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服务编写规范等
谈林业行政许可(一)
谈林业行政许可(一)谈林业行政许可论文提纲一、我国现行的主要林业行政许可制度1.开发利用森林资源的行为许可(1).资源利用许可。
(2).资源保护许可。
2.经营、开发森林资源的资格许可经营、开发森林资源的资格许可,是指当事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就可以在法律法规的允许下,较长时期地从事某种经营或开发利用森林资源的行为。
二、我国林业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不足和完善建议1.现行林业行政许可制度的缺陷(1)许可证的实施范围还不能满足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需要;(2)多数许可证的发放程序还很不规范,对许可证颁发程序监管不力;(3)对依据许可证采取的行为还未建立起相应的管理与监督机制等。
2.林业行政许可设定的完善(1)化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的控制与管理,完善现有审批事项的设定立法对可能严重影响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开发利用行为,应该制定专门的、具体的法规或规章进行规定。
(2)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扩大对可能造成森林资源破坏行为的审批监管森林资源保护是维护森林生态系统安全的需要,也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需要。
3.遵循行政管理原则,合理确定许可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1)。
要坚持公平与效率并重的原则,通过立法划分各级行政部门对具体开发利用行为(或资格)的审批权限。
(2)确定科学高效的审批程序。
科学高效的行政程序是现代行政法治的要求。
因此,首先,要确定林业行政许可审批的公示制度。
三、林业行政许可执行的完善1.加强林业行政机关审批的管理2.加强对许可行为的实施管理四、当前依法行政重点作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抓住立法重点,提升立法质量,努力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根据当前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轻重缓急,林业法制建设的任务是,加快修改《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快起草《自然保护区法》等。
(二)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体制,努力建设规范林业行政执法体系。
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健全执法保障。
(三)明确执法责任,健全监督体制,努力建设规范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
《林业行政许可》课件
结论和要点
1 林业行政许可的重要性
保障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2 法律依据和基本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3 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分别涵盖经营许可、区域许可、项目许可以及申请人应遵守的事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
业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许可法》
3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制度
规定了对林业经营者进行许 可的法律依据。
对行政许可的程序、内容等 做了具体规定。
配套法规和规章制度对行政 许可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南。
林业行政许可业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
审查
林业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
决定
林业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决定是否颁发许可证。
林业行政许可的主要内容
经营许可
对从事林业经营的个人或组织 进行许可。
区域许可
对特定区域内的林业活动进行 许可。
项目许可
对特定林业项目进行许可。
林业行政许可的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在经营期间,应严格遵守许可的条件和要求,定期报告经营情况, 并配合监督检查工作。
《林业行政许可》PPT课 件
本课件介绍了林业行政许可的概述以及其在法律规定下的定义和基本流程。 还将涵盖许可的主要内容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并总结要点。
林业行政许可的定义
林业行政许可是指国家依法规定的,对林业管理活动进行许可的行政行为。它是保证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 境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
林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2.项目二林业行政许可(练习题答案).
项目二 林业行政许可阅读与练习(答案)一、名词解释林业行政许可: 林业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经济事务实行事前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 信赖保护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林业行政许可受法理保护,林业行政主部门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林业许可证。
林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林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包括(1) 林业行政许可申请(2) 林业行政许可的受理(3) 林业行政许可的审查(4) 林业行政许可决定。
林业行政许可的变更:林业行政许可的变更是指被许可人在取得林业许可后,因其拟从事活动的部分内容超出准予林业行政许可决定或者林业行政许可证件规定的活动范围,而申请林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对原林业行政许可准予其从事的活动的相应内容予以改变。
林业行政许可的延续:也称林业行政许可延展,是指在林业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界满后,延长林业行政许可的有效期限。
林业行政许可听证:是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决定前,向其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表达意见。
提供证据、申辩、质证以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听取意见、接纳其证据的法律制度。
林业行政许可的撤销:是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依法行政、有错必纠的原则,纠正自己违法做出的林业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行为。
林业行政许可的注销:是指基于待定事实的出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程序收回林业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公告林业行政许可失去效力的行为。
二、单项选择题⒈设定林业行政许可必须遵循合法原则,是指( E )。
A.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权限范围设定林业行政许可B.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的事项范围设立林业行政许可C.按照《行政许可法》确定的条件设定林业行政许可D.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设定林业行政许可E.ABCD⒉实施林业行政许可必须遵循合法原则,是指( D )。
A.实施林业行政许可的主体及权限应当合法B.实施林业行政许可应当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条件C.实施林业行政许可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D. ABC⒊林业行政许可的主要功能是( D )。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林业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文书制作,保障林业行政案件的公正、公平和便捷处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文书制作。
第三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文书制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合法、高效的原则,依法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秩序。
第四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文书应当严谨、准确、合法、规范,不得涉及法律行为无效、过错或其他超越行政处罚事实之外的内容。
第五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文书制作应当以公开、透明为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文书制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文书制作程序第六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文书制作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一)案件分析:对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基本情况、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全面分析;(二)处罚决定:根据案件分析的结果,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三)文书撰写:根据处罚决定,撰写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其他相关文书;(四)文书审核:由主管单位的相关人员对文书进行初审,确保文书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五)文书校对: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员对文书进行核对,确保文书的准确无误;(六)文书签发:由主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人员签发文书。
第七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文书制作程序应当形成书面文书和电子文书两种形式。
第八条电子文书应当通过信息化系统实现存档、检索、传输等功能,并经过合法授权的人员访问和使用。
第三章文书内容第九条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要素:(一)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件编号、当事人信息、案发地点、案发时间等;(二)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对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确保实事求是;(三)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对处罚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清晰和准确的说明;(四)处罚决定和执行方式:对处罚的种类、履行方式和期限等进行明确和具体的规定;(五)法律救济的途径:对当事人享有的法律救济途径进行说明。
国家林业局公告2017年第19号——取消的国家林业局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等公告
国家林业局公告2017年第19号——取消的国家林业局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等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0.30•【文号】国家林业局公告2017年第19号•【施行日期】2017.10.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公告2017年第19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的要求,现将国务院决定取消的我局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林业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前述事项取消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取消事项涉及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情况(见附件1—4)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取消的国家林业局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取消的林业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3.取消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4.取消事项修改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林业局2017年10月30日附件1附件2附件3取消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一、关于“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修建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审批”事项(一)制定有关标准,修建铁路、公路等建设项目审批部门按照标准进行审批,严格把关,并征求国家林业局意见,最大限度地减少建设项目对于荒漠生态系统的破坏。
(二)加强日常巡查检查。
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利用政府热线、网络等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平台,畅通投诉举报途径,探索有奖举报措施,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开展日常巡查检查。
国家林业局不定期开展督查抽查。
(三)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封禁保护区进行修建铁路、公路、高压电线路,铺设石油煤气天然气管道,光伏、风电项目,通信工程,开采石油天然气及矿产资源等工程以及其他生产建设项目。
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对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关于“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事项(一)从源头上加强管理,防止乱砍滥伐行为。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填写规范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填写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正确实施林业行政处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文书,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制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补充制定相应文书格式的,应当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法律、法规对文书格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林业行政处罚文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统一管理。
采用计算机印制方式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文书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格式,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章文书制作的一般要求第五条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应当内容完整、准确,填写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第六条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应当用蓝色、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填写。
用计算机制作的,可以用打印方式填写。
第七条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林业行政处罚文书进行修改的,可以用杠线划去错误内容,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并在改动处加盖修正专用印章。
第八条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听证笔录以及文书中涉及的清单,在当场交由有关当事人审阅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后,由当事人逐页书写“以上记录属实”并签名或者盖章。
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有权要求补充或者修改,并在改动处签名或者盖章。
第九条林业行政处罚文书需要由当事人、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由当事人、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有关人员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在文书中予以注明。
第十条对外使用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必须使用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印章。
第十一条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编写文号,文号编写的基本规则为:行政区划名称简称+文书种类名称简称+年份+序号。
第十二条林业行政处罚文书首页不够记录的,可以附页。
国家林业局公告2018年第5号——《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编写规范》等60项行业标准目录
国家林业局公告2018年第5号——《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编写规范》等60项行业标准目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2.27•【文号】国家林业局公告2018年第5号•【施行日期】2018.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林业局公告2018年第5号国家林业局批准发布《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编写规范》等60项林业行业标准(见附件),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编写规范》等60项林业行业标准目录国家林业局2018年2月27日附件《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编写规范》等60项行业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1LY/T 2932-2018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编写规范2LY/T 2933-2018国家公园功能分区规范3LY/T 2934-2018森林康养基地质量评定4LY/T 2935-2018森林康养基地总体规划导则5LY/T 2936-2018荒漠区盐渍化土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指标体系6LY/T 2937-2018自然保护区管理计划编制指南7LY/T 2938-2018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原则与方法8LY/T 2939-2018枣大球蚧防治技术规程9LY/T 2940-2018杨干象防治技术规程10LY/T 2290-2018林木种苗标签LY/T 2290-2014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11LY/T 2280-2018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LY/T 2280-201412LY/T 2941-2018林木轻基质产品及检测技术程13LY/T 2942-2018山苍子苗木培育及质量等级14LY/T 2943-2018印度紫檀育苗技术规程15LY/T 2944-2018大叶相思容器育苗技术规程16LY/T 2945-2018白皮松容器育苗技术规程17LY/T 2946-2018流苏育苗技术规程18LY/T 2947-2018玉簪种苗生产技术及质量要求19LY/T 2948-2018桤木轻基质容器育苗技术规程20LY/T 2949-2018青海云杉播种育苗及造林技术规程21LY/T 2950-2018桂花观赏苗木培育技术规程和质量等级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22LY/T 2951-2018藤本月季栽培技术规程23LY/T 2952-2018八角莲栽培技术规程24LY/T 2953-2018亚高山树状杜鹃栽培技术规程25LY/T 2954-2018盆栽菊花栽培技术规程26LY/T 2955-2018油茶主要性状调查测定规范27LY/T 2956-2018金花茶栽培技术规程28LY/T 2957-2018南方集体林区天然次生林近自然森林经营技术规程29LY/T 2958-2018油用牡丹栽培技术规程30LY/T 2959-2018滨海盐渍土原位隔盐绿化技术规程31LY/T 2960-2018四川山矾栽培技术规程32LY/T 2961-2018麻栎栽培技术规程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33LY/T 2962-2018黄葛树栽培技术规程34LY/T 2963-2018羽叶丁香栽培技术规程35LY/T 2964-2018三峡库区消落带植被生态修复技术规程36LY/T 2965-2018桉树中大径材培育技术规程37LY/T 2966-2018任豆培育技术规程38LY/T 2967-2018格木丰产林培育技术规程39LY/T 2968-2018北美红枫繁育技术规程40LY/T 2969-2018东北、内蒙古林区低效改造技术要求和工程实施指南41LY/T 2970-2018古树名木生态环境检测技术规程42LY/T 2971-2018油松人工林经营技术规程43LY/T 2972-2018困难立地红树林造林技术规程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44LY/T 2973-2018华山松人工林抚育技术规程45LY/T 2974-2018旱冬瓜培育技术规程46LY/T 2975-2018铁力木培育技术规程47LY/T 2976-2018翅荚木培育技术规程48LY/T 2977-2018黧蒴栲培育技术规程49LY/T 2978-2018野生动物饲养管理技术规程丹顶鹤50LY/T 2979-2018野生动物产品鸵鸟蛋51LY/T 2980-2018野生动物饲养管理技术规程狍52LY/T 2981-2018野生动物饲养管理技术规程东方白鹤53LY/T 2982-2018竹茶盘54LY/T 2983-2018桐木拼板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55LY/T 1507-2018木杆LY/T1507-200856LY/T 1506-2018短原木LY/T 1506-200857LY/T 2984-2018原条检验58LY/T 1370-2018原条造材LY/T 1370-200259LY/T 2985-2018唐古特白刺硬枝扦插繁殖技术规程60LY/T 2986-2018流动沙地沙障设置技术规程。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林办发〔2019〕35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林办发〔2019〕35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见附件)已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4月8日附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审议、登记、编号、发XXX清理等,适用本办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或者林业和草原系统内部执行的管理规范、工作制度、机构编制、会议纪要、工作方案、请示报告、表彰奖惩、人事任免等文件,原文转发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具体事项的通知和通报等,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循依法行政、权责一致、精简高效、民主公开的原则。
林业行政许可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林业行政许可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林业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林业行政许可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许可事项、条件、程序和时限,确保申请人平等享有申请许可的权利。
(三)便民、高效原则:简化许可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申请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第二章行政许可事项及范围第四条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一)林业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许可,如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许可证、木材经营许可证等。
(二)林业工程建设、种植、养殖等方面的许可,如林业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林业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等。
(三)林业资源调查、监测、评估等方面的许可,如林业资源调查许可证、林业资源监测许可证等。
(四)其他林业行政许可事项。
第五条林业行政许可的范围包括:(一)涉及林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的许可事项。
(二)涉及林业工程建设、种植、养殖等方面的许可事项。
(三)涉及林业资源调查、监测、评估等方面的许可事项。
第三章行政许可程序第六条申请人提出申请(一)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受理(一)林业行政许可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申请,应当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八条审查(一)林业行政许可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二)审查过程中,应当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决定(一)林业行政许可机构应当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简化程序高效便捷满腔热忱为民服务——记云南省林业厅行政许可受理中心
记云 南 省林 业 厅 行 政 许 可 受理 中心
20 0 4年 8 月 , 云 南 省 林 业 厅 成 立 了 “ 政 许 行
建 立 和 规 范 许 可 文 书 ,逐 步 完 善 了行 政 许 可 办 理 程 序 ,规 范 了许 可 实 施 行 为 ,加 强 了 对 行 政 审 批 行 为 的 监 督 和 管 理 ,保 证 了承 办 机 构 切 实 履 行 职 责 。 创 新 工作 机 制 增 强 服 务 效 能
0 0 余 份 、 2 0 0 余 份 。 0 3 0
一
改进 方 式
简 化 审 批事 项
通 过 多 年 的 探 索 , “ 心 ”建 立 了 “ 中 受 理 、 中 集
分 别 办 理 、统 一 送 达 ” 的 运 作 方 式 。 2 1 0 1年 , 按 照 省 政 府 要 求 ,完 成 了第 五 轮 行 政 审 批项 目清 理
体 动 物 来 云 南 表 演 杂 技 的 , 其 运 输 目 的 地 的 商 调 函 只 有 2天 时 间 就 过 期 了 , 如 果 这 两 天 内 办 不 了
业 厅 实 施 行 政 许 可 法 暂 行 办 法 、
云 南 省 林 业 云业 厅 行 政 许 可 项 目 申 报 使 用 手 册 ,供 各 州 、市 、
云 南 电 网 公 司 、 昆 明铁 路 局 、 昆 明新 机 场 指 挥 部 等 多 次 召 开 协 调 会 ,确 保 了 行 政 许 可 申 请 人 依 法
用 地 ,保 障 了 工 程 建 设 如 期 进 行 。
专 线 ,截 至 2 1年 底 , 已成 功 接 听 并 回 复 查 询 电 0l 话 4 9个 。 查 询 内 容 涉 及 林 改 相 关 政 策 、 野 生 动 8 植 物 驯养 繁 殖 、 材 运 输 手续 、 业产 业 发 展政 策 、 木 林 退 耕 还 林 补 偿 标 准 及 林 业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信 访 、
国家林业局公告2016年第12号——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项目服务指南
国家林业局公告2016年第12号——国家林业局行政
许可项目服务指南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6.06.24
•【文号】国家林业局公告2016年第12号
•【施行日期】2016.06.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部分失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国家林业局公告
2016年第12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6号)和《国务院审改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指导意见》(审改办发〔2015〕1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实施行政许可工作,我局对2006年8月22日发布的国家林业局公告(2006年第6号)进行了修改。
现将修改后的27项林业行政许可项目的项目信息、适用范围、办理依据、办事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等内容(见附件)予以公告。
国家林业局公告(2006年第6号)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废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项目服务指南
国家林业局
2016年6月24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1.03.08•【文号】林办规〔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林办规〔20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见附件)已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3月8日附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实施行政许可,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林草局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公平、公开、公正、便民、高效、非歧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林草局行政许可实行“集中服务,接办分离”的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下列职责:国家林草局设立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承担下列职责:(一)统一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二)跟踪、提醒、督办具体行政许可事项;(三)依法公开行政许可结果;(四)组织开展审批服务评价;(五)统计行政许可数据;(六)提供行政许可工作咨询;(七)提供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进度查询。
同时,协助国家林草局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办公室”)开展行政审批改革有关工作。
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6.25•【文号】•【施行日期】2004.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2004年6月2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加强行政许可工作管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林业局实施行政许可,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林业局实施行政许可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受理、送达与审查决定分开”的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国家林业局设立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归口管理行政许可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起草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制度;(二)负责行政许可听证工作;(三)负责有关行政许可的信息统计、公开工作;(四)负责办理对行政许可工作的申诉和检举;(五)负责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工作;(六)负责提供行政许可工作法律咨询服务;(七)指导地方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第五条国家林业局实施行政许可的承办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受理、审查行政许可申请;(二)负责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三)负责提供公众查阅行政许可工作档案服务;(四)负责提供行政许可工作业务咨询服务;(五)负责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承办单位应当确定一个处室或者工作人员(以下称“受理送达室”)负责办理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与管理办公室进行工作联系。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管理办公室和承办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制定具体管理工作制度。
第八条管理办公室应当在国家林业局政府网站上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信息,并组织逐步推行网上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和国家林业局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必须通过承办单位的受理送达室统一受理和送达,承办单位的其它处室不得擅自受理和送达。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布日期】2010.05.06•【字号】沪绿容[2010]161号•【施行日期】2010.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的通知(沪绿容〔2010〕161号)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林业管理部门,局相关直属单位:现将《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2、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行政许可文书样式(略)二○一○年五月六日附件1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审批办事效率,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绿化市容、林业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绿化市容、林业行政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行政审批部门”)接收、受理和审查行政许可申请,作出、送达行政许可文书,公开、告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实施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受理机构)行政审批部门设立统一受理机构,承担行政许可的咨询、受理、文书送达等工作,对公示内容进行说明、解释,提供科学、准确的信息。
第四条(公示)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本行政审批部门受理机构办公场所和本部门网站上公示。
第五条(办理期限)行政许可事项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一)对移植古树后续资源的许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为5个工作日;(二)对移植古树名木的审核,对进出口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审核,对进出口珍贵树木、野生植物及其制品和衍生物的审核,对林木迁移的许可,对临时使用林地的许可,为10个工作日;(三)对迁移、砍伐树木的许可,对临时使用绿地的许可,对调整已建成公共绿地内部布局的许可,对公园内商业服务设施设置的许可,对配套绿化工程竣工图和验收结果的审查,对公园停闭的许可,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的核发,对市立项公共绿地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陆生野生动物猎捕、狩猎的许可,为15个工作日;(四)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许可,对临时张贴、张挂(悬挂)宣传品或者标语的审批,为17个工作日;(五)其他绿化市容、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期限为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6号——《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等52项林业行业标准目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6号——《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等52项林业行业标准目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0.03.30•【文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6号•【施行日期】2020.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6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发布《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等52项林业行业标准(见附件),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等52项林业行业标准目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3月30日附件《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等52项林业行业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1 LY/T 3171-2020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实施规范2 LY/T 3172-2020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评价规范3 LY/T 3173-2020南方型黑杨速生丰产林培育技术规程4 LY/T 3174-2020木槿培育技术规程5 LY/T 3175-2020接骨木培育技术规程6 LY/T 3176-2020梅花培育技术规程7 LY/T 3177-2020主要宿根花卉露地栽培技术规程8 LY/T 3178-2020西北华北山地次生林经营技术规程9 LY/T 3179-2020退化防护林修复技术规程10 LY/T 3180-2020干旱干热河谷区退化林地土壤修复技术规程11 LY/T 3181-2020森林生态旅游低碳化管理导则12 LY/T 3182-2020森林生态旅游地木(竹)材产品使用技术要求13 LY/T 3183-2020林分形高表编制技术规程14 LY/T 3184-2020虚拟三维林相图制作技术规程15 LY/T 1990-2020森林工程装备系统设计导则LY/T 1990-2011LY/T 1991-2011LY/T 1992-2011LY/T 1993-201116 LY/T 1840-2020喀斯特地区植被恢复技术规程LY/T 1840-200917 LY/T 3185-2020极小种群野生植物野外回归技术规范18 LY/T 3186-2020极小种群野生植物苗木繁育技术规程19 LY/T 3187-2020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种质资源保存技术规程20 LY/T 1829-2020林业植物产地检疫技术规程LY/T 1829-200921 LY/T 3188-2020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技术规范22 LY/T 3189-2020国家公园资源调查与评价规范23 LY/T 3190-2020国家公园勘界立标规范24 LY/T 2201-2020榛培育技术规程LY/T 2201-2013LY/T 2205-201325 LY/T 3191-2020林木DNA条形码构建技术规程26 LY/T 1057-2020船用贴面刨花板LY 1057.1~1057.3-9127 LY/T 1364-2020铁路客车用胶合板LY/T 1364-200628 LY/T 1859-2020仿古木质地板LY/T 1859-200929 LY/T 1279-2020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LY/T 1279-200830 LY/T 1738-2020实木复合地板用胶合板LY/T 1738-200831 LY/T 1659-2020人造板工业粉尘防控技术规范LY/T 1659-200632 LY/T 3192-2020内置电热层电采暖木质地板33 LY/T 3193-2020竹制工程材料术语34 LY/T 3194-2020结构用重组竹35 LY/T 3195-2020防腐竹材的质量要求36 LY/T 3196-2020竹林碳计量规程37 LY/T 3197-2020竹材制品碳计量规程38 LY/T 3198-2020无胶竹砧板39 LY/T 3199-2020铝合金增强竹塑复合型材40 LY/T 3200-2020圆竹家具通用技术条件41 LY/T 3201-2020展平竹地板42 LY/T 3202-2020竹缠绕管廊43 LY/T 2222-2020竹单板LY/T 2222-201344 LY/T 3203-2020竹炭远红外发射率测定方法45 LY/T 3204-2020竹展平板46 LY/T 3205-2020专用竹片炭47 LY/T 3206-2020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指南叶子花属48 LY/T 3207-2020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指南枫香属49 LY/T 3208-2020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指南山楂属50 LY/T 3209-2020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指南木槿和朱槿51 LY/T 3210-2020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指南欧李52 LY/T 3211-2020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指南扁桃。
林业行政许可
2.1林业行政许可概述
• 2林业行政许可的特征 (1)管理性的行政行为 (2)对社会实施外部行政行为 (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无申请既无许可 (4)准许相对人从事特定的林业活动的行 为
2.1林业行政许可概述
• 二、林业行政许可的功能和种类 • 1、功能: (1)控制危险:如实行林区野外生产用火许可 (2)配置资源:出口珍贵树木或制品的审批 (3)证明或者提供某种信誉、信息:驯养野生动物,
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
• 2、种类(共八类,见书本第33-34页)
2.1林业行政许可概述
• 三、林业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 1、合法原则:遵循《行政许可法》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便民原则 4、救济原则 5、信赖保护原则 6、不得转让原则 7、监督原则
2.2林业行政许可设定制度
• 一、设定林业行政许可的主体和形式 • 1、主体: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 2、形式:规范性的文件。
2.8违反行政许可法规的法律责任
• 1、违法设定林业行政许可的法律责任
≪行政许可法≫第71条规定,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 定该林业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撤消。
• 2、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律责任 (1)违反法定程序
≪行政许可法≫第72条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 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该予行政处分; (2)违反法定条件 ≪行政许可法≫第74条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 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该予行政处分;有 重大财产损失的,追究刑事责任。 (3)索取他人财物的 ≪行政许可法≫第73条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分; 情节严重的,构成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单元
林业行政许可
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资源管理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资源管理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资源管理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县林业局,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资源林政局,尚志、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省森林与环境科学研究院,省濒危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各有林行业:为切实贯彻实施《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2010年省政府第1号令,以下简称《决定》),现就森林资源管理行政许可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有关行政许可权限和范围(一)林木采伐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不再按采伐类型、森林类别、林种、树种等划定审批发证权限,根据《决定》规定,具体按以下要求执行:1、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发县属国有林场、县属其他国有企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所有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2、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受省林业厅委托负责核发市属国有林场、市属其他国有企事业单位所有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3、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发省属国有林场和省水利厅、省监狱管理局、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沈阳军区、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辰能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鹤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鸭山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等行业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4、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依法律授权由其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5、省林业厅委托省农垦总局林业局负责核发农垦系统林木采伐许可证。
6、使用林地的林木采伐按林木权属由相应的审批发证机关负责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林木采伐许可证制版与填写规定
附件2林木采伐许可证制版与填写规定一、林木采伐许可证制版为满足林木采伐管理网络化在线办证需要,新版林木采伐许可证制版规格,实行统一纸张大小、页边距、字体字号和各个指标项的字数或字符长度。
统一采用18.4 x 26厘米的16开无碳复写纸印制。
制版规格以PDF文件另行发送。
二、林木采伐许可证填写新版林木采伐许可证,共计37项内容需要填写(详见附录1),个别填写项无内容或不用填写时,用“/”表示,不能为空。
第1项为采伐许可证编号,由17位数字组成,1-6位为省市县编码,7-8位为独立编限单位的编码,9-14位为年月日,15-17位为同一日办证的顺序号。
网络办证由系统自动生成17位编码。
第2-4项为发证文号。
其中:第2项为文号代字,由1-3个汉字组成,以识别发证单位;第3项为发文年份,2位数字;第4项为发文顺序号,由自然数字组成。
第5项为采伐申请者名称,最多20个汉字。
第6项为采伐申请者代称,结合申请者的身份填写。
若采伐申请者为单位,统一填写“你局”、“你场”、“你公司”等;如申请者为个人,直接填写“你”或者“你们”。
-1-第7-10项为采伐地点。
采伐地点在重点国有林区或国有林场(采育场)的,填写林场、林班、作业区、小班的名称或编号;采伐地点在其他单位的,则统一填写乡镇、村、组、小地名(地块)的名称,每项一般不超过4个汉字。
第11-14项为采伐小班(地块)四至。
每个方向填写具有固定位置的标志性地物名称,每项最多不超过10个汉字。
第15项为采伐小班(地块)边界的GPS坐标点(X,Y),依东、南、西、北顺序,填写明显地物标志点的坐标,坐标点之间用逗号隔开。
非国有林木采伐可不填写GPS坐标。
第16项为林分起源,分人工和天然。
如为混交林,根据蓄积权重大小划归为人工或者天然。
天然林代码为1,人工林代码为2。
第17项为林种。
属于国家级公益林的,填写“一级公益林”、“二级公益林”或者“三级公益林”。
用材林及非国家级公益林中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填写对应的亚林种。
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服务编写规范等
LY/T 2978-2018
野生动物饲养管理技术规程丹顶鹤
50
LY/T 2979-2018
野生动物产品鸵鸟蛋
51
LY/T 2980-2018
野生动物饲养管理技术规程狍
52
LY/T 2981-2018
野生动物饲养管理技术规程东方白鹤
53
LY/T 2982-2018
竹茶盘
54
LY/T 2983-2018
大叶相思容器育苗技术规程
16
LY/T 2945-2018
白皮松容器育苗技术规程
17
LY/T 2946-2018
流苏育苗技术规程
18
LY/T 2947-2018
玉簪种苗生产技术及质量要求
19
LY/T 2948-2018
桤木轻基质容器育苗技术规程
20
LY/T 2949-2018
青海云杉播种育苗及造林技术规程
林木种苗标签
LY/T 2290-2014
11
LY/T 2280-2018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
LY/T 2280-2014
12
LY/T 2941-2018
林木轻基质产品及检测技术程
13
LY/T 2942-2018
山苍子苗木培育及质量等级
14
LY/T 2943-2018
印度紫檀育苗技术规程
15
LY/T 2944-2018
21
LY/T 2950-2018
桂花观赏苗木培育技术规程和质量等级
22
LY/T 2951-2018
藤本月季栽培技术规程
23
LY/T 2952-2018
八角莲栽培技术规程
24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LY/T2290-2014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11
LY/T 2280-2018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
LY/T 2280-2014
12
LY/T 2941-2018
林木轻基质产品及检测技术程
13
LY/T 2942-2018
山苍子苗木培育及质量等级
14
LY/T 2943-2018
印度紫檀育苗技术规程
古树名木生态环境检测技术规程
42
LY/T 2971-2018
油松人工林经营技术规程
43
LY/T 2972-2018
困难立地红树林造林技术规程
44
LY/T 2973-2018
华山松人工林抚育技术规程
45
LY/T 2974-2018
旱冬瓜培育技术规程
46
LY/T 2975-2018
铁力木培育技术规程
47
青海云杉播种育苗及造林技术规程
21
LY/T 2950-2018
桂花观赏苗木培育技术规程和质量等级
22
LY/T 2951-2018
藤本月季栽培技术规程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23
LY/T 2952-2018
八角莲栽培技术规程
24
LY/T 2953-2018
亚高山树状杜鹃栽培技术规程
25
LY/T 2954-2018
LY/T 2976-2018
翅荚木培育技术规程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48
LY/T 2977-2018
黧蒴栲培育技术规程
49
LY/T 2978-2018
野生动物饲养管理技术规程丹顶鹤
50
LY/T 2979-2018
野生动物产品鸵鸟蛋
51
LY/T 2980-2018
野生动物饲养管理技术规程狍
52
15
LY/T 2944-2018
大叶相思容器育苗技术规程
16
LY/T 2945-2018
白皮松容器育苗技术规程
17
LY/T 2946-2018
流苏育苗技术规程
18
LY/T 2947-2018
玉簪种苗生产技术及质量要求
19
LY/T 2948-2018
桤木轻基质容器育苗技术规程
20
LY/T 2949-2018
58
LY/T 1370-2018
原条造材
LY/T 1370-2002
59
LY/T 2985-2018
唐古特白刺硬枝扦插繁殖技术规程
60
LY/T 2986-2018
流动沙地沙障设置技术规程
.
5
LY/T 2936-2018
荒漠区盐渍化土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指标体系
6
LY/T 2937-2018
自然保护区管理计划编制指南
7
LY/T 2938-2018
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原则与方法
8
LY/T 2939-2018
枣大球蚧防治技术规程
9
LY/T 2940-2018
杨干象防治技术规程
10
LY/T2290-2018
LY/T 2965-2018
桉树中大径材培育技术规程
37
LY/T 2966-2018
任豆培育技术规程
38
LY/T 2967-2018
格木丰产林培育技术规程
39
LY/T 2968-2018
北美红枫繁育技术规程
40
LY/T 2969-2018
东北、内蒙古林区低效改造技术要求和工程实施指南
41
LY/T 2970-2018
《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编写规范》等
60项行业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1
LY/T 2932-2018
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编写规范
2
LY/T 2933-2018
国家公园功能分区规范
3
LY/T 2934-2018
森林康养基地质量评定
4
LY/T 2935-2018
森林康养基地总体规划导则
LY/T 2981-2018
野生动物饲养管理技术规程东方白鹤
53
LY/T 2982-2018
竹茶盘
54
LY/T 2983-2018
桐木拼板
55
LY/T 1507-2018
木杆
LY/T1507-2008
56
LY/T 1506-2018
短原木
LY/T 1506-2008
57
LY/T 2984-2018
原条检验
盆栽菊花栽培技术规程
26
LY/T 2955-2018
油茶主要性状调查测定规范
27
LY/T 2956-2018
金花茶栽培技术规程
28
LY/T 2957-2018
南方集体林区天然次生林近自然森林经营技术规程
29
LY/T 2958-2018
油用牡丹栽培技术规程
30
LY/T 2959-2018
滨海盐渍土原位隔盐绿化技术规程
31
LY/T 2960-2018
四川山矾栽培技术规程
32
LY/T 2961-2018
麻栎栽培技术规程
33
LY/T 2962-2018
黄葛树栽培技术规程
34
LY/T 2963-2018
羽叶丁香栽培技术规程
35
LY/T2964-2018
三峡库区消落带植被生态修复技术规程
序号Leabharlann 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