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政务信息质量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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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29•【字号】宁政办〔2018〕202号•【施行日期】2018.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我市政务信息工作,现将《宁德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29日宁德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评办法为使我市政务信息考评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公正,能够准确反映信息工作情况,根据《宁德市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宁委办〔2018〕42号)和《宁德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意见》(宁政办〔2018〕188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市直有关单位(名单附后)二、考评内容1.建立信息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抓政务信息工作,按规定配备信息报送人员;建立及时报送信息的工作机制;配备报送信息的传输网络设备。

2.领导重视信息工作,主要表现为:领导能够经常指导信息工作,及时批阅我办印发的政务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安排信息人员参加重大决策调研、重要会议、阅读文件等;分管信息领导经常指导、参与、过问信息工作,参加重大信息调研。

3.组织信息人员参加信息专题培训、跟班轮训。

4.注重报送政务信息的质量与数量。

三、考评办法1.政府信息工作纳入绩效考评。

2.政府信息绩效考核指标按百分制方式进行考评,采取得分制、扣分制和加分制相结合,每项工作扣分均不超过本项分值幅度,最终绩效考评得分按照市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确定的分值进行折算。

3.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务信息工作绩效评估单独设置考评细则;市直单位按照1、2类单位进行考评。

深圳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

深圳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

深圳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一、总则为了进一步优化深圳市政务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价标准1.办事效率:指政府部门办理业务的速度和效率。

办事效率好的政府部门将得到好评。

2.服务态度:指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沟通能力。

提供友善、热情和专业的服务的政府部门将得到好评。

3.服务质量:指政府部门提供的服务的质量和标准。

提供高效、准确、安全的服务的政府部门将得到好评。

4.公平公正:指政府部门在办理业务中的公平与公正。

提供平等、公正的对待的政府部门将得到好评。

5.投诉处理:指政府部门对于市民投诉的处理方式和结果。

能够及时、公正、有效解决市民投诉的政府部门将得到好评。

三、评价方式1.网上评价:市民可以在深圳市政府指定的政务服务网站上对办事单位进行评价,评价分为好评、中评和差评。

2.线下评价:政府部门将在办事大厅、办事窗口等地方设置评价箱,市民可以在办事过程中填写评价表,并放入评价箱中。

四、评价结果的使用1.好评:政府部门将对得到市民好评的工作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嘉奖,并在政务服务网站、办事大厅等处公示好评成绩。

2.中评:政府部门将对得到市民中评的工作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督察和培训,并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3.差评:政府部门将对得到市民差评的工作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惩戒和处罚,并公示差评成绩。

工作人员的差评情况将影响其个人考核和晋升。

五、投诉处理2.投诉将及时受理,政府部门将根据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

3.投诉处理结果将公示在政务服务网站上,并向投诉人进行反馈。

六、监督机制1.相关政府部门将建立监督机制,对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政务服务质量和效果的持续改进。

七、法律责任1.对于服务态度恶劣、拒绝服务、索取贿赂等严重违反好评标准的工作人员,将追究其纪律责任,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2.对于政府部门不按照规定向市民提供服务,拒绝办理业务等行为,将追究其领导责任,并进行相应问责。

政务总结评估市政工作成果的方法和指标

政务总结评估市政工作成果的方法和指标

政务总结评估市政工作成果的方法和指标政务工作是市政府和政府部门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关键职责。

评估市政工作成果的方法和指标,对于提高政府的管理水平、总结经验教训以及制定未来发展计划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几种常用的政务总结评估方法和指标。

一、量化数据评估量化数据评估是最常见的政务总结评估方法之一,通过对各项政务指标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衡量市政府在不同领域的工作成效。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量化指标:1. 经济发展指标:包括地区生产总值(GDP)、城市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用于衡量市政府在推动经济发展方面的成果。

2. 社会民生指标:包括人均收入、就业率、教育水平等,用于评估市政府在改善民生福祉方面的努力。

3. 环境保护指标:包括空气质量指数、水质监测指标等,用于衡量市政府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成果。

4. 政府效能指标:包括政府服务满意度、行政效率等,用于评估市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和提高行政效能方面的表现。

量化数据评估的好处是直观、客观,可以提供具体的数据支持和比较分析,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比如不能完全反映政府工作的质量和创新性。

二、社会调查与问卷评估社会调查与问卷评估是获取民众意见和反馈的一种常见方法,通过有针对性的问卷调查,了解市民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和需求,评估市政工作的成效。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社会调查与问卷评估指标:1. 满意度调查:通过评估市民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了解市政府在服务民众、解决问题方面的成效。

2. 办事效率评估:通过评估市民在政府部门办事过程中的体验,了解市政府在行政效能上的表现。

3. 公众安全意识调查:通过了解市民对公共安全的关注程度和满意度,评估市政府在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方面的成果。

社会调查与问卷评估可以及时获取民众反馈意见,了解市民真实需求,对政府进行精细化调整和改进非常有帮助。

但需要注意样本的代表性和调查过程的科学性。

三、案例研究与专家评估案例研究与专家评估是一种从实践中总结经验并进行综合评估的方法。

统计条线政务信息考核办法

统计条线政务信息考核办法

统计条线政务信息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统计条线政务信息的质量和有效性,提高政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本考核办法的目的是评价统计条线政务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可信度,通过考核结果,激励各级统计部门和相关单位提高工作水平,确保政务信息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二、考核内容1. 准确性:评估统计条线政务信息的数据采集、处理和发布过程中是否存在错误和疏漏,是否符合统计学原理和规范。

2. 及时性:评价统计条线政务信息发布的时间是否满足要求,是否与重要事件和政策的发布相协调。

3. 完整性:考核统计条线政务信息是否全面反映了相应数据的各个方面和维度,是否有遗漏或缺失。

4. 可信度:评估统计条线政务信息的发布是否符合信息公开的原则,是否明确来源和采集方法等关键信息,是否存在虚假和不准确的情况。

三、考核方式1. 定期抽样调查:选取一定数量的统计条线政务信息进行随机抽样,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核实和比对,评估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2. 信息发布审查:对各级统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定期检查和核实,评估其准确性、及时性和可信度。

3. 反馈意见收集:通过向政务信息的受众群体、相关单位和专家学者等征求意见和建议,收集对统计条线政务信息的评价和反馈,以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和方式。

四、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结果,评定各级统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政务信息质量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并根据等级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1. 优秀:对于政务信息质量达到优秀标准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提供更多的统计资源和支持。

2. 良好:对于政务信息质量达到良好标准的单位,给予鼓励和激励,同时提供适当的统计资源和支持。

3. 合格:对于政务信息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的单位,给予基本的肯定和支持,同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源和支持。

4. 不合格:对于政务信息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限制其相关的统计资源和支持。

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细则

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细则

政务信息工作考评细则(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2012]4号文件精神,确保政务信息奖惩办法更好的操作与实施,使各项奖励措施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是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的补充说明,政务信息工作考评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由区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实施。

(三)对区民宗局、监察局、粮食局、商业协会、工业协会、物资协会、扶贫办、地方志、房改办、爱卫办、残联、农科教办、能源办、新农村办公室单位实行每月报送信息满2条,积5分,被区政府办公室采用2条,积15分标准执行。

(三)按月计分,计分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2012]4号文件考评办法执行。

(四)定期通报。

每月的得分情况,按季度以政办传真的形式印发各区政府各单位,并同时寄送各单位主要领导。

(五)稿酬奖励。

乡镇办事处月积分30分(含30分),区直单位月积分15(含15分)以上的单位,按实际得分总数,每得一分奖励一元,按季度兑现。

不满30分、15分的单位,不予奖励。

被《颍东政务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外,除按考评办法计分外,每采用一篇,另单独给予50元奖励(六)年度表彰。

政务信息工作的总结表彰每年进行一次。

对先进单位授予“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对个人的表彰授予“信息工作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政府正式发文,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七)责任追究。

区政府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的工作职责,对有一个月出现0信息报送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提交书面说明,连续三个月出现0信息报送的单位,年终政府目标考核,政务信息报项目给予0分。

报送信息要坚持实事求是、“喜忧兼报”的原则。

要认真做好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以及其它重要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对重大信息瞒报、迟报、漏报的,每次扣20分,并视情况取消年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政务诚信评价办法(最新)

政务诚信评价办法(最新)

政务诚信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X发〔X〕7X号),完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和管理制度,规范政务诚信评价活动,促进政务诚信建设,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每年对本级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应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

第四条政务诚信评价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委托社会信用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具体实施,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选择政务诚信评价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规定组织实施。

第五条政务诚信评价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保守国家秘密,保护个人隐私。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省统一的政务诚信评价标准,完善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公布评价机构推荐名单,统筹、指导全省政务诚信评价活动。

各市、县人民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政务诚信评价相关工作,支持、指导、监督评价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政务诚信评价活动。

第二章评价内容和依据第七条评价机构应当在广泛采集、核实受评单位政务诚信信息的基础上,按照全省统一标准,依照下列四个方面12项指标,对受评单位的政务诚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一)依法行政情况。

主要评价科学民主决策、政务信息公开、依法履职尽责3项指标。

(二)勤政高效情况。

主要评价创新管理方式、提升服务效能2项指标。

(三)守信践诺情况。

主要评价目标责任落实、政策承诺兑现、合同协议履行3项指标。

局政务服务评估方案

局政务服务评估方案

局政务服务评估方案一、方案背景政务服务评估是对政府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和公共服务水平进行综合评估的一种方法。

通过对政务服务的质量、效率、便捷性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估,可以发现问题、改进服务,提高政府机构的透明度和行政效能,提升公众满意度。

为了促进政府机构的持续改进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政务服务评估方案非常必要。

二、方案目标1. 提供客观准确的评估数据,客观了解政务服务的实际情况;2. 发现政务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瓶颈,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3. 促进政府机构改善服务质量,提升行政效能;4. 增进政府与民众的互信,提高公众满意度。

三、方案内容1. 设定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体系应充分考虑政务服务的特点,包括服务质量、效率、便捷性等方面的指标。

同时,体系的建立还应结合公众需求和政府目标,形成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指标体系。

2. 开展用户满意度调查。

利用问卷调查、在线调查等方式,对政务服务的用户(公众)进行满意度评估。

调查内容应涵盖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以了解公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程度,并通过比较分析,找出服务不足的问题。

3. 进行服务效能评估。

通过研究政府机构的内部流程和组织机构,对政务服务的效能进行评估。

这包括服务流程的优化、政府机构间的协作等方面的评估,以发现运营过程中的问题和瓶颈。

4. 进行服务质量评估。

利用匿名电话、网络平台等方式,对政务服务的质量进行评估。

对于某些特定服务,如交通管理、市场监管等,还可以通过实地考察、监督检查等方式,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5. 建立评估报告制度。

以周期性的评估报告的形式,对政务服务的评估结果进行整合和分析。

报告要突出问题的分析和问题的挖掘,同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政府机构的改进建议。

6. 推行改进措施。

根据评估结果和报告,政府机构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对存在问题的环节和环节进行改革和优化,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实施步骤1. 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目标和内容;2. 设定评估指标体系,明确评估指标;3. 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收集用户意见;4. 进行服务效能评估,分析运营过程中的问题;5. 进行服务质量评估,评估各项服务的质量;6. 编制评估报告,总结评估结果和提出改进建议;7. 推行改进措施,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政务服务中心绩效评估方法

政务服务中心绩效评估方法

政务服务中心绩效评估方法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政府与民众沟通的桥梁,对于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能够持续地改进和优化,绩效评估成为必不可少的环节。

本文将介绍政务服务中心绩效评估的方法,以实现对其工作效能的全面了解和持续提高。

一、绩效评估指标的确定绩效评估的第一步是确定合适的评估指标。

政务服务中心的绩效评估指标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到达率: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效能主要体现在对民众需求的响应速度上。

因此,到达率是一个重要的指标。

通过记录民众在政务服务中心等待办理业务的时间和人次,可以评估中心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 受理时间:政务服务中心在受理民众办理业务时所花费的时间是另一个重要指标。

通过记录每个业务的受理时间,并与服务中心的标准比较,可以评估工作人员的效率和流程是否合理。

3. 满意度调查:政务服务中心的绩效评估还应考虑民众对服务的满意度。

通过定期对民众进行满意度调查,可以了解民众对服务质量、态度和环境等方面的评价,从而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改进意见。

4. 问题处理率:政务服务中心每天都会遇到各种问题和投诉,因此问题处理率也是一个重要的评估指标。

通过记录问题的发生率、解决率和处理时间,可以评估工作人员的应对能力和问题解决效率。

5. 信息透明度: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及时向民众提供有关政府政策、办事流程和资讯的信息。

因此,信息透明度也是绩效评估的重要指标。

通过评估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发布渠道和内容,可以确定其在信息透明度方面的表现。

二、数据收集和分析在确定了评估指标后,政务服务中心需要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

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中心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1. 自助服务设备:政务服务中心可以设置自助服务设备,让民众自行办理一些常见的业务,通过设备自动记录数据,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2. 工作人员记录: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可以记录每个业务的受理时间、处理过程和结果等相关数据,以备后续分析和评估。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务信息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务信息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务信息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08.12.28•【字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务信息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现将《甘肃省政务信息考核评比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此标准,改进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调整报送信息结构,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为领导决策和科学发展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12月28日甘肃省政务信息考核评比办法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的质量,提升政务信息服务领导决策、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合理地量化考核评比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一)各市州政府办公厅(室)、秘书处。

(二)省政府各部门、单位和中央驻甘各单位信息主管机构。

(三)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

(四)省政府办公厅在重点企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设立的信息直报点,在县市区和乡镇设立的信息直报点。

(五)各市州、部门、单位信息工作人员。

二、记分标准省政府办公厅对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送并被采用的信息,实行按质量进行记分,对领导同志批示的信息进行加分。

具体标准是:(一)《甘肃情况》分“专刊”和“专报”两类。

专刊采用的信息,上报国办的同时报送省上领导,通报时标注“专刊”,每条计10分;专报采用的信息,通报时标注“专报”,每条计3分。

(二)《要情》分“综合”、“情况”和“动态”三类。

采用的综合类信息,通报时标注“综合”,每条计15分;采用的情况类信息,通报时标注“情况”,每条计5分;采用的动态类信息,通报时标注“动态”,每条计2分。

(三) 《领导批示》采用的信息,通报时标注“反馈”,每条计10分。

政务服务评价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评价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评价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政务服务评价是指对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行政服务进行客观、全面、准确地测评和评价,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服务、提高效率,满足公众需求,增强政府公信力。

政务服务评价的实施对于推动政府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增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信互动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

政务服务评价的实施目标是建立健全的政务服务评价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方法,提高政府部门服务水平,推动政务服务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满足公众需求,增强政府公信力。

三、实施内容。

1. 建立政务服务评价体系。

建立政务服务评价的指标体系,包括政务服务的便民性、效率性、公平性、透明度等方面的评价指标,确保评价体系科学、全面、客观。

2. 制定评价标准和方法。

根据政务服务的特点和公众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方法,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具有说服力。

3. 开展政务服务评价工作。

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网络调查等方式,对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行政服务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服务。

4. 完善评价结果公布机制。

政务服务评价结果应当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府部门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

政务服务评价工作应当得到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的组织领导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 完善法律法规。

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政务服务评价的程序和标准,为评价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3. 提供技术支持。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政务服务评价的信息化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4.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培养专业的政务服务评价人才,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五、实施效果。

政务服务评价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政府服务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满足公众需求,增强政府公信力,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信互动。

六、总结。

政务服务评价的实施对于推动政府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增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信互动具有重要意义。

政务服务标准评估指南

政务服务标准评估指南

政务服务标准评估指南引言政务服务标准评估是现代政府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旨在促进政府机构从政策制定到服务提供的全过程标准化管理,以提高政府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满足公民和企业的需求。

本指南将介绍政务服务标准评估的定义、目的、流程和具体步骤,以及如何实施和跟踪评估结果。

一、政务服务标准评估的定义政务服务标准评估是指对政府机构提供的各项服务进行全面、系统的质量评估,通过制定一系列标准和评估指标,对政务服务进行量化、定性的评价,以确保政府的服务达到一定的质量水平。

二、政务服务标准评估的目的1.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通过评估政务服务标准,发现现有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而对政府服务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增强公众满意度:政务服务标准评估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让公众对政府服务有所期待并参与其中,提高公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

3.推动政府治理的现代化:政务服务标准评估是推动政府机构转型升级、提高治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构建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三、政务服务标准评估的流程和步骤1.制定评估标准和指标:政务服务标准评估应针对不同的服务类型和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和指标,确保评估内容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2.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收集和整理与政务服务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包括政府机构的服务流程、服务环节、服务时间等相关信息。

3.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通过问卷调查、面对面访谈等方式,了解公众和企业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和期望,并将其作为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

4.进行现场考察和实地评估:实地走访政务服务机构,观察服务过程、了解服务质量,以及与服务相关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支持等。

5.整理和分析评估结果:根据评估所得数据和信息,对政务服务质量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和分析,找出问题和瓶颈,为改进提供依据。

6.制定改进措施和计划: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改进政府服务的具体措施和计划,确保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7.跟踪和监测评估效果:对改进后的政务服务进行跟踪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评估的效果可持续。

政务数据应用效果评估方法

政务数据应用效果评估方法

政务数据应用效果评估方法在当今数字化时代,政务数据应用已成为了政府决策的重要工具。

然而,如何准确评估政务数据应用的效果却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

本文将介绍一种可行的政务数据应用效果评估方法,以帮助政府机构更好地了解和优化数据的使用。

一、背景介绍政务数据应用的效果评估是为了衡量数据在政府决策和公共服务中的实际应用情况。

通过评估,可以确定政务数据应用的优点和不足,为进一步改进政府数据管理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供依据。

二、数据指标选择在评估政务数据应用效果时,需选择适当的指标进行分析。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数据指标供参考:1. 数据质量指标:包括数据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等。

通过检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可以评估数据的可靠性。

2. 数据使用范围:评估数据被应用于多少个政府部门或领域,以及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情况。

3. 政策影响力:分析数据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中的作用程度。

通过对政策效果的评估,可以间接评估政务数据的应用效果。

4. 用户满意度:通过调查用户对政务数据应用的满意度,了解数据对于公众和政府机构的实际价值。

三、评估方法为了更好地评估政务数据应用效果,可以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分析和验证:1. 数据采集:收集政务数据应用的相关数据,包括政策文件、数据报告和用户反馈等。

2. 数据清洗: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清洗和整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 数据分析:基于选定的数据指标,对政务数据应用进行深入分析。

可以运用统计分析和数据可视化技术,挖掘数据中的关联关系和规律。

4. 结果解释: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评估。

对于政策影响力和用户满意度等主观指标,可以借助问卷调查和采访等方式获取更直观的反馈。

5. 结论与改进建议:根据评估结果,总结政务数据应用的效果,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这些建议可以包括数据质量提升、数据共享机制完善和用户培训等方面的措施。

四、案例分析以下是一个案例分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政务数据应用效果评估方法的具体应用。

政务服务评价 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评价 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评价实施方案政务服务评价是指对政府机构提供的各项服务进行客观、全面、科学的评估和监督,以便更好地满足公民和企业的需求,提高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为了有效推进政务服务评价工作,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政务服务评价实施方案应当明确评价目标和内容。

政府机构提供的服务种类繁多,涉及面广泛,因此评价目标应当明确具体,包括服务的质量、效率、公平性等方面。

评价内容应当包括政务服务的覆盖范围、服务流程、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等多个维度,以确保评价全面客观。

其次,政务服务评价实施方案应当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是评价工作的核心,直接关系到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因此,在制定评价指标时,应当充分考虑公众需求和实际情况,确保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能够客观反映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政务服务评价实施方案应当明确评价主体和程序。

评价主体包括政府部门、第三方机构、公众等多方参与,应当建立起各方合作的机制,确保评价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评价程序应当明确具体,包括评价的时间节点、评价的程序步骤、评价结果的发布和反馈等环节,以确保评价工作的有序进行。

最后,政务服务评价实施方案应当建立健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对于评价结果优秀的政府机构应当给予奖励和表彰,鼓励其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对于评价结果较差的政府机构应当建立改进机制,督促其改进服务质量,以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水平。

总之,政务服务评价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科学的实施方案,才能够更好地推动政务服务评价工作向前发展,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希望政府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政务服务评价工作,积极推动实施方案的落实,为建设服务型政府贡献力量。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政务信息考评办法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政务信息考评办法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政务信息考评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07.04.02•【字号】阿署办函[2007]12号•【施行日期】2007.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政务信息考评办法的通知(阿署办函〔2007〕12号)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近年来,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各地、各部门紧密围绕全盟中心工作,积极主动报送政务信息,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了高效、优质、全面的信息服务,全盟政务信息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同时我盟政务信息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地区和部门对政务信息工作重视不够,报送信息时效性差,有的部门甚至长期不报信息;信息采编质量不高;紧急重大信息迟、漏报现象时有发生等等。

为进一步加强全盟政务信息工作,建立合理的政务信息评价标准,行署办对报送政务信息考评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政务信息考评办法》印发,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阿拉善盟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在保证信息数量的同时,严格把关,确保报送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针对性和前瞻性。

二、各地、各部门要严格遵照《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重大紧急政务信息报送制度(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确保重大紧急政务信息在事件发生3小时内上报,对迟、漏、瞒报重大紧急政务信息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参加当年政务信息先进单位与个人的评选资格;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地、各部门要加大信息综合分析力度,将信息反馈与实地调研有机结合,认真分析重点工作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实反映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每年至少要向盟行署办报送2篇以上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信息。

XX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

XX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

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办公桌上,我的思绪随着键盘的敲击声在空气中飘散。

十年来,我一直在方案的海洋中游弋,今天,我要用我的经验和热情,为市政务服务打造一套“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分析近年来,随着政务服务改革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我们决定引入“好差评”制度,通过群众的评价,推动政务服务的改进和提升。

二、目标设定1.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

通过“好差评”制度,让政务服务过程和结果更加公开透明,让群众了解政务服务的实际情况。

2.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通过收集和分析评价数据,找出政务服务中的短板和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3.提高群众满意度。

通过“好差评”制度,让群众参与到政务服务评价中来,提高政务服务的满意度。

三、实施步骤1.制定评价体系。

根据政务服务特点和群众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包括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2.开发评价系统。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一套便捷、高效的评价系统,方便群众进行评价。

3.宣传推广。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好差评”制度,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4.开展评价活动。

定期组织评价活动,让群众对政务服务进行评价,收集评价数据。

5.分析评价结果。

对评价数据进行分析,找出政务服务中的问题,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6.反馈评价结果。

将评价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推动政务服务的改进和提升。

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好差评”工作领导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的开展。

2.落实责任。

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激励机制。

对评价结果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工作积极性。

4.加大投入。

提高政务服务设施和人员素质,为“好差评”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5.加强监督。

对“好差评”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预期效果1.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

政务信息目标考核方案

政务信息目标考核方案

政务信息目标考核方案政务信息化建设是现代化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政务公开、提高政务工作效率、互联网化治理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促进政务信息化的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对于政务信息化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目标考核方案。

以下是针对此主题的一份文档。

一、考核目标政务信息化目标考核方案旨在规范政务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推动各地政府更好地开展工作。

具体考核指标如下:1. 资源投入政府在政务信息化建设中的经费投入、技术保障、设备更新等方面。

2. 系统建设政府在政务信息化建设中的系统规范、安全保障、数据整合等方面。

3. 信息公开政府在政务信息化建设中的信息公开率、信息发布质量等方面。

4. 工作效率政府在政务信息化建设中的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等方面。

二、考核方法政务信息化目标考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既强调各项考核指标的数量,也强调考核指标的质量和效果。

具体考核方法如下:1. 抽样调查在考核过程中对政务信息化建设取样调查,看其是否符合政府要求和标准。

2. 自查报告各单位在政务信息化建设完成后需要书面申请自查,将政务信息化建设情况上报上级部门,由上级部门进行审核验收。

3. 参观交流举行政务信息化建设经验交流、各单位参观学习,积极对比学习,推动工作效率的提升。

三、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是判定政务信息化工作是否达标的重要依据,它直接关系到政务信息化建设成效和各地政府的形象。

具体考核结果如下:1. 优秀优秀单位是对政务信息化建设得分最高的单位,代表该单位在政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实施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2. 良好良好单位是对政务信息化建设得分较高的单位,代表该单位在政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大体符合标准和要求实施工作,取得了相对较好的成绩。

3. 一般一般单位是对政务信息化建设得分较低的单位,代表该单位在政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不足和缺陷,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

4. 不合格不合格单位是对政务信息化建设得分最低的单位,代表该单位在政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完全不符合标准和要求实施工作,取得非常差的成绩。

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在办理政务服务过程中,对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的评价与监督。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确保政务服务评价的真实性、客观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评价范围与对象第四条评价范围:(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流程、时限、收费等情况;(二)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业务能力、办事效率等;(三)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投诉处理等情况。

第五条评价对象:(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单位;(二)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三)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相关部门;(四)政务服务投诉处理机构。

第三章评价方式与程序第六条评价方式:(一)好差评评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进行好差评;(二)问卷调查。

通过随机抽取、定向调查等方式,了解政务服务总体情况;(三)现场检查。

对政务服务窗口、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四)投诉举报。

对政务服务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第七条评价程序:(一)好差评评价。

政务服务对象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后,根据自身感受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二)问卷调查。

制定调查问卷,通过电话、网络、现场等方式进行调查;(三)现场检查。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政务服务现场检查;(四)投诉举报。

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对投诉举报进行登记、处理和反馈。

第四章评价结果与应用第八条评价结果:(一)好差评结果。

根据评价分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二)问卷调查结果。

根据调查数据,分析政务服务总体情况,提出改进建议;(三)现场检查结果。

根据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四)投诉举报处理结果。

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核实、处理,并向投诉人反馈。

第九条评价结果应用:(一)对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的政务服务事项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二)对评价结果为一般、较差的政务服务事项和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督促整改情况;(三)对评价结果为较差的政务服务事项和单位,将其纳入政务服务质量整改重点,进行挂牌督办;(四)对评价结果为较差且整改不到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和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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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工作
质量考核评价办法
为建立规范、合理、统一的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数、质量评价标准,充分发挥宣传政务信息工作的决策参谋作用,进一步形成本系统良好的信息交流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对象
各县市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分局。

第二条考核原则
新闻宣传政务信息考核工作按照定性与定量结合、内容规范、标准统一、操作有序、激励科学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考核组织
宣传政务信息质量考核工作由市局目标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和部署,市局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核办法
(一)各县、市、区(分)局每月报送信息5篇(条)以上,机关各科室每月报送3篇(条)以上。

市局每季度对各单位宣传政务信息上报及采用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通报内容包括:信息
上报数量、得分情况和信息采用数量、得分情况;宣传政务信息计分办法参考省局考核办法计分,即:完成本季度报送任务的,计25分,未完成报送任务的,每少一篇,扣5分,扣完为止;市级媒体(含市局网站)每采用一篇,得3分,省级媒体(含省局网站)每采用一篇,得10分,国家级媒体(含国家局网站)每采用一篇,得15分,采用、刊用情况得分上不封顶。

(二)政务信息工作实行年度目标考核。

宣传政务信息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中公共部分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行过程控制,年终综合评定。

即:完成基本报送任务的,年终考核政务信息目标分值直接计入考核总分,不扣分;各级各类媒体刊用、采用情况依据加分细则进行加分;没有完成基本报送任务的,年终考核政务信息计零分;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紧急信息的,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计零分,并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市局机关各科室的宣传政务信息考核结果作为先进科室或学习型科室评选的重要参考条件进行考量。

市局将对宣传政务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从事宣传政务信息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按得分情况给予奖励,上级下发的奖金照发。

(三)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宣传政务信息工作,把好信息质量关,杜绝报送一句话新闻。

各单位的宣传政务信息统一报送市局办公室,由专人审核通过再报相关媒体刊用。

市局办
公室统一从“XX局政务办公系统”信息动态栏选取各单位政务信息进行编辑、上网发布和上报。

第五条本办法由XX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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