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土地契税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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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

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

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法规类别】契税【发文字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1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发布日期】1998.06.10【实施日期】1997.10.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1号)《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已经1998年5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九届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长卢瑞华一九九八年六月十日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契税。

本办法所称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本办法所称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予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土地使用权出售,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土地使用权赠与,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土地使用权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契税税率是多少

土地使用权契税税率是多少

don't give up and don't give in.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土地使用权契税税率是多少土地使用权契税税率是多少?土地转让的契税税率为3%-5%,由于国内各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可能有差异,所以各地对于这部分契税的征收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要以土地所在地的国土部门或着税务局的规定为准,但范围一般都在3%-5%。

一、土地使用权契税税率是多少依据法律的规定,土地转让的契税税率为3%-5%,由于国内各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可能有差异,所以各地对于这部分契税的征收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要以土地所在地的国土部门或着税务局的规定为准,但范围一般都在3%-5%。

二、土地使用权契税包括哪些内容一、出让方1.营业税根据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二十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土地增值税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法定的扣除额(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以有三种形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二)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指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也可视同税金扣除。

土地增值税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标准如下:级数土地增值额税率(%)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60注:若税务机关发现以上数据不够真实,会要求对转让价格或扣除费用进行评估。

土地交易税费一览表

土地交易税费一览表

土地交易税费一览表来源:作者:日期:11-06-29土地交易相关税费缴纳标准归纳如下,供参考: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一、新征耕地环节1、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

2、契税。

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3、印花税。

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元。

4、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征用的耕地与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地的文件为依据确定。

二、土地出让环节1、契税。

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征收契税,不得因减免出让金减免契税。

2、印花税。

肇庆市国土源局行政事业收费一览表

肇庆市国土源局行政事业收费一览表

肇庆市国土资源局行政事业收费一览表
注:1、采矿权使用费和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由登记管理机关收取,全部纳入国家预算管理。

2、补偿费费率按《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附录所规定的费率征收。

3、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
4、基数:端州区、鼎湖区范围内为5元/平方米;各县(市)的县城
(市区)、大旺综合经济开发区范围4元/平方米;各县(市)其他乡
镇范围内为3元/平方米。

5、系数按恢复自然生态环境的难易程度划分3个档次:砖瓦粘土为1;其他粘土为2;石场为3。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肇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05•【字号】肇府[2012]14号•【施行日期】2012.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肇府〔2012〕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肇庆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3月22日十二届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肇庆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四月五日肇庆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管理,落实土地利用差别化政策,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7号)、《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粤国土资规划电〔2011〕9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对每年省预下达、年初下达、年中奖励以及年终追加到我市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不包括省下达的专项指标)进行分解下达的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包括:(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及耕地指标。

类别分为城镇、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和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独立选址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以及保障性住房等专项指标;(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包括土地开发补充耕地指标和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指标;(三)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

第四条每年省国土资源厅下达到我市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由市国土资源局会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政府行文下达到市直、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使用。

第五条分配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应遵循的原则。

肇庆市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肇庆市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肇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了规范肇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对其补偿的活动。

第三条(原则)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公平补偿的原则。

第四条(房屋征收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级房屋征收部门(加挂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牌子),代表市人民政府监督和指导各县(市)、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定本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下统称县级房屋征收部门),并由本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其指定的部门为管委会下的房屋征收部门(下一并统称县级房屋征收部门),由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第五条(市级房屋征收部门职责)市级房屋征收部门的主要职责:(一)代表市人民政府监督和指导各县(市)、区及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二)依职权制定市级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三)组织成立市级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对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房地产评估事项进行鉴定;(四)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加强房屋征收管理,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公开;(五)组织房屋征收方面的研讨会、交流会、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县级房屋征收部门职责)县级房屋征收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二)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三)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四)会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五)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六)书面通知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房屋及其他建筑等暂停办理相关手续;(七)负责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监管;(八)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九)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十)负责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十一)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和政府(管委会)交办的其他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1号——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1号——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1号——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06.10•【字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1号•【施行日期】1997.10.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契税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1号《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已经1998年5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九届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长卢瑞华一九九八年六月十日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契税。

本办法所称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本办法所称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予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土地使用权出售,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土地使用权赠与,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行为。

肇庆市土地契税征收标准

肇庆市土地契税征收标准

肇庆市土地契税征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税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肇庆市制定了土地契税征收标准。

一、土地契税征收标准的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在肇庆市范围内进行土地出让、划拨、转让、赠与等活动所涉及的土地契税征收事项,包括土地出让金中的土地契税和土地划拨、转让、赠与等活动中的土地契税。

二、土地契税征收标准的计算方法
土地契税的计算方法为:土地面积×税率。

土地面积指土地出让、划拨、转让、赠与等活动所涉及的土地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税率是根据土地用途和所处区域的不同而不同的,具体税率由国家税务局规定。

三、土地契税的税收对象
土地契税的税收对象为土地出让、划拨、转让、赠与等活动中的受让人或受赠人。

税收对象应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土地契税。

四、土地契税的优惠政策
为支持和促进土地利用和开发,肇庆市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土地契税征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由国家税务局规定。

五、土地契税征收标准的监督管理
土地契税征收标准的监督管理由税务部门负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和处罚。

六、土地契税征收标准的效力
土地契税征收标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对已经签订合同但尚未缴纳土地契税的,应按照该标准的规定完成土地契税的缴纳。

对已经缴纳的土地契税,不受该标准的影响。

肇庆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

肇庆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

肇庆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
根据肇府办[2009]201号文件的精神,肇庆市市辖区,各县(市)应税土地等级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如下(单位:元/平方米):
备注:
1、上述各地段是指道路两侧门牌的单位和个人占用地段;
2、一个单位有两个(含两个)以上门口的,以门面所向高的等级计算纳税;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综合楼,应按各方实际使用的面积而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其计算方法是:应交土地使用税土地面积(平方米)=该单位使用的建筑面积(平方米)X (综合楼使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综合楼全部建筑面
积(平方米));
4、工业和非工业用地按国土管理部门核发的土地信用证的用途划分。

肇庆市2015-2017年土地增值税工程造价核定扣除标准

肇庆市2015-2017年土地增值税工程造价核定扣除标准
1、球场为篮球场、羽毛球场等,按球场占地面积计;

挡土墙
他 (元/ m³)

砌石 钢筋混凝土
程 三通一平土方工程(元/ m³)
486 1531
18
526 1657
19
578 1822
21
1、按实体体积(含压顶、基础,不含垫层)计。
1、按实体体积计;2、仅指前期‘三通一平’土方开挖,运距 按5km计,每增减1km增减2元/m³。
2017 111 127 154 208 2644 2594 2806 1203 1935 2181 2107 1883 1572 1649 1695 1854 1986
备注
按总建筑面积计(若含两种以上类型桩,可按相应桩基底面积比 例进行分摊)。
1、按地下室总建筑面积(含人防面积)计算; 2、含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土建、给排水、照明、消防、弱电 、防雷、通风、简单装修等。


室外泳池(元/m³)





园林绿化

球场
403 689 3603 1401 1158 309 1281
108
365
436 745 3901 1517 1253 334 1387
117
395
480 819 4287 1667 1378 367 1524
128
434
1、干挂石材和玻璃幕墙均按其外立面面积计;2、‘+’表示采 用挂石、玻璃外幕墙而额外增加的造价指标。
≤7层
8-18层
商业塔楼
19-25层
26层以上 (100米以下)
100米以上
1675 1445 1499 1562 1673

企业转让土地契税标准

企业转让土地契税标准

企业转让土地契税标准企业转让土地契税标准一、纳税义务人契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契税。

二、征税对象契税的征税对象为土地使用权。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三、计税依据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交纳契税。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

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四、税率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五、减免税政策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

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是否减免。

5.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6.经外交部确认,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7.公租房经营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的,免征契税。

8.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肇庆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肇庆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肇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了规范肇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对其补偿的活动。

第三条(原则)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公平补偿的原则。

第四条(房屋征收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级房屋征收部门(加挂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牌子),代表市人民政府监督和指导各县(市)、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定本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下统称县级房屋征收部门),并由本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其指定的部门为管委会下的房屋征收部门(下一并统称县级房屋征收部门),由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第五条(市级房屋征收部门职责)市级房屋征收部门的主要职责:(一)代表市人民政府监督和指导各县(市)、区及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二)依职权制定市级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三)组织成立市级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对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房地产评估事项进行鉴定;(四)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加强房屋征收管理,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公开;(五)组织房屋征收方面的研讨会、交流会、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县级房屋征收部门职责)县级房屋征收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二)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三)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四)会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五)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六)书面通知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房屋及其他建筑等暂停办理相关手续;(七)负责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监管;(八)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九)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十)负责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十一)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和政府(管委会)交办的其他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工作。

土地使用权契税怎么计算

土地使用权契税怎么计算

土地使用权契税怎么计算一、税率目前,中国大陆土地使用权契税的税率是根据不同的范围和性质综合计征的,具体税率如下:1.农用地:(1)城市范围内:1%-2%(2)城市范围外:0.5%-1.5%2.工矿仓储用地:(1)城市范围内:2%-3%(2)城市范围外:1%-2%3.商服用地:(1)城市范围内:2%-3%(2)城市范围外:1%-2%4.住宅用地:(1)城市范围内:1.5%-3%(2)城市范围外:1%-2%5.文体教育用地:(1)城市范围内:1.5%-3%(2)城市范围外:1%-2%以上税率根据不同城市的政策和市场情况可能会有所调整。

二、计算方法1.土地使用权价值:土地使用权价值是指购买土地使用权时的交易价格。

通常情况下,房地产交易中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会包括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费用以及其他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费用。

土地使用权价值一般是由购买方和卖方协商或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

2.税率:根据上述规定的税率来计算土地使用权契税。

举例说明:假设城市的住宅用地税率是2%,购买一块土地使用权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土地使用权契税=100万元×2%=2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契税是按照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如果购买方和卖方之间存在虚假交易价格的情况,税务机关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税款,对于虚报价格的行为,还可能会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在中国大陆,土地使用权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购买方,一般由购买方负责办理纳税手续,并将税款缴纳给税务机关。

资金开票、缴税环节一般由房地产交易中介机构协助办理。

总结起来,土地使用权契税的计算方法比较简单,主要是根据土地使用权价格和相应的税率来计算。

在实际操作中,购买方应确保缴纳契税,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交易,以避免违法纳税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

契税征收的范围是怎么样的

契税征收的范围是怎么样的

契税征收的范围是怎么样的一、什么是契税什么是契税?契税就是我们在房屋买卖时,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收,也就是国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在出售土地使用权、买卖房屋、交接房屋、赠与房屋时都需要缴纳。

2016年我国颁布了有关契税的新政策,和以往的契税收取方法在很大的不同,那有关契税新旧政策的不同是什么呢?首先,新政策对家庭先进住房重新做了定义,不再要求容积率和交易单价符合规定,也不再划分什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了,只要是住房面积符合规定的就可以享受优惠,相对来说,新政策比旧政策让更多的人得到了实惠。

其次,旧政策规定凡是超过144平米的住房就要按3%的税率缴纳契税,而新政策却不再划分界限,统一规定为超过90平米的住房一律按3%的税率缴纳契税即可。

新的契税政策执行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新政策是从2016年2月22日起开始执行的,也就是说凡是2016年2月22日以后到税务机关缴纳契税的,只要符合规定就可以按新政策执行。

新的契税政策是什么呢?如果购买的房屋为个人先进住房,且面积为90平米以下的,按1%的税率收取契税。

如果面积为90平米以上的,就按1.5%的税率来收取契税。

如果购买的是房屋为家庭的第二套房屋,那么面积为90平米以下的仍然按1%的税率收取,如果是90平米以上的,就要按2%的税率收取了。

想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购房人,须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如果提供虚假证明,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政策是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制定的,但具体政策还要由当地政府部门和财政、税务、房地产部门共同制定。

二、契税是什么什么情况下要缴纳契税契税是什么,什么情况下要缴纳契税契税是什么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应缴纳契税的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赠与房产的契税也是要全额征收的。

房产契税税率规定契税税率的规定是3%-5%,但是自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低于9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地契税怎么算

地契税怎么算

地契税怎么算⼟地买卖与房屋买卖是⼀样的,都要缴纳税费,因为税费算下来也是⼀笔不少的钱,很多⼈对于税费的计算⽅式不清楚,那么⼟地买卖需要交纳的税费到底有多少?有时如何计算的呢?下⾯店铺⼩编整理了这⽅⾯的知识,⼀起来了解下。

⼀、⼟地契税怎么算契税采⽤⽐例税率。

当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应纳税额的计算⽐较简单。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计税依据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

由于⼟地、房屋权属转移⽅式不同,定价⽅法不同,因⽽具体计税依据视不同情况⽽决定。

国有⼟地使⽤权出让、⼟地使⽤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成交价格是指⼟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地使⽤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地使⽤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地使⽤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地使⽤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也就是说,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的货币、实物、⽆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缴纳契税。

以划拨⽅式取得⼟地使⽤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

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地使⽤权出让费⽤或者⼟地收益。

为了避免偷、逃税款,税法规定,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地使⽤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可以参照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出让国有⼟地使⽤权,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为取得该⼟地使⽤权⽽⽀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对通过“招、拍、挂”程序承受国有⼟地使⽤权的,应按照⼟地成交总价款计征契税,其中的⼟地前期开发成本不得扣除。

以上就是店铺⼩编整理的关于地契税⽅⾯的相关内容介绍了。

通过上述资料相信⼤家也有了⼀定的了解,虽然我们可以买卖⾃⼰⼟地,但是最终确定权在上级政府,买卖钱需批准,如果您还不清楚或者有其他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店铺,在线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地契税是怎么算的

地契税是怎么算的

地契税是怎么算的⼤家在购买房⼦的时候,都需要缴纳⼀定的税费,这个是国家要求的,其中这个契税是主要的税费之⼀,那么契税应当如何进⾏计算?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地契税是怎么算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了最新的房产契税政策,新的房产契税政策从2016年2⽉22⽇起执⾏。

⼀、房产契税新政策解读1、对于个⼈购买家庭唯⼀住房的(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配偶及未成年⼦⼥,下同),⾯积为90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积为90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于个⼈购买家庭第⼆套改善性住房的,⾯积为90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积为90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注:家庭第⼆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经拥有了⼀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套住房。

3、纳税⼈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根据纳税⼈的申请或者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家庭住房情况书⾯查询的结果,并且将查询的结果和相关的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

暂不具备查询条件的⽽且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的查询结果的,纳税⼈应该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的实有套数的书⾯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真实的,属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处理,并且将不诚信的记录纳⼊个⼈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效的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该按照规定及时出具纳税⼈的家庭住房情况书⾯查询的结果,税务机关应该对纳税⼈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4、具体的操作办法应由各省、⾃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注:除北京市、上海市、⼴州市、深圳市暂且不实⾏契税新政策第⼀条第⼆项之外,其余的地区均适⽤本政策。

⼆、房产契税计算⽅法房产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契税税率的规定是3%-5%,⼀般取3%为了⽀持房地产业,政府对⼀般商品房减半收税,对商业⽤房,别墅房产收3%。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肇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28•【字号】肇府函〔2017〕872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镇土地使用税正文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肇府函〔2017〕8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肇庆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已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和市地税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28日肇庆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粤财规〔2017〕4号,以下简称《通知》)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结合我市实际,在广东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幅度内适当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制订了《肇庆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

调整方案如下:一、适当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并分三年调整到位在《通知》规定幅度内适当降低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实行全市统一标准,其中非工业用地划分为五级,一至五级税额标准依次为10、8、6、4、2元/平方米?年;工业用地划分为三级,一至三级税额标准依次为4、2、1元/平方米?年。

根据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计划分三年调整位,分别制定了2017年、2018年、2019年及以后年度税额标准(详见附表《肇庆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表》)。

二、适当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按照《通知》的要求,在现有土地等级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全市土地等级,统一划分为五级,县城、建制镇土地等级相应划为二级以下(详见附表《肇庆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表》)。

契税征收标准是什么

契税征收标准是什么

契税征收标准是什么买房是要缴税的,但是具体要交哪些税,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说还很陌⽣,尤其是第⼀次买房的⼈。

房屋契税就是买房要交的税种之⼀。

下⾯⼩编就为⼤家介绍⼀下契税征收标准是什么,⾸套房契税应该怎么算。

契税是指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属发⽣转移时,向...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契税征收标准是什么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契税定义契税是指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属发⽣转移时,向产权承受⼈征收的⼀种税。

应缴税范围包括:⼟地使⽤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契税由获得房屋⼟地使⽤权、房屋所有权的⼀⽅缴纳,并且契税的税率对所有类型的房屋都⼀样,没有“特殊待遇”,全部“⼀视同仁”。

⼆、契税征收标准根据《契税暂⾏条例》规定,我国契税税率是3%~5%的幅度税率。

为什么实⾏幅度税率?主要是因为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平不⼀,所以,各省市⼈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契税税率,因此,各地税率会不⼀样,有些可能会低于3%~5%,但是不能⾼于这个范围。

对于⼤部分地区来说,房屋契税征收分为三个标准,分别是:房屋⾯积90平⽅⽶以下(含90平⽅⽶),契税征收税率是1%;90平⽅⽶~144平⽅⽶的房屋,按1.5%的税率征收;房屋⾯积144平⽅⽶以上的,⼀般是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另外,房产性质为别墅或商业⽤途缴纳3%。

⼩区容积率⼩于2.0(⾮普通住宅)需缴纳3%。

以上征收标准仅仅针对的是⾸套房契税,⾸套房契税是有优惠的。

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是⼆套房或三套房,则不能享受契税优惠政策,反⽽契税会是⾸套住房契税的两倍,即3-4%。

三、⾸套房契税计算⽅法⾸套房契税按⽐例税率缴纳,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的契税=成交价格(或市场指导价)×征收率如今是⼀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

法律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应对⾝边的⼀些事情,如果你还有⼀些其他的想了解的知识,欢迎来店铺找律师进⾏咨询。

快看,各省契税税率知多少?果断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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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各省契税税率知多少?果断收藏!【晶晶亮前言】《中华人民国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契税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具体适用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

以下是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契税税率。

1、黑龙江 3%2、辽宁 4%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税率减按3%3、吉林 3%4、北京 3%5、天津 3%6、内蒙古 3%7、河北 4%,其中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税率为3%8、河南住房权属转移契税税率为3%, 其他房屋和土地权属转移契税税率为4%。

9、山东 3%10、山西 3%11、甘肃 3%12、陕西 3%13、宁夏 3%14、青海 3%15、新疆 3%16、重庆 3%17、四川 3%18、湖北 3%19、湖南 4%20、江西 3%21、西藏 3%22、云南 3%23、贵州 3%24、广东 3%25、广西 3%26、海南 3%27、福建 3%28、上海 3%29、江苏 3%30、安徽 3%31、浙江 3%可以看出大多数地方是3%,个别省份是4%。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各省明确了当地的契税税率,并不影响原先总局颁布的关于契税优惠税率,也就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的规定。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注意: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上述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

上述政策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该优惠税率列表如下:——————以下是各省的具体文件规定:1.黑龙江省一、本省契税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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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土地契税征收标准
近日,肇庆市出台了新的土地契税征收标准。

根据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肇庆市将对土地出让合同签
订时间确定的土地契税进行征收。

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一、住宅用地
1.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契税征收标准为成交价款的1.5%。

2.住宅用地非普通商品房,契税征收标准为成交价款的1.2%。

3.非住宅用地,契税征收标准为成交价款的1.5%。

二、商业用地
商业用地契税征收标准为成交价款的5%。

三、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契税征收标准为成交价款的3%。

四、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契税征收标准为成交价款的3%。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征收标准适用于土地出让价款已明确的情况。

对于土地出让价款未明确的情况,应按照肇庆市物价部门公布的市场价格进行估算,并按照上述标准进行征收。

此外,对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之前的,
按照原规定执行。

这是肇庆市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市场秩序而出台的新政策,旨在更好地维护市场公正、促进城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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