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思考与建议刘茂森刘延震近年来,党中央接连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制度”;“十二五”规划也对“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总体要求。
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列入重点工作,要求“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要“让信用成为市场的基础桩。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到空前高度,人们对诚信的重视程度也不断加强。
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税信用直接涉及纳税人的信用,直接体现了纳税人对国家的诚信,这是诚信中最基本的内容,是其他信用的基础。
纳税信用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税收职能的发挥,纳税信用是纳税人在市场经济中重要无形资产,特别是良好的纳税信用更是纳税人优质的无形资产,它也是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有力推手。
虽然我国的纳税信用管理建设已经进行15年,特别是全国税务系统在2014年新纳税信用管理办法施行后,起到了促进“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导向作用,但从总体上讲,我国现阶段的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仍处在一个起步阶段,不管是从社会大众的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还是纳税信用的规范立法层面、级别评价层面、结果应用层面,都需要进行完善和优化。
本文旨在通过对山东省国税系统201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进一步查找新的信用管理办法施行后,目前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对策建议,为税务部门优化纳税信用管理工作提供借鉴。
一、山东省纳税信用管理建设现状分析(一)山东省国税系统201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情况2015年度,山东省国地税共管纳税人参评339402户,其中,评价出A级纳税人41592户,占总参评企业的12.25%;B级纳税人241559户,占71.17%;C级纳税人48172户,占14.19%;D级纳税人8079户,占2.38%。
关于构建四川税收信用体系的思考
部 分 需 要 法 治 ,也 需 要 信 用 。一 方 面 ,通过 信用 的方式 可 以调 整税 收 征 纳关 系 ,规 范税 收秩 序 ,净 化税 收 环
境 。另一 方 面 ,在实 施依 法 治税 的 同 时 ,通 过 税 收 信 用 的 形式 加 以管 理 、 指导 和教 育 纳税 人 自觉 纳税 ,不 断 提 高我 国公 民 的纳税 意识 。
争 巾处 _ 劣势 『 :
讲求 信 用这 一 道 德基础 。因此 ,税 收 信 用 是 对 税 收 法 治 的必 要 的有 益 补 充 ,通过 征 纳 双方 信 用 关 系的 建 立 ,
税 收信 用 建立 在 税 收法 律关 系之
中 ,表现 和反 映着 征 纳税 双 方之 间 相
互信任的程度。征税信用体系建设要
维普资讯
专 家 特 稿 Cnitn f xes ot uoso Epr r i b t
随着 我 国社 会 主义 市场 经 济体 制 的形 成 和完 善 ,信用 体 系建 设 的重 要
市 场 经济 是 法治 经 济 ,也是 信用
经 济 ,税 收作 为市 场 经济 的 重要 组 成
求 税 务机 关和 税 务 干部依法 行 使 权 利 和履 行 义务 , 自觉维 护 国家 利益 ,切 实保 护纳 税人 权 益 ,充 分赢 得纳 税 人
可以引导和教育纳税人诚信纳税 ,不
断提 高我 同公 民 纳税 意识 ,更有 助于 推进 我 国依 法治 税 的进 程 。
范 。税收 信用 在 一 个行 为规 范 、诚 实
而合 作 的税 收征 纳群 体 中产 生 ,它 既 促 进 税收 征纳 双 方共 同遵 守 规则 ,改
其是 围绕 增值 税 专用 发 票管 理 所暴 露
纳税服务工作总结5篇
纳税服务工作总结5篇第1篇示例:纳税服务一直是国家稳定财政收入、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作为税收管理的中枢部门,税务机关一直在不断探索、创新,努力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纳税服务。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各级税务机关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深化纳税服务改革,不断优化服务模式,推动纳税服务工作向着更高水平迈进。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税收是国家的大血管,是实现国家治理的关键之一。
税务机关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税法税则知识,增强纳税人的税法意识和纳税自觉性。
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税务部门加大对纳税人的宣传力度,及时发布各类减税降费政策,引导企业和个人主动履行纳税义务,共同抗击疫情。
二、优化纳税服务流程,提升办税效率。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税务机关积极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开发了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电子税务局等在线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零距离的办税服务。
税务机关还推行“一次办结”、“秒批”的办税理念,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让纳税人感受到更加便捷的纳税服务。
三、强化信用管理,规范税收秩序。
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来源,良好的纳税信用是企业和个人发展的基石。
税务机关通过建立健全纳税信用评价体系,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纳税信用等级给予相应的待遇,激励诚实纳税人,惩戒失信违法者,进一步规范纳税秩序,保障国家税收稳定。
四、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
税务机关始终把执法监管作为纳税服务的重要环节,加大对偷逃税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加强税收执法宣传,提高纳税人的风险意识,强化执法力度,有效遏制各类税收违法行为,维护了税收秩序的稳定性。
五、创新服务模式,满足纳税人多样化需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纳税人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
税务机关积极拓展服务渠道,开设“一站式”、“一门两检”等多种服务模式,提供在线咨询、预约办税、税费代扣等便民服务,满足不同纳税人的个性化需求,提高了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我国现行纳税服务存在的不足与优化对策(全文)
我国现行纳税服务存在的不足与优化对策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治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
自1996年税收征管改革以来,各级税务机关都在纳税服务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利用信息化手段,以办税大厅作为服务实体,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优质的服务。
一、现行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纳税服务观念陈旧目前,我国税收治理“以税务机关为中心”的观念根深蒂固,具体表现为重治理、轻服务,纳税人作为被监管的对象被动的服从。
GJ法律在给予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中,税务机关的权力和纳税人的权利明显失衡,过分的强调征税权力,忽视纳税人享有的权利。
并且税务机关征收治理的目标被简单理解为完成GJ的税收收入任务,造成征税过程中税务机关往往凌驾于纳税人之上。
“以纳税人为中心,注重纳税人需求,保护纳税人的权利”的理念在我国现实税收治理实践中仍然比较欠缺。
(二)纳税服务层次低1、纳税服务供给与需求不对称在具体的纳税服务实践中,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工作是基于自身角度考虑的,一些服务内容却并非纳税人所需要的,而纳税人所需要的纳税服务却不能得到满足。
一些地方只追求表面形式,而不重视实质性的服务,追求挂在墙上的、摆在桌上的形式服务,却忽视了简单和高效率的办税效率服务;一些地方税法宣传过程中,不区分对象和群体,一刀切式的宣传,其结果可想而知。
一些地方设置了税务XX站,但由于更新维护不及时,信息陈旧过时,这样对纳税人没有实际帮助。
2、纳税服务质量低我国目前的纳税服务处于基本的、浅层次的状态,不能满足纳税人深层次的服务需求。
一是没有统一的服务形式和标准,存在随意性,各地的纳税服务形式多种多样、良莠不齐,造成纳税人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税务人员身上享受到的服务具有差异性;二是缺乏个性化的服务。
在税收实践中,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服务对所有纳税人无差别,不能满足不同纳税人的不同需求。
关于优化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的实践和思考
关于优化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的实践和思考作者:陈闻宇单路雨来源:《辽宁经济》2021年第10期〔内容提要〕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出台,标志着我国纳税信用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辽宁省税务局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按照《公告》要求,立足辽宁省情积极制定和落实契合实际情况、操作性强的有效举措,全省纳税信用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在实践中也遇到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立足辽宁实际,在纳税信用修复、进一步深化完善纳税信用领域的纳税人权益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纳税信用管理纳税信用修复知情权清单制“人无诚信不立,业无诚信不兴”,诚实守信一向是中国人引以为傲的美德。
当前,我国正大力推进信用社会建设,纳税信用管理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经营秩序的公平公正、促进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推动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笔者通过对辽宁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的深入调研,就加强纳税信用管理谈一些粗浅看法。
一、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工作实践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4年第40号)(以下简称《公告》)出台,标志着我国纳税信用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公告》进一步优化了信息采集、评价标准、奖惩措施等内容,通过纳税信用评价管理系统机评代替人工评价,既减轻了税务干部工作负担,又有效避免了人为干预,大幅提高了评价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涵盖信息采集、级别评价、动态调整、结果应用、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较为完备的纳税信用制度体系,纳税信用管理更加严谨科学。
辽宁省税务局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按照《公告》要求,立足辽宁省情积极制定和落实契合实际情况、操作性强的有效举措,全省纳税信用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健全评价机制,奠定扎实基础辽宁省税务局建立由纳税服务、征管科技、政策法规、稽查管理、税源管理、规划核算、数据管理等部门组成的纳税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印发文件明确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评价程序和评价要求,进一步强化纳税信用管理。
找准关键抓落实 切实提升纳税服务
找准关键抓落实切实提升纳税服务随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我局认真落实中央和地方关于简政放权、全力推进“放管服”部署要求,以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重要抓手,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办税流程、规范纳税服务、创新服务举措,努力打造“功能齐全、便捷高效、服务规范、阳光透明”的办税队伍,全力服务广大纳税人,秉承持续改进,不断努力的原那么,不断深化纳税服务理念,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从纳税人办税的“痛点”、“难点”、“堵点”出发,推出一系列的便民办税新举措,不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和遵从度。
根据会议要求,在这里不多谈,下面我就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当前纳服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围绕这些问题XX年纳服工作的思考。
第一方面:办税服务以及部门间沟通不顺畅一是纳税人自身的纳税需求与现阶段区税务局提供的纳税服务还存在对接困难。
区局目前现状是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分局和区局机关分别处于城区的东、西、北三个方位形成一个完美三角区,导致纳税人实际需求与税务机关纳税服务之间的转换十分不畅,这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纳税服务质量的提升,是现阶段纳税服务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是纳税服务职责界定、人员配置不尽合理。
纳税服务与法规、征管及税源管理等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不明确,职能重叠,导致各个层级之间纳税服务工作不同程度发生推诿扯皮的现象。
作为基层的区级税务机关,虽然设置了独立的纳税服务部门,但是纳税服务的人员配置十分薄弱,目前珠山纳服股正常在岗人员仅1人,不仅要完成日常性工作,上级部门和其他部门布置的临时性中心工作以及城区一体化征收后的协调对接工作,还要应付各个部门召开的各种视频会议和视频培训。
第二方面:纳税人权益保护中的难点随着近年来纳税服务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开始重视自身权益,涉税投诉应对成为当前纳税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实践操作层面,由于笼统采用类似于处置商业服务投诉的应对机制,导致基层税务机关在开展涉税应诉时面临困境。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之策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之策商业模式不断创新,税收政策日新月异,税收问题层出不穷,税务风险无处不在。
伴随市场竞争的白热化,依法治税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企业需要将税务风险管理纳入企业战略管理。
研究税务风险管理旨在源头防范,治标治本。
本文重点分析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类型、税务风险成因、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对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方法提出建议。
一、企业税务风险的类型企业税务风险体现为两方面,一是因少缴税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因多缴税给企业带来损失。
(一)基于少缴税而承担法律责任基于少缴税而承担的补税、滞纳金、税收利息、罚款、刑事责任以及影响纳税信用、上市审核等风险,又可称为税务违规风险,主要存在以下几种类型:1.漏税。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在三年内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2.偷税。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偷税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税务机关可无限期追征税款。
3.避税。
纳税人进行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税务安排从而获取税收利益,虽然形式上符合税法规定,但实质上与税法原理、精神、规则相悖,对此避税行为,税务机关可实施特别纳税调整,补征税款并加收税收利息。
4.犯罪。
纳税人涉税行为触及刑法的,例如逃避缴纳税款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二)基于多缴税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企业多缴税款常见的情形有:对政策理解错误导致多缴税;对税收优惠政策应享未享;因集团股权架构或企业商业模式设计不当,导致整体税负增加;一味追求税负最低,造成企业总体收益下降;因不合理的税务安排导致的非税成本,等等。
推行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实践与思考
推行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实践与思考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是指根据纳税人的纳税行为、纳税信用等因素将纳税人分为不同等级,对不同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差异化管理和服务。
这种管理模式的推行对于税务机关高效管理纳税人、提高纳税人的自觉遵税程度和纳税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本文将就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的实践与思考进行详细介绍。
一、实践措施(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依据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依据,一般包括纳税人的行业类型、纳税额、纳税信用等。
这些指标可以作为纳税人分类分级的主要依据,通过综合评价得出纳税人的等级分类,以便更好地进行差异化管理。
(二)分级标准的制定在建立分类依据的基础上,还需要制定相应的分级标准。
分级标准要具体、明确、公正,通过对纳税人不同指标的综合考量来确定纳税人的等级分类。
可以根据纳税人税款所占比例、纳税信用等级、行业行为特征等因素制定不同的分级标准,具体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制。
(三)不同等级纳税人的管理和服务在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中,不同等级的纳税人需要采取相应的管理和服务措施。
对于高信用、高纳税额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给予优惠政策、精细化服务等特殊待遇,以激励和鼓励这类纳税人的良好行为;对于低信用、低纳税额的纳税人,可以加强监管、加大问责力度,推动其提高自觉遵守税法的意识。
二、思考与建议(一)分类分级管理需加强数据整合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离不开大数据支持,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数据共享,建立完善的纳税人信息库。
通过对纳税人的综合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可以更准确地确定纳税人的等级分类。
(二)分类分级管理要与信用评价相结合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应与纳税信用评价相结合,将纳税信用作为纳税人等级分类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对纳税人信用等级的评估,可以更好地判断纳税人的守法意识和自觉遵税程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三)分类分级管理要注重纳税人的主观意愿在实施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时,应尊重纳税人的主观意愿,并结合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
关于建设税收信用体系的思考与建议
2012年5月山东社会科学SHANDONG SOCIAL SCIENCES收稿日期:2012-05-10作者简介:刘瑞刚,男,山东五莲县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
关于建设税收信用体系的思考与建议刘瑞刚(五莲县国家税务局,山东五莲262300)[摘要]信用缺失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瓶颈”。
税收领域的信用问题也比较突出。
因此,构建税收信用体系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法律是信用市场平稳运行的保障,是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的屏障。
建立失信者惩戒机制,加大失信成本。
加大税务机关自身的诚信建设,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关键词]税收信用体系;信用缺失;税收征管[中图分类号]F810.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12]专辑-0108-02信用缺失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瓶颈”。
税收领域的信用问题也比较突出,纳税人偷税、骗税、拖欠税款,甚至公然抗税等问题严重,税务机关随意执法、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犯法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因此,构建税收信用体系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税收信用体系在税收征管中的重要作用(一)税收信用有利于推进依法治税从信用的角度重新审视税收立法和税收执法,可以使政府在制定税收政策时,更多地考虑到公平、合理和正义的问题,从而促进税制优化。
作为一种道德规范,税收信用以其强大的劝导力和感召力,增强人们对税收法律的认同感和遵从意识,潜移默化地约束着征纳双方的行为,直接影响税收法律的实施效果。
(二)税收信用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与法律相比,信用是一种成本较低的维护交易秩序的机制。
税收信用机制的建立,有助于税收征纳行为建立在诚实守信的基础上,保证涉税信息的真实性和对称性,减少税务纠纷,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税收信用还意味着涉税行为主体对税收制度的忠诚和对义务履行的承诺,不折不扣地执行制度或遵从法律,使制度或法律实施的有效性得以提高,从而大幅降低制度执行费用或法律遵从成本。
加强个体税收征管的现实思考及管理对策
加强个体税收征管的现实思考及管理对策加强个体税收征管的现实思考及管理对策随着市场经济迅速开展,个体、私营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个体经济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局部。
对税务机关来讲,在税收管理方面,受个体、私营业户经营点多、面广、流动性大、账本凭证不全等因素影响,管理和监控的难度较大。
如何对这类纳税人实施有效管理,一直是税务机关的一个难题。
现笔者就强化个体税收征管作一浅探:一、个体税收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个体经营的人数众多,融入了各个社会阶层,社会影响面极大,然而,征管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结果仍存在有些税源不清、管户不清、管理缺位、难以监控,成为影响基层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和征管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
目前个体税收征管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办理税务登记滞后。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开展各项税收征管的第一环节,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个体纳税人根本上是被动办理税务登记证,加之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调查上的滞后,造成纳税人办理登记不及时,使税务机关掌握的根本信息不够准确,造成后续的催报管理、停歇业管理、变更注销管理和复业管理的种种不便,无形中就加大了工作量,影响征管质量。
2、实行定额核定落后。
定额核定是个体业户税收征管中重要的一环,目前采用的方式大体上有三种:一是先调查后集体评定。
二是按已设定标准值直接核定。
三是由计算机根据人工采集的信息进行核定。
但实际上无论哪种方式都不能真实反映个体业户的经营情况。
对个体业户不加选择地施行简单的“双定”式征管,就等于税务机关自身放弃了对个体业户进行建帐征收管理方式,这使得税务人员不能够全面掌握个体业主的实际经营信息,核定税额时只是凭借工作经验及营业面积大小、从业人员多少及相关费用为依据,再根据定额核定方法的推算定税,由此形成征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同时反映出征收管理方面的透明度不够,缺乏相关部门及群众的监督。
3、沟通协调配合不畅。
关于加强税务部门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关于加强税务部门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几点思考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XX省国税局辖管140多万纳税户,税收收入连续11年位居全国国税系统第一位,信息化手段在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强化内部管理和改善纳税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广东国税正处于信息化建设的关键时期。
提高信息化水平,关键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把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律,实现信息化建设的全面、协调和有效发展。
一、树立“三个理念”,实现信息化建设的全面发展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是一项融现代科技、税收业务、组织管理为一体的系统工程,理念的更新是推动信息化的关键。
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趋势和广东国税的实际情况表明,推动信息化建设需要统一思想认识,树立三个理念。
一是树立战略信息资源规划先行的理念。
要从税收事业发展的战略层面和税收管理的整体性需要出发,对税务管理活动所需要的信息,从产生、获取,处理、存储、传输及利用等方面进行全面规划,并在规划的基础上对税务信息管理系统及与之相对应的制度、流程进行科学整合,实现各类信息资源的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地服务税收管理。
二是树立税收管理信息化绩效评估的理念。
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要把经济和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降低税收成本的目标,要对税收管理信息化投入产出进行绩效分析和评估,当前要突出抓好税收数据的分析利用。
税收数据分析利用是提高税收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必须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全面深化数据分析工作,推动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是树立税收管理信息化动态发展的理念。
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是一个不断积累,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要紧密结合税收业务的发展变化,在保持信息化建设持续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能动作用,在信息化建设上善于总结,持续改进,拓展优化,不断创新,使信息化建设持续有效地为税收事业发展服务。
推行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近年来,中国一直在推进税收征管改 革,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是其中的重 要一环,旨在提高征管效率,优化服 务,确保税收公平。
研究目的和意义
目的
通过对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的实践进行研究,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为优化税收征管提供参考。
意义
通过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类型纳税人的需求,提高征 管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也有助于预防和减少税收风险。
02
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概述
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的定义
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是指按照纳税人 的不同类型和级别,采取不同的税收 管理方法和措施,以实现税收管理效 率和质量的提高。
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是现代税收管理 的必然选择,也是推进税收管理现代 化的重要举措。
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的必要性
提高管理效率
通过对纳税人进行分类分级,可 以将有限的管理资源更加合理地 分配到不同类型和级别的纳税人
案例三
背景介绍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某国家级税务机关开始推行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
实践措施
根据纳税人的行业特点、经营规模、信用状况等信息,将纳税人分为不同级别,针对不同级别提供定制化的服务和监 管。同时,加强对纳税人的政策宣传和培训辅导,提高其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
实施效果
上,提高管理效率。
提高管理质量
通过对不同类型和级别的纳税人采 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可以更好地满 足纳税人的不同需求,提高管理质 量。
促进税收遵从
通过对纳税人进行分类分级,可以 向纳税人明确其应有的税收责任和 义务,促使其提高税收遵从度。
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的实施流程
确定分类标准
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特征和属性,确定 分类标准,如行业、规模、信用等级 等。
建立健全自然人税收管理之思考
04
建立健全自然人税收管理的对 策与建议
完善自然人税收征管制度
建立完善的自然人税收征管法律体系
01
制定和完善自然人税收征管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然人纳税义
务和权利,为自然人税收征管提供法律保障。
建立自然人税收征管机构
02
设立专门的自然人税收征管机构,负责自然人税收的征收、管
理和稽查工作,确保自然人税收征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建立健全自然人税收管理之 思考
汇报人: 2023-12-14
目录
• 引言 • 自然人税收管理概述 • 自然人税收管理现状及问题分
析 • 建立健全自然人税收管理的对
策与建议 • 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背景介绍
自然人税收管理的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人税收管理逐渐成为税收管理的 重要领域。然而,当前自然人税收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如征 管效率低下、信息不对称等,亟待改进和完善。
自然人税收管理的重要性
自然人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促进社会公平、调 节收入分配具有重要意义。加强自然人税收管理,有助于提 高税收征管效率,减少税收流失,保障国家财政收入。
研究目的和意义
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探讨如何建立健全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研究意义
通过深入研究自然人税收管理的现状和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推动自然人税收管理的改革和发展。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公众对税收管理的认识和理解,增强纳税人 的纳税意识和责任感。
率等。
建立健全自然人税收管理需要政府、税 务部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推动我国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税收共治的调查和思考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税收共治”的调查和思考3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围绕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四精”要求,对新时期税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现笔者就“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在基层的落地落细作初步调查和思考。
一、推进“税收共治”的现实需要一是推进税收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需求。
近年来,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新的征管模式、征纳服务逐步向现代化、规范化、集成化发展,加之国内外大环境复杂多变、经济发展下行等因素,税务部门“孤军奋战”已不能满足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亟需“跳出税收抓税收”,在部门协作、社会协同中探索税收现代化发展的新模式。
二是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
税收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
当前各类经济活动越趋多样化、全面化、精细化,政府各职能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参与度越来越高,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适用度越来越单薄。
以某某市为例,现地方债务较高,经济发展放缓,对组织收入的需求愈加迫切。
推进税收共治有利于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全面管理,有利于经济发展指标的顺利完成,有利于改变各部门各自为政的传统征管模式,更有利于政府及各部门通过税收共治在各自领域开拓思路、聚势赋能,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是持续提升税收征管效能的必然需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互联网经济的日新月异,税源的隐蔽性、流动性、多面性显著增强。
某某作为旅游名城,知名度高、人流量大,网店、网红经济等新兴“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仅靠税务一家之力和传统征管手段已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发展需要,基层征管必须在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中寻求助力、汇聚合力,积极发挥齐头并进、互助共赢的作用。
二、“税收共治”存在的难点和堵点一是认识还不够深入。
就外部协作而言,现税务部门实行双重领导,但向政府的汇报多,与各部门有效沟通交流少,主动协作意识不强,部分征管事项仍是按需而为、按需取数。
就内部管理而言,传统的征管理念和征管方式根深蒂固,仍习惯原以票控税的手段,以数治税的意识不强;税务系统年龄结构层次偏大,老同志较多,学习主动性弱化,对新业务了解不深、掌握不够。
税务人员关于纳税信用与风险发言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与大家共享一些关于纳税信用与风险管理方面的想法和观点。
作为税务人员,我们的职责不仅仅是收取税款,更要关注纳税人的信用状况,以及避免税收风险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我希望通过这次发言,和大家共同思考如何更好地处理纳税信用与风险管理的问题。
我想强调的是纳税信用对个人和企业来说都非常重要。
一个良好的纳税信用能够带来许多好处,例如获得银行贷款、参与政府采购、申请各类资质等。
而一个不良的纳税信用则可能会带来诸多麻烦,甚至会影响到生活和工作。
我们税务人员要时刻关注纳税人的信用情况,鼓励他们遵纪守法,及时申报纳税,以维护自身的纳税信用。
纳税风险管理也是我们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随着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税务管理的日益规范化,纳税风险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我们需要时刻关注纳税人可能面临的税收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化解。
这不仅需要我们对税收政策有深刻的理解,还需要我们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风险意识,及时发现和解决纳税风险问题,保障国家税收的稳定和有序。
针对以上问题,我提出以下一些建议:1. 加强纳税信用宣传教育。
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开展税收知识培训等方式,提升纳税人对纳税信用的重视程度,增强他们的纳税意识和自觉性。
2. 建立健全的纳税信用评价体系。
通过完善信用评价指标和方法,科学评估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状况,为政府和社会提供准确的信用信息,引导纳税人诚实守信纳税。
3. 推动纳税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潜在风险的识别和预警,及时制定应对措施,降低纳税风险对税收的影响。
4. 加强纳税信用激励措施。
通过建立纳税信用奖惩机制,激励诚实守信纳税人,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纳税信用的社会认可度和约束力。
5. 强化纳税信用监督和管理。
加大对纳税信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信用信息的不实和失信行为,维护税收的公平和透明。
我希望我们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履行好纳税信用和风险管理的职责,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为国家税收的稳定与发展贡献出更大的力量。
推行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采用文献资料分析、案例分析和问卷调查等方法,对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的实践进行深入探讨。
02
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概述
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的定义和重要性
定义
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是指按照纳税人的不同类型和级别,采 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和措施,以实现税收征管资源的优化配置 和高效利用。
重要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纳税人的数量和类型不断增 加,管理难度也越来越大。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能够针对不 同类型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效率,保障 国家税收收入。
03
推行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 的实践经验
纳税人分类分级的依据和标准
依据
根据纳税人的规模、行业、地区等因素,结合税收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分类分级。
标准
按照纳税人的不同特征,将纳税人划分为不同级别,针对不同级别采取不同的管 理措施。
纳税人分类分级的实践案例
案例一
某市税务局根据企业规模、行业和税收风险评估结果,将企业分为A、B、C三级,针对不同级别采取 不同的管理措施,如A级企业享有优先服务、B级企业接受常规管理、C级企业接受重点监管。
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的国内外发展现状
国外发展现状
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起源于西方国家,目前已经成为国际上通行的税收征管模式。国外的研究和实践表明,这 种管理模式能够提高管理效率,减少税收成本,增强纳税人的遵从度。
国内发展现状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税收制度逐步完善,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也得到了不断推进。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 较为完善的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包括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个人所得税分类管理等。同时,各地也结合 实际情况开展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05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问题及建议
政处 罚 的“ 无 过错 责任 追 究 原 则 ” , 一 贯守 法 经 营 的 用 是 一个 动 态 变 化 的 过程 , 且应 呈 现 逐 步 提升 的总 纳税 人若 在偶 然 情况 下非 主观 故 意违 反 了税 收法 律 趋势 。而两 年 一期 在 考 评 时 间上 明 显 滞 后 , 难 以如
法规 而被予 以行政处罚 , 就会与最佳信用等级失之 实反映纳税人每个年度 的纳税信用情况 , 降低 了评 交臂 ; 另 一 种则 是 一 些 企 业 在 评 定 期 内恰 好 未 被 税 价 的客 观 性 和 公 正 性 。例 如 在 评 定 期 两 年 中 曾有 务机关 实施税务检查 , 或者 即使查出税款却按照 自 “ 信用瑕疵” 的纳税人 , 通过不断改进完善 , 事实上 己
( 二) 实践 中存在 的 问题
定? 岂不是 与广大 纳税人 税法 遵从 度 日益提 高 的现 实状 况相 背离 ?
口 张 青
( 甘肃省天水市 国家税务局 ,甘肃 天水 7 4 1 0 0 0 )
[ 摘
要]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X - 作 中在制度层 面、 实践等方 面 目益暴露 出问题 , 建 机制和 内外协 同努 力 , 完善纳税信 用等级评 定管理 。 [ 关键词 ]纳税信用 ; 等级评 定 ; 问题 ; 建议
联合 评 定 , 在 激发 纳税 人依 法 诚信 纳 税 意识 、 提 高纳 等级 ; 9 5分 以 下 6 0分 以上 ( 含6 0分 ) 的 是 B级 , 为 税 人 对 税 法 的遵 从 度 和 办 税 能 力 、 加 强税 收 征管 等 良好信用等级 ; 6 0分 以下 2 0分以上 ( 含2 0分) 的是
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 树立了一大批依法纳税 、 诚信 C级 , 为一般 信用 等级 ; 2 0分 以下 的是 D级 , 为 不 良 纳税 的典 型 。反 观 多 年 来 的 实 践 , 纳 税 信 用 等 级评 信用 等级 。这样 看 来 , 一是“ 及格线” 已 由传 统 意 义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现代营销上旬刊XDYX 随着近些年社会的高速发展,国有企业税务管理工作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
原有的税务管理方式已经不适用于当前国有企业税务管理工作需求,国有企业应正确认识税务管理工作。
一、国有企业税务管理概念及原则(一)概念税务管理是指税收管理机关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制度、加强税收工作、协调征税关系所开展的一项有目的的管理活动,是我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内容,更是保障税款征收工作得以有效开展的基础与前提。
其中,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以及纳税申报等方面的管理。
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我国的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百姓生活,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国有企业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落实税务管理,有助于发挥税务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帮助国有企业科学防范税务风险,同时采用多种途径、多种手段降低税收成本,有利于保证国有企业经营效益的最大化,并在其中帮助国有企业降低税收风险,完善财务账目,保障国有企业的征信信用,减少纳税处罚,使国有企业能够在税务管理工作的帮助下,最大限度完成战略发展目标,助力国有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现阶段,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税务管理理论较少,并且缺乏可参考的实际案例,需要国有企业对税务管理工作进行积极探索,并在实践的过程当中不断对其加以调整,使其能够达到良好的强化效果,助力国有企业发展。
(二)原则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关系到我国的社会建设与整体经济发展,我国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主体原则,在其他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补充的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借助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完善社会主义税收体系,健全税收制度,从而逐步理顺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可以在税收管理工作落实的前提下确保税收管理机制的有效执行。
国有企业在税收管理工作当中,同样需要明确税收管理工作基础原则,参考国家税务管理工作,采取多种途径、多种手段,帮助国有企业降低税收,实现国有企业自身经营效益的最大化,并且降低税收风险,使国有企业能够完善自身的财务账目,保障国有企业的征信信用,减少国有企业的纳税处罚,并通过税务管理使国有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得到有效提升,使国有企业能够在税务管理工作的关注下,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税务交流研讨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够在这个税务交流研讨座谈会上发言。
在此,我想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谈对税务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税务工作的责任重大。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
作为一名税务工作者,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自己肩负的使命,始终把维护国家利益、服务纳税人放在首位。
一、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当前,我国税收征管面临诸多挑战,如税收流失、征管手段落后等。
为此,我们要加大税收征管改革力度,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1.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我们要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
2. 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提升征管手段。
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税收征管的智能化、精细化。
3. 强化税收风险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精准度。
运用风险管理手段,对高风险纳税人进行重点监控,确保税收收入稳定。
二、强化纳税服务纳税服务是税务工作的生命线。
我们要始终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1. 深入推进“互联网+税务”建设,让纳税人享受便捷的网上办税服务。
2. 加强税收宣传,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通过举办税收宣传活动,普及税收知识,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
3. 建立健全纳税信用体系,激励纳税人诚信纳税。
三、加强税务队伍建设税务队伍建设是税务工作的基础。
我们要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1. 加强政治建设,增强税务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税务工作环境。
总之,税务工作任重道远。
我们要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税收征管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我衷心希望各位领导、各位同仁能够共同为税务事业发展献计献策,携手共进,共创辉煌!谢谢大家!。
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的建议
财务税收2020年12月(下)/ 总第275期33引 言为实现税收现代化,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应以完善纳税信用体系为抓手,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为了让纳税人能够诚信自律,提升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将从事经营、生产,已办理税务登记且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纳税人共同纳入信用评价管理,可以增强企业的诚信纳税意识,塑造诚信纳税的良好企业形象,同时也是增强纳税征管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1 纳税信用评价概述纳税信用评价具有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税务机关纳税信用评价主要是借助税务系统的征管数据,遵循一致的标准,采用科学的方法,执行规范的程序对纳税人经营全过程税法遵从情况、财会制度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动态跟踪和记录的一种方式,具体包括纳税申报、核算、税款缴纳、涉税事项、其他等内容的评价[1]。
税务机关加强纳税信用等级的根本目的在于运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构建诚信税收征管体系,确保诚信纳税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2 纳税信用评价存在的问题2.1纳税信息采集渠道单一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提到纳税信息要包含三部分,分别为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外部信息,其中外部信息又细化为外部参考和评价信息两种,如在对纳税人进行评价时,市场监管局、海关等部门的信用记录和外部指标信息仅作为参考,不用于扣分。
结合当前税务机关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来看,大部分是税务机关的征管数据,外部信息,如银行、市场监管局、海关等的外部信息涉及较少,同时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仍未打通与外部系统间的壁垒和限制,接口较少,与相关部门的数据交互仍需要手工传递,且信息交换较少,税务机关难以掌握全面的纳税信用信息,自唱独角戏,使得纳税信用评价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大打折扣,无法真实反映纳税人信用情况[2]。
纳税信用信息采集渠道的单一化,降低了指标扣分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2指标内容和分值设置缺乏科学性当前,部分税务机关的纳税信用评价体系仍待完善,具体体现在指标内容和分值设置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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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思考与建议刘茂森刘延震近年来,党中央接连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制度”;“十二五”规划也对“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总体要求。
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列入重点工作,要求“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要“让信用成为市场的基础桩。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到空前高度,人们对诚信的重视程度也不断加强。
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税信用直接涉及纳税人的信用,直接体现了纳税人对国家的诚信,这是诚信中最基本的内容,是其他信用的基础。
纳税信用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税收职能的发挥,纳税信用是纳税人在市场经济中重要无形资产,特别是良好的纳税信用更是纳税人优质的无形资产,它也是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有力推手。
虽然我国的纳税信用管理建设已经进行15年,特别是全国税务系统在2014年新纳税信用管理办法施行后,起到了促进“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导向作用,但从总体上讲,我国现阶段的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仍处在一个起步阶段,不管是从社会大众的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还是纳税信用的规范立法层面、级别评价层面、结果应用层面,都需要进行完善和优化。
本文旨在通过对山东省国税系统201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进一步查找新的信用管理办法施行后,目前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对策建议,为税务部门优化纳税信用管理工作提供借鉴。
一、山东省纳税信用管理建设现状分析(一)山东省国税系统201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情况2015年度,山东省国地税共管纳税人参评339402户,其中,评价出A级纳税人41592户,占总参评企业的12.25%;B级纳税人241559户,占71.17%;C级纳税人48172户,占14.19%;D级纳税人8079户,占2.38%。
1.经济活跃和企业密集地区税法遵从度高全省A级纳税人数量较多的地市主要集中在经济活跃及企业密集地区。
全省A级纳税人数量最多的地市(单位)分别为济南市、烟台市、淄博市、潍坊市,这些地区D级纳税人比例也相对较低,其中济南市为 1.65%、烟台市为1.51%、淄博市1.03%、潍坊市1.47%,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经济越活跃,市场竞争越规范,社会法制越健全,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越高。
纳税信用级别越高,纳税人对审批效率、便捷办税、服务态度、优惠落实、咨询辅导等工作的要求和期望值越高,见表1-1。
表1-1 山东省16市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分布表2.行业准入门槛与纳税信用呈正相关关系国家准入门槛较高的行业,如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等,评价为A级纳税人的比例较高,分别为34.48%、31.78%、24.07%,采矿业、金融业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比例较低,分别为1.76%、1.6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准入门槛较低的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等行业,虽然A级纳税人绝对数量最多,但D级纳税人绝对数量也最多,见表1-2。
表1-2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行业分布表3.税收贡献度与纳税信用存在正相关关系从税收贡献看,年纳税人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参评纳税人户数最多,达到239560户,年纳税额在1亿元以上纳税人仅285户;但从占比看,纳税额亿元以上的参评纳税人中,评价为A级的比例最高,为85.61%,未缴纳税款的参评纳税人中评价为A级的比例最低,为5.21%;年纳税额亿元以上的参评纳税人中评价为D级的比例最低,为1.40%,未缴纳税款的纳税人评价为D级的比例最高,为2.90%,呈现税收贡献度越大信用越高的趋势,见表1-3。
表1-3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税收贡献度分布表1亿以上244 85.61% 3411.93% 3 1.05% 41.40%285(二)山东省国税系统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情况2014年开始,山东省国税局积极参与政府“厚道鲁商”倡树活动,推动全省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2015年5月,山东省国税局、地税局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达成协议,将企业纳税信用信息、欠税信息等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逐步推进银税信息交换的领域和范围。
2015年10月,山东省国税局、地税局与山东省银监局建立了“银税互动”联席会议制度,并于2016年1月底共同与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济南分行等26家省级银行签订了银税互动协议,实现了省级银行银税协议签约全覆盖,进一步推动了税银互动工作向纵深发展。
在此基础上,山东省国税局积极部署全省16市探索开展银税合作,各市、县区根据本地实际,积极拓展和延伸合作项目,取得了一定成效,仅2016年上半年,全省税务机关向银监部门或银行推送纳税信用评价结果279914户,为9729户纳税人提供239.29亿元的贷款,其中为5859户小微企业提供118.46亿元的贷款。
2014年6月开始,山东省国税局与光大银行济南分行立项开发并联合推出了集信息交换、综合服务于一体的“税银公众服务平台”,供有贷款融资需求的企业免费使用。
通过该平台,国税部门把相关企业的登记、申报、发票、稽查信息等数据进行提供,平台把企业相关纳税信息转化为银行需要的企业资信,向企业提供预授信服务,企业得到授权后,每月可基于自身纳税信息获得对应的预授信额度,一旦有资金需求,企业便可在最短时间内获得银行的无抵押贷款。
截止2016年底,“税银公众服务平台”注册用户9758户,申请贷款用户8182户,预授信2547户,银行审批放款642户,累计放款13653.9万元。
(三)山东省国税系统联合激励与失信惩戒情况1.联合激励情况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对照《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具体内容和总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各项工作的统筹部署。
在全省全面落实合作备忘录对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级税务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告A级纳税人名单,A级纳税人最先取消专用发票认证,并逐步延伸至B、C级纳税人。
A级一般纳税人均可享受单次领用3个月发票、即时办理调整发票用量、按需领用普通发票等服务。
此外,各地市还根据自身实际为A级纳税人提供优先退税、纳税人学堂专项培训、12366专家团队走访、“一对一”专家辅导、预约上门服务等多项激励举措,针对A级纳税人提出的对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方面的需求和建议给予优先响应。
2.失信惩戒情况在褒扬诚信的同时,山东省国税局坚持惩戒失信并重,以引导纳税人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
推行税收“黑名单”制度,发挥公众舆论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惩处失信,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名单及时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让失信纳税人寸步难行。
山东省国税局、地税局,将严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达到规定标准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从2014年10月起,纳入税收“黑名单”,按季度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纳税信用管理建设中存在的问题2014年新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施行后,纳税信用管理建设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
但新办法实施时间毕竟较短,纳税信用管理建设仍处在探索阶段,在很多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税务部门必须要重视这些问题,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一)纳税人主观上税收遵从度不高近年来,随着税法宣传力度的加大,我国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在逐渐提高。
但是由于全面的征信系统尚未形成,成员信用记录严重缺失等原因,仍有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税收违法行为。
虚假注销、伪造停业,提供虚假资料取得专用发票进而虚开或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按规定开具发票,不按期申报、通过提供虚假材料不如实申报,伪造经营事实骗取出口退税、逃避追缴欠税等各种违法手段逃避其纳税义务。
这些现象的存在,从侧面反映了部分纳税人缺乏纳税诚信意识。
另一方面,我国长期存在的公共支出缺乏透明,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组织的税收收入用到哪里、如何使用缺乏了解,不能正确认识到税收收入与自身纳税的关联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诚信纳税意识的建立。
(二)税收法律体系和税收征管体制不够完备近年来来,我国税收法制建设取得了较大成就, 但相对于经济形势发展的客观实际仍稍显滞后,法律体系仍不够完备。
比如说专门有关社会信用或社会诚信的法律缺失, 造成对失信者惩处缺乏依据,从而严重制约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对税收信用立法而言,也存在严重缺失问题。
规定纳税人的义务和税务机关的权利是我国现行税收法制立法的基调, 因为其出发点是首先假设纳税人不守法、不诚信。
因此,这种立法没有充分体现对纳税人信任和尊重。
目前过多强调纳税人义务和税务机关权利的状况,违背了税收合作依赖主义立法原则,不利于征纳双方的诚信合作。
我国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后,建立了分设国税、地税两套服务机构的征管体制,20多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我国税收征管体制存在的国地税征管职责不清、执法不够规范、纳税人办税仍较复杂、内部管理不够科学、组织队伍建设不够完善、税收服务环境不够优化等问题越来越明显,在实际税收征管工作实践中,由于基础征管数据错误,造成纳税人纳税信用失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征税信用水平的提高,进而影响纳税人的纳税信用水平。
(三)纳税信用评价过程仍需完善1.纳税信用评价覆盖范围不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目前评价的范围为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已满一个评价年度的“已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
由于目前自然人的社会征信系统尚不完善,税收管理系统中信息缺失,评价指标与计分标准与企业纳税人差别较大,因此,税务总局并未出台自然人、扣缴义务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
此外,考虑到“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数量巨大,各地管理情形也不尽相同,对这部分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也由省级税务机关制定。
但据了解,除青海省向社会公布了《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极少数地级市尝试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评价外,全国大部分地区并未将个体工商户纳入纳税信用管理范围。
2015年度,全国仅有892万户企业,参与了纳税信用评价,与全国4000多万纳税人的基数相比,参评率仅占到两成多。
2.纳税信用动态调整机制仍需加强2014年以前,每两年开展一次纳税信用评定工作,2015 年后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年度”为自然年,从1月1日到12月31日。
每年4 月份,税务机关对所辖纳税人上一年度的纳税信用重新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