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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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件

(2024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件

2024/3/26
行政复议的范围
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 等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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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概述
行政诉讼的概念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 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 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 决的活动。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主要包括行政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 务以及监督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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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ALOGUE
行政主体与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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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体概述
行政主体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代表国家独立进行行政管理并独立参加行政诉讼 的组织。其特征包括依法享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能独立承担 因实施行政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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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补偿概述
行政补偿的概念
行政补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 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 合法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 组织合法权益的损失,依法给予 补偿的制度。
行政补偿的构成要

包括合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 关系和法律规定四个要件。
行政补偿的范围
包括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移民 安置、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涉 及财产权、经营权、知识产权等 多种权益。
行政主体的类型
包括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受委托的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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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
行政主体的职权是指其依法享有的行政权力,包括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决定权 、行政处罚权等。其职责则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如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PPT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PPT课件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 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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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对税务部门的主要影响
3
增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 诉的责任。
新修改条款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 人出庭的制度,增加了行政机关 不出庭应诉的责任。广东省委、 省纪委都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做 出了明确要求,广州市甚至对行 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次数作出了详 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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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对税务部门的主要影响
5
行政诉讼可以调解。
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涉及的 自由裁量权事项,在法院审理过 程中,可以对该类事项引发的争 议进行调解。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 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 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 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 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 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 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 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 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 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 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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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对税务部门的主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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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机关“维持或改变原行 政行为”都要当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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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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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复议的税务案件,只要纳税 人或第三人提起税务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无论是改变原行政行为, 还是维持原行政行为,都要当被 告。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 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 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 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 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 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 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 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 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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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
行政诉讼 概念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 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人民法院通 过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解决特定 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在我国,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并称为 三大诉讼,是国家诉讼制度的基本形式之一。
经过复议的税务案件,只要纳税 人或第三人提起税务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无论是改变原行政行为, 还是维持原行政行为,都要当被 告。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 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 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 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 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 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 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 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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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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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对税务部门的主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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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可以调解。
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涉及的 自由裁量权事项,在法院审理过 程中,可以对该类事项引发的争 议进行调解。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 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 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 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 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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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立法历程
•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法典分为11 章,75条。

行政诉讼法课件

行政诉讼法课件

第一章绪论一、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诉讼的概念在大陆法系的法国(称行政审判),指公民等一方对行政机关的违法侵害行为,请求专门的行政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给予救济的手段。

在英美国家(称司法审查),指普通法院应公民一方的请求,审查裁判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违宪和违法的诉讼活动。

在我国,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1) 认为(2) 行政机关(3)及其工作人员(4)的行政行为(5)侵犯自己(6)的合法权益时,依法向法院申请,并由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判(7)的一种诉讼活动。

俗称“民告官”(二)行政诉讼的特征1、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即国家权力之间的分工和制约2、原告和被告的地位具有特定性3、被告不能反诉4、举证责任的特殊性5、行政诉讼证据来源的特定性(在具体行政行为成立之前即已存在)二、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关系:1.联系:(1)行诉法没特殊规定时,需参照民诉法的有关规定。

(2)行政赔偿诉讼中,举证责任、能否调解2.区别:(1)诉讼客体行政争议;民事争议(2)诉讼主体在行诉,原、被告恒定而民诉不恒定。

(3)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对等。

在行诉,只有相对人才可起诉,行政主体不可反诉,举证责任也主要被告。

而在民诉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充当原告,被告也可反诉,举证原则上“谁主张、谁举证”。

(4)调解行诉不适用调解(行政赔偿例外),而民诉可适用调解。

(5)合议审判行诉均实行合议审判,而民诉依法可独任审判。

(6)判决方式。

行诉通常不对当事人在行政法上权利义务直接作出判决,原则上只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与否作出相应的判决;而民诉则针对当事人在民法上权利义务直接作出相应的判决。

(7)执行方式。

在行诉,法律对原、被告规定了不同的执行措施,且被告行政机关依法享有部分判决的直接强制执行权。

而民讼,对原被告采取执行措施遵循同样的规则,且只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3.具体关系的处理:(1)附带关系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满足三方面的条件(《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1条):a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裁决b对该行政裁决审查后发现其违法c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一并解决但即使存在当事人的要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也可以不一并审理,而作为独立的民事案件由民庭审理。

《行政诉讼法》课件

《行政诉讼法》课件

共同诉讼人是指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 作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被告
被告是指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由其作出 或者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 关。
行政诉讼的管辖
01
02
03
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 级别划分受理第一审行政 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地域范 围划分受理第一审行政案 件的分工和权限。
行政诉讼的审理与裁判
审理方式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 准绳,遵循合法、公正、 公开、及时的原则。
证据规则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 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 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 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裁判种类
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决撤销或者变更具体 行政行为、判决被告履行 法定职责等。
受案范围的具体规定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具体规定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 政征收等行政行为引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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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案范围
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情形包括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人
事管理行为等。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原告
共同诉讼人
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 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案例三:行政强制案件
总结词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法律、法规所确定的管理目标,而依法直接采取的强制手 段。
详细描述
某市城管局因某商家占道经营,对其采取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物的行政强制措施。商家不 服,认为城管局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城管局的强制 拆除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因此判决撤销该行为,并责令城管局重新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第13章行政诉讼PPT课件

第13章行政诉讼PPT课件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方式
• 1、规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可选方式 • 2、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受案范围的方式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三)可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
• • • • • • • • • 1、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案件 2、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案件 3、行政主体侵犯经营自主权的案件 4、对许可证照的颁发、变更、中止、撤销决定不服的案件 5、行政不作为案件 6、不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行政案件 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政案件 8、其他影响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案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起诉的其他行政案件
二、行政诉讼裁判的特殊制度
• (三)行政诉讼裁定的适用范围
• 行政诉讼的裁定主要适用于下列事项:(1) 不予受理;(2)驳回起诉;(3)管辖异议;(4) 终结诉讼;(5)中止诉讼;(6)移送或者指定 管辖;(7)诉讼期限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裁 定或驳回停止执行申请;(8)财产保全;(9) 先于执行;(10)准许或不准许撤诉;(11)补 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12)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13)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14)准 许或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15) 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
二、行政诉讼裁判的特殊制度
• (四)行政诉讼裁判的执行
• 1、对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当事人都必须自觉全 面履行 • 2、行政主体一方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政相对方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3、行政相对方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政主体可以 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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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二、行政诉讼管辖
• (四)行政诉讼的裁定管辖
• 1、行政诉讼的指定管辖 • 2、行政诉讼的移送管辖

《行政诉讼法概述》PPT课件

《行政诉讼法概述》PPT课件
❖ 功能上,解决行政纠纷的司法手段。
❖ 救济上,给予行政相对人司法救济。
❖ 监督上,对行政权的司法监督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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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行政诉讼的特征
❖ 1、行政诉讼以行政纠纷的存在为前提。无行 政纠纷就无行政诉讼。
❖ 2、行政诉讼的标具有特定性。具体行政行为 的合法性。
❖ 3、行政诉讼的被告和原告具有恒定性。原告 和被告之间不存在身份互换的情况。
❖ (2)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亡通常 由行政关系单方意志决定,无需征得行政相 对人同意。
❖ (3)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处于支配地 位,行政相对人处于服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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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行政诉讼法的特殊原则
❖ 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决定了在 行政诉讼中需要平衡双方的地位,使得双方 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处于平等的对抗地位, 因此行政诉讼法的特殊原则体现出对弱势方 的特殊保障,对优势方义务的加重。
❖ D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乡政府,允许乡政府对甲 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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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下面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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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乙能否直接就与甲的争议提起民事诉讼?
❖ A 可以。因为民诉法没有类似于行政诉讼受 案范围的限制,几乎所有民事纠纷都可以通 过民事诉讼解决
❖ B 不可以。乡政府的裁决一经送达就发生法 律效力,甲只能承担裁决的法律后果,不能 再有异议
❖ C 可以。因为民事诉讼就是解决平等主体之 间的民事争议的
❖ 狭义的行政诉讼法仅指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典, 即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
❖ 广义的行政诉讼法除了包含行政诉讼法典以 外,还包括其他的单行法律,如宪法、民事 诉讼法等法律中的行政诉讼规定,以及最高 院的很多关于行政诉讼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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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 主讲人:雷 伟 红
应掌握的相关法律文本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共75条)
★2.《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 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 院发布。共98条)
3.《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7 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共80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 干问题的规定》,2010年12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 判委员会第1505次会议通过,2011年7月29日公布 , 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共13条。
参考文献
章剑生:《现代行政法基本理论》 马怀德:《司法改革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
善》 甘文:《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之评论》 胡建淼等:《行政诉讼证据的实证与理论
区别: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性质
行政司法行为
司法行为
受理机关 行政机关
法院
受案范围 (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案件 违法案件
审查范围 (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合理性 合法性
是否适用调解 适用
不适用
审理程序 :一级复议、书面复议
两审终审、公开审理
复议特点:程序简便、效率高、受案范围广、免费
复议缺点:复议决定不够公正
研究》
第1章 行政诉讼的概述
第1节 行政诉讼与行政诉讼法
包郑照诉浙江省苍南县政府强制拆除案.ppt
一、行政诉讼的概念
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被授 权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院 起诉,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的一系列活动 或制度
(二)特点 1、解决的对象是特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 2、当事人地位具有特殊性 1)原告恒定为相对人,被告恒定为行政主体 2)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特殊性:原告享有起诉权、 撤诉权,被告不享有起诉权和反诉权,并对具体行政 行为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法课件

行政诉讼法课件

第一章绪论一、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诉讼的概念在大陆法系的法国(称行政审判),指公民等一方对行政机关的违法侵害行为,请求专门的行政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给予救济的手段。

在英美国家(称司法审查),指普通法院应公民一方的请求,审查裁判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违宪和违法的诉讼活动。

在我国,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1) 认为(2) 行政机关(3)及其工作人员(4)的行政行为(5)侵犯自己(6)的合法权益时,依法向法院申请,并由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判(7)的一种诉讼活动。

俗称“民告官”(二)行政诉讼的特征1、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即国家权力之间的分工和制约2、原告和被告的地位具有特定性3、被告不能反诉4、举证责任的特殊性5、行政诉讼证据来源的特定性(在具体行政行为成立之前即已存在)二、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关系:1.联系:(1)行诉法没特殊规定时,需参照民诉法的有关规定。

(2)行政赔偿诉讼中,举证责任、能否调解2.区别:(1)诉讼客体行政争议;民事争议(2)诉讼主体在行诉,原、被告恒定而民诉不恒定。

(3)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对等。

在行诉,只有相对人才可起诉,行政主体不可反诉,举证责任也主要被告。

而在民诉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充当原告,被告也可反诉,举证原则上“谁主张、谁举证”。

(4)调解行诉不适用调解(行政赔偿例外),而民诉可适用调解。

(5)合议审判行诉均实行合议审判,而民诉依法可独任审判。

(6)判决方式。

行诉通常不对当事人在行政法上权利义务直接作出判决,原则上只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与否作出相应的判决;而民诉则针对当事人在民法上权利义务直接作出相应的判决。

(7)执行方式。

在行诉,法律对原、被告规定了不同的执行措施,且被告行政机关依法享有部分判决的直接强制执行权。

而民讼,对原被告采取执行措施遵循同样的规则,且只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3.具体关系的处理:(1)附带关系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满足三方面的条件(《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1条):a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裁决b对该行政裁决审查后发现其违法c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一并解决但即使存在当事人的要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也可以不一并审理,而作为独立的民事案件由民庭审理。

行政诉讼法课件(一)

行政诉讼法课件(一)

行政诉讼法课件(一)行政诉讼法课件教学内容:1.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和意义2.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和程序3.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适用法律4.行政诉讼的诉讼请求和举证责任5.行政诉讼的裁判文书和执行程序6.行政诉讼案例分析和实践操作教学准备:1.讲义:包括行政诉讼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2.PPT:整理好的课件,包含各个教学内容的主要要点和案例分析3.板书工具:白板、笔4.视频和录音设备(可选):用于录制课堂讲解或学生讨论的过程5.教学案例:准备好多个相关行政诉讼案例,以供学生进行分析和讨论教学目标:1.了解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和作用,并理解其在维护合法权益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重要性。

2.掌握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和程序,了解行政诉讼的基本流程和参与主体。

3.理解行政诉讼案件中的诉讼请求和举证责任,能够分析并判断案件的诉讼主张和证据充分性。

4.能够熟悉行政诉讼的裁判文书和执行程序,知晓行政诉讼案件的最终解决方式和执行结果。

5.能够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践操作,加深对行政诉讼法的理解和应用,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设计说明:本次课程主要围绕行政诉讼法展开,通过讲解和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教学,旨在培养学生对行政诉讼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课堂上,老师将采用PPT展示,讲解各个教学内容的主要要点,并引导学生分析和讨论相关案例。

课后,要求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和练习,巩固所学知识。

教学过程:1.导入(5分钟):–引出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和意义,提出相关问题,激发学生思考和参与讨论。

2.介绍行政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和程序(15分钟):–解释行政诉讼的定义和适用范围,讲解行政诉讼程序的主要环节。

–列举案例,分析不同行政诉讼程序的特点和适用情况。

3.解析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适用法律(15分钟):–介绍行政诉讼案件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的地位和权利义务。

–讲解行政诉讼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特点。

4.强调行政诉讼的诉讼请求和举证责任(15分钟):–解释行政诉讼案件中的诉讼请求和证据举证的责任。

行政诉讼法ppt课件

行政诉讼法ppt课件
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第67条)
《撤诉规定》以撤诉为切入点,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 对“和解”的相关问题作了规定。 法院可以建议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法院裁定准予撤诉的条件 对“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的界定 法院对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及原告申请撤诉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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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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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⑴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审查的对象是行政主 体的具体行政行为。
限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 限于外部行政行为,不审查内部行政行为
⑵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对具体行政行为是 否合法进行审查。(原则上对合理性不审查)
是否超出了法定界限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可分为共有原则和特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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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诉讼的共有原则 这些原则与其他诉讼活动如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的原则相同的,是诉讼活动的一般准则,又称为一般 原则。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5、辩论原则 6、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合议制原则、回避原则 公开审判原则、两审终审制原则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 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具体表现: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许 可、行政确认、行政复议等
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3月1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2年l0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行政诉讼法 课件

行政诉讼法 课件
法律冲突解决
当法律之间发生冲突时,应依据《立法法》的规 定解决法律冲突。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对法律进行解释,并在审判活 动中适用。
Part
04
行政诉讼法的实践与展望
行政诉讼法的实践意义
保障公民权利
01
行政诉讼法为公民提供了法律途径,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行
政机关侵害。
监督行政机关
02
通过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促进行政机关
依法行政。
维护社会稳定
03
及时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行政诉讼法的发展趋势和展望
扩大受案范围
未来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可能 会进一步扩大,覆盖更多行政行 为。
强化律师作用
鼓励律师参与行政诉讼,提高行 政诉讼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加强司法审查
加强司法对行政行为的审查力度 ,提高司法公信力。
行政诉讼法是三大诉讼法之一,主要调整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依法对行政机关 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
行政诉讼法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
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意义
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 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政行为引起的争议。
排除规定
但并非所有行政行为都能成为行 政诉讼的对象,例如国家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等不在受案范围内

行政诉讼的管辖
管辖定义
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 限。
级别管辖

行政诉讼法课件

行政诉讼法课件

第一章绪论一、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诉讼的概念在大陆法系的法国(称行政审判),指公民等一方对行政机关的违法侵害行为,请求专门的行政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给予救济的手段。

在英美国家(称司法审查),指普通法院应公民一方的请求,审查裁判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违宪和违法的诉讼活动。

在我国,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1) 认为(2) 行政机关(3)及其工作人员(4)的行政行为(5)侵犯自己(6)的合法权益时,依法向法院申请,并由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判(7)的一种诉讼活动。

俗称“民告官”(二)行政诉讼的特征1、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即国家权力之间的分工和制约2、原告和被告的地位具有特定性3、被告不能反诉4、举证责任的特殊性5、行政诉讼证据来源的特定性(在具体行政行为成立之前即已存在)二、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关系:1.联系:(1)行诉法没特殊规定时,需参照民诉法的有关规定。

(2)行政赔偿诉讼中,举证责任、能否调解2.区别:(1)诉讼客体行政争议;民事争议(2)诉讼主体在行诉,原、被告恒定而民诉不恒定。

(3)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对等。

在行诉,只有相对人才可起诉,行政主体不可反诉,举证责任也主要被告。

而在民诉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充当原告,被告也可反诉,举证原则上“谁主张、谁举证”。

(4)调解行诉不适用调解(行政赔偿例外),而民诉可适用调解。

(5)合议审判行诉均实行合议审判,而民诉依法可独任审判。

(6)判决方式。

行诉通常不对当事人在行政法上权利义务直接作出判决,原则上只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与否作出相应的判决;而民诉则针对当事人在民法上权利义务直接作出相应的判决。

(7)执行方式。

在行诉,法律对原、被告规定了不同的执行措施,且被告行政机关依法享有部分判决的直接强制执行权。

而民讼,对原被告采取执行措施遵循同样的规则,且只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3.具体关系的处理:(1)附带关系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满足三方面的条件(《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1条):a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裁决b对该行政裁决审查后发现其违法c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一并解决但即使存在当事人的要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也可以不一并审理,而作为独立的民事案件由民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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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一、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诉讼的概念在大陆法系的法国(称行政审判),指公民等一方对行政机关的违法侵害行为,请求专门的行政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给予救济的手段。

在英美国家(称司法审查),指普通法院应公民一方的请求,审查裁判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违宪和违法的诉讼活动。

在我国,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1) 认为(2) 行政机关(3)及其工作人员(4)的行政行为(5)侵犯自己(6)的合法权益时,依法向法院申请,并由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判(7)的一种诉讼活动。

俗称“民告官”(二)行政诉讼的特征1、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即国家权力之间的分工和制约2、原告和被告的地位具有特定性3、被告不能反诉4、举证责任的特殊性5、行政诉讼证据来源的特定性(在具体行政行为成立之前即已存在)二、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关系:1.联系:(1)行诉法没特殊规定时,需参照民诉法的有关规定。

(2)行政赔偿诉讼中,举证责任、能否调解2.区别:(1)诉讼客体行政争议;民事争议(2)诉讼主体在行诉,原、被告恒定而民诉不恒定。

(3)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对等。

在行诉,只有相对人才可起诉,行政主体不可反诉,举证责任也主要被告。

而在民诉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充当原告,被告也可反诉,举证原则上“谁主张、谁举证”。

(4)调解行诉不适用调解(行政赔偿例外),而民诉可适用调解。

(5)合议审判行诉均实行合议审判,而民诉依法可独任审判。

(6)判决方式。

行诉通常不对当事人在行政法上权利义务直接作出判决,原则上只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与否作出相应的判决;而民诉则针对当事人在民法上权利义务直接作出相应的判决。

(7)执行方式。

在行诉,法律对原、被告规定了不同的执行措施,且被告行政机关依法享有部分判决的直接强制执行权。

而民讼,对原被告采取执行措施遵循同样的规则,且只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3.具体关系的处理:(1)附带关系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满足三方面的条件(《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1条):a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裁决b对该行政裁决审查后发现其违法c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一并解决但即使存在当事人的要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也可以不一并审理,而作为独立的民事案件由民庭审理。

某村村民吴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

经乡人民政府土地员刘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

周围左邻申某与右邻崔某发现吴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吴某交涉。

吴某申辩说建房是按批准文件划线动工,不同意改变施工计划。

如果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对此事应如何处理?( )A.受理,因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B.不受理,因土地权属纠纷属于民事纠纷C.受理,可以行政诉讼附带解决权属纠纷D.受理,但只解决行政纠纷,对于权属纠纷,告知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答案】A、D乡政府的行为虽然引发了民事争议,但该批准建房行为属于行政许可,因而本案属于行政争议,可以受理。

本题中乡政府的批准建房行为并非“行政裁决”,故不存在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只能分开解决民事纠纷。

(2)先后关系如果行政案件审判须以相关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应中止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1条第l款第(6)项]。

反之亦然【例】甲企业控告乙企业侵犯其某专利权后,市专利管理机关对乙企业罚款2万元。

乙企业不服市专利管理机关的罚款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在该行政诉讼过程中,乙企业以甲企业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该专利权属于乙企业所有,其理由是该专利是乙企业委托甲企业开发的,乙企业作为委托人依法享有专利权。

在此情形下,该行政诉讼应当如何处理?【答案】行诉应中止审理,待该民事案件审理完结后恢复诉讼。

(3)排斥关系针对同一争议,行政机关已经作出处理或法院已经作出行政裁判的,当事人不得再提起民诉。

【例】甲、乙两村因某一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县人民政府将该土地确定为甲村所有。

乙村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县政府的决定。

但乙村仍继续占有并使用该片土地。

甲村可否以乙村侵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答案】不可提起民诉,甲村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关系(一)移送关系审理行政案件中,发现本案涉及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若刑事案件事实与行政案件事实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关联性,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行政诉讼法》第56条)。

(二)先后关系如果行政案件审判须以相关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应中止行诉[《行诉解释》第51条第l款第(6)项]。

反之.亦然。

【例】成某将李某打伤,县公安局据此对成某拘留l5天。

成某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将拘留15日改为罚款200元。

李某不服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成某将李某打成重伤可能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B.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成某将李某打成重伤可能构成犯罪的,应当裁定中止诉讼C.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县公安局民警在治安管理处罚中对成某刑讯并可能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有关刑讯材料移送检察院处理D.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县公安局民警在治安管理处罚中对成某刑讯的,应当裁定中止诉讼【答案】A、B、C(三)排斥关系刑诉和行诉不能并存时,当事人不得同时提起。

比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伤、亡已构成犯罪,受害人或其亲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法院对民事赔偿诉讼请求不予受理。

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人伤亡构成犯罪的赔偿诉讼程序问题的批复》)。

【例】县公安局民警张某在处理治安案件中将李某打成重伤。

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张某对李某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B.县公安局对李某承担人身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C.县公安局对李某承担人身伤害的国家赔偿义务D.张某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寻求人身损害赔偿【答案】 C四、行政诉讼法的范围狭义:1989年4月4日《行政诉讼法》广义:除行政诉讼法典外,还包括:(1)宪法、组织法中有关行诉的条款。

(2)民诉法中能适用于行诉活动的条款。

(3)其他单行法律、法规。

(4)有关行诉的司法解释。

(5)有关行诉的国际条约(WTO原则、规则)。

五、行政诉讼法的效力六、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一)保证法院及时正确审理行政案件(二)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三)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七、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一)概念在行政诉讼活动中,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的,依据行诉法的规定而形成的相互之间的诉讼权利、义务关系。

(二)特征(1)法院是一方当事人(2)主体分三类法院;诉讼参加人:原告、被告、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其它诉讼参与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3)客体分两种情况:法院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和解决当事人之间的行政实体和程序法律关系争议。

法院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之间的诉讼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事实真相。

第二章行政诉讼制度的历史发展目的与要求:了解中外各国行政诉讼制度的产生、发展的基础条件及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行政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

重点:世界主要国家行政诉讼制度史上的几件大事:1、德国(普鲁士)1875年制定了有关行政法院组织及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律。

1、德国(普鲁士)1875年制定了有关行政法院组织及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律。

2、法国:1889年参事院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决定,无须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诉,可以直接向行政法院起诉。

这标志着行政诉讼制度在法国真正建立起来3、美国:1946年《联邦行政程序法》为行政诉讼制度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

4、英国:1947年颁布《王权诉讼法》,推翻了“国王不得为非”原则,明确规定由国王对行政违法行为承担责任,从此,行政诉讼制度正式确立。

5、日本:1948年公布《行政案件诉讼特例法》。

6、中国1914年北洋军阀政府制订了《行政诉讼条例》。

1949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试行组织条例》规定,最高法院设立行政审判庭,在《人民法院组织法》正式颁布时,这一内容被删去了。

1989年4月4日《行政诉讼法》颁布,1990年10月1日生效。

第三章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一)概念指在法院处理行政案件的全过程中起指导作用,要求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在诉讼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二)行政诉讼基本原则的内容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原则(1)只有法院(2)独立:(3)依法: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原则都要组成合议庭,一审由审判员组成,或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而二审必须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4、当事人诉讼法律地位平等原则a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b适用法律上的平等,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6、辩论原则7、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原则(1)审查对象:具体行政行为理由:a我国宪法组织法b政策问题c不特定相对人(2)以合法性为原则,以适当性为例外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

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

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A.3辆汽车的性质B.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C.B公司购买行为的合法性D.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答案】 D8、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1)监督的对象是行政诉讼,既包括法院的审判活动,又包括当事人的诉讼活动。

(2)监督的内容是法律监督,既包括实体法又包括程序法。

(3)性质:事后监督9、不适用调解原则法定职权但赔偿诉讼可以使用调解10.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先定力例外:《行政诉讼法》第44条①被申请人认为需要②复议机关认为需要③申请人申请停止,复议机关决定④法律规定停止。

《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

第四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一、概念指法院对行政纠纷的主管范围,即哪些行政纠纷由法院处理。

二、法院受理的案件:行政诉讼法第2条概括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第11 条第1 款具体列举了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包括:①行政处罚案件;②强制措施案件;③侵犯经营自主权案件(人事自主权、财务自主权);④行政许可案件;⑤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⑥行政给付案件(抚恤金、保险金、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金);⑦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乱收费、乱摊派);⑧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第2 款规定:法院也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意义:其一,追认性。

承认现行法律、法规其二,授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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