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人办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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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须知
根据广东省总工会《转发全总关于印发〈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市属各基层工会在办理基层工会法人资格证时按以下指引提交资料。
(一)基层工会申请取得工会法人资格的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规定成立。
2、工会经费来源有保障。
3、有组织机构和办公场所。
4、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工会主席为法定代表人。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1)《申请书》在“工会法人资格办证系统”——“办证指南”——“表格下载”中下载(A4纸双面打印)。或可到市总、产业(系统)、集团、直属单位工会领取。
(2)份数:产业(系统)、集团一级工会需提交的份数为一式2份,其下属的一级基层工会需提交一式3份,以下则推加。
(3)填写的部分说明:
第1页"工会成立时间"须具体到×年×月×日;
第2页"工会常设工作机构"填写"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等的情况;
第3页"工会自有经费、财产概况"中"会员应交会费、行政应拨工会经费留成"两项内容务必填写(不满1年按预计1年费用填写);
第4页"工会印章"须盖齐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规格见后,公章不规范的须及时重刻)、工会财务专用章等印章;
第5页"法定代表人简介"中:
①如是"兼职"工会主席的,务必填写"现任其他职务"栏,其他职务包括行政职务(注意:其行政职务请注明是否负责人事、财务工作);
②须贴上法定代表人的大一寸相片,盖上统一规格的工会公章;
第6页"本人签名或盖章"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若法定代表人更换,须新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
第7页"上级工会审查意见"栏中,如有两级上级工会,则要加盖两级工会的公章,即盖至产业(系统)、集团、直属单位工会的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需办证工会公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需办证工会公章);党政机关则需编办批复的机构设置文件复印件(1份,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需办证工会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需办证工会公章)。
4、上级工会批准建立该基层工会及对选举结果的批文复印件(1份,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需办证工会公章)。(参见附件4、5)
批文应明确三项内容:
(1)工会委员会的委员(三人以上奇数)及工会主席名单;
(2)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委员(三人以上奇数,除经审会主任外,其他委员不能与工会委员会委员交叉)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名单;
(3)本届工会委员会的任期(三年或者五年,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