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期间加班认定及调休的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出差期间加班认定及调休的规定

1.为了统一规范对出差人员的加班认定及调休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各类人员出差期间加班的基本界定:

2.1 公司高管人员:

出差期间不计加班;如适逢法定节假日,可自行与总裁沟通,适时调休,不计加班工资。

2.2 公司销售人员:

除2.2.1、2.2.2的情况之外,出差期间均不计加班。

2.2.1 总部各事业部的销售人员一个月内连续出差超过15天,经申报加班获批后可调休2天,不计加班工资;以春节为累计截点,当年未调休完的,在春节后失效。

2.2.2 海外销售人员出差期间适逢法定节假日,回国后经申报加班获批后可调休(长期派驻国外人员不适用);以春节为累计截点,当年未调休完的,在春节后失效。

2.3 中层管理人员:

节假日、双休日出差,经申报加班获批后可调休,不计算加班工资;以春节为累计截点,当年未调休完的,在春节后失效。

2.4 其他人员(非上述1、2、3类所述人员):

2.4.1 节假日、双休日带工作任务性质的出差,经申报加班获批后,原则上必须先进行调休;以春节为累计截点,确因工作原因无法调休完的,在春节当月工资中一次性核发加班工资。

2.4.2 双休日外出参加培训、各种会议(非主讲人员)、展会(非工作人员),经申报加班获批后进行调休,不计加班工资;以春节为累计截点,当年未调休完的,在春节后失效。

2.4.3 节假日、双休日外出参加自费或公司资助的中长期进修深造学习的,不能申报加班。

3. 出差期间加班的申请及认定规定:

3.1 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每个自然日最多计8小时加班;工作日出差均不计加班。

3.2 出差期间逢双休日,公司要求如无工作需要,应自行在当地安排休息;逢法定节假日,可正常申请加班或调休。

3.3 出差期间需要申报加班或调休者,应提前书面形式请示上级主管,说明加班事由,上级主管同意后方可执行;并应在每天拍一帧现场照片发给上级主管,在回公司后第一时间从RAP补填《加班单》并附上述现场照片附件。

3.4 未经请示、未发现场照片、未提交加班单并附现场照片附件而加班的,或附件失实、加班单对加班事项描述过简或不清楚者,公司可不予认定加班。

3.5 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在途按准确开车及到站时间为准进行计算,具体如下:

出发:中午12点前出差的,当日按照1天计算;

中午12点后出差的,当日按照半天计算。

返回:中午12点前到站的,当日按照半天计算;

中午12点后到站的,当日按照1天计算。

4. 调休时间安排:

4.1 配偶及子女在外省定居的人员,经提前与主管领导商议,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申请在周末前后或节假日前后调休,或一次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调休,回配偶及子女定居地探亲,但需在休假后及时提供相应的往返差旅票据作为调休附件,如不能及时提供附件或附件失实,当次调休可认定为事假,并且当次申请的调休天数也一并核销。

4.2 父母在外省家乡的人员,经提前与主管领导商议,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每年可申请一次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调休,回家乡探望父母,但需在休假后及时提供相应的往返家乡差旅票据及在家乡与父母团聚的相片作为调休附件,如不能及时提供附件或附件失实,当次调休可认定为事假,并且当次申请的调休天数也一并核销。

4.3 除4.1及4.2所述情形之外,其他的调休申请均应严格按照公司休假管理制度执行。

5. 本规定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6.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如与其他规章制度相冲突部分,以本规定为准。

××××××公司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