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与农业税收制度创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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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的一些思考

农村税费改革的一些思考

农村税费改革的一些思考【摘要】农村税费改革是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

目前,农村税费制度存在征收不合理、负担沉重等问题,亟需改革。

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农村税费制度的不合理性,指出改革的必要性。

接着探讨了农村税费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并提出了推进改革的措施。

分析了改革可能带来的影响和挑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结论指出农村税费改革是应对农村经济发展挑战的必然选择,将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实现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环。

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可以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实现农村现代化进程。

【关键词】农村税费改革、重要性、存在问题、不合理性、方向、目标、措施、影响、挑战、建议、农村经济发展、持续健康发展、国家现代化建设。

1. 引言1.1 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性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性在于其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前农村税费制度存在许多问题,如重税高负担、非税收入不足、税费征收不规范等,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而农村税费改革则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增长。

农村税费改革可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促进农村消费和投资的增长,进而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税费改革还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动农村产业升级和转型升级。

农村税费改革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国家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深化改革,优化税费制度,加强监管和执法,可以更好地发挥税费在经济发展中的调节和引导作用,推动农村经济迈向更加繁荣和稳健的方向。

1.2 农村税费制度存在的问题一、税费征收不合理目前农村税费制度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税费征收不合理。

传统的农村税费制度中存在着很多繁琐的征收程序和标准,导致税费征收效率低下,费用高昂。

农民缴纳的税费并不能真正反映其经济状况和能力,造成了对农民的不公平对待。

二、税费负担过重另一个问题是税费负担过重。

在现行的农村税费制度下,农民需要承担相对较高的税费负担,使得他们的经济收入大大减少。

解析农村税费改革与农村发展

解析农村税费改革与农村发展

解析农村税费改革与农村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农村税费改革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我国的农村税费改革,旨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质量。

那么,农村税费改革对农村发展有何深远影响?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农村税费改革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

一、优化税费制度,提升农村经济活力税费是影响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我国农村税费改革的核心目标就是通过减税降费等手段,优化税费制度,降低农民负担。

通过减轻农民负担,提升农村经济的活力,发动起农民的积极性,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这一方面可以激发农民的生产热情,促进农村农产品的生产,增加农村经济的收入。

另一方面,降低税费的负担,还能增加农民的消费能力,拉动农村市场的发展。

通过优化税费制度,农村经济得到了有效的激发,农村发展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鼓励农民创业,促进农村发展多元化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进,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鼓励农民创业。

比如,加大财政自筹力度,优化金融服务,扶持农民创业等。

这些措施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创业机会,激发了农村创业的热情。

农民创业不仅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村发展的经济实力,还可以促进农村的多元化发展。

通过农村创业,可以发展农村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

农村税费改革对农村创业的推动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促进了农村发展的多元化。

三、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推动农村发展农村税费改革还着力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

在改革之前,农村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给农村发展带来了一系列难题。

通过农村税费改革,政府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升了农村交通、电力、通信、民生等方面的基础设施。

这为农村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农民在基础设施完善的环境下,发展生产和经营更加便利,对外交流也更加方便,农村的发展势头更加迅猛。

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农村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是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战略实施的重要手段。

浅议农村税费改革

浅议农村税费改革

出:农 村税 费改革 是减轻 农 民负担和 深化 农村 改革 的重 大举措 。本 文从 以下 四 “
个方 面对农村 税 费改革进 行论述


农 村税 费制度 的变化
承担 的公共 需求超 出其 经济 承受 能力 ,而这 些超 额负担 均 转嫁到 农 民和乡镇 企
业中 。
要研 究农村 税 费改革 问题 ,首先 必须 了解我 国农 村经 济体制 和 国民 收入分 配制 度 的变 化 。从 17 99年开始 , 国在对 粮食 、 我 棉花 、 油料 、 畜产 品等主要 农产 品
的价格 政策进 行调 整和改 革的 同时 ,对 原来 的 农业集 体经 济制度 也 开始进 行 改
其次, 农业税 制本 身 的缺陷不 能适应 农村 公共支 出增 长的需要 。农业税 的征 税对象 是农 业收入 , 计税 依据 是常 年产量 , 但 这使 农业税 收 入与农 业收 入增长 严 重脱节 , 法 同步增 长 。 以, 有废除 专 门对 农 民征收 的农业税 收 , 无 所 只 统一城 乡税 制, 实行 规范 、 公平 、 一 的现 代税 制 , 能理 顺 中央 与城 乡居 民 的分配 关 系 , 统 才 为 彻底解 决农 民负担 过重 问题提 供制度 保障 。
理 论 广 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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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农村税 费改 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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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问题的探讨】 农村税费改革

【农村税费改革问题的探讨】 农村税费改革

《【农村税费改革问题的探讨】农村税费改革》摘要: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了农业税、农业税附加及农业特产税的税率,而农业产值的大小,粮食价格是一个重要因素,3.加快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高效、廉洁、精练的政府机构,减少不必要的财政支出,基层财政部门要严格遵守“农业税清册到户,农业税纳税通知书到户,农业税完税票证到户”的原则,严格征管程序和征管行为,确保征管的规范化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作为中国社会最大群体,其基本利益不容忽视。

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从去年起在安徽省实行农村税费改革,经过近一年来的试点,为在全国推行农村税费改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如何进一步完善税费改革、以及如何解决费税改革只的问题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农村费税改革成效显著1.减轻了农民负担。

以安徽省蚌埠市为例,农民人均负担86.92元,较改革前的102.13元减少15.21元;亩均负扭48.69元,较改革前的57.21减少8.52元。

2.规范了税征行为。

调查中基层干部反映,税费改革前,乡村干部催交“三提五统”精疲力竭,工作难度大,工作效率低。

税费改革后,由于农业税的征收的性质的强制性、办法的公开性,程序的易操作性,主体的明确性,,有利于克服税收中的随意性,有利于强化征管手段,减少征收难度和税费流失,农民主动纳税意识普遍增强。

3.促进了农村稳定。

一是农民凭纳税通知书交纳,交多少心里明白,可以理直气壮拒付不合理负担;征税方式减少了干群间的正面冲突;干群矛盾减少,干群关系改善。

二是税收的刚性特征使少数不按期交纳农业税的农户在接到《农业税收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等行政文书后一般都能缴纳税款,使大多数农民心理得到平衡。

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调查的地区皆无上访事件发生。

4.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税费改革后,农业税纳入了财政预算管理,由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大批准的追加预算安排使用,随税代征的农业税附加由乡镇财政部门结算,从而使资金管理透明度提高,避免了乱支滥收,挥霍浪费,使资金的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推进xx农村税费制度的创新报告

推进xx农村税费制度的创新报告

推进xx农村税费制度的创新报告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农村制度变迁轨迹的简要分析,特别是从农村税费根本问题的探讨出发,提出农村税费改革的关键是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农民的关系,论证了税费改革要多管齐下,表里兼治,进行多边制度创新的必要性。

针对税费改革的艰巨性,从农村产权、农村经济组织和基层民主政治的角度,本文对制度创新方式的选择和创新目标进行了总体设定,并对根本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四点建议。

关键词:农村税费改革产权政府权力农民权益制度创新我国改革率先从农村突破,并以磅礴之势迅速推向全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农村乃至全国的改革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渐进过程,这次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后的又一重大的制度安排,改革的难度和广度均超过前次改革,其意义是深远的,它是在整个改革进入攻尖阶段并触及到深层次矛盾的形势下进行的,为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农村税费改革呼之即出。

乡村收支行为不规范,对支出缺乏有效的监督,农民负担过重与农业税征收难同时并存,这些是当前农村税费问题的主要表现。

鲁其根本原因,在于乡镇行政和财政体制、农业土地制度等方面的不完善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制度的民主实践程度仍不高。

为什么中央三令五申要减轻农民负担,而许多地方越“减”越重,我们从这些深层次制度性问题的剖析,就可找到明了的解答,同时还可看到农村税费改革的治本之策是理顺政府与农民的关系。

一、农村税费改革是我国农村制度创新发展的客观要求。

(农村制度变迁的简要分析)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制度变迁正是沿着合理界定政府权力和农民权益关系的轨迹进行的。

回顾二十年来农村改革的历程,分析和总结农村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力和深层原因,对于指导当前农村税费乃至整个农村改革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全面推进全国的改革具有深远的影响。

)我国传统的农村微观经济组织是政经合一的社队(人民公社及大小队),是作为政府机构的附属物而存在的,这是计划经济下政府无所不包的产物。

新农村政策与农村税费改革

新农村政策与农村税费改革

新农村政策与农村税费改革一、什么是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税费改革是指对现行农业和农村领域的税费制度进行完善,取消面向农民的不合法、不合理收费,用税收形式取代体现政府职能、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社会长期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项综合性改革。

其主要内容包括: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二、正确认识建设新农村。

农村建设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新农村也并不等同于漂亮整齐的别墅农村或少数几个有质量的示范村庄。

人们,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新农村”的正确理解是使建设新农村这项任务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一旦理解出现严重偏离,必将在实施过程中给农村工作带来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

我们的农村经济还是相当脆弱的,农民尤其经不起折腾,而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任务如此紧迫,也已经浪费不起时间、花费不起代价来瞎折腾了。

改革需要冒险,需要超常规,但并非是急躁冒进。

我们必须谨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场革命而不是一场运动,它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它的客观规律性决定了它必须经历一个较长的培育生长过程。

因此,建设新农村应该是一个中长期目标而非一个短期目标,是一场革命而非一场运动。

三、农村税费改革的有效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本是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政策,是为农民谋求福利的,必然会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

可是当上级政策对自己不利时,作为政策执行者的下级政府,就会违背上级的政策精神,使政策名存实亡,目标落空,从而损害广大农民的利益。

长此下去,这种危害是十分巨大的,政府在政治上会失去信任,导致政治体系中公信力的丧失,政府在以后的改革中将会不得不求助于强制性措施来继续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的执行效果将因此而大打折扣。

农村税费改革的制度性缺陷还表现在其缺乏相关的配套性改革,农村税费问题的解决离不开相关问题的配套改革,如建立包括金融、价格、收入、就业、教育、保险、保障等体制在内的公正的城乡宏观政策环境、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和农村工业化、以现代科技和规模经营为特征的农业现代化、改革户籍制度、建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制度、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等。

论我国农村税费改革情况

论我国农村税费改革情况

论我国农村税费改革情况论我国农村税费改革情况陈汝君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200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大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宣布全国全面彻底取消农业税。

这标志着在中国实行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全面取消农业税,作为农村税费改革的一个侧影,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农村的税费制度,了解农村税费改革。

一、农村税费改革的必然性及进程2000年,农村税费改革选取安徽省作为试点正式开始,自此拉开农村税费改革的序幕。

农村税费改革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重大变革,以下我们结合实际分析其必要性。

第一,农村税费制度不合理。

其一是农民负担过重, 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现象很严重。

而且由于我国正从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化, 农业剩余被提取为工业积累资本,过渡汲取的状况出现,农民负担加重。

其二是农民增收缓慢。

现行财政体制使农民负担过重,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农民收入的流失;农产品结构性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销路和发展;农民思想观念的保守制约了农民收入的进一步增长。

其三是农村公共品供给不足,城乡差距大。

第二,我国农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农业在一国的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而我国工业化的发展,为工业反哺农业提供了良好的时机;与此同时,经济全球化给中国农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也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中国精耕细作的农业如何与国外农业相抗衡。

二、农村税费改革的进程由于以上背景农村税费改革呼之欲出,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局部试点研究后,于2000年正式开始,首先选取安徽省作为试点省封闭进行,取得经验后推广。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点:“三取消”,一是取消乡统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方面想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集资,二是取消屠宰税,三是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两调整”,一是调整农业税,二是调整农业特产税;“一改革”,即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份扩大到20个;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范围内铺开,2000年至2003年期间,取消了乡统筹费、屠宰税以及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涉及农民的集资项目;2004年,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取消,农业税税率逐步降低,并且在黑龙江及吉林两省率先开展免征农业税试点工作;2005年,取消牧业税,扩大减免农业税范围至28个省;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2006年后,农村税费改革进入综合性制度创新阶段。

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回顾与评价

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回顾与评价

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回顾与评价引言农村税费改革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重要一环,在过去几十年中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回顾和评价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过程和效果,探讨其中的亮点和问题,并提出对未来改革的思考。

农村税费改革的过程阶段一:属地税费体系改革(1984年-1993年)中国农村税费改革起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

在这一阶段,农村税收主要由地方政府征收,包括农业税、特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改革的主要目标是解决农民背负过重的税费负担问题,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1984年,中国政府开始试点取消农业税。

此后相继取消特产税、农村动土税等税种,减轻了农民的税负。

此外,政府还推动了土地承包制度的改革,明确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期限和权益保护,进一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来源。

阶段二:税费体系改革(1994年-2005年)进入上世纪90年代,中国农村税费改革进入第二阶段,重点是进一步改革农村税费体系。

在这一阶段,中国政府开始推行“减租减息、减税让利、扩大农村投资”的方针,进一步优化农村税费体系,提高农民的政策性收入。

1994年,农业税改革全面推进,农村税费体系进一步简化,减轻了农民的税负。

此外,政府还推出了一系列扶农和农村发展政策,包括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对农村贫困地区提供资金补贴等,为农民创造了更多的收入机会。

阶段三:财税体制改革(2006年-至今)21世纪初,中国农村税费改革进入第三阶段,即财税体制改革阶段。

这一阶段的改革主要是在整体的财税体制改革中,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2006年,中国政府开始实施新的财政体制改革,取消了农业税、农村动土税等农村税种。

同时,政府推出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为农民进城务工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农村税费改革的效果评价正面影响农村税费改革在中国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中取得了很多积极成果。

1.解决了农民背负过重税费负担的问题,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农民的可支配收入得到了提高,有利于促进农村消费和经济发展。

农村税费改革中新的农业税制探析

农村税费改革中新的农业税制探析

3 以 常年 产量 作 为 计税 依 据 . 本 有 利 于调 动 . 原
农 民增产 增 收 的积 极 性 . 以鼓 励 先 进 、 策 落 后 ; 可 鞭 还 可 以避 免 每年 核 定 实 际产 量 的 麻 烦 . 化 征 收 手 简 续 但 现 行 农 业 税 计 税 依 据— — 常 年 产 量 是 l6 91 年 核定 的 . 与实 严 重不 符 名 4 .农业 税 产 不增 税 原则 早 已 被 突破 。 增 的 农 业税 的实 际税 负 并 不 轻 。 中 国统 计 年 鉴 显 示 , 9 4 18 年农 业税 3 4亿 元 , 9 8年 1 6 0 4 19 7 9亿 元 , 4 间 l年 增 长 了 4倍 多 . 均 每 年增 长 2 . % . GIP或 财 平 86 比 S 政 收 入 的 增速 都 高得 多 。 更不 用说 与 粮 食增 长 速 度


现 行 农 业 税 制 中 存 在 的 问题
我 国现行 农 业 税 制 是 15 9 8年 制 定 的 随 着 农 村 经 济 的不 断发 展 , 男 是 十一 届 三 中全 会后 , 村 特 4 农
二 、 村 税 费 改 革 客 观 上 要 求 对 原 有 农 农 业税 制 进行 改 革
普 遍实 行 了家 庭 联 产 承包 责 任 制 , 农 业 税 的 征 收 对 制 度 陆续作 了较 多 的修 改 和 补 充 , 一 些 主 要 条 款 但 仍 然 沿用 至今 。
1 现 行农 业 税 的 纳税 人 是 农 村 基 本 核 算 单 位 .
— —
村 }小 组 村 民 小 组 把 应 交 的 农 业 税 分 解 到 己
此 次农 村 税 费改 革 的实 质 是规 范 农村 政 权组 织

农村税费改革与乡镇(街道)财政税收制度变革

农村税费改革与乡镇(街道)财政税收制度变革

李红:农村税费改革与乡镇(街道)财政税收制度变革财税审计农村税费改革与乡镇(街道)财政税收制度变革李红(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山东青岛266200)[摘要]随着国家财政改革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新形势下农村地区税费改革日益深入,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农村农民的积极性,推动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但是也要看到,在农村税费改革推进过程中,乡镇财政税收制度也在积极进行变革创新,传统的财政税收制度体系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新时期税费改革的新要求。

文章着重探讨了农村税费改革与乡镇(街道)财政制度变革及影响,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希望为不断推动农村税费改革与乡镇(街道)财政制度变推进,更好地发挥协同推进提供一定的。

[关键词]农村税费#乡镇(街道);政制度;变#对[DOI]10. 13939/ki.zgsc.2019. 05. 153伴随农村税费改革有序推进,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取得了新的变化,传统的 (街道)财政 制度模式过于依赖政 款,一定 上 政负担,不利于激发 极性,加上 来源不断 ,财政支出不断 的益凸显,不利于新 建设有序推进。

现有的财政 制度不能 地区经济发展新情况进行适应,政 制度体系也不健全,从而不利于 地区可持续发展。

费改革 (街道)财政 制 革探索,有于结合地区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和创新原有的财 政 制度体系,提升 政 政能力,促进 地区经济建设和谐有序发展。

1农村 g镇(街道)财政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农村税费改革,是对传统税费体制的一种创新,也是新 形势下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但是也可 以看到,费改革政策实施以来,(街道)财政税收制度不健全、权限设置不明确 和 益凸 显,不利于 政 政能力提升和职能的发挥,具体问题及原因体 以下五个方面。

(1) 权限划分不 。

费改革政策实施提来,提出分税制改革基本要求,财政权力 上,省以下地方政权限没有提出具体的 的划分目标,从而导致上级政府对部分 进行截留,权限 一些征收成本比 的,给地方政府一些征 难、金额较小的 ,从影响了征税的积极性和开展成效,这样导 街道财政 规模不断缩减,甚至 加剧 政收支 。

中国农村的税费制度改革

中国农村的税费制度改革

摘要:由于现行农村税费体制性质的扭曲及其设计的不合理,农业税制的缺陷和农村收费制度的种种弊端已经不断地暴露出来,并且明显缺乏社会公正性。

虽然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推进的过程中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持续、深入地推进改革,建立一个规范化的现代地方财政体制和农村税收制度还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和困难。

我们最终将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地方财政制度和税收方案的目标模式还不甚清楚,当前多数地方政府的财政困难造成大量潜在的农村公共服务需求难以得到基本的满足,重构地方公共财政制度和政府治理模式正是当务之急。

关键词:农村税费制度;税费改革;公共财政;制度缺陷一、引言新世纪之初,开始于安徽的中国农村税费改革正在全国将近2/3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全面试点推行。

这场农村改革被广泛认同为继上个世纪50年代的土地改革、70年代末的家庭承包责任制之后的第三次重大制度变革。

虽然对其历史意义的争议不大,但是从目前大量的有关税费改革的文章和评论来看,人们对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性质,改革的实验方案和政策建议的争论颇多。

种种似是而非的观点和政策设计表明现有的文献对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农村税费制度本身的性质和问题之根源认识并不清楚。

我们认为有关农村税费制度及其改革的研究与讨论至少应该在四个层面上进行:一是农村税费的性质问题,即农业税费制度设立或存在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要征收的问题;二是农村税费的征收程序、方式规范化与财政制度民主化问题,即如何征收,由谁决定和实施征收,征收形式,征税还是收费问题;三是农村税费负担的轻重问题,即征收多少,或征收的数量和农民负担程度问题;四是关于农村税费制度改革方案的政策设计与实施评价的问题。

本文将重点分析我国长期实行的农村税费制度存在的种种弊端,并据此考察目前正在推行的农村税费改革已经取得的成果及其进一步深化改革所面临的挑战。

二、现行农业税制的缺陷1.农业税制的计税依据及税率不合理我国农业税制重要的主要税种是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其征收的依据基本上是1959年6月颁布的《农业税条例》。

农村税费改革及配套改革

农村税费改革及配套改革

农村税费改革及配套改革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城乡化进程的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成为了当代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之一。

在此背景下,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并相应地制定出相关的配套改革政策,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本文将重点探讨农村税费改革及配套改革的意义、现状及未来趋势。

一、农村税费改革及配套改革的意义1)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业生产发展随着税费改革的推进,原先对农民的税费负担大幅度减轻,农村居民的收入增加了,这为农民开展农业生产创造了好的条件。

此外,税费改革以市场化为导向,激发了农民创业的活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多样化经营。

2)促进城乡经济有机融合,带动就业创业农村税费改革的大力推进,有效促进了城乡间的经济有机融合,为城市居民和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带动了就业创业。

同时,配套改革的推进,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为农民提供了保障,刺激其创业和就业的动力。

3)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推进,可以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多的支持力度,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流入农村,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此外,税费改革可以刺激用户消费,为农业生产带来新的市场需求。

二、农村税费改革及配套改革的现状1)农村税费改革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出台,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决定》的相继发布,我国农村税费制度得到了改革。

具体体现在:(1)取消农业税和增值税农产品加工税。

这两项税的取消为农民减负提供了便利,减少了农村税收负担,激发了农村的生产活力。

同时,取消冲击对政府税收也产生了明显的影响,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填补财政空缺。

从管理模式上看,中国大力推进了电子发票的使用,这使得税务管理更加高效。

(2)取消农业特产加成,取消对面粉加成。

近年来,随着政策的变化,取消了农业特产加成之后,又取消了对面粉的加成,进一步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农村税费改革与税制现代化

农村税费改革与税制现代化

税费负担减轻
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农民的税费 负担得到明显减轻,提高了农民 的生产积极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活力。
税制简化与规范化
税制现代化带来了税制的简化和 规范化,降低了农民的税收遵从 成本,提高了税制的公平性和效
率。
财政收支平衡
农村税费改革与税制现代化有助 于实现财政收支的平衡,增强了 政府的财政调控能力,为农村公 共服务提供了可持续的财政保障
的统一和公平。
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议和思考
继续减轻农民税费负担
在保障财政可持续的前提下,进一步减轻农民的税费负担,增加 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在改革过程中,要确保农村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提高农民的生活 水平和福利。
强化税收教育和宣传
加强对农民的税收教育和宣传,提高农民的税收意识和遵从度,为 税制现代化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税制现代化原则
法定原则
税收必须依法征收,税制的设立和变 更应由法律明确规定,保障纳税人的 合法权益。
公平原则
税收应公平征收,确保纳税人根据其 经济能力和财产状况合理负担税款, 避免不合理歧视。
透明原则
税制应公开透明,纳税人应能清晰了 解税收规则和制度,增强税制的可信 度和可执行性。
便捷原则
税收征收应便捷高效,减少纳税人的 办税成本和时间成本,提高税收征收 效率。
加强税收征管制度建设,推行电子税务, 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减少税收 漏洞和逃税行为。
04
农村税费改革与税制现代化的 关系
农村税费改革对税制现代化的推动
财政体系优化
农村税费改革通过简化和规范农村税费制度,降低了农民的税费负担,提高了财政体系的效率和公平性,为税制 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农村税费改革的内容

农村税费改革的内容

农村税费改革的内容
农村税费改革是指针对农村地区的税费制度进行调整和改革,旨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收入和营造良好的农村发展环境。

具体内容包括:
1. 减轻农民负担:农村税费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减轻农民负担,通过减少或取消一些对农民不利的税费,如农产品收购税、农村土地使用税等,来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2. 改革农村土地税收制度:农村土地税收制度是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通过调整土地税收政策,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流转,提高农民土地收益,同时也可以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3. 优化农村税费政策:农村税费改革还包括优化农村税费政策,通过完善税收政策和制度,提高税收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例如,建立健全的农村税费征收管理体系,加强农村税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以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 支持农村发展:农村税费改革还可以通过一系列的财政支持政策,如减免农村企业所得税、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等,来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的创业就业。

5. 加强农村税收管理:农村税费改革还包括加强农村税收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通过加强农村税收征管力度,打击偷漏税行为,提高税收纳入率和征收效率,确保税收的正常征收和使用。

总之,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收入和推进农村现代化进程。

通过减轻农民负担、改革土地税收制度、优化税费政策、支持农村发展和加强税收管理等措施,可以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好的发展机遇和环境。

农村税费改革

农村税费改革

农村税费改革一、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2000年,我国开始在全国范围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

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概括为:“三个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三个取消是:取消乡镇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

两个调整是: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

一项改革是: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即:原村提留采用新的农业税附加方式统一收取,农业税附加比例最高不超过农业税正税的20%;农业税附加全部返还给村级组织,用于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办公经费等,农业税附加实行乡管村用;村内兴办其他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实行“一事一议”制度,筹资实行上限控制二、改革成效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以来,各地政府机关基本能认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农民的大部分税费进行了减免,农村的税费有了大幅度的减少,一些乱收费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农民和政府相关机构负责人对“农村税费改革”认知度较高。

大多数农民知道中国目前有“农村税费改革”这项措施,并对农村税费改革的内容有一定了解。

而官员对此项改革的了解比农民更多。

农村税费的收取在“农村税费改革”后比税改前大幅度减少。

农税改革中重新核定计税面积,农业税税费总额较之税改前有所下降,乡镇辖区税费总额上交额度明显减少。

“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出台规范了对农民的征税,为“减轻农民负担”做了制度性的保证。

税费改革前,农民需缴纳各种各样的税与费。

主要有:农业税、农业附加税、农业特产税、农业特产税附加、屠宰税、村提留、乡统筹、教育附加费、教育集资、书杂费、义务工农业税等。

税费改革后,国家取消其他费与杂税,农民只需缴纳一项农业税。

2004年3月5日,温家宝同志在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的时候作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2004年的主要任务时说,要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实现农民增收和农业增产。

五年内取消农业税。

不少有条件的省份已在本省内取消农业税。

浅议我国农村税费制度改革

浅议我国农村税费制度改革

浅议我国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孙炜农村税费制度改革是建国以来我国继农村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之后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和制度创新。

它是在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民负担日益加重和农村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的宏观背景下提出来的,其根本目的是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规范农村分配关系。

同时也是“统筹城乡发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

由于农村税费改革涉及的利益关系十分复杂,对农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影响极其深远。

因此,对这一改革的认识和推进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

从2000年安徽省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以来,现在全国农村已全面推开这项改革。

但是,不少地方上阵仍显仓促,人们的思想准备仍然不足,不仅对改革的实质和要达到的政治目的认识不够,而且对改革的复杂性和改革涉及的重大问题也缺乏深入了解。

从近几年来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情况看,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虽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因为其重点总在治理乡镇的“三乱”问题上做文章,因而改革力度不大,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

为此需要更好地理解、推进和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努力解决改革过程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一、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根据中央提出的“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农村税费改革方针,2000年,国务院决定在安徽全省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2001年,国务院决定在江苏全省和其他省市区的102个县(市)也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2002年,进一步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范围,国务院决定将这项改革试点的扩大到河南、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江西、山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浙江和上海等十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3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各省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目前改革工作总体运行平稳,进展顺利,取得明显成效。

1、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初步遏制住了农村的“三乱”。

从目前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和执行情况来看,农民负担确实大大减轻。

据统计,2002年20个全面试点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农民负担平均为73.7元,比改革前减少47元;亩均负担为53.6元,比改革前减少34.1元,减负率一般在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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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与农业税收制度创新(一)内容提要:现阶段对是否要征收农业税收,理论界和实践界出现了观点完全相左的纷争,并提出了各自理由。

农村税费改革的难点是:计税土地面积确定难;常年产量确定难;税收征收管理难。

文章认为,农村税费改革必须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规范稳定农业税收执法主体等才能进一步推进。

农业税收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倾向于建立农业收益所得税制。

农业产业发展问题,农民收入增加问题,农村社会全面进步问题,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着重研究、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

农业税收负担或轻或重,直接影响农民群众收入水平的高低,进而影响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

因此,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加快农业税收制度创新步伐,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县乡财政制度基础,是摆在我们面前十分迫切的工作。

一、对是否要征收农业税收的两种观点必须理性分析在我国,尽管农业税收在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农民群众法制观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现阶段,对于农业税收的征与否,理论界和实践界有完全相背的两大观点纷争。

一种观点认为,农业税收制度应予废止。

其理由是:(1)农民是弱势群体,为了我国的工业化,农民已付出了巨大代价,而且还将付出更大代价,目前农村需要休养生息。

(2)我国加入后,首先受到巨大冲击的是农业,比如近年美国出口到我国的大豆在1500万吨左右,相当于我国大豆的年总产量,国外农产品大量在中国销售,国内农产品价格还要下降,农民收入还会相对减少,多渠道、全方位减轻农民负担从而增加农民收入很有必要。

(3)我国经济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近两年国家财政收入的净增额都在2000亿元以上,而全国的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扣除减免后仅300亿元左右,即使不征收农业税收,也不会影响财政状况。

(4)减除了农业税收,不一定影响国家税收总规模,而且减除了农业税收,增加了农民收入,为农民增加生产投入和扩大生活消费奠定了基础和提供了可能,生产、生活行为的实现可以增加新的税收。

(5)宁可国家公务员少调一两次工资,也应当减除农业税收,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加快中国城市化进程,缩小贫富悬殊差距,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6)我国加入后,就应当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遵循前工业化时期农业支持工业、工业化时期农业与工业平等竞争、后工业化时期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规律,现在不谈财政补助农业,至少不应再从农民那里取得税收。

另一种观点认为,农业税的征收,有其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必要性。

农业税收的征收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从长远看可以不予征收,从现实看农业税收征收具有客观必然性,其理由是:(1)对农业产业征税是增强农业生产者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

当前,我国农业主要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农业生产者主要是农民。

在我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农民已经形成了“皇粮国税,自古有之”的习惯意识;而在“一大二公三纯”的人民公社时期,积极、主动交“公粮”、交“爱国粮”的观念可谓深入人心;在今天,广大农民依然有“种了国家的地,该交国家的税”的朴素意识和情感。

在我国财政总规模日益壮大的情况下,对农业产业征税,虽然取得的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极小,但它是延续和强化农民纳税意识、法制意识、爱国意识的重要途径。

如果仅仅看到的是农业税收入不多、成本较高,就放弃征收,甚至停征和取消,长此以往,必然会淡化农民的纳税意识、法制意识、爱国意识,不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2)对农业产业征税是防止“税退费进”的必要手段。

虽然我国农业生产者是弱势群体,从事着弱质产业,获得的收入极为有限,是当前最低的收入阶层。

但是我国当前的农村税费制度、乡镇政府体制、县乡财政体制都不够健全,如果不用规范的、统一的、严肃的、法制的农业税收制度对农业生产者征税,完全可能出现“税退费进”的情况,一些部门和基层就会利用当前各种体制上、政策上、管理上的缺陷,以种种理由和借口,巧立名目,向农民伸手,收取各种费用和集资,摊派各种款项和劳务,农村“三乱”就会得不到彻底的根治,中央通过三令五申和大量工作控制农民负担取得的成效就会前功尽弃,农民负担就会反弹。

(3)对农业产业征税是巩固县乡财政制度基础的必然需要。

当前,虽然我国经济发展良好,国家财政总收入连上几个新台阶,但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沿海和内地、大中城市和县乡之间,经济发展差距拉大。

一些县乡区域经济不发达,决定县乡财政规模上不去,财政供给严重不足,一些地方县乡财政既不能保证“吃饭”,更谈不上重点支持义务教育,而搞建设只能靠举债、集资和摊派。

目前,全国大多数地区的农业税收是县乡财政的主要收入,在财税改革不配套、转移支付不规范、县乡财政运转困难情况下,继续对农业产业征税十分必要。

(4)对农业产业征税制度必须改革和创新。

首先,我国当前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是1958年制定的,它基本适应“一大二公三纯”的人民公社体制,而早已不适应改革开放后的农村实际情况,目前国家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给农业税制度创新提供了实践经验和理论支持,农业税收应当抓住机遇及时改革立法。

其次,农业特产税虽在一定历史阶段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现阶段,已制约影响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建设及林农生产积极性,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势在必行。

第三,农业税减免的政策功用必须进一步充分发挥,通过有效的减免杠杆的启动,对农村实行休养生息,帮助支持贫困地区。

对是否要征收农业税收虽存在重大分歧,但从我国历史发展、现实农村具体情况以及建设稳固强大国家财政的要求出发,我们认为农业税收应当继续征收,农村税收体制必须改革,农业税收制度必须创新。

二、农村税费改革的难点问题当前,农村税费混杂,税轻、费重、集资摊派繁多,农民负担沉重;粮食供过于求,农产品越来越多,种什么多什么,价格上不去,种田亏本,农民生产没有积极性,撂荒土地情况严重。

要使农民收入随着国民经济发展而增加,最根本的措施是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同时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治理农村“三乱”,减轻农民负担。

农村税费改革经过近几年的试点和扩大已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农村税费改革面临的困难较多,其中极难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计税土地面积确定难中央规定,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为第二轮承包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面积。

客观地讲,政策界限十分清楚,而存在的问题是,第二轮承包多数地方搞了,有的地方未搞;搞了二轮承包的地方,有的非常认真,有的不够认真;认真搞了二轮承包的地方,又因建房、修路等各种建设占用耕地,因水冲沙压等各种自然灾害减少耕地,因开荒又增加了耕地。

由于土地面积是一个动态数,许多不确定的因素致使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的确定极为困难。

不重新准确丈量承包地农民不满意,重新丈量又因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结果,农民也不满意;准确丈量了耕地,有的农民又举家外出务工经商,撂荒的耕地因要承担税费大多不愿耕种。

由于耕地数量庞大,如果重新丈量确定土地面积,实在费力、费时、费财,作用甚微。

(二)常年产量确定难常年产量是土地在正常年景下,在一般生产经营水平下的农作物生产量。

中央规定,常年产量以1994~1998年5年农作物的平均产量确定。

受土壤墒情、水源条件、自然气候、生产技术、成本投入等各方面因素影响,相同的土地实际产量有高有低,不相同的土地其产量差别更大。

要对数量庞大、情况千差万别的土地准确地评定亩平常年产量极为困难。

但是不准确评定常年产量,就不能达到税负的公平、合理,就会引起农民的不满。

(三)税收征收管理难由于以下原因,给农业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带来极大困难:一是农村地域辽阔,交通不便,通讯落后;二是纳税人众多,居住分散,纳税意识参差不齐;三是农民收入水平偏低,一些农民对缴纳税收有抵触心理;四是税源零星分散,税额极小而税负较重;五是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力量薄弱,参与征收人员复杂,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操作不够规范。

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前,对农业产业只征单一的农业税,且由农业生产队集体缴纳,纳税单位少,征收管理容易,征收人员少,征收管理成本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由于纳税人事实上已演变成为承包耕地的农户,农税缴纳人数呈几十倍增加,纳税人素质、收入状况、纳税能力千差万别,征收机关面对广大农村的千家万户,工作量成倍增加,工作难度成倍加大;为了将应征税款足额收起来,基层政府和征收机关不得不增加征收人员,强化征管手段,以致农业税收征管成本成倍上升。

由于市场经济利益机制的驱动和部分纳税农户有意逃避税负的行为,更增加了农业税收征收管理的困难。

三、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一)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中央制定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政策,是经过几上几下、深入调查、反复研究确定的,适合全国实际情况。

尽管解决难点问题比较困难,也应以中央7号文件政策为依据。

对于农业税计税面积,应以第二轮承包用于农业生产的面积为基础确定。

核实面积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面积如有变化,农民要求重新丈量的,可重新丈量,且要做到“两到场、一认可”,即干部、群众到场,农户签字认可。

对于农业税计税常年产量,应以1994—1998年5年农作物平均产量评定。

评定常年产量时应考虑地理位置、土质好坏、水源条件等因素,适当体现差别。

对于农业税征收难问题,应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委托代征转变为征收机关直接征收;二是由上门催收转变为办税服务厅集中征收;三是由手工征收管理转变为用计算机管理监控;四是由征实为主转变为以直接折征代金为主。

(二)明确、规范、稳定农业税收执法主体从全国看,当前农业税执法主体不统一,大部分在财政,部分在地税。

农业税由财政征收:一是征收经费有保障;二是部门关系易协调;三是以乡镇行政区划建征收机构利益机制更明显。

由地税征收:一是符合财税体制改革发展方向;二是有利于依法治税,控制农民负担反弹,农业税征收更加规范;三是有利于收支两条线运作;四是有利于乡镇政府转变职能。

权衡利弊,农业税收由地税机关征收更符合实际需要和改革发展方向。

(三)切实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领导农村税费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工作,不是某一部门单枪匹马、孤军作战能完成的工作,不仅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更需要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力支持、全面协调。

因此,必须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负责制,切实将农村税费改革积极、稳妥推开;农税征收机构必须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不能受“征管农业税收是包袱”的错误思想的影响,弱化对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领导。

(四)坚持在县乡(镇)党政领导下开展农业税收征管工作农村税费改革和农业税收征收工作困难多,矛盾大,因此必须坚持在县乡(镇)党政领导下开展征管工作的原则。

农村税费改革的前期工作,即负担水平的确定,包括计税面积、计税常产、税收负担的确定等,必须在党政领导下进行;对于农业税收征管,包括任务下达、政策管理、减免落实、税票用管、税款解缴结报、税收违章处理等,应主要由税收征管部门在县乡党政领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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