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与录用管理制度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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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与录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和改善员工队伍,规范公司人力资源配置和工作流程,从组织、人员方面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位的招聘与录用。

第二章招聘原则

第三条公司的招聘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招聘需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从知识、能力、技能、品德、经验、健康状况、岗位胜任力等方面共同进行考查,同时重点考察和公司战略、业务和文化密切相关的技能、素质和品行。

(二)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三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是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门,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主要职责如下:

(一)发布公司月度招聘计划,并在实际执行中加以调整。

(二)根据公司组织结构和定岗定编方案对各部门的人员招聘需求进行控制,审核各部门招聘需求是否满足方案。如果属于方案外的招聘,提请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三)协助用人部门撰写拟招聘职位的职位描述和任职资格。

(四)决定获取应聘人员的渠道和方法。

(五)与潜在的应聘人员联络,收集简历和应聘材料。

(六)为用人部门的录用提供建议,协助部门与应聘人员确定试用期工资。

第五条各用人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的组织和协调下直接参与招聘工作。并在其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各部门的人员招聘必须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完成。

(二)根据业务计划提出招聘需求。

(三)草拟招聘职位的职位描述和任职资格。

(四)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员工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员工转正标准。

(五)参与对应聘人员的测评过程,对其专业技术水平等进行判断。

(六)最终做出录用决策。

第六条中层(含)以上人员等重要职位的招聘,由公司高层领导批示,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组建临时招聘小组来完成。

第四章招聘流程

第七条招聘主要流程如下:

用人部门提出招聘需求→制定招聘计划→获得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选择招聘渠道和

方法→获得应聘人员简历并进行简历筛选→对应聘人进行面试甄选→讨论并做出初步录用决定→确定工资→用人部门填写《录用人员登记表》→部门负责人审批→总经理审批→通知应聘者入职《录用通知书》→办理入职手续、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档案。

第五章招聘计划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在如下情况可以提出用人需求:

(一)缺员的补充:因员工异动如因员工调动、离职、晋升等原因,按规定编制需要补充。以各用人部门为单位,在确认公司内无横向调动人员的可能性后申请;

(二)突发的人员需求:因不可预料的业务、工作变化而急需引进特殊技能人员。

(三)扩大编制:因公司业务发展壮大,需扩大现有人员规模及编制。

(四)储备人才:为了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而需储备一定数量的各类专门人才,如大学毕业生、专门技术人才等。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每年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编制年度计划时,应同时制订本部门年度人员需求预测,填写《人员招聘申请表》,同时拟定拟招聘岗位的职责、任职资格、薪资描述,一起报送总经理审批。

公司各部门月度招聘由部门根据新增工作任务或职能,填写《招聘申请表》提出新增编制及人员补充建议,经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并经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交人力资源部开始招聘工作。《招聘申请表》的各项内容要详细填写,不允许有空白,工作描述必须详细填写,以便人事部准确发布招聘信息。

编制内的招聘计划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编制外的招聘须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执行。

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人员需求和供给预测制定年度、月度招聘计划和具体实施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招聘岗位名称、工作职责、任职资格(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等)、拟招聘人数。

2、招聘渠道和方式。

3、对应聘人员测评内容和实施部门。

4、招聘结束时间和新员工到岗时间。

第十一条各部门制定招聘申请或计划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定编原则:对招聘申请或计划做量的要求。以各部门年度内人员发展规划为前提,结合目前在岗数并预测年度内可能出现的内部人员调剂及人员流失,从而规划年度、月度招聘人员的规模。

(二)需要原则:对招聘申请或计划作质的要求。

通过《岗位说明书》明确完成工作计划目标所需要引进人的素质要求,即目前岗位空缺以及聘任标准,以便在日常的招聘工作中有的放矢,并为招聘渠道的选择提供前提。

(三)统一协调原则:

1、人力资源部对用人部门的招聘申请或计划进行统筹审核、协调,以保证公司人员发展

总体上平衡。

2、人力资源部负责分析人力资源供求状况。主要考虑因素有:用人部门的需求;公司业务、人员发展规划;可能的流失;可能的内部调整。

3、整个招聘活动由人力资源部按计划组织实施,首先应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对于各部门超出规划之外的招聘要求,需经多方严格讨论审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章招聘渠道

第十二条招聘渠道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策划和安排。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组织和实施一切对外招聘、内部聘用和举荐等招聘过程。

(一)内部聘用和举荐:所有公司内部员工均有内部应聘和举荐的权力,内部应聘者、被举荐者需符合公司招聘要求,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初审合格,公开、公平、公正地按正常招聘程序进行。

(二)人才市场、网络招聘:技术人才、部分基层管理人员和中高层管理人员在内部聘用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与人才市场建立合作关系或网络招聘。

(三)校园招聘:普通员工或批量员工可采用,部分基层管理人员也可采用。

(四)猎头:高端、技术人才、专业性比较强的人员可使用。

第七章资格审核及面试

第十三条收到应聘资料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其进行整理、分类和初步的筛选,然后交用人部门,同用人部门一起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收集到的应聘者个人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年龄、学历、工作经历、专业技能、身体健康状况等,将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剔出,确定初试人员名单。

第十四条应聘者需同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以下个人资料(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者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一)应聘申请表,且注明应聘职位。

(二)个人简历,注明联系方式、学历、工作经验、技能、成果、个人兴趣爱好、品格等信息。

(三)各种学历、技能、成果(包括奖励)证明、身份证。

第十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应聘资料后,按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进行初步筛选,获取候选人名单。同用人部门一起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专业要求、管理技能和其它特殊要求方面的资格面试。

第十六条经用人部门会同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由用人部门填写《面试评估表》,交分管领导审批后交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人员录用。

第八章审批及入职流程

第十七条凡是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人员(包括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业务人员、技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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