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会计最新核算手续概述
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会计核算办法一、开证行会计处理(一)开立信用证1、客户向我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时,应填写一式三联的开证申请书,并在开证申请书背面开证申请人承诺书上签章,连同有关购销合同等资料交公司金融部门审核。
公司金融业务部门在本行经办行前台会计人员应预留“国内信用证开证通知章”印鉴,经办行前台会计人员在办理国内信用证业务开证时必须认真核对。
2、公司金融部门对开证申请资料审核同意后,在开证申请书第二联签署意见,并加盖“国内信用证开证通知章”,送交经办行前台会计人员。
3、收取开证保证金经办行前台会计人员收到公司金融部门送来的开证申请书第二联及申请人交来的转账支付凭证,应认真核对公司金融部门预留印鉴和转账支付凭证预留印鉴。
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处理。
会计分录:借:xx存款——开证申请人户贷:开出信用证保证金——开证申请人户对减免保证金的,经办行前台会计人员还应要求公司金融部门提交减免保证金开证协议副本,作会计凭证的附件。
4、开立信用证保证金收妥后,经办行前台会计人员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凭开证申请书第二联开立信用证,并将申请书连同第三联信用证副本一起留存保管。
我行采用信开方法开立信用证,填制一式四联的信开信用证。
第一联信用证副本,通知行留存;第二联信用证正本,交受益人;第三联信用证副本,经办行前台会计人员留存;第四联开证通知,申请人留存。
经办行前台会计人员应在第一、第二、第三联信用证指定位置加编密押(如需加押),并加盖国内信用证专用章及经办人员名章。
复核无误后,将信用证第一、第二联寄通知行;第四联上加盖业务公章后交申请人。
(2)开立电开信用证后,经办行前台会计人员登记表外账:表外收:开出信用证(3)收取开证手续费、邮电费。
会计分录:借:xx存款——开证申请人户贷:信用证业务手续费收入贷:待划转邮电费收入5、各行应做好账卡的定期核对工作, 经办行前台会计人员必须每月核打留底卡片与信用证表外科目余额核对相符。
(二)修改信用证1、修改信用证申请及受理客户向我行申请修改信用证时,应填制一式三联信用证修改申请书,并在申请书背面的信用证修改申请人承诺书上签章,连同受益人同意修改的书面证明交公司金融部门。
XX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会计核算规程
XX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会计核算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国内信用证业务核算管理,防范业务操作风险,根据《XX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业务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国内信用证系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向国内受益人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付款承诺。
本行国内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本行国内信用证必须以人民币计价。
本行国内信用证仅限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第三条本行开立的国内信用证的有效期最长为开证日后180天。
开立国内信用证的付款期限一般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第四条本行国内信用证业务的适用范围为:(一)本行系统内(含系统内同一分行及不同分行之间);(二)与其他同业之间的跨系统业务。
第五条本规程适用于本行开展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各级管理部门和营业机构。
第二章会计科目和账户第六条会计科目设置(一)开出国内信用证在表外或有事项类科目“开出信用证”一级科目下设置“开出国内信用证”二级会计科目,核算和反映本行信用证业务,采用收付记账方核算。
按支行设立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二)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在资产类科目“国内贸易融资及池融资”一级科目下设置“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押汇”二级会计科目,核算和反映本行买方押汇业务,科目余额在借方。
按客户设立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三)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在资产类科目“国内贸易融资及池融资”一级科目下设置“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押汇”二级会计科目,核算和反映本行卖方押汇业务,科目余额在借方。
按客户设立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四)国内信用证项下打包放款在资产类科目“国内贸易融资及池融资”一级科目下设置“国内信用证项下打包放款”二级会计科目,核算和反映本行国内信用证项下打包放款业务,科目余额在借方。
按客户设立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五)国内信用证项下贴现在资产类科目“国内贸易融资及池融资”一级科目下设置“国内信用证项下贴现”二级会计科目,核算和反映本行国内信用证项下贴现业务,科目余额在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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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的履行,通常在分批均匀交货的情况下使用。 (7)对开信用证 对开信用证,是指两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
的信用证。第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出口商)和开证申请人(进口商) 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第一张信用证的通知行通常 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开证行。两张信用证的金额相等或大体相等,可以 同时互开,也可先后开立。对开信用证多用于贸易或来料加工和补偿贸 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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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信用证,货价应比远期信用证高一些,以拉平利息率与现率之间的差 额。
(5)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信用证可分为可转让信用 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①可转让信用证,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将信 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国或外国的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 使用的信用证。按规定,可转让信用证只能由“转让银行”转让。转让 银行可以是开证银行或保兑银行,或者在信用证中明确命名为转让银行 的银行。
信用证在转让后,第一受益人有权以自身的发票(和汇票)替换第二 受益人的发票(和汇票),其金额不得超过信用证规定的原金额。如信用 证规定了单价,应按原单价开立。在替换发票(或汇票)时,第一受益 人可在信用证项下取得自身发票和第二受益人发票之间的差额。
在实际业务中,要求开立可转让信用证的第一受益人,通常是中间商 人。为了赚取差额利润,中间商可将信用证转让给实际供货人,由供货 人办理出运手续。但信用证转让后,如第二受益人不能按时交货或单据 有问题,则第一受益人(即原出口人)仍要负买卖合同上的卖方责任。
(8)对背信用证 对背信用证,是指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 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对背信用证的受益人可 以是国外的,也可以是国内的,对背信用证的开证银行只能根据不可撤 销信用证来开立。对背信用匪的开立通常是中间商转售他人货物,从中 图利或两国不能直接办理进出口贸易时,通过第三者以此种方法来沟通 贸易。 (9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预支信用证 预支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授权代付行(通常是通知行)向受益人预 付信用证金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由开证行保证偿还并负担利息的信用 证。预支信用证可分全部预支和部分预支。预支信用证凭出口人的光票 付款,也有要求出口人附一份负责补交信用证规定单据的声明书的。当 货运单据交到后,代付行在付给剩余货款时,将扣除预支货款的本息。 为引人注目,这种预支货款的条款,常用红字,故习称“红条款信用 证”。这种预支信用证由于可能发生受益人预支后不发货和交单的情况,
会计实务:信用证结算的基本业务流程
信用证结算的基本业务流程
1.申请进出口双方在交易合同中规定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为了履行合同,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向当地银行填制开证申请书,依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填制申请书的各项要求,并按照规定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具信用证
2.开证开证银行审核无误后,根据开证申请书的有关内容向受益人(出口商)开出信用证,并通知所在地银行
3.通知通知银行收到开证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后,经核对印鉴密押无误后,根据开证行的要求编制通知书,及时、正确地通知受益人
4.交单受益人接受信用证后,按照信用证条款办事,在规定的装运期内装货,取得运输单据并备齐信用证所要求的其他单据,开出汇票,一并送交当地银行(议付银行)
5.垫付议付银行按信用证的有关条款对受益人提供的单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并按照汇票金额扣除应付利息后,垫付受益人
6.寄单议付银行将汇票和有关单据寄交给开证银行(或开证银行指定的付款银行),以索取货款
7.偿付开证银行(或开证银行指定的付款银行)审核有关单据,对于认为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即向议付银行偿付垫付款项
8.赎单开证银行通知开证申请人向银行付款赎单
9.提货开证申请人接到开证银行通知后,即向开证银行付款,从而获取单据凭证,以提取货物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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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实操 信用证结算主要步骤
附详细说明1、双方签定合同买卖双方在签定合同之前,应当商定信用证的使用方式和细节,并明确信用证的开立机构、开证金额、开证期限、装运港口、目的港口等内容。
注意事项:1.申请信用证前要仔细审核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清晰明确,信用证的规定符合国际贸易的惯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免后期出现纠纷。
2 .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对方的信誉度和资信状况,以免遭受欺诈或者信用证被拒等情况。
3 .有必要签订书面合同,以备后续的维权和索赔。
2、申请人向开证行申请信用证买方或进口商需要向开证行提交申请信用证的相关资料,例如贸易合同、任务清单、发票等。
申请人需要提供详细的买卖双方信息、货物的描述、数量和单价,以及贸易条件等。
开证行需审议申请人的信用状况,以决定是否发出信用证。
3、开证行发行信用证开证行在审批申请人资格后,依据申请人的要求和贸易条件,发行信用证。
信用证是一份书面保证,由开证行向收款人或卖方承诺支付款项或接受付款请求。
信用证中包含的信息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和地址、货物描述和数量、付款条件等重要细节。
4、通知收款行开证行需通知收款行,即出口商的开证行。
开证行将信用证的复印件和相关文件发送给出口商的开证行。
出口商可以接受信用证并开始安排货物运输。
5、出口商开始安排货物运输出口商在确认信用证后,开始安排货物的运输、保防口其他相关事宜。
货物的装运必须符合信用证中规定的要求。
6、提交单据出口商将货物发运后,必须准备并提交与信用证相关的单据(包括提单、发票、装箱单、保险单等)o这些单据需详细说明货物的数量、品质、单价等信息。
单据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开证行是否能按照信用证的条款承付款项。
出口商在提交单据时,需仔细核对单据与信用证之间的一致性。
7、开证行审核单据开证行会对提交的单据进行审核,核实是否与信用证的条款一致。
如果单据存在问题,开证行将要求出口商进行修改或更正。
只有当单据符合信用证的条件时,开证行才会承付款项。
8、承付款项经过审查确认后,开证行将会按照信用证的条款承付款项。
国内信用证会计记账方法
国内信用证会计记账方法一、信用证的基本概念及特点信用证是一种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是由进口方的银行(开证行)向出口方的银行(通常为出口方所在国的银行,受益人行)发出的一种书面承诺,保证出口商按照进口商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向进口商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并由开证行承担付款责任。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具有支付安全性高、风险控制能力强等优点。
二、信用证的会计记账方法信用证的会计记账方法主要涉及开证、收证和核销等环节。
1. 开证环节的会计记账方法开证环节是指进口商与开证行签订信用证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进口商需要向开证行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和保证金。
开证行在收到进口商的支付后,会将保证金记为银行存款,手续费记为费用。
记账分录:借:银行存款贷:保证金贷:手续费2. 收证环节的会计记账方法收证环节是指出口商将货物或服务提供完毕后,向受益人行提交相关单据,要求付款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受益人行会根据信用证的要求核对单据,并向出口商支付货款。
记账分录:借:应收账款贷:出口收入3. 核销环节的会计记账方法核销环节是指进口商收到货物或服务后,向开证行提供相关单据,要求核销信用证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开证行会根据单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核对信用证的履行情况,并将信用证的金额从进口商的保证金中扣除。
记账分录:借:保证金贷:银行存款三、信用证会计记账方法的特点和注意事项1. 信用证的会计记账方法与普通贸易相比,主要在于开证环节的保证金和手续费的记账,以及核销环节的保证金的扣除。
2. 在会计核算中,保证金是一种短期预付款项,应按照资产类别进行分类,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计提坏账准备。
3. 手续费应按照费用类别进行科目归集,并在适当的时候进行摊销。
4. 在核销环节,应及时核对信用证的履行情况,并进行保证金的扣除,确保账务的准确性。
5.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注意信用证的有效期和单据的真实性,以避免信用证纠纷和经济损失。
信用证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证会计处理方法信用证在国际贸易里可常见啦。
咱先说说进口信用证的会计处理哈。
当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进口信用证的时候呢,其实不需要做啥特别的会计分录。
就好像你跟银行说“我要开个信用证去进口东西啦”,这时候还没实际发生啥金钱上的大动作呢。
可是等银行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对外付款的时候呀,这就有事儿啦。
企业就得记账啦,要把这个当成是货物的成本加上进口的关税呀、消费税这些税费一块儿计入相关的资产账户。
比如说你进口的是原材料,那就借记“原材料”,要是进口的设备就借记“固定资产”。
同时呢,贷记“银行存款”,因为钱从银行账户出去啦,就像你花钱买东西一样,只不过这个是通过信用证的方式来操作的。
再说说出口信用证的会计处理哦。
企业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这时候可开心啦,就像收到了一个潜在的大订单的保障。
不过呢,这个时候也不用做啥会计分录,就先把信用证妥善保管着呗。
等到企业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发货,并且向银行交单的时候呢,这时候就可以确认收入啦。
要借记“应收账款 - 信用证”,因为这个钱还没真正到账呢,只是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就等着收钱啦。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这就是咱的销售收入呀。
当银行收到国外的款项并且把钱转给企业的时候,就再做一笔分录,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 - 信用证”。
就好像钱终于稳稳地落袋为安啦。
在处理信用证相关的会计事务的时候呀,一定要仔细核对各种单据哦。
要是单据出了错,就像走路不小心摔了一跤,会影响整个交易的顺利进行呢。
而且要和银行保持良好的沟通,银行就像一个可靠的小伙伴,能帮咱解决很多信用证处理过程中的小麻烦。
总之呢,信用证的会计处理虽然有点小复杂,但只要细心,就肯定能搞定哒。
信用证账务处理流程
信用证账务处理流程一、信用证的概念先了解一下。
信用证就像是一个特别的承诺,是银行开给受益人的。
比如说,一家公司要从国外进口东西,对方可能担心这个公司不给钱,那银行就站出来说,行,我来保证这个公司会付钱,只要你按照规定来发货、交单。
这就给买卖双方都吃了颗定心丸。
二、信用证账务处理的前期准备。
1. 收到信用证。
当公司收到信用证的时候,就像是收到了一个神秘的任务指令。
这时候要特别仔细地审核信用证的条款。
比如说信用证的金额对不对呀,有效期是什么时候,对货物的描述准不准确。
要是发现有问题,就得赶紧跟开证行联系修改。
这个过程就像是检查游戏规则,有漏洞可不行。
2. 记录相关信息。
要把信用证的关键信息都记录下来,就像做笔记一样。
把开证行是谁、信用证号码、金额这些重要的内容都好好地记着。
这就好比我们交朋友要记住对方的重要信息一样,方便以后打交道。
三、账务处理中的货物相关流程。
1. 发货。
公司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发货了,这时候就有账务上的事儿啦。
要记录发货的成本,包括货物的采购成本、运输成本等。
这些成本都要准确地计算,可不能马马虎虎的。
就像我们自己买东西记账一样,得清清楚楚。
2. 交单。
把货物发出去后,就要准备交单了。
这时候要把提单、发票、装箱单等各种单据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整理好交给银行。
在账务上,要确认这些单据对应的货物已经发出去了,并且要预估能收到的款项。
这有点像我们把东西寄出去了,就盼着对方付款一样。
四、银行结算环节。
1. 银行审单。
银行收到单据后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了才会进行付款。
这个过程对公司来说就像是等待老师批改作业一样,有点小紧张呢。
如果银行发现单据有不符点,那就麻烦了,可能会拒付。
这时候公司就得赶紧想办法解决,要么修改单据,要么跟客户协商接受不符点。
2. 收款记账。
如果银行审核通过了,钱就会打到公司的账户上啦。
这时候要开心地把这笔收款记录到账上。
要区分这笔钱是信用证的收款,与其他的收款分开记录。
就像我们把不同来源的零花钱分开放一样,这样账目才清晰。
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会计核算办法一、开证行会计处理(一)开立信用证1、客户向我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时,应填写一式三联的开证申请书,并在开证申请书背面开证申请人承诺书上签章,连同有关购销合同等资料交公司金融部门审核。
公司金融业务部门在本行经办行前台会计人员应预留“国内信用证开证通知章”印鉴,经办行前台会计人员在办理国内信用证业务开证时必须认真核对。
2、公司金融部门对开证申请资料审核同意后,在开证申请书第二联签署意见,并加盖“国内信用证开证通知章”,送交经办行前台会计人员。
3、收取开证保证金经办行前台会计人员收到公司金融部门送来的开证申请书第二联及申请人交来的转账支付凭证,应认真核对公司金融部门预留印鉴和转账支付凭证预留印鉴。
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处理。
会计分录:借:xx存款——开证申请人户贷:开出信用证保证金——开证申请人户对减免保证金的,经办行前台会计人员还应要求公司金融部门提交减免保证金开证协议副本,作会计凭证的附件。
4、开立信用证保证金收妥后,经办行前台会计人员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凭开证申请书第二联开立信用证,并将申请书连同第三联信用证副本一起留存保管。
我行采用信开方法开立信用证,填制一式四联的信开信用证。
第一联信用证副本,通知行留存;第二联信用证正本,交受益人;第三联信用证副本,经办行前台会计人员留存;第四联开证通知,申请人留存。
经办行前台会计人员应在第一、第二、第三联信用证指定位置加编密押(如需加押),并加盖国内信用证专用章及经办人员名章。
复核无误后,将信用证第一、第二联寄通知行;第四联上加盖业务公章后交申请人。
(2)开立电开信用证后,经办行前台会计人员登记表外账:表外收:开出信用证(3)收取开证手续费、邮电费。
会计分录:借:xx存款——开证申请人户贷:信用证业务手续费收入贷:待划转邮电费收入5、各行应做好账卡的定期核对工作, 经办行前台会计人员必须每月核打留底卡片与信用证表外科目余额核对相符。
(二)修改信用证1、修改信用证申请及受理客户向我行申请修改信用证时,应填制一式三联信用证修改申请书,并在申请书背面的信用证修改申请人承诺书上签章,连同受益人同意修改的书面证明交公司金融部门。
国际信用证的会计处理
国际信用证的会计处理
国际信用证的会计处理包括以下步骤:
1. 记录信用证的开立和收到:
在开立信用证时,应将信用证金额和有关条款的详细信息记录在资产负债表的负债部分。
当收到信用证时,应将其金额添加到现金和银行存款的资产部分。
2. 出单商的会计处理:
出单商在出口商品之前,一般会向银行出具信用证,以保证收款。
出单商需要按照信用证的条款和条件出口商品,并将货物的销售收入计入收入账户。
3. 进口商的会计处理:
进口商在向银行开立信用证后,根据信用证的条款和条件支付货款到卖方的银行账户。
进口商需要将支付的货款计入资产负债表的负债部分,并将进口货物的成本计入成本账户。
4. 银行的会计处理:
银行在信用证业务中扮演重要角色。
银行需要记录开立信用证的金额和相关手续费用,并将其计入资产负债表的负债部分。
同时,银行还需要记录进口商支付货款和出单商收到货款的金额,并将其计入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部分。
5. 信用证费用的会计处理:
信用证的开立和操作可能会产生一些费用,例如信用证的开立费、修改费、保证费等。
这些费用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计
入费用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是一般性的国际信用证的会计处理方式,具体操作可能会根据不同的企业和信用证的具体条款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处理。
信用证_企业会计制度(3篇)
第1篇一、引言信用证作为一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采用。
它能够有效降低贸易风险,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
为了确保信用证业务在企业的顺利进行,建立健全的信用证企业会计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信用证的基本概念、信用证业务的会计处理、信用证风险的防范等方面,对信用证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信用证的基本概念1. 定义: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是银行(开证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卖方)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2. 种类:- 跟单信用证:指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 光票信用证:指仅凭汇票付款的信用证。
- 即期信用证:指受益人凭即期汇票或单据,开证行在收到单据后立即付款的信用证。
- 远期信用证:指受益人凭远期汇票或单据,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一定期限内付款的信用证。
三、信用证业务的会计处理1. 开证申请:- 申请人向银行提交开证申请,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 会计处理: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 开证:- 银行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开证申请,向受益人开立信用证。
- 会计处理: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 受益人提交单据:- 受益人按照信用证条款提交单据,向开证行索汇。
- 会计处理: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 单据审核:- 开证行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进行审核,确认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
- 会计处理: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 付款:- 开证行在审核无误后,向受益人支付货款。
- 会计处理: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6. 核销:- 受益人收到货款后,通知开证行核销信用证。
- 会计处理: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四、信用证风险的防范1. 信用风险:- 申请人信用风险: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信用证会计核算手续概述
信用证会计核算手续一、开证行开立信用证的处置手续〔一〕受理申请及审核申请人向其开户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应填制一式三联开证申请书〔附式一〕,并在开证申请书反面开证申请人承诺书〔附式二〕上签章,连同有关购销合同交其开户行。
申请书第一联受理回单,申请人留存;第二联开证依据,会计部分留存;第三联开证存查,信贷部分留存。
开证行收到后,在第一联开证申请书加盖业务公章交申请人,并审查以下内容:1.申请书记载的事项是否符合要求;2.申请人是否签章,签章是否与其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3.各条款之间是否矛盾;4.申请书记载的有关条款是否与购销合同一致。
审核无误后,同意开证的,应按照申请人的资信情况,确定向其收取包管金的比例,或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担保。
申请人向银行交存包管金时,应提交支票和三联进帐单,支票作借方凭证,第一联进帐单作回单加盖转讫章交申请人,第二联进帐单作贷方凭证,第三联进帐单作贷方凭证附件。
其分录是:〔借〕××存款科目申请人户〔贷〕信用证包管金科目申请人户要求申请人提供典质、质押或保函的,登记备忘科目登记簿,〔收入〕重要或有价单证,有关单证专夹保管。
〔二〕开证开证行按照第二联开证申请书和《国内信用证结算方法》〔以下简称《方法》〕的规定开立信用证〔附式三〕。
采用信开信用证的,填制一式四联信开信用证,第一联信用证副本,通知行留存;第二联信用证正本,交受益人;第三联信用证副本,开证行留存;第四联开证通知,申请人留存。
开证行应在第一、二、三联信用证指定位置加编密押,并在第一、二联信用证上加盖信用证专用章及经办人名章。
经复核无误后,将信用证第一、二联寄交通知行,第四联加盖业务公章交申请人。
采用电开信用证的,缮打一式二联电开信用证,第一联信用证副本,开证行留存;第二联开证通知,申请人留存。
开证行加编密押并查对无误后,以电传方式向通知行发送电开信用证信息,第二联加盖业务公章交申请人。
开证行开立信开或电开信用证后,按照第三联信开信用证或第一联电开信用证作表外科目核算,〔收入〕开出即期〔或远期〕信用证,并按规定向申请人收取开证手续费及邮电费。
国内信用证的会计分录
国内信用证的会计分录
(最新版)
目录
一、信用证的概述
二、国内信用证的会计分录
1.进口方的会计处理
2.出口方的会计处理
三、信用证会计分录的注意事项
正文
一、信用证的概述
信用证是一种国际贸易中的支付方式,它是由一家银行(开证行)根据买卖双方的约定,向受益人(出口商)发出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
信用证支付的核心原理是单据独立原则,即只要受益人或指定的议付行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开证行就应承担付款责任。
二、国内信用证的会计分录
1.进口方的会计处理
(1)开证申请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
贷:银行存款
(2)支付信用证手续费
借:财务费用——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
(3)收到信用证通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
(4)支付货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出口方的会计处理
(1)收到信用证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
贷:银行存款
(2)发货并提交单据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收入
(3)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
(4)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三、信用证会计分录的注意事项
(1)会计分录应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如信用证支付的款项涉及多个科目,应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信用证手续费和利息的计算应准确,以免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
(3)在会计分录中,应保留足够的会计期间,以便在必要时进行调整。
总之,国内信用证的会计分录涉及进口方和出口方的会计处理,需要注意各个环节的会计分录和相应的科目。
信用证会计核算
信用证会计核算信用证会计核算一、进出业务信用证1、进口方的会计处理进口货物通过交易磋商,在签订合同时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进口商应首先向银行办理开证申请,填制开证申请书,申明其将向银行提供支付货款的资金,同意支付银行的手续费和利息。
根据开证申请书及进口合同的金额,填写支取凭条,向银行办理从外汇结算往来户转入信用证存款专户。
主要账务处理为: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财务费用贷:银行存款——×外币户若无现汇账户的,直接用人民币作信用证保证金,会计分录如下: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国际惯例银行只收取部分开证保证金,故信用证存款户的资金多数不足以付清货款,还需补足差额。
付款赎单的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付账款、商品采购等账户贷: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银行存款——人民币户(或×外币户)2、出口方的会计处理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方作为受益人会收到由通知行转来的进口方开具的信用证原件及信用证通知书,此时出口方无需作账务处理,作备忘记录即可。
出口方发货后,汇集全套单据向付款行或议付行交单,以求尽快获取资金。
账务处理如下:借:应收(外汇)账款银行审单相符后即支付货款。
受益人收到的信用证款项是人民币,出口所得外汇必须结售给指定银行,银行开具“结汇水单”,作为出口方入账原始凭证。
账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贷:应收(外汇)账款二、国内信用证1、开证方的会计处理开具国内信用证时,通常需要向银行支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
根据开证申请书及贸易合同,填写支取凭条,向银行办理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账务处理为: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财务费用贷:银行存款如果开证银行不需要缴存保证金,采用信用担保或抵押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开出信用时,不需要进行任何会计处理,只需要作台账或备查登记。
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银行只收取部分开证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不足以付清货款,还需补足差额。
信用证的会计处理
信用证的会计处理信用证的会计处理是指企业在使用信用证作为融资工具时,发生的会计事项的处理过程。
一般来说,企业在使用信用证的过程中,会发生大量的会计凭证,因此,企业应当特别注意信用证的会计处理。
一、开立信用证的会计处理1、开立信用证的会计处理企业在开立信用证时,应当将信用证的开立费用作为费用科目进行记账,如开立信用证手续费、保证金等,这些费用一般都是在信用证开立之前就要支付的,因此,企业应当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对相关费用进行记账处理,以便于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2、信用证确认费用的会计处理一般来说,企业在开立信用证后,可能还需要支付信用证确认费用,这种费用也应当作为费用科目进行记账。
同时,企业还要注意,信用证确认费用是和信用证开立费用相区分的,因此,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将信用证确认费用作为单独的费用科目进行记账处理。
二、还款的会计处理企业在使用信用证融资时,还款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当企业在还款时,应当将信用证本金和利息作为借方科目,而相应的现金作为贷方科目进行记账处理。
此外,企业还要注意,如果存在信用证确认费用,那么,企业在还款时,应当先将确认费用进行记账处理,然后再继续进行还款环节。
三、信用证到期未偿还的会计处理信用证到期未偿还是企业使用信用证融资时面临的一种风险,如果企业在信用证到期时仍未偿还,那么,企业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企业在使用信用证融资时,应当特别注意信用证到期未偿还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将未偿还的本金和利息作为贷方科目,并且本金和利息应当分别作为不同的贷方科目进行记账处理,以便于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准确反映。
四、信用证逾期的会计处理信用证逾期是企业使用信用证融资时面临的一种风险,当企业在信用证到期后仍未偿还,就会面临信用证逾期的风险。
如果企业发生信用证逾期,那么,企业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此时,企业应当将未偿还的本金和利息作为贷方科目,并且本金和利息应当分别作为不同的贷方科目进行记账处理,以便于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准确反映。
信用证得核算及披露
信用证得核算及披露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信用证得核算及披露信用证保证金足开证申请人应开证行要求在开证申请日将一定数额的资金转移给开证行占有,作为偿付信用证款项的质押。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申请开立信用证时交给开证行的保证金应记入“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核算,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与现金、银行存款合并后列示于货币资金项下。
首先,信用证保证金是由于购销合同的规定所引起的,开立信用证的先决条件是买卖双方在购销合同中明确注明以信用证为结算方式,信用证保证金作为开证申请人付款赎单的担保,让渡给开证行的只是这部分资金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其次,信用证保证金的使用权让渡给了购销活动中的实质债权人,信用证一旦开出,开证行就负有第一付款责任,同时也拥有了对丌证人的收款权利,从而将购销合同当中买方付款、卖方收款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开证行付款、卖方收款以及买方付款、开证行收款的两个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商业信用转变为银行信用。
也就是说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开证申请人对开证行付款而不是对卖方付款,开证申请人的实质债权人是开证行而不是卖方;再者,开证保证金具有预付款性质。
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信用证保证金在开立信用证时就必须支付,而卖方一一般在收到买方开出的信用证后才开始发运商品履行商品销售义务并提交相关单据,开证行在收到单据并审核确认单证相符时才真正确立三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信用证保证金在购销活动中所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前就已预付了。
最后,实际操作中,信用证保证金一般均冲抵了部分信用证款项。
在信用证受益方履行了信用证条款并提供与信用证相符的单证、开证行对外支付信用证款项后,开证申请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向开证行付款赎单。
此时,担保责任解除,信用保证金使用权重归开证申请人。
一般情况下,开证申请人会将这部分保证金冲抵部分信用证款项,按差额补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开证申请人不能按期付款赎单,则开证行有权直接扣划开证保证金以抵充信用证款项,按差额确认开证申请人所承担的债务。
信用证的会计处理
信用证的会计处理1.进口方的会计处理进口货物通过交易磋商,在签订合同时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进口商应首先向银行办理开证申请,填制开证申请书,申明其将向银行提供支付货款的资金,同意支付银行的手续费和利息。
根据开证申请书及进口合同的金额,填写支取凭条,向银行办理从外汇结算往来户转入信用证存款专户。
主要账务处理为: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财务费用贷:银行存款——×外币户凡无现汇账户的,现行规定不可提前购汇(此时企业无需对外付汇),要用人民币作信用证保证金,会计分录如下: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国际惯例银行只收取部分开证保证金,故信用证存款户的资金多数不足以付清货款,还需补足差额。
付款赎单的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付账款、商品采购等账户贷: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银行存款——人民币户(或×外币户)【例】某外贸公司进口A商品100件,国外进价每件100美元,总值10 000美元。
(1)1月1日申请开立信用证,从外汇存款账户按合同价款的40%划出信用证保证金,手续费忽略不计。
当日汇率中间价USD=RMB¥8.28,会计分录如下: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33 120贷;银行存款——美元户¥33 120(2)1月25日收到银行转来全套单据,企业审单无异议,通知银行冲销原保证金,其余办妥购汇手续赎单。
当日汇率中间价USD=RMB¥8.28,卖出价USD=RMB¥8.29,会计分录如下:借:商品采购——进口商品¥82 860贷: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33 120银行存款——人民币户¥49 740购汇申请书应作为购汇业务的原始凭证,所购外汇由银行直接对外支付,在企业账上无反映。
2.出口方的会计处理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方作为受益人会收到由通知行转来的进口方开具的信用证原件及信用证通知书,此时出口方无需作账务处理,作备忘记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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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会计核算手续一、开证行开立信用证的处理手续(一)受理申请及审核申请人向其开户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应填制一式三联开证申请书(附式一),并在开证申请书背面开证申请人承诺书(附式二)上签章,连同有关购销合同交其开户行。
申请书第一联受理回单,申请人留存;第二联开证依据,会计部门留存;第三联开证存查,信贷部门留存。
开证行收到后,在第一联开证申请书加盖业务公章交申请人,并审查以下内容:1.申请书记载的事项是否符合要求;2.申请人是否签章,签章是否与其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3.各条款之间是否矛盾;4.申请书记载的有关条款是否与购销合同一致。
审核无误后,同意开证的,应根据申请人的资信情况,确定向其收取保证金的比例,或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担保。
申请人向银行交存保证金时,应提交支票和三联进帐单,支票作借方凭证,第一联进帐单作回单加盖转讫章交申请人,第二联进帐单作贷方凭证,第三联进帐单作贷方凭证附件。
其分录是:(借)××存款科目申请人户(贷)信用证保证金科目申请人户要求申请人提供抵押、质押或保函的,登记备忘科目登记簿,(收入)重要或有价单证,有关单证专夹保管。
(二)开证开证行根据第二联开证申请书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开立信用证(附式三)。
采用信开信用证的,填制一式四联信开信用证,第一联信用证副本,通知行留存;第二联信用证正本,交受益人;第三联信用证副本,开证行留存;第四联开证通知,申请人留存。
开证行应在第一、二、三联信用证指定位置加编密押,并在第一、二联信用证上加盖信用证专用章及经办人名章。
经复核无误后,将信用证第一、二联寄交通知行,第四联加盖业务公章交申请人。
采用电开信用证的,缮打一式二联电开信用证,第一联信用证副本,开证行留存;第二联开证通知,申请人留存。
开证行加编密押并核对无误后,以电传方式向通知行发送电开信用证信息,第二联加盖业务公章交申请人。
开证行开立信开或电开信用证后,根据第三联信开信用证或第一联电开信用证作表外科目核算,(收入)开出即期(或远期)信用证,并按规定向申请人收取开证手续费及邮电费。
二、信用证修改的处理手续(一)受理信用证修改申请及审核申请人向其开证行申请修改信用证的,应填制一式三联信用证修改申请书(附式五),并在申请书背面信用证修改申请人承诺书(附式六)上签章,连同受益人同意修改的书面证明提交开证行。
第一联受理回单,申请人留存;第二联修改依据,会计部门留存,第三联修改存查,信贷部门留存。
开证行受理修改申请的,应审查申请书修改的条款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办法》的规定,是否与信用证其他条款相抵触,是否为增额或减额修改等项内容。
对增额修改追加担保的,比照一、(一)中有关提供担保的方法处理。
对减额的修改,开证行可根据申请人的资信情况,减少相应的保证金。
(二)开立信用证修改书开证行根据第二联信用证修改申请书和《办法》的规定开立信用证修改书(附式七)。
采用信开信用证修改书的,填制一式四联信开信用证修改书,第一联信用证修改书副本,通知行留存;第二联信用证修改书正本,交受益人;第三联信用证修改书副本,开证行留存;第四联信用证修改通知,申请人留存。
开证行应在第一、二、三联信用证修改书指定位置加编密押,并在第一、二联信用证修改书上加盖信用证专用章及经办人名章。
经审核无误后,将修改书第一、二联寄交通知行,第四联加盖业务公章交申请人。
采用电开信用证修改书的,缮打一式二联电开信用证修改书,第一联信用证修改书副本,开证行留存;第二联信用证修改通知,申请人留存。
开证行加编密押并核对无误后,以电传方式向通知行发送电开信用证修改书信息,第二联信用证修改书加盖业务公章交申请人。
开证行开立信开或电开信用证修改书后,属于增额或减额修改的,应根据第三联信开信用证修改书或第一联电开信用证修改书作表外科目核算,(收入或付出)开出即期(或远期)信用证,并按规定向申请人收取信用证修改手续费及邮电费。
三、通知行通知信用证的处理手续(一)信用证的通知1.核验签章和密押通知行收到开证行发来的信用证,对信开信用证的,核对其签章和密押是否正确。
对电开信用证的,核对密押是否正确。
无误后,对电开的信用证注明“正本”字样,复印联注明“副本”字样。
根据信开和电开信用证副本登记“信用证通知登记簿”。
2.缮制信用证通知书通知行在规定时间内核验信用证并确认其表面真实后,缮制一式两联信用证通知书(附式八),第一联通知,加盖业务公章连同信用证正本交受益人,并由受益人在“信用证通知登记簿”上签收;第二联通知存查,连同信用证副本留存,专夹保管,并按规定向受益人收取通知手续费。
3.经核验签章不符的,应及时将该信用证寄退开证行重开信用证;密押不符的,应及时查询开证行,收到开证行查复补正的密押后,比照三、(一)2.处理,并在“信用证通知登记簿”上注明。
(二)信用证修改的通知通知行收到开证行发来的信用证修改书,比照三、(一)1.处理。
确认表面真实后,缮制一式两联信用证修改通知书(附式九),第一联通知,加盖业务公章连同信用证修改书正本交受益人,并由受益人在“信用证通知登记簿”上签收;第二联通知存查,连同信用证修改书副本留存,专夹保管,并按规定向受益人收取通知手续费。
经核对签章或密押不符的,比照三、(一)3.处理。
四、受益人开户行对来单的处理手续(一)议付来单的处理1.受理来单及审核受益人向开户行申请议付的,应填制一式两联信用证议付/委托收款申请书(附式十),第一联受益人留存,第二联开户行留存,并填制一式五联议付凭证(附式十一),第一联借方凭证,第二联贷方凭证;第三联贷方凭证;第四联收帐通知;第五联到期卡。
受益人在第一联信用证议付/委托收款申请书和第一联议付凭证上加盖预留银行签章后连同信用证通知书、信用证修改通知书、信用证正本、信用证修改书及单据一并提交议付行。
议付行应认真审查:(1)信用证是否为本行议付信用证;(2)是否在交单期或信用证有效期内交单议付;(3)信用证议付/委托收款申请书和议付凭证内容填写是否齐全;(4)受益人是否签章,签章是否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5)单据是否齐全,与信用证规定的条款是否相符;(6)信用证是否为远期信用证。
2.议付行对单证相符同意议付的处理(1)议付行应按规定计算议付利息、实付议付金额,第一联议付凭证作借方凭证,第二联议付凭证作××存款科目贷方凭证,第三联议付凭证作营业收入科目贷方凭证。
其分录是:(借)议付信用证款项(贷)××存款科目受益人户(贷)营业收入科目利息收入户议付行办理转帐后,第五联议付凭证和第一联信用证议付/委托收款申请书专夹保管,登记“信用证议付登记簿”,并按规定向受益人收取议付手续费。
(2)议付行在信用证正本背面(附式四)记明议付日期、业务编号、增额、议付金额、信用证余额、议付行名称,并加盖业务公章;第二联议付/委托收款申请书上加盖业务公章和第四联议付凭证上加盖转讫章连同信用证通知书、信用证修改通知书和信用证正本、信用证修改书退受益人。
(3)议付行办妥转帐手续后,制作一式两联寄单通知书(附式十二),第一联加盖业务公章随填制的委托收款凭证,连同单据一并寄开证行办理收款;第二联议付行留存,并按照发出委托收款的手续处理。
3.议付行对单证不符的处理(1)议付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可洽受益人修改后相符同意议付的,比照四、(一)2.处理。
(2)议付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洽受益人修改后仍不符,拒绝议付的,应制作一式两联拒绝议付/不符点通知书(格式由各行制定),注明拒绝议付理由,一联留存;另一联加盖业务公章连同有关单证退受益人。
(二)委托收款来单的处理受益人委托开户行向开证行提交单证的,应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和信用证议付/委托收款申请书,连同信用证正本、信用证修改书正本、有关单据提交开户行。
开户行审查填写符合要求,单证齐全,第一联信用证议付/委托收款申请书随委托收款凭证,连同有关单证一并寄开证行,并按照发出委托收款的手续处理。
五、开证行对来单的处理手续(一)单据相符足额付款的处理开证行收到议付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单据及寄单通知书或受益人开户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信用证正本、信用证修改书正本、单据及信用证议付/委托收款申请书,应抽出信用证留底,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查以下内容:1.是否为本行开出的信用证;2.单据是否在规定的交单期或信用证有效期内提交;3.索偿金额是否符合信用证规定;4.单据的种类及其份数与随附单据是否相符;5.议付行是否为指定银行;6.委托收款结算凭证的记载事项是否正确。
审查单证相符的,作以下处理:1.即期信用证付款的处理即期信用证的付款,其分录是:(借)信用证保证金科目申请人户或(借)××存款科目申请人户(贷)联行往帐开证行办妥付款手续后,应填制一式两联信用证来单通知书(附件十三),第一联加盖业务公章,连同有关单据交开证申请人,并由其签收;第二联开证行留存,并作表外科目核算,(付出)开出即期信用证。
有抵押物、质押物或保函的,予以退还,并销记备记科目登记簿,(付出)重要或有价单证。
2.远期信用证付款的处理开证行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受益人开户行(含议付行)发电,未议付的由其转告受益人,确认到期付款。
到期日付款比照五、(一)1.处理,并作表外科目核算,(付出)开出远期信用证。
(二)单据相符,不足付款的处理开证行在付款时,开证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存款帐户余额不足支付信用证款项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对开证申请人作逾期贷款处理。
2.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按规定处理抵押物和质押物后,仍不足支付的,转入呆帐贷款处理。
3.提供保函的,应向担保人收取款项。
(三)开证行对不符单据的处理开证行对不符单据的,应制作一式两联拒绝议付/不符点通知书,一联留存;另一联加盖业务公章,凭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益人开户银行(含议付行)发电,告知单证不符,拒绝付款。
受益人开户行未议付的,由该行转告受益人。
开证行保留单据并洽开证申请人,开证申请人同意付款的,开证行比照五、(一)1.2.或五、(二)处理。
开证申请人不同意付款的,开证行将单据退议付行或将信用证正本、信用证修改书正本和单据退交受益人。
六、受益人开户行(含议付行)收到开证行划来款项的处理受益人开户行(含议付行)收到开证行寄来的邮划代收报单或电划的电报时,按照委托收款划回的手续处理,并办理转帐。
其分录是:(借)联行来帐(贷)议付信用证款项或(贷)××科目受益人户属于议付的,议付行应销记“信用证议付登记簿”和“发出委托收款凭证登记簿”;属于受益人通过其开户行委托收款的,开户行应在委托收款收帐通知联加盖转讫章通知受益人,并销记“发出委托收款凭证登记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