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解读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解读水安全关系每个人的健康、关系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这些年来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严重。
瞄准当前影响水安全的种种问题,“水十条”出台恰逢其时。
国务院正式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条35项具体措施,把政府、企业、公众攥成一个拳头,向水污染宣战。
业内人士认为,“水十条”各项任务措施可实施、可考核、可追责,必将推动绿水青山的梦想成为现实。
解读:10个关键字,读懂水十条记者梳理出“水十条”十大关键词,并采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常纪文、副研究员张亮,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所长王建华、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等专家,帮您速解“水十条”。
调阶梯水价倒逼节水【条文】加快水价改革。
县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解读】按通常使用的水费支出占比收入比这个指标衡量,我国城市普遍在0.5%至1%之间,而发达国家的比例约占1%至1.5%。
必须加快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通过价格杠杆的手段,体现资源的稀缺性,倒逼节约用水。
具体来说,要在不影响民生的情况下,逐步拉开一二三档水价的差距。
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条文】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控制用水总量。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
严控地下水超采。
提高用水效率,到2020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分别下降35%、30%以上。
【解读】新时期治水思路中首先就是“节水优先”。
“水十条”特别对地下水超采进行部署。
今后落实节约用水,应该在完善市场价格杠杆、完善取用水计量监测设施、加强公众水情宣传教育等方面加大力度。
关十小企业全部取缔【条文】取缔“十小”企业。
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
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论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重大工程及对经济发展作用
论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重大工程及对经济发展作用环境XXX XXX 学号:XXXXXXXXXX据了解,为加快完成国家“十五”各项重点治理计划的结转项目,及时开工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的项目,研究论证一批新的工程项目。
“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10项环境保护工程。
要调动各种资源,开辟多元化投资渠道,集中力量和资金,重点建设。
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十点重大工程内容:1.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建设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环保执法能力、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系统、环境综合评估体系、“金环”工程、环境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建设。
2.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工程:完成31个省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300个设区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等建设任务。
3.铬渣污染治理工程:对堆存铬渣及受污染土壤进行综合治理。
4.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规模4500万吨/日,改造和完善现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配套污泥安全处置和再生水利用。
5.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治理重点工业污染源、水源地上游污染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部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6.城市垃圾处理工程:新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模24万吨/日。
7.燃煤电厂及钢铁行业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使现役火电机组投入运行的脱硫装机容量达到2.13亿千瓦。
8.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建立一批示范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
完善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护基础设施。
9.核与辐射安全工程:建成核设备性能鉴定实验室、放射性物质鉴定实验室、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中心、电磁辐射监测实验室、全国辐射环境监督监测国控网、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系统等。
10.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工程:建成环境优美乡镇2000个,完成1万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
部分重大工程对社会经济发展得作用:1.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十一五”以来,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主要项目进展良好,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环境保护部解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环境保护部解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日前,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突出重点污染物、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科技的支撑作用和法规标准的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
《行动计划》将如何加强社会监督,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如何实现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如何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2015年4月17日9时30分,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做客中国政府网,就《行动计划》与网友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刘燕]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您收看由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联合推出的本期访谈节目。
“大气十条”落地一年半后,“水十条”重磅来袭。
日前,国务院正式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0条、35款、76项、238个具体措施,把政府、企业、公众攥成一个拳头,向水污染宣战。
今天,我们就为大家邀请到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为大家梳理并解读《行动计划》中涉及的内容,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欢迎您吴院长。
2015-04-17 09:18:08[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主持人好,各位网友早上好。
2015-04-17 09:52:31[主持人]我们看到业内人士对“水十条”的评价,说各项任务措施可实施、可考核、可追责,“水十条”必将推动绿水青山的梦想成为现实。
可以说网友对“水十条”的期待非常高。
那么您在这里给我们先谈一谈我们应该如何认识这个文件,能不能从宏观上概述一下这样一份文件?2015-04-17 09:53:52[吴舜泽]好的,“水十条”昨天正式发布,在环保部统一组织下,我具体牵头承担了“水十条”的一些编制工作,我很有幸做了一些具体工作,和以规划院为主体的团队,推动了大概整整两年多来干这件事情。
所以在此我也很愿意从个人的角度谈一下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一些认识,也谈一下自己在编制工作中的所思所想。
安徽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
安徽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一、目标要求(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淮河、巢湖流域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功能要求。
跨界断面、污染严重的城市水体和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巢湖富营养化程度有所减轻,水功能区达标率进一步提高。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
水环境监测、预警与应急能力显著提高。
(二)水质目标。
到2015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淮河干流安徽段水质稳定达到Ⅲ类;颍河、涡河、新濉河等主要支流水质基本消除劣Ⅴ类。
巢湖西半湖总磷、总氮浓度比2010年分别下降6%和8%以上,其他指标达到Ⅳ类;东半湖总磷、总氮浓度维持2010年水平,其他指标达到Ⅲ类;环湖河流水质基本消除劣Ⅴ类。
(三)减排目标。
到2015年,我省淮河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不包括农业源排放量)控制在25.82万吨,比2010年削减9.05%;氨氮排放量(不包括农业源排放量)控制在3.44万吨,比2010年削减10.75%。
巢湖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4.3万吨,比2010年削减8.9%;氨氮排放量控制在2.3万吨,比2010年削减11.5%;总氮和总磷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9万吨和2265吨,比2010年削减10.4%和18.0%。
二、主要任务(四)加快实施《规划》项目。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优先控制单元内项目为重点,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按月细化工程进度要求。
积极推动项目前期工作,采取部门会商、联合审批等方式,抓紧启动开工一批环境、社会效益明显的项目。
建立项目建设进度通报和督查制度,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加强项目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确保项目发挥环境效益。
(五)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各地要以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淮河、巢湖流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2013年底前,依法取缔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活动,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调整工作。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
流域规划方案设计
• 规划目标在原有规划基础上调整、滚动实施,补 充必要的规划目标与指标;
• 对区域排污量要进行预测,并根据预测量确定削 减量;
• 工业污染治理要明确重点、调整布局的方向,有 条件的流域可提出具体的政策;
• 治理项目按照新的思路进行调整、充实; • 加强项目技术审查,没有依据的项目坚决不再纳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 一五”规划 编制的基本思
路
中国环境规划院 李云生
一、规划范围与现状评价
规划范围
• “三河、三湖” •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 • 松花江、黄河流域 • 珠江流域 • 南水北调东线 • 地下水环境保护
• 12个专项规划,流域面积占全国39%;人口占全 国63%;GDP占全国66%;水资源量占全国的48 %,废水量占全国的76%
• 集中解决重点水域水污染。“十一五”期 间,各地市级政府应把水污染治理作为本 级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采取截污导 流、污水处理、生态修复、水资源调配等 多种手段,切实改善本地至少一条(一段) 污染重、影响大的水域,
四、规划方案与规划实施
国家总规划方案设计思路
• 1、分析达到各项指标的污染治理需求; • 2、测算流域、区域污染治理的总体资金与打捆项
• 按照综合污染指数比较,2003年度七大水系污染 程度由重到轻依次为:海河、辽河、黄河、淮河、 松花江、长江、珠江。
•
污染因子
• 与2002年相比,海河、辽河和淮河污染程 度略有减轻,松花江、珠江和黄河支流污 染加重。
• 七大水系主要呈现为有机污染,主要污染 指标是石油类、生化需氧量、氨氮、高锰 酸盐指数、挥发酚等
各地市由本省分配。 • 指标考核:依靠环境统计与宏观测算,到各省
环境保护十大方针
我国环境保护十大方针(按时间顺序整理)韩雨 1403210410摘要:生态环境问题日趋严峻,令人堪忧。
自1972年以来,我国环境管理工作走过了一条艰难而又漫长的道路,逐步在实践中确立了环境管理的方针体系,建立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污染者负担”,“强化环境管理”为核心的政策体系,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本文以时间顺序,整理出了我国自1973年起确立的十大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对其进行了详细阐述。
同时,将新出台的“水十条”进行了整理与阐述。
关键字: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水十条1.环境保护“32字”方针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确立了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即“三十二字”方针,就是指“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这一方针是符合中国当时的国情和环境保护的实际的,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对我国环境保护起积极作用。
根据32字方针,国务院制定并公布中国第一个全国性环境保护文件《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规定》作出十个方面政策规定:做好全面规划;工业要合理布局;逐步改善老城市的环境;综合利用,化害为利;加强对土壤和植物的保护;加强水系和海域的管理;植树造林、绿化祖国;认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大力开展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工作,做好宣传教育;环境保护所必要的投资、设备、材性要安排落实。
2.“三同步、三统一”方针“三同步”是制定环境保护规划、确定政策、提出措施以及组织实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指出要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解决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过程之中;“三统一”是贯穿于“三同步”的一条基本原则,旨在克服只顾经济发展的观点,强调整体的综合利益,也可以认为是各项工作的一条基本准则。
3.持续发展战略方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结束以后,1992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1994年3月,国务院发布《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确定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行动目标、政策框架和实施方案。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达州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达州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9.24•【字号】达市府办〔2013〕77号•【施行日期】2013.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达州市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2013〕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达州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24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达州市实施方案为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流域水环境安全,根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四川省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紧紧围绕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及四川省实施方案,以规划项目为依托,以政策措施为保障,大力实施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总体目标:到2015年,全市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功能要求;主要水质监控断面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跨界断面、省控以上断面达到国家、省相关水质目标要求,水功能区达标率进一步提高;城市和工业污染防治水平全面提高,农村面源污染控制能力显著提升,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入河总量持续削减;水环境监测、预警与应急能力显著提高。
总量目标:到2015年,全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控制在7.8万吨,比2010年削减12%,氨氮排放量控制在0.8万吨,比2010年削减10%;其中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控制在4.3万吨,比2010年削减13%,氨氮排放量控制在0.5万吨,比2010年削减11%;农业污染源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削减。
国家“十一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战略方案规划
摘要:国家已经制定和实施了两个五年期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即“九五”和“十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十一五”重点流域包括海河、淮河、辽河、黄河中上游、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太湖、巢湖、滇池以及松花江流域;目前,国家环保总局和有关部门已经完成重点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工作;水污染防治规划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是一个战略性的规划;该规划分析了目前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物排放现状,结合“十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国家“十一五”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提出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目标和指标,确定了“十一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4项重点任务,估算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投资需求,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和配套政策;关键词: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战略规划1.重点流域社会经济与环境现状水资源受到严重污染,水体使用功能下降甚至丧失,不仅加剧了我国北方地区和城市的缺水问题,还使南方相对多水的地区和城市形成了“水质型”缺水;水污染已成为我国面临的最主要的水环境问题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10年全国GDP将比2005年增加43%以上,若不能实现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流域废水排放量和COD排放量将增加约25%以上,各流域大部分水域已无剩余COD容量,如不采取强力措施保护环境,水域环境面临继续恶化的威胁;黄河、淮河等流域经济发展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水污染治理资金筹措困难;群众环境意识日益提高与环境质量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善的矛盾日益尖锐;海河、辽河、淮河等流域稀释水量匮乏;“三湖”流域存在典型的湖泊水体富营养化特征;部分流域存在特殊的水质要求,给治污工作带来更大的难度;总之,我国正处在建立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重点流域的水污染治理均面临着转变理念、创新机制、还清旧账、防治新污染产生的严峻挑战;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在此背景下启动;表1 重点流域社会经济概况流域名称自然状况社会经济概况流域面积万km2 水资源量亿m3 人口亿人 GDP万亿元淮河 27 827.3 1.7 1.6海河 31.8 421.1 1.3 2.3辽河 22.9 232.8 0.349 0.46松花江 22.9 901.6 0.62 0.7黄河中上游 77.6 400 1.68 1.5三峡库区及其上游 79 4723 1.57 0.8太湖 3.65 177.4 0.41 2巢湖 0.08 48 0.1 0.1滇池 0.03 9.7 0.03 0.07南水北调东线----南水北调中线 9.52 387.8 0.12 0.04合计 274.48 8128.7 7.879 9.57注:南水北调东线规划包含在淮河、海河等流域内;规划范围包括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黄河中上游、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太湖、巢湖、滇池、南水北调东线、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11个流域,涉及23个省、市、自治区;表1是重点流域的概况;由表1可知,重点流域总面积约275万平方公里,水资源总量8128.7亿m3,总人口约7.88亿,GDP约9.6万亿元;重点流域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国的水环境质量将得到明显改善;2005年,重点流域377个国控断面中,62个断面水质好于Ⅲ类,占16.4%;92个断面达Ⅳ类,占24.4%;59个断面为Ⅴ类,占15.6%;164个断面劣Ⅴ类,占43.5%;淮河流域属中度污染,“十五”期间水质呈改善趋势,2005年劣Ⅴ类断面比例比2000年减少了26个百分点;海河流域属于重度污染,“十五”期间,水质总体呈改善趋势,2005年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比2000年减少了10个百分点;辽河流域属重度污染,“十五”期间,流域水质总体无明显变化,2005年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比2000年减少了5个百分点;松花江流域轻度污染,入黑龙江水质不能稳定达到Ⅲ类;黄河中上游流域属中度污染,黄河干流61%的断面达不到III类水质要求,兰州、白银、银川、石嘴山、乌海、包头、郑州等城市的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渭河、汾河等支流污染严重,水质劣于Ⅴ类;三峡库区和上游区水质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有所好转,但库区部分支流的局部水域富营养化加剧并发生水华,影响区水质有所恶化;太湖湖体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十五”期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污染指标由总磷转为氨氮、总氮;巢湖湖体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其中西半湖处于中度富营养化状态,东半湖处于轻度富营养化状态;滇池草海处于重度富营养状态,外海湖体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南水北调东线水质有所改善,但南四湖等主要输水沿线水质不能稳定达到Ⅲ类;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丹江口水库水质良好,水质保持Ⅱ类;2.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的目标和指标2.1 规划目标根据“十一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总体目标初步定为:到2010年,重点流域率先建立以水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重点保护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跨省界断面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工业企业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流域水环境监管、水污染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2.2规划指标在“十一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完成之后,要达到以下水质指标:淮河流域淮河干流基本达到III类;海河干流入海达到V类;辽河、大辽河入海水质达到V类;松花江入黑龙江水质达到III类;黄河干流水质基本达到III类;渭河、汾河入黄河水质基本达到V类;三峡库区水质达到II类;太湖湖体水质保持稳定;滇池草海水质明显改善,外海水质保持稳定;巢湖湖体水质有所改善;表2是部分重点流域COD总量的控制目标,由表2可知,到2010年,重点流域COD排放量控制在628.1万吨,比2005年削减11.8%;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规模接近3000万吨/日,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淮河流域、太湖流域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其他流域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表2 重点流域COD总量控制目标流域 2005年排放量万吨 2010年排放量万吨削减率% 新增污水处理规模万吨/日海河 142.4 123.7 14.2 638淮河 104.2 88.4 15.2 740辽河 58.7 50.3 14.3 288松花江 78.4 68.5 12.6 308黄河中上游 123.5 111.2 10.0 248三峡库区及其上游 136.3 126.4 7.3 370.9太湖 50.1 42.6 15.0 202巢湖 6.2 5.6 9.7 46滇池 2 1.8 10.0 56.5南水北调中线 10.3 9.6 6.8 87重点流域合计 712.1 628.1 11.8 2984.42.3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的思路创新我国重点流域“九五”、“十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建立了“质量、总量、项目、投资”四位一体的治污体系,从流域水环境质量出发,推算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估算水污染治理项目和治理投资;但由于水环境质量目标制定偏高,对水污染治理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估计不足,对各级政府的资金筹措能力缺乏客观分析,以及各级政府对水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等原因,造成规划目标没有实现;重点流域“十一五”规划的技术路线为: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分析流域水环境容量,核实现状排污量数据,预测规划目标年排污增量,论证达到水质目标所需的社会经济成本,依据流域的发展水平和技术经济可达性,提出阶段性水质改善目标,合理确定“十一五”期间可实现的污染治理任务;明晰的规划定位;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水污染防治规划作为本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同样具有系统性;就流域级规划而言,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对上,需要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政策方针,并与国家环境保护规划衔接;对下,需要指导各省编制本辖区的规划和实施计划;因此,流域规划既不能过细而影响地方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也不能过于泛泛而难以操作;本规划提出规划到省、任务到省、目标到省、项目到省、责任到省的原则,明确地方政府对当地水环境质量负责,是水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中央政府仅对饮用水水源地和跨省界断面水质进行重点监控,仅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宏观要求;有限的总量目标和水质目标;目标分两部分设定,一为基于水环境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容量测算的水质目标和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此为远期目标,对大多数污染严重的水体和区域,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二为基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自身环境需求确定的5年内的水污染物削减目标和重点河流重要水体的水质改善目标,此为有限目标,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完成;“十一五”规划中,以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跨省界水体及城市重点河流为保护对象,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定的水域使用功能、近年来水体水质的变化趋势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有包括允许排放量与削减量两项,在合理确定流域总量基数的基础上,制定总量目标仍然是必要的:一方面衔接现有管理政策,一方面能对区域水污染状况进行总体评价;分析确定流域总量削减目标更具操作性,因为这与治理设施的建设紧密联系,更有利于监督与考核;水质目标包括集中饮用水源保护目标、省界水质目标、城市重点河段水质目标;“十一五”的水质与总量目标,在重要水体水质改善的前提下,突出目标的合理性和可达性;注重规划的实施评估;规划明确要求“十一五”期间必须建立并实施规划评估制度;要求重点流域各级政府建立与总量控制相适应的统计、考核体系,每年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进展、水质情况、排污总量和环境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对配套资金不到位或收费政策不落实的地方和项目,暂停项目审批、暂停拨付国债资金;2008年开展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对规划目标的可达性、规划任务的合理性以及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治理项目进展与水质变化趋势,提出规划调整方案;2010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期终评估与考核;对未能完成规划任务、未达到规划目标的地区,追究行政首长责任;3.针对现存问题的规划任务3.1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核查,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严格划定一级、二级保护区边界,并设置明确的界限标志;逐步开展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的监管;供水量1万吨/日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要报省级政府批准实施;健全饮用水水源水环境监控制度,定期发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在加强常规水环境监测的基础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并及时公布水源地水质状况,确保社会及时得到饮用水水源质量信息,促进公众参与并接受公众监督;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预警制度;受上游污染、降雨径流、农田退水等因素影响较大饮用水源,要建立相应的污染预警制度,形成饮用水源的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预警和水厂处理预警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源安全预警体系;3.2突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率要明显提高;到2010年,重点流域城镇污水处理率必须达到65%以上;全国城镇要大力进行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大力推进雨污分流管网系统改造,不断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的能力和效率;全国污水处理项目建成后必须保证正常运行;“十一五”期间,投产当年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量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60%,投产三年以上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75%;全面规范污水处理厂的排污监管;到“十一五”末,污水处理厂的排污量预计将占排污总量的1/3,污水处理厂的排污行为的监督与管理极其重要;“十一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全部实现在线监测,建立国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级管理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监控网络系统,实现全国污水处理厂排污的实时、动态、全面的监督与管理;3.3严格控制工业污染物排放增长大力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将水环境容量资源放到与水、土地等战略资源同等地位的高度,重新评估支撑流域、区域产业持续发展的能力;鼓励循环经济产业发展,促进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清洁生产应作为政府鼓励企业发展的一个必备条件;应对循环经济产业、清洁生产企业、环境友好产品给予财政、税收等多方的政策扶持与鼓励,对环境不友好的产业产品应用提高税收标准、减少补贴等方式进行惩罚,鼓励建立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提升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的动力,促进环境友好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工业企业要实现全面稳定达标;到2000年,我国工业企业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十五”以来,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的水平仍然停留在主要污染物指标不稳定的达标排放水平,工业污染仍然是造成我国水环境污染的主导因素;“十一五”期间,应以全面稳定达标为目标,重新确立我国工业污染防治的战略,协调与理顺我国有关工业污染防治的法规、标准和政策,加强监督执法,切实加强工业企业的排污行为管理;3.4强化分区保护战略,防治区域污染落实国家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空间功能布局,确定不同地区的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从区域布局上统筹协调流域经济发展和水环境保护工作;将水资源量充沛、水环境质量较好且有剩余水环境容量的区域划分为优化或重点开发区,要依据水环境容量合理确定城镇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实行严格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加快产业和产品的升级换代,率先实现总量削减,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流域干支流源头、水源涵养区域和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等禁止开发或限制开发区域重点做好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自然资源保护等工作,实施水源涵养林保育和水土保持相结合的综合治理工程,严格控制在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发展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等活动;农业活动发达的地区要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治理面源污染;合理控制化肥施用量,禁用高毒和高残留农药,逐步降低农田退水对水体的污染;推广生态农业示范区和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加强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推广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开展畜禽渔业养殖污染、面源污染的综合防治示范;4.治理工程与资金需求4.1 重点治理工程根据重点流域水环境问题以及“十一五”期间规划任务,确定三类重点治理工程,分别为工业污染治理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和区域污染防治工程;工业污染治理工程,以企业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为前提,结合水环境功能要求,通过区域工业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工艺改造和深度处理等措施,降低企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提高企业水污染治理水平;城镇污水处理工程,统筹考虑水环境治理需求和污水处理厂建设所需的客观条件,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规模和布局,并在缺水地区提出再生水回用要求,在三峡库区等敏感水域提出污泥处置要求;区域污染防治工程主要包括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的污染控制、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试点示范和城市重点水体的污染综合治理等3方面内容三峡库区还包括垃圾处理场建设、库区漂浮物清理和库底垃圾清理等内容,是城镇居民饮水安全的重要保障,是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有益探索,也是提高城市水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各省、市、自治区项目前期准备情况以及治理工程对污染物的削减作用和对水体水质的贡献,筛选出规划重点治理工程,汇总其投资为2565亿元,详见表3;表3 重点流域“十一五”治理项目投资流域投资亿元工业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厂区域综合治理合计海河 63.3 210.2 68.3 341.8淮河 59.1 216.3 70.7 346.1辽河 51.5 79.5 41.5 172.5黄河中上游 84.5 180.1 32.7 297.3松花江 32.8 90.3 10.6 133.7三峡库区及上游 61.5 106.4 55.8 223.7太湖 104.6 41.2 80.7 226.5巢湖 28.7 19.5 25.6 73.8滇池 0.0 39.7 44.1 83.8丹江口库区及上游 7.6 17.2 9.2 34.0长江中下游 112.5 336.8 182.7 632.0合计 606.1 1337.2 621.9 2565.24.2 资金需求预测需要指出的是,规划的重点治理工程投资不是实现重点流域总量控制目标和水质目标所需资金的全部;第一,规划中确定的治理工程仅为重点工程,还有大量非重点治理项目需要各级政府督促实施;第二,就主要水污染物减排而言,除了工程减排之外,还包括结构调整减排和管理减排;第三,除了建设投资外,治理工程的正常运行和维护所需的费用也应有所考虑;初步测算重点流域“十一五”期间水污染治理资金总需求为4000-4500亿元;5.结论和建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正处在积极偿还历史旧账,努力不欠新账的关键阶段,全面解决水环境问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十一五”期间是治理重点流域水污染的关键时期,任务尤其艰巨;要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多方筹集资金,落实治污项目;通过加强环境监管,有效约束各类排污行为,并鼓励公众参与,形成广泛的监督机制;只有全社会形成合力,才能有效控制污染,遏制水体水质恶化趋势,并在重点水域实现水质改善;。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10.13•【文号】环发[2006]158号•【施行日期】2006.10.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环发〔2006〕1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促进环境优化经济增长,实现“十一五”生态保护目标,加速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了《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二○○六年十月十三日附件: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目录一、全国生态保护形势(一)“十五”工作回顾(二)生态环境现状1、主要问题2、成因分析(三)机遇与挑战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保护优先2、分类指导,分区推进3、统筹规划,重点突破4、政府主导,公众参与(三)工作目标1、总体目标2、具体目标三、重点领域及主要任务(一)深化自然生态保护工作1、完善全国生态功能区划2、推动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3、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4、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二)强化区域生态保护监督与管理1、加强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监管2、提高生物多样性履约和管理能力3、重视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保护(三)加大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力度1、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2、综合防治土壤污染3、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强化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4、防治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四)巩固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1、深化生态省、生态市和生态县建设2、积极推进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3、大力开展生态村建设四、保障措施(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二)完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体制(三)创新生态保护政策(四)加强生态保护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五)建立多渠道的投资体系(六)加强生态保护能力建设(七)促进公众参与和监督一、全国生态保护形势(一)“十五”工作回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五”期间,先后印发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把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成立长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成立长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环境保护局
•【公布日期】2005.10.25
•【字号】鄂环办[2005]56号
•【施行日期】2005.10.25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
正文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成立长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环办[2005]5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强化重点治理项目国家资金争取力度,经研究,决定成立省环保局长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家志局长
副组长:刘晓鸣副局长
周歆昕副局长
朱宪国副局长
成员:李国斌污染控制处处长
李瑞勤规划财务处处长
李炜自然保护处处长
周水华监督管理处处长
张金星汉江办副主任
黄茂项目办负责人
刘成付省环科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编制工作小组,组长:李国斌,成员:胡锐、方芳、董景春、秦烜。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全文)
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全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是国家“十一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阐明“十一五”期间国家在环境保护领域的目标、任务、投资重点和政策措施,重点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环境保护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同时引导企业、动员社会共同参与,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环境形势(一)“十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进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将改善环境质量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把环境保护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淘汰了一批高消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加快了污染治理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地区、流域和城市的环境治理不断推进,生态保护和治理得到加强;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的对策措施,市场化机制开始进入环境保护领域,全社会环境保护投资比“九五”时期翻了一番,占GDP的比例首次超过1%;环境管理能力有所提高,环境执法力度有所加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人民群众的参与程度明显提高,对我国环境保护规律性的认识不断深化。
在经济快速发展,重化工业迅猛增长的情况下,部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所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减缓,部分地区和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核与辐射安全得到保证。
(二)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我国环境保护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十五”环境保护计划指标没有全部实现,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增加了27.8%,化学需氧量仅减少2.1%,未完成削减10%的控制目标。
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以下简称“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和区域的治理任务只完成计划目标的60%左右。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远远超过环境容量,环境污染严重。
全国26%的地表水国控(国家重点监控)断面劣于水环境V类标准,62%的断面达不到III类标准;流经城市90%的河段受到不同程度污染,75%的湖泊出现富营养化;30%的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不到III类标准;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不容乐观;46%的设区城市空气质量达不到二级标准,一些大中城市灰霾天数有所增加,酸雨污染程度没有减轻。
“十一五”规划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
口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 司 罗毅
今年 3月 国务 院常 务会议 审议 通过 了 《 花江流域 水 污染 松 防治 规.J2 6 2 1 年 ) 确定 了松 花 江流域 水 污染 防治 的阶段 t (∞ — 0 0 》 l
5 % 以 上 . 不 能 实 现 以环 境 保 护 优 化经 济 发 展 . 域 废 水排 放 0 若 流 量和 C D排 放 量将 增 加 约 3 c O 0 %以 上 各 重 点 流域 目前 几 乎 已无
求 意 见 。 花 江 流 域 、 水 北 调 东 线 南 水 北 调 中线 水 源 地 等 3 松 南 个
G P约 9 D 6万 亿 。 九 五 、 十 五 ”期 间 ,国 家 通过 制 定 和 实 施 三 河 三 湖 ”水 污 染 防治 计 划 、 行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制 度 实 施 推 排 污许 可 证 管 理 、建 设 一 批 重 点治 理 工程 项 目 ,流 域 水 污 染 物
.
绝不 姑息迁 就 。
、
质达 到 I 。太 湖湖 体 水质 保 持稳 定 。滇池 草海 水质 明显改 善 I 类
海 水质保 持 稳 定 。巢湖 湖体 水 质有 所 改 善 。
.
外
第 四 、多方 筹集 资金 ,落实 规 划 项 目 。坚持 政府 引导
市 场 为
主 公 众 参 与 的原 则 ,建 立政 府 企 业 、社 会 多 元化 投 入机 制 拓 宽融 资 渠道 ,中央预 算 内基 本 建设 资金 ( 国债 ) 地方 政府 资金 以
治 区 。 重 点 流 域 总 面 积 约 2 5万 平 方 公 里 总 人 口 约 7 8亿 . 7 8
规 .J n 个 重点 流 域 的专 项 规 划 。目前 已 经完 成 了 《 家 重点 t ̄ 1 , 1 i 国 流 域 水 污染 防 治 规 划 》(0 6 0 0年 )征 求 意见 稿 ,正 在全 国征 2 0 —2 1
关于编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说明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中投信德国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高级工程师:高建关于编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说明(模版型)【立项 批地 融资 招商】核心提示:1、本报告为模板形式,客户下载后,可根据报告内容说明,自行修改,补充上自己项目的数据内容,即可完成属于自己,高水准的一份可研报告,从此写报告不在求人。
2、客户可联系我公司,协助编写完成可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大纲(具体可跟据客户要求进行调整)编制单位:北京中投信德国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专业撰写节能评估报告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录第一章总论 (1)1.1项目概要 (1)1.1.1项目名称 (1)1.1.2项目建设单位 (1)1.1.3项目建设性质 (1)1.1.4项目建设地点 (1)1.1.5项目主管部门 (1)1.1.6项目投资规模 (2)1.1.7项目建设规模 (2)1.1.8项目资金来源 (3)1.1.9项目建设期限 (3)1.2项目建设单位介绍 (3)1.3编制依据 (3)1.4编制原则 (4)1.5研究范围 (5)1.6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5)1.7综合评价 (6)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7)2.1项目提出背景 (7)2.2本次建设项目发起缘由 (7)2.3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 (7)2.3.1促进我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8)2.3.2加快当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8)2.3.3满足我国的工业发展需求的需要 (8)2.3.4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 (8)2.3.5提升企业竞争力水平,有助于企业长远战略发展的需要 (9)2.3.6增加就业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的需要 (9)2.3.7促进项目建设地经济发展进程的的需要 (10)2.4项目可行性分析 (10)2.4.1政策可行性 (10)2.4.2市场可行性 (10)2.4.3技术可行性 (11)2.4.4管理可行性 (11)2.4.5财务可行性 (12)2.5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发展概况 (12)2.5.1已进行的调查研究项目及其成果 (12)2.5.2试验试制工作情况 (13)2.5.3厂址初勘和初步测量工作情况 (13)2.5.4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提出及审批过程 (13)2.6分析结论 (13)第三章行业市场分析 (15)3.1市场调查 (15)3.1.1拟建项目产出物用途调查 (15)3.1.2产品现有生产能力调查 (15)3.1.3产品产量及销售量调查 (16)3.1.4替代产品调查 (16)3.1.5产品价格调查 (16)3.1.6国外市场调查 (17)3.2市场预测 (17)3.2.1国内市场需求预测 (17)3.2.2产品出口或进口替代分析 (18)3.2.3价格预测 (18)3.3市场推销战略 (18)3.3.1推销方式 (19)3.3.2推销措施 (19)3.3.3促销价格制度 (19)3.3.4产品销售费用预测 (20)3.4产品方案和建设规模 (20)3.4.1产品方案 (20)3.4.2建设规模 (20)3.5产品销售收入预测 (21)3.6市场分析结论 (21)第四章项目建设条件 (22)4.1地理位置选择 (22)4.2区域投资环境 (23)4.2.1区域地理位置 (23)4.2.2区域概况 (23)4.2.3区域地理气候条件 (24)4.2.4区域交通运输条件 (24)4.2.5区域资源概况 (24)4.2.6区域经济建设 (25)4.3项目所在工业园区概况 (25)4.3.1基础设施建设 (25)4.3.2产业发展概况 (26)4.3.3园区发展方向 (27)4.4区域投资环境小结 (28)第五章总体建设方案 (29)5.1总图布置原则 (29)5.2土建方案 (29)5.2.1总体规划方案 (29)5.2.2土建工程方案 (30)5.3主要建设内容 (31)5.4工程管线布置方案 (32)5.4.1给排水 (32)5.4.2供电 (33)5.5道路设计 (35)5.6总图运输方案 (36)5.7土地利用情况 (36)5.7.1项目用地规划选址 (36)5.7.2用地规模及用地类型 (36)第六章产品方案 (38)6.1产品方案 (38)6.2产品性能优势 (38)6.3产品执行标准 (38)6.4产品生产规模确定 (38)6.5产品工艺流程 (39)6.5.1产品工艺方案选择 (39)6.5.2产品工艺流程 (39)6.6主要生产车间布置方案 (39)6.7总平面布置和运输 (40)6.7.1总平面布置原则 (40)6.7.2厂内外运输方案 (40)6.8仓储方案 (40)第七章原料供应及设备选型 (41)7.1主要原材料供应 (41)7.2主要设备选型 (41)7.2.1设备选型原则 (42)7.2.2主要设备明细 (43)第八章节约能源方案 (44)8.1本项目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 (44)8.2建设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 (44)8.2.1能源消耗种类 (44)8.2.2能源消耗数量分析 (44)8.3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 (45)8.4主要能耗指标及分析 (45)8.4.1项目能耗分析 (45)8.4.2国家能耗指标 (46)8.5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 (46)8.5.1工业节能 (46)8.5.2电能计量及节能措施 (47)8.5.3节水措施 (47)8.5.4建筑节能 (48)8.5.5企业节能管理 (49)8.6结论 (49)第九章环境保护与消防措施 (50)9.1设计依据及原则 (50)9.1.1环境保护设计依据 (50)9.1.2设计原则 (50)9.2建设地环境条件 (51)9.3 项目建设和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51)9.3.1 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51)9.3.2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 (52)9.4 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53)9.4.1 项目建设期环保措施 (53)9.4.2 项目运营期环保措施 (54)9.4.3环境管理与监测机构 (56)9.5绿化方案 (56)9.6消防措施 (56)9.6.1设计依据 (56)9.6.2防范措施 (57)9.6.3消防管理 (58)9.6.4消防设施及措施 (59)9.6.5消防措施的预期效果 (59)第十章劳动安全卫生 (60)10.1 编制依据 (60)10.2概况 (60)10.3 劳动安全 (60)10.3.1工程消防 (60)10.3.2防火防爆设计 (61)10.3.3电气安全与接地 (61)10.3.4设备防雷及接零保护 (61)10.3.5抗震设防措施 (62)10.4劳动卫生 (62)10.4.1工业卫生设施 (62)10.4.2防暑降温及冬季采暖 (63)10.4.3个人卫生 (63)10.4.4照明 (63)10.4.5噪声 (63)10.4.6防烫伤 (63)10.4.7个人防护 (64)10.4.8安全教育 (64)第十一章企业组织机构与劳动定员 (65)11.1组织机构 (65)11.2激励和约束机制 (65)11.3人力资源管理 (66)11.4劳动定员 (66)11.5福利待遇 (67)第十二章项目实施规划 (68)12.1建设工期的规划 (68)12.2 建设工期 (68)12.3实施进度安排 (68)第十三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69)13.1投资估算依据 (69)13.2建设投资估算 (69)13.3流动资金估算 (70)13.4资金筹措 (70)13.5项目投资总额 (70)13.6资金使用和管理 (73)第十四章财务及经济评价 (74)14.1总成本费用估算 (74)14.1.1基本数据的确立 (74)14.1.2产品成本 (75)14.1.3平均产品利润与销售税金 (76)14.2财务评价 (76)14.2.1项目投资回收期 (76)14.2.2项目投资利润率 (77)14.2.3不确定性分析 (77)14.3综合效益评价结论 (80)第十五章风险分析及规避 (82)15.1项目风险因素 (82)15.1.1不可抗力因素风险 (82)15.1.2技术风险 (82)15.1.3市场风险 (82)15.1.4资金管理风险 (83)15.2风险规避对策 (83)15.2.1不可抗力因素风险规避对策 (83)15.2.2技术风险规避对策 (83)15.2.3市场风险规避对策 (83)15.2.4资金管理风险规避对策 (84)第十六章招标方案 (85)16.1招标管理 (85)16.2招标依据 (85)16.3招标范围 (85)16.4招标方式 (86)16.5招标程序 (86)16.6评标程序 (87)16.7发放中标通知书 (87)16.8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备案 (87)16.9合同备案 (87)第十七章结论与建议 (89)17.1结论 (89)17.2建议 (89)附表 (90)附表1 销售收入预测表 (90)附表2 总成本表 (91)附表3 外购原材料表 (93)附表4 外购燃料及动力费表 (94)附表5 工资及福利表 (96)附表6 利润与利润分配表 (97)附表7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表 (98)附表8 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摊销表 (99)附表9 流动资金估算表 (100)附表10 资产负债表 (102)附表11 资本金现金流量表 (103)附表12 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 (105)附表13 项目投资现金量表 (107)附表14 借款偿还计划表 (109) (113)第一章总论总论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首章,要综合叙述研究报告中各章节的主要问题和研究结论,并对项目的可行与否提出最终建议,为可行性研究的审批提供方便。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管理办法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落实“放管服”要求,加强和规范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加快推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关于改进和完善中央补助地方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划是指经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同意的流域水污染防治或水环境治理规划(方案)。
本办法所称重点流域是指纳入规划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流域和海域。
规划项目建设资金由地方负责筹措,积极引导社会投资参与建设,推进项目建成投运。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项投资是指为推进规划实施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包括长期建设国债投资)。
专项投资可对重点流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补助。
第四条专项投资原则上采用切块方式安排。
国家发展改革委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等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省级发展改革委)下达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提出专项投资额度、建设任务、补助标准和工作要求等,省级发展改革委按照要求将年度投资计划确定的投资额度和建设任务等分解安排到具体项目,并按规定时限报我委备案。
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专项投资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编制印发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规划。
(二)研究制定专项投资计划工作的总体要求、投资补助标准、处罚规则,提出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原则和范围,组织省级发展改革委申报年度专项投资计划。
(三)确定分省(区、市)年度专项投资切块额度,下达切块投资计划。
(四)督查专项投资计划的实施与管理。
开展定期调度、不定期稽察和检查,督促省级发展改革委有序推进投资计划实施和项目建设。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督促省级发展改革委予以整改和处罚。
第六条省级发展改革委作为专项投资的组织实施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督促相关地市编制批复流域综合治理方案。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17•【字号】晋政办发[2012]99号•【施行日期】2012.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9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各市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尽快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目标、任务、项目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企业、单位,把《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切实保障规划项目建设实施。
二、各市要抓紧制定《规划》分年度实施方案,并于2012年12月底前报省环保厅。
要求2013年度完成流域规划项目的70%;2014年度完成流域规划项目的80%;2015年度上半年完成《规划》所有目标任务。
三、省政府将依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指标解释》(环办函〔2012〕1202号)对各市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水质指标和项目完成指标。
水质指标主要考核流域内相关地市跨界断面的水质改善情况;项目完成指标主要考核水污染防治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认可文件为考核依据。
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水质指标占考核权重的70%,项目完成指标占考核权重的30%。
(各地市水质指标和项目完成指标见附件)四、各市要高度重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分年度向省环保厅报送工作完成情况。
为确保《规划》目标完成,省政府将对各市规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将各市《规划》实施进度向社会公告,对《规划》指标任务完成较差的市予以通报批评。
国家“十一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框架与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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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保 障 措 施 和 配 套 政 策 关 键 词 : 点 流 域 :水 污 染 防 治 ; “ 一 五 ” 略 规 划 重 十 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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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 i cu e l n n l d Ha ,Hu i i o p e n mi d e e c e f t e i a ,L a ,u p r a d d l r a h s o h Ye l w lo Rie ,r s r o r a e a d p e e c f v r e e v i r a n u p r r a h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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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流域污染程度
• 海河水系污染严重,劣Ⅴ类水质断面占50%以上; 辽河水系总体水质较差,劣Ⅴ类水质断面占40.6 %;黄河水系总体水质较差,支流污染普遍严重; 淮河干流以Ⅳ类水体为主,支流及省界河段水质 仍然较差;松花江水系以Ⅳ类水体为主;珠江水 系、长江干流及主要一级支流水质良好,以Ⅱ类 水体为主。
• 按照综合污染指数比较,2003年度七大水系污染 程度由重到轻依次为:海河、辽河、黄河、淮河、 松花江、长江、珠江。
•
污染因子
• 与2002年相比,海河、辽河和淮河污染程 度略有减轻,松花江、珠江和黄河支流污 染加重。
• 七大水系主要呈现为有机污染,主要污染 指标是石油类、生化需氧量、氨氮、高锰 酸盐指数、挥发酚等
氨氮排放量 (万吨)
15.6 12.4 6.65
13 1.09 2.37 15.84 9.3 28.6
145.6
50
50.99 918.2
68%Βιβλιοθήκη 4.36 154.984%
2003年水质现状
• 七大水系407个重点监测断 面中,38.1%的断面满足 Ⅰ~Ⅲ类水质要求,32.2 %的断面属Ⅳ、Ⅴ类水质, 29.7%的断面属劣Ⅴ类水 质。其中七大水系干流的 118个国控断面中,Ⅰ~Ⅲ 类水质断面占53.4%,Ⅳ、 Ⅴ类水质断面占37.3%, 劣Ⅴ类水质断面占9.3%。 各水系干流水质好于支流 水质。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 一五”规划 编制的基本思
路
中国环境规划院 李云生 2005.3.16
一、规划范围与现状评价
规划范围
• “三河、三湖” •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 • 松花江、黄河流域 • 珠江流域 • 南水北调东线 • 地下水环境保护
• 12个专项规划,流域面积占全国39%;人口占全 国63%;GDP占全国66%;水资源量占全国的48 %,废水量占全国的76%
二、规划技术路线
基本思路
• 实现有限目标; • 建立综合指标; • 完善总量控制。
有限目标
有限目标的总量目标
• 包括总量目标与削减量两项目标; • 目标初步值:废水总量保持稳定;COD、氨氮排
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5~10%; • 测算依据: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明显提高,由40%
提高到60~70%;工业污水预测与达标。 • 流域分配:利用基尼系数法分配到各流域和各省,
25.8%
城市污水处理率
34.2% 36.5% 39.9% 42.1%
综合指标
区域绩效指标
• 区域绩效指标:是指区域单位GDP废水排放 量、单位GDP COD(氨氮)排放量等环境与 经济社会的综合指标;
• 按流域,各省执行。单位GDP废水排放量, 单位GDP COD排放量等绩效指标,要求在十 一五期间提高30~50%,并逐步纳入政绩 考核。
综合指标
行业绩效指标
• 区域行业排污水平,单位万元产值COD(氨 氮)排放量。
• 比如造纸全国平均水平为116公斤/万元产 值,其中东部地区69公斤/万元产值,中部 地区222公斤/万元产值,西部地区241公斤 /万元产值。
• 推荐实施,与达标配合。
总量控制
流域总量控制
• 从上而下的总量分配计划,衔接现有环境 统计与管理体制;
废水量 (亿吨)
56.9 41.2 23.3 31.6 2.4 3.7 25.6 16.3
87
5300 4314 47.3
57158 13207.4
66%
48%
29.2 335.3
76%
COD排放量 (万吨)
158.4 105.8 58.3 49.15
4.4 7.4 111.2 66.1 211.8
• 在合理确定流域总量基数的基础上,制定 总量目标,一方面衔接现有管理政策,一 方面能对区域水污染状况进行总体评价。
总量控制
重点单元改善目标
• 要求各地市按照“质量、总量、项目、投资”四 位一体的指导思想,确定重点河段控制单元的治 理目标和项目投资计划,由总局组织方案审批后 实施。
• 美国许多州已对受损水体实施了TMDL计划,EPA为 了进一步提高国家的水体质量,不断地努力改善 TMDL计划,新批准的TMDL计划也呈不断上升趋势, 从1996年的143个上升到2004年的大约2657个。一 些案例表明,TMDL计划对于改善水体质量是行之 有效的
各地市由本省分配。 • 指标考核:依靠环境统计与宏观测算,到各省
有限目标
有限的水质目标
• 水质目标: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目标,跨省界水质 目标,每个城市确定一个重点河段水质目标;部分 流域水质较好,可确定水质保持目标。
• 确定依据:水源地保护目标由省级政府确定;省界 断面水质由国家协调各省确定;城市河段水质目标 由各城市确定,选择污染重、影响大的河段,要求 在现有基础上有明显改善目标;水质保持目标由各 省确定。
• 重点流域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国的水环境质 量将得到明显改善。
各流域特征属性表
流域名称
海河 淮河 辽河 太湖 滇池 巢湖 黄河 松花江 珠江 三峡库区 及其上
游 南水北调
合计 全国比例
流域面积 (平方公里)
32.0 33.0 31.4 3.7 0.3 1.3 79.5 55.6 57.8
79.0
年度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污水处理厂《工三业部废委水请比示文生件活提污的水全集国中城处市 污例水处理率要达到70%,理国率家发
33.改4%委投资司编制方案征求意见稿
28.6提%出的是全6国0%城》镇)污5水.8%处理率
18.5%
18.5%
17.4%
22.3%
16.6%
• 考核手段:省界断面、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由国家 监控,各市重点河段由国控与市控相结合,总局审 核并发布;
• 公众监督:每年发布一次水质考核情况。
综合指标
治理指标
• 治理指标有城镇污水处理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 率)、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等,反映流域与区域工 业与生活污水的基本处理水平。
• 确定范围:按国家、流域、各省层次提出目标; • 确定依据:现有水平,水质改善需求,国家战略。
373.6 39%
人口 (亿)
1.22 1.65 0.54 0.36 0.02 0.09 1.07 0.54 0.98
1.54
8.01 63%
GDP (亿元)
9674 7031 4473 8192 106 444 4842 3903 13193
水资源量 (亿吨)
370 916 498 177 5.5 4.9 707 1492 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