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联系和区别(超详细)

合集下载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县城、 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
征收标准
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根据房屋的评估价 值或租金收入来确定,具体标准由各 地政府制定。
征收方式与用途
征收方式
房产税通常采用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的方式。
用途
征收的房产税主要用于地
房产税相关政策法规
房产税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 区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
房产税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
房产税税率
房产税的税率根据房屋用途和地区不同而有所差 异。
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政策法规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对象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 内的土地使用权人。
VS
总结词
三种税的计税依据不同,房产税和城镇土 地使用税依据财产价值或面积,而耕地占 用税依据占用的耕地面积和地区等级。
征收目的比较
房产税
主要用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同 时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耕地占用税
主要用于保护耕地资源,抑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 地,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主要用于调节土地级差收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 理利用。
总结词
三种税的征收目的各有侧重,房产税旨在调节收 入分配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旨 在调节土地级差收益,而耕地占用税旨在保护耕 地资源并抑制非农业建设占用。
征收管理比较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
总结词
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税收收入归地方财政所有 。
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税收收入归地方财政所有 。
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税收收入归地方财政所有 。

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联系和区别(超详细)

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联系和区别(超详细)

.这几个税种很容易让人混淆,简单的做个总结。

1>从课税对象来分析1.房产税是以房产为课税对象,以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所有人或经管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2.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并取得增值收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对土地增值额征收的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占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准新征用之日起30日内申报登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情况都是次月开始计征)。

4.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5.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更的不动产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是不动产买卖、赠与或交换而订立契约时,由承受方缴纳的一种财产税。

2>从几个税之间的联系分析这几个税种中,每年都要征收的是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拥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期间,按年计征,分期缴纳,这两个税种的优惠政策有很多相同之处,在学习时可以参照把握。

一次性征收的是耕地占用税,在获准占用耕地的环节一次性征收,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

契税属于转移税,土地增值税属于增值税,开发商从政府买了土地,在上面盖了房子,再卖出去,对这中间的附加值征税。

征税对象:土地增值税是出让方交,契税是承让方交。

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之间联系也很大,纳税人获准占用非农村耕地时,要交耕地占用税,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就要交土地使用税了,所以这两个税种,存在一个衔接的问题。

备考注会或者注税的朋友可以注意下,这也是一个常考点。

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是在转让房地产的同一环节中,分别对转让方和承受方征收的税种,也就是说,转让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要交土地增值税,同时购买方作为房地产产权的承受方,要征收契税。

《税法》第九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和契税法

《税法》第九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和契税法

《税法》第九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和契税法《税法》第九章主要涉及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和契税法。

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旨在调控和规范与房产、土地和不动产相关的税收事务,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分别对这四部税法进行说明。

首先,房产税法是一种对个人和组织拥有的房产进行税收管理和征收的法律。

它包括了房产的登记、评估、税率、纳税义务和税收优惠等内容。

通过房产税法的实施,可以实现对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调控,促进资金的合理流动,提高国家财政收入。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法方面,它是对城镇土地进行使用征税的一种税收管理法律。

该法规定了土地面积、土地评估和税率等各项细则,详细阐明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和管理制度。

通过这项税法的实施,可以引导和规范城镇土地的开发和利用,推动城市建设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耕地占用税法是对耕地占用进行征税和管理的法律规定。

该法规定了耕地占用的评估、税种、计税单位和税收征收等细则。

通过耕地占用税法的实施,可以保护和维护农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同时也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最后,契税法是对不动产买卖和转让行为征收契税的一种税收管理法律。

该法规定了不动产契税的计算方法、税额、纳税义务和纳税期限等内容。

通过契税法的实施,可以规范不动产交易行为,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综上所述,《税法》第九章其中包括了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和契税法。

这些法律的出台和实施,对于调控和规范与房产、土地和不动产相关的税收事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这些税法的实施,可以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可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法--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讲义

税法--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讲义

税法--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讲义第四章:印花税一、概述: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征税范围和纳税人:征税范围包括各类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等。

三、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1.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2.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四、减免税优惠五、征收管理第五章:房产税一、概述: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三、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房产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适用税率其中:房产计税余值=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四、减免税优惠五、征收管理第六章:车船税一、概述:车船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额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代收代缴: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l2×应纳税月份数四、减免税优惠五、征收管理第七章:、、一、概述: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三、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四、减免税优惠五、征收管理第八章:城镇土地使用税QQ1980370644为唯一购买一手课件方式,其他qq及淘宝购买的都非一手资料,更新无保障一、概述: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单位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适用税额三、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四、减免税优惠五、征收管理第九章:耕地占用税一、概述: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它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三税比较总结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三税比较总结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三税比较总结房产税1.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谁受益谁交税)2.融资租赁房屋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房产余值,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租赁期间房产税的纳税人3.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自生产经营当月缴纳房产税(保证税款征收的连续性)4.投资联营、共担风险的,由被投资方按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不担风险的,由出租方(投资方)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5.免租期内的房屋,由产权所有人按余值计算房产税(有租金的按租金,没租金时谁的房谁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1.征税范围中,包括郊区,但是不包括农村2.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不征,反过来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要征。

共同使用的,按面积比例征收耕地占用税1.耕地包括菜地、园地、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鱼塘、经济林木用地和其它农用土地,包括在占用之前3年内属于以上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土地。

滩涂、操场、水面、林地需要结合各地情况确定是否征收2.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3.耕地占用税只有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免征4.临时占用耕地,先缴纳,在批准的占用期内恢复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缴纳的耕地占用税三个税种联系对比1.土地使用税对经济落后地区适用税额可适当降低,降低额不得超过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可适当提高,但是需要报批财政部耕地占用税对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无需报批,最多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50%2.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因为占用时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由此看税务局还是比较人性化的3.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1)房产税从价计征时各地的具体扣除比例(10%~30%)(2)房产税(除了法定免征的)定期减征或其它免征的情况,耕地占用税对于农村列示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边远贫困山区等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新建住宅的免征和减征(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具体纳税期限。

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知识点

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知识点

第 1 页共 6 页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
单位或个人缴纳。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
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
税。

4.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适用
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 2 页共 6 页
第 3 页共 6 页
第 4 页共 6 页
第 5 页共 6 页
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
次日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
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
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
用税。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
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
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
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
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作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
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作用税。

第 6 页共 6 页。

第八章 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八章 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税法第八章 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知识点: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详细描述: (一)税率——有幅度的定额税率,是该土地所在地段的税率。

1.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有较大差别。

最高与最低税额之间相差50倍,同一地区最高与最低税额之间相差20倍。

2.经济落后地区,税额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率表中规定的最低税额的30%。

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可适当提高,但需报财政部批准。

(二)计税依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1.以测定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纳税人。

2.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尚未组织测量土地面积,但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

3.以申报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于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

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例题:1.下列各项中,符合城镇土地使用税规定的有()A.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式B.纳税人使用土地不属于同一省的,由纳税人向注册地税务机关缴纳C.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D.纳税人实际占有土地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由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依据正确答案:A,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所以选项B不正确;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所以选项D不正确。

2.某国家级森林公园,2012年共占地2000万平方米,其中行政管理部门办公用房占地0.1万平方米,所属酒店占地1万平方米、索道经营场所占地0.5万平方米。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 来自。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也属于征 收范围。
税率与计算方式
税率
根据不同地区和耕地类型,税率有所差 异,一般在5元/平方米-50元/平方米之 间。
VS
计算方式
耕地占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 的耕地面积,具体计算方式因地区和用途 而异。
02
城镇土地使用税
定义与特点
征收目的
房产税
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促进房 屋资源的合理利用。
城镇土地使用税
调节土地级差收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 置。
耕地占用税
保护耕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税收优惠
房产税
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屋,宗教寺庙、公园、名 胜古迹自用的房产等给予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 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等给予免税。
规定了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税率、计税依据等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规定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税率、计税依据等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规定了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税率、计税依据等相关内容。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耕地占用税
对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规定税额减半征收。
05
相关政策与法规
国家政策
房产税
国家规定,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的经营性房屋征收房产税,对农村房屋不征 收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家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 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农村土地不征收此税。
耕地占用税

第八章 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契税征税对象

第八章 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契税征税对象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税法第八章 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知识点:契税征税对象● 详细描述: 契税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这种行为。

学习这部分内容,注意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交叉之处。

契税征税对象具体包括以下六种具体情况: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让方不交土地增值税)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转让方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三)房屋买卖(符合条件的转让方需交土地增值税) 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按房产折价款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房地产企业以自建商品房投资交土地增值税); 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

(四)房屋赠与(非公益性赠与需交土地增值税) (五)房屋交换(单位之间进行房地产交换应交土地增值税) 1.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应缴纳契税。

2.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应缴纳契税。

例题:1.爷爷将自己的房子赠送给自己的孙子,孙子又将该房子与别人交换,取得另外一处房产,孙子需要交纳()。

A.营业税B.契税C.土地增值税D.印花税正确答案:B,D解析:孙子不属于爷爷的法定继承人,所以需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2.下列各项中,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契税的有()A.农民承包荒山造林的土地B.银行承受企业抵债的房产C.科研事业单位受赠的科研用地D.劳动模范获得政府奖励的住房正确答案:B,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契税的有关规定”。

选项A没有发生土地权属的转移不交契税;选项C符合契税优惠一般规定;选项BD属于房产抵债和房产赠予,应缴纳契税。

3.依据契税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应计算缴纳契税的是()。

第章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PPT课件

第章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PPT课件
2、从租计征: 应纳税金=租金收入×12%
7
【例1】某企业经营用房原值为1000万元,按照当地规定允许减除20%后的 余值计税。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应纳税额=1000×(1—20%)×1.2% = 9.6 (万元)
【例2】某公司出租房屋5间,年租金收入50 000元,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应纳税额=50 000×12% =6 000 (元)
重庆
上海
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上海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上海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 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关于房产税方面,《意见》也强调,要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按不同 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住房 开发项目销售均价低于项目所在区域(区域按外环内、外环外划分)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预征率为2%%;高于但 不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3.5%%;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5%%。 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 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
— 仅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征收(不论区域内土地的性质)
③ 地税按年负责征收,全额进入地方财政的收入
—按年计算,分期预交
20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内容
纳税人
①拥有土地使用 权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外商投资企 业和外国企业);
②实际使用人和 代管人;
③土地使用权共 有的,共有各方 都是纳税人
征税范围
税率
城市、县城、
建制镇和工 矿区内属于 国家所有和 集体所有的 土地
大城市:
• C1l.i5c—k t3o0a元dd/mT2ext •中C等lick城t市o a:dd Text • 1C.l2ic—k 2to4元ad/dmT2ext •小C城lick市t:o add Text •0C.9li—ck1t8o元ad/md 2Text •县C城lick、t建o a制dd镇T、ex工t 矿区 0.6——12元/m2

第06讲_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船舶吨税

第06讲_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船舶吨税

《2019年税务师税法[Ⅱ]预科班》第五章房产税一、概述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三、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四、减免税优惠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属于全书的次重点章节,考试分值在7分左右,本章内容计算比较简单,在考试中多以客观题的形式考核,个别年份与其他税种结合出了计算题,偶尔也与企业所得税结合考核。

一、概述(一)什么叫房产?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

房屋则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则不属于房产。

(二)什么叫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一)征税范围及纳税人征税范围:房产税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征收。

纳税人: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

2.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3.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4.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二)特定减免经批准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第七章契税一、概述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三、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四、减免税优惠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属于全书的次重点章节,考试分值在7分左右,本章内容计算比较简单,在考试中多以客观题的形式考核,也可能与其他税种结合在计算题中考核。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
(二)征税范围
01.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02.
【特殊规定】公园、名胜古迹内索道公司的经营用地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三、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全年应纳税额= 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 (一)税率: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经济落后地区,土地税额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率表中规定的最低税额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可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
五、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的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市、自治区)政府决定。
纳税地点 房产税应向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座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
01
03
02
*
【例】某企业8月10日对委托施工单位建设的生产车间办理验收手续,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值500万元。(房产税计算余值的扣除比例20%) 要求: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 应缴纳房产税 =500×(1-20%)×1.2%÷12×4=1.6(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
*
Land Use Tax in Cities and Towns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原理
概念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特点:P205
*
二、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是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以实际使用土地面积)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知识点整理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知识点整理

房产税纳税义务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个人所有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或使用人三类。

具体包括: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由房产使用人纳税。

5.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及外籍个人。

征税对象——房产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或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也属于房屋,应一并征收房产税;但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围墙等)不属于房屋,不征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征税范围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税率1.从价计征:税率为1.2%;2.从租计征:税率为12%;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计税依据一、从价计征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扣除比例后的余值。

各地扣除比例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注意:1.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

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3.房产原值中均应包含地价的规定: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需要注意的特殊问题:1.第一,以房产联营投资的,房产税计税依据应区别对待:(1)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2)以房产联营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因此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7.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要点

7.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要点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解释】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具有“国有”、“转让”、“取得收入”三个关键特征。

应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况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况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况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然后出售的存量房地产买卖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投出方或接受方属于房地产开发的房地产投资投资联营后将投入的房地产再转让的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房地产继承(无收入)房地产有条件的赠与(无收入)房地产出租(权属未变)房地产抵押期内(权属未变)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权属未变)房地产重新评估增值(无权属转移)个人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与房地产商无关的投资联营,将房地产转让到投资企业企业兼并,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国家征用收回的房地产个人转让居住满五年以上的房地产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符合条件)土地增值税税率(掌握,能力等级2)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这是我国唯一一个采用超率累进税率的税种。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B 税率速算扣除系数B≤50%的部分30 050%<B≤100% 40 5100%<B≤200% 50 15 B>200% 60 35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的确定【关键点:扣除项目的确定(重点)】企业情况转让房地产情况可扣除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新建房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房地产开发成本3.房地产开发费用最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纳税人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纳税人不能……或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①营业税;②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开发就转让的,不得加计扣除。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
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 等基础设施用地以及企业关闭 、搬迁后荒废的土地等给予税 收减免。
耕地占用税
对农业结构调整中从事种植业 的纳税人占用耕地给予税收减 免。
总结词
三种税的税收优惠均针对特定 群体或特定行为,体现了税收
公平和社会责任。
05
CHAPTER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总结词
规定了房产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减免政策等内容。
详细描述
该条例规定,房产税由房屋所有权人缴纳,计税依据为房屋原值或租金收入, 税率根据不同地区和用途有所差异,同时也有相应的减免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总结词
规定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减免政策等内容。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 地占用税法
目录
CONTENTS
• 房产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耕地占用税 • 三种税的异同点比较 • 相关法律法规
01
CHAPTER
房产税
房产税的定义
房产税
是对房产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房产的评估价值或租金收入 计算。
目的
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 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特点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一种对土地使用行为征收的税种,其目的 是调节土地资源的利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并增加地 方财政收入。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土地
01
这些区域内的土地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用地
02
这些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土地也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不得滥用权利逃避缴纳税款。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总结(表格整理)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总结(表格整理)

【最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总结(表格整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总结(表格整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总结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定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性质财产税资源税特定目的税〔兼具行为税和资源税〕产权属国家的,经营管理单位纳税;属集体和个人的,由集体纳税人和个人纳税;出典的,承典人纳税;产权未确定或有纠纷的,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为实际使用人或代管人;权属纠纷不确定的,为实际使用人;共有的,为共有各方〔按建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无租使用的,使用人纳税筑面积分摊〕城镇的经营性房产征税对象〔不包含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水塔;包含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局部,如中央空调〕国有土地耕地包含菜地.园地,也包含鱼征税范围不含农村不含农村塘等其他农业用地占用之前三年内属于上述范围的,视同占用耕地.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1.测定面积2.未测定的纳税余值〔自己使用〕按土地证面积 3.未发证的,按申报面积,占用耕地的面积,以平米计量依据租金〔别人使用〕发证后再调整〕余值:房产原值_〔1-扣除土地面积_定额税率税额计算率〕_1.2%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_定额〔税率同档最高差20倍,整税率〔地区差异税率,经济特区租金:年租金_12%〔一年体最高差50倍一交〕经济落后地区,可适当降低,等可适当提高,最多提高50%〕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4%最多降30%〕改扩建:在验收的次月增加原值;对于更换的配套设施,计入房产原值后,可扣除原价特殊值;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税公园内索道经营用地,要缴税;临时占用的,在期限内恢复原状的,可全额退还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效劳的规定投资:共担风险的,由被投资方按照房产余值纳税;不承当风险的,由投资方按照租金收入纳税;融资租赁:由承租人自合同次月按照房产余值纳税;生产设施,不征收房产原值包含地价,宗地容积率低于0.5,2倍计算土地面积;出租房产,约定免租期的,免租期由产权所有人按原值纳税1.行政单位自用免〔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2.事业单位本身业务用免〔学校.医疗.敬老.幼儿.文体〕3.宗教.公园.名胜自用免4.个人非营业用5.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自用6.其他〔危房停用后免征;因大修停用半年以上;优惠基建工地,施工期间配套的工棚;地下人防设施;〔一〕法定免缴1.行政单位自用免〔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2.事业单位本身业务用免〔学校.医疗.敬老.幼儿.文体〕3.宗教.公园.名胜自用免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带5.直接用于农业生产6.自行开山天海整治的废弃土地,免征5-10年7.非营利医疗.妇幼自用〔一〕免征1.军事设施2.学校.幼儿园.养老.医院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二〕减征儿,能明确区分的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土地免,反向要交〔按建筑面积分〕1.铁路线.公路线.飞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减按每平米2元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高校后勤实体;非营利性医疗.妇幼自用;老年效劳自用;按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向居民供热;按标准收取的高校学生住宿租金的学生公寓;邮政部门在城区以外的房10.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住宅,减半征收港口码头用地〔二〕省级确定的减免优惠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2.房产改革前的经租居民住房3.免税单位家属宿舍;4.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工厂5.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6.危险品库;7.向居民供热;产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生产经营当月;建成之次月;验收次月;纳税交付使用次月;办理房屋次月新征用耕地,自批准之日起满1年时;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税时间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次月新征用非耕地,自批准之次截止房产实物或权利状态月纳税截止土地权利发生变化的当月发生变化的当月纳税地点房产所在地土地所在地耕地所在地扩展阅读: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总结〝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比照表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财产税①产权属国家的,经营管理单位纳税;②属集体和个人的,由集体和个人纳税;③出典的,承典人纳税;④产权未确定或有纠纷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⑤无租使用的,使用人纳税〔按照余值〕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外的不征收〕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特定目的税〔兼具行为税和资源税〕定义性质纳税人①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②不在土地所在地的,为实际使用人或代管人;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③权属纠纷不确定的,为实际使用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人;④共有的,为共有各方〔按建筑面积分摊〕城镇的经营性房产(有屋面和围墙结构,能遮风避雨,提供人们用处的场所〕征税范围×不包含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水塔;√包含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局部,如中央空调.暖气.排水国有土地耕地征税范围①包含菜地.园地,也包含鱼塘等其他农业不含农村不含农村(城市.县城.不含农村(城市.县城.建制镇.用地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外的不征收〕工矿区范围外的不征收〕②占用之前三年内具体由人民政府规定具体由人民政府规定属于上述范围的,视同占用耕地.余值〔自己使用〕租金〔别人使用〕特殊规定:1.投资联营的房产①共担风险的,余值计征纳税依据②收取固定收入,租金计征 2.融资租赁房屋余值计征 3.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①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1.测定面积2.未测定的按土地证面积3.未发证的,按申报面积,发证后再调整实际占用耕地的面积,以平米计量暖.消防.中央空调等,都计入房产原值.②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时,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的设施的价值.〔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计入房产原值〕4.对居民住宅区业务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①自营的,按照房产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②出租的,按照租金收入 5.房产原值包含地价,包括去的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本钱费用等.6.对出租房屋,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有免受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_定余值:房产原值_〔1-扣除率〕_1.2%全年应纳税额=土地面积_定额税率额税率税额计算租金:年租金_12%〔一年一交〕〔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规定了20倍〕〔地区差异税率,经济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4%〔营业税.经济落后地区,可适当降低,最多降区等可适当提高,最多提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有优惠〕30%〕高50%〕①改扩建:在验收的次月增加原值;②对于更换的配套设施,计入房产原值后,可扣除原价值;③投资:共担风险的,由被投资方按照房产余值纳税;④不承当风险的,由投资方按照租金特殊规定收入纳税;⑤融资租赁:由承租人自合同次月按照房产余值纳税;⑥房产原值包含地价,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⑦出租房产,约定免租期的,免租期由产权所有人按原值纳税①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税②临时占用的,在期限内恢复原状的,可全额退还③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效劳的生产设施,不征收优惠〔一〕法定免缴1.行政单位自用免〔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2.事业单位本身业务用免〔学校.医疗.敬老.幼儿.文体〕3.宗教.公园.名胜自用免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带5.直接用于农业生产〔不包括农副产1.行政单位自用免〔国家机关.人品加工〕民团体.军队〕6.自行开山天海整治的废弃土地,使2.事业单位本身业务用免〔学校.用月份起免征5-10年医疗.敬老.幼儿.文体〕7.非营利医疗.妇幼自用3.宗教.公园.名胜自用免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能明4.个人非营业用确区分的5.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自用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土地 6.__年_年,对长江中游.免,反向要交〔按建筑面积分〕黄河中上游地区,东北.内蒙古等国10.在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有林区天然林二期工程实施企业和加隔离的单位专门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房11.对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对上述企业和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单位用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房产.12.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港口码土地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头用地7.其他13.建材行业的石灰厂.水泥厂.大a.危房停用后免征;理石厂.砂石厂等企业的采石场.排 b.因大修停用半年以上;土场.炸药库的平安区用地以及采区 c.基建工地,施工期间配套的工棚运岩公路用地暂免〔但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14.林业系统所属林区的育林地.运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从基建材道.防火道.防火措施用地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征收〕林业系统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d.地下人防设施;区比对公园免.e.非营利性医疗.妇幼自用;利用林场土地兴建度假村等休 f.老年效劳机构自用;闲娱乐场所的,其经营.办公和生活g.按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用地,应按规定征税租住房;15.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h.向居民供热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i.邮政部门在城区以外的房产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免征.16.对核电站的核岛.常规岛.辅助厂房和通讯设施用地〔不包括地下线路用地〕.生活办公用地按照规定征税,其他用地免征,对核电站应税土地在基建期内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免征1.军事设施2.学校.幼儿园.养老.医院〔二〕减征1.铁路线.公路线.飞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减按每平米2元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减半征收Ps:①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改变用途的,应当补缴.②获准占有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二〕省级确定的减免优惠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2.房产改革前的经租居民住房3.免税单位家属宿舍;4.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工厂 5.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6.危险品库;7.向居民供热;〔同房产税〕1.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生产经营当月;2.新建房屋,建成之次月;3.委托施工企业建房,验收次月;次月〔与房产税一样〕4.购置新房产,交付使用次月;除:新征用耕地,自批准之日起满1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纳税时间 5.购置存量房,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年时;税变更登记次月新征用非耕地,自批准之次月纳税 6.因房产的实物和状态发生变化而截止土地权利发生变化的当月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应纳税额计算到截止房产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土地所在地房产所在地〔房产不在同一地点的,不同省的,土地所在地分别缴纳.纳税地点耕地所在地应向房产坐落地分别纳税〕同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纳税地点.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期缴纳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税。

土地增值税与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的区别

土地增值税与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的区别

土地增值税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区别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区别,以下内容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让读者更加深刻地理解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的概念。

土地增值税与土地使用税的区别1.概念不同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2.计算方式不同土地增值税: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为征税对象。

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与房产业土地增值税的功能是国家对房地产增值征税。

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量征收的税种。

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例如增值额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

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元;中等城市为~元;小城市为~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元。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案例解读:土地增值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区别某人通过国有土地出让行为取得A土地使用权,该人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期间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免税的除外),如果该人不转让该土地使用权一直拥有则一直交土地使用税,不交土地增值税,一段时间后,该人将A土地转让,如果转让价格高于受让价格(不考虑地上建筑物及其他税费),则就高于部分按一定比例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转让后,不再缴纳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考情分析】非重点章,每个税种的分值在2分左右,合计分值在6-8分左右。

【预习导引】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契税
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地征收机关办理申报并在核定期限内缴纳税款。

3.地点:土地、房屋所在地。

四、耕地占用税
纳税人: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
范围:包括菜地、园地。

其中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占用已开发的滩涂、草场、水面和林地,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结合情况确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前款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

优惠:1.免征: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2.减征: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农村烈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少、边、贫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或减。

征管:1.在收到管理部门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2.临时占用耕地应当缴纳,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全额退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这几个税种很容易让人混淆,简单的做个总结。

1>从课税对象来分析
1.房产税是以房产为课税对象,以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所有人或经管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并取得增值收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对土地增值额征收的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占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准新征用之日起30日内申报登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情况都是次月开始计征)。

4.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5.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更的不动产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是不动产买卖、赠与或交换而订立契约时,由承受方缴纳的一种财产税。

2>从几个税之间的联系分析
这几个税种中,每年都要征收的是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拥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期间,按年计征,分期缴纳,这两个税种的优惠政策有很多相同之处,在学习时可以参照把握。

一次性征收的是耕地占用税,在获准占用耕地的环节一次性征收,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

契税属于转移税,土地增值税属于增值税,开发商从政府买了土地,在上面盖了房子,再卖出去,对这中间的附加值征税。

征税对象:土地增值税是出让方交,契税是承让方交。

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之间联系也很大,纳税人获准占用非农村耕地时,要交耕地占用税,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就要交土地使用税了,所以这两个税种,存在一个衔接的问题。

备考注会或者注税的朋友可以注意下,这也是一个常考点。

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是在转让房地产的同一环节中,分别对转让方和承受方征收的税种,也就是说,转让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要交土地增值税,同时购买方作为房地产产权的承受方,要征收契税。

就这些税简单的举个例子,比如某楼盘占用耕地需要按面积缴纳耕地占用税,房地产商出售楼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然后个人购买商品房100万,购买者交契税,当你拥有房产后,就要缴纳房产税。

----本文档由会计资料编辑整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