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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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管理考核办法

内容预览

为了加强对公司输、变、配电设施的大修、更改、业扩工程的管理,保证供电设备和电网的安全、经济、可靠运行,提高线路、设备的健康水平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能分工

1、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是公司大修、更改、业扩工程的管理的主要领导者,对各项工程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电力设施工程建设(土建工程除外)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的领导下行使职权。

3、客户中心为客户业扩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4、财务部负责对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财务监督。

5、监察审计室负责对所有工程进行审计。

6、安质部负责各项工程的安全措施和工程质量的检查与监督。

7、物资公司负责及时采购所需设备、材料等物资,组织催货和验收。对采购的物资质量负责。

所采购的物资品种、数量等有所变更时,应征得使用单位同意后方可采购。

8、工程公司负责公司大修、技改工程及客户高压工程的施工安装,对设备安装施工质量负责。

9、企划部根据公司生产计划、业扩工程计划下达设备、物资采购计划,并检查考核落实情况。

10、公司工程施工之工农关系协调,占地及青苗赔偿。按属地管理,由供电所负责工程施工单位或工程管理部门办理。赔偿费、协调费由施工费中列支。

二、公司内部工程管理

2.1、计划管理

2.1.1、由生技部按照公司要求及时下达工程项目书面实施计划,不能及时下达每次扣生技部100元。

2.1.2、由生技部根据实施计划落实站址和线路走径,不能按时完成,每项扣生技部100元。2.1.3、按照实施计划要求,生技部按时编制施工图纸。施工单位据此提供材料计划、工程预算,生技部3日内批复。存在问题时,3日内返回施工单位处理,未按计划时间完成的扣工程施工单位300元。

2.1.4、物资公司按下达物资采购计划书采购物资设备,确保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因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影响工期,每台次扣300-500元。2.1.5、严格执行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各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完成工程项目施工,除不可抗力外,每延误工期1天,扣500元。

2.1.6、工程开工(施工)前应处理好工农关系。影响工程进度,组织协调不力扣供电所500元。施工结束后,赔偿不及时处罚责任单位500元。

2.1.7、严格履行开工手续,未经工程主管部门批准,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开工,每发生一项扣100元。

2.2、技术管理

2.2.1、生技部负责对施工工艺复杂、技术要求难度大的工程项目进行设计,并指导工程施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否则,每次扣500元。

2.2.2、物资公司对所需设备材料必须严格执行招投标,对各项技术要求和设备材料质量严格把关,否则,每项扣500元。

2.2.3、主要设备必须由物资公司组织各有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否则,每次每类扣物资公司500元。

2.3、施工管理

2.3.1、施工单位要加强工程管理,不得因出现施工质量问题造成返工,每出现一次,扣施工单位300元(出现事故由安质部进行考核)。

2.3.2、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有关施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未建立的每项扣100元。

2.3.3、实行“工程催办单”制度,由于工作迟缓而造成下达“工程催办单”,每次扣施工单位100元,由公司领导下达的,每次扣200元。2.3.4、施工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大措施”,由安质部审查,生技部批准,并严格执行,无“三大措施”的不得开工,无经审查、批准不得开工,不执行每次扣施工单位200元。

2.3.5、施工单位有关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要求现场到位,并严格把关,否则,每次扣500元。2.3.6、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期,特别是涉及停送电工作,严格把关,按时完成。若由于工作

安排失误,造成工程工期延误影响停送电计划,每次扣500元。

2.4、竣工管理

2.4.1、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5天内整理好竣工资料,提出申请验收,每延误1天,扣100元。

2.4.2、接到验收申请后,5天内由生技部组织验收。若达不到,扣相关单位各100元。

2.4.3、按时进行工程项目的审计,严格履行审计手续,按时完成项目转资,达到工程完工的要求,每个项目的审计时间:(0.4—10kV)项目竣工验收后10天内出具工程决算,交审计室审计,审计时间不得超过5 天;高压(35kV及以上)项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出具工程决算,交审计室审计,审计时间不得超过15天,若工程决算出具不及时,每延误1天扣施工单位50元,审计不及时,每延误1天扣审计室50元。

2.4.4、工程全部结束后(验收合格),0.4-10KV 项目5天内,35KV项目15天内,全部完善各项存档资料,报管理单位存档,达不到要求,扣施工单位每天每项100元。

2.4.5、每项工程的财务决算在审计完成后:0.4-10KV项目15天内、35KV项目45天内完成

单位100元,0.4kV业扩工程一次扣供电所50元。

3.1.2、客户业扩工程应由客户自主选择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单位(公司属多产单位应积极参与竞争或投标)。客户自主选择设计、施工的单位必须向客户中心或所辖供电所提供相应等级

的电力工程设计、施工资职证书,供电所将其电力工程设计、施工资职证书原件报客户中心备案。没有施工资质备案的,客户服务中心将不予验收。

客户中心和各供电所为客户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一次未做到扣客户中心或供电所100元。3.1.3、客户委托公司多产单位的电力业扩工程,应由客户中心负责协助客户和工程承接单位办

理委托手续,未按要求办理一次扣客户中心50元,工程承接单位扣100元。

3.2 业扩工程设计、施工管理

3.2.1、客户中心负责审查承担客户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资质等(承担客户电力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等级的资质并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承担客户用电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等级的资质,并取得当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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