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通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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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针对该合同的通用条款做一个简单的分析,并按照合同内容展开。
第一条是相关合同重要名词的定义。这些定义的准确性十分重要,它是双方合同履行以及纠纷解决的重要依据,如果出现歧义或模糊不清的地方,就会增加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并且一些关键词语的定义也不能显失公平,如买方的接收地点、时间等,从而加大了另一方的履约风险。这样最终有可能会导致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从而失去了合同本身的作用,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合同中条款和关键词规定的准确性和公平性尤为重要,否则有可能会给双方都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第二条是合同范围的明确。合同的范围一定要限定清楚。范围不清很有可能会增加双方的无用功,加大履行合同的成本,甚至导致合同最终无法完全履行,增加了双方因合同本身的缺陷带来的风险。
第三条是合同价款的说明。合同价款是整个合同最为关键和核心的部分,它关系到最终交易能否达成,合同能否签订以及货物能否被接受。价款内容及形式说明应全面且明确,且有关对方报价的特别要求需单独指明或解释,并固定到合同该条款中,减少后期在价款支付上带来的麻烦。本合同采用的是固定总价(其中包括运费及保险等)的形式,主要分成三个部分。这从某种程度上减少了市场价格变化对双方的不利影响,减少了各自的市场风险,这也是一种通过合同来合理分担双方风险的方式。
第四条是合同价款的支付。它主要包括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支付币种等,相关的约定特别关键,是对双方在进行结算过程最为重要的约束,也是双方分担风险的重要约定。在本合同中,该部分的规定比较详细,明确了买方支付货款的方式和条件,也有对卖方履约状况的要求,包括一系列的单据和证书。在这里买方要承担按时按条件付款的风险,而卖方则需要准确的按照买方的要求准备好相关的单据和证书,否则将会担负违约或对方延迟付款的风险。具体又分成两个方面,对国内卖方及国外卖方不同的规定。单从条款来看,卖方担负的风险较大,需加强企业内部在合同执行上的管理,减少因操作上的失误带来的风险。此类条款,我们一定要慎重选择,安排合理和全面,尽量规避自身风险,但不可显失公平。
第五条是有关发运和保险的说明。该条款约定了卖方在发运过程应该注意和必须执行的一些手续以及保险的类型、范围及理赔的约定。这些条款主要是对卖方的约束,卖方需要及时的办理相关手续并通知买方,在征得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安排发运的相关事宜。因此卖方需要担负操作上的风险,并全面清楚及时的依照买方的要求准备发运。否则由此造成的货物损失、丢失或延误,卖方均需承担责任。与此同时,买方也应该及时地对卖方的一系列请求进行反馈,否则超过一定期限,将视为默许,由此造成的损失则应该由买方承担。反之,买方也有可能因自己的错误反馈承担责任,担负因此所产生的风险损失。总之,该条款要求合同双方在发运的整个过程中应该充分的沟通,合理的安排相关事宜,减少彼此的错误举动带来的风险及损失。至于保险,卖方须严格按照买方的要求进行办理,减少因意外事件或事故给己方造成的损失,从而达到降低双方风险的目的。
第六条是关于标识和包装的约定。这是有关买方对卖方在货物标志和包装上的要求,是货物能够安全发运的有效保证,有利于买方识别和安排设备进场。因不合适的包装或没有安排有效地保护措施,导致设备无法按照买方的要求运达,卖方需承担责任。因此,卖方依然要担负绝大部分操作活动上的风险,可见卖方企业对合同执行的严格管理尤为重要,否则因此而担负的风险,将特别的大。同时,买方也应该保证提出的要求的合理性和全面性,否则将会给双边都会带来麻烦,不利于贸易的达成,增加不必要的合同风险。有针对性的对待,加强沟通,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善,对双方都特别重要,这样理所当然会减少彼此的风险。
第七条是对技术文件的要求。该条款是有关技术文件的内容、书写语言以及提供方式和时间的约定。它是对卖方在提供技术文件过程中的有关规定,如若没有按照买方的要求提交技术文件,将会影响到设备合同的履行,增加卖方的违约风险。同时,买方也应要求明确,这样
卖方才有可能准确无误的履行买方的要求,减少彼此因技术文件的缺陷而产生的纠纷,降低彼此的风险。
第八条是对设备检验的规定。这是一个双边义务的规定,双方都应该对发运的设备进行检验,以保证和确认设备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因卖方的检验失误或技术文件缺陷等造成运达的设备不完整,或无法正常工作,卖方须承担责任。从这个条款来看,卖方担负的风险较大,必须担保运达的设备完整且可可靠运行,否则均要承担责任。所以卖方一定要把好发运检验和设备装运的关,严格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对于重要货物最好有专人跟单发运,减少风险,同时也监督买方。买方应全面合理的提出自己的要求,并对此负责,检验的过程也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可提出无理要求。否则,将会要为后果承担风险。
第九条是对技术服务和设备接受的规定。这是关于合同设备安装、试运行和型式试验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卖方在技术服务方面的义务以及由于无法达到保证参数带来的风险。卖方作为主要的风险承担者,将会承受巨大的来自合同设备无法按照合同要求正常运行所带来的风险,包括提供额外的维修、更换、调试等服务的所有费用。如果经过多次(本合同规定为三次)的调试仍然无法达到保证参数,卖方甚至要赔偿买方一定的损失,这会给卖方造成巨大的风险。所以卖方在合同设备发运初就应该做好技术把关,加强对设备发运的管理,并提供最好的技术人员和最好的技术服务,争取把此类风险降到最低。同时,由于卖方在此过程中要承受巨大的风险,买方也应该给与合理的分担。买方应该加强对到达设备的保管,并安排相关的技术人员积极协助卖方的技术人员进行一系列安装、试运行以及型式试验的作业,加强彼此的沟通,给与对方一定的时间和帮助,共同解决遇到的难题。如果非对方故意怠慢或设备自身有重大问题,我们都应给与最大的宽容,这样更有利于双方分担风险,交易也更容易达成,同时也有利于设备的最终质量。如果各项参数都已符合要求,买方不得故意拖延签收,否则可能会担负违约的责任。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过程对于此类大型设备特别重要,是此类合同尤为重要的一部分,把风险在买卖双方之间合理的分担是很有必要的。卖方作为主要的技术拥有者,当然应该承受大部分的技术和指导方面的风险;买方作为设备的接收者,就应该承担起更多支持性和辅助性的义务,尽最大可能减少技术以外的原因导致的风险。双方的合理沟通、积极配合、相互理解在此过程中是十分重要的,它会极大地降低彼此在此过程中的风险。我们依然鼓励一种比较愉悦、轻松且双赢的合同履行环境,这样不仅会提高合同设备的最终质量,降低合同带给彼此的风险,而且也为下一次的合作铺平了道路,更有利于双边进一步的发展和合作。
第十条是对担保和保证的说明。卖方须保证自己的设备、技术文件以及技术服务人员都可以达到买方的要求,并且不涉及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卖方还应该保证设备在质保期内可以正常工作。如果期间内,合同设备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出现故障,卖方要承担保修的责任,相应的质保期限也要顺延。这部分的条款对于卖方将会产生比较大的风险,要求卖方必须对自己的设备及服务负责,从而保证了买方的利益。卖方需承担一切因设备和服务本身给买方造成损失的风险,即应承担自身的过失风险。当然,作为买方,我们也应该多体谅卖方,不要提出一些无理要求,同时在质保期内严格按照设备定额进行正常工况下的生产,减小因己方人为操作失误带来的风险。
第十一条是对迟交货物违约金的规定。这主要是对卖方延迟交货的处罚,卖方因此要担负延期风险。这样可以敦促卖方积极备货按时发运,保护了买方的利益,从而可以早日实现正常的生产运营。卖方一定要按时按要求的将设备送到买方指定的场所,这样对双方都很有利。但是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双方则都应该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是有关索赔的规定。买方可以在设备不满足合同的规定的情况下无条件向卖方提出索赔,解决索赔的方式应该依照合同规定的方式并得到买方的认可。这其中,卖方将会承担大部分的违约风险,而对于买方来说相对较小,因为他可以通过索赔的方式得到补偿。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