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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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绿色通道”的含义
医院急诊“绿色通道”指医院抢救急危重症伤病中,为挽救其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二、开通“绿色通道”的条件
(一)危重症患者
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患者生命者,主要包括以下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眼外伤、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

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

(二)特殊人群
贫困低保患者、优抚对象、华侨和外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起的群死群伤患者、政府指派的救护任务等。

三、“绿色通道”保障措施
(一)由接诊医师决定患者是否享受“绿色通道”的服务并上报
医务科(非上班时间报总值班)。

(二)急诊科实行24小时连续应诊制及首诊负责制,有关科室值班人员接到急诊会诊请求后应于5分种内到达会诊地点。

(三)伤病员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二先二后”(即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款;先入院抢救,后交款办手续),所有处方、检查申请单、治疗单、手术通知单、入院通知单等医学文件在右上角盖红色“抢救”印章,先进行医学处理再进行财务收费。

(四)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如特检科、检验科、放射科、CT 室、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住院收费处等)必须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的服务:患者到达放射科后,平片、CT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超声医生在接到患者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 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可电话报告),60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结果报告,配血申请30分钟内完成(如无库存血,则60分钟内完成);
药学部门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

(五)急诊科建立“绿色通道”记录本,做好详细记录,由急诊护士填写,对重危病员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事发地点、病情摘要、初步诊断、诊疗措施及去向作详细记录以便查核。

(六)全院医务人员均有义务积极参加“绿色通道”的抢救工作,不得推诿病人,或对“绿色通道”的呼叫不应答。

对干扰“绿色通道”的个人和科室,需追究责任。

(七)凡遇涉及多科的伤病员,原则上由对病人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主管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必要时会同医务科或总值班协商解决。

(八)接诊科室遇到重大急救,病员较多时,应立即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同时报告分管院长,以便组织全院力量进行抢救。

(九)突发事件(交通事故、中毒及其他重特大突发事件)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医务科及总值班进行全面统一指挥,协调安排,各科室必须服从指挥和安排。

四、“绿色通道”相关流程
(一)院外急救
按“急诊院前抢救制度”进行必要的处理,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

(二)院内抢教
患者到达急诊科,分诊护士将患者送入抢救室,并在5分钟内完成患者合适体位的摆放、吸氧、开通监护仪进行监护并完成第一次生命体征监测(T、P、R、BP)、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患者抢救病历。

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下达会诊医嘱、下达检查医嘱、下达手术医嘱。

所有医嘱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记录并复述,医生确认后执行。

抢救后6小时内由抢救医生完成急诊抢救病历和补记口头医嘱。

专科医生在到达急诊科进行会诊时,急诊医生负责和专科医生就
患者的情况进行口头沟通,专科医生应对患者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向急诊科医生说明专科处理意见,确定转专科诊治患者,由急诊科医生负责将患者转送到专科医生制定的场所,如手术室、ICU或病区。

经急诊科医生评估,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的患者,如肝、脾破裂、宫外孕破裂大出血等,在快速做好术前准备的同时,急诊科医生通知专科医生直接到手术室,并电话通知手术室做好急救手术准备。

急诊科医生将患者送到手术室,在专科医生到达手术室之前由急诊科医生、麻醉师共同抢救患者,专科医生到达后,与急诊科医生交接患者,由专科医生完成治疗和手术。

术前必须有书面的手术通知单,写明术前诊断、手术名称及患者基本信息。

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的患者,由急诊科主任或在场的最高行政主管或在场的最高医疗技术职称人员主持会诊,会诊召集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参加,根据会诊意见,有可能威胁到患者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患者,并负责组织抢救。

会诊记录由急诊科完成,符合进入ICU标准的患者应收入ICU。

所有急性危重患者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必须在医生的监护下进行。

(三)门诊抢救流程
门诊发现需要抢救患者,由接诊医生和门诊护士责任现场抢救,组织专科医生进行会诊,如诊断明确,可由专科医生接诊,决定进一步治疗,如不能快速明确诊断,由接诊医生送急诊科。

接诊医生在没有其他医生接收时,要对患者负责,在交接患者时要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生进行交接。

(四)手术室抢救流程
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10 分钟内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在手术室门口接患者,患者到达后,接入手术区,麻醉医生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

急诊抢救手术要求在患者到达急诊科后1小时内开始。

(五)急诊会诊管理
确定患者进入“绿色通道”后,接诊医生及时报告专业负责人,同时报告医院(正常工作日报告医务部,节假日和夜间报告医院总值班),科主任、医务部或总值班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和协调抢救工作,总值班在抢救患者指挥有困难时可请示主管院长、医务部主任。

在确定患者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生紧急会诊。

接到会诊通知,在医院医疗岗位的医生5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生前往。

在院外的二线医生 30分钟内要到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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