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管理规定
公司证照管理的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证照管理,确保公司证照的合法、合规使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证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等。
第三条公司证照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证照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真实性原则:证照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变造。
(三)完整性原则:证照应当齐全,不得遗漏。
(四)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商业秘密的证照,应当加强保密管理。
(五)归档原则:证照应当及时归档,便于查询和利用。
第二章证照的领取与保管第四条公司证照的领取与保管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设立证照管理部门,明确职责分工。
第五条证照管理部门应当负责以下工作:(一)根据公司经营范围和业务需求,及时办理相关证照的领取、变更、注销手续。
(二)建立证照登记台账,详细记录证照的名称、编号、有效期、领取日期、变更日期、保管人等信息。
(三)对证照进行分类存放,确保证照的安全、完整。
(四)定期对证照进行盘点,确保证照的数量与台账相符。
第六条证照领取后,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并按照规定分类存放。
证照管理部门应当妥善保管证照,防止遗失、损坏或被盗。
第七条证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证照进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一)对证照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对证照进行保养,延长证照的使用寿命。
(三)对过期或失效的证照进行及时更换或注销。
第三章证照的使用与变更第八条公司证照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使用原则:证照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合理使用原则:证照使用应当合理、节约,不得滥用。
(三)责任追究原则:证照使用过程中,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证照使用过程中,如需变更证照内容,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公司个人证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个人证照的管理,确保公司员工个人证照的合法、合规使用,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员工及临时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个人证照的申请、使用、保管和注销等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和个人证照的安全。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以下个人证照:1. 身份证;2. 户口本;3. 护照;4. 学历证书;5. 职业资格证书;6. 其他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个人证照。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个人证照的申请、使用、保管和注销等流程;2. 审核员工提交的个人证照;3. 负责个人证照的保管和分发;4. 监督各部门和个人证照的使用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个人证照的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收集和整理本部门员工个人证照;2. 确保本部门员工个人证照的合规使用;3. 及时将员工个人证照的变更情况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四章个人证照的申请与使用第七条员工入职时,需提交符合规定的个人证照,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员工在办理业务、参加培训、出差等活动中,需使用个人证照的,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员工填写《个人证照使用申请单》,注明使用原因、时间、用途等;2. 部门负责人审批;3. 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办理手续;4. 员工凭《个人证照使用申请单》领取个人证照。
第五章个人证照的保管与注销第九条个人证照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各部门不得私自保管。
第十条个人证照保管期间,应妥善存放,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时,需将个人证照交还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个人证照进行清点,确保证照的完整和安全。
第六章罚则第十三条员工未按规定使用个人证照,造成公司或他人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四条员工故意损坏、丢失或私自保管个人证照的,公司将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处分。
证照管理办法
证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和个人的证照管理,保障证照的安全、真实、有效和便利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证照,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其授权机构颁发给单位和个人的标志其身份、权利和资格的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购房合同、护照、等。
第三条证照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利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政府及有关机构应当加强对证照的监督管理,提高证照管理水平。
第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法予以查处:(一)伪造证照;(二)出租、买卖、倒卖或者非法转让证照;(三)冒用他人证照;(四)证照丢失、损毁或者被盗窃后,不及时向有关机构申报挂失或者补发;(五)其他违反证照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章证照的申领和管理第六条单位、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按时确保证照的更新、更换和补发,确保证照的真实、准确和有效。
第七条应当对证照的颁发、注销、挂失、补发等过程进行记录,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各级政府及有关机构应当建立证照管理数据库,方便查询和管理。
第八条单位、个人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证照,确保证照安全。
证照的遗失、损毁或者被盗窃时,应当及时向有关机构申报挂失或者补发。
第九条单位、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相关的证照管理知识培训和考试。
第十条单位、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照管理有关的信息和材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
第三章证照的使用第十一条单位、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证照,不得篡改、伪造或者冒用他人证照。
第十二条单位、个人应当对证照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我监督,并及时发现和报告使用证照过程中的问题和隐患。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机构应当开展证照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证照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单位、个人如实告知其持有的证照失效和作废等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证照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务院证照管理部门。
(文档总结)1、列举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 证照:指国家机关或者其授权机构颁发给单位和个人的标志其身份、权利和资格的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购房合同、护照、等。
印章及证照使用管理规定
印章及证照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印章及证照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印章及证照的安全、准确和合规性,维护企业正常运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印章的种类包括法定印章、专用印章和一般性印章。
第三条证照的种类包括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第四条印章和证照在使用的过程中,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必须真实、准确、合法。
第二章印章第五条印章的保管由企业内设的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负责。
第六条印章的申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必须是企业合法的工作人员或法定代表人;(二)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出申请;(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七条印章的使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必须是为了符合企业正常运营的需要;(二)必须按照授权的范围进行使用;(三)必须记录使用情况并进行及时归还。
第八条印章的盖章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必须正确、准确地盖在规定的位置;(三)必须进行相关记录并妥善保管。
第九条印章的丢失必须采取下列措施:(一)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二)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
第十条印章的违规使用必须采取下列措施:(一)违规使用的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印章的报废必须采取下列措施:(一)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二)进行相关的注销登记。
第三章证照第十二条证照的保管由企业内设的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负责。
第十三条证照的申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必须是企业合法的工作人员或法定代表人;(二)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证照的使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必须是为了符合企业正常运营的需要;(二)必须按照授权的范围进行使用;(三)必须记录使用情况并进行及时归还。
第十五条证照的丢失必须采取下列措施:(一)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二)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
第十六条证照的违规使用必须采取下列措施:(一)违规使用的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证照管理规定
证照管理规定第一条各类证照是企业进行规范经营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公司证照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及其管理的基金(合伙企业)。
第三条证照种类证照是指证明企业所具有经营资质的证书、牌照。
主要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各类经营许可证及资格证等。
第四条管理职责(一)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证照管理的总体原则,负责对证照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二)各证照管理具体部门均应建立证照管理的台帐,在《证照管理一览表》上记录证照名称、有效期限、变更日期、年审时间、办理机关、保管人等。
第五条证照保管公司证照原件统一由行政部专人保管。
相关部门可留存复印件。
第六条证照借用1、证照借用,应填写《证照借用登记表》,经借用人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借用人签名方能借出。
2、借用证照一般应于当天归还,由借用人和证照管理人员同时签名,标注归还时间。
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借证时间,须提前向证照管理员说明原因并登记。
第七条证照年审及变更1、证照管理人员负责证照年审,一般应提前一个月做好准备工作。
2、证照管理人员应及时办理证照变更,妥善保管变更后证照并报证照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证照管理部门应建立证照管理人员档案。
证照管理人职员作异动,应办理证照交接工作。
第九条对丢失证照或逾期办理证照年检、变更、换证等工作,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证照管理部门及证照管理人员责任。
第十条对违规使用证照者予以行政处分,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偿付,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证照管理规定
证照管理规定证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出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制定本规定,规范和管理各类证照的发放、使用和注销等相关事宜。
第二条本规定适合于我国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个体经营者等所有主体,依法享有相关证照权益和履行相应义务。
第三条证照管理机构应依法设立,在各地方行政机关和相关部门下设符合管理需要的分支机构。
第四条证照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证照、审查证照申请、监督证照使用、协助解决证照纠纷等。
第二章证照的分类和申领第一节营业执照的申领和使用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在开展经营活动前,应申领营业执照。
第六条营业执照申领时,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信息,如有虚假情况将面临处罚。
第七条营业执照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要进行续期申请。
第二节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申领和使用第八条特种行业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卫生许可证、建造施工许可证等。
第九条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申领流程应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
第十条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行业安全和公共卫生。
第三节其他证照的申领和使用第十一条其他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执业许可证、律师执业证书等。
第十二条其他证照的申领和使用应严格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
第十三条持有其他证照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学习培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
第三章证照的注销和变更第一节证照的注销第十四条证照持有人应在证照到期、作废、失效等情况下主动申请证照注销。
第十五条证照管理机构或者监管部门在发现证照持有人涉及违法违规行为时,有权注销其证照。
第二节证照的变更第十六条证照持有人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申请证照变更。
第十七条证照管理机构或者监管部门在发现证照持有人信息变更时,应及时进行相应记录和更新。
第四章证照的监督和管理第一节监督体系的建立第十八条证照管理机构应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确保证照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十九条监督体系应包括对证照的颁发、使用和注销等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公司相关证照的管理,保证其合理和高效使用,防止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和损失。
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规定:二、证件的使用1、证件的范围1.1公司各项资信证书:《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社会保障登记证》、《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电梯安装证》、《安防证》等。
1.2公司各项个人证书:《职称证》、《建造师证》、《消防施工员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九大员证》等。
2.证件的保管2.1公司各项资信证书及荣誉证书原件和个人证书均由项目管理中心档案室统一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和《证件借用登记表》。
2.2 确需长期借用公司资信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填写《证件借用审批表》,经公司经营副总批准,并承担管理、使用、归还的责任和义务。
3.证件借用程序3.1各单位或个人借用公司资信证书和个人证书须填写《证件外借登记簿》经经营副总批准后,由专人到项目管理中心档案室办理借用手续。
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和作业人员操作证书,还需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经办人应为公司正式员工,并按规定使用、保管好证件及资料。
3.2各类证书的借用期限原则为:长沙市内2天:长、望、济、宁四县3天;省内地区和省外交通便利的地区5天;其它地区8天。
按期归还,押金如数退还,逾期末归还的交滞纳金每本每天20元(从押金中扣除)。
证照损坏严重的将押金全部扣除,如有遗失,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由借证人全部承担。
3.3中标项目如需压证,须由公司项目管理中心主任批准;所压证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由项目管理中心工程科技部协助办理解锁手续。
4.证件使用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为了规范各项证件和资料的管理、使用,经常性借证单位需一次性交纳固定押金3000元至项目管理中心档案室。
个人借证需交纳200—1000元至相关部室。
所有证件的借用必须按时归还,如需延期必须经相关部室批准。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4篇)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是指公司为了规范证照的申请、管理和使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
一、证照申请1. 员工在需要使用特定证照时,需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2. 申请表需包括证照的名称、用途、申请人姓名、申请人职位等基本信息。
3. 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证照审批1. 人事部门负责对证照申请进行审批。
2. 人事部门应根据公司内部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判断证照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对申请进行审批。
3. 人事部门应及时反馈审批结果给申请人。
三、证照管理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证照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来负责证照的管理和监管工作。
2. 所有证照均应有唯一编号和详细的档案记录,包括证照名称、颁发单位、颁发日期、有效期等。
3. 证照信息应定期进行核对和更新,并及时作废失效证照。
四、证照使用1. 只有经过审批并注册在公司名下的证照,才能被授权使用。
2. 员工在使用证照时,需遵守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确保证照正确合法使用。
3. 使用证照的人员应妥善保存证照,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用。
五、违规处理1. 对于严重违反证照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开除等。
2. 对于故意伪造、盗用证照的员工,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其他对于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的修改和更新,应经过公司高层的审批和公告,并及时进行培训和宣传,确保员工都能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证照管理工作,保证公司证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公司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办税登记证、资质证书等。
第四条公司证照实行统一管理、分类管理、借阅制度、备案登记等制度。
第五条公司证照管理工作由公司行政部门具体负责。
第六条公司行政部门应定期对公司证照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证照的真实、准确、合规。
证照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一、目的为规范证照管理工作,确保证照管理的合法、合规、高效,保障证照使用安全,提高证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证照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照:1. 证书、执照、许可证、批件等官方证件;2. 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著作权登记证等知识产权证照;3. 其他具有法律效力或特定用途的证照。
三、证照管理原则1. 合法性原则:证照管理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2. 规范性原则:证照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的程序、标准和要求;3. 安全性原则:证照管理应确保证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4. 便捷性原则:证照管理工作应简化流程,提高效率。
四、证照管理制度1. 证照登记制度:对各类证照进行登记,建立证照台账,确保证照的完整性;2. 证照保管制度:明确证照保管责任人,对证照进行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损坏;3. 证照使用制度:明确证照使用范围、权限和程序,确保证照使用合法、合规;4. 证照变更制度:对证照的变更、续期、补发等进行规范管理;5. 证照注销制度:对不再具有效力的证照进行注销,确保证照信息的准确性;6. 证照档案管理制度:建立证照档案,对证照的审批、登记、使用、变更、注销等过程进行记录,便于查询和监督。
五、证照工作流程1. 证照申请(1)申请人填写《证照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2)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3)申请人缴纳相关费用。
2. 证照审批(1)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2)审批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3. 证照领取(1)申请人凭身份证、申请表和审批结果领取证照;(2)领取证照时,需核对证照信息,确保无误。
4. 证照使用(1)申请人按照证照使用范围和权限使用证照;(2)使用证照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5. 证照变更、续期、补发(1)申请人填写《证照变更/续期/补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2)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3)办理完成后,将新证照发放给申请人。
证照管理制度
证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的企业证照业务管理,保障公司证照安全有效、提高证照应用效率,根据证照业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定义企业证照是指依据法律法规或市场惯例,企业应具备的、可以重复使用的各种身份证明文件、权属证明文件、许可文件、鉴定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相应的电子数字证书。
第三条证照管理原则公司证照实行“统一领导、集中保管、分工办理、借用管理”的制度。
统一领导:是指公司所有涉及证照的业务活动统一由综合部主管。
集中保管:是指公司所有证照由公司综合部集中保管,需要借用时办理借出登记。
分工办理:是公司指定对口部门分工负责办理证照的申请新办、审核更换等工作。
借用管理:是指公司对证照的借用采取借用审批、借用登记、定期盘点、归还核销等措施进行有效管理。
第二章证照的分类第四条按用途分,可分为:身份类证照、权属类证照、许可类证照、评价类证照。
身份类:是证明企业身份的物件,具有“一个组织只一个唯一号码”的特点。
如,工商管理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商事登记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社保机构签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等。
权属类:是政府机构签发的明确资产权利法律归属的物件,其特点是对资产的独占性。
如,国土部门签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产登记部门签发的《房地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车辆管理部门签发的《机动车登记证》、商标管理部门签发《商标注册证》、知识产权局签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等。
许可类:是政府管理机关或商业机构授予企业从事某项活动权利的证件。
如人民银行签发的《开户许可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鉴定类:是政府或第三方中介对公司某项工作达到一定水平的评价证明证书。
如税务部门的《纳税证明》、公安部门的《港澳商务签注资格认定书》等第五条按正式程度分,有正本和副本身份类证照一般有正本和副本,如《营业执照》有正本和副本。
公司加强对证照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证照管理,规范证照使用行为,确保证照保管和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进行证照管理。
2. 安全保密:确保证照安全,防止遗失、损坏和非法使用。
3. 规范使用:规范证照使用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4. 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证照管理职责。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营业执照、建筑业资质证书、建筑业安全证、法人身份证件等证照的原件、复印件、扫描件。
第三章职责第五条综管部是公司证照的管理部门,负责证照的保管、申办、年审、变更、延期等工作。
第六条各证照归属部门负责本部门证照的日常使用、保管和报送。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证照管理负总责,确保证照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四章证照管理第八条证照原件由综管部统一保管,各部门需使用证照原件时,须填写《公司证件借阅台账》申请借阅。
第九条证照复印件、扫描件由各部门自行保管,使用时需在证件上填写使用权限,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十条证照遗失、损坏,应立即向综管部汇报,并立即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
第十一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复印、转借公司证照;擅自涂改、伪造、复印、转借的证照一律无效。
第十二条不得擅自使用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担保,不得与公司印章一同保管。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证照从事违法活动,发现有用证照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者将给予当事人以经济处罚,并收缴全部非法所得。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公司定期对证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对证照管理工作中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综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公司将对证照进行更加规范、严格的管理,确保证照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五篇)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各类证照的管理,进一步盘活公司无形资产,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高效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证照的管理。
包括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行业经营许可证、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及经营运转中所需的各类证件及公司统一为员工办理的健康证、工作证等。
二、综合管理部是公司证照管理的职能部门。
负责各种证照的申报、登记、变更、年检、注销;证照的保管、登记、备案。
在办理证照过程中有关部室根据职责承办部分事项和全部事项。
三、各类证照由综合管理部登记造册,委派专人统一管理。
证件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各类证照,如出现损坏或丢失,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外,并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同时由审计部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各部门如需使用证照必须经主管领导总经理同意批准,说明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后,方可携带外出,使用完毕后,用件人和证件管理人应在登记表上注明领取(交回)时间并签字。
五、各类证照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翻动、复印、外借,更不许擅自使用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担保。
六、证件保管人需对到期的证件,提醒主管领导安排相关人员及时验证。
不及时验证者,造成的各类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担负,并追究其责任。
七、证件主管人因工作需要而调动岗位时,应填制“证件移交清册”,移交人和接交人在与证件清单核对数目后,二人均在“证件移交清册”上签字。
八、公司为职工办理的工作证由个人保管,职工在离职、调离、退休时必须交回工作证。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二)是指公司内部制定出来,用于管理和监督公司各项证照的管理规定和流程。
以下是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证照管理目标:明确公司证照管理的目标和意义,包括提高证照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保障公司合法运营和经营活动的合规性。
2. 证照管理责任:明确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证照管理责任,确定证照管理的职责分工和协作关系。
3. 证照种类及管理清单:列举公司需要管理的各类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并建立相应的证照管理清单。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6篇)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6篇)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精选6篇)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篇1一、公司证照由总经办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二、证照是指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证书、批文等。
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等。
三、证照的使用包括借用、复印等。
四、证照使用必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单》。
五、证照借用程序: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借用完毕后,应在时限内归还证照保管人。
六、证照复印程序: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如证照复印件未使用,应立即退还证照保管人)。
七、如需使用原件,则须总经理核准。
八、证照复印件必须加盖“再复印无效章”。
证照保管人必须做出登记,认真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篇2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证照资质的管理,确保证照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安全、有效、合法的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证照管理本着“及时办理、及时年检、统一保管”原则,保证证照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行政部负责办理、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节资质证照的种类第三条种类一、资质证照种类包括基础证照、专业证照及获奖证照三类:(一)基础证照是指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等企业合法经营所需要的各种证照;(二)专业证照是指经营中取得的专业类证照: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社保登记证、建造师证、安全员证、岗位资格证、技术人员学历证、个人的职称证等。
(三)获奖证照是指公司经营中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专利证书等。
第三节资质证照的办理部门第四条办理部门(一)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均由行政部统筹办理;(二)公司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均由财务部统筹办理;(三)公司专业证照、专利及获奖证照均由行政部统筹办理;第五条证照除正常的年检和换证外,凡涉及变更或注销的,必须由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办理。
酒店证照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酒店证照管理,确保酒店合法经营,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证照的申请、使用、保管、变更、注销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证照种类及管理职责第四条本酒店证照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1. 营业执照;2. 组织机构代码证;3. 税务登记证;4. 食品经营许可证;5. 饮用水卫生许可证;6. 安全生产许可证;7.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8. 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9. 卫生许可证;10. 酒店行业特殊许可证等。
第五条本酒店证照管理职责如下:1. 人力资源部负责证照的申请、变更、注销等手续;2. 财务部负责证照的税务登记、年检等工作;3. 食品安全部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饮用水卫生许可证的申请、变更、注销等手续;4. 安全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申请、变更、注销等手续;5. 环保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申请、变更、注销等手续;6.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证照负有保管责任。
第三章证照申请与审批第六条证照申请:1. 需要申请证照的部门或个人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2. 人力资源部根据申请内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3. 审核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证照申请手续。
第七条证照审批:1. 证照申请提交后,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2. 审批通过的证照,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归档管理;3. 审批未通过的,人力资源部应向申请部门或个人说明原因。
第四章证照使用与保管第八条证照使用:1. 证照仅限于本酒店合法经营使用,不得转借、出租、出售;2. 使用证照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政策;3. 使用证照时,应确保证照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九条证照保管: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证照负有保管责任;2. 证照应放置在安全、保密的地方,防止丢失、损坏;3. 证照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证照,确保证照完好。
各类证照管理制度
各类证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各类证照的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证照种类1. 营业执照:指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必须具有的证照。
2. 建筑施工许可证:指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具备的证照。
3. 行驶证:指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必须携带的行驶证。
4. 职业资格证书:指从事特定职业所需的资格证书。
5. 健康证明:指从事某些职业或在特定场所工作需要的健康证明。
三、申办流程1. 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填写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查资格: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3. 发放证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相应的证照。
4. 管理维护:持证人需要妥善保管证照,并遵守相关规定使用。
四、证照管理1. 有效期限管理:各类证照均有有效期限,过期证照不得继续使用。
2. 丢失补办:若证照遗失,持有人应及时向颁发机构申请补办。
3. 变更管理:若持有人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向颁发机构申请变更。
4. 逾期未注销管理:证照过期后,持有人应主动向颁发机构申请注销,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五、执法监督1. 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使用伪造、变造证照或未经许可进行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
2. 定期抽查:相关部门将定期对持证人的证照进行抽查,确保证照的合法有效性。
3. 对监管部门进行评估:对证照管理部门进行绩效评估,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六、处罚措施1. 警告:对持证人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
2. 罚款:对持证人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处理。
3. 停业整顿:对持证人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停业整顿处理。
4. 撤销证照:对持证人严重违法行为进行证照撤销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由颁发证照的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为各类证照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各相关单位认真执行,做好证照管理工作,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_公司证照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_公司证照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篇1为规范公司证照的管理,明确证照管理权限和使用,保证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证照管理范围证照是指经政府职能部门核发给公司/分公司的证明企业合法经营的有效证件。
包括:法人营业执照、行业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行业资质证、房产证、土地证及其它证件。
二、管理权责(一)总公司办公室为证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种证照的申报,以及对分公司证照管理的监督与检查。
(二)分公司负责办理分公司各类证照申报、登记、变更、年检、注销、保管与备案。
三、管理要求(一)证照领用保管须填写《证照登记备案表》,经公司负责人授权同意后,移交给保管人保管。
(二)分公司证照申报、注册、变更需报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
分公司证照在申报、注册、年检办理完毕后,将其相关文件和材料做好备份,并至办公室备案。
(二)如需使用证照,须填写《证照借用申请表》经公司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批准,说明借用事由和使用时间后方可外借。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翻动、复印、外借公司/分公司证照。
(四)如遇证照遗失,须立即向公司办公室汇报,并登报声明作废,及时办理证照的补办手续,相应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处罚款。
(五)证照保管人发生变动的,必须当天做好移交工作,新的保管人须经公司负责人授权同意,否则不得随意转交给他人保管。
(六)不得擅自使用公司/分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担保,不得与印章一同保管,不准利用证照从事违法活动,发现有用证照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者将给予当事人以经济处罚,并收缴全部非法所得。
造成严重后果者,按照有关程序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各类证照的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高效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证照的管理第二条公司证照管理范围:法人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其它证件及证件复印件和扫描件。
第三条财务部负责各种证照的保管、登记、备案,建立证照统计表格(见附件图1);行政部负责各种证照的申报、登记、变更、年检、注销。
公司的证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证照管理,确保证照使用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许可证、合同、协议、印章等。
第三条公司证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证照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有效性原则:证照应真实、合法、有效,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三)安全性原则:证照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损坏、伪造和滥用。
(四)责任原则: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明确证照管理职责,确保证照安全使用。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四条公司证照管理部门:(一)负责公司证照的申请、办理、年审、变更、延期等事宜。
(二)负责公司证照的登记、归档、保管、使用、回收、销毁等工作。
(三)负责对公司证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证照管理职责:(一)各部门负责人应负责本部门证照的申请、使用、保管等工作。
(二)各部门员工应按照规定使用证照,不得擅自涂改、伪造、转借、转让证照。
(三)各部门员工应积极配合证照管理部门开展证照管理工作。
第三章证照管理流程第六条证照申请:(一)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证照管理部门提出证照申请。
(二)证照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报公司领导审批。
(三)审批通过后,证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证照。
第七条证照使用:(一)各部门使用证照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范围使用。
(二)使用证照时,应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使用时间、用途、责任人等信息。
(三)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将证照归档保管。
第八条证照保管:(一)证照管理部门负责证照的归档、保管工作。
(二)证照应分类存放,标签清晰,便于查找。
(三)证照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证照,防止遗失、损坏、伪造和滥用。
第九条证照销毁:(一)证照到期或失效后,由证照管理部门负责销毁。
(二)销毁证照时,应填写《证照销毁登记表》,详细记录销毁时间、原因、责任人等信息。
企业证照管理规定
企业证照管理规定目的本文件的目的是规范企业的证照管理,以确保企业在市场运营中合法合规,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 证照管理责任1.1 企业的证照管理责任由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负责,并通过设立专门的证照管理部门来执行。
2. 证照申领与更新2.1 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申领和更新相关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2 证照的申领和更新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规定,确保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3 企业应及时照的申领和更新手续,避免因证照过期或失效而影响正常的经营活动。
3. 证照备案和存档3.1 企业应将所有证照的原件进行备案和存档,并妥善保管。
3.2 证照的备案和存档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存档的准确和完整,防止证照的遗失或损毁。
3.3 证照备案和存档的责任由企业的证照管理部门负责,确保备案和存档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 证照使用和控制4.1 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使用和控制证照,确保证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4.2 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流程,确保证照的使用和控制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
4.3 企业应加强对证照的保管和监控,防止证照被盗用或滥用。
5. 证照检查和整改5.1 企业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证照的检查,提供相关证照的原件和备案材料。
5.2 若发现证照存在问题或不符合要求,企业应积极整改,确保证照的合法合规。
5.3 企业应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告证照管理部门,并落实整改措施,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
6. 违规处理6.1 若企业存在证照管理违规行为,将会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和制裁。
6.2 对于故意违规或严重违规的企业,将会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并可能面临经营许可证吊销、责令停业等严厉处罚。
7. 其他7.1 本文件的解释权归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和证照管理部门所有。
7.2 企业应不断完善证照管理制度,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公司行政部证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证照管理,确保证照的合法、合规、安全使用,提高公司证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许可证、资质证书等。
第三条行政部负责证照的统一管理,包括证照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变更、注销等。
第二章证照收集与整理第四条行政部应按照证照的种类、有效期限、使用部门等进行分类整理,建立证照档案。
第五条新证照的收集:各部门在取得新证照后,应及时报送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归档。
第六条证照变更:证照内容发生变更的,原持证人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证照报送行政部,由行政部进行更新。
第三章证照保管与使用第七条行政部负责证照的保管,确保证照安全、完整、有效。
第八条证照的使用:各部门需使用证照时,应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经行政部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使用证照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证照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出借;2. 使用证照时,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3. 使用证照后,应及时归还行政部。
第十条行政部应定期对证照进行清点,确保证照数量与档案一致。
第四章证照变更与注销第十一条证照到期、失效或被吊销、撤销的,原持证人应及时报送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证照变更或注销后,行政部应及时更新证照档案。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对在证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证照丢失、损坏、失效等后果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证照管理,提高公司证照管理水平,确保证照的合法、合规、安全使用。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共同维护公司证照管理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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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管理规定
1、目的
证照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为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规避风险,规范公司证照管理,明确证照管理权限和使用。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廊坊总部,分公司以此制度为参考。
3、权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劳动部门、社会保险等往来对接单位证照的申报、登记、变更、年审及注销工作。
3.2财务中心负责公司工商、税务等往来对接单位证照的申报、登记、变更、年审及注销工作。
3.3行政办负责公司证照的监管。
3.4各部门(中心)必须按证照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公司各种证照。
4、具体规定
4.1证照管理范围:证照包含《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公司经营运转中的各类证件。
4.2证照使用的申请程序(见附件1)
4.2.1申请人到行政处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见附件2)。
4.2.2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常务副总批准,行政处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后,方可使用。
4.2.3证照如需外携带出公司的,必须填写《证照外借申请单》(见附件3),注明使用范围、使用时间、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份数等要求,行政根据批准意见准备证照,并要求申请人签领,如有复印件,必须在复印件上盖“复印无效”字样,防止员工在外从事非法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3 证照的使用范围
4.3.1公司对外发生经营业务联系时使用。
4.3.2证照年审、延期、变更及注销时使用。
4.4 证照的管理规定
4.4.1公司的证照由行政统一管理。
4.4.2 行政应及时登记证照的管理台帐,包括企业名称、住所、注册资金、企业类型、注册号、使用期限等。
4.4.3 申请人必须在指定归还的时间内归还,如不能及时归还应向行政说明原因。
4.4.3 未经批准,任何员工不得随意翻动、复印、外借公司证照。
4.4.4 员工不得擅自使用公司证照进行各种担保。
4.4.5 各部门在办理证照申报、注册、年审办理后,必须统一交接给行政办归档保管。
4.4.6 各种证照要分类归档,归档的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并且要复印全套资料随证照原件一并归档保管。
4.4.7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公司证照,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常务副总报告。
4.4.8 保管人必须严格按照证照管理规定正确使用证照,不得擅自使用。
4.4.9 保管人离职的,必须将证照移交给常务副总指定的员工,不得随意转交给他人保管。
4.4.10 因保管人无法正常履行证照保管义务时,必须书面授权予以他人保管。
书面授权必注明授权的证照名称、授权起止时间、授权行驶的内容。
4.4.11 证照到期、年审、遗失、注销的,保管人必须填写《证照办理申请单》(见附件4),经常务副总批准后,提交相关部门办理。
4.4.12经确认作废的证照,由保管人提出报废申请,填写《证照报废申请单》(见附件5),经部门负责人、常务副总批准后,由行政部消毁。
4.4.13凡违反本规定者,一经发现,视情节的严重性每次扣款10-200元不等。
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立即开除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此前与本规定相冲突者,均以本规定为准。
6、本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执行。
7、相关附件:
附件1:《证照使用流程图》
附件2:《证照使用登记表》
附件3:《证照外借申请单》
附件4:《证照办理申请单》
附件5:《证照报废申请单》
廊坊市鑫记元航空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行政部
年月日
附件1:
证照使用流程图
附件2:
证照使用登记表
附件3:
证照外借申请单
附件4:
证照办理申请单
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常务副总:
附件5:
证照报废申请表
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常务副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