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教师徐珍华谈什么是有尊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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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教师徐珍华谈什么是有尊严的生活听说柏杨先生出版了一本名叫《做有尊严的中国人》的书。有的记者说这本书出版的目的之一是要消除之前《丑陋的中国人》的影响。好像正面的教诲,要比反面的批评更易为中国人接受。佛主张“方便说法”,因人施教,柏杨先生的这种做法似乎也隐含着对国人的批评之意。
“面子”不是“尊严”
虽然“尊严”一词常见于“宏大叙事”,但对国人来说还是不甚了了的,什么是有尊严的生活,也许有些人还不太理解。有的甚至把“面子”当作“尊严”,把争“面子”当作争“尊严”。“面子”过得去,一切都好办。
鲁迅曾在《说面子》一文里说到清末“洋人到总理衙门去要求利益,一通威吓,吓得大官满口答应,但临走时,却被从边门送出去,不给他走正门,就是他没有面子;他既没有了面子,自然就是中国有了面子,也就是占上风了”。国家利益尽可奉送,把他从边门送出去就是灭了洋人的威风了,就是替中国人争到面子了,这些颟顸的“大官”把这看作“有尊严”,可笑也很可悲。
此风至今未泯。前些日子听人讲某“大师”上世纪80年代初的访美趣闻:当他们一行在游船上游览时,看到一个美国人在那里擦皮鞋,他招呼过来给自己擦鞋;同行者很奇怪,问他,您的鞋很干净,擦鞋费又很贵,这何必呢?“大师”回答说,过去受美帝国主义的气,这次也让美国人伺候伺候我。说的人赞美“大师”是为国家或民族争“尊严”,实际上这与《茶馆》里的刘麻子用“三炮台”的香烟抽“白面儿”,就说有英国、日本两大帝国伺候他是一样可笑的,这与“有尊严”不相干。
什么叫活得“有尊严”,我想首先要自重自尊,有原则,有操守,不跟风,不作墙头草,另外也应懂得尊重他人,关键是把他人看成与自己平等的人。这点想法虽然没有什么新奇之处,用禅宗的话头说,确是自家体贴出来的。因为从自己的经历来看要活得“有尊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特别是在几十年前大大小小的整人运动和没完没了的“思想改造”中,要做个有尊严的人简直比登天还难。不用说我们这些升斗小民,就是“居庙堂之高”、“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物,一旦被弃,也比垃圾还不如。除了叩头认罪、唾面自干、忍受种种“人何以堪”的屈辱外,就是铤而走险。
作为小民,我见得更多的是平民百姓自动放弃“尊严”,自轻自贱,苟全性命的众生相。文革之时许多有尊严或不甘心丧失尊严的人士,例如傅雷夫妇、老舍、邓拓、田家英等都在横逆既来之时断然自裁,以一死保卫自己的尊严。而像我这样的芸芸众生就不能不像阿Q一样自我欺骗,还自我安慰地想中国人没有点阿Q精神真是难以生存。但我也确实见过一些执拗人,他们不肯稀里糊涂,有过不同程度的抗争,大多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让有些人受到不同程度的震撼。当然,这毕竟只是“升斗小民”的眼光和气度,在大人物看来,为了“实现人类的远大美好的理想”,个人的委屈和冤枉又算得了什么?但我总怀疑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而且没有了个人哪里来的“人类”?没有了人类哪里来的“美好理想”?古代哲人也有美好社会理想,很少以无数“个人”充当实现这种理想的“垫背的”。孟子评论到这些人,
说他们是“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虽然这话有些过分的理想主义,操作起来难以实现,但这种对个人的关注,把人看作是一切社会奋斗目的的想法还是体现了中国传统思想中的人文精神。
传统文化中为道德制定了极高的尺度。要说“忠臣”就得“比干剖心”、“夷齐首阳”,谈到“孝子”就要“卖身葬父”、“割股疗亲”,至于贞洁烈女、冰雪节妇就更是非要经过重重常人所不能忍受的苦难之后才被授予“封号”。因为标准高,是人性罕能到达的领域,而这个领域中又有许多诱人的好处,于是,人们便相率而伪,汉代人们便看穿了这种世相,所以就产生“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民谣。而我们现在说的人的“尊严”不是这样的,它与传统道德相反,尺度并不高。
有“尊严”的生活的关键是保持个人的自由意志,当然还是以不妨碍他人为条件的。然而,个人想要保持独立意志往往不是个人所能左右的,首先是社会要尊重每个人的独立性。这本来是很简单的一件事,个人不伤害社会和他人,社会没有必要干预个人的思想和意志,但这在几十年前几乎是难而又难的。有些人总觉得全体人们的思想一致社会才能稳定(这是不懂得动态中的稳定才是最佳的稳定状态),有些人总觉得芸芸众生(特别是从旧中国过来的人们)的头脑中有许多要不得的肮脏思想,必须得到改造,必须灌输进最好的思想意识,以适应新社会的需要。但世间什么人都有,就算你掌握的是最美好的东西,你手中有百分之百的真理,有些人就是不愿意接受,怎么办?“物之不齐,物之性也”,任何情况下都有独特的人。
于是,顺之者昌,逆之者亡。那些有个性的人不要说保持尊严,连过正常生活都不可能。这些事情目击肤受,感觉日益麻木。有时我甚至想自己和有些被整过的人们可能有性格“弱点”、或是令人不太喜欢的癖性。例如:好讲话、好表现、好坚持、好争辩、偏激、性格执拗、过度真诚、不太愿意接受别人的意见、一条道走到黑等等。这些有时也会触怒“群众”,为众所弃。房龙在《宽容》中说:“在一个吃人的部落里,谁的癖性要是会激怒上帝,给整个村庄带来灾难,部落就不会容忍他,会把他野蛮地赶到荒野。”可是在文明的时代的“上帝”应该胸怀宽阔些,对这些“弱点”和“癖性”能够宽容,文明社会的“群众”也应该学会谅解,或许这些“癖性”、“弱点”还能够促使人们思考,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呢?四平八稳、永远是“臣罪当诛”,大约只有太监能顺顺当当地做到。
我们的尊严是如何失去的
文革末期的批林批孔运动中,偶被奇祸,身陷囹圄,虽遭不幸,但也有得,见到了许多奇人异事,也听到一些怪论。这是正常社会中人们很少能够经历的事情,自己能够躬逢其会也是不容易的。
没有进过监牢的人,想像大墙里边的人们一个个都是不可理喻的青面獠牙的模样。实际上,那里面也是个小社会,各色人等都有。只是到了那里,社会赋予个人的角色位置没有了,部长、军官、工人、农民、教师、虔诚的宗教信仰者、小偷、流氓等等各行各业、各种地位的人们都关在一起,好像进了个“澡堂子”,每个人被剥去了外在的一切,赤条条地一丝不挂。如果说这里的人们还有区别的话,那完全是个人内在的东西在起作用了。如果你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