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测(6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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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测、验收、登记和使用规定

1.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然后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

2.使用单位应当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安监站申请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登记标志牌悬挂在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3.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5)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4.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顶升的,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厂家生产制造的标准节和未经过设计、计算的附着装置!

6.当建筑起重机械在一个工程项目连续使用时间超过1年,应重新委托检验;每隔2年时间,进行一次防腐处理。

7.施工(使用)单位公司级和施工项目部应定期开展施工机械专项检查活动,公司级每月不少于1次,施工项目部每半月不少于1次。施工项目部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操作工安全操作行为、操作人员的交接班记录、维修与保养情况等。

8.规范建筑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管理:

施工项目部每10台建筑起重机械至少配备1名专职设备管理员,建筑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全数持证上岗,并确保每台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数

量满足下列要求:

(1)塔吊——2名司机,2名司索指挥;

(2)施工电梯——4名司机(每个吊笼按2名配备);

(3)物料提升机——1名操作人员。

9.建筑起重机械日常安全检查采用JGJ59-2011,检查结果必须达到合格以上。对存在的隐患属保证项目的,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排除隐患;属一般项目的最长整改时间不得超过2天。

技术委员会永泰城项目部

梁振杰投稿

201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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