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门及基层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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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门的概念

第三部门的概念

第九讲第三部门与基层自治第一节第三部门的概念及分类1.1第三部门的概念第三部门,即独立于国家组织和市场组织之外,从事政府和私营企业“不愿做,做不好,或不常做的事”的组织。

在西方语境下,第三部门也称为“非政府组织”、“非市场组织”、“非营利组织”或“志愿组织”。

第三部门的行为具有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等特征。

而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人民经常所说的“社会团体”,实际上就是从“第三部门”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的。

国务院制定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下列团体不受其规范:(1)参加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2)由国务院机构编制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3)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活动的团体。

除去这三类社团,各类第三部门都受《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范。

《条例》规定,任何社会团体的成立都必须经过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

因此,中国政治背景下的社会团体,属于第三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又不能包括所有的第三部门在内。

1.2第三部门的重要性关于第三部门的必要性,理论界有两种解释:第一种解释基于公共选择理论,由于政府对公共物品的提供倾向于反映中位选民的偏好,所以一部分人对公共物品的特殊需要就无法满足,第三部门具有自身的独特优势,它可以满足一些特殊需求者的偏好。

第二种解释基于市场失灵理论,由于人们的搭便车行为使市场机制无法有效提供公共物品,只能通过政府或第三部门途径提供公共物品。

由于政府本身存在缺陷,一部分公共物品职能通过第三部门进行提供。

总之,从经济学的角度讲,第三部门社团是不可或缺的,在许多领域有其独特的优势。

上述两个理论解释了第三部门存在的必要性,接下来的问题是:第三部门能否自动生成?奥斯特罗姆的自组织理论回答了这个问题。

奥斯特罗姆认为,对组织而言,如果它能解决以下三个问题,那么这个组织就能自动生成。

第一个问题是制度供给问题,即由谁来设计组织的制度。

重复博弈研究表明,在有限重复的囚徒困境博弈中,群体中的个体会进行合作产生一定规模的自治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都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们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三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级自治组织的工作给予指导、帮助,但不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第二章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第四条村民大会是行政村的最高决策形式,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具有本行政村户籍;或者户籍不在但在本行政村有固定住所,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者,可称为本村村民。

第五条召开村民大会,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

第六条村民大会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大会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

第七条村民大会每年最少应举行一次,所有带有规则性的事项以及其它只要有五十名以上村民认为重要的事项,均应由村民大会决定。

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大会的常设机构,每届任期三年,由每个村民组选举一人组成。

村民代表会议首席代表主持村民代表会议。

首席代表由村民代表会议代表按姓氏笔画从少到多轮流担任,一次任期为三个月。

村民代表会议代表每年可以从村财政获得相当于成年村民年平均收入两个月的补贴。

第九条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最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应由它决定的事项。

第十条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民大会负责。

职责是:(一)及时召集村民大会,必要时也可召集全体村民会;(二)起草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并在村民大会通过后监督执行;(三)根据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提名决定对村民委员会委员的任命;(四)审议村民委员会制定的村发展规划和本届村委会任期目标;(五)审议、批准村民委员会制定的村预算、决算;(六)讨论、决定20名以上50名以下村民提出的事项;(七)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各组长的工作;决定是否向村民委员会成员或组长提出书面表扬或警告;是否向村民大会提出弹劾某村委会成员、组长提案;(八)执行村民大会授予的其它短期权力。

论基层社会组织在现代社会转型时期的定位与重构——基于“第三部门”视角分析

论基层社会组织在现代社会转型时期的定位与重构——基于“第三部门”视角分析

Or a ia in n Tr n ii n lCh n g n z to si a sto a i a
— —
An a a y i r m h e s e t e o t e Tl r e t r n l ssf o t e p r p c i f¨ h l d S c o ¨ v i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 ( 社会科 学版 ) Ju a o uzo om l nvrt (oil c ne or l f i uN r a i sy Sca i c) n G h U ei Se
20 0 9年第 4期 ( 总第 19期) 5
论基层社会组 织在现代社会转 型时期的定位与重构
me tmo o o y a d t e mi i z g o e rl f h o it ,t e a l a o g b e ty n w yfo t e ma n sr a o ca n n p l n mii f oe o e s c ey h y h d a n e n sa i g a a m i te m f o i n h n h t t ll r h s l c n tu t n h r p s f h 7 h Na in lC n r s fCP n e e t g t e p w ro rs o sr ci .T e p o a o e 1 t t a o g e s o C o x r n o e fg a s—ro ra iain a n o e o o l t o i h o to g n z t sh e d w d o s
具 有 组 织性 、 民间 性 、 非赢 利性 、 自治 性 和公 益 性 等特 征 。“ 三部 门” 2 第 是 O世 纪 后期 关 于 社会 建
设的一个重要理论 , 其代表着公/ 私领域二元划分 基础 上 的一 种 中介 机 制 , 它发 挥 着 既 不 同于政 府 的社会事务管理功能, 又履行异 于一般商业经营 的社 会服 务义 务 , 为 建 立 公 民秩 序 和 维 护 社会 成

第三部门

第三部门

内容提要:学术界普遍用“政府失灵”及“市场失灵”对“第三部门”的起源进行了经济解释。

本文认为中国“第三部门”起源于社会与经济体制的变革。

因此,本文拟结合中国“第三部门”产生的特殊的制度环境,应用制度变迁理论对其起源进行经济分析。

关键字:第三部门;制度创新;成本效应一、文献回顾(一)“第三部门”的定义“第三部门”这一概念首先由列维特等人于1973年提出,目前学术界关于“第三部门”的定义并没有完全达成共识,大多认同“第三部门”是除政府部门和企业以外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一切志愿团体、社会组织或民间协会等向社会提供服务的组织。

塞拉蒙认为,“第三部门”有6个基本特征:“正规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和“公益性”。

在中国,完全符合西方标准的“第三部门”几乎不存在,但又确实存在一些从形式和运作机制上不同于政府和企业的社会组织,因而中国学者大多倾向于从推动和促进非营利组织发展的角度出发,不将定义限制得过于严格。

例如康晓光就认为只要是依法注册的正式组织,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满足志愿性和公益性(或互益性)要求,具有不同程度的独立性和自治性,即可称为中国的“第三部门”。

(二)“第三部门”起源的一般解释“第三部门”起源的经济分析主要包括经济背景分析和经济原因分析。

经济背景分析是对“第三部门”兴起的经济大环境的研究,经济原因分析是借用经济学工具对其兴起的本质原因进行论述。

西方关于“第三部门”起源问题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以下三方面:由美国经济学家韦斯布罗德(1974)提出的政府失灵理论,该理论通过论证政府和市场在提供公共物品上的局限性,从功能上证明“第三部门”存在的必要性。

不过该理论更多的是说明了政府与“第三部门”之间的互补关系,并没有揭示是什么因素使得某些产品或服务只能由“第三部门”提供。

在此基础上,美国法律经济学家汉斯曼(1980)提出了合约失灵理论,通过分析市场的局限性(信息不对称)及“第三部门”的特征(受“不得分配盈利”约束),解释了在市场机制与第三部门之间选择后者的原因。

第七讲 政府、市场与第三部门

第七讲 政府、市场与第三部门

政府、市场、第三部门的差异 政府、市场、
政府是以强制方式(行政命令、 政府是以强制方式(行政命令、以权力为中 介)满足公共利益 市场是以志愿方式(自由交易、 市场是以志愿方式(自由交易、以货币为中 介)满足私人利益 第三部门是以志愿方式满足公共利益 这种划分是相对的) (这种划分是相对的)
二、政府、市场与第三部门关系 政府、
让人困惑的第三部门
上述5类组织是当之无愧的第三部门吗? 上述 类组织是当之无愧的第三部门吗? 类组织是当之无愧的第三部门吗 此外,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此外,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村民自治组织 是否属于第三部门? 是否属于第三部门? 当前最为活跃的NGO大多活跃在环境保护、 大多活跃在环境保护、 当前最为活跃的 大多活跃在环境保护 慈善、社会福利、扶贫等领域。 慈善、社会福利、扶贫等领域。未来的发展 方向:化解社会矛盾、公共卫生。 方向:化解社会矛盾、公共卫生。 中国的第三部门:多样性、双重性( 中国的第三部门:多样性、双重性(半官半 民)
一、理论渊源与概念辨析
哈贝马斯的三分法:国家、 哈贝马斯的三分法:国家、市场与社会 什么是国家?韦伯的定义,公共部门/第一 什么是国家?韦伯的定义,公共部门 第一 部门 什么是市场?私人部门/第二部门 什么是市场?私人部门 第二部门 什么是第三部门 第三部门? 什么是第三部门?
第三部门( 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 )
自由资本主义国家 福利国家 发展型国家( 发展型国家(Developmental State) ) 中国模式
当代中国的政府、市场与第三部门 当代中国的政府、
政府:发展主义导向; 政府:发展主义导向;地方法团主义 市场: 市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第三部门与公民社会: 赋权的自主性” 第三部门与公民社会:“赋权的自主性” 政权大于产权

第七章 第三部门制度管理 《第三部门管理》PPT课件

第七章 第三部门制度管理 《第三部门管理》PPT课件

5.用户对组织的影响不同 6.从业人员的职业性和专业性不同
7.价值观不同
8.文化观念不同
9.组织的产权特征不同 10.组织绩效期望不同
第三部门自治管理
第三部门的自主治理是指:第三部门要能控制自己的活动,具有不受 外部控制的内部管理构
1.政府和法院;2.支持机构; 3.监督机构
内部结构
1.董事会;2.管理委员会;3.执行委 员会;4.提名委员会;5.审计委员会; 6.筹资委员会
第三部门的管理体制及运行
第三部门与营利组织战略管理的区别
1.组织面临的环境不同 2.利益群体不同
3.组织目标不同
4.组织影响范围不同
第七章 第三部门制度管理
第三部门的使命及原则 第三部门的组织结构 第三部门的管理体制及运行 第三部门的自治管理 中国第三部门的自主治理
第三部门的使命及原则
使命
在第三部门中需要确定进入哪个社会公共部门、提供什么样的 社会服务产品,这就是第三部门所应该确定的使命。
实现使命的原则
1.可实现的使命;2.企业式的董事会;3.强有力并且受过良好教育的 员工;4.了解电子化和科技的能力;5.重视营销;6.财政授权;7.具 有组织未来发展方向的愿景;8.严格的控制管理

“第三部门”在美国社会管理系统中的地位和作

“第三部门”在美国社会管理系统中的地位和作

“第三部门”在美国社会管理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王建芹如何借鉴一些国家在权力制约上的经验与做法,与中国的国情相结合,进一步深化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仍需要进行深入的探讨。

美国的“第三部门”在社会管理系统中的作用就很值得研究。

一、美国的“第三部门”及其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法国政治哲学家托克维尔认为,美国民主的民情扎根于历史上形成的新英格兰乡镇自治制度,这个早在17世纪形成,后经基督教新教的地方教会自治思想培养壮大起来的制度,促进了美国独立运动的发展,提高了人民积极参加公共事务的觉悟,并为后来被联邦宪法肯定下来的中央和地方分权的制度奠定了基础。

托克维尔把乡镇自治的传统看成是人民主权和美国人在实践中确立公民自由原则的根源。

美国是世界上最便于组党结社和把这一强大手段用于多种多样目的的国家,除了依法以乡、镇、市、县为名建立的常设社团以外,还有许多必须根据个人自愿原则建立和发展的社团。

本世纪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纷纷走上了福利国家的道路,美国也未能免俗。

但是,相比其他西方发达国家,美国政府在为其国民提供福利方面发挥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不少在别国由政府提供的福利,在这里是由私营的、非营利性的组织提供的,他们不是政府的一部分,却提供着公益性服务。

如果说美国现代化社会福利制度有什么特点的话,那就是非营利组织在其中起着不同寻常的巨大作用。

非营利组织,或称第三部门。

如耶鲁大学、哈佛大学、福特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纽约爱乐交响乐团、费城交响乐团等非营利组织。

事实上,除了上述这些享誉全球的机构外,美国还有上千所私立学校,成百个基金会,几十个交响乐团以及许多博物馆和研究所等无数其他类型的非营利组织,它们遍布在美国的东西南北,渗入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一天到晚,不管是在家庭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中,没有可以完全不与非营利组织打交道,它们无处不在。

据估计,1995年,美国共有116.4万个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非营利组织,没有它们,很难想象美国是否还能成其为美国。

[整理]第三部门

[整理]第三部门

第三部门前言第三部门这个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学家莱维特使用的。

在这之前,人们往往将社会组织一分为二,非公即私,没有第三种选择。

莱维特认为这种分法过于粗糙,因为它忽略了一大批处于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的社会组织。

这些组织所从事的是政府和私营部门“不愿做、做不好或不常做”的事情。

他将这类组织统称为“第三部门”。

除了“第三部门”这个词外,还有一系列名称用以描述这一类民间社会组织,如:“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民间自愿组织”等等。

“第三部门”所指的社会组织相当庞大,因此,对其下定义就显得十分困难不同的学者对其定义也不同。

综合各位学者的见解,目前我们给它的定义是:第三部门就是指介于政府部门与营利性款等非营利性收入从事前两者无力、无法或无意作为的社部门之间,依靠会员缴纳的会费、民间捐款或政府财政拨会公益事业,从而实现服务社会公众、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宗旨的社会公共部门,其组织特征是组织性、非营利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志愿性。

西方第三部门发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教会的慈善传统和行业协会的兴起,其时间,大约在中世纪。

到20世纪40年代是一条分界线,在此之前,第三部门处于自发阶段;40年代到70年代,西方国家走上福利国家模式,政府积极干预社会,第三部门失去发挥作用的空间,因此在很多领域出现萎缩态势;70年代起,西方国家经济面临“滞涨”,政府积极进行改革,重新放权给社会;进入90年代,由于科学技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第三部门在世界各国如火如荼地发展起来。

因此,第三部门不管是从基础、资金还是理论,都要远远高于中国。

我国的民间结社和民间公益活动虽然历史源远流长,但是并没有一套理论做基础,到了现代,已经远远落后西方国家,并且由于国情不同,我国第三部门的发展道路可谓是坎坷不平。

一、第三部门及其及其管理研究的兴起早在1831年,法国著名的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就注意到美国公民有喜欢结社的现象。

他把这种参与倾向与美国民主的活力和成功联系在一起。

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西藏自治区监委印发《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的通知

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西藏自治区监委印发《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的通知

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西藏自治区监委印发《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9.01.08•【字号】藏监发〔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察正文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西藏自治区监委印发《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的通知藏监发〔2019〕1号各地市纪委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各派驻派出机构,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已经九届自治区纪委第76次常委会议(自治区监委第36次委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西藏自治区监委2019年1月8日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规范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参照《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约监察员是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优选聘请,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咨询等相关职责的公信人士。

特约监察员主要从自治区人大代表中优选聘请,也可以从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党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无党派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专家学者,媒体和文艺工作者,以及一线代表和基层群众中优选聘请。

第三条特约监察员工作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聚焦自治区纪委和自治区监委中心工作,专注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着重发挥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着力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

第二章聘请、换届、解聘第四条特约监察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治藏方略,政治立场坚定,坚决反对分裂,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西藏和谐稳定;(三)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在各自领域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四)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敢于担当、认真履职尽责,热爱特约监察员工作;(五)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公正廉洁、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六)身体健康。

第三部门的国际比较

第三部门的国际比较

第三部门的国际比较一、简述第三部门的主要特征第三部门(非政府组织)或又称为志愿部门是一社会学与经济学名词,意指在第一部门或公部门,与第二部门或私部门之外,既非政府单位、又非一般民营企业的事业单位之总称。

第三部门,介于国家和市场之间的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如俱乐部、慈善组织、科研机构、工会等。

这是相对于公共部门(被国家授予公共权力,并以社会的公共利益为组织目标,管理各项社会公共事务,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法定服务的政府组织)和私人部门(为私人所拥有,并以利润最大化为组织目标,通过在市场上出售其产品或提供服务以求得利润的各类工商企业组织)而提出的概念。

一般常见的社团法人、基金会或非政府组织(NGO)通常都属于第三部门的范畴,虽然每个第三部门单位成立的背景与营运方式都有不同,但普遍来说第三部门单位通常具有像是以社会公益为目的,与不用缴税等特质。

那些以服务公众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所得不为任何个人牟取私利的机构,都可划入第三部门。

第三部门按照上述分类,可以分为以下类型:第一类,公益性企业,指的是由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实行企业化管理,产品为大部分私人或一半私人一半公共;第二类,公共事业,主要由政府投资,基本功能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准公共产品,其服务或产品大部分是公共的;第三类,非政府公共机构(NGO),指的是经费一般由政府或财政提供,职能是承担公共事务管理或公共服务工作,其服务基本上是“纯粹”公共的,至少也是大部分公共的综上,第三部门具有如下特点:1、第三部门以公共利益为组织目标,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2、第三部门组织独立于政府组织; 3、第三部门组织不以盈利为组织目标;4、第三部门是自主管理的自治组织;5、第三部门组织依靠组织成员的志愿参与;二、试析“全球结社革命”产生的原因20世纪80年代前后爆发的“全球性结社革命”有其深刻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

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第三部门研究的权威学者莱斯特・萨拉蒙对“全球性结社革命”的发生原因做了最精辟的论述,他把这些原因归结为四个“危机”和两次“革命。

村民自治法

村民自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都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们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三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级自治组织的工作给予指导、帮助,但不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第二章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第四条村民大会是行政村的最高决策形式,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具有本行政村户籍;或者户籍不在但在本行政村有固定住所,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者,可称为本村村民。

第五条召开村民大会,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

第六条村民大会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大会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

第七条村民大会每年最少应举行一次,所有带有规则性的事项以及其它只要有五十名以上村民认为重要的事项,均应由村民大会决定。

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大会的常设机构,每届任期三年,由每个村民组选举一人组成。

村民代表会议首席代表主持村民代表会议。

首席代表由村民代表会议代表按姓氏笔画从少到多轮流担任,一次任期为三个月。

村民代表会议代表每年可以从村财政获得相当于成年村民年平均收入两个月的补贴。

第九条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最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应由它决定的事项。

第十条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民大会负责。

职责是:(一)及时召集村民大会,必要时也可召集全体村民会;(二)起草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并在村民大会通过后监督执行;(三)根据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提名决定对村民委员会委员的任命;(四)审议村民委员会制定的村发展规划和本届村委会任期目标;(五)审议、批准村民委员会制定的村预算、决算;(六)讨论、决定20名以上50名以下村民提出的事项;(七)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各组长的工作;决定是否向村民委员会成员或组长提出书面表扬或警告;是否向村民大会提出弹劾某村委会成员、组长提案;(八)执行村民大会授予的其它短期权力。

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

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

公民社会研究一、公民社会的定义及其基本要素首先,必须注意区分理论概念上的公民社会与经验世界的公民社会是有很大差异的,前者是纯粹形态的公民社会,具有分离、自主性和志愿结社等特性;后者则包括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以上原则的各类社团。

定义:公民社会是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社团领域,这一领域由同国家相分离的组织所占据,这些组织在同国家的关系中享有自主权,并由社会成员自愿地结合而形成以保护或增进他们的利益或价值。

社会自主性被看作是公民社会的核心价值。

(p64)作为一种理想化的特殊社会形态,公民社会体现着如下对立:社会的美德与政治的邪恶;自由与压制;参与与科层制;多元主义与一致性;自发性与操纵;纯洁与腐败。

公民社会五个突出的要素:个人主义(个人主义的发展是任何公民社会的基石)个人私域市场(结构特征)多元主义(权力分散,相对独立;自由共存的文化以及宽容)阶级(公民资格无意的后果)市民认同(既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行为模式,是指对构成市民社会的那些制度或机构的一种珍视或依归,是个人的自我意识被他的集体性自我意识部分取代时的一种行为,同时兼具三种性质,个人性、地区或集团性与整体性)以上要素的局限:非个人主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个人私域的乌托邦,非政治化垄断与市场不对称的多元主义(权力和影响分配的不对称)不平等和阶级Q1:如果说社会自主性是公民社会的核心价值,那么在国家、市场与公民社会边界日益模糊、三者依赖关系日益加强的今天,这种自主性的维持会否遭到侵蚀,在理论乃至经验层面怎样去抱守一种独立的审视与批判的态度?二、公民社会的理论渊源与现今主要流派基于国家与社会关系:1.洛克式“市民社会先于国家或外于国家”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关注与限制国家的权力2.黑格尔“国家高于市民社会”国家是相对于市民社会的更高阶段,导向极权主义的潜在危险有关公民社会一与公民社会二:公民社会一:公民社会只包括那些弥补社会与政治裂痕的组织,而不包括那些加重这种分裂的组织,注重产生缓和与妥协精神。

城市规划管理中的第三部门作用浅析

城市规划管理中的第三部门作用浅析

下、强制控制 、 单向管理 走向政府公
众 互相沟通协调 的互动 管理 。 为明 最
政改革不断推进 , 在九十 年代推 出了
治理 ( v ra c 概念 , Go en n e) 治理 的理
显的是住 房商 品化的进程 , 公众对 自
目前我国的第三部 门也正处于蓬 勃发展 中, 第三部 门形态主要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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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管理 中的第 三部 门作用浅析
金 卫 红
Dic s i no e F n t n s u so nt u ci s h o o eTh r e t ri b n f h i S co Ur a t d n P a nn m iita in l n igAd nsr t o
Ab ta t Th tcep ei iarydic s es s r c : ear l r l n i s u s i m l t e eo men n ef ci f h i hed v lp t dt a h un t o et r on t h d
s c o nno d sn w u i dmi s r— e t ri wa ay e p bl a c nita t ner a alz stef msa df n t n f i a,n y e o h or n u ci so o
济 的秩序和公平交易以及在提供各种
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 的作用 , 为中
国下一步在推动公共管理社会化的行
Key wor ds: e t r ec orUr n pl — Th hi s t , ba an d
都为公共管理社会化奠定 了良好 的基
础。“ 第三部 门” ti e tr 是除 (hr s co ) d

老龄社会背景下我国城市第三部门的发展

老龄社会背景下我国城市第三部门的发展
21 年 1 01 O月 ( 1 第 0期 , 总第 1 4 ) 7期
【 管理学与企业发展】
社会科学家
S CI I S o A . CⅡ TI T S
Oc. O 1 t2 1 '
( o1, nrl .7 ) N . Ge ea 14 0 No
老龄社会背景国矿业大学 ( 北京)文法学院 , 北京 108) 00 3

要: 在我 国城 市 已经进入老龄社会 的情况下 , 处在转型期的城 市老龄 工作将 面临着越来越 大的挑战。 此大 在
背景 下 。 第三部 门应 当将城 市老年人群体作 为 自身发展 中的重要服务对 象, 以弥补政 府部 门和营利性部 门在这方面工 作 中的不足 。 在协助党政部 门做好城 市基层 老龄 工作 的过程 中, 第三部 门应 当进 一步深入 到城 市社 区的老年人群体之


收稿 日期 :0 1 0 — 0 2 1- 8 1
作者 简介 : 国(9 7 )江苏徐州 人 , 张 17 一 , 中国矿业大 学( k ) 法学 院 o S京 文 9级在 读博士 , 中北 大学讲师 , 主要从事思想 政治教 育、 高等教 育、 创造学等方面 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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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将要为 3 亿多老年人提供全方位服务的严峻形 地提升城市发展 中的和谐程度 。在此 , 对老龄社会背 此 , 势下 ,今后 的城市老龄工作将面临着 巨大的挑战 , 工 景下我 国城 市第 三部 门发展问题 的探讨 主要从 以下 作的任务将会更加艰巨 , 日常的工作也就会变得更加 几个方面来展开 : 繁重。 因此 , 党和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城市的老龄工作 , 尽快地制定 出这方 面长远 的科学规划 , 并切实采取有 新时期我 国城市老 龄工作所 面临 效措施 以妥善解决这几亿城市老年人在政治 、经济 、 的挑 战 文化、 社会等领域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同时 , 也应当 看到 , 企业和第三部门在城市老龄工作方面可 以发挥 进入新世纪以来 , 我国城市老龄化的态势 日 明 出相当重要 的作用 。其中 , 趋 蓬勃发展的第三部 门可以 显。有关老龄社会 的理论认为 ,0 6 岁及 以上老年人 口 弥补政府和企业在老龄工作方面的很多缺陷和不足 , 占总人 口的 比重达到 1%以上 ,或者 6 岁及 以上老 能够承担起部分老龄工作的重要职责。 0 5

公共管理学-第9章 第三部门管理

公共管理学-第9章 第三部门管理

1.第三部门的国际比较研究 2.第三部门的管理机制研究 3.第三部门的案例研究 4.第三部门的其他主题研究
1.分类法
2.文献分析法 3.案例调研法
4.定量分析法
一、西方第三部门的崛起
西方第三部门发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教会的慈
善传统和行业协会的兴起。 第三部门的发展规模与政府对社会干预的政策 选择密切相关。
1.政府改革的需要 2.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并存赋予了第三部门新的 社会价值 3.第三部门从传统的慈善、公益领域转向现代公 共领域获得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4.第三部门自身的不断成熟 5.信息技术的支持作用 6.学术研究对第三部门发展的推动
1、促进经济增长 2、增加就业机会 3、提供公共物品和弥补政府缺陷 4、增加资源运用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5、扩大社会公平 6、培养人们的互助协作精神 7、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监督、协调作用
第三部门是指介于政府部门与营利性部门之间,
依靠会员缴纳的会费、民间捐款或政府财政拨 款等非营利性收入从事前两者无力、无法或无 意作为的社会公益事业,从而实现服务社会公 众、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宗旨的社会公共部门, 其组织特征是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 治性和志愿性。
1.公共管理学:为“治理”开辟新领域 2.政治学:社群主义兴起 3.社会:从关注“公民社会”开始 4.经济学:寻找资源配置的第三种选择 5.人类学:独特的视角
西方公共服务改革对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启示一中国第三部门发展的轨迹净化社会风气1中国第三部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公众对第三部门的认同度不高2推进中国第三部门发展的对策积极参与全球结社革命1事业单位体制弊端2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方向在合理分类的基础上走社会化市场化非营利化产业化的改革道路
一、相关概念辨析

第三部门提供公共产品的理论依据以及作用

第三部门提供公共产品的理论依据以及作用

第三部门提供公共产品的理论依据以及作用作者:3杨培雪来源:《商情》2014年第33期公共物品是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由于公共物品非排他性的特征,会产生“免费搭车”的问题,一般而言,私人部门不愿提供。

所以,应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很多公共物品的排他成为可能,第三方开始介入公共产品提供,简要分析第三部门供给公共物品的理论基础以及作用。

公共物品供给第三部门第三部门的出现是对传统的政府与市场二分法的一种超越。

因为在公共物品的供给方面存在着政府的有形之手和市场的无形之手同时失灵的情况,而将政府与市场之外的“第三只手”—第三部门引人公共物品的供给之中,则是对这种双重失灵的积极回应。

一、第三部门提供公共物品的理论基础(一)市场失灵:公共职能的扩张。

被称为现代经济学鼻祖的亚当·斯密于1776年发表了《国富论》一书,论证了在充分竞争的条件下,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个人在追逐个人利益的同时,也能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但后来的诸多事实证明,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决不像自由主义经典教科书所描述的那样,充满的全部是优美的逻辑与和谐,也存在自身无法或暂时难以克服的缺陷,出现“失灵”问题,其主要表现之一就是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产生效率损失,从而无法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为了实现公共物品的有效配置,经济学理论提出了通过政府解决公共物品的办法,希望依靠政府的“有形之手”,实现社会资源的帕累托最优配置,确保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因为“政府有强迫人们出资(通过税收)的权力”。

这也是二战以后,主张政府干预的“凯恩斯主义”兴起,公共职能不断扩张,“全能政府”、“巨人政府”出现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政府失灵: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

“市场失灵”的问题不可能在市场体制内找到解决的办法,必须到经济领域之外去寻求帮助。

这样,国家作为市场失灵的纠错者就应运而生。

但是,人们很快发现,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时并没有如期望的那样出色,在克服“市场失灵”的过程中,其自身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失灵”问题。

城市规划管理中的第三部门作用浅析

城市规划管理中的第三部门作用浅析

6【摘要】初步探讨了新公共管理时代下第三部门的发展和作用,分析了目前第三部门在城市规划领域存在的形态及作用,阐述了在实际管理中第三部门参与的积极作用和途径,并提出第三部门介入规划方案的前期评估、论证,规划方案的实施评价,以及社区规划的公众参与的设想。

【关键词】第三部门 城市规划管理 作用金卫红Discussion on the Functionsof the Third Sector in UrbanPlanning AdministrationAbstract: The article preliminarily discussesthe development and the function of the thirdsector in nowadays new public administra-tion era,analyzes the forms and functions ofthe third sector in nowadays urban planningfield, and puts forward the active future func-tions and ways for the third sector to partici-pate in urban planning administration.Finallythe article proposes that the third sector can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pre-assessment ofplanning project, implement evaluation ofplanning project and public participation ofcommunity planning.Key words: The third sector,Urban plan-ning administration,Function1 新公共管理时代与第三部门的崛起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西方的行政改革不断推进,在九十年代推出了治理(Governance)概念,治理的理念给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领域的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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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本级 1688 1619 15
1688 0
0
0
330 645 594 103
浙江省 11555 10011 939 0
796 3052 7707 3443 3044 2717 2017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第三部门
2009年社会团体发展统计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第三部门
环保组织在行动
第三节 基层自治
第三节 基层自治
三、居民自治 3.居民自治形式 (1)沈阳模式
第三节 基层自治
3.3.3.2 江汉模式
第三节 基层自治
3.3.3.3 盐田模式
图1:“一会两站”的社区管理体制组织框 架
图2:盐田区社区治理体制改革前后政府行政成本 对比图(单位:万元)
第三节 基层自治
居委会门前牌子多
山西省晋中市榆 次区堡子社区的一 份日常工作明细表 上总共有计生、劳 动保障、医保、民 政、卫生、绿色社 区创建、精神文明 建设、老年工作、 工会、综治、统战、 党务、证明盖章、 职介等14大类146 小项工作,涉及党 委、政府以及各种 群团组织。其中, 仅开证明及盖章项 目就有45项。
1998年
1999年
2007年
十七大—“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
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2002年
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 管理制度……”
十六大—“完善城市居民自治、
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
社区” 《全国社区建设实验田工作方
案》
城市社区居委“会社直区接自选治举”改 革
青岛
2.居民委员会与居民代表会议
公共权力按照一定 原则在中央与地方 之间进行配置,地 方为拥有自治权的 自治体。
没有实质性关联的 民间性之社会自 治”,即国家将权 力交给社会,让社 会自行处理社会事 务
基 层 群 众 自 治
2.基层群众自治
内涵
基层群众自治是 我国基层社会自 治的特定形式, 是指基层群众根 据法律规定,在 一定的居住地范 围内,通过基层 群众性自治组织 进行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自我 服务的活动。
村委会和村民小组 村民自治组织的工作机构,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 会议的决定,对其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1)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制章权 任免权
评议权
村民会议:是村民自治的根本形式,在
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中具有最高决策地位。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 数或由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
村民代表会议: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
人民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共产党领导下的乡村自治
1933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苏维埃暂行组织法》; 1947年《晋察冀边区县区村暂行组织条例》
新中国成立后的村民自治的产生和发展
三个时期
2.村民自治的组织机构
村民会议 村治的最高权力机构,在村民自治体系中具有最高决 策地位
村民代表会议 有些村授权村民代表会议代行村民会议职权
➢ 《基金会管理条例》 ➢ 《外国商会暂行规定》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公益事业捐赠法》
中国社会团体发展的困境
正式制度: 管理:
立法空白、 审批和审查
权威性不足、
制度(业务 主管部门、
实体法缺失 行政职能部
门)
第三节 基层自治
一、自治理论 1.自治的一般理论(1)
自治
Selfgovernm
形式
农村村民自治
城市居民自治
二、村民自治
1.村民自治的产生和发展
演进 历程
中国历史上的乡里制度
秦—郡县制; 宋—保甲制;
汉—乡官制度; 晚清—《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
中唐—职役制;
“乡镇自治”首次出现。
民国时期的“乡绅自治”
河北省定县翟城村—村民自治由当地乡绅米鉴三、米迪父子兴 办,村长佐、区执行。
3
制度供给问题、惩罚问题以及相互监督问题
三、第三部门的分类
我国:
第三部门
人民团体
社会团体
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
其他
国际上
ISIC体系 NACE体系 NTEE体系 ICNPO体系
教育
医疗和社 会工作
其他社区 社会个个 人服务
教育
研究与 开发
医疗卫生
休闲与 文化
其他公 众服务
教育、 保健
医学研究
E
I
E
最适合私营部门
经济任务
I
E
D
投资任务
I
E
D
产生利润
I
E
I
提高自足的能力
I
E
D
最适合第三部门
E
社会的任务
D
I
E
需要志愿劳动的任务
D
I
E
产生微利的任务
D
I
E
提高个人的责任心
I
D
E
加强社区
D
I
E
提高对他人福利的责任心
D
I
E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第三部门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第三部门
2005年社团统计数据:
一、第三部门的概念(2)
中国:“社会组织”
二、第三部门的必要性
政府对于公共物品的提供倾向于反映中位选民的偏好,
1
一部分人对于公共物品的特殊偏好就无法满足。
而第三部门则可以满足一些特殊需求者的偏好
2
克服市场提供公共物品中的搭便车行为;
弥补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缺陷
很多第三部门能够有效解决组织形成过程中的
ent
1.自治的一般理论(2)
人民主 近代:市 权学说 民社会, 古希腊: 个人私权 政治自由 自治 和自主
“自治”在实践中的两种宪制样态
自治权的直接样态
直接参与
自治权实现的间接样态
代议制
当代宪政学中“自治”的两种情形


表明国家的民治共 “不具有政权性质

和性质,也包含了 而称之与政治国家
域 自 治
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委会 召集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 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 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 人。
(2)村委会
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 性自治组织,是村民自治活动的常设机构,行使着管理村 级事务的权力。
村委会主任
3.中华妇女联合会
4.其他人民团体(一级社会团体)(1)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免予登记 经国务院批准可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
名称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 中国文化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作家协会 中国法学会 欧美同学会
居民参与不足
传统全能政府的影响 城市社区与居民利益的关联度低
谢谢
第一节 第三部门的概念及分类
三个部门的优势和劣势
每一部门最适合的任务(E=有效果;I=无效果;D=取决于环境)
公营部门 私营部门 第三部门
最适合公营部门
政策管理
E
I
D
管理实施
E
I
D
实行公平
E
I
E
防止歧视
E
D
D
防止剥削
E
I
E
提高社会凝聚力
村委会选举中的贿选
“村官”贿选
三、居民自治
1.居民自治的形成和发展(1)
1949—1953年
- 1949年底至1950年。冬防队、居民组等 - 1952年,《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 - 1953年,《城市应建立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
1954—1957年
- 1954年3月,《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 - 1954年12月,《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 - 1956年,全国城市普遍建立了居民委员会
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成立时间 1953.5.3
1952 1983.11 1982.5.29
1931 1984.6.16 1949.12.15
1907 1983.1
4.其他人民团体(一级社会团体)(3)
一级社团的缺陷
➢ 角色不清 ➢ 自制能力不强 ➢ 阻碍真正意义的社团发展
二、一般社团
相关法律法规:
村委会副 主任
村委会委 员
村委会委 员
村委会委 员
办公室主 任、行政
民政、残 联
计划生育
公共卫生、 水、电
(3)村民小组
村民小组是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居住状况而分设的,小组 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可由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 村民代表可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组成。
3.村民自治的内容
1983年 1987年 1989年 1994年
1998年
《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 立乡级政府的通知》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
海选模式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 管理、民主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 理制度的通知》
第三节 基层自治
“村官”腐败
第三节 基层自治
乡镇政府对村民自治的侵犯
地方政府权力 地方财政角度 法律制度
村民自治是 对乡级政府 权力的重新 划分,是对 地方政府权 益的重新分 割,为了保 持对农村的 控制力,乡 镇政府会想 方设法干预 村民自治
分税制的实施
“乡、民族乡、 镇的人民政府 对村民委员会 的工作给予指 导、支持和帮 助”,但没有 规定“指导、 支持和帮助” 的内容和方法, 也没有明确 “协助”的具 体范围
青少年 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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