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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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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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年后
《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 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 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 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 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四)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任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 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 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 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 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 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订立的三种情形
连续工作满十年
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协商:
除合同期限不能协商外,其他内容都可以协商。 《条例》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 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 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 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一)劳动合同的履行
(五)政府投资兴建或政府给予优惠政策的各类经营 性市场、商铺、摊位。 (六)政府特许经营的公共服务项目,如书报亭、电 话亭、福利体育彩票销售点、飞机车船票销售点等岗 位。 (七)政府资助的为社区居民提供托老养老、社区卫 生、保健、体育、文化、治安、绿化保洁等社区服务 岗位。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参考意见(201109)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参考意见(201109)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参考意见(2011.09)目录一、受案范围及其处理二、诉讼主体资格三、仲裁与审判的衔接四、工资、加班工资、双倍工资五、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六、竞业限制和违约金七、证据和事实的认定八、法律适用九、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与终止十、附则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审判效率,依法及时保护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下称《实施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和上级法院的有关指导意见,结合我市民事审判和劳动争议审判实践,提出本参考意见。

一、受案范围及其处理1.1【未缴社保赔偿及补缴的处理】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没有为其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为其补办、导致劳动者具体明确损失,劳动者以此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应予受理。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为其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或拒缴社保费、未缴足保费,或因缴费年限、基数等,起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建立社会保险或主张补缴的,不予受理。

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若已受理,则驳回起诉,文书中作必要释明。

1.2【劳动者代缴社保费的返还】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后,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应由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劳动者代用人单位缴纳后,要求用人单位返还的,应予受理,并应判决用人单位负责返还。

1.3【失业保险的受理及赔偿标准】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者失业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为其发放失业保险金,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应予受理。

中山劳动合同7篇

中山劳动合同7篇

中山劳动合同7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岗位工作。

乙方应按时完成甲方合理的工作任务和调配。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甲方执行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工时制度。

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等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第五条: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元/月,甲方应按照此标准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表现和工作业绩调整工资水平。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第六条: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七条: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安全操作规程。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八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合同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九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完整word版)中山市劳动合同文本官方版

(完整word版)中山市劳动合同文本官方版

编号中山市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甲方):职工(乙方):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电话:12333使用说明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劳动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如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劳动合同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五、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六、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劳动合同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本劳动合同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偿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七、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八、本劳动合同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 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 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㈠合同期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1 .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I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㈡试用期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1 .无试用期。

2 .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 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 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广东省劳动合同标准版

广东省劳动合同标准版

广东省劳动合同标准版一、总则。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以规范广东省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

1. 用人单位应当与拟聘用的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内容。

2.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3. 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说明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者应当如实提供自己的基本情况和工作能力等信息。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一方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并经另一方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未提出续订劳动合同,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劳动合同续订或者变更的,应当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4. 劳动合同解除应当经过协商一致,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解除。

五、劳动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

1.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2. 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3. 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规定。

1. 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劳动合同,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劳动者不得利用劳动合同侵犯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劳动合同约定。

七、结语。

广东省劳动合同标准版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依据,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标准的规定,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共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详解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详解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法第38条详解,供大家参考学习。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详解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目前社会上一些用人单位,任意克扣职工工资,停发、少发甚至完全不发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赚钱不顾劳动者死活,让职工在有毒气体、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导致职工中毒生病、死亡或残废。

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特别解除权可无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劳动合同[1],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中山市劳动合同法》课件

《中山市劳动合同法》课件

2
监督机构和措施
设立劳动监察机构,建立举报制度,加大惩罚和赔偿力度。
3
奖励与惩罚机制
建立奖励合规企业和惩罚违法企业的机制,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
劳动合同法的案例分析
实际案例的分析和解读
通过具体案例来解析劳动合同法的执行情况和效 果。
对于劳动合同法的修订与改进的建议
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对劳动合同法的修订和改进意 见,以更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
《中山市劳动合同法》 PPT课件
中山市劳动合同法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本课件将深入介绍劳动合同法的适用 范围、重要内容、实施与监督,并通过案例分析来加深理解。让我们共同了 解劳动合同法!
背景介绍
中山市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它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保障了双方 的权益和义务。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包括所有在中山市工作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无论其雇佣形式,都必须遵守劳动 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
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和解除合同的程序与要求。
劳动报酬与工时制度
工资结构、加班和休假制度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修改合同内容及提前终止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与监督
1
如何有效执行劳动合同法

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合同备案制度,加强对违法用工的打击力度。
总结与展望
中山市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次课程的学习,我 们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劳动合同法的意义和影响。

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金福利待遇有关标准

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金福利待遇有关标准

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金福利待遇有关标准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金福利待遇有关标准1. 引言在中山市的司法系统中,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他们在司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辅助作用,为实现司法公正和顺利进行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支持。

然而,对于他们的薪金福利待遇标准,一直以来存在着不同的议论和争议。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对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薪金福利待遇有关标准进行评估,并试图给出一些个人的观点和理解。

2. 薪金福利待遇的背景和现状2.1 薪金标准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薪金标准是决定他们的经济收入水平的关键因素。

薪金标准应该合理、公正,并且能够反映他们的工作价值和努力程度。

当前,中山市的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薪金标准存在着一些问题,包括标准不明确、不透明和不公平等。

这使得部分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薪金无法真正反映他们的工作贡献。

2.2 福利待遇除了薪金标准之外,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福利待遇也是他们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福利待遇应该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基本保障性福利,同时还应该提供一些额外的福利待遇,如住房补贴、奖金激励等,以保障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动力。

然而,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福利待遇标准并不完善,一些基本的福利待遇缺乏保障,这可能对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一定的困扰。

3. 对薪金福利待遇有关标准的评估3.1 薪金标准的评估为了制定合理的薪金标准,中山市可以参考其他地区类似岗位的薪金标准,根据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工作性质、工作难度和市场供需情况进行调整。

在确定薪金标准的过程中,应该注重科学、公正、透明的原则,并充分听取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标准能够真正反映他们的工作价值。

3.2 福利待遇的评估在福利待遇方面,中山市应该完善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基本保障性福利待遇,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基本福利。

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金福利待遇有关标准

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金福利待遇有关标准

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金福利待遇有关标准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金福利待遇的有关标准,根据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一、薪金待遇根据劳动法和中山市的相关规定,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薪金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等组成部分。

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基本工资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同时根据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确定绩效工资和工龄工资,使其薪金待遇与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相匹配。

二、福利待遇1.社会保险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共同缴纳。

2.法定假日和年休假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依法享有带薪年休假和各种法定假日,包括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

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3.加班费和休息日补贴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需要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向其支付加班费。

同时,如果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需要在休息日加班的,也应享受到休息日补贴。

4.职业培训和进修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享有职业培训和进修的机会。

用人单位应鼓励和支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和进修,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职业技能,使其能更好地适应工作的需要。

5.其他福利待遇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还可以享受其他福利待遇,例如节日福利、节日慰问金、年终奖金等。

这些待遇根据用人单位的规定和经济能力确定。

总之,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金福利待遇的有关标准包括薪金待遇和福利待遇。

其中,薪金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工龄工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社会保险、法定假日和年休假、加班费和休息日补贴、职业培训和进修,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

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

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正文:---------------------------------------------------------------------------------------------------------------------------------------------------- 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一九九五年四月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证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含在我省境内就业的外国、无国籍及港、澳、台劳动者,以下统称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必须在30日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在30日内以上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经协商达成协议后,双方应在劳动合同上签名盖章。

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法规的;(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三)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利益的;(四)限制或侵害当事人一方基本权利,合同条款显失公平的。

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金福利待遇有关标准(一)

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金福利待遇有关标准(一)

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金福利待遇有关标准(一)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金福利待遇有关标准薪金待遇•薪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等因素进行评估和确定。

•薪资调整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合理的薪酬水平。

•薪资支付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确保及时和准确地向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发放工资。

福利待遇1. 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公司应按时缴纳和申报相关社会保险费,确保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2. 带薪假期•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天数根据工作年限和公司规定确定。

•在法定节假日和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也享有带薪休假权利。

3. 节日福利•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向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发放相应的节日福利,如节日补贴、礼品等。

4. 健康检查•公司应定期组织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

5. 培训和晋升机会•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帮助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技能。

•对于有发展潜力的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司应提供晋升和职业发展的机会。

6. 其他福利•公司还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提供其他福利,如员工旅游、年度奖金等,以增加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凝聚力。

以上就是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金福利待遇的相关标准,希望能为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提供一个公正、合理、稳定的工作环境,提升员工的福利待遇,促进员工持续发展与公司共同成长。

广东省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广东省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广东省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关键信息项: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资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会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广东省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甲方与乙方就劳动合同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地相关政策,特制定本合同。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止。

合同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协商续签。

三、工作内容乙方在甲方单位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位,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工作。

中山劳动合同范本6篇

中山劳动合同范本6篇

中山劳动合同范本6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岗位工作。

乙方应按时按质地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和其它工作任务。

具体岗位职责及要求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岗位安排和工作安排调整。

如乙方对岗位安排有异议,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变更劳动合同书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书。

若乙方无故拒绝甲方的工作安排调整或未经同意擅自离岗的,甲方有权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如乙方因工作需要被派往异地工作的,乙方应服从安排。

甲方应参照当地劳动力市场工资水平确定乙方工资标准,并支付相关津贴补助等福利待遇。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乙方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劳动保护并取得相应证书。

如因乙方未持证上岗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2024广东劳动合同标准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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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劳动合同标准版(3篇)2024广东劳动合同标准版(精选3篇)2024广东劳动合同标准版篇1甲方(建筑施工企业):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农民工):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或者工作(工程)结束止。

二、工作内容甲方分配乙方在岗位担任职务(工种)。

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应当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工作)任务和质量标准为:三、工作时间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2、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协商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工资。

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四、劳动报酬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日为发薪日。

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项执行:1、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每日工资_____元,每月工资_____元;2、实行计件工资制,具体标准为:_____五、劳动保护1、甲方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依法享受因工伤亡待遇。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规定的作业场所和防护设施;3、乙方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六、其他约定的事项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广东省最新劳动合同标准版

广东省最新劳动合同标准版

广东省最新劳动合同标准版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1.1 合同期: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1.1.1 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1.2 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1.1.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1.2 试用期: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1.2.1 无试用期。

1.2.2 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动岗位和工作内容2.1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种(岗位)。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乙方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

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三、劳动报酬3.1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为(从下列a、b 中选择):3.1.1 a、月工资元;3.1.2 b、小时工资元。

3.2 甲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四、福利待遇4.1 甲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社会保险待遇。

4.2 甲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防护用品等福利待遇。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5.1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5.2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其他约定6.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约定。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签订时间:年月日以上内容是根据广东省最新劳动合同标准版整理的,具体内容可能会有所变动,请在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并核实。

中山市劳动合同

中山市劳动合同

中山市劳动合同中山市劳动合同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的期限固定期限:自劳动合同签定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三年(36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1.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2.乙方保证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工艺操作制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和领导交派的工作。

三、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1.劳动报酬:公司采用计件制,多劳多得,核算工资。

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并告知乙方,计件单价以甲方的制定的标准为准。

2.乙方在工作中应发挥积极主动性,进行工作创新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能使甲方增加效益和减少损失的,甲方会给予奖励。

3.甲方于每月31号以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4.甲方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可以调整变更乙方工作岗位。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1.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应提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书面解除合同,在乙方办理了工作交结后可以解除合同。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并终止本合同: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以暴力、威胁、监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段强迫劳动的。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嚄;(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当场库除并终止本合同。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2.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4、未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 参 考 意 见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 参 考 意 见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参考意见(2011.09)
九、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与终止
9.1【岗位调整原则】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一般应经劳动者同意。

如没有变更劳动合同主要内容,或虽有变更但确属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必需,且对劳动者的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未作不利变更的,劳动者有服从安排的义务。

9.2【调岗、调酬的处理】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调整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或者虽无明确书面约定但已通过实际履行等方式调整了原合同约定且劳动者在合理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双方对变更达成一致。

(二)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采取保密措施等情形下依法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应对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的合理依据承担举证责任。

(三)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调整工作内容与工资报酬的有关条款,当事人可按约定履行。

劳动合同中虽有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调整的约定,但调整的条款和指向不明确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调整的合理性,用人单位不能证明调整合理性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撤销用人单位的调整决定。

9.3【主张继续履约的处理】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坚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坚持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经向当事人释明后双方仍然坚持的,可以认定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应判令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并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广东劳动合同法

广东劳动合同法

广东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

第四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4.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 劳动报酬;6. 社会保险;7. 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8. 劳动合同期限;9. 违约责任;10.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订立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 劳动者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山市标准劳动合同范本

中山市标准劳动合同范本

中山市标准劳动合同范本1. 合同命名及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雇主存一份,劳动者存一份,合同正本以雇主存档的为准。

双方本着互相尊重、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合同:2. 合同主要内容合同条款内容合同名称劳动合同合同双方雇主:中山市某某企业有限公司劳动者:某某(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工作某某部门岗位工作地点中山市工作内容详细列出劳动者具体从事的工作任务工作时间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期间享受正式员工待遇薪酬根据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及个人能力,支付劳动者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休假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劳动者享受带薪年假及其他法定假期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密条款劳动者需保守公司商业机密及其他未公开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解除劳动合同一方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 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劳动者在某某部门的具体工作任务如下:•负责某某工作,包括A、B、C等工作内容;•配合上级领导完成相关工作;•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时间,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相关工作纪律和规定。

4. 工作时间和休假•根据中山市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劳动者享受国家法定的带薪年假、节假日及其他法定假期。

5. 薪酬和福利待遇•劳动者每月享受工资待遇为XXX元,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绩效奖金根据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劳动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6. 试用期•劳动者在入职后的三个月内为试用期,期间享受正式员工待遇;•试用期后,根据工作表现评估情况决定是否正式录用;7. 保密条款•劳动者需保守公司商业机密及其他未公开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劳动者离职后仍需遵守保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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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订立的三种情形 连续工作满十年
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如果直到2008年9月15日,公司才与小 张签订劳动合同,公司需承担什么责任?
3、如果小张一直不肯签订劳动合同, 2008年9月15日公司终止其劳动关系,需承担什 么责任?
4、如果直到2009年10月15日,公司才与 小张签订劳动合同,公司需承担什么责任?
(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 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 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任
过渡期的特殊规定
《法》第九十七条第二款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 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案例:某公司于2008年4月3日招用小张为员工并 开始上班,但小张以种种理由拖延,未与公司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
问题:1、如果小张一直不肯签订劳动合同, 2008 年5月1日公司将其辞退,需承担什么责任?
遵循的三个原则: (1)一致性 (2)协调性 (3)可操作性
三、适用范围
《劳动法》: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 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增加了“民 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三、适用范围
《条例》进一步明确的适用范围: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 基金会
进入公司后的真实情况(请从下往上读)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
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
用人单位 劳动者
条例第四条: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直接订立; 未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用人单位委 托。
案例:广东省天华有限责任公司因业务需要, 成立了广州分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不久 广东天华公司又成立了客户服务中心,没有 去办理营业执照。后来广东天华公司再成立 了全资的子公司——深圳天华有限责任公司。 今年10月,这4个单位分别各招用了一名新 员工。
(四)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任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 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 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 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问题:这4名新员工,应分别与哪个单位订 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形式
法定形式:书面劳 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口 头协议(作为例外)
(三)劳动合同的种类
以完

成一


定任


务为
期 限 劳
期 限 劳
期限 的劳

动合






(三)劳动合同的种类
《广东省劳动合同》文本
(四)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任
广发基金、易方达基金、富国基金等单位是否属于 基金会?是否属于用人单位?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进入公司前的面谈
老板: 员工: 老板: 员工: 老板: 员工: 老板: 员工: 老板: 员工: 老板: 员工: 老板: 员工:
欢迎加入,没有你我们的公司肯定大不一样! 如果工作太累,搞不好我会辞职的 放心,我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的! 我双休日可以休息吗? 当然了!这是底线! 平时会天天加班到凌晨吗? 不可能,谁告诉你的? 要不要签劳动合同呢? 这是我们的明文规定! 那我需要准时上班吗? 不,看情况吧 工资呢?会准时发吗? 一向如此! 你不会是在骗我吧?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 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 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四)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年后
《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 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 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 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 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一个月内
《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 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 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 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 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 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 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针对《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 引起的巨大反响,国务院和有 关部门在广泛调查研究、公开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反复修改 完善的基础上,于9月18日, 由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535 号令,公布施行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条例》与《劳动合同法》的关系
中山市《劳动合同法 实施条例》培训学习班
《劳动合同法》 及《实施条例》解读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劳动关系处 冯健毅
第一章
立法本意和适用范围
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
2007年6月29日,十届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合同法》,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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