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清代静宁州京官王梦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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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静宁州京官王梦熊
拦銮舆三告左宗棠始末
紫荆中学张旭红
甘肃省庄浪县阳川乡《王氏族谱》载:王梦熊(1828-1900),静宁州阳山川人(今庄浪县阳川乡人),字笠渔,增生,诰封中宪大夫,工部虞衡司行走员外郎,加四级候选分巡道。

咸丰九年,以诸生议叙工部员外郎,留都供职,嗣因文宗(咸丰皇帝)山陵著绩,保升分巡道,分发福建省效用,未赴。

同治元年,甘回变起,告养归里。

奉亲避乱庄城(庄浪县城,故址在今庄浪县南湖镇)时,值师旅饥馑,疮痍满地。

公倾资赈济,全活灾黎甚众。

五年(同治五年),陕回白彦虎率众数十万入甘,残杀焚掠,陇右糜烂。

时制府杨岳斌奉旨如庆阳,密查臬司杨能格被参各疑在庆,省垣防兵因索饷激变。

公适在省,星夜驰庆告变,并乞杨移驻水洛城,飞札召平固各属文武职议战守策。

泾源道魏光焘言:“贼势猖獗,刻难扑灭,不如暂退同治元年,甘回变起,告养归里。

奉亲避乱庄城(庄浪县城,故址在今庄浪县南湖镇)时,值师旅饥馑,疮痍满地。

公倾资赈济,全活灾黎甚众。

五年(同治五年),陕回白彦虎率众数十万入甘,残杀焚掠,陇右糜烂。

时制府杨岳斌奉旨如庆阳,密查臬司杨能格被参各疑在庆,省垣防兵因索饷激变。

公适在省,星夜驰庆告变,并乞杨移驻水洛城,飞札召平固各属文武职议战守策防陕,以伺机宜”,众尚犹豫。

公勃然大怒,跃起座间,投壶击魏颊,厉声责曰:“懦夫居平尸位,遇变惑乱人心,熊料回乌合之众,虽多不难破也,若弃陇防陕,是养寇矣!旷日持久,生灵涂炭,西陲丑类,将云合雾集,以养妖氛,深恐陇未得以收复,陕亦行将难保。

为今之计,不外速剿,兵贵神速,今其时矣。

”制府壮其言,又以饷绌为忧。

公献粮八百石,以充军食,且力任筹办,亲往四乡劝捐。

杨即移师进剿,分遣提督谭玉龙、彭汝汉等攻拔已陷平巩各城,击散隆庄白燕河十二堡一带流寇。

公竭力从事,军粮不乏,间二年,恪靖伯左宗棠任命西征。

师度潼关,驻陕不进,甘民日处汤火。

公偕家人曹巨成,昼伏夜行,如陕
乞师,因言论忤左,师不发。

公负气拂衣出,赴都叩阍,伺銮舆过芦沟桥,跪伏道旁,顶状呼籲,并愿献军粮八百石(系仓斗),穆宗(同治皇帝)义其行,御批特奖,即饬左爵帅,克期进兵,戡平甘乱,而公亦因之被谪矣。

初魏光焘挟前怨,衔之剌骨,无可乘,及闻叩阍请兵,讦左与己,更增忧虑,后阴饵顽民,捏情控公,沠军健逮公至省。

沿途百姓泣送,州县人士乞请,上诉公冤者数千人,不报。

及送案臬司会审时,公初不语,某诘之再,公大声言曰:“汝何妄也,汝等多系吾控告者,汝能讯吾,吾亦当先讯汝?今不顾国法,不念公理,甘为左之爪牙,必欲陷吾于死而后已。

吾冤戴覆盆,莫能自明,惟甘乱已平,此心泰然无憾”,侃侃而谈,众莫能诘,更以他事株连,鍜錬周内,移案隆德鞫办,经县中绅耆保释,得暂还里。

公遂间关走京师,作三次之叩阍,甘人之官於朝者,皆以左负边疆重任,天子所倚以定西陲,不可以是非争也,公不听,撃弹左魏,不遗余力,竟以惊驾归部议罪,谪四川成都府之郫县时,全甘人士名具请御史安维峻据情上闻乞赦公还。

安拟疏即以公“乞师戡乱”题请,慈禧后垂帘览奏,慨然曰:“王某于先帝文宗奉安山陵日,颇著勤劳,今睹其名,恍如隔世,即特旨召赴京师效用。

”及中旨到郫(四川郫县),公适卒未入殓。

族谱所载事实,可在史书中得到大体印证,只是是非曲直,有待方家评定:如《清朝实录》148 载: “同治八年谕军机大臣等、载都察院奏、工部员外郎王梦熊、遣抱以贼围紧急等词赴该衙门呈。

据称上年盐茶厅匪徒张溃。

在静甯威戎等处攻掠堡寨。

嗣经收抚。

该匪潜归威戎水洛城老巢。

仍在静甯等处焚杀。

抗拒官兵。

十二月闲贼众三千余人围攻三河堡。

日久未退。

亟望官兵援救等语。

左宗棠现已督师入陇。

著即查明该处。

如有贼匪窜扰。

即行派兵剿洗。

以靖地方。

原呈著钞给阅看。

将此由四百里谕令知之。


此为同治八年固原盐茶厅匪徒张溃率众焚杀庄隆静等县时,王梦熊速请清廷剿洗,都察院、军机处四百里加急对左宗棠的谕令。

左宗棠在<<规画甘肃全省地势军情疏同治八年>>中回都察院奏:有盐茶厅民张贵即刚八者。

因忿其兄刚五枉杀之事。

纠聚党伙。

迫胁良民。

窃踞静宁州庄浪县丞辖境威戎镇水洛城等堡。

攻破静庄两属民堡五十余处。

其党侯得应攻破会宁通渭县黄家各堡十七处。

又攻破会宁县东北乡民堡四处。

秦安县民堡被攻破者未知其数。

聚众至二十八营。

仿官军营制。

旗帜器械。

居然齐整。

与镇原匪首孙百万遥相句结。

拷掠之惨。

甚于逆回。

为平凉秦州一大患。

臣前以驿马关有贼骑突至。

檄黄鼎派队剿之。

路过镇原县时。

出不意擒孙百万解营。

代理镇原知县廖溥明亦获其弟孙百智解审。

臣亲提孙百万孙百智讯明攻破寨堡百余。

杀人不计数。

当即斩决。

传首犯事地方示众。

以伸国法而快人心。

张贵闻知。

与其党谋变益急。

臣前次钦奉寄谕。

都察院奏工部员外郎王梦熊遣抱以贼围紧急等词赴该衙门呈诉左宗棠度师入陇着即查明该处如有贼匪窜扰即行派兵剿洗以靖地方原呈着抄给阅看钦此。

臣钦奉之下。

详察张贵罪状。

尚有王梦熊所未及者。

此贼不除。

各属残黎。

难堪毒害。

……如有疏失。

亦断不以未接督篆。

诿过穆图善。

合并声明。

谨据实驰陈。

伏乞圣鉴施行。

(皇朝经世文续编-清-盛康 105-卷九十六兵政二十二剿匪四)
此为左宗棠回都察院钦命工部员外郎王梦熊“赴该衙门呈诉”的奏疏。

左宗棠在“付提督先宗禀剿办秦安回土各匪由”一札中说:“匪目张贵、侯十聚众万余,日肆杀掠,攻破堡寨不可数计。

当黄简各军查办时,竟敢纠党抗拒,实属悖逆性成。

本月十八日黄道大捷后,简镇继之蹑进五昼夜,将贼巢概与扫除,该匪等竟率百余骑由北路逸去,拔出难民无数,静、隆一带始获安谧。


又如《清朝实录》153载“同治九年(1870)。

庚午。

正月。

壬午。

○谕内阁、左宗棠奏、请将居心鄙诈之绅士革职提审等语。

甘肃在籍绅士工部员外郎候选道王梦熊、寄居静甯州。

党匪殃民。

屡被民人台秀学等在该州控告。

抗不到案。

上年八月闲。

道员黄鼎剿办土匪张贵时。

该员报捐仓谷杂粮六百石。

经左宗棠饬令黄鼎密查。

嗣据查明该员在预料堡一带。

派捐粮石。

声言官兵是伊京控请来。

遇有交粮稍迟之户。

即被拷掠。

其所勒之数。

尚多于该员呈缴之数。

且通匪被控各情。

供证确凿。

亟应严行惩办。

王梦熊著先行革职。

交左宗棠提案审讯。

按律究办。


此为左宗棠以王梦熊“派捐粮石”不符及通匪”罪名,题内阁“革职”“提案审讯”王梦熊的奏疏。

按族谱言,应该是魏光焘挟前怨,恨之剌骨,无可乘,及闻叩阍请兵,诽谤自己与左宗棠,更增忧虑,后来私下诱使顽民,捏情控告王梦熊。

事隔十一年,即光绪七年○癸丑。

湖南巡抚李明墀奏。

革道王梦熊、前办捐输。

请饬查案给奖。

得旨。

著李明墀咨行陕甘总督、查明办理。

随手《大清德宗景皇帝(光绪朝)实录》15
此为时任湖南巡抚李明墀奏请内阁“给奖”已革职道员王梦熊,特旨著李明墀咨行陕甘总督、查明办理“给奖”的记录。

时陕甘总督仍是左宗棠(自同治六年(公元1867年)至光绪七年(公元1881年),当了十四年陕甘总督,坐镇兰州),其结果可想而知。

因此又在同年有了这样的记录:“○癸卯。

谕内阁、前据李明墀奏、杨岳斌咨称、前交卸陕甘督篆时。

将已革道员王梦熊、劝捐军粮一案。

移交后任。

迄今未请奖叙。

恳饬查案给奖。

当经谕令该抚咨行陕甘总督查明办理。

兹据内阁侍读学士文硕奏。

此案悬阁多年。

左宗棠在任日久。

有意积压。

并于奏到时。

未经检举。

请量予示惩等语。

各省督抚办理事件。

原应随时速结。

然其闲迟延时日。

未经办结者。

亦所时有。

文硕所称左宗棠因与杨岳斌各持门户之见。

有意积压。

回护弥缝。

并杨岳斌系在籍绅士。

应呈明湖南巡抚。

不宜率用咨文。

均属任意吹求。

措词失当。

所奏著毋庸议。

现月。


此为湖南巡抚李明墀、前任陕甘总督杨岳斌及内阁侍读学士文硕联名上奏“饬查给奖”已革道员王梦熊、请量予示惩左宗棠的奏疏及回谕。

事情至此,有点复杂化。

由于史料缺如,我们无法做出结果判定,但状告左宗棠的史实,功过是非还是有眉目的。

整个案子历时二十三年,由最初的为民请命,演化到个人的负屈伸冤,再演化到被武英殿大学士宝鋆用来排挤左宗棠的把柄,直到慈禧太后“特旨召赴京师效用”,这起牵动陕甘在朝官员及朝廷重臣的公案才彻底结束。

关于笠渔公击光焘忤左公拦銮舆三叩阍者,时人已有定论,后人亦有公论,陋者切勿妄议,至于恪靖伯左宗棠的功过,回汉人民起义的意义,笔者不想赘述。

时知庄浪分县的维纶光绪十八年岁次壬辰下浣给笠渔公写的挽联是:
仙游巴蜀奈素志未明于此后遗冥泉恨,
列职台垣思愚忠少尽而今空有报国心。

算是一种当时官方给王梦熊的盖棺评论。

这里再附庄浪县王氏族谱世系图以佐证。

(庄浪县阳川王氏一世至五世世系总图,王梦熊为四世)
静宁州王梦熊家族,荣显于咸丰、同治、光绪三朝;为名扬陕甘的望族,民国《甘肃通志稿》有其祖父王沼的善行录,门庭曾悬甘肃布政使任易书“有光家邦”匾额,正堂曾悬兵部尚书陕甘总督舒赐“一代伟人”蓝匾;笠渔公在《王氏族谱》有世传、《静宁州志》《庄浪县志》中均有志略。

王氏家族在极盛时,有三孝廉,三贡士,一举人;
诰封官员14人,在职官员10人,最著名的还有直隶州州判王铭、金陵道尹王舍棠,国朝文士王作棠;诰命夫人32人,最高是策授为二品夫人的牛氏。

另附见庄浪县《王氏族谱》咸丰十一年保奏王梦熊为道员的公文为佐,原录如下:
观察
工部右侍郎、兼管法堂事务署、吏部右侍郎国史馆总裁、宋晋经筵講官、工部尚书廂白旗汉军都统国史馆副总裁加三级爱仁
户部左侍郎署工部左侍郎军机大臣兼管三库事务加三级文祥虞衡司行走员外郎王梦熊奋勉出力保奏道员
奉旨依议钦此。

咸丰十一年冬十一月上浣立
总之,道员王梦熊的冤屈案,在当时深受回民起义涂炭最严重的庄隆静及周边地区,在当时的朝廷,在当时陕甘两省的在朝官吏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这些史实在当时著名的官吏往来书札,奏疏中,可以得到印证,这对今天的历史人正视研究历史和客观评价历史,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注释:⑴1865年(同治四年)6月,杨岳斌赴任陕甘总督,督办陕甘两省军务,并带兵入甘肃镇压回民起义,但是长期不能奏功。

[2]1866年(同治五年)4月,兰州发生兵变,布政使林之望奏劾杨岳斌“未能防范”。

杨岳斌被革职留任,降为三品顶戴。

1867年(同治六年)5月,杨岳斌解任回籍,由穆图善暂署总督。

本文参考资料:
1、甘肃庄浪县阳川乡《王氏族谱》。

光绪十七年修
2、张维《甘肃通志稿》卷五八善行录
3、<<庄浪县志>> 传略中华书局1998-11
4、《清朝实录》42\148\153
5、《皇朝经世文续编》105-卷九十六兵政二十二剿匪四
6、《左宗棠全集》(札件、奏稿)
7、甘肃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甘肃乡土历史》
8、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甘肃文史资料选辑.平凉卷》(修订重印本)。

9、百度文库及其他网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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