少保持一年;4.1.1.15操作票因某种原因而不执行的项目,应加盖“此项不执行”章;盖有“此项不执行”的项目不应打“√”,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不执行的原因;4.1.1.16整份操作票因某种原因而不执行时,应加盖“作废”章,作废的票上不得填写时间包括模拟时间和操作人、监护人的签名,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作废原因;4.1.1.17刀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除符合本规定第4.1.1.12条外,运行人员所进行的一切倒闸操作,包括根据调度口头命令所进行的操作和根据工作票、安全措施票所进行的验电、装拆接地线、取放控制回路保险器等操作,均须填写操作票,并严格执行操作监护制;4.1.1.18所有的400V及以上电气设备,均应有可靠的室外“四防”和室内“五防”闭锁功能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问题后,再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正常操作中严禁使用万能解锁钥匙,紧急情况下使用万能钥匙,要按贾汪发电有限公司电气防误操作装置的运行管理规定执行报批;事故处理或特殊运行方式下需短时间退出防误闭锁装置时,应经值长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运行;4.1.2操作任务4.1.2.1一个操作任务,系指根据同一个调度指令所进行的不间断操作;一个操作任务只能填写一份操作票;4.1.2.2发布命令应准确、清晰、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发令人使用电话发布命令前,应先和受令人互报姓名;值班调度员发布命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命令和听取命令的报告时,都要录音并作好记录;刀闸操作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4.1.2.3操作任务应写明电压等级、设备双重编号和任务内容;同一电压等级的操作任务,只在第一项前写明电压等级即可;4.1.2.4除主变停、送电操作外,不同电压等级的操作不能填写一份操作票;同一个发、变电机组单元,可以填写一份操作票;4.1.2.5双母线接线方式下,线路停、送电和倒母线操作不能作为一个操作任务;4.1.2.6倒母线操作的操作任务,应按照操作顺序写明每一设备单元的双重编号及运行状态;不同运行方式的设备单元应分开填写;如:××KV××线××开关、××线××开关倒至×母线运行,××线××开关倒至×母线热冷备用;4.1.2.7主变、启动变停、送电的操作任务中,电压等级应填写该变压器的最高电压等级;4.1.2.8设备运行状态转换的含义以“运行转为检修”为例:1××kV××线××开关转为开关检修——表示××开关转为检修状态;2××kV××线××开关转为线路检修——表示线路转为检修状态;3××kV××线××开关转为开关及线路检修——表示开关及线路均转为检修状态;4××kV×主变转为检修——表示将×主变高、低压侧转为检修状态,同时将×高厂变转为检修状态;4.1.2.9一个连续的操作任务填写几张操作票时,前页的备注栏内,应注明“转下页”,后页的备注栏内应注明“接上页”;4.1.2.10根据一个调度操作任务填写多份操作票时,应模拟一份、执行一份,严禁将多份操作票一次模拟后分别执行;4.1.2.11新设备带负荷做试验时的操作任务,调度命令应下到:××设备从××状态转为××状态;4.1.3操作内容4.1.3.1下列各项应作为单独的操作项目填入操作票内:1拉、合开关包括“按钮”操作;2拉、合刀闸及接地刀闸;3检查开关、刀闸、接地刀闸的操作情况是否符合操作要求;如:检查××开关三相确在分合闸位置、检查××刀闸三相确在分合闸位置、检查××接地刀闸三相确已合上或拉开;4验电及装、拆接地线拉、合接地刀闸的明确地点及编号,其中每处验电及装设接地线合接地刀闸,应作为一个操作项目填写;5对设备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是否遗留有接地线所进行的检查;每组接地线的拆除可不填检查内容;6两个并列运行的回路,当需要停下其中一个回路而将负荷转移至另一个回路时,停电操作前应对另一回路所带负荷是否正常进行检查;7取下或放上控制回路、电压互感器回路、合闸回路保险器和高、低压熔断器等;8测量及投入或脱离保护回路压板;9切换同期回路、保护回路、控制回路等转换开关;10投入、脱离或短接电流二次回路压板;11检测母线不平衡电流;4.1.3.2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母线侧隔离开关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严防带负荷拉刀闸;4.1.3.3填写接地线的编号只要在该相的最后注明即可;如:“在××验明无电后挂接地线一组×;”4.1.3.44.1.3.5模拟预演无误后,监护人应在操作的最后一项下面空格内打一个终止符“”,表示该相操作任务到此为止;4.1.3.6时间的填写:1倒闸操作的模拟时间,应填写模拟的终了时间;2倒闸操作的开始时间,应填第一项操作的执行时间;3倒闸操作的结束时间,应填写最后一项操作的结束时间;4单项操作票,操作项目右侧的时间,应填写操作结束时间;5拉合开关、刀闸、接地刀闸的检查项目,应分项填写,分别执行打“√”;6检修设备送电前,应有独立的“检查××设备送电范围内确无遗留接地线”的检查项目;4.1.3.7接地保护措施的设置合地刀或挂接地线:1开关检修时,检修开关的两侧均应有接地保护;2线路检修时,变电站线路刀闸外侧和工作地点10米以内,均应有接地保护;3开关及线路同时检修时,开关的母线侧和线路刀闸外侧,均应有接地保护;4母线检修时,接地线接地刀闸距工作地点不得超过10米;如接地点至工作地点的距离大于“安规”规定的距离,则还应在工作地点增加接地保护;5母线及全部出线同时检修时,各出线刀闸外侧线路侧和母线上工作地点10米以内,应有接地保护;6主变检修时,应在两侧开关的母线侧设置接地保护;如果接地点与工作地点超过10米,则应在工作地点增加接地保护;7不同工作票的接地保护措施应分别设置,其共用的接地线或接地刀闸,可根据工作票终结的先后顺序转移;8带有可熔性熔断器的设备检修时,接地线应悬挂在熔断器的内侧工作地点侧;9带有电气防误闭锁功能的设备转检修时,应优先使用接地刀闸;如果检修人员因设备调试需拉开接地刀闸时,应在运行人员的许可下,借用临时接地线,并在调试工作结束后立即恢复;10因设备接头致使工作地点失去接地保护时,检修人员应在运行人员许可下,借用并设置临时接地线,并在解头工作结束后立即恢复;4.1.4操作监护4.1.4.1下列操作由值长监护、主值操作1系统解列后并网2事故处理时并网3发电机主变用控制开关手动并列4.1.4.2下列操作由副值操作、主值监护1主励磁机与备励磁机的切换操作2正常情况下自动准同期装置并列3新设备接入母线启动及其它特殊的操作4.1.4.3下列操作由巡操员操作,副值监护1 220KV正、付母线、母联开关停、送电或倒母线的操作2 220KV线路开关与旁路开关的倒换操作3 220KV线路停、送电的操作4220KV母线PT停、送电操作5 除4.1.4.2条规定的机组并列操作外,开、停机的其它操作6 6KV、400V厂用电的倒电操作及母线停、送电的操作7电气设备的其它操作4.1.5 复杂操作,发电部第一安全负责人、分管运行主任及专业技术员、安全员应根据操作的性质及时到现场制定操作方案,监护操作,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技术人员也应到现场监督检查;4.1.6操作录音4.1.6.1 6kV及以上电压等级操作,均应有可靠的调度命令录音装置,并对调度预令、正令的发布和执行进行全过程录音;4.1.6.2正常的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均应进行全过程的调令和操作录音,录音带应编号使用,并至少保留三天;4.1.6.3操作录音与调令录音磁带应分别使用;4.1.6.4每份操作票的备注栏内,应注明执行操作的录音带编号包括“A”“B”面4.1.6.5倒闸操作录音,应从模拟预演开始,录音中应清晰的反映出以下内容:1监护人:“执行××倒闸操作,现在进行模拟”;2模拟过程:监护人逐项唱票,操作人逐项复诵,并改变一次设备结线图板上的设备位置;3监护人:“××时××分执行××倒闸操作,现在开始操作,操作人×××,监护人×××”;4操作过程:监护人核对设备位置,并逐项发出操作命令,操作人核对设备位置后,复诵并执行操作;5监护人:“现在操作结束,时间××时××分”;操作间断时,还应录下以下内容:1监护人:“执行至第××项操作间断,时间××时××分”;2监护人:“××时××分恢复操作”;4.1.6.6操作录音中,应清晰的录下每一项操作的唱、复诵包括设备位置的检查、发令的操作动作声响;4.1.6.7在往返操作的行走过程中,监护人可用暂停录音,但整个操作过程不得间断;4.1.6.8安全监察和运行管理部门,应随时检查调度命令和倒闸操作录音的执行情况,并与安全奖挂钩考核;4.1.7倒闸操作及操作票的正确性评价4.1.7.1对运行人员建立个人“操作次数”记录档案4.1.7.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打破操作人、监护人的“操作次数“1操作中导致的事故、障碍;2不按票面顺序逐项操作;3操作后不复查、不及时打“√”;4执行不合格的操作票或无票操作;5操作票执行前不先审核、签名;6操作前不进行模拟预演;7操作票的签名人,与实际执行人不符;8不正确使用操作录音或弄虚作假;9操作票的执行人,不符合相应的资格规定;4.1.7.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统计为错票:1票面内容不完整;如:编号、时间、签名不全,已执行的项目前未打“√”或结束的票面无签章;2操作内容不完整;如:缺项、漏字、错项、错字或内容与任务不符;3时间、操作动词、人员签名、设备编号有涂改;4作废的票上有工作人员签名或时间包括模拟时间;对于票面正确,但因调度命令或其他原因不执行或中止执行的,要有人员、签名或时间,可不统计为错票;5不执行的项目前打“√”;6时间顺序不正确;7作废的项目或作废的票面未注明原因;8操作间断未记录时间或无原因;4.1.7.3作废未执行的操作票不纳入合格率;4.1.7.4操作票应按月统计合格率,每年进行一次汇总统计;4.1.7.5操作票合格率的统计方法:操作票合格率=当月已执行的操作票总份数-错票份数/当月已执行的操作票总份数×100%4.2工作票的正确执行及管理规定4.2.1基本原则4.2.1.1电气工作票,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下列有关规定执行;4.2.1.2当值值班人员,根据现场规程所允许进行的例常工作,可不用工作票;4.2.1.3停、送电操作过程中的设备异常处理,可不用工作票;4.2.1.4事故抢修工作,原则上是指隔离故障设备和尽快使正常部分恢复运行,可不用工作票;但如果设备损坏,需要更换、检修的事故检修工作,必须填用工作票;4.2.1.5工作票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或工作任务栏内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其他有关项目,可不用双重名称,写明编号即可;4.2.1.6工作票应按“月-顺序号”统一编号后执行;如“5-18”表示5月第18张工作票;第一、二种工作票应分别编号;4.2.1.7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应经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经公司经理或主管生产的付经理、总工书面批准的人员担任;4.2.1.8工作许可人,应由具有值班员及以上资格的人员担任;4.2.1.9工作票中的值班负责人,应由具有主值资格的人员担任;4.2.1.10工作票应统一用蓝黑墨水或蓝黑圆珠笔填写,不得涂改;4.2.1.11工作票中的人员签名,应由各类人员亲自签写,不得代签;4.2.2工作票签发4.2.2.1凡工作中需进行高压电气试验项目,则必须在工作票的工作任务栏内写明;在同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发出带有高压试验项目的工作票后,禁止再发出第二张工作票,原先已发出的工作票应予以收回或办理工作间断;4.2.2.2计划工作的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日前一日交给值班员;临时工作,可在计划工作时间之前直接交给值班员;第二种工作票应在计划工作时间之前交给值班员;4.2.2.3非本企业的施工、检修单位单独在变电所、配电室及与电气有关的设备上或运行线路上进行工作,必须使用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监护手续;工作票包括第一种、第二种工作票必须实行设备代管辖单位和施工、检修单位双签发,检修、施工单位为第一签发人,设备代管辖单位为第二签发人;4.2.2.4工作票双签发中的安全责任:运行单位签发人应对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运行管理单位所做安全措施是否完备负责施工、检修单位签发人应对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人员精神状态和防护措施是否良好负责4.2.3工作票的填写及执行4.2.3.1工作许可人,如发现待办理的待许可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不完善,应重新办理工作票;4.2.3.2工作班人员4.2.3.2.1工作班人员在6人及以下时,应将工作班人员全填写,然后注明“共×人”;4.2.3.2.2工作班人员在6人以上时,至少应填写6名主要工作人员的姓名,然后注明“共×人”;4.2.3.2.3同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班超过2个时,应填写各班组1-2名主要人员的姓名,然后注明“共×人”;4.2.3.2.4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包括在“共×人”之内;4.2.3.2.5参与该项工作的农民工,临时工等其他人员也应包括在“工作班人员”中,并与正式员工一样管理;4.2.3.3再同一时间内,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不得重复出现在不同的工作票上;4.2.3.4工作负责人的变动,必须是在该工作许可之后,如在工作票许可之前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则应由工作票签发人重新签发工作票;4.2.3.5对于连续停电,但每晚需恢复运行备用状态的工作管理4.2.3.5.1调度批复工作申请时,应注明每晚恢复至××状态;4.2.3.5.2当日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票交回,次日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4.2.3.5.3次日恢复检修工作,但现场安全措施有变动时,应重新办理工作票;原票应办理终结;4.2.3.6工作票中的“时间”4.2.3.6.1“计划工作时间”,是工作班完成该项工作计划时间,不包括运行人员的操作与其他时间;4.2.3.6.2收到工作票的时间,应在计划开始时间之前;4.2.3.6.3“工作许可时间”应在“计划开始时间”之后;4.2.3.6.4“计划工作时间”应在调度批复的申请有效工作时间之内;4.2.3.6.5“工作结束时间”,应在“计划终止”时间之前;4.2.3.6.6工作票的延期时间,应在调度批复的申请时间之内;4.2.3.7工作终结-当全部工作结束,现场清理完毕,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后,运行人员可与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在工作负责人收持的工作票上签名并加盖“此票已执行”章;4.2.3.8 如几份工作票共用一组接地线或接地刀闸,该工作票中又没有拆除或操作记录,则应注明“××、××”接地线或接地刀闸在“××”工作票中继续使用,即可对该工作票终结4.2.3.9“安全措施”栏的填写4.2.3.9.1第一种工作票应拉开开关和刀闸栏内,应写明在工作范围内需拉开所有开关、刀闸,应取下的控制回路电源保险,应拉开的二次空气开关和应拉开的电动操作机构电源;4.2.3.9.2第一种工作票在装设接地线栏内,应写明接地线的确切地点和应合地刀的编号;如该项工作不需要装设接地线时,应注明:不需装设接地线;许可栏应注明:未装设接地线;4.2.3.9.3运行人员应在已装设的接地线位置后,注明接地线的编号;4.2.3.10应设遮拦、应挂标示牌栏的填写4.2.3.10.1所有能够装设围栏的工作地点,不论使用第一、二种工作票,均应装设全封闭包括网状的检修临时围栏或安全隔离围栏;4.2.3.10.2应注明装设围栏的具体地点和范围;4.2.3.10.3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及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4.2.3.10.4凡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一、二次设备工作,都应在具体的工作地点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禁止笼统的填写“在工作地点悬挂××标示牌”;4.2.3.10.5工作地点周围的带电设备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工作地点设有围栏时,“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可悬挂在围栏上,面向内工作人员;4.2.3.10.6对220KV变电所,高层平台付母线上及所属设备全部检修或部分检修时,必须将其付母线及所属设备全部转为检修状态后,才能按规定进行工作;否则不允许进行任何工作;4.2.3.10.7进入付母线的门,应有可靠的闭锁装置,门锁钥匙,一把由生计部防误专职保存,一把由发电部保存,另一把由运行值长负责保管并装袋封存,在封口处加盖发电部公章;除付母线及所属设备全部转为检修时,方可按规定办理借钥匙手续;否则任何人不得借出;4.2.3.10.8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栏,应由工作许可人填写清楚工作地点邻近的带电部分、包括低压带电部分;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事项,不得填写“同左”或空白不填;4.2.3.10.9对工作人员,应保持的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应按照安规“表一”的规定,在“安全措施”栏内写明具体的要求,不能笼统的支持“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等;4.2.3.10.10一个工作负责人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持有一张工作票;4.2.3.10.11同一设备的一次、二次工作,可以开出两份第一种工作票,但两份工作票的安全措施不得相互冲突;4.2.4工作票的正确性评价4.2.4.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均应统计为错票:1票面内容不完整;如:编号、时间、签名不全;2票面时间、动词、人员签名、设备编号的错误或有涂改;3缺项、漏字、错项、错字或安全措施与工作任务不符;4时间顺序不正确;5作废的票未注明原因;6已执行或作废的票面未及时盖章;4.2.4.2工作票合格率应按月评议统计,每年进行一次汇总统计;4.2.4.3工作票合格率的统计方法:工作票合格率=当月已执行的一、二种工作票总份数-错票份数/当月已执行的一、二种工作票总份数×100%4.2.4.4作废的工作票不纳入合格率统计;4.2.4.5检修和运行单位,对执行完毕的工作票至少应保留一年;4.2.5“两票”的考核4.2.5.1电气操作票的考核4.2.5.1.1开展运行人员的“千次操作无差错竞赛”活动;4.2.5.1.2当查出正在执行中或操作人、审核人监护人已签名待执行的操作票为错票时,将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对操作人、监护人审核人、值班负责人进行考核;4.2.5.1.3当查出执行完毕的操作票为错票时,将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对操作人、监护人审核人、值班负责人进行考核;4.2.5.2电气操作票正确执行的奖励,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4.2.5.3电气工作票的考核4.2.5.3.1当查出正在执行中或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已签名待执行的工作票为错票时,将按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工作负责人进行考核4.2.5.3.2当查出工作票签发人签发错误,但工作许可人在许可前发现并纠正错票,将按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对工作票签发人进行考核;4.2.5.3.3当查出执行完毕的工作票为错票,且签发、许可单位均未发现时,将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工作负责人进行考核;4.3“两票、三种人”的安全质资管理规定4.3.1总则4.3.1.1为进一步规范对“两票”三种人的管理,更好的保证“两票”的正确执行,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4.3.1.2本规定中的“两票”系指电气工作票、电气操作票;4.3.1.3“两票”三种人是指工作票签发人含双签发人员、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

“两票”的管理标准及实施细则(三篇)

“两票”的管理标准及实施细则(三篇)

“两票”的管理标准及实施细则“两票”是指煤炭生产企业在销售煤炭时,需购买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发的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相应品种的销售票证。

管理“两票”的标准及实施细则如下:1.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标准:- 煤炭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矿山权或与矿山所有权人签订有煤炭生产合同。

- 煤炭生产企业须具备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的煤炭生产条件。

- 煤炭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煤炭开采和矿山安全标准进行生产,并进行相应投资保障。

2. 销售票证管理标准:- 煤炭销售企业须具备品牌信誉和市场信誉,经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认定。

- 煤炭销售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市场监管部门的规定,对销售的煤炭进行质量检验和计量检验。

- 煤炭销售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要求,进行经营行为的规范和合法性审核。

实施细则:1.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颁发、管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和销售票证,对相关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和监管。

2. 对于没有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销售票证的企业,禁止其煤炭生产和销售活动。

3. 煤炭生产企业需定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报告产量、销售情况等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4. 煤炭销售企业需按煤种、产地、运输方式等要求进行申领销售票证,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报告相关销售情况。

5. 对于违规销售、伪造、转让、出租或滥用煤炭生产许可证和销售票证的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暂停或吊销相关证照、处以罚款、追究法律责任等。

通过上述管理标准和实施细则,可以有效规范煤炭生产和销售行为,保障煤炭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公平竞争。

“两票”的管理标准及实施细则(二)是指对某些特定行为的监管要求和流程规定。

具体管理标准和实施细则会因不同国家、地区、行业和组织而有所差异,下面是一般情况下的总结:1. 管理范围:一般适用于需要特别审批和管理的行为或活动,例如重要工程项目、重大投资、企业合法运营等。

2. 两票内容:(1) 第一票:即工程建设项目(含工程设计)获取立项批复或核准的审批;企业生产运营行为获得许可的审批。

陕西省电力公司“两票”管理规定及考核实施细则

陕西省电力公司“两票”管理规定及考核实施细则

陕西省电力公司“两票”管理规定及考核实施细则1 总则1.1 工作票、电气倒闸操作票(以下简称“两票”)是保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及防止误操作等电力生产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进行工作的书面命令,电气倒闸操作票是从事电气设备操作的依据。

为便于“两票”的执行、检查与考核,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有关的标准、制度、条例,结合陕西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安全生产实际,重新修订《陕西省电力公司“两票”管理规定及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本《细则》属陕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强制性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在运用中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不含供电所低压电气作业)。

1.2 “两票”采用下列统一格式(含附属票)1.2.1电气倒闸操作票。

1.2.2 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

1.2.3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

1.2.4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1.2.5 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1.2.6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

1.2.7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

1.2.8配电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1.2.9配电台区专用工作票。

1.2.10变电站带电作业工作票。

1.2.11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

1.2.12 事故应急抢修单。

1.2.13 工作附属票(1)线路停、送电申请书(简称“停送电申请”),是输配电线路停、送电业务联系的依据,是输配电线路工作的附属票,一式二份,分别由许可人、停送电联系人收执。

禁止用“停送电申请”替代输配电线路工作票。

(2)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是在二次系统上工作时,需要在运行设备的二次回路上进行拆、接线工作,或者在对检修设备执行二次隔离措施时,需拆断、短接和恢复与运行设备有联系的二次回路工作中填用。

与变电站第一、二种工作票、变电事故应急抢修单配套使用。

(3)工作任务单由检修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者、班站长或工作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填发,一式二份,分别由填发人、小组工作负责人收执,与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配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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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电力公司“两票”管理规定及考核实施细则1 总则1.1 工作票、电气倒闸操作票(以下简称“两票”)是保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及防止误操作等电力生产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进行工作的书面命令,电气倒闸操作票是从事电气设备操作的依据。

为便于“两票”的执行、检查与考核,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有关的标准、制度、条例,结合陕西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安全生产实际,重新修订《陕西省电力公司“两票”管理规定及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本《细则》属陕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强制性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在运用中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不含供电所低压电气作业)。

1.2 “两票”采用下列统一格式(含附属票)1.2.1电气倒闸操作票。

1.2.2 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

1.2.3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

1.2.4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1.2.5 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1.2.6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

1.2.7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

1.2.8配电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1.2.9配电台区专用工作票。

1.2.10变电站带电作业工作票。

1.2.11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

1.2.12 事故应急抢修单。

1.2.13 工作附属票(1)线路停、送电申请书(简称“停送电申请”),是输配电线路停、送电业务联系的依据,是输配电线路工作的附属票,一式二份,分别由许可人、停送电联系人收执。

禁止用“停送电申请”替代输配电线路工作票。

(2)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是在二次系统上工作时,需要在运行设备的二次回路上进行拆、接线工作,或者在对检修设备执行二次隔离措施时,需拆断、短接和恢复与运行设备有联系的二次回路工作中填用。

与变电站第一、二种工作票、变电事故应急抢修单配套使用。

(3)工作任务单由检修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者、班站长或工作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填发,一式二份,分别由填发人、小组工作负责人收执,与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配套使用。

在不需填办工作票的作业项目中也可单独使用。

(4)动火工作票是涉及在禁火场所、防火重点区域以及在易燃、易爆设备上(如蓄电池室、充油、充压设备、油罐及变压器油箱和散热器等),直接从事动火的作业(使用喷灯、电动机具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作业)中填用。

在与运行设备有关的电力生产场所与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配套使用,其他场所动火工作票可单独使用。

发电厂动火工作票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水)电厂(动力部分)]》动火工作票制度。

1.3“两票”管理与监督:各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负责“两票”的执行与管理,安全监督体系负责“两票”的监督与考核。

具体规定如下:1.3.1班组(站)对已执行、作废、未执行的“两票”均应在“备注”栏加盖相对应的“已执行”、“作废”、“未执行”章。

对作废、未执行的“两票”要注明原因。

班组(站)每月初汇总分析“两票”的执行情况,在经审核“两票”的“备注”栏加盖“合格”或“不合格”章。

对不合格的“两票”要注明原因。

考核统计情况报工区(车间)。

1.3.2 发供电单位生产管理部门每月应对已执行的“两票”进行检查,统计分析执行情况,对不合格的“两票”指出存在问题,提出考核意见。

安全监察部门及专职安全员每月应对“两票”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1.4“两票”的保存。

对已执行、作废、未执行的“两票”,由各执行班站收存,妥善保管,每月由专人整理、分类统计、装订成册,注明存在问题。

“两票”的保存期为一年。

1.5各单位可根据本《细则》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但不得降低标准,省略流程,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并报陕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1.6 本《细则》由陕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2 工作票一般规定2.1 计算机工作票系统2.1.1 计算工作票系统中工作票的格式必须与手写格式一致。

2.1.2 计算机工作票系统必须经本单位生技、安监部门审核,分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2.1.3 计算机工作票系统的工作票,其填写、执行程序必须符合《安规》和本《细则》的要求,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值班运行人员必须是本人通过密码进入,进行相应的填票、签发和接收确认,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2.1.4 计算机工作票系统的工作票,在使用前必须打印出纸质工作票,从工作许可到工作票终结以现场使用的纸质工作票为准,记录及签名必须手写。

2.1.5 计算机工作票系统因故不能应用时,应使用相应纸质票。

2.2工作票的修改。

工作票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补充,允许在两份工作票的错字及遗漏处进行修改。

将错字用“〇”划去,漏字用“Ⅴ”符号插入,但插入后的字不允许修改。

被改和改后的字迹必须清楚,不允许在错字上涂改或将错字擦、刮后修改。

时间、设备名称及编号、动词(如拉、合、拆)、状态词不准修改。

2.3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2.3.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资格由各单位每年应以文件形式公布。

本单位公布的工作票签发人、运行单位批准的变电站值班负责人(值长)可在其职责范围内担任工作负责人,但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在同一份工作票上互相兼任。

2.3.2非本单位管辖的其它电力施工企业(外委工队)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应经安全教育以及《安规》考试合格,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安监部门批准备案后,持“批准备案”件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履行其职责。

2.3.3总工作负责人和小组负责人分别在各自所负责的工作范围承担《安规》规定的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2.3.4单位公布的电气工作负责人,须经本单位消防管理部门批准,具有动火工作票签发资格,动火执行人必须持有效资质证件。

2.4 工作票的填写和签发2.4.1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以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1)禁止电话签发工作票。

(2)非本单位管辖的其它电力施工企业(外委工队)在本单位电力生产现场作业,工作票实行双签发制度,即由施工作业的企业和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共同签发。

施工作业方工作票签发人对变电《安规》3.2.10.1条或线路《安规》2.3.11.1条负全责;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仅对变电《安规》3.2.10.1条第1、2款或线路,《安规》2.3.11.1条第1、2款负责。

(3)本单位各工区进入变电站工作,工作票原则上由该工区或检修(施工)项目负责部门签发。

该工区或检修(施工)项目负责部门确无有权签发工作票的人员时,由运行单位工作票签发人签发,运行单位工作票签发人仅对变电《安规》3.2.10.1条第1、2款负责,第3款安全责任由安排该项工作的单位领导负责。

(4)运行单位对新建设备的竣工验收,应在施工单位的配合下参与验收。

验收工作应办理工作票,工作票由施工单位办理。

施工单位的工作负责人仅对变电《安规》3.2.10.2条第1、2、3、4款,线路《安规》2.3.11.2条第1、2、3、4款负责。

各验收小组负责人按其工作内容和范围,应承担变电《安规》3.2.10.2条,线路《安规》2.3.11.2条的安全责任。

2.4.2 电力事故应急抢修单由抢修工作负责人填写,不需要签发。

2.4.3 线路“停送电申请”由停、送电联系人填写,本单位的生产管理人员也可以填写,不需要签发。

2.4.4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技术员或班长审核并签发。

2.4.5动火工作票,由施工检修现场工作负责人确定动火作业项目、内容,指定动火工作负责人(具有工作负责人资格)并由其填写动火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由施工检修现场工作负责人签发,由设备运行人员许可签名。

2.5工作票使用的相关规定2.5.1工作票送达。

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预先送达运行人员,可直接送达或通过电话、传真、局域网传送,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交给工作许可人。

第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交给工作许可人。

动火工作票可在进行动火作业的当天交给工作许可人。

2.5.2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

凡在停电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所谓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一个电气单元、一条线路、分支线路中,其中间用刀闸或用断开引流线的方法可以和其它电气部分作截然分开的部分。

变电站全部停电或变电站除电源线刀闸线路侧带电外,其它设备均已转入检修状态的停电工作,则停电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地点均可用一张工作票。

一台主变压器及其开关同时停、送电检修,可用一张工作票。

一条(段)母线及其所带单元设备同时停、送电检修,可用一张工作票。

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停、送电检修时,可用一张工作票。

2.5.3 同一个电气连接部分的设备,含有高压试验项目的工作票发出后,禁止再发出第二张工作票。

若检修设备与加压部分的安全距离不满足试验电压或虽安全距离满足试验电压但本侧没有短路接地线保护,在含有高压试验项目的工作票发出前,应先将已发出的该检修工作票收回,履行工作间断手续。

2.5.4执行中的工作票在不变更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增添工作任务,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当面或电话)和工作许可人同意,由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填写增加的工作任务(工作票签发人若是电话同意则应注明)。

2.5.5工作票的许可和终结:2.5.5.1当面许可和终结:凡进入变电站工作应当面履行许可、终结手续。

2.5.5.2电话许可和终结:许可和终结方式若为电话联系时,由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将“当面”划掉,保留“电话”两字,并在相应的签名处填写电话许可人姓名。

2.5.5.3 持电力线路、电缆工作票进入变电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根据情况应增填工作票份数,以满足线路(电缆)工作许可人、变电站工作许可人及工作负责人各执一份要求。

变电站工作许可人应遵守如下规定:(1)对在站内工作应做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正确性负责,如装设安全遮栏、悬挂的标示牌等。

(2)需补充的安全措施或注意事项,应填入工作票(一式两份)的相应栏目或备注栏。

(3)电力线路、电缆工作票应由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的许可栏或“备注”栏内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2.5.6 非生产运行单位(含基建施工企业)在运行线路上工作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施工单位持已签发的工作票,在工作前一日送交线路运行单位。

(2)线路运行单位收到工作票后,依据工作票要求填写线路“停送电申请”一式两份,办理停电手续。

(3)停、送电联系人依据已许可的“停送电申请”,对所受理的线路工作票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若停电设备属线路运行单位直接调管,则可直接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4)施工单位工作完工后,由工作负责人向停送电联系人汇报工作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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