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教育福利基金会章程
房县大木厂镇教育奖励基金会章程
房县大木厂镇教育奖励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彰显大木成功人士反哺大木教育的形象,全面提高全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鼓励中小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大木厂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人才,决定设立“房县大木厂镇教育奖励基金会”(以下简称奖励基金会)。
第二条为规范奖励行为,落实筹资任务,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为确保奖励基金会工作有序开展,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成立奖励基金会领导机构。
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吕斌:中国社工协会社会养老工作委员会总干事,盛世天颐集团董事长。
肖德宏:大木中心学校校长张文超:大木初中校长刘吉明:大木小学校长吴修良:退休政府干部黄太运:大木初中校办主任刘水平:大木街村村民代表顾问:薛习林:大木厂镇正乡级调研员奖励基金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大木中心学校,刘运凯(大木初中退休教师、校长)任基金会秘书长,刘凤燕(大木小学教师)任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开展日常工作。
第四条在奖励基金会领导下,成立评选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由理事会根据年度教育系统在职人员结构选举产生。
第三章机构职责第五条奖励基金会负责奖励经费筹措,负责指导和监督奖励对象的评选工作。
第六条奖励基金会每学年对评选委员会评定的全镇中小学教职工和中小学生进行奖励。
第七条常设评选委员会在基金会的领导和监督下负责奖励对象的评选工作,书面报送奖励基金会审批,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
第四章资金筹措与管理第八条自2014年2月1日起,由奖励基金会采取社会募捐、单位赞助、政府奖励等多种筹资方式,每年筹资50万元左右用于奖励基金会奖励资金。
第九条当年未用完的奖励资金与次年投入的资金进行累计,单位或个人捐款的资金仍累计作为奖励资金。
第十条奖励基金会的资金实行专帐专户(开户行:房县农商银行大木支行,户名:房县大木厂镇中心学校,账号8201 0000000516179),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章奖位设置及奖励标准第十一条奖励基金会每年评选一次优秀教师10名(其中初中6名、小学3名、幼儿圆1名)、优秀校长2名、三好学生20名(其中初中12名、小学6名、幼儿圆2名)、中考状元男女生各1名和中考正线进入十堰市三大校的考生、高考优秀1名。
助学基金会章程
助学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匡助贫困学子完成学业,促进社会公平与进步,特设立本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全称为“助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法独立地开展助学活动。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关爱贫困学子,倡导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为全国范围内的助学事业,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学生。
第五条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为社会捐赠、政府拨款、企事业单位捐助等。
第六条基金会的工作原则为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七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和审计机构。
第八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不少于7名理事组成,理事会主席由基金会创始人担任,其他理事由基金会创始人推荐并经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基金会的工作方针和政策;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基金会的运行情况;评估和选择助学对象等。
第十条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日常办公机构,负责具体的助学工作。
秘书处设立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
第十一条审计机构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基金会的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第三章助学对象第十二条基金会的助学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1. 家庭经济难点,无力支付学费、书籍费等教育费用;2. 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良好的学习潜质和发展潜力;3. 自愿申请并通过基金会的审核。
第十三条基金会将优先资助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学生,同时兼顾其他地区的学生。
第四章助学资助第十四条基金会通过以下方式对助学对象进行资助:1. 提供学费、书籍费等教育费用的直接津贴;2. 提供助学贷款,匡助学生解决学费问题;3. 提供奖学金,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取得优异成绩。
第十五条基金会将根据助学对象的具体需求和基金会的资金状况,合理安排资助方式和金额。
第十六条基金会将与学校、社会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助学工作的开展。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七条基金会的资金采取专款专用原则,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助学基金会章程
助学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帮助贫困学子实现教育梦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助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关注教育事业,关爱贫困学子,推动教育公平,促进社会进步。
第四条基金会的名称为“XX助学基金会”,英文名称为“XX Education Foundation”。
第五条基金会的注册地址为XX市XX区XX路XX号。
第六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为全国范围内的教育事业。
第七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1. 捐赠款项;2. 政府拨款;3. 捐赠物品;4. 利息、股息、租金等非捐赠性收入;5.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九条理事会由基金会的发起人、捐赠人和代表贫困学子利益的社会组织代表组成。
第十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审议通过基金会的章程、规章制度;2. 审议通过基金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3. 选举和罢免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4. 监督基金会的工作,确保基金会的活动合法、合规;5. 其他需要理事会决策的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基金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日常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秘书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运营管理;2. 组织实施基金会的各项项目和活动;3. 筹集资金,管理基金会的财务;4. 维护基金会的形象,开展宣传工作;5. 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基金会的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
第十四条监事会由基金会的监事和社会公益组织代表组成。
第十五条监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监督基金会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2. 监督基金会的项目实施,确保项目符合基金会宗旨;3. 参与基金会的年度审计工作;4. 提出对基金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助学基金会章程
助学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匡助贫困学生获得良好的教育资源,特设立本助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的名称为“XX助学基金会”,英文名称为“XX Education Foundation”。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致力于提供教育援助,改善贫困地区学生的教育条件,促进教育公平。
第四条基金会的注册地址为XX市XX区XX街XX号。
第五条基金会的运营资金主要来源包括:捐赠、遗赠、资助、投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来源。
第六条基金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开展教育援助活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理事组成。
第八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监督基金会的运营。
第九条理事会由董事长召集,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味议,并根据需要召开暂时会议。
第十条董事长由基金会创始人任命,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
第十一条副董事长由董事会推选产生,任期三年,可连任。
第十二条理事会成员由董事长提名,经过董事会表决通过后任命,任期三年,可连任。
第十三条理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社会声誉和教育事业经验,并愿意为基金会的发展和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第十四条基金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基金会日常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秘书长由董事会任命,任期三年,可连任。
第十六条秘书处根据理事会的决策,负责基金会的项目申报、审批、执行和监督工作。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十七条基金会的主要项目包括助学金、奖学金、教育设施建设等。
第十八条基金会设立专门的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建议。
第十九条项目评审委员会由基金会理事会成员组成,由秘书处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二十条申请项目的学生必须符合基金会设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
第二十一条项目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项目的需求和基金会的经济状况,决定是否批准该项目。
第二十二条基金会对批准的项目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项目的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并定期评估项目的效果。
助学基金会章程
助学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匡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推动社会公平与进步,特设立本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名称为“助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法注册并合法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致力于资助贫困学生,改善其学习条件,提高其学习能力,促进其全面发展,推动教育公平。
第四条基金会的运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合规开展各项活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由基金会的发起人和其他资深教育工作者、慈悲家、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第七条理事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主席团主要负责基金会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理事会设秘书处,秘书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基金会设项目部门,项目部门负责资助贫困学生的申请、审核、管理等工作。
第十条基金会设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三章资金来源第十一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社会捐赠: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心捐赠,包括个人、企业、机构等。
(二)政府支持:依法申请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资金支持。
(三)投资收益:合法投资并获得的收益。
(四)其他合法收入:包括活动筹款、募捐活动所得等。
第四章资助对象第十二条基金会的资助对象主要为贫困学生,具体资助对象的条件和范围由基金会制定并发布。
第十三条贫困学生资助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学费资助: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进行学费的全额或者部份资助。
(二)生活费资助: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进行生活费的津贴。
(三)教育资源资助:提供教材、学习用品等教育资源的支持。
(四)培训支持:为贫困学生提供学习技能、就业培训等支持。
第五章资助申请与管理第十四条贫困学生可以通过基金会的官方网站、线下申请点等途径申请资助。
第十五条基金会设立专门的资助申请评审团队,负责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审核和评估。
助学基金会章程标准范本
以下是一个助学基金会章程的标准范本,仅供参考。
请注意,实际的章程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助学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XXXX助学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致力于通过资助有需要的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提高教育机会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四条本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一) 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筹集助学资金;(二) 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三) 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四) 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改进。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第五条本基金会由若干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理事会是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依法行使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六条本基金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秘书长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决定。
第七条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章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第八条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一)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愿捐赠;(二) 投资收益;(三) 其他合法收入。
第九条本基金会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条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一条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第五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第十二条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一) 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二) 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三) 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第十三条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以上是一个助学基金会章程的范本,此范本仅作为参考,实际制定时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助学基金会章程
助学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助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旨在资助贫困学生,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基金会的名称为“XXX助学基金会”,英文名称为“XXX Education Foundation”。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倡导教育公平,关爱贫困学子,推动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资助贫困学生的学费、书籍、生活费用等;开展教育培训、奖学金评选等活动;推动教育公平政策的研究和宣传;与相关机构合作,共同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社会捐赠、企事业单位捐赠、个人捐赠、政府拨款、利息收入等。
第六条基金会的管理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七条基金会的工作地点为设立基金会的所在地。
第二章理事会的组成和职责第八条理事会由基金会的发起人、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等组成。
第九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修改基金会章程;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审议和决定资助贫困学生的具体事项;监督基金会的运行情况;决定基金会的重大事项等。
第十条理事会的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理事投票表决,经过半数以上理事的同意方可通过。
第三章基金会的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基金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十二条基金会的财务收支应当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进行管理,并及时进行财务核算和报告。
第十三条基金会的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基金会的财产和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基金会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五条基金会应当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及时公开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基金会应当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对基金会的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
第十七条基金会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XX镇教育福利基金会章程
XX镇教育福利基金会章程XX镇教育福利基金会系自愿组成的慈善机构,其主旨是为了全部会员在病、亡、残诸方面排难解纷施展效益,体现教师间互帮互助精神。
为此,特制定本章程。
一、凡办理入会手续的师生均为本会正式会员,有权享受本章程许可的有关赞助。
教师会员费每人月3元,从2016年起,退休会员可免缴会员费,新入会会员缴交会员费需满十年,退休后方可免缴会员费;学生以自愿捐款情势全员参加投保,每生每学期拟捐2元,各校每学期向基金会上报投保学生名册,学生投保当学期有效。
因故半途不在本镇工作或学习及中止者,即取缔其会员资历,会员费均不退回。
二、女会员在出嫁以前认父母,出嫁以后认男方父母(男会员若到女方落户,性质与此相同)。
三、新参军或新调入的老师,要加入本会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办理入会手续后便可成为正式会员,一年后方可享受赞助。
四、原在本镇任职而未入会的教师,若今后半途请求入会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办理入会手续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但须在一年后方可享受赞助。
五、赞助规模、对象及标准。
(一)病故1、教师本人2000元;2、教师之配偶1500元;3、教师之父母,每人1000元;4、学生本人800元。
(二)生病致残教师本人300——2000元(按致残等级给予一次性津贴)。
(三)生病住院治疗1、一般生病住院:按病情轻重程度给予教师本人一次性津贴300——1000元;2、严重疾病住院:按病情轻重程度给予教师本人1000——2000元津贴(一年间津贴不能超过二次)。
(四)相符上述赞助前提者,须向本会提交书面申请、住院费及住院证明(复印件)等有关手续,经核实批准后方可得到赞助。
(五)凡属违法犯罪而致残、死亡者,均不享受上述规定的权力。
六、本章程自一九九二年十月八日制定,二OO六年三月二十日修改,二O一一年三月十四日修改,二O一四年四月修订,二O一六年三月再次修订后,经公布生效履行。
XX镇教育福利基金会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基金会章程
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金会名称本基金会名称为XXX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性质基金会是依法设立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慈善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成立。
基金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从事慈善公益活动等合法权益。
第三条:基金会宗旨本基金会的宗旨是:以社会公益为目的,开展慈善事业,促进社会进步和谐。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理事会1. 理事会是本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关,由有志于慈善事业的公民组成。
理事会的成员来自社会各界,包括慈善家、企业家、专业人士等。
2.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修订本章程、决定基金会的发展方向和策略、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等。
3. 理事会成员的选举和换届办法,以及理事会的日常运行管理等事宜,另行制定有关规定。
第五条:理事长1. 落实本基金会的决策和事务管理,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
2. 理事长的主要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签署和批准基金会的重要文件、协助组织和管理基金会的日常工作等。
第六条:秘书处1. 基金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组织和管理等事务。
2. 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管理。
第三章:基金会活动第七条:基金会活动范围基金会的活动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贫困帮扶:开展贫困地区的资助和援助工作,改善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条件。
2. 教育支持:资助和援助优秀学生、教育机构和教育项目,提高教育资源的平等分配和利用。
3. 环境保护:开展环保宣传和教育,推动环境保护领域的公益项目。
4. 文化传承:资助和扶持文化艺术事业,保护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
5. 社会福利:为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提供援助和关爱,改善其生活状况。
第八条:项目筛选和管理1. 基金会对捐赠项目进行筛选和申请评估,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公益性。
2. 基金会设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跟踪和管理各项慈善项目,进行项目评估和监督。
教育基金会章程范本「最新版」
教育基金会章程范本「最新版」教育基金会章程范本「最新版」教育基金会主要是资助教育公益事业的组织,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教育基金会章程范本【最新版】,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教育基金会章程范本【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xx市教育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
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广东省。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运用好教育基金,实行奖教奖学、改善办学条件,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更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贡献力量。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柒佰肆拾壹万陆仟叁佰元,来源于社会募捐、接受捐赠、财政拨款。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住所为xx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6楼,邮政编码:xxxxx。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第七条本基金会开展重大募捐、资助、投资、涉外活动和设立专项基金时,提前15个工作日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设立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及时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八条本基金会接受日常性捐赠的信息,在收到捐赠后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披露;接受重大捐赠的信息,在收到捐赠款物后即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九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广泛开展基金筹集的宣传活动,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之内依法筹集资金;(二)制订使用教育基金的范围、办法;(三)合理安排、严格管理教育基金,确保其使用效益;(四)帮助教师解决医疗方面的特殊困难;(五)奖教奖学、表彰先进;(六)在xx市范围内扶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第十条本基金会由9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的资格:(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热心基金会所从事的公益事业;(三)具有与理事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工作经验;(四)能够尽职尽责,保障捐赠财产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和基金会的公益目的,保障基金会财产的安全及保值增值;(五)廉洁奉公,办事公道;(六)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本会的各项工作;(七)有号召力,对本会有贡献,热心为本会谋发展;(八)身体健康,能承担本会的繁重工作。
成立助学基金会规章制度
成立助学基金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帮助贫困地区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基金会名称为“XX助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民间助学组织。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围绕教育领域,资助贫困家庭的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学习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四条基金会依法独立、自主,依法开展活动。
第五条基金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
第六条基金会依托社会力量,广泛征集社会善款,实施助学活动。
第七条基金会的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基金会的领导机构为理事会,设有秘书处。
第二章组成和权益第九条基金会的组成由发起人、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组成。
(一)发起人:发起人为第一批办理本会工商注册并发起本会成立的自然人或法人团体,不设本会会员;(二)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基金会的重大事项;(三)监事会: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监督理事会、秘书处的工作情况;(四)秘书处:秘书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第十条任职条件:(一)理事会主席须为基金会的发起人之一,具有相关教育工作经验,且认同基金会宗旨;(二)理事会其他成员为教育、金融、法律等相关领域从业人员,认同基金会宗旨;(三)监事会成员为独立监事,不得兼任理事会成员。
第十一条理事会及监事会成员任期为3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二条理事会议事规则:(一)理事会议须2/3以上理事出席,且出席理事数不得少于3人;(二)理事会议议题由主席提出,经2/3以上出席理事表决通过;(三)理事会会议记录由秘书处工作人员记录,保存至少5年。
第十三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一)社会募捐:广泛募集社会善款,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学习;(二)捐赠遗赠:接受社会爱心人士捐赠遗赠的资金;(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基金会的资金运作原则:(一)所有资金均用于助学事业,不得挪作他用;(二)资金使用须经理事会审批,并进行公示;(三)定期公布基金会的财务状况。
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组织和行为,明确基金会宗旨、任务、组织结构、财产管理和运作方式。
第二条基金会名称:[基金会名称]第三条基金会性质:本基金会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社会力量兴办的教育公益事业。
第四条基金会宗旨:遵循国家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基金会住所:[住所地址]第二章宗旨和任务第六条基金会宗旨:1. 捐集社会资金,用于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2. 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3. 资助优秀学生和教师,奖励在教育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4. 开展教育研究、培训和咨询服务,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第七条基金会任务:1. 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2. 对捐赠资金进行有效管理和使用;3. 对受助项目和对象进行监督和评估;4. 组织开展教育交流活动;5. 推广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经验;6. 开展与其他教育基金会的合作与交流。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八条基金会设理事会,理事会为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九条理事会成员:1. 理事长:1名,负责基金会全面工作;2. 副理事长:若干名,协助理事长工作;3. 理事:若干名,负责基金会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理事会职责:1. 制定基金会章程;2. 决定基金会的重大事项;3. 监督基金会资金使用;4.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5. 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十一条基金会设秘书处,负责基金会日常工作和理事会决策的执行。
第四章财产管理第十二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1. 捐赠;2. 政府资助;3. 利息收入;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基金会的资金使用:1. 用于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2. 用于资助贫困地区、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3. 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教师;4. 用于开展教育研究、培训和咨询服务;5. 用于基金会日常运营和管理。
教育基金 章程
教育基金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本基金设立名称为[教育基金名称]。
第二条宗旨
本基金的宗旨是[明确教育基金的宗旨,如提升教育质量、资助有需要的学生等]。
第三条法律地位
本基金为[公益性、非营利性]组织,依法设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二章:基金资金
第四条资金来源
本基金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列明资金来源,如捐赠、赞助、投资收益等]。
第五条资金用途
本基金的资金用途主要包括[列明资金用途,如奖学金设立、教育项目资助等]。
第三章:基金管理机构
第六条管理机构
本基金的管理机构包括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
* 理事会:
* 由[列明组织的相关人员,如董事、监事等]组成。
* 负责制定基金的方针政策和年度计划,并对基金的运作进行监督。
* 执行委员会:
* 由[列明执行委员会成员]组成。
* 负责具体项目的执行和日常管理。
第四章:基金运作
第七条项目评估
本基金对资助项目进行定期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公开透明
本基金应定期公开相关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章程修订
第九条章程修订
本章程的修订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多数理事会成员同意方可生效。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附则
本基金的其他事项,由理事会负责解释和决定。
第十一条生效
本章程自[2023年12月11日]起生效。
助学基金会章程
助学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匡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设立本助学基金会。
第二条本助学基金会的名称为“XX助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关爱贫困学生,提供资金支持,助力他们接受良好教育,实现自我发展,为社会培养更多有才华、有责任心的人材。
第四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包括:资金筹集、资助对象甄选、资金管理和使用、宣传推广等。
第五条基金会的运作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依法合规开展活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七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理事组成。
董事长为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基金会的运作等。
第九条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条秘书处设立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
秘书长负责秘书处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第三章资金筹集第十一条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源包括:社会捐赠、企业赞助、政府津贴等。
第十二条基金会将定期开展募捐活动,吸引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预。
第十三条基金会将建立完善的捐赠管理制度,确保捐赠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四章资助对象甄选第十四条基金会将根据贫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业表现,制定资助对象的甄选标准。
第十五条基金会将通过学校、社会组织等渠道,广泛宣传申请资助的信息,并接受申请。
第十六条基金会将组织专业评审团对申请者进行评审,确保资助对象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第五章资金管理和使用第十七条基金会将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十八条基金会将按照资助对象的实际需求,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并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九条基金会将定期发布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宣传推广第二十条基金会将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基金会的宗旨、工作成果和资助对象的故事,引导更多人关注和支持助学事业。
第二十一条基金会将与媒体合作,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提升基金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助学基金会章程
助学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匡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设立本助学基金会。
第二条本助学基金会的名称为“XX助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一家非营利性公益组织。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通过筹集资金,资助贫困学生的学费、生活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为他们提供教育援助,助力他们实现教育梦想。
第四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包括资金筹集、资助申请、资助评审、资助管理和宣传推广等。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基金会为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财务和经营管理权。
第六条基金会设立董事会,负责决策和监督基金会的工作。
第七条基金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具体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基金会设立监事会,负责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基金会设立专业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负责资助评审和项目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资金筹集第十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捐赠、赞助、遗赠、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途径。
第十一条基金会鼓励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参预捐赠和赞助活动。
第十二条基金会将建立完善的捐赠和赞助渠道,提供便捷的捐赠方式,确保捐赠资金的安全和透明度。
第四章资助申请与评审第十三条学生可以通过基金会设立的申请渠道申请资助。
第十四条资助申请需要提供学生的基本信息、家庭经济状况、学业成绩和奖惩情况等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基金会设立的专业委员会将对资助申请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包括家庭经济状况、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申请理由等。
第十六条资助评审结果将由基金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同时保护申请人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第五章资助管理第十七条基金会将建立学生资助档案,记录资助学生的相关信息和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基金会将定期与资助学生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匡助和指导。
第十九条资助学生应当按照约定的规定使用资助款项,如有违规行为,基金会有权终止资助并追回相关款项。
第六章宣传推广第二十条基金会将积极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增加社会对基金会的认知和了解。
助学基金会章程
助学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匡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特设立助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的名称为“XX助学基金会”,英文名称为“XX Education Foundation”。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关注贫困学生的教育需求,提供资金援助和相关服务,匡助他们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促进其全面发展,助力他们实现人生梦想。
第四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涵盖全国各地,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和特殊群体的学生。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由基金会的发起人、捐赠人和相关专家组成。
理事会成员由基金会发起人提名,并经过理事会全体成员表决通过。
第七条理事会设立常务理事和秘书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和具体工作。
第八条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九条基金会设立专业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为基金会提供咨询和指导。
第三章资金来源和管理第十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个人捐赠、企业赞助、政府拨款、社会组织合作等。
第十一条基金会的资金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向社会公开基金的收支情况。
第四章助学项目与服务第十三条基金会的助学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奖学金资助、学费减免、教育培训、学习用品提供、心理辅导等。
第十四条基金会应当根据贫困学生的实际需求,制定具体的助学项目,并确保项目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五条基金会应当与相关学校、教育机构、社会组织等合作,共同为贫困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第十六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学生档案管理系统,全面了解贫困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学业发展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定期跟踪和评估。
第五章组织宣传和社会影响第十七条基金会应当加强组织宣传,提高社会对贫困学生教育问题的关注度,促进社会各界的参预和支持。
教育基金会章程范本
教育基金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法设立的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享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二条基金会的中文名称为“×××教育基金会”,英文名称为“××× Education Foundation”(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致力于提高教育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动教育均衡,助力贫困地区儿童接受优质教育。
第四条基金会的办公地址设在设立者所在地,如需变更,应当依法办理工商注销、重新登记等手续。
第五条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募集教育捐款,管理资金,资助教育项目,开展教育研究与培训等。
第六条基金会遵循自愿、民主、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基金会设立者为创始会员,创始会员必须由三名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组成。
创始会员通过成立会员大会的方式,选举基金会理事会委员。
第八条基金会设立创始会员大会,其有权决定会员大会的议题和会议组织,以及选举基金会理事会。
第九条基金会设立基金会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基金会的行政管理和业务决策。
第十条基金会设立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理事长负责主持基金会理事会的工作,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基金会设立实施机构,实施机构承担基金会的日常运作和项目管理。
第三章会员大会第十二条会员大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会员代表基金会的最高利益。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基金会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会议时间。
第十四条会员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审议并通过基金会的章程、财务决算报告、工作计划等;选举基金会理事会委员。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宣布会议事项、议题和决议。
第四章理事会第十六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执行机构和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基金会的政策、计划与工作,管理基金会的财产。
第十七条理事会由不少于5人组成,其中必须包含理事长和副理事长。
助学基金会章程
助学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匡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设立助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是依法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关注教育事业,支持贫困学生,推动公平教育,促进社会进步。
第四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筹集资金、管理资产、开展助学活动、开展公益项目等。
第五条基金会的工作宗旨是:公开透明、规范运作、专业高效、服务贫困学生。
第六条基金会的名称为“助学基金会”。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
第八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理事组成。
第九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基金会的运作等。
第十条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
第十一条监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基金会的财务状况、监督基金会的运作是否合规、提出建议和意见等。
第十二条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组成。
第十三条秘书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基金会的日常工作、协助理事会和监事会履行职责、组织和实施助学活动等。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四条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社会捐赠、政府津贴、投资收益等。
第十五条基金会应当建立专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基金会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其收支情况和资金运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助学活动第十七条基金会的助学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助学金发放、奖学金设立、教育培训等。
第十八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公正、透明的助学资助制度,确保资助对象的公平性和真实性。
第十九条基金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助学资助标准和申请程序,并公开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条基金会应当加强对资助对象的跟踪和监督,确保资助资金的有效使用。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基金会所有。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须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社会福利基金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明确本基金会的宗旨、组织形式、运作方式及管理规范。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名称为:[基金会全称],英文名称:[基金会英文名称],缩写:[基金会简称]。
第三条本基金会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依法开展慈善活动,致力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是:1. 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关爱弱势群体;2. 增进社会福利,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3. 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第五条本基金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原始注册基金数额为人民币[注册基金数额]元,来源于[资金来源]。
第七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登记管理机关名称],业务主管单位是[业务主管单位名称]。
第八条本基金会的住所设在[住所地址]。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九条本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包括:1. 资助贫困家庭、孤寡老人、残疾人、孤儿等弱势群体;2. 开展社会福利项目,如养老、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3. 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传播慈善文化,提高社会公众慈善意识;4. 参与社会救助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援助;5. 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第十条本基金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拓展业务范围。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本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理事会成员构成]组成。
第十二条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十三条理事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2. 具有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公益精神。
第十四条理事会职责:1. 制定和修改章程;2. 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3. 决定基金会的重大事项;4.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第十五条本基金会设监事会,负责对基金会财务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督。
助学基金会章程
助学基金会章程一、总则助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机构,旨在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经济援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进步。
本章程旨在规范基金会的组织结构、运作方式以及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事项。
二、基金会名称基金会名称为“XX助学基金会”,下称“基金会”。
三、基金会宗旨基金会的宗旨是通过资助有需要的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提高教育机会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四、基金会任务1. 资助贫困学生:基金会将通过评估学生的经济状况和学业表现,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提供资金援助,包括但不限于学费、书籍费、生活费等。
2. 提供奖学金:基金会将设立奖学金计划,以表彰在学业、社会服务和领导能力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并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3. 开展教育项目:基金会将组织和支持各类教育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学术研讨会、培训课程、职业指导等,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4. 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基金会将积极与学校、企业、政府和其他非营利组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动教育公平和发展。
五、基金会资金来源1. 捐赠款项:基金会将接受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的捐赠款项,用于支持助学事业。
2. 投资收益:基金会将合法合规地进行资金投资,通过投资收益增加基金会的资金规模。
3. 其他合法收入:基金会还可以通过其他合法渠道获得收入,如项目合作、赞助等。
六、基金会组织结构1. 理事会: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由不少于7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决策重要事项等。
2. 执行机构:基金会设立执行机构,由执行董事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基金会日常运营、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等事务。
3. 监事会: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由不少于3名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基金会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运营状况,保障基金会合法合规运作。
七、基金会运作流程1.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通过基金会的官方渠道申请资助或奖学金,需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镇教育福利基金会章程
XX镇教育福利基金会系志愿构成的慈善机构,其宗旨是为了
全体会员在病、亡、残诸方面排忧解难发挥效益,体现西席间互帮互助精力。
为此,特制订本章程。
一、凡办理入会手续的师生均为本会正式会员,有权享受本章程允许的有关资助。
教师会员费每人月3元,从2020年起,退休会员可免缴会员费,新入会会员缴交会员费需满十年,退休后方可免缴会员费;学生以自愿捐钱情势全员到场投保,每生每学期拟捐2元,各校每学期向基金会上报投保学生名册,学生投保当学期有用。
因故中途不在本镇工作或学习及停止者,即取消其会员资格,会员费均不退回。
二、女会员在出嫁之前认怙恃,出嫁之后认男方父母(男会员若到女方落户,性质与此相同)。
三、新入伍或新调入的老师,要加入本会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办理入会手续后即可成为正式会员,一年后方可享受资助。
四、原在本镇任职而未入会的西席,若今后中途要求入会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办理入会手续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但须在一年后方可享受资助。
五、资助范围、对象及标准。
(一)病故
1、教师本人2000元;
2、教师之配偶1500元;
3、教师之父母,每人1000元;
4、学生本人800元。
(二)生病致残教师本人300——2000元(按致残等级给
予一次性补助)。
(三)生病住院治疗
1、一般生病住院:按病情轻重程度给予教师本人一次性补助300——1000元;
2、严重疾病住院:按病情轻重程度给予教师本人1000——2000元补助
(一年间补助不能超过二次)。
(四)切合上述资助条件者,须向本会提交书面申请、住院费及住院证明(复印件)等有关手续,经核实答应后方可得到资助。
(五)凡属违法犯罪而致残、死亡者,均不享受上述划定的权利。
六、本章程自一九九二年十月八日制定,二OO六年三月二十日修改,二O一一年三月十四日修改,二O一四年四月修订,二O一六年三月再次修订后,经公布生效执行。
XX镇教育福利基金会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