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欧盟EMEA关于变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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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药品评价管理局(EMEA)直接接触塑料包装材料指导原则

欧盟药品评价管理局(EMEA)直接接触塑料包装材料指导原则

2003年10月欧盟药品评价管理局(EMEA)起草了直接接触塑料包装材料指导原则(GUIDELINE ON PLASTICIMMEDIATE PACKAGING MATERIALS),并与2005年12月1日发布.该指导原则根据风险级别,对于直接接触原料药或制剂的塑料包材应进行哪些研究,如何在申报资料中呈现,提供了指导意见。

这一指导原则对于我国直接接触药品的塑料包材研究具有很高的借鉴意义。

因此笔者进行了翻译,特此供业界参考研究。

以下为指导原则正文。

目录1 介绍1。

1 目标1。

2 概述1.3 一般原则2 在申请上市文件中的位置3 应提交的数据3。

1 总体信息3.2 质量标准4 提取研究5 相互作用研究5。

1 迁移(浸出)研究5。

2 吸附研究6 毒理学资料/文献7 术语解释附件1 申报资料决策树附件2 塑料包装材料申报资料决策树附件3 提交信息对照表1 介绍1.1 目标制定本指导原则旨在替代《医药产品管理办法》3AQ10a的“直接接触塑料包装材料指导原则”,同时进一步强调在原料药和制剂申请上市时,应针对其直接接触药品的塑料包装材料提供相关信息。

本指导原则涉及人用药品和兽药所用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塑料包装材料的申请.对于人用药品,本指导原则涉及欧盟法规2003/63/EC(法规2001/83/EC的修正版)附录I第一部分第3单元的章节3.2。

1.6、3。

2。

2.2和3.2。

2.7;对于兽药,则涉及欧盟法规2001/82/EC的附录I第二部分的章节A、C和G。

1.2 概述本指导原则囊括了对直接接触药品塑料包装材料的具体要求。

对于其他包装材料或容器密封系统的特性,如包材性能,本指导原则不会考虑为它们制定一个合适的总体要求。

本指导原则范围仅限于直接接触药品塑料包装材料,也就是与原料药或制剂发生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它们可能只是容器密封系统中的容器、封盖或其他部件的某一部分。

弹性体、天然和人工橡胶不在本指导原则范围之内.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对采用已批准包材的上市药品进行回顾性研究。

变更管理需要遵循的法规要求

变更管理需要遵循的法规要求

变更管理需要遵循的法规要求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5.5.1.4变更管理企业应制定变更管理制度。

变更前应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告知和培训相关从业人员。

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6.6.5变更7.6.5.1企业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下列变更程序:1)变更申请:按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由专人进行管理;2)变更审批:变更申请表应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并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领导审批;3)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不经过审查和批准,任何临时性的变更都不得超过原批准范围和期限;4)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形成报告,并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

5.6.5.2企业应对变更过程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

三、《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二十二)建立变更管理制度。

企业在工艺、设备、仪表、电气、公用工程、备件、材料、化学品、生产组织方式和人员等方面发生的所有变化,都要纳入变更管理。

变更管理制度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变更的事项、起始时间,变更的技术基础、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消除和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是否修改操作规程,变更审批权限,变更实施后的安全验收等。

实施变更前,企业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确保变更具备安全条件;明确受变更影响的本企业人员和承包商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培训。

变更完成后,企业要及时更新相应的安全生产信息,建立变更管理档案。

(二十三)严格变更管理。

工艺技术变更。

主要包括生产能力,原辅材料(包括助剂、添加剂、催化剂等)和介质(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工艺路线、流程及操作条件,工艺操作规程或操作方法,工艺控制参数,仪表控制系统(包括安全报警和联锁整定值的改变),水、电、汽、风等公用工程方面的改变等。

eugmp附录1变更解读

eugmp附录1变更解读

eugmp附录1变更解读关于eugmp附录1变更解读的文章。

注:在文章中,"eugmp"指欧洲药典通用制药法规(European Union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以下简称"EU-GMP"),"附录1"是指EU-GMP中的附录1,该附录关于药品生产的基本原则和指南。

第一步:了解eugmp附录1的基本内容在撰写关于eugmp附录1变更解读的文章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eugmp附录1的基本内容。

eugmp附录1提供了欧盟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系统的要求,包括建筑物和设备规范、人员培训和责任、文件管理和记录、原材料采购和控制、生产工艺控制、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指导原则。

第二步:探讨eugmp附录1变更的原因接下来,我们需要探讨eugmp附录1发生变更的原因。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药品生产和监管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包括技术进步、新药品开发和国际贸易的增加等。

由于这些变化,欧盟药品监管机构认为有必要对eugmp附录1进行修订,以确保药品制造商能够满足新的质量和安全要求。

第三步:介绍eugmp附录1的具体变更内容现在,我们可以介绍eugmp附录1的具体变更内容。

例如,变更可能涉及对环境监测要求的修改,包括空气和水质的监测,以及对环境控制系统的要求。

另外,变更还可能包括对设备验证和清洁验证的更严格要求,以及对原材料供应链和分销网络的更加严格的监控。

第四步:分析eugmp附录1变更对药品制造商的影响下一步,我们需要分析eugmp附录1变更对药品制造商的影响。

新的要求可能需要制造商进行改进、投资和培训,以确保其符合新的规定。

这可能会导致生产成本的增加,但同时也能提高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增强欧盟市场对这些产品的信任。

第五步:讨论制药厂如何应对eugmp附录1的变更最后,我们需要讨论制药厂如何应对eugmp附录1的变更。

制药厂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满足新的要求,例如开展内部分析和评估,建立新的程序和培训计划,与供应商和分销商进行合作,以确保整个供应链都符合新的要求。

欧盟对变更要求的指南文件

欧盟对变更要求的指南文件
医药工程设计杂志Pharmaceutical
Engineering Design
2001,22(1)
欧盟对变更要求的指南文件
Ⅲ/'5783/93终结稿
工类变更文件要求的指南
以EEC法规2309/93和指令75/319厄EC为
修正案,一致通过了上市批准产品变更程序的共同 方法。这些程序说明了工业企业和行政部门的任 务,同时保证了医药产品的变更不会影响公众健康。 EEC法规541/95和542/95建立了变更相关 的条款,并把它们分成I类和Ⅱ类。 为接受I类变更说明其符合应该满足的条件的 文件必须呈交。为了明确I类变更中何种文件应该 呈交,本指南已经完成。它建立的文件适应EEC法
令75/319/EEC的20条,指令81/851/EEC的28 条。这些变更的程序不得超过30天,例外的情况时 问可以延长到90天。成员国可以要求进一步关于 特殊提供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时间的限制可以 延长,直到提供追加数据提供为止。 2、对疫苗,毒素,血清,过敏原。医药产品,如果 是来源于人血和血浆,用生物技术生产的免疫动物 药品和产品,其生产过程是产品质量的内在部分,任
名称和域地址(见指令
65/65/EEC,4a或指令
8l/851/EEC。5a)
一证明I==市批准持有人相同 上市批准持有人应保持相同 一修改SPC文件 一变更生效时声明,例如包装说明书和标签,应符合申请的变更。
一ⅡA,ⅡB,1IC,1IE中的相对应部分的补充材料。 一证明辅料等的变更和选择应提供相应的处方依据(包括相应的稳 定性和抗微生物的研究) 一提供固体制剂新、老处方成品至少一个代表性小试和生产批号的 溶出曲线比较 —依据现行NfG“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研究”证明不需提供新 4、辅料用具有可比性的 辅料代替(包括疫苗中使 用的辅料和生物学衍生

M1E变更管理办法

M1E变更管理办法

4M1实施管理办法1 目的为保证供货质量的稳定和一致性,供应商4M1E(4M1E 即人( Man )、设备( Machine )、材料(Material) 、作业方法(Method) 、环境( Environment ))变更时需要申报,相关变更需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所谓4M1E 变更,是指与供应商的制造工序相关的条件(部件规格、材料、检查方法、合作公司、生产场所、作业方法、制造方法、制造条件、夹具、生产设备、模具、作业人员等)发生变化的情况。

2 适用范围所有我司合格供应商。

3 变更中的质量保证为了保证零部件的质量稳定,供应商应确定并执行针对4M1E 变更的要求,明确变更管理内容,进行质量验证,切实执行本平台所述的内容。

4 变更管理的区分有关变更的内容及其管理区分,可参阅附表1 “关于变更内容的区分”。

管理区分有如下两类:自我管理、变更申请。

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的区分与管理,如对与变更申请相关的变更区分产生疑义时,可向我司技术质量部相关人员核实。

自我管理“自我管理区分”即附表1中“自我管理”的变更。

这种情况下,不必向我司提出申报。

供应商应调整公司体制,实行自我管理。

变更申请“变更申请”表示附表1 中属于“申请”的变更。

“变更申请书”请参阅附件3。

供应商应在申请书上注明变更内容、变更原因、验证结论等事项,由本公司相关主管部门(质量部门)审批盖章并签名后,提交给我司经营部。

在提交变更申请书时,供应商应提交详细的验证资料以证明变更的合理性。

在收到我司书面同意变更的审核确认后,供应商与我司经营部、技术质量部就供货日期达成协议,方可交纳批次变更品。

并对变更后的产品进行标识和单独报检,并注明。

变更步骤可参阅附图 2 “供应商4M1E变更申请信息处理流程”。

对于附表 1 中未涉及到的变更,如果也会影响到产品的质量,供应商应根据实际造成的影响来决定是否申报;对于有害物质有影响的4M1E变更,供应商要在定期提供ROHS宣告表的基础上,及时提交变更申请书。

变更管理的法规要求

变更管理的法规要求

变更管理的法规要求
变更管理的法规要求是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机构和行业标准而有所不同。

然而,下面列出的是一些常见的变更管理法规要求:
1. 风险评估和管理:变更管理过程应包括对变更带来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这可能包括评估对安全、法规合规性、业务连续性等方面的风险。

2. 批准和授权:变更应该经过适当等级的批准和授权。

这意味着有人应对变更提出请求进行评估,并有权决定是否批准变更。

3. 记录和审核:变更管理过程需要有详细的记录,包括变更请求、批准、实施和验证的信息。

这些记录可以用于审计和事后评估。

4. 变更控制板或委员会:某些行业可能要求设立独立的变更控制板或委员会,负责评审和决定变更请求。

这个委员会应由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5. 测试和验证:变更管理要求对变更进行严格的测试和验证。

这可以包括在一个非生产环境中进行试验和模拟,以确保变更对系统和业务的影响可以被准确评估。

6. 交流和沟通:变更管理要求在变更实施之前与相关利益相关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这可以包括向利益相关者提供变更计划、风险评估和变更的预期影响等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要求可能只是变更管理法规的一部分。

具体的要求可能因行业、国家或地区的特殊情况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施变更管理时,组织应根据适用的法规和标准来制定和执行相关的程序和政策。

EDQM对于变更的分类

EDQM对于变更的分类

-
工艺的微小变更
Change in batch size of final substance or intermediate up to 10-fold compared
-
to the original batch size 原料药或中间体的批量的改变,与原批量相比改变
了 10 倍
Change in batch size of final substance or intermediate: downscaling up to 10-
在提交变更申请时,以下几个表格是必填的。
在准备变更资料时,要参照指南文件PA/PH/CEP (04) 2, 6R,因为它有更进一步的论述。
Notifications 通知类的变更
Immediate
Change in the name and/or address of the certificate holder of the final substance*证书持有人的名称和/或地址的变更 Change in the name and/or address of the manufacturing site or quality control site for the final substance*生产或 QC 之处的名称和/或地址的变更 Deletion of a manufacturer of intermediate or of a manufacturing or quality control testing site for the final substance 删除某个中间体的一个生产商,或 者删除原料药的一个生产地址,或者删除原料药的一个 QC 检验地址 Change in the name and/or address of a manufacturer of an intermediate used in the manufacture of the final substance*某个中间体生产商的名称和/或地址改 变

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关于转基因生物的可追溯性与标识及由

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关于转基因生物的可追溯性与标识及由

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关于转基因生物的可追溯性和标识及由转基因生物制成的食品和饲料产品的可追溯性,并对指令2001/18/EC进行修改的第1830/2003号条例2003年9月22日经下列指令修订:序号页码日期L 311 1 2008年11月21日2008年10月22日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第1137/2008号条例(EC)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考虑到欧洲共同体缔结的《条约》以及其中第95(1)条,考虑到欧盟委员会建议书,考虑到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的意见,考虑到区域委员会的意见,根据《条约》第251条款中规定的程序,作出决定:鉴于:(1)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2001年3月12日通过的有关有意向环境排放转基因生物(GMOs)的2001/18/EC指令要求成员国采取措施来确保经授权的GMOs在投入市场的所有阶段具有可追溯性和标识性。

(2) 国家法律、条例、管理规定(关于GMOs产品或包含GMOs产品的可追溯性和标识以及由GMOs制成的食品和饲料产品的可追溯性)之间存在的不同可能会阻碍这些产品的自由交易,将导致不平等和不公平竞争。

为GMOs的可追溯性和标识创立协调的欧洲共同体框架将有助于国内市场的有效运转。

因此,对指令2001/18/EC进行修改。

(3) GMOs的可追溯性要求应简化以下过程:召回对人体健康、动物健康、生态环境(包括生态系统)产生不可预见的不良影响的产品,监测检查其影响,尤其是对环境的影响。

按照预防原则,可追溯性也可简化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

(4) 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3年9月22日条例(EC)1829/2003对转基因食品和饲料的要求,由GMOs制成的食品和饲料产品应具有可追溯性,以此简化此产品的准确标识来确保经营者和客户可以获得准确信息,使他们可以通过有效方式自由选择,并且可以对标识索赔进行控制和检验。

对由GMOs制成的食品和饲料产品提出的要求应一致来避免产品最终用途改变造成信息不连续。

EDQM_COS_变更指南_中英对照

EDQM_COS_变更指南_中英对照

Date of implementation: 1 March 2010Introduction:The holder of a 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 shall inform the EDQM of any change to the information in the certification dossier by sending an application form and all necessary documents demonstrating that the conditions laid down in the present guideline are met.Classification of changesThe changes have been classified in three categories (notification/minor/major) depending on the potential impact of the change on the quality of the final substance. These three categories are based on those (IA-IAIN/IB/II) of the Commission Regulation (EC) No 1234/2008 concerning the examination of variations to the terms of marketing authorisation for medicinal products for human use and veterinary medicinal products.Any change not classified as a notification or a major change should be classified as a minor change except in the following cases where a new application should be submitted:- addition of a new route of synthesis and/or a new manufacturing site where the specifications of the final substance are different from the one already approved- transfer to a new holder that is not the same legal entity as the approved one, where the transfer does not occur because of a merger or because the company is sold, and where the manufacturer does not take out the 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 in their own name.The changes related to Ph. Eur. monograph revisions or any other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are treated separately and generally initiated by the EDQM.执行日期:2010年3月1日介绍:欧洲药典适用性证书持有人必须向EDQM报告所有与申报文件有关的变更,申报时应填写申请表格和所有必要的资料,证明变更符合现行指南的规定。

材料变更报告

材料变更报告

材料变更报告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的不断变化,材料变更成为制造业中不断面临的问题。

材料变更通常是指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更改了产品所用的材料的种类、配比或品牌等,这不仅可能影响产品的性能、品质和安全性,还可能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和评价。

因此,制造商需要在材料变更前向相关机构提交材料变更报告,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并获得优良的市场口碑。

一、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US FDA)关于材料变更报告的要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制造商必须在进行材料变更之前提交变更报告,并获得审批。

其中,要求变更的材料不能影响产品的基本特性、安全性和效用;另外,还必须提供详细的变更控制程序、质量保证体系和效果验证程序。

二、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关于材料变更报告的要求欧洲航空安全局要求制造商必须提交材料变更报告,并获得批准。

其中,要求变更的材料必须满足产品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同时必须提供详细的测试数据和材料使用手册等资料。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材料变更报告的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制造商必须在进行材料变更之前提交变更报告,并获得批准。

其中,要求变更的材料必须符合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必须提供详细的安全性评估和效果验证等数据和资料。

以上三个案例表明,材料变更报告对于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制造商必须认真遵守相关机构的要求和规定,确保变更的材料符合产品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提供详细的数据和资料,以便相关机构及时审批并公开公示。

只有这样,制造商才能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和认可,赢得市场的竞争优势。

此外,材料变更报告也是制造商对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负责任的表现。

在材料变更发生后,制造商需要对变更的影响进行评估和验证,并及时向市场和消费者公开披露,以保持透明度和诚信度,避免因变更而带来的负面影响。

当然,制造商在提交材料变更报告时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比如,在说明变更的原因时,不应该有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在提交测试数据和效果验证资料时,应该确保数据的真实有效,并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试验方法。

欧盟化妆品法规-EC1223-2009中文版

欧盟化妆品法规-EC1223-2009中文版

欧盟国会与市政委员会第1223/2009法规2009.11.30化妆品(重新制定)(随带相关电子索引)鉴于: (3)第一章 (9)条款1 (9)条款2 (9)第二章 (10)条款3 (10)条款4 (11)条款5 (11)条款6 (12)条款7 (12)条款8 (13)条款9 (13)第三章 (13)条款10 (13)条款11 (14)条款12 (14)条款13 (15)第四章 (16)条款14 (16)条款15 (17)条款16 (18)条款17 (20)第五章 (20)条款18 (20)第六章 (21)条款19 (21)条款20 (23)条款21 (24)第七章 (24)条款22 (24)条款23 (24)条款24 (25)第八章 (25)条款25 (25)条款26 (27)条款27 (27)条款28 (27)第九章 (28)条款29 (28)条款30 (28)第十章 (28)条款31 (28)条款32 (29)条款33 (29)条款34 (29)条款35 (30)条款36 (30)条款37 (30)条款38 (30)条款39 (31)条款40 (31)附录I (32)A部分——化妆品安全信息 (32)B部分——化妆品安全评估 (34)附录II到VI的前言 (35)附录II (36)附录III (36)附录IV (36)附录V (36)附录VI (36)附录VII (37)附录VIII (38)附录IX (38)A部分 (38)B部分 (38)附录X (38)欧盟国会与市政委员会,鉴于欧洲成员国建立的条约和其95号文件,鉴于委员会的提议,鉴于欧洲经济和社会团体的观点,依据程序必须法令写于条约第251号文件,鉴于:1. 1976年7月27日成员国颁布的关于化妆品的法规指令76/768/EEC已经过几次重大修订。

因有更多需修订的地方,为了指令更清晰,在这特定情况下此法规需要以单独文件形式重新制定。

世界卫生组织资料 —— 预认证产品文件变更指南(各类变更所需验证资料)

世界卫生组织资料 —— 预认证产品文件变更指南(各类变更所需验证资料)
2.按WHO药品质量信息表(PQIF)1结构替换资料中相应页的内容。
4 制剂成品(FPP)生产企业的名称和/或地 需 满 足 的 条 需 提 供 的 文
址的变更


1
1,2
N
条件
1.生产场地应保持一致。
文件
1.从有关法定机构[如国家药品管理机构(NDRA)]获得的正式文件或修改后的生 产许可证复印件,文件中应有生产企业的新名称或新地址。 2.按WHO药品质量信息表(PQIF)1结构替换资料中相应页的内容。

1
1,2
N
条件: 1.生产场地必须保持不变。
1http://mednet3.who.int/prequal/info_applicants/Guidelines/GuideGenericSubmitDocFPPs_08_2005_ANNEX8.doc
5
文件:
1.从有关法定机构[如国家药品管理机构(NDRA)]获得的正式文件,文件中应提 到 API 生产商的新名称和/或地址。
2
为便于区分各类型变更,下列附录将对各项变更进行明确的定义: • 附录 I 中所列举的是一般变更情况。按照变更的各种类型进行划分并界定在
何种条件下的变动属于该类型的一般变更。一旦变更的情况超出规定范围, 该项变更就有可能属于一项显著变更,或者是需要重新提交新的申请。 • 附录 II 中所列举的是显著变更的例子 • 附录 III 中所列举的是需要提交新的申请的改动。 • 附录 IV 中列举的是通过预认证的制剂成品变动或变更后需要进行稳定性研 究的要求。
对每种变更进行了编号,并用数字和字母区分出亚类。对指定变更的必要条件 按每一亚类列出,并列在每一变更下面。
原则上,由一项变更影响到的资料的所有部分都要根据WHO药品质量信息表 (PQIF)1格式重新提交[文件的结构/相关文件部分在“用于HIV/AIDS、疟疾和结 核治疗的多来源(仿制)制剂成品(FPPs)的预认证文件提交指导原则2”中也有反 映]。另外,提交变更所需的其它指定的文件。

医疗器械技术变更法规

医疗器械技术变更法规

医疗器械技术变更法规一、概述在医疗器械领域中,技术变更是指对已经上市的医疗器械进行修改或改进,以提高其性能、功能或质量,或适应新的治疗方法和技术要求。

技术变更的合规性与推广和使用这些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密切相关。

因此,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规范来调整医疗器械技术变更的管理。

二、国际法规与标准1.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IEC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包括技术规范和测试方法,以指导医疗器械技术变更的研发、评估和控制。

这些标准为各国建立国内法规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2. 美国FDA法规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针对医疗器械技术变更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管理要求。

根据FDA的规定,技术变更分为三个类别:重大、非重大和适度。

不同类别的技术变更需要符合不同的要求和程序。

3. 欧盟医疗器械技术变更指南欧盟对医疗器械技术变更的管理采取专门的指南,并制定了特定的程序和要求。

根据欧盟指南,技术变更应根据器械的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三、国内法规与标准1. 中国医疗器械监察标准与规范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制定了一系列医疗器械技术变更的监察标准与规范。

这些标准与规范包括了技术变更的分类、风险评估、文件要求等内容,为企业在国内市场推广医疗器械提供了指导。

2. 专利法与知识产权保护在技术变更领域,专利法和知识产权保护扮演着重要角色。

企业在进行技术变更时,需要注意是否侵犯了他人的专利权,以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

四、医疗器械技术变更管理流程1. 技术变更申请与评估企业向相关监管机构提出技术变更申请,同时提交变更申请文件和相关测试报告。

监管机构对申请进行评估,以确定技术变更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 风险评估与验证根据风险管理原则,对技术变更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必要的验证实验。

风险评估结果应根据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3. 文件管理与备案企业应建立技术变更的文件管理制度,并将申请文件、评估报告、验证实验结果等相关文件进行归档备案,以便后续监督和审计。

201208-欧盟EMEA关于变更的要求

201208-欧盟EMEA关于变更的要求

4. API检测程序的变动,或者生产API的工艺中使用的起始 物料、中间体或试剂的检测程序的变动
批准的检测程序的微小变动—IA 条件:1)分析方法本身不变(如:柱长或温度改变,但是 柱子类别或方法不变);没有新的杂质被检出。 2)已按有关指南要求进行适当的(再)验证。 3)方法验证结果证明:新检验方法至少等同于原方 法。 4)API,起始物料,中间体或试剂不是生物产品。 文件:CTD相应章节的修订
API储存条件的变更---IB 条件:1)按照批准的方案,已经进行了稳定性研究。研究 必须显示仍然符合认可的相关质量标准。 2)变更不能是由于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未预期的结果 或出于对稳定性的考虑。 文件:1)CTD相应章节的修订,必须包含适当的长期稳定 性研究结果;稳定性研究应按照相关稳定性研究 的指导原则,采用至少两批中试或商业规模API产 品,并采用已批准的包装材料包装,试验期限应 覆盖规定的复测期或在规定的存储条件下进行。 2)API批准的质量标准复印件。
5. API或用于API生产的起始物料/试剂/中间体的生产变更,没有 得到CEP证书的。----IB 已经批准的生产商的生产场所发生改变(替换或者增加) 新的生产商(替换或增加) 条件:质量标准(包括中间控制,所有物料的分析方法),制备方 法(包括批量)和详细的合成路线都与已经批准的一致。 文件:1)CTD相应章节的修订 2)销售许可持有者的声明:API和用于生产API的起始物料/ 试剂/中间体的合成路线(或可能草药产品,适当的制备 方法,地理来源草药生产和制备路线)、质量控制规程和 质量标准(适用时)与已批准的一致。 3)TSE声明 4)现行的和建议的生产商/地点生产的至少各两批(最小应 为中试规模)的批分析数据(用对比表格形式) 5)变更申请表应清楚列出“目前的”和“建议的”生产商

欧盟修改有关食品添加剂法令

欧盟修改有关食品添加剂法令

欧盟修改有关食品添加剂法令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饲料添加剂》
【年(卷),期】2006(000)007
【摘要】欧洲委员会计划修改有关食品添加剂和增甜剂的欧盟法令。

所推荐的修改文献包括肉类产品中严格使用亚硝酸盐和硝酸钾,同时与法庭有关规定和欧洲食品安全局有关这些物质含量水平安全而不会对肉类产品造成危害的意见是一致的。

此建议也允许使用7种新的食品添加剂及已经允许使用的其他某些添加剂。

【总页数】2页(P51-5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S202
【相关文献】
1.欧盟修改有关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条件和标准
2.欧盟修改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条件和标准
3.欧盟修改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条件和标准
4.欧盟修改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条件及标准
5.欧盟新传媒法对于置入式广告与广告法令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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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安全性监察——EMEA要求从市场撤出Acomplia

药物安全性监察——EMEA要求从市场撤出Acomplia

药物安全性监察——EMEA要求从市场撤出Acomplia
张宇(摘)
【期刊名称】《国外药讯》
【年(卷),期】2009(000)001
【摘要】欧洲医药管理局(EMEA)要求暂时从市场撤出Sanofi-Aventis公司的
肥胖治疗药Acomplia(rimonabant)(Ⅰ)。

EMEA人用药委员会(CHMP)
认为,这种大麻素类受体阻滞剂的利益不再超过它的风险。

该药于2006年6月在欧盟国家获得批准,作为有相关危险因素的肥胖或超重病人饮食控制和运动的辅助手段。

【总页数】0页(P35)
【作者】张宇(摘)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95
【相关文献】
1.药物安全性监察——锶和Prexige被列入EMEA安全行动名单 [J], 金伟秋(摘)
2.FDA要求未经批准的曲美苄胺撤出市场 [J], 曹菊(摘)
3.药物安全性监察:GAO要求改善FDA的售后决策 [J], 杨绍杰(摘)
4.药物安全性监察:09082 Bayer自动从美国撤出Baycol [J], 陈贞
5.美FDA要求丙氧芬撤出美国市场 [J], 马培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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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就上市产品变更征求意见

欧盟就上市产品变更征求意见

欧盟就上市产品变更征求意见

【期刊名称】《国外药讯》
【年(卷),期】2009(000)007
【摘要】欧盟委员会公开征求有关新变更管理规定指南草案的意见。

委员会于3月份曾征求有关新变更管理规定实施的指南草案的意见。

【总页数】1页(P3)
【作者】无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95
【相关文献】
1.A股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变更效应研究——基于2015年变更股票简称的A股上市公司数据统计 [J], 林晓梦
2.上市公司审计师变更特征、行业自律管理与审计质量研究——基于上市公司年报事务所变更报备信息研究 [J], 汪月祥;王喆祥;孙娜
3.产品市场竞争、CEO变更与现金股利支付——来自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J], 吕沙
4.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J],
5.诗华马立克产品上市发布会在南宁举行标志着华都诗华第一个符合欧盟标准的产品正式上市 [J], 本刊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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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简化变更申请管理

欧盟简化变更申请管理

欧盟简化变更申请管理

【期刊名称】《国外药讯》
【年(卷),期】2009(000)003
【摘要】对上市授权产品变更欧盟实施了吏简化的规定。

包括大多数小的变更将采取“变更并告知”的通知程序,新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生效。

规定的目的是简化变更类别,允许某些情况下多种变更同时提交。

规定适用于集中审评及非集中审评程序。

【总页数】0页(P2-3)
【作者】无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95
【相关文献】
1.中药制剂生产性变更的风险考量和补充申请——借鉴美国批准后药品的变更管理办法 [J], 赵浩如
2.欧洲药品注册的管理规定--兼论欧盟传统草药的简化申请 [J], 叶祖光;邹健强
3.欧盟传统草药简化申请指令述评 [J], 叶祖光;张陆勇
4.关于涉及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移的著录项目变更的思考——以某专利申请权转移著录项目变更纠纷案为启示 [J], 王以森
5.境外投资管理程序拟简化取消项目信息报告制度;简化申请手续;放宽时间底线[J], 本刊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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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5. API或用于API生产的起始物料/试剂/中间体的生产变更,没有 得到CEP证书的。----IB 已经批准的生产商的生产场所发生改变(替换或者增加) 新的生产商(替换或增加) 条件:质量标准(包括中间控制,所有物料的分析方法),制备方 法(包括批量)和详细的合成路线都与已经批准的一致。 文件:1)CTD相应章节的修订 2)销售许可持有者的声明:API和用于生产API的起始物料/ 试剂/中间体的合成路线(或可能草药产品,适当的制备 方法,地理来源草药生产和制备路线)、质量控制规程和 质量标准(适用时)与已批准的一致。 3)TSE声明 4)现行的和建议的生产商/地点生产的至少各两批(最小应 为中试规模)的批分析数据(用对比表格形式) 5)变更申请表应清楚列出“目前的”和“建议的”生产商
2. Guideline on dossier requirements for Type IA and IB notifications IA和IB通知型变更的文件要求指南
三、API相关的通知型变更
1. API生产工艺的微小变更—IB 条件:1) 杂质状况没有定性和定量上的变化,或者API的理化性质 没有变化。 2) API不是生物物质。 3) 合成路线保持不变,例如,中间体保持不变。草药产品的 情况下,地理来源,草药成分的制备以及生产路线保持不 变。 文件:1)CTD相关章节的修订,包括对现有工艺和新工艺的直接 对比 2)至少两批(最少中试批规模)的批检测数据(用比较的 表格),根据目前批准和建议的工艺生产的。 3)API批准的质量标准的复印件。
6. API 复测期的变更—IB 条件:1)按照批准的方案,已经进行了稳定性研究。研 究必须显示仍然符合认可的相关质量标准。 2)变更不能是由于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未预期的结 果或出于对稳定性的考虑。 3)API不是生物产品。 文件:1)CTD相应章节的修订,必须包含适当的长期稳 定性研究结果;稳定性研究应按照相关稳定性研究的指导 原则,采用至少两批中试或商业规模API产品,并采用已 批准的包装材料包装,试验期限应覆盖规定的复测期或在 规定的存储条件下进行。 2)API批准的质量标准复印件。
规模减小------IA 条件:1)生产方法所有变动只与批量放大有关,如,使用了不同大 小的设备。 2)应有按申请变更的批生产量生产的至少两批产品的检验 结果。 3)API不是生物产品。 4)变更不影响工艺的重复性。 5) 变更不是由于生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导致的或出于稳定 性方面的考虑。 文件:1)CTD相应章节的修订 2)应有按申请变更的批生产量生产的至少两批产品的检验 结果。
2. API或中间体批量的变化 销售许可下,不超过原批量的10倍-----IA 条件:1)生产方法所有变动只与批量放大有关,如,使用了不同大 小的设备。 2)应有按申请变更的批生产量生产的至少两批产品的检验 结果。 3)API不是生物产品。 4)变更不影响工艺的重复性。 文件:1)CTD相应章节的修订 2)应有按申请变更的批生产量生产的至少两批产品的检验 结果。
检测程序的其他变动,包括检测程序的替换或增加—IB 条件:1)已按有关指南要求进行适当的(再)验证。 2)方法验证结果证明:新检验方法至少等同于原 方法。 3)所有新的检测方法不涉及新颖的非标准技术或 者标准技术的新用法。 4)API,起始物料,中间体或试剂不是生物产品。 文件:1)CTD相应章节的修订 2)显示现行的检测方法和建议的方法是等同的对 比的验证结果
新的检测参数的增加,包括API(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或者API生产工艺中 使用的一个起始物料/中间体/试剂(满足前两个条件)-----IB 条件:1)这个变更不应是由生产中出现的意外情况导致的。 2)任何新的检测方法不能涉及一个新颖的非标准的技术或一个标准 技术的新用法。 3)API不是一个生物产品。 文件:1)CTD相应章节的修订 2)变动前后质量标准对照表。 3)任何新的分析方法和验证数据的详细资料。 4)两批产品的批分析数据,新的标准的所有检测。 5)如果适合,至少一个制剂中试批次的对比溶解数据,包含符合现 行和建议的标准的API。对于草药产品,对照的崩解数据可以被接受。 6)根据现行的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调查指南,不提供新的生物等效 性研究的合理性说明。 API提供6项,其它提供前4项。



IB型微小变更:既不是IA的微小变更,也不是II型的重大变更。需 要进行简单的评价,属于“告知,等待,并实施”的变更。
紧急安全性限制:主要适用于药品标签的即刻变化,指药品申请人 对威胁公众健康的事件采取的变更程序。

二、相关法规
1. COMMISSION REGULATION (EC) No 1234/2008: concerning the examination of variations to the terms of marketing authorisations for medicinal products for human use and veterinary medicinal products 关于人用和兽用制剂销售许可的变更规定
3. 一个API或者API生产工艺中使用的起始物料/中间体/试剂的质 量标准的变化 质量限度变紧(符合1,2,3的是IA变更,符合2,3的是IB变更) 条件:1)这个变更不是因为对先前质量标准限度审评的 任何承诺产生的结果。(如,销售许可申请或II型变更程 序中所做的承诺)。 2)这个变更不应是由生产中出现的意外情况导致的。 3)所有变动必须符合现行已经批准的质量标准范围。 文件:1)CTD相应章节的修订 2)变动前后质量标准对照表。
API储存条件的变更---IB 条件:1)按照批准的方案,已经进行了稳定性研究。研究 必须显示仍然符合认可的相关质量标准。 2)变更不能是由于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未预期的结果 或出于对稳定性的考虑。 文件:1)CTD相应章节的修订,必须包含适当的长期稳定 性研究结果;稳定性研究应按照相关稳定性研究 的指导原则,采用至少两批中试或商业规模API产 品,并采用已批准的包装材料包装,试验期限应 覆盖规定的复测期或在规定的存储条件下进行。 2)API批准的质量标准复印件。
销售许可下,超过原批量10倍---IB 条件:1)生产方法所有变动只与批量放大有关,如,使用了不同大 小的设备。 2)应有按申请变更的批量生产的至少两批产品的检验结果。 3)API不是生物产品。 4)变更不影响工艺的重复性。 文件:1)CTD相应章节的修订 2)按目前批准和建议的规格生产的至少各一批产品的批分析 数据(用对比的表格)。接下来生产的两批产品的的批分 析数据应在请求时由销售许可持有者提供并报告,且如按 所定条件生产的产品质量出现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也应立 即报告。 3)批准的API(以及中间体,如果可适用的话)的质量标准 复印件。
关于API或最终产品的生产工艺,剂型,质量标准或杂质 概况的重要变更,可能对医药产品的质量、安全或有效 性产生重大影响的
四、变更的通知和执行
IA型变更:
当一个IA型变更发生时,销售许可的持有者应当同时递送通 知给所有相关官方,包括:变更的描述以及执行的日期;如 果不是立即通知的,应在变更执行后12个月内发出。 如果为了相关药品持续的监管,这个通知就应当在执行后立 即发出。 官方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会做出是否接受或拒绝的决定。
IB型变更(续): 当参考成员国主管当局对变更有意见不能接受时,应通知持有者和其他 的相关官方,说明反对意见的理由。 在收到反对意见的30天内,持有者应递送所有相关官方一个通知的修 订,解释意见中主张的理由。
如果持有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对通知进行修订,应认为是所有相关官方 拒绝了此通知。
当修订的通知递交后,参考成员国主管当局应在收到的30天内进行评 估,做出接受还是拒绝的决定。
IB型变更: 当一个IB型变更发生时,销售许可的持有者应当同时递交通知给所有相 关官方,包括:变更的描述以及执行的日期。然后参考成员国会在咨询 其它相关成员国之后,发出一个承认信,表明已经收到这个通知。 如果收到承认信的30天内,参考成员国的主管当局没有给持有者发送反 对的意见,就认为所有的相关官方接受了这个通知。
欧盟EMEA关于变更的要求
2012.8
一、定义 二、相关法规 三、API相关的通知型变更 四、变更的通知和执行

一、定义

EMEA将上市后产品变更分为4种情况: IA型微小变更:对相关医药产品的质量、安全或有效性的最低影响, 或没有影响的变更。无需进行任何评价,也被称为“告知并实施” 的变更 II型重大变更:对相关医药产品的质量、安全或有效性可能会有重 大影响的变更。需要经药品主管当局事先批准后方可实施的变更。
8. 直接接触成品的包装材料质量标准的变化 与第3条原料相同。
9. 直接接触成品的包装材料检测程序的变更 与第4条原料相同 10. 成品生产过程中,中间控制检测或者限度的变更 与第3条 原料相同。 严格中间控制限度 增加新的检测和限度
II型变更:
API相关的只有一个(EC NO. 1234/2008): variations related to substantial changes to the manufacturing process, formulation, specifications or impurity profile of the active substance or finished medicinal product which may have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quality, safety or efficacy of the medicinal product
4. API检测程序的变动,或者生产API的工艺中使用的起始 物料、中间体或试剂的检测程序的变动
批准的检测程序的微小变动—IA 条件:1)分析方法本身不变(如:柱长或温度改变,但是 柱子类别或方法不变);没有新的杂质被检出。 2)已按有关指南要求进行适当的(再)验证。 3)方法验证结果证明:新检验方法至少等同于原方 法。 4)API,起始物料,中间体或试剂不是生物产品。 文件:CTD相应章节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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