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行为规范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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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行为规范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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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行为通则 (2)
第三章升旗仪式规范 (3)
第四章劳动纪律规范 (4)
第五章通行规范 (7)
第六章安全规范 (7)
第七章仪容仪表规范 (9)
第八章言谈举止规范 (10)
第九章会议规范 (12)
第十章环境规范 (13)
第十一章社交及接待规范 (14)
第十二章因公外出规范 (15)
第十三章就餐规范 (16)
第十四章公寓住宿规范 (17)
第十五章职业道德规范 (17)
第十六章处罚规范 (19)
第十七章附则 (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公司日常管理,提高员工整体素质,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协作、作风严谨、和谐有为的良好氛围,塑造员工良好职业道德,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快速、有序、稳健的发展,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特制定《员工行为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凡公司员工,均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保卫部负责督查、落实本《规范》具体执行情况,并依据本《规范》各项罚则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具有监督全员行为规范的义务,具有协同保卫部调查、执行相关处罚的义务,具有处罚违反《规范》员工的权利。
第四条凡对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决定均由保卫部公开执行,涉及员工个人隐私与公司秘密的除外。
第五条员工对公司处罚有异议的有陈述、申辩,提出复查的权利。
第六条员工对管理人员与监察部门的违规管理,有向公司总经理检举、投诉的权利。
第二章行为通则
第七条员工行为规范通则内容
一、坚决贯彻执行公司管理方针、经营目标和规章制度。
二、团结协作、工作负责、服从领导、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
三、按规定着装、佩戴管理标识,保持衣着干净、整洁;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
四、待人接物文明礼貌、大方得体、以礼相待。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不旷工,不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不在非指定区域抽烟。
七、维护公司信誉,保守公司秘密。
八、开源节流、勤俭节约、降低成本。
九、爱护公、私财物。
十、克己奉公,主动维护公司利益。
十一、保持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
十二、落实厂区环境管理,共建优雅办公环境。
十三、文明用网,高效办公。
第八条处罚种类
一、行政处罚:
(一)口头警告;(二)通报批评;(三)严重警告;(四)记大过;(五)开除。
二、经济处罚。
三、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可并行,亦可单独执行。
第九条处罚种类释义
一、行政处罚:
(一)口头警告:口头提醒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员工及时整改,保卫部记录。
(二)通报批评:出具相应书面通报。
(三)严重警告:出具相应书面通报。
(四)记大过:出具相应书面通报。
(五)开除: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予辞退处分,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处罚:经济处罚,从员工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第三章升旗仪式规范
标准规范:严肃认真保持旗帜的完整、整洁
第十条列队用语
立正、稍息、向左(右)看齐、向前看、向中看齐、向左(右)转、向后转、齐步走、跑步走、立定、集合、解散、坐下、起立、点名时一律用“到”等。
第十一条升旗仪式程序和要求
一、每月上班的第一个星期一或公司重大集会时,公司所有上班人员必须参加升旗仪式,不得迟到、早退。
二、早上8:25,以部门为单位在指定位置列队集合,跑步前进至升旗仪式现场。
三、参加升旗仪式员工必须按规定着装:
1、升旗手应按规定着装、戴礼帽、戴白手套;
2、其他员工应按要求着工装、戴工牌、管理标识;
3、不准在工作服外套其他衣服,做到衣帽整齐。
四、全体员工服从仪式主持人指挥,进行队列整理,不得东张西望、大声喧哗、交头接耳。
五、队列整理完毕,仪式主持人向总经理报告,报告词为“报告总经理,升旗仪式前整队完毕,请指示。”总经理指示:“开始”(或其他指示),得到指示后,宣布升旗仪式开始。
六、奏国歌、升国旗时,全体员工立正、行注目礼;奏《》、升集团旗、质量体系认证旗,全体员工立正、行注目礼,高唱《》。
七、总经理讲话。全体员工应认真听讲,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随便走动。
八、主持人宣布解散后,由部门领导带队跑步至集合地点散队。
第十二条罚则
一、违反本章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五、八款规定的,第一次记口头警告,口头警告无效的,记通报批评。
二、违反本章第十一条第一、四、六、七款规定的,记通报批评。
三、违反本章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记通报批评,另给予50元/次的经济处罚。
第四章劳动纪律规范
标准规范:遵章守纪,恪尽职守,共建良好秩序
第十三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制度,上下班时间均以公司规定的时间为准,不迟到,包括:
一、迟到30分钟(含)以内;
二、迟到30分钟以上、1小时(含)以内;
三、迟到1小时以上、2小时(含)以内;
四、公司有关规定视为迟到的。
第十四条不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下班,包括:
一、早退30分钟(含)以内;
二、早退30分钟以上、1小时(含)以内;
三、早退1小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