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印车间防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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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印车间防尘管理制度
1:目的
1.1:1.1规范员工对生产现场的整理,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提高技术素质,提高产品质
量及生产效率,达到优质、高效、低耗的要求。
2.0:范围:
2.1 丝印部所有生产事务悉按本制度执行
3.0、职责:
3.1丝印部主管负责本制度起草、制定、修改、废除及执行工作。
3.2丝印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3.3 生产厂长负责本制度执行效果的监督。
4.0、名词定义:
4.1 部门主管、组长、技术员、制版员、调油师、打样员、丝印工、辅助员、IPQC
5.0 :内
容
5.1质量管理
5.1.1 车间各员工需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自已的工作职责,协调工作。
5.1.2 丝印主管应对印刷关键过程严格控制,对出现异常的情况需查明原因,及时改善,
使生产始终
处于稳定受控状态。
5.1.3 机长(丝印工)需按《产品质量标准》对所印刷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
料不投产,
不合格半成品不转入下一工序。
5.1.4 部门组长、技术员、丝印工、需认真执行“三检”要求 (自检、互检、巡检)。自检:对
自己
生产的产品要做到先自已检查,检查合格后,经QC检验确认合格后方能继续印刷。互检:丝印当前工序时应对上工序生产的产品进行品质检查,对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印刷当前工序。巡检:在持续印刷过程中定时检丝印工所印产品质量有无异常。如发生质量事故时需
做到事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做好。
5.2:车间管理制度
5.2.1:要按时参加班组规定的早晚会或者定期班组会,并且要遵守会议纪律,凡有不遵守
会议纪律、开会迟到的罚10元/次 .
5.2.2:要严格请假制度,有事请假必须有书面请假条,经主管确认签字后方有效, 3天以上的要经部门经理及生产厂长签字批准,凡未经签字批准的按旷工处理。
5.2.3:进入无尘车间务必按照无尘室管理规定,正确穿戴无尘车间服装、网帽、口罩。按
照风淋室要求正确进入车间。违者罚款10元/次。
5.2.4: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和人事调动,不允许消极怠慢、顶撞管理人员或者煽动他人、无
理取闹等,有异议可下班反映。否则根据情切轻重处以警告、严重警告、计小过、大过至罚款200元/次处罚。
5.2.5:同事之间应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言行举止文明,树立良好的部门风气。凡在车间打架斗殴、吵闹、相互辱骂等行为不端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严重警告、计小过、
大过、罚款至300元/次,情节严重或者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送公安机关并赔偿一切损失。
5.2.6:部门组长技术员提前15-30分钟进入车间做好白夜班工作交接,并安排制网、调
油等相关人
员准备当班所需物料,安排好当班生产机台,并知会前工序所需印刷产品。部门组长及主管准备好班前会议相关内容。违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计小过、大过、至罚款200元。
5.2.7 :现场应文明,坐立端正,不允许坐在桌面、各种物料箱及产品上,违者罚款10元
/次。
5.2.8:坚决服从质量部门质量管理,如有违反质量管理规定将按质量管理部门管理条例进
行处罚。
5.2.9: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次品要如实上报记录,不得漏报、错报或者故意隐瞒不报,违
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警告、严重警告、小过、大过。如果严重超损根据成本价格3—5元
进行赔偿。
5.2.10:部门主管组长在生产安排时严格按《生产通知单》进行生产,生产必须按先、后、缓、急进行。《生产通知单》下发后统计及时进行物料跟踪,如因正常安排生产无法满足《生产通知单》需求,应提前知会生管并协商处理,如果未提出异议而又不能按时完成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警告、严重警告、小过、大过至罚款200元处理。
5.2.11:部门主管组长在生产安排时,根据订单结构具体分配至相关责任人(部门组长、
技术员、开机员)并知会当班IPQC,生产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自检、巡检项目。防止本
工序出现批量的异常状况,如有安排不到位或者监督不力,出现批量不良、报废,影响出
货交期的,按照不良数量对于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严重警告、小过、大过至罚款300元处理,如果不能返修,按照成本价格(3—5元)分摊至相关责任人。
5.2.12:制板员有权对供应商提供之网版进行来料检验,检验项目包括网版张力、网纱材料、网版是否变形等相关内容,如不符我司生产要求,可开出异常单,经部门主管、经理
确认签字退回仓库处理,严谨包庇来料不良现象,如有违反,按照网版原价买单处理。制
版员需妥善保管好制作网版之菲林及放大镜、水菲林等相关物品,如果有制程变更或者菲
林更改,因配合工程、品保及时回收或者销毁变更前相关菲林及网版,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警告、严重警告、小过、大过至罚款200元处理,如造成批量报废,根据报废数量按照成本价格(3—5元)进行赔偿。
5.2.13:制版员严格参照现场SOP制版,如因制版原因导致网版浪费或者超用,根据情节轻重,部门主管、经理对其处以警告、严重警告、小过、大过至罚款200元处理。
5.2.14:部门调油员严格按照工程提供之工艺程序文件要求配比调油,并如实填写调油记
录表,调油记录表不得涂改,如未按照工艺文件配比调油,出现产品质量事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严重警告、计小过、大过至罚款200元处理,如果产生批量报废,根据数量按
照成本价格(3-5元)进行赔偿。如部门主管经理等管理人员要求更改油墨参数及或者油
墨型号需出具经部门经理、生产厂长,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的《制程变更申请书》。调油员直接由部门经理直属。
5.2.15:减少物料损耗,杜绝物料浪费,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易挥发溶剂更要合理正确使用,减少不必要的消耗。对包装材料要轻拿轻放,最大程度保持包装材料的完整性,对人为造成的物料损耗按情节轻重处以:警告、严重警告、小过、大过处理,如果浪费严重根据其价格可照价赔偿。
5.2.16:每次正式生产前必须对各部件进行质量状态确认,印刷部件要对颜色、图案、尺
寸等由IPQC确认,各部件都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并在生产过程中按照固定的自检、
巡检频率生产模式,防止出现批量的不良现象。如果未经确认生产导致出现批量异常现象
能事后返修的,处以警告、严重警告、小过、大过处理。如直接报废根据数量相关责任人
按照成本价格(3—5元)分摊赔偿。
5.2.17:生产操作要严格按现场SOP及《印刷工艺参数表》进行操作,不得随意修改工艺
参数,对随意修改工艺参数造成不良后果(产品或设备损坏)处罚当事人警告、严重警告、小过、大过处理。如果产生批量报废按照成本价格(3—5元)对相关责任人分摊赔偿。
5.2.18:部门经理、主管、组长对生产工艺参数有异议可按照程序申请制程变更。如果特
殊或者紧急情况需电话知会生产厂长及总经理。事后填写《制程变更通知书》。生产现场
不得随意更改,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计小过、大过至罚款300元处理。如果产生批量报废的,估计报废数量按照成本价格(3—5元)对相关责任人分摊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