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总额管理办法(试行)1.doc
薪资总额管理制度
薪资总额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的薪资管理,提高员工的薪酬水平,使薪酬与员工的绩效相匹配,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有、集体、私有、个体经济组织和其他事业组织。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福利待遇以及各种特殊补助及赔偿。
三、薪资总额管理的基本原则本单位实行按劳分配,绩效工资与基础工资相结合的薪酬管理制度。
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收入的增长要建立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具体情况,按照绩效和贡献给予职工相应的工资报酬,不得搞平均主义,不得强制性减少职工工资收入,且要保证基本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劳动者个人的劳动贡献不同,要有针对性的对职工实行工资差别化管理,只有通过这样的工资分配制度,才能充分调动职工参与企业生产的积极性,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和职工的生活幸福提供保障。
四、薪资总额管理的基本要求1.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执行薪资制度。
2.公开透明,保障职工的知情权。
3.科学合理,保证薪酬与工作绩效相匹配。
4.公平公正,尊重职工的劳动成果。
5.转变观念,建立激励机制,增强职工积极性。
五、薪资总额管理的主要内容薪资总额管理主要包括薪资总额的确定、分配和调整等方面。
1.薪资总额的确定企业制定薪资总额的原则是:体现岗位价值,综合考虑企业成本、市场供求等因素。
(1)薪资总额的核定薪资总额的核定需要充分综合考虑企业的产值、利润、市场价格水平以及职工的劳动生产率等因素。
企业应当在成本、效益和市场需求之间平衡,以保证职工的收入水平。
(2)薪资总额的分配企业要合理分配薪资总额,根据岗位等级、工作量、工作强度等因素,将薪资总额分配到不同的岗位上,以激励职工提高劳动效率。
(3)薪资总额的调整企业在决定薪酬总额的同时,还需要考虑薪酬的调整机制。
薪酬调整应当根据企业利润、生产效益、物价变动、职工实际购买力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内部、外部环境,合理确定调整幅度和频率。
薪酬总额管理办法(试行)
薪酬总额管理办法(试行)薪酬总额管理办法XXX(集团)有限公司薪酬总额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集团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业务单元薪酬总额与效益同步增长,推动业务单元长期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薪酬总额管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坚持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实际承受力相结合的原则;2、坚持标准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的原则;3、坚持薪酬总额与效益同向变动的原则。
效益上升,薪酬总额上调;效益下降,薪酬总额下调;4、坚持薪酬总额的增长低于效益增长,员工实际薪酬水平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原则。
第三条此办法管理的对象为各业务单元、XXX、XXX、XXX(以下简称经营单位)。
各经营单位在集团核定的薪酬总额(含所属下属企业)范围内,参照集团管理办法管理下属企业的薪酬总额。
第四条依据集团规定的管理口径,按照收入完成制审定各经营单元的薪酬总额。
第五条相关名词解释:1、薪酬总额。
指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给全体员工的收入。
包括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
2、固定薪酬。
指参照岗位、职务、个人资历等审定的固定发放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等1薪酬总额管理办法项目。
3、浮动薪酬。
需要参照个人绩效表现、企业整体效益情况发放的报酬,包括效益工资(根据业绩表现有一定浮动,否则计入固定报酬)、月奖、季奖、年终奖、特殊奖等。
4、管理口径。
相对财务口径而言,财务口径即按国家会计准则统一口径记录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口径则按照集团内部管理需要对财务信息举行处置惩罚和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5、收入完成制。
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尺度来处置惩罚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
在本办法中指凡在本期实际支付的各种形式的薪酬,均应计入本期的薪酬总额。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六条集团党组为薪酬总额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确定集团薪酬总额管理理念和政策。
第七条集团人力资源部为薪酬总额管理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各经营单位的薪酬总额管理。
薪酬总额管理办法
下属公司薪酬总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薪酬分配调控机制,合理调控下属公司人工成本,根据《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下属公司薪酬总额调控办法,是指在公司统一的薪酬管理体制下,将下属公司年度薪酬总额与本单位生产指标挂钩,通过考核下属公司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调控下属公司年度薪酬总额的办法。
主要内容包括年度薪酬总额结算,生产计划指标基数、员工基本薪酬总额基数和效益奖励核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司是指公司,下属公司是指公司控股的下属公司。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第五条薪酬总额的调控采取公司对下属公司实行总额调控,下属公司在公司核定的薪酬总额内进行分级调控。
第六条公司薪酬总额调控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两低于”原则,即薪酬总额的增长幅度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员工实际平均薪酬增长的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幅度。
2.按照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实行不同形式的薪酬总额调控办法,薪酬总额随各单位生产指标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挂钩考核。
3.提倡减员增效的原则,调整公司内部员工薪酬分配结构,加大向生产矿、采掘一线倾斜,兼顾效率和公平,薪酬收入和企业效益与员工实际贡献挂钩,形成收入能增能减机制。
4.薪酬总额根据各单位的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上下浮动的原则。
第二章年度薪酬总额的结算第七条下属公司薪酬总额主要包括:基本薪酬、业绩薪酬、效益奖励、各种补(津)贴、计时计件薪酬等为员工支付的所有报酬。
第八条下属公司年度薪酬总额每年结算一次。
薪酬总额核定结果纳入下属公司经营管理任务考核,年终根据下属公司最终实现的生产、经营指标核定薪酬总额,若实际发放高于最终核定额,全额扣减该项管理任务考核得分;若实际发放等于或低于最终核定额,该项管理任务考核为满分,且低于部分公司原则上可计提作为留存资金以丰补歉,或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第九条下属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全部工资性收入应在核定的薪酬总额中列支,凡违反规定在薪酬总额外列支工资性项目的,要如数扣减下年度薪酬总额基数或扣减当年经营班子效益薪酬。
薪酬总额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薪酬总额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集团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业务单元薪酬总额与效益同步增长,推动业务单元长期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薪酬总额管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坚持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实际承受力相结合的原则;2、坚持标准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的原则;3、坚持薪酬总额与效益同向变动的原则。
效益上升,薪酬总额上调;效益下降,薪酬总额下调;4、坚持薪酬总额的增长低于效益增长,员工实际薪酬水平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原则。
第三条此办法管理的对象为各业务单元、中粮香港、中土畜公司、中谷集团(以下简称经营单位)。
各经营单位在集团核定的薪酬总额(含所属下属企业)范围内,参照集团管理办法管理下属企业的薪酬总额。
第四条依据集团规定的管理口径,按照收入实现制核定各经营单位的薪酬总额。
第五条相关名词解释:1、薪酬总额。
指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给全体员工的收入。
包括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
2、固定薪酬。
指参照岗位、职务、个人资历等核定的固定发放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等项目。
3、浮动薪酬。
需要参照个人绩效表现、企业整体效益情况发放的报酬,包括效益工资(根据业绩表现有一定浮动,否则计入固定报酬)、月奖、季奖、年终奖、特殊奖等。
4、管理口径。
相对财务口径而言,财务口径即按国家会计准则统一口径记录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口径则按照集团内部管理需要对财务信息进行处理和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5、收入实现制。
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 计算本期盈亏。
在本办法中指凡在本期实际支付的各种形式的薪酬,均应计入本期的薪酬总额。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六条集团党组为薪酬总额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确定集团薪酬总额管理理念和政策。
第七条集团人力资源部为薪酬总额管理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各经营单位的薪酬总额管理。
第八条各经营单位为薪酬总额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集团薪酬总额管理措施。
国有企业最新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最新薪酬管理制度本部薪酬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有效吸引和激励公司员工,吸引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加盟,确保公司“十二五”战略规划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理念本制度打破传统的论资排辈和单纯以职务定薪酬模式,采用现代的3P付薪理念,即以“岗位”(n)付薪、以“能力”(Personality)付薪、以“绩效”(Performance)付薪。
同时,兼顾内外部公平,科学反映员工的贡献。
第三条薪酬分配原则本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效益原则:以效益为前提,实施薪酬总额控制,并建立员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共进退的机制。
2.竞争原则:实施工资总额预算控制下的,有竞争力的薪酬领先策略,以提高关键岗位在人才市场上的薪酬竞争力和吸引力为导向。
3.激励原则:通过绩效工资、年度奖金和利润提成奖励政策,建立起风险与收益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通过设计不同职系的薪酬晋升通道,激励员工持续提升能力和绩效。
4.合法合规性:薪酬分配制度要在国家法律、法规等制度框架下来制定,并按国资委对央企的薪酬绩效管理有关文件为基本依据。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员工的工资关系,但不包含由集团每年核定薪酬的企业负责人。
第二章第五条职级设置本部设置十个职级,从高到低依次为:董事长(含党委书记)、总经理(含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含三总师)、总经理助理级(含副总师)、部门主任、部门副主任及主任工程师、处长、主管、主办业务员、业务员。
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班子成员为高管层级,部门的正、副主任以及主任工程师为中层层级,其他职级的员工为一般员工层级。
第六条薪酬模式本部实施宽带薪酬体系,其中,本部中层及高管实行年薪制,员工层级实行岗效工资制。
第三章第七条薪酬结构本部班子成员的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股权激励和其他奖励。
其他员工的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和其他奖励。
Our company's executive n consists of three components: base salary。
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Xx集团有限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健全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xxx,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在财务报表口径下的所有监管企业以及其它授权应履行监管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编制与申报、执行与调整、清算与评价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是指在国资委依规调控下,集团公司围绕发展战略,根据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情况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对各单位年度工资总额的确定、发放和职工工资水平的调整,作出计划安排并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的活动。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监管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第六条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原则:(一)坚持效益导向,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竞争力相适应。
各单位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参考本单位战略规划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等因素,建立健全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二)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关系。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合理调节内部各类人员收入分配关系,实现职工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适应、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相匹配。
(三)坚持出资人依规调控与企业自主分配相结合,兼顾企业和职工利益关系。
集团公司按规定调控各单位收入分配总体水平,充分发挥各单位作为市场主体的自主分配作用。
(四)坚持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改革与企业内部其他改革相衔接和配套。
探索工资总额管理新机制,理顺各类人员收入分配关系,循序渐进,稳步实施。
(五)坚持效益导向与维护公平相统一。
按照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要求,职工工资水平的确定以及增长应当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相联系,切实实现职工工资能增能减,充分调动职工创效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优化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各单位通过加强对工资总额的管理与控制,不断优化人事费用率、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利润率等指标,逐步提高人工成本竞争力,持续增强企业活力。
薪酬标准(试行)
薪酬标准(试行)
一、基本结构
公司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的薪酬结构。
二、薪资体系的构成如下:
1.基本收入 = 基础工资 + 岗位工资
2.绩效工资 = 年终绩效奖 + 奖金
3.福利 = 国家法定福利 + 公司福利
三、薪资分类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等组成。
其中“岗位工资”按照公司的各岗位设置分为三等,等级差为100-200元,等级的划分见附表。
(二)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由年度绩效工资和奖金组成。
“年度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年度工作绩效进行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其中:被评为优秀的员工,在全额发给年绩效工资的基础上,另加发年度绩效奖金;被评为合格的员工,全额发给年绩效工资;被评为不合格的员工,扣除全部年绩效工资;“奖金”是根据员工在完成单项工作任务时,对公司有突出贡献时给予的单项奖励。
(三)福利
包括国家法定福利和公司福利。
国家法定福利指公司为正式员工购买的法定的社会统筹保险福利,包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用品等。
公司福利指公司为正式员工提供的工作中餐补贴、交通补贴和电话补贴,以及生日礼物及重要节日补助等。
附:
1、确因工作需要,集团聘用非滇籍高级人才津贴为5000元/月;
2、集团派驻昆明地区以外长期(一个月以上)工作员工津贴为500元/月。
二〇〇九年八月。
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领导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领导人员薪酬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 (二)坚持以企业综合业绩评价为基础。
(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应与企业职工收入分配保持合理、协调关系。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是由集团公司管理权限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正常经营的全资子企业、分公司;其他企业按附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应纳入各企业薪酬管理体系中。
第二章薪酬核定第六条薪酬按如下公式核定:薪酬=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3×企业规模系数×评价系数×调节系数第七条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指企业在岗的不含领导人员的职工年平均工资。
总资产、净资产、第八条企业规模系数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四项指标综合确定。
(具体计算办法见计算细则)第九条评价系数是企业领导人员工作业绩的综合评价系数,按企业绩效评价、企业自身动态评价和企业间静态评价加权计算.(具体计算办法见计算细则)企业绩效评价依据国资委公布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综合评价企业经营业绩,同时反映企业综合管理水平,按《通号集团公司企业绩效评价办法》执行。
企业自身动态评价主要反映企业发展趋势和企业经营的改善状况,即用当年相关指标与上一年度同类指标的比值,相关指标为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和应收账款周转率三项指标。
企业间静态评价主要反映集团公司各企业之间静态比较关系,即用各企业相关指标与集团相应总体指标的比值,相关指标为科技投入、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经营现金流四项指标。
其中,科技投入为企业实际科技投入与企业上缴集团公司科技开发费之和. 集团职工年平均第十条调节系数依据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工资(集团职工年平均工资指集团全部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企业所在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并结合以下因素综合确定: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与本企业效益适应情况;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与职工收入的关系; 其它应需考虑的因素。
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薪酬总额管制办法(试行)4.doc
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薪酬总额管理办法(试行)4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薪酬总额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集团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业务单元薪酬总额与效益同步增长,推动业务单元长期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薪酬总额管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坚持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实际承受力相结合的原则;2、坚持标准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的原则;3、坚持薪酬总额与效益同向变动的原则。
效益上升,薪酬总额上调;效益下降,薪酬总额下调;4、坚持薪酬总额的增长低于效益增长,员工实际薪酬水平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原则。
第三条此办法管理的对象为各业务单元、中粮香港、中土畜公司、中谷集团(以下简称经营单位)。
各经营单位在集团核定的薪酬总额(含所属下属企业)范围内,参照集团管理办法管理下属企业的薪酬总额。
第四条依据集团规定的管理口径,按照收入实现制核定各经营单位的薪酬总额。
第五条相关名词解释:1、薪酬总额。
指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给全体员工的收入。
包括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
2、固定薪酬。
指参照岗位、职务、个人资历等核定的固定发放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等项目。
3、浮动薪酬。
需要参照个人绩效表现、企业整体效益情况发放的报酬,包括效益工资(根据业绩表现有一定浮动,否则计入固定报酬)、月奖、季奖、年终奖、特殊奖等。
4、管理口径。
相对财务口径而言,财务口径即按国家会计准则统一口径记录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口径则按照集团内部管理需要对财务信息进行处理和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5、收入实现制。
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
在本办法中指凡在本期实际支付的各种形式的薪酬,均应计入本期的薪酬总额。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六条集团党组为薪酬总额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确定集团薪酬总额管理理念和政策。
第七条集团人力资源部为薪酬总额管理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各经营单位的薪酬总额管理。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1.0总则1.1目的本制度旨在建立适合公司成长与发展的薪资体系和政策,规范薪资管理,构筑有公司特色的价值分配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地结合起来,制定适合市场运作的薪酬体系,激发员工潜能,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与氛围,最终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成长与发展。
1.2薪酬体系的建立依据薪酬福利与激励机制的建立需要结合市场、岗位评估结果与员工能力等因素,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从而使薪酬福利体系同绩效管理及岗位评估联系起来,使薪酬体系达到“外有竞争力,内有公平性”的良好状态。
薪酬福利体系的作用在于以“利”的形态,激励、促使员工将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达成统一,实现双赢。
它与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和个人能力的发挥相辅相成,同时,为达到激励效果,薪酬福利还必须与晋升机制相挂钩。
1.3薪酬设计的步骤1.3.1进行薪酬总额测算企业综合评价市场行情和企业支付能力,确定本企业的薪资定位和薪酬总额;如:根据同行业本地区的情况,在本地区能够相对领先,在同行业采用跟随的策略;1.3.2确定岗位工资依据岗位价值评估结果,确定各岗位的职位等级,体现内部公平性。
参照市场薪酬水平,确定每一职等的起薪水平及薪酬等级,以满足外部竞争性的需要。
参照市场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薪酬政策,确定各职等内基准岗位的平均工资。
根据现有薪酬水平和政策确定各职等的最高和最低工资标准,并划分职等内的级别。
确定任职者进入薪酬通道的原则和标准。
1.4基本原则公司薪酬设计遵循的基本原则是:1.4.1业绩导向原则把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确定工资报酬的直接依据,员工工资的增长与业绩考核的结果直接挂钩。
鼓励员工在提高工作效率和为公司做出持续贡献的同时,享受待遇上的提升。
1.4.2混合型薪酬策略原则对企业的关键岗位人员采用市场领先策略,对普通岗位人员采取市场协调策略,对可替代性强的基层岗位采取市场追随策略。
(1)市场领先策略:薪酬水平在市场居于领先地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靠近市场高位值;(2)市场协调策略:又称市场平和策略,即薪酬水平在市场居于中等水平,与市场平均水平持平;(3)市场追随策略:即薪酬水平在市场居于比较低水平,跟随市场水平。
集团薪酬预算总额管控办法
集团薪酬预算总额管控办法一、集团薪酬管控组织与权限集团各分、子公司在本制度框架下,根据集团对分子公司薪酬的指导意见细化各自的薪酬管理办法,提交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集团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分管人力资源的集团领导、集团人力资源部是薪酬管控组织,其薪酬管控权限详见《薪酬管理核决权限表》。
二、集团薪酬预算总额管理集团公司对各分子公司采取薪酬预算总额管理方式。
各分公司在核定的薪酬预算(总额)范围内,在不违反集团薪酬制度的前提下,经营班子有权自主使用、自由分配。
(一)薪酬预算总额定义薪酬预算总额包括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福利。
特殊贡献奖、人才培养基金、特殊人才基金、奖励福利列入“总裁基金”,不包括在薪酬预算总额之内。
(二)薪酬预算总额确定根据企业上年度薪酬总体水平、本年度经营目标以及人工成本所占比例,结合行业增长水平确定预算总额。
薪酬预算总额经集团薪酬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下发执行。
(三)分、子公司薪酬预算总额控制1.薪酬预算总额标准随分、子公司年度承包方案一起下发,人力资源部每月检查分公司预算总额执行情况,对分公司进行考核。
对预算总额执行情况的具体考核办法,每年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经集团薪酬委员会同意后执行。
2.特殊情况必须突破原定预算总额的,必须经集团薪酬委员会审批同意。
3.分、子公司应每年从薪酬预算总额的新增部分中提取不少于百分之十,作为企业工资储备金,主要用于调节预算波动。
说明:由于企业的背景不同,其治理结构会有差异,这些都能通过管控权限表得到直接反映。
通常情况,薪酬预算需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对股东负责,代表股东利益,但本办法规定薪酬预算由集团总裁批准,这就体现了实际控制人的管控权力。
实际控制人对企业的管控权力,往往是与股东协商、或争取得到,因此公司治理会因企业不同而有区别,不能一概而论。
Cilin Yang2019.11薪酬管理核决权限表。
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建立*** 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市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8 号)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参照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的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是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并监管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和总经理同时纳入考核范围。
企业其他领导人员的薪酬管理办法由企业的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由企业)制定并组织实施,报市国资委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三条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报酬与责任、义务相一致,与经营业绩挂钩,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二)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建立稳定的薪酬激励机制,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促进收入分配公正、公开、公平,行为规范;(四)坚持薪酬制度改革与相关改革配套进行,推进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分配的市场化、货币化、规范化。
第二章薪酬构成及确定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由基薪和绩效年薪构成。
中长期激励办法将另行制定。
第五条基薪是企业领导人员年度的基本收入。
基薪主要根据本市企业平均工资、所在行业平均工资、本企业平均工资加权计算,权数分别为 0.2 、0.3 、 0.5 。
基薪每年核定一次。
第六条绩效年薪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以基薪为基数,根据企业领导人员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分数及考核级别,在基薪的0-3 倍之间确定。
具体计算方法根据《阳泉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确定。
第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组织配置的总经理及专职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其分配系数为 1;企业副职的分配系数应根据其责任和贡献,由企业在0.8-0.5 之间加以确定。
第三章薪酬兑现第八条企业领导人员基薪列入企业成本,按月支付。
【薪酬方案】化工有限公司薪酬管制规定(WORD5页)1.doc
【薪酬方案】化工有限公司薪酬管理规定(WORD5页)1薪酬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01条为建立高效激励的分配机制,建设创新精干的员工队伍,体现公司关于薪酬总额实行宏观调控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02条本规定适用范围:适用于除总经理和特聘员工以外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指导思想第03条员工的薪酬水平主要取决于岗位价值和个人贡献两大要素。
其中岗位价值是指员工所在岗位本身在企业内的相对重要性和对企业总体业绩影响的大小。
个人贡献则是指员工在所在岗位上实现的实际绩效。
第04条适当拉开差距:不同职位的薪酬保持相当差距,以保持内部竞争性,避免平均主义倾向第05条具有竞争力:公司的薪酬坚持高于当地(金华地区)平均水平,保持薪酬的外部竞争力,以便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第06条与战略适应: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根据对公司经营预测和预算进行调整第三章薪酬构成第07条公司的薪酬体系由以下三大部分构成:1、工资。
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2、福利。
包括内部福利(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和外部福利(“三险”等)。
3、奖金。
包括年终奖和总经理特别奖。
第08条薪酬总额由集团公司确定。
第09条工资、福利、奖金所占薪酬总额的比例每年调整一次,具体在《年度薪酬分配方案》中体现。
第10条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以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执行。
第11条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是体现岗位劳动价值的工资单元。
公司所有职位依据职位评价的结果划分为十二等十级,每个职位对应相应的等级,同时每个职等职级享受相应的薪点数,员工依据所任岗位的薪点数获得相应的岗位工资。
第12条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反映个人努力和团队协作而获得业绩和效率的工资单元,由工作的达成结果确定。
月度绩效工资=月薪酬总额—(月基本工资总额+月岗位工资总额)所有薪点数之和×岗位薪点数×考核系数个人考核系数根据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确定。
第13条福利。
具体按《福利管理办法》执行。
第14条奖金。
薪酬总额管理办法
薪酬总额管理办法薪酬总额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发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依法规范出资人、企业和职工的收入分配关系,完善收入分配管理调控机制,推进公司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司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相关的收入分配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含企业负责人薪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福利、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工资总额的构成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条工资总额管理原则:1、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2、坚持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公司利润下降或盈转亏,不提取新增工资;3、坚持先提后用、工资总额包干;4、坚持奖惩结合,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相结合;5、坚持多劳多得,按劳取酬,并突出人才优势。
第四条公司每年11月根据行业动态、本年度工资水平、生产经营情况和次年经济效益预测、员工增减情况、物价情况等,编制次年工资总额方案和工资分配计划,并报国资委审批。
第五条公司负责对子公司、控投公司的工资总额实施有效的管理,并对其工资总额方案进行审核、批复。
第六条工资总额方案的编制,由办公室劳资管理人员负责,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年度支付工资总额、岗位设置、人员构成、员工薪酬档次、薪酬分配标准、工资结构、工效挂钩比例等。
第七条工资总额方案和薪酬分配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合理性、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第八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根据市国资委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其基础薪金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工资在年终一次性核定,按规定程序发放。
第九条公司根据经济效益状况、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等,建立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确定员工收入增长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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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总额管理办法(试行)1
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薪酬总额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集团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业务单元薪酬总额与效益同步增长,推动业务单元长期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薪酬总额管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坚持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实际承受力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标准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的原则;
3、坚持薪酬总额与效益同向变动的原则。
效益上升,薪酬总额上调;效益下降,薪酬总额下调;
4、坚持薪酬总额的增长低于效益增长,员工实际薪酬水平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原则。
第三条此办法管理的对象为各业务单元、中粮香港、中土畜公司、中谷集团(以下简称经营单位)。
各经营单位在集团核定的薪酬总额(含所属下属企业)范围内,参照集团管理办法管理下属企业的薪酬总额。
第四条依据集团规定的管理口径,按照收入实现制核定各经
营单位的薪酬总额。
第五条相关名词解释:
1、薪酬总额。
指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给全体员工的收入。
包括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
2、固定薪酬。
指参照岗位、职务、个人资历等核定的固定发放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等项
目。
3、浮动薪酬。
需要参照个人绩效表现、企业整体效益情况发放的报酬,包括效益工资(根据业绩表现有一定浮动,否则计入固定报酬)、月奖、季奖、年终奖、特殊奖等。
4、管理口径。
相对财务口径而言,财务口径即按国家会计准则统一口径记录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口径则按照集团内部管理需要对财务信息进行处理和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5、收入实现制。
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
在本办法中指凡在本期实际支付的各种形式的薪酬,均应计入本期的薪酬总额。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
第六条集团党组为薪酬总额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确定集团薪酬总额管理理念和政策。
第七条集团人力资源部为薪酬总额管理的组织机构,负责组
织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各经营单位的薪酬总额管理。
第八条各经营单位为薪酬总额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集团薪酬总额管理措施。
第三章管理方式
第九条主要依据各经营单位上年的实际发放情况和本年的效益情况,将国资委对中粮集团下达的薪酬总额分解到各个经营单位,各经营单位根据核定的薪酬总额发放薪酬。
第十条薪酬总额管理采取“年初预算,年中执行,年末清算”的方式进行。
年初各经营单位在全面预算中制定业务单元本部和下属企业的薪酬总额预算,每月随管理报告上报执行情况,年末集团对各经营单位薪酬执行情况的清算,出具调整意见。
第十一条各经营单位在制定下一年全面预算时,根据以下方式制定薪酬总额预算,报集团审批。
薪酬总额由薪酬总额基数P1,新增效益薪酬P2,单列薪酬P3三部分构成。
具体如下:
1、薪酬总额基数P1
薪酬总额基数=上年应发薪酬总额
2、新增效益薪酬P2
按照预算经营利润与上年经营利润增量的1:0.6的比例分段计算。
计算公式为:
如新增效益薪酬P2相当于薪酬总额基数P1的10%(含)以内的部分,可全额提取;10%-25%(含)的部分最高提取50%;25-40%(含)的部分最高可提取30%;40%以上的部分最高只能提取10%。
新增效益薪酬P2计算为负值时,按上述方法分段扣减,最多扣减薪酬总额基数P1的20%。
3、单列薪酬P3
以下情况薪酬总额预算单列:
(1)预计新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复转军人的增资情况;
(2)新建并在当年投入运营的企业增人增资情况;
上年P1×((预算经营利润-上年经营利润)×0.6 上年经营利润+P1×0.6 )
(3)拟在当年购并的企业增人增资情况;
(4)拟在当年清理的企业减人减资情况;
(5)其他特殊情况。
第十二条结合各经营单位全面预算情况,集团在3月份下达各经营单位的薪酬总额预算批复数额,作为各经营单位本年度薪酬执行的依据。
第十三条各经营单位每月随管理报告按照《业务单元人工成本月报表》上报薪酬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月度薪酬总额相对上
月异动浮动达10%以上,需另行说明原因。
第十四条每年12月-次年1月集团下达薪酬总额清算通知,各经营单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清算。
1、新增效益薪酬P2按照本年实际经营利润相对上年增量一定的比例分段计算,计算公式为:
注:比例每年由集团根据国资委批复确定。
如新增效益薪酬P2相当于上年薪酬总额基数P1的10%(含)以内的部分,可全额提取;10%-25%(含)的部分最高提取50%;25-40%(含)的部分最高可提取30%;40%以上的部分最高只能提取10%。
新增效益薪酬P2计算为负值时,按上述方法分段扣减,最多扣减薪酬总额基数P1的20%。
2、单列薪酬P3
以下情况可计算单列薪酬:
(1)加新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复转军人薪酬总额(人数×经营单位平均工资);
(2)加新建、购并企业实际发生的薪酬总额;
上年P1×((本年经营利润-上年经营利润)×比例上年经营利润+P1×比例)
(3)减清理完毕企业实际发生的薪酬总额;
(4)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发生的薪酬总额。
3、本年度薪酬总额为:
薪酬总额=薪酬总额基数P1+新增效益薪酬P2+单列薪酬P3
第十五条各经营单位根据以上情况撰写清算报告,于次年2月份提交集团审批,注明财务口径统计的数额,说明不一致的地方,作为集团审批的依据。
第十六条依据集团整体清算情况和各经营单位的清算报告,次年3月份集团依据管理口径下达清算批复数额,各经营单位按照核定的数额执行。
第十七条各经营单位实际发放数额小于集团核定数额,差额部分可提取工资储备,工资储备须在当年提取完毕。
第四章其他
第十八条各经营单位应严格控制不定期以货币的形式(或使用时等同于货币,如购物卡等)发放给员工个人的报酬,逐步实现收入简单化、透明化。
第十九条各种法定福利、补充福利、福利费、工会会费等暂时不列入核定范围,各经营单位参照当地政府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进行管理,按月随管理报告将支付情况提交集团备案。
第二十条集团将通过管理报告、财务快报、人力资源审计、经理人收入调查等方式对经营单位薪酬总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一条各经营单位应严格控制人工成本,相关项目根据集团核定的标准发放或报集团备案,如出现违规行为,视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