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核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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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职校发[2012] 38号

旬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关于印发2011—2012学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

法(暂行)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充分发挥教职工主人翁精神,奋力打造旬阳职教特色品牌,创建全国职教名校,经全体教职工讨论,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制定教职工年度考核试行办法: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学校正副校长、县教体局委派会计、见习期未满人员以及下半年退休人员除外)均应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的时间为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

二、考核的内容、标准: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勤、能、绩四个方面。

1、以被考核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等表现作为德的考核内容。

2、以被考核人在履行岗位职责中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日常出勤等表现作为勤的考核内容。

3、以被考核人的学历、在实施每项工作中表现的聪明才智、业务学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情况作为能的考核内容。

4、绩是工作实绩,是检验被考核人对学校工作贡献大小的重要尺度,也是被考核人员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知识水平、政治素质的综合反映,因此,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各类人员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实绩,以被考核人在完成每项工作中的成绩和效果作为绩的主要考核内容。根据对中层干部、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工作要求不同,考核内容的侧重点有所区别。

三、考核办法和程序:

1、考核办法:年度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领导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分中层领导、教师(含处室干事)、工勤人员(含教辅人员)三块,按照优秀占13%的比例分块进行考核定级。德、能以教职工和考核领导小组评议打分为主,教职工评议打分占70%(取掉5个最高分、5个最低分),考核领导小组评议打分占30%(取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勤,以教职工日常出勤和工作纪律表现记载情况据实量化;绩,以教职工工作量和工作业绩据实量化。考核综合分值=德×20%+能×20%+勤×20%+绩×40%。

2、考核程序:个人述职,全体教职工和考核领导小组评议打分,勤和绩据实量化,综合汇总评定,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公示,接受监督。

3、考核统计:德、能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全体教职工和考核领导小组民主评议赋分计算统计,勤由校办室依据教职工日常出勤考核记录情况计算统计,绩由教务处、教研处计算汇总统计(其中班主任绩的考核由学生处依据学校考核文件计算提供;中层以上领导、处室干事、教辅工勤人员管理工作绩的考核由校办室依据学校文件计算提供,教职工招生和带学生实习方面绩的考核由招生就业办依据学校考核文件计算提供)。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汇总统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统计结果。

四、年度考核各项内容赋分标准。(每项按百分制计算)

(一)德:由教职工和考核领导小组依据下列条件进行民主评分。

1、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要求进步,关心国家大事。

2、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能模范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遇事不扯皮、不推诿、不找借口。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学校安排,能主动承担教学、班主任及其它任务,工作积极,认真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师德高尚、团结互助、为人师表,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相关文件、记录每次酌情扣0.2-0.5分。

(1)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或活动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3)安排工作扯皮、推诿、找借口的。

(4)违反教育教学规律的。

(5)其它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

(二)能:由教职工和考核领导小组依据下列条件评分。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能够胜任学科教学、班主任工作及相应管理服务工作。

3、积极参加第二专业学习培训,努力成为合格的双师型教师。

4、能够出色完成学校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三)勤:以每月公示考勤为准进行赋分,基础分为满分。

1、每学期出满勤者奖励2分,全年出满勤的奖励4分(学校派出学习者视为正常出勤)。

2、每迟到、早退、缺岗一次扣1分。

3、旷课、旷自习、旷会每节次扣3分。

4、病假每年15天内不扣分,15天以上每天扣0.1分。

5、事假每年7天内不扣分,7天以上每天扣0.2分。

6、婚假、丧假、产假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不扣分,逾期且请事假的每天扣0.2分。

(四)绩:教职工绩的考核由工作量、工作业绩和奖励分三部分组成,其中工作量占50%,工作业绩占50%,奖励分为增加分。

1、工作量考核

(1)中层领导工作量考核:管理占50%(满分25分),教学工作

占50%(满分25分),把当年中层领导平均教学工作量作为基数,按满分25分计算,课时多一节加0.25分,少一节减0.25分。

(2)干事工作量考核;干事工作量按管理占40%(满分20分),教学工作占60%(满分30分),把当年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的60%作为基数,按满分30分计算,课时多一节加0.3分,少一节减0.3分。

(3)一般教师工作量考核;把当年教师平均工作量作为基数,按满分50分计,课时多一节加0.5分,少一节减0.5分。

(4)班主任按周4课时计入教学工作量,教研组长按周2课时、教研员按周1.5课时计入教学工作量,实训室管理员按周1.5课时计入工作量。

(5)工勤教辅人员年度考核按满工作量计算,满分50分。

(6)额外工作量:承担示范校建设任务、国省市技能大赛训练、省运会训练等依据任务轻重、难易程度核定成总教学工作量,再换算成学年周工作量,课时多一节加0.5分。

(7)因工作需要,少数未带课管理人员的工作量计算由考核领导小组另行规定。

2、工作业绩考核:

(1)一般教师工作业绩考核:满意率占50%(满分25分),收获率占50%(满分25分),“两率”分两个专业类考核,其中汽修、建筑、机数为一类,电子、学前教育、文秘为一类,跨专业类教师按主课时量归类。每专业类按任教学科分为三组,一组为专业课,二组为英语、数学和理化课,其它课程为第三组(语文、计算机、创业、音体美、心理等),多课头教师以主课时量分组。所有任课人员按类组分别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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