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安全管理规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素质的机车乘务员队伍,制定年度机车乘务员脱产、曰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劳资部门和运用车间 要积极配合,保证计划兑现。 第十二条 教育科(室)应按有关规定配齐专职技术教育人员。 配备基本的教学设施和机车模拟操纵装 置及相关教具,开展直观教学。做到:学习有资料,演练有场地,操作有实物,分解有模型。 第十三条 充分发挥段、车间、车队三级教育网的作用。教育科(室)应在运用干部、指导司机、优秀 司机中选拔聘任兼职教员,并在教育科(室)的指导下开展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运用车间要根据机车乘 务员阶段重点培训工作,结合行车安全实际,制订季、月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机车乘务员学习培训的有关规定一、脱产培训时间年人均15天,曰常技术学习每月不6学 时。二、常见故障处理、自检自修范围项目的曰常技术演练每年累计不少于24项,具体演练项目由教 育科(室)确定。三、行车有关的规章制度的闭卷考试每半年1次。四、机车乘务员乘务作业标准化的 鉴定每年1次。五、指导司机技术业务的鉴定每年1次。六、对新职(提职、定级、改职)人员的安全 教育培训率100%。七、上岗人员的规章制度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八、春运、暑运中,货运机车乘务 员担当临时旅客列车任务时,应提前对机车乘务员进行有关旅客列车操纵办法及非正常情况下行车 办法的培训,考试合格方准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 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考试必须理论联系实际,使职工明确规章条文制定的目的、意义和执行 的要求,提高职工实际操作的技能水平。 教育科(室)要建立试卷的分析制度,及时进行试卷分析,针对 较为普遍和规律性的问题,找出原因,制定对策,加强薄弱环节的培训及考核。 错答直接涉及可能导致 行车事故的规章试题,一律判为失格。 第十六条 统一使用铁道部"铁路机车司机晋升考试题库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本段机车乘务员考试 题库,利用应用软件自动生成试卷,严格考场纪律,按评分标准评卷,并于考核结束后及时公布标准答 案。 第十七条 机车乘务员职务晋升、转换机型等实际作业技能的培训,必须实行培带合同制度。学员提 职副司机,副司机提职司机,均应签订"培带合同"。 培带人的确定由车队提名,报车间批准,教育科(室) 备案。合同中应注明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培训的内容、标准及解除合同的条件,对培带人在培带期间 依据工作质量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练习列车操纵的人员必须经过列车操纵办法的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在培带司机指导下练 习操纵。遇下列情况禁止操纵练习:一、牵引重点列车时。二、使用机型和区段变化时。三、遇暴风、 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四、遇非正常情况行车时。 第三章 指导司机管理 第十九条 机务段应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建立指导司机岗位责任制、工作标准和工作质量考核等管理 制度。指导司机的任用实行"公开招聘、考评结合、择优聘任"制度。按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按季度 给予讲评、排序,讲评排序结果与指导司机的任用相体现。 第二十条 Hale Waihona Puke Baidu车队长负责指导司机曰常管理工作。主要内容为:一、月工作计划审批。二、技术、业 务指导业绩审核。三、安全工作质量考核。四、指导组机车保养质量和班组管理状况分析。五、月 度总体工作质量评价。 第二十一条 指导司机每月添乘趟数或时间原则上不少于所辖乘务员月定额趟数的50%(其中夜班应 不少于20%)。指导司机添乘机班、机车覆盖率和监控装置记录信息每月分析的量化要求,由铁路局制 订。指导司机应按规定填写工作记录簿(格式见附件2)和添乘信息单(格式见附件3)。 第二十二条 车间主任或副主任按季度对指导司机的工作进行抽样检查,以评价机车队长对指导司机 管理的工作质量。抽查比例应不低于指导司机总数的30%,年覆盖率应达到100%。 第四章 机车调度室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机车调度室是机务段行车工作的指挥机构。各种工作设施及相关设备的配置,应符合铁 道部《机务段机车运用安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规则》的规定,做到:设备齐全,制度健全,工作 有序,作业规范,环境优美。 第二十四条 机务段机车调度室除应按《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的规定备有图表、台账、资料外, 还应有:一、机车调度命令登记簿。二、行车调度命令登记簿。三、机车走行公里及机车质量信息登 记簿。四、机车乘务员出、退勤登记簿。五、机车乘务员超劳情况分析登记簿(格式见附件4)。六、 列车运行晚点原因分析登记簿(格式见附件5)。七、本段及相关机务段《段管细则》。八、担当跨局 机车牵引任务的还应备有相关铁路局的《行车组织规则》。常用图表、台账、资料摆放有序;备用资
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 铁道部 铁运[2002]13号 铁道部文件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铁运[2002]13号 总 则机车乘务员在铁路运输中承担操纵机车,牵引列车的工作,这一特性决定了机车乘务员必须以 高度的责任心确保行车安全。机务段是机车乘务员直接管理单位,对行车安全负有重要的管理责任。 为推进机务行车安全规范管理,强基达标,本着分层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当前机务行车安全管 理工作发展变化的情况,重新修订了《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全路机务部 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本《规则》的规定。 第一章 行车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一条 全路机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逐级负责制和岗位责任 制,充分认识和发挥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机制在行车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行车安全"有序可 控,基本稳定"。 第二条 机务段应制定各级干部深入现场、添乘、检查的量化工作标准及管理考核办法。各级干部必 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总结、推广行车安全的典型经验。 第三条 对发生的行车事故和影响行车安全的重要问题,要按照"三不放过"(事故原因、 责任分析不清, 事故教训不明,没有制定整改措施)的原则,及时分析,找出原因,制订措施,限期整改,并应追究有关 管理者的责任。要认真汲取外单位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隐患,有的放矢,防微杜渐。发生责任 行车险性及其以上事故,铁路局应在10曰内将事故概况、原因和处理结果以及整改措施,以书面材料 报部。发生客车险性及以上事故,责任单位及各级有关管理人员到铁道部交班。 第四条 建立担当乘务的关键地段、关键人员的分析、控制、帮促制度,并实行关键人员帮促的包保 人责任制。安全例会制度。 第五条 段安全例会一、机务段必须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安全例会每月末或月初召开,会议由段长主 持。段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专题总结和研究布置行车安全工作。二、会议内 容1.汇报上月行车、 人身安全和机车质量等方面的情况以及行车安全装备的管、 修情况;2."915" 用、 号文件的自检自查情况;3.检查上次安全例会针对存在问题所制订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对策表"整 改兑现情况;4.党、团、工会领导通报影响行车安全的职工思想动态和其他情况。三、对存在问题清 理分类,本单位职权范围以内能解决的问题立项,形成"对策表"(格式见附件1),落实责任部门、责任 人,限期解决。其他问题及时书面报送上级有关部门促成决。 第六条 运用车间安全例会一、运用车间安全例会每半月召开一次。会议由车间主任主持,车间、机 车队管理干部及有关人员参加。二、会议内容车间安全例会应以贯彻落实段安全例会要求为重点。 1.检查上次安全例会确定"对策表"的整改兑现情况;2.通报关键机班、人员的帮教转化情况,确定本 月帮教对象及行车安全关键点;3.检查分析行车安全装备、待乘休息管理、机车运用保养、调度室管 理、指导司机管理及安全技术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4.对半月(全月)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三、对检查分析存在问题立项,形成"对策表",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解决。及时将车间职权范 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书面报送领导及有关部门。乘务作业标准化制度。 第七条 《机车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程序标准》,是规定机车乘务员自待乘、出勤时起,到退勤时止, 全过程的程序性作业标准。认真执行《机车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程序标准》,是保证行车安全的重要 环节,各部门都要创造条件,保障《机车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程序标准》的落实。 第八条 铁路局应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局管内实际情况相应制定《机车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 程序标准》。机务段应根据铁路局《机车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程序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具体的执行办法和落实保证措施,对机车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中的每个工作环节、作业规范、技术标 准作出规定。 第九条 机务段必须将《机车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程序标准》纳入标准化管理,定期组织对标检查, 对相关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十条 遇使用机型、牵引重量、机车交路及线路(站场)设备等发生变化时,必须在因调整列车运行 图、 机车周转图正式实施前,编制 《列车操纵提示卡》,并在实施后的3个月内完成《列车操纵示意图》 的编制工作。 第二章 安全技术教育 第十一条 机务段教育科(室)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教育先行"的指导思想,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
料应编制目录并放于固定位置,指定专人保管,无特殊原因不得外借。 第二十五条 应制订各岗位调度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作业程序。各工种调度员必须统一着装, 配戴标志持证上岗(式样见附件12),按规定程序作业。 第二十六条 调度室设立司机手册存放柜,标注司机姓名或编号,集中存放。 做到一格一册,妥善保管, 方便查阅勤发放,退勤收回。 运行揭示 第二十七条 遇站场、线路、信联闭设备维修、改造施工,改变正常的行车组织指挥办法、列车走行 经路和列车运行图规定的限制速度时,铁路分局调度所(未设分局的为铁路局,下同)必须按规定发布 调度命令,做到一事一令,准确无误。 应逐步实现调度命令以计算机网络或传真方式,发布至担当本区 段牵引任务的各有关机务段、折返段(含外局、分局的机务段、折返段)。 第二十八条 机务段调度员接受调度命令,实行接受、 复核、 登记和签认制度;对于内容及字迹不清楚、 不全面和没有具体执行办法的命令,应请求发令单位重新发布。 第二十九条 机务段调度员应实行对**接制度,交班调度员要将根据调度命令出示或撤除运行揭示情 况,各区段出示的运行揭示等,向接班者逐条说明;接班调度员应按调度命令登记簿和运行揭示出示 的规定,逐条核对出示运行揭示内容。 第三十条 机务段机车调度室出示或传达的运行揭示,均应以调度命令为依据。揭示应按规定的标准 格式打印、公布(公布的运行揭示的格式见附件6,交付机车乘务员运行揭示的格式见附件7)。遇有行 车条件变化较大的情况,由运用车间统一编制有关说明和"明示图"一并传达发放。 乘务员不能在机务 段或折返段出勤时,传达运行揭示的管理办法由铁路局具体规定。对没有终止期限的运行揭示,必须 做到按旬核对,按月重新公布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一条 运行揭示的撤除应执行调度命令的要求;撤除人应填写实际撤除时间并签章;自撤除之 曰起保存一个月。运行揭示应按区段分设,保持版面整洁,玻璃明亮,光照足,锁闭及时。运行揭示的 字迹要清晰、工整,内容准确无误。揭示栏内不得存放、公布与行车无关的内容。 第三十二条 列车运行中,机车乘务员应根据揭示的顺序及出勤调度员的标注,经过一处画掉一处。 逐 个销号。本段退勤时交回。 出勤与退勤 第三十三条 机车乘务员出勤必须按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领取司机手册、报单和运行揭 示。接受酒精含量测试。领取打印的运行揭示后,应与公布栏内本区段的运行揭示进行核对,本次值 乘可能遇信联闭及改变列车经路的施工,必须明确行车办法和注意事项。 第三十四条 出勤调度员要听取出勤机班复诵揭示及施工行车办法和安全措施,确认机班具备出勤条 件后,在司机手册上签章,准予出勤。 第三十五条 运用车间主任或副主任,应根据当曰运输任务、机车质量、事故通报、电报要求以及担 当区段的天气状况,区别客、 调、 货、 小运转等不同情况,制定向出勤乘务员传达的具体事项和要求(乘 务员出勤传达、指导簿格式见附件8)。出勤调度员要按规定向乘务员传达。 第三十六条 IC卡管理一、乘务员待乘、出勤、退勤(含外段及折返段出退勤)均实行打卡制度。二、 逐步配备监控装置大容量IC卡,编制统一的应用软件,出勤调度员将运行揭示中线路临时限速写入卡 内,并校对正确无误后交乘务员,对跨铁路局机车交路的按此要求逐步统一执行。三、各机务段应建 立《IC卡使用管理办法》,并应有一定的备用量。 第三十七条 因临时任务需要,由货运机车担当旅客列车牵引任务时(途中临时变更除外),必须指派 运用干部或熟悉情况的人员添乘指导。 第三十八条 乘务员在本段退勤时,退勤调度员要按"部定内容"核查监控装置记录信息,对存在问题 要查明原因,做出记录,为曰常分析提供基础依据。 第五章 待乘休息管理 第三十九条 担当夜间乘务工作并一次连续工作时间超过6小时的乘务员,必须实行班前待乘休息制 度。夜班必须待乘休息的限定起止时间,由铁路局具体规定。机务段应明确规定各待乘车次的具体待 乘时间并予以公布。 第四十条 乘务员待乘卧床休息不少于4小时;预备乘务人员应等同待乘机班,纳入待乘管理范围。 第四十一条 待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持IC卡到达传达室签到,按指定房间休息,严禁签到后离室。 第四十二条 建立值班人员岗位职责及微机使用管理、备品交接、床上用品换洗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