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流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流
程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附件3
松江区工贸行业二、三级达标企业期满复评程序
一、办理部门
松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
二、办理事项
(一)已达标3年期满可直接换证;
(二)已达标3年期满不可直接换证,需按照新创建企业创建程序重新申报。
三、办理范围
2013年底前工贸行业已达标的二级、三级企业。
四、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号)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4号);
(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7号);
(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
(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八)关于在本市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安监管监一〔2011〕168号);
(九)关于印发上海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沪安监管执法〔2011〕199号)。
五、办理条件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期满后一般可直接换发证书:
1.按照规定每年提交自评报告并在企业内部公示;
2.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3.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4.安全监管部门在周期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未发现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或者重大隐患;
5.未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未扩大生产经营许可范围。
(二)以下条件的企业需按照新创建企业创建程序重新申报。
1.不能同时满足(一)所列条件的企业;
2.如果达标时的评定标准发生修订,原达标企业期满复评时,应按照新修订的标准重新接受评审。
3.三级达标企业申请二级达标的,应提出达标申请,接受评审。
六、期满复评直接换证应提交的材料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未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行业不需提供);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录;
(四)原有标准化达标证书;
(五)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表;
(六)最近一次企业开展自评年检结果(附自评不符合项清单);
(七)近三年本企业标准化达标绩效评价报告。
七、期满复评直接换证程序
(一)工贸二级达标企业期满复评程序。
1.申请。企业根据所具备的复评条件,向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期满复评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期满复评。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后,不同意的,告知企业具体原因;同意的,进行公告。
3.公告。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期满复评通过的企业名单在“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满后,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统一制作的证书。
(二)工贸三级达标企业期满复评程序。
1.申请。企业根据所具备的复评条件,向松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期满复评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期满复评。松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后,不同意的,告知企业具体原因,按照一般创建程序重新申请,接受评审;同意的,进行公告。
3.公告。松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期满复评通过的企业名单在“松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满后,松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知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由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统一制作的证书。
八、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松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大队(中山中路38号1号楼518室)
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田林路191号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