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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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阜宁县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保基金》)出台的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意见》(盐政发〔2020〕13号)、《关于有效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20〕2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缓解我县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营造地方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的新格局。

二、《信保基金》成立意义

信保基金总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并视运作进度和实际效果调整基金额度,首期由县财政出资1000万元,设立信保基金风险资金池,委托阜宁县财政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信保基金管理人,与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为符合条件的全县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保证,并分散合作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的风险。

三、《信保基金》业务范围

信保基金业务主要围绕我县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布局,面向全县符合工信部等五部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企业在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注册,符合“五有”标准(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及订单、有稳定的现金流、有健全的会计核算、有正常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费记录、有较好信用记录),即可发布融资需求信息(网址:略),合作银行通过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渠道受理信保基金业务。

信保基金原则上为无抵押和担保类贷款且是新增贷款业务,单户单笔一般控制在300万元以内,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单笔500万元不超过总笔数的10%),企业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70%。贷款期限一般控制在1年以内,原则上不超过2年。信保基金业务执行优惠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最近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00BP,不得向企业另外收取保证金、中间业务费等其他任何相关费用。担保贷款的担保费率执行优惠担保费率,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

四、《信保基金》风险分担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作银行对信保基金贷款不良容忍率提高2个百分点。出现风险损失,信用类贷款信保基金、银行按照80%、20%比例承担;担保类贷款信保基金、银行、合作担保公司按照60%、20%、20%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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