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不合格党员需要完善的材料清单

合集下载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8.29•【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客观公正、慎重稳妥、依规依纪,是一部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规定的党内法规。

《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共27条,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一是对组织处置的总体要求、概念和方式、原则等作了规定;二是规定了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的适用情形,细化处置程序及后续事项;三是对可以不予处置的情形、合并处置等应把握的政策要求作出规定;四是规定了组织处置的工作责任、工作纪律等。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为党员队伍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办法》。

要加强学习培训,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全面掌握《办法》内容,严格执行《办法》规定。

要坚持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立足教育、转化提高,及时、严肃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

要把握政策要求,严格履行程序,全面准确查核问题,客观公正作出处置决定。

要搞好制度衔接,处理好组织处置同党纪处分的关系。

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xx镇处置不合格党员方案(定)

xx镇处置不合格党员方案(定)

中共XX镇委员会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切实履行镇党委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党章和上级组织部门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处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是做好组织处臵工作的关键。

对民主评议中被评为“差”的党员,支委会要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对照以下情形,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

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

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

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

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

二、不合格党员的界定标准(一)村(社区)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1、对党的政策路线、方针、政策公开抵触,与党组织和政府唱反调、经教育仍不改正的;2、参加宗教组织或宗派活动,或参加“法轮功”、“全能神”等非法组织,为首组织修建寺庙,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3、无正当理由,连续12个月不参见党的组织生活,不与组织保持联系,不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嗦分配的工作,或不服从组织的决定;4、利用宗教势力,挑拨是非,制造事端,影响稳定和团结,影响支部工作开展的;5、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打击报复、侵犯党员和群众权利,情节轻微,造成不良影响的;6、个人利益至上,不参与、不支持党组织决定的集体公益事业建设,或在组织和集体利益面前斤斤计较,向组织提不合理要求,损害群众正常利益的;7、作风霸道,欺压殴打群众,情节轻微的;8、有欺行霸市,坑蒙拐骗行为,情节轻微的;9、拖欠或抗交国家税收的,或拖欠国家、集体、民间资金,有偿还能力而不偿还的;10、对集体和群众利益漠不关心,或在国家、集体利益或群众生命财产在自然灾害中受到威胁时,袖手旁观,甚至临阵脱逃;11、乱搞两性关系,或参与聚众赌博,或有小偷小摸等行为的;12、煽动、组织、参与支持群体性上访和非法集会;13、在集体工程建设中,煽动、参与、纵容或默许亲友乡邻滋事,强揽工程,强装强卸14、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二)企事业单位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1、工作业绩较差。

不合格党员的处置问题

不合格党员的处置问题

1、不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那些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人。

其主要表现是:共产主义信念发生了动摇,不愿履行党员义务;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忘记了党的宗旨,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工作、生产不积极、不认真,疲沓拖拉,敷衍了事,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本职任务;在大事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甚至当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人民生命财产过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等等。

不合格党员在党内虽然只是少数,但留在党内会涣散党的组织,削弱党的战斗力,损害党的威信和事业。

因此,对于不合格党员,必须认真、严肃地加以处置。

2、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既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实事求是,切实对党员的政治生命负责。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1)对在民主评议中初定的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性写实材料。

材料内容一般包括:党员简况,主要问题,评议意见,本人态度等。

(2)支部委员会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听取被处置对象的意见。

(3)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部委员会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

(4)党支部将党员大会通过的处置决定、核实的材料一并报送上级党委审批。

上级党委要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经过充分讨论后作出决定。

(5)党支部收到党委批复文件后,要及时找被处置对象谈话,转告上级党委的审批意见,做好思想工作。

之后,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党委决定。

在处置不合格党员中,要注意区分几种界限:注意把已经丧失共产主义信仰和党性立场,反对或抵制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正确决议与不善于学习,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糊涂,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抵触,不认真贯彻执行的人区别开来;注意把由于党组织不健全或软弱涣散造成党员不能履行义务,同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义务区别开来;注意把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所限造成工作上的损失和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质不好,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区别开来;注意把因年老体弱或长期患病等实际困难,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能经常参加党的活动,同革命意志衰退,不起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

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

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从严治党、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先进性的重要组织措施。

处置不合格党员,要贯彻“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

按照党员标准,统一衡量,慎重对待,宽严适度,不定比例,不提指标,不搞运动。

一、严格掌握不合格党员的标准确定不合格党员,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若干政治生活的准则》和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衡量。

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起先锋模范作用,丧失党员条件的人。

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1、不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革命意志衰退,丧失共产主义信念,不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

2、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受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影响较深,坚持错误的政治观点,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个人主义严重,以权谋私,见利忘义,贪图享乐,引起群众严重不满;弄虚作假,言行不一,欺上瞒下,造成恶劣影响。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经常不参加组织活动,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5、不宣传党的主张,不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不能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6、不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自由主义严重,泄露党内机密,危害党内团结。

7、党性原则不强,不能同错误的思想作斗争,不能抵制腐败现象。

在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危害的时候畏缩不前,甚至躲避逃脱。

8、其它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

二、劝退不合格党员一般程序劝退不合格党员是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一种方式。

《党章》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

”1、初步确定劝退对象。

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党支部依据平时和民主评议党员中所掌握的情况,认定不合格党员,初步确定劝退对象,并进一步调查核实,取得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2、召开支委会形成初步意见。

六项专项整治任务分解清单

六项专项整治任务分解清单
③是否存在无上级党组织、党委未分设若干党总支或党支部、党总支未分设若干党支部,党委隶属于党总支或党支部、党总支隶属于党支部的问题;
1、党(工)委组织结构图;
2、党(工)所属行政单位名册;
3、党(工)委及所属的总支、支部名册。
④是否存在成立、改建、更名、撤销党组织和明确党组织隶属关系不及时,调整党组织设置或隶属关系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问题。
序号
整治任务
重点查摆问题
各级党组织需准备的材料
2
集中整治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调整不及时问题。
①是否存在正式党员3人以上、党员不足50人未单独设置党支部,党员50人以上、不足100人未单独设置党总支,党员100人以上未单独设置党委的问题;
1、党(工)委组织结构图;
2、党(工)委所属的行政单位名册;
3、党(工)委、总支、支部组织设置名册;
2、党(工)委对所属党总支、支部换届的批复;
3、换届全套材料。
③是否存在未经“两请示一报告”进行选举,制定选举办法不科学、印制选票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党组织换届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2、关于党组织换届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
3、关于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果的批复;
4、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主持词、选举办法等相关材料。
6
集中整治基层党组织班子功能虚化弱化、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各总支、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分析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②是否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2次党小组会、每年至少组织党员听1-2次党课;
1、党支部工作手册;
2、党小组工作手册;
3、党课讲稿、图片、信息报道等资料。

六项专项整治任务分解清单

六项专项整治任务分解清单
③是否存在无上级党组织、党委未分设若干党总支或党支部、党总支未分设若干党支部,党委隶属于党总支或党支部、党总支隶属于党支部的问题;
1、党(工)委组织结构图;
2、党(工)所属行政单位名册;
3、党(工)委及所属的总支、支部名册。
④是否存在成立、改建、更名、撤销党组织和明确党组织隶属关系不及时,调整党组织设置或隶属关系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问题。
1、党(工)委成立、改建、更名、撤销党总支、支部的文件;
2、年度党统时的党(工)委及所属总支部、支部的名册。
序号
整治任务
重点查摆问题
各级党组织需准备的材料
3
集中整治基层党组织到期应换未换、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
①是否存在未建立或未定期维护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台账,未制定或未按进度落实年度工作计划的问题;
序号
整治任务
重点查摆问题
各级党组织需准备的材料
2
集中整治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调整不及时问题。
①是否存在正式党员3人以上、党员不足50人未单独设置党支部,党员50人以上、不足100人未单独设置党总支,党员100人以上未单独设置党委的问题;
1、党(工)委组织结构图;
2、党(工)委所属的行政单位名册;
3、党(工)委、总支、支部组织设置名册;
4、未按规定设置党组织情况报告及整改措施。
②是否存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有党员但正式党员不足3人未设置联合党支部,或设置联合党支部覆盖企业或社会组织过多的问题;
1、“两新”组织数量、名册;
2、“两新”组织建立党组织的名册;
3、已建的联合党组织覆盖“两新”组织的名册及比例;
4、应建未建党组织的“两新”组织的名册及未建原因、整改报告。
3、党支部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记录。

不合格党员处理制度

不合格党员处理制度

不合格党员处理制度
党支部在对评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的基础上,通过支部大会,对不合格党员做出限期改正和劝退、除名的决议,写出有关材料,填写有关表格,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报局党组审核后,再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形成正式决定,在党员大会上宣布组织处置结果。

对初步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党员,机关党委要认真调查核实其问题,并形成文字材料,与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

处理不合格党员以下五种界限:
1、不努力学习,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对党的方针政策和贯彻决议执行不力与已经丧失共产主义信仰和党性立场,反对或抵制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党员可以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2、无辜不履行义务,不参加党的活动,同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义务、不参加党的活动的党员可以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3、同本人思想品质不好,以权谋私,玩忽职守,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工作上的损失或失误的党员可以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4、无辜不按时参加党的活动、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可以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5、无辜没有按时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经常不参加党的活动,同革命意志衰退,不起党员作用的党员可以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要参加党内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预备党员经审查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延长预备期;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能作限期整改处理。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规定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规定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规定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政策性很强。

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主要包括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党内除名三种形式。

一、限期改正。

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如果问题不是很严重,本人要求留在党内,并且有改正的决心和措施,支部党员和群众给予谅解。

改正期限,一次不得超过一年。

在限期改正期间,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

二、劝其退党。

(一)直接劝退。

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本人无改正愿望,不愿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纪律约束者;本人虽要求留在党内,但已明显不符合党员条件者,应劝其退党。

(二)对经过限期改正或多次教育,仍不符合党员条件者,要劝其退党。

三、党内除名。

(一)直接除名。

对问题性质相当严重的不合格党员,留在党内会产生不良影响的,即使本人有留在党内的要求和愿望,也应直接予以除名。

累计受到限期改正处置的不合格党员,在限期改正期满后,又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者,应直接予以除名。

(二)劝而不退除名。

(三)退党除名。

对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本人又提出退党要求的,也应同意其退党,并予以除名。

(四)脱党除名。

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工作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予以除名。

预备党员在预备党员期间被认定为不合格者,应直接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基本程序为:1、初步认定。

2、调查核实。

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由党支部对其存在的问题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

调查时,要派两名以上党员参加并形成由调查人签名的书面《调查报告》。

3、提出意见。

调查结束后,召开支委会,听取调查情况。

支委会要认真分析其问题的性质、原因及影响,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初步处置意见,并填写《不合格党员初步处置意见表》。

对存在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暂缓做出结论,并安排重新调查核实,待问题查清楚后,再提出处置意见。

4、党委初审。

上级党委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的基本情况、主要问题、认定程序和依据等进行审核把关,提出指导性意见。

2018年最新处置不合格党员全套工作资料模板(通知、登记表、流程图、主持)

2018年最新处置不合格党员全套工作资料模板(通知、登记表、流程图、主持)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资料(2018年8月22日)目录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 ............. - 2 - 处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 - 9 - 不合格党员调查核实表................... - 11 - 不合格党员预审表....................... - 12 - 限期改正党员审批表..................... - 13 - 劝退、除名党员审批表................... - 14 - 不合格党员限期整改帮促表............... - 15 - 不合格党员谈话记录(式样)................ - 20 - 处置不合格党员表决票(式样).............. - 21 - 处置不合格党员流程图(供参阅)............ - 22 - XX总支委员会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决议.......... - 23 - XX党支部召开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党员大会主持词(含会议流程) ...................................... - 24 -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中,所属各党组织按照《关于召开基层党(总)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评定出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格次。

按照中央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明确不合格党员处置方式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根据其表现和态度进行组织处置。

组织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

1.限期改正。

对有继续留在党内的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应要求其限期改正,时间一般为1年。

限期改正期间,党员权利不受影响。

处置不合格党员相关表格

处置不合格党员相关表格

附件2
排查清理信息登记表
注:此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党支部和基层党委留存。

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摸查表
2、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定为“差”的党员名。

注:1、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分别在第2至10列、第14至20列对应位置打“√”。

补充资料2等于10列、20列相加之和。

2、11列“确认情况”填写“予以确认”“暂不予确认”“不予确认”。

3、12列是预备党员的填写“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党员身份不实的填写“不予确认”;其他填写“限期改正”“劝退”“除名”。

虽保持联系但存在问题党员情况摸查表
2、15列是预备党员的填写“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党员身份不实的填写“不予确认”;其他填写“限期改正”“劝退”“除名”。

附件5
恢复联系党员确认表
织部制
附件6
处置不合格党员审批表
织部制
附件7
限期改正期满党员登记表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制。

处置不合格党员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处置不合格党员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怀抱中来。
05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启示和 建议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
重视思想教育
通过理论学习、党性教育 等方式,引导党员坚定理 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 提高政治素质。
加强实践锻炼
鼓励党员积极参与志愿服 务、基层实践等活动,培 养实践能力和服务意识, 提高综合素质。
完善培训机制
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技能 培训等,提高党员的工作 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履 行职责的能力。
04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案例分 析
案例一
党员因违法犯罪被判刑后,党组织应当根据其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 度,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在处置这类党员时,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宽严相济的原则,既要维护党 纪的严肃性,又要考虑教育挽救干部的实际。
对于那些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悔改表现的党员,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处 分,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案例二
当党员因工作失职受到行政处分时,党组织应当对其错误事实进行深入 调查,了解其思想根源和现实表现,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党纪处分 。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坚持党内处分与行政处分相互衔接的原则,避免出 现处分上的重复或者漏洞。
对于受到行政处分的党员,党组织应当根据其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 能力、态度和业绩,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以促进其改正错误。
严格遵循组织程序
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不 得随意或擅自处分党员。
在处置不合格党员时,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保处置 结果公正、合理。
注重思想教育引导
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过程中,要重视思想教育引导的作用, 帮助党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不足,激发其改正错误的积极 性和主动性。

县委组织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汇报材料word精品模板

县委组织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汇报材料word精品模板

县委组织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汇报材料一、加强调研,充分准备,夯实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基础一是宣传发动。

各乡镇、县开发区、县***新区、县直各部门要对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系统部署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各支部对所属党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重点清查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组织交给任务的党员(简称“三不”党员)情况和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各支部向每名正式党员发放《党员登记申请表》,在15天内向党支部提出登记申请。

申请的内容,主要是深入总结本人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方面的表现,慎重考虑自己是否愿意继续当一名共产党员,并向党支部表明自己登记与否的意愿。

不愿继续做党员的,可以向党支部写出不愿登记的申请,由党组织按有关程序办理。

要通过登记申请核实完善党员信息电子台账。

二是征求意见。

各乡镇、县开发区、县***新区、县直各部门要根据《***县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分层分类召开座谈会,重点围绕如何细化不合格党员标准、如何规范党员评议程序、如何健全不合格党员正常退出机制等问题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为制定方案、找准处置不合格党员突破口奠定基础。

三是制定方案。

各乡镇、县开发区、县***新区、县直各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党员队伍建设新要求,慎重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间节点。

二、制定标准,创新载体,确保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推进一是不合格党员标准界定。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4号)等文件的基本要求和党员职责标准,分类制定不合格党员标准。

二是不合格党员的认定。

各级党组织每半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按照“四评三定一公示”程序进行。

医院对不合格党员调查材料

医院对不合格党员调查材料

医院对不合格党员调查材料一、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意义政党由党员组成,党员是政党存在和活动的主体。

(一)从建党学说分析,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建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性质决定了我们党内不能有不合格党员存在。

(二)从党员数量分析,我们党现在是一个拥有8700多万党员的大党,越是规模壮大越是要重视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

—些党员干部法治意识、纪律观念淡薄;有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讲原则、不负责任,言行不一、弄虚作假,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个人主义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等等。

(三)从执政环境分析,我们党是一个成立90多年、执政60多年的老党,党要长期执政必须注意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

(四)从执政使命分析,我们党是一个为13亿人民谋福祉的执政党,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美好生活必须永葆党员队伍纯洁性。

一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二是在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梧田街道处理不合格党员的实践(—)明确认定标准底线。

(二)创新整转帮扶模式。

—是确定专人帮扶教育。

二是实行集中教育整转。

(三)严格组织处置程序。

—是严把核议、预审关。

二是严把审议、决议关。

一是“20条”警戒线直观明了、接地气,符合梧田实际,易于被党员群众理解,易对照,可监督,为支部认定不合格党员提供了明确依据和标准,解决了不合格党员认定难的问题。

二是通过建立街道教育整转党支部,实施红牌警示党员的集中教育整转,并提出审议处置结果,再由原支部根据审议处置结果召开党员大会表决,有效解决了部分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难的问题。

三是将不配合、阻挠街道重要工作、中心工作的行为纳入到警戒线之中,。

煤矿处置不合格党员方案

煤矿处置不合格党员方案

煤矿处置不合格党员方案一、背景作为党员,我们要时刻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组织要求。

然而,在煤矿行业中,不合格党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党组织的形象和工作效率。

因此,为了保持党组织的纯洁性,提高党员的素质和水平,制定一套煤矿处置不合格党员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深入开展煤矿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通过有针对性的培训和管理,使不合格党员能够改正错误,恢复党员身份,提升党员整体素质,同时保持党组织的形象和工作效率。

三、方案内容3.1 评估和排查首先,应该对煤矿中的党员进行评估和排查,找出存在不合格问题的党员。

评估和排查可以通过党组织的工作记录、同志谈话和群众意见收集等方式进行。

3.2 个别谈话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党员,应该进行个别谈话。

谈话的目的是让不合格党员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引导其改正错误,恢复党员身份,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3.3 培训和教育不合格党员需要接受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教育,以提升其党员意识和职业道德。

培训和教育内容可以包括党的基本知识、党章党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

3.4 辅导和指导针对不合格党员的具体问题,需要提供相应的辅导和指导。

党组织可以安排有经验的党员担任导师,跟踪指导不合格党员的改正过程,帮助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5 效果检查和考核在培训和教育一段时间后,应该进行效果检查和考核。

对于改正错误、恢复党员身份以及提升党员整体素质较好的不合格党员,可以逐步恢复其党员身份。

对于未能改正错误或不配合培训和教育的不合格党员,应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四、落实措施为了有效落实煤矿处置不合格党员方案,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确保每个环节都得到落实。

2.成立煤矿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小组,负责方案的执行和工作的协调。

3.加强党员管理,在党组织建设和教育培训方面加大投入和力度。

4.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党员问题。

五、预期效果通过本方案的实施,预期可以取得以下效果:1.不合格党员数量减少,党组织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处置不合格党员流程

处置不合格党员流程

处置不合格党员流程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一般程序为民主评议、调查核实、组织谈话、党委预审、支部表决、党委审批、宣布决定、教育转化八个步骤。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流程,希望你们喜欢!处置不合格党员流程1.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对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上级党(工)委派人参加,形成调查核实材料,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

调查核实材料主要包括:年度综合表现调查核实情况;被调查人的认识和态度;调查核实意见和建议;相关人员谈话记录。

2.支委会就初步处置意见和调查核实材料同党员本人见面或将书面材料寄给本人,听取党员本人的意见,如本人认为材料与事实有出入,要进一步核实,直到把事实调查清楚后,再提交支委会讨论。

如党员无法联系上的,可直接进入下一程序。

3.党支部将初步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以及与本人谈话材料报上级党(工)委召开会议集体预审。

对拟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还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4.经上级党(工)委预审同意和县委组织部备案后,党支部按如下程序召开支部大会:(1)召开党员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但党员因下述五种情况不能参加的,报上级党组织同意,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支部书记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情况和上级党组织预审情况以及初步处置意见;(2)被处置党员谈本人意见,如不能到会,可作书面说明,也可自行放弃这一程序;(3)党员大会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处置意见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作出不合格党员处置决定时,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50%以上。

5.将处理决定告知本人,由本人签署意见。

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意见

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意见

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意见为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畅通党员队伍的“出口”,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精神,就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必须履行的义务为标准,遵循“坚持标准、立足教育、严肃处置、强化管理”的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疏通党员队伍的“出口”,完善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激励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自治县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基本原则1、坚持教育为主,处置为辅,立足教育转化,使党员深刻认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思想觉悟,积极整改。

2、坚持走群众路线,紧紧依靠广大党员和群众评议不合格党员,使处置结果符合群众意愿,体现群众要求。

3、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分析为参考,以定性分析为依据,集中大多数党员的正确意见,保证处置结果客观公正。

4、坚持严格执行政策程序,做到实事清楚,理由充分,手续完备,处理恰当,经得起检验。

三、不合格党员的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党员:1、革命意志衰退,长期消极落后,丧失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不履行党员义务,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2、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3、党性观念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

4、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丧失党性原则,对坏人坏事不揭露、不批评、不斗争,甚至包庇纵容的。

5、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和问题,组织、策划、支持、参与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

不合格党员的处置问题

不合格党员的处置问题

三一文库()/党团工会/党课教育不合格党员的处置问题1、不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那些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人。

其主要表现是:共产主义信念发生了动摇,不愿履行党员义务;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忘记了党的宗旨,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工作、生产不积极、不认真,疲沓拖拉,敷衍了事,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本职任务;在大事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甚至当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人民生命财产过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等等。

不合格党员在党内虽然只是少数,但留在党内会涣散党的组织,削弱党的战斗力,损害党的威信和事业。

因此,对于不合格党员,必须认真、严肃地加以处置。

2、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既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实事求是,切实对党员的政治生命负责。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1)对在民主评议中初定的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性写实材料。

材料内容一般包括:党员简况,主要问题,评议意见,本人态度等。

(2)支部委员会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听取被处置对象的意见。

(3)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部委员会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

(4)党支部将党员大会通过的处置决定、核实的材料一并报送上级党委审批。

上级党委要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经过充分讨论后作出决定。

(5)党支部收到党委批复文件后,要及时找被处置对象谈话,转告上级党委的审批意见,做好思想工作。

之后,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党委决定。

在处置不合格党员中,要注意区分几种界限:注意把已经丧失共产主义信仰和党性立场,反对或抵制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正确决议与不善于学习,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糊涂,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抵触,不认真贯彻执行的人区别开来;注意把由于党组织不健全或软弱涣散造成党员不能履行义务,同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义务区别开来;注意把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所限造成工作上的损失和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质不好,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区别开来;注意把因年老体弱或长期患病等实际困难,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能经常参加党的活动,同革命意志衰退,不起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处置不合格党员需要完善的材料清单
1.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大会。

2.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会前每位党员要填写)。

3.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4.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5.专题组织生活会评定党员综合情况汇报。

6.评议大会结束后,对不合格党员存在的问题及错误进行调查取证,形成的调查核实材料。

7.召开支委会,依据调查结论提出初步处置意见,报上级党(工)委预审。

(有召开支委会的会议记录及上报请示报告材料)
8.上级党(工)委预审批复及相关处置材料(①对拟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委上报县委组织部门预审。

经预审同意后,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进行表决。

②对问题错误情节较重、影响较坏和长期不履行党员义务,由各党(工)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上县委组织部门审查批准予以除名)。

③对问题错误情节较轻,有改正错误的决心、措施和行动的不合格党员,责令限期改正。

9.经预审同意后,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进行表决。

(有召开支部
大会的会议记录、表决情况等材料)
10.对评议出不合格党员,党组织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针对其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教整改措施。

(有帮教整改材料)
11.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回访,每季度听取一次思想汇报,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年底进行一次总评,促使其转化提高,改正期满后,对其表现情况进行评定。

(有回访记录)
注:以上第1至10项材料要求于5月26日前完成,县委组织部将于5月27日左右派出相关人员到各单位进行督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