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标本保存制度
检验科标本存储制度
检验科标本存储制度
背景
标本是检验科进行检验分析的重要样本,在进行疾病诊断、医
学科研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为确保标本及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完
整性,需要建立科学的标本存储制度。
目的
本文旨在规范检验科标本的存储管理制度,保证标本质量,降
低标本误差和污染率,提高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
内容
1. 标本接收:标本室根据标本种类、采用不同的进行接收分类,并记录标本信息。
2. 标本质量控制:标本室进行标本检查、整理、分装、交接前
标本质量检验,如标本异常需要及时与送检人联系确认标本情况。
3. 标本保存:标本室建立标本存储记录,记录标本、编号、种类、采样日期等信息,并将标本储存在专用的标本冷冻库中。
不同
种类的标本应按照不同的保存要求进行储存。
4. 标本销毁:标本室应制定标本销毁计划,及时销毁不必要保
留的标本,减少漏报、误报的发生。
5. 标本监测:定期对标本室的存储环境进行监测,保证环境符
合标本存储的要求,如温度、湿度、洁净度等。
6. 标本管理:标本室制定标本管理制度,建立标本室管理档案,并负责标本资料的管理、查询和报废工作。
结论
本文从标本接收、质量控制、保存、销毁、监测和管理等方面
规范了检验科标本存储制度,确保标本及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为医
学科研和临床诊疗提供更精确、可靠的依据。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一、检验标本采集、保存和运输
1.各种检验标本分别由护士、医生和检验技术人员采集。
2.标本采集、保存和运输按《检验手册》执行。
二、标本接收
1.检验科收到标本后,要核对标本的数量和质量,扫描标本条形码签收,核对标本信息。
2.填写标本交接记录单,并反馈给临床科室。
3.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按照不合格样本处理流程执行。
不合格标本的范围包括:
(1)无标识、缺项、错项标本;
(2)空管、标本量不足标本;
(3)收集容器不正确的标本;
(4)未正确使用抗凝剂、防腐剂的标本;
(5)严重溶血及静脉营养时严重脂血的血标本;
(6)需要空腹抽血而未空腹的标本;
(7)有溢洒、渗漏的标本;
(8)超过允许送达时间的标本;
(9)需要抗凝,出现凝块的标本;
(10)使用吸水性材料留取的大便样本;
(11)其它影响检验结果的标本。
4、将标本送往科内相应检验部门或区域。
三、标本检验
各班组按各项目的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标本检验。
四、检验标本的保存和处置
检测完毕的血标本冰箱保存7天,然后高压处理;微生物标本当天高压处理;其它标本和高压后的标本按《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处理。
附:检验科不合格标本处理流程。
医院临床检验标本采集储存运送制度
医院临床检验标本采集储存运送制度一、标本采集1.标本采集时间:根据不同检验项目的要求,确定标本采集时间。
2.采集方法:对不同类型的标本,采用适当的采集方法,确保采集到符合要求的标本。
3.采集人员资质:医院临床检验科工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并获取相关证书,具备标本采集资质。
二、标本储存1.储存条件:根据标本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储存条件的设定,如温度、湿度等。
2.储存容器:选择适当的储存容器,确保标本在储存过程中不受到污染和变质。
3.标本分类:按照不同类型的标本,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标本易于查找和管理。
三、标本运送1.运送方式:根据标本的特性和要求,选择适当的运送方式,如冷藏车、常温车等。
2.运送温度控制:确保运送过程中标本的温度符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如冰袋、冷藏箱等。
3.运送时间:根据标本的特性和要求,合理安排运送时间,确保标本能够及时送达检验科。
四、标本管理1.标本登记:对每个标本进行登记,记录标本的相关信息,如采集时间、采集人员、病患信息等。
2.标本留存:对一定比例的标本进行留存,以备再次检验、质控等需要。
3.标本销毁:对一定时限内未使用的标本,进行及时销毁,确保标本的安全和保密。
五、标本质量控制1.标本采集培训:对所有参与标本采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掌握正确的标本采集方法和注意事项。
2.质控标本:每日选择一批质控标本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要求后才可进行日常工作。
六、标本安全管理1.标本标识:对每个标本进行标识,如标本管上贴有病患姓名、住院号等信息,以确保标本能够准确归属。
2.标本保密:保护病患隐私,禁止使用病患个人信息做任何非医疗目的的使用。
3.标本丢失和污染处理:对于出现标本丢失和污染的情况,及时进行记录和处理,并进行相关调查。
以上即是医院临床检验标本采集、储存、运送制度的详细内容。
通过规范、严格的流程和管理,能够保证临床检验标本的质量与安全。
同时,相关人员也应重视相关培训和质量控制,以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
检验科样本采集保存和运输规定
检验科样本采集保存和运输规定一、背景介绍在医疗检验中,样本的采集、保存和运输是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针对检验科样本的采集、保存和运输进行规范,以确保样本的质量和可追溯性。
二、样本采集1. 采集前准备(1)合理安排采集时间,避免患者饮食或用药对样本产生干扰;(2)确保采集器械的洁净,消毒器械;(3)检查采集器械是否完好,避免损坏导致样本污染或无法采集。
2. 采集操作(1)向患者详细说明采集过程,解答其疑问和担忧;(2)采用无菌技术进行血液或体液样本的采集,注意遵循标本稳定性和抗凝剂的要求;(3)遵循标本采集顺序的原则,避免交叉污染;(4)按照要求采集足够的样本量,以确保后续检验的需要。
三、样本保存1. 样本分类(1)按照不同类型的样本,如血清、尿液、唾液等进行分类;(2)对于不同样本类型,采用适当的保存方式和温度,以维持样本的稳定性。
2. 储存条件(1)避免样本受到阳光直射,存放在干燥、阴凉且温度稳定的环境中;(2)在保存样本时,确保密封性,避免样本受到雾气、湿气或灰尘的污染;(3)对于特殊的储存条件要求,如低温保存或深冷保存,遵循相应的要求和操作规范。
四、样本运输1. 包装要求(1)在运输过程中,采用合适的包装材料,保护样本免受外界冲击或温度变化的影响;(2)对于易碎或液体样本,采用特殊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以避免破损或泄漏。
2. 运输环境(1)确保样本在运输过程中处于合适的环境条件,避免样本受到严重震荡或温度波动;(2)对于特殊要求的样本,如冷冻样本,采用冷链运输方式,保证低温环境的稳定性。
3. 文件记录(1)对每一次样本的采集、保存和运输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时间、地点、操作人员等信息;(2)建立样本追踪系统,确保样本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五、样本处理1. 检验前准备(1)按照标本要求进行预处理,如离心、分装等操作;(2)确保操作人员在处理样本时遵循规范的操作流程和要求。
2. 样本分发(1)对于检验科内部的样本分发,确保样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对于外部转运的样本,遵循相关规定,确保样本在转运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检验科标本的手记、保管、识别、运输和处理等管理工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提高医院检验科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检验科室的标本管理工作,并适用于全部相关人员。
第三条检验科标本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及医院相关制度。
第四条医院检验科应加强内部质量掌控和外部质量评价,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标本手记与交接管理第五条医生在进行标本手记前应向患者认真说明手记目的和方式,并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第六条标本手记时,医生应严格依照标本手记操作规程执行,遵从无菌操作原则,确保手记的标本不受污染。
第七条标本手记完成后,医生应将标本妥当保管,标注患者姓名、年龄、性别、手记时间、手记者以及手记部位等信息。
第八条医生应依照规定程序将标本交接给检验科,并填写标本交接单,确保标本的连续追溯和管理。
第九条检验科应设立特地接收标本的窗口,负责接收患者标本并核对标本信息,确保标本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检验科应及时对接收到的标本进行核对、登记,并及时录入系统,确保标本的及时处理和跟踪。
第三章标本保管与处理第十一条检验科应设立标本保管专用之冰箱、冷藏柜和标本室,用于保管不同类型标本,严格掌控温度和湿度。
第十二条标本保管期限依据不同类型标本的特性和临床需要进行确定,在保管期限内必需妥当保管,严禁超期使用。
第十三条标本保管期满后,未完成检验的标本应依照规定处理,包含销毁、退回或转接。
第十四条对于意外损坏或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应及时做好记录,并通知医生重新手记标本。
第十五条标本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标本保管设施进行检查和清洁,并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四章标本识别与标志第十六条检验科应对接收到的标本进行及时识别,并标注标本容器上的患者信息、标签和标识,确保标本的可追溯性。
第十七条标本容器上的标签和标识应具备防水、耐候、耐化学药品侵蚀等特性,以确保标志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检验科标本采集、处理、分离、储存、转运制度
检验科标本采集、处理、分离、储存、转运制度
(一)根据临床实验(检验、病理)部门制定的标本采集规范(包括对患者的准备要求、标本采集的方式与途径、标本处理、运送、保存条件等内容),要对相关员工进行教育与培训,使其能知晓和遵循,避免由于标本采集与运送等分析前因素而影响检测质量。
(二)标本采集前向病人告知,正确识别病人无误,按照正确的标本采集途径、规范的操作方法,采集合格的标本。
(三)采集到的标本应有唯一性的识别标志,严格推行条形码识别系统。
(四)标本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送达检测,避免因采集不当、暂存环境与时间的延缓等因素,而影响标本检测结果的真实性。
(五)临床实验(检验、病理)室建立标本验收、登记、处理的工作程序,对不符合标本采集规范的标本应及时通报送检医师或其它相关人员明确处理意见,不得上机检测,更不得将明知是“失真的”检验结果签发报送临床,危及救治质量与病人安全。
(六)为确保生物安全性与严防医院感染,使用合格的标本运送箱,加盖封闭放置标本及运送,符合生物安全性要求。
应根据不同的检查项目将标本分开放置于标本箱内,避免混淆,血、尿标本分开放置盛放标本工具应加盖密闭,检查申请单不得与标本容器卷裹混放。
(七)具有高危传染性的标本、传染病的标本以及急诊抢救病人的标本,在采集后应由专人用专门盛具及时送检。
(八)标本运送人员在拿取标本时必须佩带防护手套,接触标本后,按要求彻底清洗双手,防止污染。
(九)各类标本在采集、暂存与运送过程中发生标本洒漏、标本容器破损等紧急意外事件时,有紧急处理的程序与措施,相关人员均应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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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标本保存制度
为了确保检验质量,减少检验结果误差,便于特殊检验项目阳性结果标本的审核复检,对肝功能、甲状腺功能、肿瘤标志物、性腺激素、乙肝两对半、肝炎病毒分型等项目的标本实行定期保存,根据本科室现有的保存条件做出相应的短期保存时间规定,要求各组严格按照此规定认真执行,做好标本的分类、登记、编号、保存及按时定期销毁工作.
具体规定如下:
1.对单纯肝功能异常的标本,由生化室冰箱2—8度保存48小时,编号和记录以生化室当天结果记录为依据;
2.对肝功能异常同时伴有乙肝两对半-20冰箱保存一周;
3.对超过保存期的阳性标本,按照传染病污染物处理规定,统一由医院专人处理;
5.对保存一周的标本要做好登记,标识清楚,有操作者签字;
6.特殊阳性标本保存记录,保存两年。
标本存放管理制度内容
标本存放管理制度内容一、引言为了规范和加强实验室标本的管理工作,确保标本的质量和完整性,保障科研和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标本存放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标本存放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标本存放的科研实验室,所有科研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
三、标本分类及存放要求1. 标本分类根据物种、来源、性质等因素,标本可以分为植物标本、动物标本、微生物标本等。
不同种类的标本有着不同的管理要求。
2. 存放要求(1)标本的存放应该按照物种、来源、性质等因素进行分类,并且在存放位置上应该有明确的标识。
(2)标本存放的环境应该符合相关的温度、湿度和光照要求,以确保标本的保存质量。
(3)标本存放的位置应该远离高温、潮湿、阳光直射等有害因素。
(4)不同种类标本的存放位置应有明确的分隔,以免相互污染。
四、标本存放管理流程1. 标本接收(1)接收标本应当在专门的标本接收室进行,接收人员应对标本进行登记和核对,并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标本接收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对标本进行初步处理,包括登记、贴标签等操作。
2. 标本分类(1)接收后的标本应按照物种、来源、性质等因素进行分类,并在存放位置上做明确的标识。
(2)分类后的标本应收入标本库存储,做到井然有序。
3. 标本保存(1)标本的保存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标本要求进行,避免误操作造成标本损坏。
(2)定期检查存放环境,确保符合标本保存要求,避免标本腐烂或变质。
4. 标本借用(1)标本借用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2)借用结束后,应按时归还,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核验。
五、标本管理责任1. 管理部门应对标本的存放管理流程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2. 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标本管理制度,提高标本管理的自觉性和责任心。
3. 对于标本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标本管理制度的完善1. 针对标本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检验科标本保存制度
检验科标本保存制度
1、检验科各实验室收到标本后应及时进行检验,特殊项目不能及时进行检验的标本应采取相应的保存措施。
2、大、小便、胸腹水、脑脊液、生殖道分泌物标本等,应及时进行检验,按规定时间发出报告,特殊项目保存标本;对于当天不进行检测的血液标本,应及进进行离心,置冰箱冷藏保存,特殊项目或需较长时间才进行检测的标本应分离血清,-20℃保存标本。
3、检验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及时处理标本,非血液标本按<检验科废弃物处理规定>进行处理,血液标本需密封后送标本收发室按规定要求保存(4℃保存≥7天),并做好记录。
特殊项目(PCR、HIV等)按项目的SOP规定进行(长期保存)。
4、在标本收发室按要求保存到期的血液标本按<检验科废弃物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检验科各种检验标本保存时效规定
检验科各种检验标本保存时效规定
1、检验科各项检验操作的标本,于检验操作完毕后,剩余标本应
尽可能完整保存,以便后续医师因医疗需求增加医嘱或研究需求、异常处理所需、医疗纠纷责任归属等。
2、标本保存时效及保存方式配合标本特性、临床需求、法规规定、
硬件空间限制等制定。
3、若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在所规定时效内对原始标本进行重测
或由第三方对原始标本重测;若超过规定时效,默认为对本次检验结果无异议。
4、结合本检验科实际,特制定检验标本保存时效:。
检验科标本保存制度
检验科标本保存制度
为了确保检验质量,减少检验结果误差,便于特殊检验项目阳性结果标本的审核复检,对肝功能、甲状腺功能、肿瘤标志物、性腺激素、乙肝两对半、肝炎病毒分型等项目的标本实行定期保存,根据本科室现有的保存条件做出相应的短期保存时间规定,要求各组严格按照此规定认真执行,做好标本的分类、登记、编号、保存及按时定期销毁工作;
具体规定如下:
1.对单纯肝功能异常的标本,由生化室冰箱2—8度保存48小时,编号和记录以生化室当天结果记录为依据;
2.对肝功能异常同时伴有乙肝两对半-20冰箱保存一周;
3.对超过保存期的阳性标本,按照传染病污染物处理规定,统一由医院专人处理;
5.对保存一周的标本要做好登记,标识清楚,有操作者签字;
6.特殊阳性标本保存记录,保存两年;。
检验科标本存档管理办法
检验科标本存档管理办法概述:为了保证医学实验室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标本存档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一种可行的检验科标本存档管理办法,以确保标本的可追溯性、安全性及完整性。
一、标本存档管理的目的标本存档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标本的完整性、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合理管理标本的存档过程可以确保标本在整个检验流程中的准确性,减少标本采集和分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并防止标本丢失或污染。
二、标本存档管理的要求1. 标本采集(1)标本采集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熟悉标本采集规范。
(2)采用符合规范的标本采集容器和抗凝剂,保证标本的质量和稳定性。
(3)标本采集时必须填写标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等,并进行签名确认。
2. 标本存储(1)标本存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保持恒定的温度和湿度。
(2)标本存储设备应有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保证标本的安全性。
(3)标本存储区域应划定为有限的区域,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进入,防止标本被误取或污染。
3. 标本档案管理(1)建立完善的标本档案系统,对每个标本建立唯一的编号,便于追溯和管理。
(2)标本采集人员需要将标本相关信息录入档案系统,包括标本编号、采集日期、采集人员等。
(3)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存档标本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存档标本的完整性和质量。
4. 标本销毁(1)标本销毁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医院制度。
(2)对于过期、无法追溯或已完成检验的标本,应制定标本销毁计划,并由授权人员进行销毁操作。
(3)销毁过程必须记录并保存,包括销毁时间、销毁人员和销毁方法等信息。
三、标本存档管理的流程1. 标本采集:按照规范采集标本,并填写标本相关信息。
2. 标本存储:将采集好的标本放置于符合规范的存储设备中,保证标本的质量和稳定性。
3. 标本档案管理:将标本信息录入档案系统,并进行编号,建立唯一标识。
定期对存档标本进行检查,确保完整性和质量。
4. 标本销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标本销毁,并记录销毁过程。
医学检验部标本采集、储存、运送制度
医学检验部标本采集、储存、运送制度
一、由多部门共同制定的标本采集与运送的规定,应当包
括对患者的准备要求、标本采集的方式与途径、标本处理、运
送、保存条件等内容,要对相关员工进行教育与培训,使其能
知晓和遵循,避免由于标本采集与运送等分析前因素而影响检
测质量。
二、标本采集前要事前做好向患者告知,正确识别患者无
误,按照正确的标本采集途经、规范的操作方法、采集合格的标本。
三、采集到的标本应有唯一性的识别标志,要在容器上粘贴
条形码标签。
四、标本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送达检测,避免因采集不
当、暂存环境与时间的延缓等因素,而影响标本检测结果的真实性。
五、检验科应当建立标本验收、登记、处理的工作程序,对不合格标本,应当及时通报送检医师或其他相关人员,明确处理意见,不得上机检测,更不得将明知是〃失真的”检验结果,仍签发、报送临床,危及救治质量与患者安全。
六、为确保生物安全性与严防医院感染,应当使用密闭容
器收集标本,开放型容器收集标本应当使用加盖的标本运送箱,
要加盖封闭放置标本及运送,以符合生物安全性的要求。
应当
根据不同的检查项目将标本分开放置于标本箱内,避免混淆,血、
尿标本分开放置,盛放标本工具应当加盖密闭,检查申请单不得与标本容器卷裹混放。
七、具有高危传染性的标本、以及急诊抢救患者的标本,在
采集后应当由专人用专门盛具及时送检O
八、标本运送人员在拿取标本时必须佩带防护手套,接触标
本后,按要求彻底清洗双手,防止污染。
九、各类标本在采集、暂存与运送过程中发生标本洒漏、容
器破损等紧急意外事件时,有紧急处理的程序与措施,相关人员均应知晓。
医院临床检验标本采集、储存、运送制度
医院临床检验标本采集、储存、运送制度为了保证医院临床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临床检验标本采集、储存、运送工作是临床检验工作的基础,直接关系到临床诊断、治疗和患者安全。
1.2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的临床检验标本采集、储存、运送工作。
1.3 各科室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检验标本质量。
二、标本采集2.1 标本采集前,医护人员应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取得患者同意,并做好患者身份识别。
2.2 医护人员应按照临床检验项目的要求,正确采集标本,确保标本采集质量。
2.3 采集标本时,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采集容器,并按照标本采集要求进行标记。
2.4 采集后的标本应立即送检,避免长时间放置影响检验结果。
三、标本储存3.1 未能及时送检的标本应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进行储存。
3.2 储存标本的环境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清洁度。
3.3 储存标本应使用专用的储存容器,避免交叉污染。
3.4 储存标本应定期检查,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四、标本运送4.1 标本运送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标本安全、及时送达检验科室。
4.2 运送标本时,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送容器,并按照标本运送要求进行标记。
4.3 运送标本应避免长时间暴露在高温、低温、潮湿等恶劣环境中。
4.4 运送标本应遵守医院相关规定,确保标本安全、及时送达检验科室。
五、标本交接5.1 标本送达检验科室后,应由检验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核对、接收。
5.2 标本交接时,应填写交接记录,注明标本名称、数量、采集时间、送达时间等信息。
5.3 如有标本不符合要求,检验科室应立即通知相关科室,不得擅自处理。
六、标本处理6.1 检验科室应对接收的标本进行核对、登记,确保标本信息准确无误。
6.2 检验科室应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对标本进行处理、检测。
6.3 检验科室应对检验结果进行核对、记录,确保检验结果准确无误。
医院检验科标本处理规定
1、生化室、免疫室血清原始管按顺序排列与编号的试管架上,并在试验完成后交洗消室用塑料膜包裹后冰箱保存,试管架应科容纳 200 个标本,至少保存 48 小时,这样大约每 2 天周转一次。
2、血常规管在试验完成后按顺序排列于分析仪旁的标本架里,通常有 1 个标本架以供储存,当第一个标本架满时,用塑料膜包裹后放在冰箱保存 24 小时备查。
3、体液标本用后放在污物桶生物危险容器内,每日收集前喷洒 84 消毒液,或加入漂白粉初消毒后由护工转运至医疗垃圾处理站。
4、细菌室标本应定期高压灭菌处理后弃置于实验室的生物危险容器 (生物危险袋黄色袋),让清洁员做集中处理。
5、所有标本 (血清、尿、体液等) 处理时必须经初消毒,血液标本每管加入 84 消毒液后,弃置于实验室的生物危险容器 (生物危险袋黄色袋),让清洁员做适当处理,处理病人标本时应实行全面防护。
227。
检验科标本储存和处理
检验科标本储存和处理1、目的建立标本的前处理和保存程序,以规范检验科工作人员对标本进行核收的要求、责任和方法。
2、范围适用于临检室未能及时检验或在规定时间检测标本的贮存。
3、各类标本的贮存程序3.1、当天不能完成的标本,必须分离血清,按要求储存在2℃-8℃或-20℃。
3.2、当天检测完成的标本,所有的血常规储存在2℃-8℃3天;所有的血液标本(包括生化、免疫、杂项)储在2℃-8℃7天;所有的脑脊液、胸腹水及24小时尿等重要标本储存在2℃-8℃7天。
(各部门专门规定地方存放这些特殊标本)。
3.3、急诊血常规、生化、血气、脑脊液、胸腹水等标本全部保存7天。
3.4、所有不符合要求或凝固、抽错的标本都保存7天。
3.5、所有保存标本都应该有编号,按日期存放。
4、已检标本的处理程序4.1、血清类标本检验后标本保存3天,全血类标本保存24小时,以供必要时复查结果。
4.2、过保存期的血标本由保洁员进行清点、登记、高压消毒、打包后交医院垃圾收集人员处理,并进行交接登记。
4.3、血气分析标本检验后不保存。
由保洁人员进行清点、登记、高压消毒、打包后交医院垃圾收集人员处理,并进行交接登记。
注射器针头放锐器盒中按锐器处理方法处理。
4.4、检验后尿液标本不作保留,尿液加入10g/L漂白粉消毒2小时处理后才能排放入下水道内。
使用后的一次性尿杯、试管放在10g/L漂白粉溶液中浸泡2小时后,打包交医院垃圾收集人员处理,并进行交接登记。
4.5、检验后粪便标本不作保存,将粪便盒投入塑料桶中,加入20%的漂白粉干粉,搅拌混合,作用2-6小时后,打包交由医院垃圾收集人员处理,并进行交接登记。
4.6、检验后前列腺、精液标本不作保存。
将涂有标本的载玻片或盛有标本的试管投入10g/L漂白粉溶液中浸泡2小时后,废液倒入一水道排入医院废水处理系统,玻片、试管经洗涤、高压消毒后重新使用或打包交由医院垃圾收集人员处理,并进行交接登记。
4.7、脑脊液、胸腹水检验后剩余标本放在2-8度保留3天。
医院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标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检验标本的管理,保证检验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检验科室对各类检验标本的采集、运输、储存、处理和使用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检验标本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检验标本管理组织,负责检验标本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标本的采集第五条标本的采集应当遵循相关检验项目的标准操作规程,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进行。
第六条医护人员在采集标本前,应当认真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确保采集的标本与患者相符。
第七条医护人员在采集标本时,应当向患者说明采集标本的必要性、采集方法及注意事项,取得患者的配合。
第八条采集标本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容器,并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进行标记。
第九条采集标本的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当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遵守医疗伦理规范。
第十条采集血液标本时,应当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感染。
第十一条采集涉及生物制品的标本,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保标本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标本的运输第十二条标本的运输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标本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稳定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标本运输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防止标本损坏、污染或丢失。
第十四条标本的运输应当使用专用的标本运输箱或容器,避免与其他物品混装。
第十五条标本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标本受到剧烈震动、温度变化等影响。
第四章标本的储存第十六条医院应当为检验标本设立专门的储存场所,确保储存环境的温度、湿度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标本的储存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检验项目的储存要求,避免错误的储存方式导致检验结果失准。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储存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建立标本储存记录制度,记录标本的储存时间、温度、湿度等信息。
医学检验科检验标本采集运送验收保存制度
医学检验科检验标本采集运送验收保存制度Ⅰ目的加强医学检验科标本采集.运送.验收.保存过程的管理,确保检验结果准确性。
Ⅱ范围适用于医学检验科人员、临床护士、运送人员。
Ⅲ制度一、标本采集(一)医护人员应了解在标本采集前影响结果的非病理性因素(药物、饮食、运动、治疗、生理变化、生活环境和习性、标本采集时间),正确指导患者,采取切实措施,规范采集标本前患者的一切行为,保证采集的标本符合疾病的实际情况,留取合格的标本。
(二)配备足够合格的采样人员,用合格的采样器材按标准的采样程序采样。
(三)血液标本采集基本要求:保持标本完整性,控制各种干扰因素,保持标本新鲜,在允许保存时间范围内,拒绝不合格血标本(脂血、溶血、凝固)。
(四)标本采集的时间1.随机和急诊标本:随机和急诊标本是指无时间限定或无法规定时而必须采集的血和尿标本。
此类标本在送检时应加以注明,评价检验结果时应注意昼夜节律影响。
便于分析检查结果时参考。
2.空腹标本:空腹标本一般指进食8小时后(不能超过12小时)在清晨采集;测定血肌酐应禁肉食3天,且不能饮咖啡、茶等;乳糜血患者检测血脂应素食3天后。
3.指定时间标本:指定时间标本多属功能试验采集的各种标本,因试验目的不同,采集标本的时间各有不同,必须按试验要求采集,如葡萄糖耐量试验等。
(五)静脉血采集基本要求1.患者体位:住院患者卧位。
不应在输液侧采血,如不可避免,必须注明。
否则一切后果由采血者负责。
2.血管选择:应选用较大的血管,常从肘静脉取血,也可选用其他部位的静脉。
小儿不能作静脉穿刺时采用毛细血管尤为合适。
3.注射器:针头外径1毫米。
针头外径>1毫米可引起创伤,导致血管碎片入血,促发凝血。
针头外径<0.7毫米血液采集时间延长,针头内压力梯度可导致溶血和血小板激活。
4.消毒部位:穿刺处所用消毒液已干。
5.止血带:压脉带控制在1分钟内,抽血时患者握拳。
抽血速度应缓慢,将血液沿管壁徐徐注入标本容器,以免产生大量泡沫或溶血,保证血量。
检验科标本保存制度
检验科标本保存制度检验科是医学实验室中重要的一环,在疾病诊断、治疗以及预防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科学、规范、安全地保存检验科标本则对于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检验科标本保存制度的相关内容。
首先,检验科标本保存制度是指对于检验过程中所采集到的标本进行保存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其目的是确保标本在保存过程中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从而保证后续检验的准确性。
保存制度主要包括标本保存的时间、方式、温度要求以及保存期限等内容。
标本保存的时间是指标本从采集到保存的时间跨度。
通常情况下,标本应该在采集后尽快保存,以防止标本质量的变化。
对于不同类型的标本,保存时间也有一定的差异。
例如,血液标本通常在采集后应立即保存,而尿液标本则可以在采集后的1-2小时内保存。
此外,对于一些有需求的特殊检验,保存时间也需要根据具体需求进行相应的调整。
标本保存的方式是指标本保存的容器及其封闭方式。
标本保存时应统一使用无菌、干净的容器,并确保容器的密封性。
对于外科手术标本等有特殊要求的标本,还需要与手术室和病房进行密切的配合,以确保标本的封闭和适宜的保存条件。
标本保存的温度要求是指标本保存过程中的温度要求。
不同类型的标本对于温度的要求也有所差异。
例如,血液标本通常需要保存在4摄氏度以下,以保证血液中稳定的成分。
而尿液标本则需要保存在2-8摄氏度之间,以避免细菌的繁殖。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检验,还有一些需要在冰箱中保存的标本,以确保一些病原体的生存状态。
标本保存的期限是指标本在保存过程中所能保持的稳定性和有效性的一定时间范围。
不同类型的标本保存期限也存在差异。
一般情况下,尿液标本的保存期限为24小时,血液和血清标本的保存期限为48小时。
对于一些特殊标本,有些可能需要长时间保存,而有些可能需要短时间内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检验科标本保存制度对于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至关重要。
通过规范和科学的标本保存制度,可以保证标本在保存过程中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从而保证后续检验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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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标本保存制度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检验科标本保存制度
为了确保检验质量,减少检验结果误差,便于特殊检验项目阳性结果标本的审核复检,对肝功能、甲状腺功能、肿瘤标志物、性腺激素、乙肝两对半、肝炎病毒分型等项目的标本实行定期保存,根据本科室现有的保存条件做出相应的短期保存时间规定,要求各组严格按照此规定认真执行,做好标本的分类、登记、编号、保存及按时定期销毁工作。
具体规定如下:
1.对单纯肝功能异常的标本,由生化室冰箱2—8度保存48小时,编号和记录以生化室当天结果记录为依据;
2.对肝功能异常同时伴有乙肝两对半-20冰箱保存一周;
3.对超过保存期的阳性标本,按照传染病污染物处理规定,统一由医院专人处理;
5.对保存一周的标本要做好登记,标识清楚,有操作者签字;
6.特殊阳性标本保存记录,保存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