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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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细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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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金支付行为,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资金支付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付、银行转账、汇票、支票等。

第三条公司资金支付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执行。

2. 安全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和舞弊行为。

3. 效率原则:提高资金支付效率,缩短资金周转时间。

4. 透明原则:确保资金支付过程公开透明,便于监督。

第二章资金支付流程第四条资金支付申请:1. 申请人填写《资金支付申请单》,详细说明支付事由、金额、支付方式等。

2. 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审核。

第五条资金支付审核:1. 财务部对申请单进行审核,包括支付事由、金额、支付方式等是否符合规定。

2. 审核无误后,财务部办理支付手续。

第六条资金支付审批:1. 资金支付需经公司相关负责人审批,审批权限根据支付金额和公司规定确定。

2. 审批人应认真审核支付申请,确保支付事项合法、合规。

第七条资金支付执行:1. 财务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支付手续。

2. 对于现金支付,财务部应核实收款人身份,确保支付安全。

第八条资金支付凭证:1. 财务部应妥善保管支付凭证,包括支付申请单、审批单、支付凭证等。

2. 支付凭证应真实、完整、规范。

第三章特殊情况处理第九条对于紧急支付事项,经公司相关负责人批准,可简化审批流程,但必须保证支付合法、合规。

第十条对于大额支付,应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对于涉及关联方交易的支付,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支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细则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第一章目的和范围本资金支付管理制度旨在明确资金支付的管理规范,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高效地支付和结算,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现金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资金支付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薪酬、福利等。

第二章制度和流程规范1.预算申请:资金支付必须按照公司年度预算进行申请,预算外支出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2.审核流程:资金支付申请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保支付符合公司规定和法律法规。

3.支付方式:公司资金支付可采用银行转账、公务卡支付、现金支付等方式,具体支付方式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4.核算方式:公司资金支付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进行核算,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三章责任与义务1.财务部门:负责资金支付的审核、记录、报告和监督,确保资金支付合规、准确,并对支付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支付业务进行监督和审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并纠正,对审计结果负责。

3.法律部门:负责对资金支付业务涉及的法律事务进行审核和咨询,确保资金支付合法合规。

4.其他部门:负责协助财务、审计和法律部门开展资金支付管理工作,确保本部门资金支付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1.内外部检查:公司应定期对资金支付业务进行内外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审计、税务检查、财务检查等,以确保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审计:公司应定期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资金支付业务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应详细记录资金支付业务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3.检查处理:对于在监督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涉及到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章违约责任1.对于违反本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因违反本制度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对于故意违反本制度的,公司有权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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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付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资金支付行为,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率性。

2. 本公司所有资金支付活动均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资金支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2. 各部门需按照本制度规定,合理申请和使用资金。

三、支付流程1. 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资金支付申请表,明确支付目的、金额、收款方信息等。

2. 审核: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3. 批准:财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请进行复核,并报请公司管理层审批。

4. 支付:经批准后,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执行支付操作。

四、支付方式1. 银行转账:适用于大额资金支付,需提供详细的收款方银行账户信息。

2. 现金支付:仅限于小额支付或特殊情况,需经管理层特批。

五、支付条件1. 所有支付活动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或协议作为依据。

2. 收款方必须提供有效的税务发票或其他合法凭证。

六、支付限额1. 对于不同级别的支付金额,设定不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2. 严格执行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支付需经更高级别的管理层审批。

七、监督检查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资金支付情况进行自查和分析,确保支付活动的合规性。

2. 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对资金支付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八、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因违规支付造成公司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公司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公司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公司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资金支付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财务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资金支付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的资金支付行为。

第三条公司资金支付管理应当遵循合规、高效、审慎和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支付的权限和责任。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资金支付流程,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

第二章资金支付的审批管理第六条公司应当规定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和流程,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支付审批的程序和要求。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支付审批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支付审批过程留有痕迹,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支付审批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支付审批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支付风险防控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支付风险问题。

第三章资金支付的执行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规定资金支付的执行权限和流程,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执行权限。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支付执行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支付的执行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支付执行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支付执行过程留有痕迹,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支付执行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支付执行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支付风险防控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支付风险问题。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支付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支付的安全防范和保障措施。

第四章资金支付的管理工具和手段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支付管理制度,规定各类资金支付工具和手段的管理要求。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支付审批、执行和监督管理系统,提高资金支付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支付个人行为的监督管理制度,避免资金支付突破规定和自行决策的行为。

资金监管及支付管理制度

资金监管及支付管理制度

资金监管及支付管理制度1. 概述资金监管及支付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规范企业的支付行为而建立的一套管理制度。

通过明确资金监管的责任、流程和支付管理的规范,可以有效防止资金的滥用、流失和支付风险的产生,保障企业的财务稳定和发展。

2. 资金监管制度2.1 资金监管的目标资金监管的目标是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通过建立资金监管制度,可以实现对企业资金的有效控制和管理,防止资金的损失和滥用。

2.2 资金监管的主体资金监管的主体包括企业的财务部门、资金监管人员以及相关部门的配合。

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的规划和管理,资金监管人员负责监督和执行资金监管制度,相关部门需要配合资金监管工作的开展。

2.3 资金监管的流程资金监管的流程包括:资金计划制定、资金流向监控、资金使用审批和资金归集等环节。

资金计划制定是根据企业的资金需求和现有资金状况制定合理的资金计划,资金流向监控是对资金的流入流出进行实时监测,资金使用审批是对资金支出进行审批和核实,资金归集是将分散的资金汇集到统一的账户进行集中管理。

2.4 资金监管的措施资金监管的措施包括:资金审查制度、资金汇报制度、资金差额处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等。

资金审查制度是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核实,资金汇报制度是及时报告资金监管情况和重大资金变动情况,资金差额处理制度是对因资金使用不当或其他原因导致的资金差额进行处理,内部控制制度是通过内部控制措施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准确。

3. 支付管理制度3.1 支付管理的目标支付管理的目标是规范企业的支付行为,确保支付的及时、准确和便捷。

通过建立支付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企业支付效率、降低支付风险、防范支付纠纷的产生。

3.2 支付管理的主体支付管理的主体包括企业的财务部门、支付人员和相关部门的配合。

财务部门负责支付管理的规划和执行,支付人员负责具体的支付操作,相关部门需要配合支付管理工作的开展。

3.3 支付管理的流程支付管理的流程包括: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执行和支付核查等环节。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资金的控制和管理,加快资金循环和周转,保证资金安全,发挥和提高资金的规模效益和资金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股份”或“公司”)、分公司和所属XX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章职责第三条各单位企业一把手是企业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资金的安全与使用效益负第一领导责任;财务总监在资金管理上对一把手负责,对资金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一)资金管理人员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具体管理,对其安全性负直接责任;(二)会计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对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及结存负有监督和主管责任;(三)各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品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五条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设全面预算编制岗,负责收集各部门的资金收支计划,编制下一年度的资金预算,提交相关部门讨论批准。

第六条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全面预算管理在资金综合平衡中的作用,严格按照预算要求组织协调资金调度,确保资金及时收付,实现资金的合理占用和营运良性循环,具体细则见《XX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货币资金的会计系统控制,严格按照货币资金的收支范围进行日常业务活动。

第八条各单位在生产经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取得的资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收款不入账、设立“小金库”。

第九条各单位在办理资金支付业务时,应明确支出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原始单据或相关证明,履行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后,方可安排资金支出。

第十条出纳不得经管除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外的账簿登记和管理工作,不得兼任会计稽核工作,不得负责月末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工作。

资金管理与支付制度

资金管理与支付制度

资金管理与支付制度概述资金管理是一个组织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对资金的筹集、运用和监管等方面。

而支付制度则是资金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涉及到资金的支付、结算和清算等方面。

良好的资金管理与支付制度可以确保组织的资金稳定运营,降低风险,提高效率。

资金管理的重要性稳定运营良好的资金管理可以确保组织的资金稳定运营,避免资金短缺或过剩的情况发生。

通过做好资金的预测、计划和控制,组织可以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和运作,保持资金的平稳流动,从而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降低风险有效的资金管理可以帮助组织降低风险,预防资金的丢失和浪费。

通过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组织可以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种潜在的风险,保护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提高效率良好的资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组织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

通过优化资金的配置和利用,组织可以合理分配资源,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价值和效益。

支付制度的重要性资金支付支付制度是组织进行资金支付的重要环节。

良好的支付制度可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准确支付,避免因支付环节出现问题而导致的资金损失和纠纷。

结算和清算支付制度还涉及到资金的结算和清算,通过建立科学的结算和清算机制,可以确保资金的及时结算和清算,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和管理效率。

资金管理与支付制度的关键要素预测与计划良好的资金管理需要进行准确的预测和计划。

组织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和发展需求等因素,对未来资金的需求和供应进行合理预测和计划,以便做出相应的决策和调整。

控制与监管资金管理需要建立科学的控制和监管机制,确保资金的正常流动和安全使用。

组织需要设立合适的授权和审批程序,对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管,防止资金被滥用或挪用。

投资与收益优化资金的投资和收益是资金管理的重要方面。

组织需要根据自身的资金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的投资方式和项目,以获取最大的收益和回报。

支付与结算支付制度需要建立准确、安全和高效的支付与结算机制。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资金支付行为,控制支付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效率,根据《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配套和服务业协会财务工作的暂行规定》、《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该制度适用于单位资金支付行为的管理,包括财务部门、相关部门以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支付管理原则:依法合规、审慎用款、责任明确、审批程序规范、信息公开透明、风险控制。

第四条支付管理目标:规范单位支付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

第五条支付管理范围:包括单位一切形式的资金支付活动。

第二章资金支付程序第六条支付审批程序:所有资金支付均应经过审批程序,付款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财务审核和主管领导审批,审批人员需在相关系统中签字确认。

第七条支付方式:单位资金支付方式应当合法、规范,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政策。

一般支付方式包括转账支付、支票支付、现金支付等。

第八条支付标准:资金支付标准应当制定详细的规定,明确各项支出的金额、用途及审批程序。

支付标准应当与单位经营情况相适应,符合实际需要。

第九条支付凭证:所有资金支付应当有相应的支付凭证,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有关信息,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和审批。

第十条支付记录: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支付记录系统,包括支付凭证、审批流程、财务报表等,以便财务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三章支付风险控制第十一条支付安全控制: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资金支付安全控制体系,包括资金支付权限分级管理、资金账户监控、支付风险预警机制等。

第十二条支付风险评估:单位应当定期对资金支付活动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支付风险点,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保障资金支付安全。

第十三条支付差错处理:单位遇到支付差错应当及时处理,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正,防止类似差错再次发生。

第四章管理制度执行第十四条财务人员职责:财务部门负责单位的资金支付管理工作,负责审核资金支付凭证、备案核销、账务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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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目录】第1章总则第2章资金支付的分类、流程及审批权限第9条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

第10条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第3章各种款项支付规定第11条财务业务款项支付基本原则第12条借款规定第13条部门五项费用报销规定:第14条采购付款第15条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付款第16条辅助物资采购付款第17条其他第18条审批事项说明:第4章资金支付审签人的责任规定【正文】第1章总则第1条为有效执行企业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资金风险,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涉及的对控股企业、附属企业及集团内各职能部门的资金支付项目,均应符合集团公司年度预先批准的范围和额度。

第3条本制度主要用于规范xxx公司及其分子公司资金支付业务;第4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部调拨、公司固定资产构建、维修、供应商货款、物资采购、借款、费用报销等付款业务。

第5条支付原则为“分级会审、适当授权、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第6条资金支付的依据是国家法规、公司章程、公司相关制度、批准的采购计划文件、授权相关人员的签字、必要的合同和验收手续、合法的内外部凭证等。

第7条出纳是付款业务的唯一执行者,只有相关人员按各自职权签字完毕后,才可付款。

第2章资金支付的分类、流程及审批权限第8条根据公司资金支付的性质,将资金支付分为以下两大类:经营性支付和非经营性支付。

经营性支出包括:(一)采购支出:包括采购设备、材料、辅助材料过程中发生的买价、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费、租赁费及其他杂费等;(二)日常经营管理费: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招待费、通讯费、车辆费、水电费、会议费、修理费、咨询服务费、低值易耗品、其他;(三)日常销售费用:包括广告费、宣传费、销售佣金、赠送礼品等;(四)工薪支出: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费等;(五)税费支出:包括公司应上交的各项税款、附加费、管理费等;(六)应付账款:主要指已签订合同尚未付清款项的公司对外欠款。

非经营性支出包括:(一)购建长期资产:指公司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购置、建造支出;(二)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指公司经营以外的借款、还款等;(三)对外长短期投资:指公司对公司以外的公司及新设公司进行投资;(四)其他:包括公司捐赠、赞助、公益活动等支出。

第9条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

第10条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第4章各种款项支付规定第11条财务业务款项支付基本原则各部门办理相关业务涉及资金支出的,首先选择公对公直接付款,即业务经办人提出资金付款申请并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后转交财务作为付款依据,并按照财务付款要求提供付款方的付款信息及相关联系方等信息转交财务部,直接银行转账汇款;经财务确认,对于不能直接公对公付款的业务,相关业务经办人员可向公司申请备用金借款或自行垫付,然后以报账方式申请业务报销冲回借款或个人垫款。

(一)付款申请的业务涉及:大额采购或固定供应商的日常性采购业务支出;包括原材料及商品、固定资产等大额采购业务款项;分子公司向总部申请业务款项;车辆油卡充值、车辆保险支出;及房屋租赁费其他付款支出等;(二)日常报销项目涉及: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招待费、通讯费、车辆费、水电费、会议费、修理费、咨询服务费、财务费等其他日常经营费用;第12条借款规定公司员工借款必须遵守公司《借款管理制度》;借款必须填写由财务部统一印制的《借款申请单》,注明借款人姓名、部门、金额、借款用途、预计还款时间等,按《借款审批程序》办理审批。

员工凭审批后的《借款申请单》到财务部领取现金;第13条部门费用报销规定:(一)差旅费按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办理。

差旅费是指因公外出发生的各种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补助等。

出差后的各类发票、单据,按业务招待费(大额招待费用)、差旅费(长途交通费、住宿费、个人餐费)分类填报。

差旅费用报销单后附《出差申请单》,其中:业务招待费填写《费用报销审批单》,长途交通费、住宿费、个人餐费报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短途交通费、机场建设费、行李托运费、电话费等杂费汇总填写在《差旅费报销单》的其他栏中,并入差旅费报销。

差旅期间发生的共同费用报销,报销单需有同行人员签名确认。

严禁人为将同批次差旅开支项目拆零分次报销,绕避监管,一经发现,财务有权不予受理未报销拆零部分,并在报销单上标识核销。

(二)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经理级以上有关人员在承担难度较大的业务和重要接待活动中必要的费用开支。

主要指餐费、烟酒费、礼品费等。

公司对各职能部门的业务招待费实行总额控制,由各职能部门在预算内集中管理,自行控制。

凡是因工作需要对外赠送礼品(包括公司产品)的,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方可执行。

业务招待费用报销按照公司业务招待费用控制标准规定报销权限进行报销。

(三)办公费用支出办公费是指公司内各单位办公文具、办公家具、办公通讯器材、电器以及电脑配件、易耗材料等的购置费用。

大额办公费用采购,可固定供应商,并由行政部定期统一填写办公耗材结算付款申请单,经公司相关层级审批后由财务直接对供应商支付。

(四)车辆使用费:车辆使用费包括汽油费、维修费、路桥费、泊车费、驾驶员补贴;所有车辆报销费用需在相关票据后备注车辆牌照号码。

第14条采购付款采购部按照采购付款《审批权限表》进行审批后,报财务部进行付款。

申请物料采购付款时,须附上经有效批准的采购合同、采购单验收单、供应商资料等。

第15条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付款采购部在申请固定资产付款时,须提供经事先批准的《购置申请表》、采购单或采购合同、报价单、《固定资产使用验收单》等。

购买各种机动车辆,须以公司名义入户,报账时,须附上行驶证复印件。

对按进度付款的在建工程,在申请进度款时,须提供经审核的每月工程进度报表及阶段验收报告,并确保付款进度与合同列明工程的完工程度同步。

在支付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尾款时,须提供经相关部门确认的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结算书、发票。

第16条其他对于制度未明确规定的费用报销,应事先咨询财务部,以严肃财务制度。

第17条审批事项说明:款项支付根据类别性质,必须严格按照《借款审批流程》、《采购付款审批流程》、《费用报销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审批人必须按照《审批权限一览表》进行签批。

所有审批人在批单时应审查申请付款的单据是否已执行有效的批准程序。

对于各审批人已安排的缺席(如出差、请假)之授权,在取得审批人书面授权文件并抄送财务部后,被授权人在授权期间的批准权限最高可等于审批人。

各审批人未安排的缺席,其缺席期间的审批权限由其直属上司执行。

授权人要对授权期间的所有批单承担责任。

第18条为保证时效及不影响公司日常运作,对于下列金额较大且付款时间紧迫,如迟延付款将导致公司损失(如缴付滞纳金,没有水电供应等)的部分特殊款项,可先由公司相关部门经理签批,付款后再补签。

支付给公用事业部门的水电费、电话费。

支付给政府部门的税费、社会保险费。

其他需要及时付款的开支。

第19条各部门申请对外款项支付,包括采购物品及接受其他服务、劳务等,应尽量通过银行办理转账。

特殊情况需现金支付时,需附上合理解释并经部门经理批准,收款方领款人须提供加盖其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同时需申请部门经办人签字证实。

第20条对于分期且带质量保证之付款申请,财务部需收到使用部门或经办部门书面通知后,才安排付款。

第21条各项业务申请付款支付须提供相关附件资料,包括以下内容:(1)已签署的合同、采购订单及其附件;(2)支付进度款的,必须提供进度证明如货物验收单、到货发票等信息;(3)材料、固定资产、辅助物资等实物类购置付款须有验收人签字,并提供验收单;(4)收款单位必须提供合法的正式发票或相关证明,收款单位与发票出具单位不一致时,财务部将不予付款;(5)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争议的事项必须有与对方单位达成的补充协议;(6)其他能够说明该项付款确有真实、准确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原始证明文件、法律文件。

第22条报销单据所附原始凭证与报销内容必须一致。

装修、修缮、水电、消防等工程必须取得当地地税局开具的税务发票。

其他原始凭证须符合第21条的规定,发票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报销单据批准人必须是申请人之直接上级,自批无效。

报销单据必须由有权审批人签名认可,每单金额不得超过其批单限额。

报销单据须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后才能办理款项支付。

在审核过程中核单人若对报销项目有疑问,将直接向审批人或经手人询问,对方应予以配合。

第4章资金支付审签人的责任规定第23条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财务人员应当即扣留,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及时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第24条用款人应如实反映资金支付内容,在资金申请单、报销单上签字,对资金支付结果负直接责任。

第25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在此基础上审核签字,对资金支付的结果负部门领导责任。

第26条对资金支付具有最终审批权限的人员,对资金支付的结果负领导责任。

第27条所有资金支出必须由财务负责人根据本制度关于资金支出依据的规定核准后方可支出,对于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支付凭证有权利退回。

第28条出纳人员对于不符合本制度关于资金支出依据的规定和未经财务负责人签批的资金支出承担挪用公司资产的直接或连带法律责任。

第29条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对公司造成直接损失者,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则第30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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