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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专题》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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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专题
第一部分 概述
一、垄断 1、概念
经营者在市场运行过程中进行排他性控制或对市场 竞争进行实质性限制,妨碍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或 状态.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主要类型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违法的经营者集中
2、垄断的分类
〔1〕依据垄断者占有市场的情况,分为:
独占垄断:市场上只有一家企业,对生产、价格实 行排他性控制.
• 〔2〕差别待遇
• 优势企业凭借支配地位,在提供相同产品或 服务时,对条件相同的不同交易对象在价格 或其它交易条件上实行相异待遇.
• 原告XX百姓超市是一家由十几个企业下岗员工自 己筹集资金成立的小型超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被告XX天天食品是一家主要从事糯米食品生产与 加工的企业.由于该企业独特的生产工艺以及严格 的质量管理,产品口味相当宜人,深受消费者的青睐, 其产品不仅畅销国内各大市场,还出口到美国、澳 大利亚、德国等国家,是当地副食品加工的龙头企 业,也是当地纳税大户.原告在其经营第一年年度货 物清点中发现,其在该年度中仅仅销售出被告产品 人民币2万余元,这与他们刚开始决定被告商品上 架时的预料大相径庭,也与正常的市场消费水平不 吻合.
• 莫萨托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向喷瑞公 司的董事长表明,除非提高价格,否则将 取消喷瑞公司的分销商资格.在被取消 资格后,喷瑞公司的董事长与莫萨托公 司的一位高级经理进行会谈,经理表达 了对喷瑞公司销售价格的不满.
• 喷瑞公司起诉,声称莫萨托公司与它的 分销商共谋固定产品的转售价格,并为 了巩固其共谋协议而总之了喷瑞公司 的分销资格,违反谢尔曼法第一条.法庭 认定价格共谋协议存在,适用本身违法 原则.
• 前提:确定平均变动成本
AKZO案
• 控诉人ESC一开始生产的有机过氧化物只 提供在粉末工业上,但在1979年时决定涉足 德国的塑胶制造上, AKZO知道后便威胁其 退出,但ESC未予理会,于是AKZO向ESC的 客户提供比AKZO对其本身的一般客户还低 的价格,ECS就据此控诉AKZO的价格低于 平均变动成本,且其目的就是打算将ESC消 灭在市场中.

宣传讲座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内容授课资料

宣传讲座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内容授课资料

《指引》的解读问答
1、《指引》的起草过程
2022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启动《指引》起草工作,起草过程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借鉴经验
并广泛征求意见。
(一)深入调研企业合规现状及需求。积极开展经营者集中常态化监管调研,了解重点企业合规建设
情况及诉求,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方面多次召开专题座谈,听取意见建议。
第二章 经营者集中审查主要规定 第四条 经营者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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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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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可以根据经营规模、管理模式、集中频次、合规体系等自身情况,参照本指引建立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 本PPT课件作品为LHJ+FHX原创, 欢迎广 大消费 者付费 使用, 未经远 近许可 ,不得 向第三 人转让 。
规管理制度,或者将本指引有关经营者集中合规要素纳入经营者现有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
在此输入文字八
面临的法律风险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重点合规风险”,重点提示经营者集中各环节应当注意的问题,主要包括是否申报、何时
申报、申报后“抢跑”、排除限制竞争、违反审查决定、阻碍审查调查、境外合规风险等。
第四章“合规风险管理”,主要介绍如何有针对性地制定经营者集中合规管理制度,特别是建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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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讲义

反垄断法讲义

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法》释义之六传统反垄断法的任务是预防市场势力,禁止私人垄断。

这是因为自由竞争会导致垄断,充分和不受限制的合同自由会产生不合理的经济和社会后果,因此国家有必要在竞争中充当裁判员的角色,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然而另一方面,现实经济生活表明,限制竞争的力量不仅仅来自企业,还有很多是来自政府。

行政性限制竞争就是指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它们也被简称为“行政垄断”。

尽管要不要反对行政垄断在我国反垄断立法中一直存在着争议,通过的反垄断法第8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此外,反垄断法第5章还专章对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的规定。

一、行政垄断主体行政垄断之所以被视为滥用权力,是因为这些行为既不属于政府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而进行的经济管理,也不属于政府为宏观调控而采取的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等经济政策。

这即是说,行政垄断有三个构成要件:一是政府行为;二是限制竞争行为;三是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

我国反垄断法明确行政垄断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但这里不能包括有权代表国家的中央政府。

因为从法学理论上说,反垄断法作为经济法,它不可能对国家主权行为行使管辖权。

美国最高法院在其1943年Parker v. Brown一案判决中也指出,“国会不要求国家服从谢尔曼法。

国家可以自己的名义,以私人不被允许的反竞争方式从事管理或者行为。

”这即是说,反垄断法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但它不反对主权国家选择的限制竞争政策或者国家本身从事的限制竞争行为。

换言之,中央政府的下属机构和地方政府机构,因为它们不属于主权者,它们的行为如果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或者基本政策,即行为的本质是滥用行政权力,这些行为得受到反垄断法的追究。

二、行政垄断行为我国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提出了制止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

2024版年度反垄断法课件

2024版年度反垄断法课件

反垄断法课件•引言•反垄断法概述•反垄断法的基本制度•反垄断法实施机制•反垄断法案例分析•企业反垄断合规管理•总结与展望引言01目的和背景目的介绍反垄断法的产生背景、目的和意义,帮助学生了解反垄断法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垄断行为逐渐显现,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经济秩序,各国纷纷出台反垄断法律法规。

反垄断法通过打击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障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保护市场竞争促进经济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反垄断法鼓励企业创新、竞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反垄断法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益,提高消费者福利。

030201反垄断法的重要性课程内容和结构课程内容本课程将全面介绍反垄断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制度和案例,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政垄断等方面的内容。

课程结构本课程将按照“总-分-总”的结构进行安排,先介绍反垄断法的总体框架和基本原则,然后分别阐述各个具体制度,最后进行总结和案例分析。

同时,课程将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反垄断法的实际应用。

反垄断法概述02反垄断法的定义和性质定义反垄断法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法律制度。

性质反垄断法属于经济法范畴,具有公法性质,是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法律手段。

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立法宗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等,这些原则体现了反垄断法的基本精神和价值取向。

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和对象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以及行业协会等组织实施的垄断行为。

对象主要针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达成垄断协议、进行不正当价格行为等垄断行为的经营者。

《反垄断法》学习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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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营者集中的实现途径来看,还可以分 为合并型集中、持股型集中,以及协议型 集中。
合并型集中是一个经营者完全获得其他经营者 的财产的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 情况。
持股型合并是指经营者通过持有其他经营者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而形成的一种合并。
协议型合并是指经营者通过与其他经营者达成 协议,来控制或影响其他经营者的一种集中。 协议型合并的典型形式包括康采恩或企业集团改革开放的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而逐步发展起 来的。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 下简称《反垄断法》)的通过,对反垄断 法制建设的发展无疑是很大的促进,在中 国反垄断制度的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 义。
一、对垄断的一般认识
垄断,通常是指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或状态。 即经营者单独或者联合地采取经济的或者非经济 的手段,在特定市场实行排他性控制,从而排除 或者限制竞争的状态或行为。
2.进一步审查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应
当自决定之日起9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禁止经 营者集中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作出禁止经 营者集中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审查期间,经营 者不得实施集中。 3.延期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经书面 通知经营者,可以延长审查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 60日:(1)经营者同意延长审查期限的;(2)经 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准确,需要进一步核实的 ;(3)经营者申报后有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经营者 可以实施集中。
从表现形式上看,经济性垄断较为典型的 组织形式包括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 康采恩等。
2.好的垄断和坏的垄断
从价值判断上看,垄断可以分为好的垄断 和坏的垄断。
反垄断法并非反对一切垄断。对那些好的 垄断,即正当的、合理的、合法的垄断, 反垄断法是予以肯定评价的。

《反垄断法》课件

《反垄断法》课件

互联网行业的反垄断监管
强化互联网企业反垄断审查
01
对互联网行业进行全面深入的反垄断调查和审查,严厉打击互
联网领域的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建立数据共享和隐私保护机制
02
在加强反垄断监管的同时,建立数据共享和隐私保护机制,保
障用户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
完善互联网行业法律法规
03
制定和完善互联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互联网企业的法律
建立健全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行 为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国有企业违反反垄断法 的行为。
PART 06
《反垄断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行业协会组织垄断协议案
总结词
行业协会组织垄断,损害市场竞争秩 序
详细描述
某行业协会组织多家企业达成垄断协 议,限制产量和价格,导致市场供应 不足,价格上涨,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和市场竞争秩序。
对企业行为的影响
规范企业行为
要求企业遵守法律法规, 不得从事垄断协议、滥用 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行为 。
限制企业合作
限制企业之间签订限制竞 争协议、协同行为或形成 垄断联盟,促进企业之间 的公平竞争。
提高企业合规意识
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合 规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合 规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国际发展
中国发展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市场经 济发展的需要,先后制定和修订了《 反垄断法》,以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 发展。
随着全球化的推进,许多国家都制定 了《反垄断法》,以维护市场经济的 公平竞争。
《反垄断法》在国际上的地位与影响
地位
《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具 有重要意义。

第六章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

第六章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
限制竞争进行分析,综合考虑协议所涉及的市场具体情况、协议实施前后的 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协议的性质和后果等因素后,确认该协议确实排除、限制 了市场竞争,才能认定为垄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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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
n (四)垄断协议的豁免
n 利大于弊,予以豁免
n 1、经营者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n 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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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
三、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及其法律规制
n (三)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n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了推定制度,即反垄断执法机构仅根据该法规定 的经营者的市场份额,就可以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n (1)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 n (2)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的; n (3)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的。 n 有上述第2项、第3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
五、行政性垄断的法律规制
n (二)行政性垄断的主要表现
n 1.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
地区封锁的限制竞争行为。具体表现为:(1)滥用行政权力,实施下列行为,妨碍
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①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
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②对外地商品规定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技术要
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3)滥用行政权力,采取与本地经营者不平等待遇等方
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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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
五、行政性垄断的法律规制

2024版反垄断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

2024版反垄断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

反垄断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反垄断法概述目录•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及法律责任目录•监管与执法机构设置及职责划分•企业如何应对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挑战01反垄断法概述反垄断法定义与立法目的反垄断法定义反垄断法是一部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防止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

立法目的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反垄断法适用范围及对象适用范围反垄断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也适用该法。

适用对象反垄断法适用对象包括经营者、行业协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反垄断法基本原则与制度基本原则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原则、鼓励创新原则、社会公共利益原则以及透明度和可预测性原则。

基本制度反垄断法的基本制度包括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经营者集中以及反垄断审查制度等。

此外,还规定了反垄断执法机构、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

02禁止垄断协议行为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垄断协议定义包括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类型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如固定价格、限制产量、划分市场等。

横向垄断协议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如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等。

纵向垄断协议垄断协议定义及类型1 2 3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对市场竞争影响较大,通常被视为严重的反竞争行为。

横向垄断协议特点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达成,对市场竞争的影响相对较小,但也可能排除、限制竞争。

纵向垄断协议特点主要在于参与方的关系和协议对市场竞争的影响程度不同。

反垄断法讲义

反垄断法讲义

二、垄断行为
• (一)垄断协议 • 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
(包括行业协会等经营者团体),通过协议或 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实施固定价格、划 分市场、限制产量、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等排 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又被称为滥用市场
优势地位,是企业获得一定的滥用市场 支配地位以后滥用这种地位,对市场的 其他主体进行不公平的交易或排斥竞争 对手的行为。
• 案例:
• 微软公司就是通过控制操作系统的知识产 权在全世界的软件市场上取得了市场支配 地位,并凭此优势在浏览器、即时通讯等 产品上实施捆绑,妨碍了竞争者进入。19 97年,美国司法局控告微软垄断,微软由 此饱受诉讼煎熬,最终交出数亿罚金和解。 后来,微软由被欧盟控告垄断,最终因未 执行欧盟裁决而被罚3.57亿美元罚金。
反垄断法
一、反垄断法概述
• (一)含义 • 垄断的原意是独占,即一个市场上只有 一个经营者。反垄断法,顾名思义就是 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调整 的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的法律 关系。
• (二)立法概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由中 Nhomakorabea人 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 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 (三)经营者集中
• 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通过合并、资 产购买、股份购买、合同约定(联营、 合营)、人事安排、技术控制等方式 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 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情形。 其中,合并是最重要和最常见的一种 经营者集中形式。
• 案例:2008年9月18日,可口可乐公司向 商务部递交了收购汇源的申报材料,此后 多次根据商务部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补 充。11月20日,商务部认为可口可乐公司 提交的申报材料达到了《反垄断法》规定 的标准,对此项申报进行立案审查。2009 年3月18日,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 条和第二十九条,商务部认为,此项经营 者集中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将对中 国果汁饮料市场有效竞争和果汁产业健康 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否决了这起并购。

反垄断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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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制度的法律后果
如果企业或行为获得豁免,则 可以在豁免范围内不受反垄断 法的限制。
如果企业或行为未获得豁免, 则应当遵守反垄断法的规定, 不得从事禁止的垄断行为。
对于违反豁免制度的行为,将 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 反垄断法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意义和原则
意义
国际合作与交流对于反垄断法的制定 和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各国共 同应对反垄断法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促进全球竞争和经济发展。
护消费者利益是反垄断法的根本目的,对 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原则三
1.C 鼓励创新原则。反垄断法鼓励企业进行创新 和技术进步,对有利于技术进步的创新行为 予以支持和鼓励。
原则四
1.D 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原则。反垄断法规定,国
家有权对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企业实施反垄 断调查和制裁,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调查涉嫌垄断行为
对涉嫌垄断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 理建议。
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自律工作
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开展自律工作,协助反垄 断执法机构开展调查工作。
反垄断法实施机构的权力
行政强制措施权
01
反垄断执法机构在调查涉嫌垄断行为时,有权采取行政强制措
施。
行政处罚权
02
对违反反垄断法的经营者,反垄断执法机构有权依法给予行政
原则
国际合作与交流应遵循平等互利、尊 重主权、尊重法律、促进竞争等原则 ,以实现共同发展和繁荣。
国际合作与交流的主要形式和内容
形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的主要形式包括双边合作、区域合作 和全球合作。双边合作是指两个国家之间就反垄断法 问题进行协商和合作;区域合作是指一些国家在特定 区域范围内就反垄断法问题进行合作;全球合作是指 各国在全球范围内就反垄断法问题进行合作。

反垄断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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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域外适用 是指当位于本国领士以外的外国企业在境外实 施的行为,对本国的相应的市场内的竞争产生了恶 劣的影响时,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本国的反垄断 法可以适用于该外国企业的行为。 第 2条
世界第二大合并案:力拓并购案(2007)
总部位于澳大利亚墨尔本的全球第二大铁矿石企业必 和必拓(BHP Billiton)向总部位于伦敦的全球第三 大铁矿石企业力拓(Rio Tinto)收购 。
(四)行政性垄断
• 1、行政性垄断的概念: • 行政主体(一般不包括中央政府)违反法律规定,滥用 行政权力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 2、行政性垄断的法律特征 • (1)行为主体 • A、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和有行政权力的办事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 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 C、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和有行政权力 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 D、其他经行政机关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非政府机构。
(二)、反垄断法的执法机关
(1)专门反垄断机关 ①准司法机关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日本:是公正交易委员会。 欧盟:欧盟委员会 ②行政机关 大多数欧洲国家采取纯行政机关 德国:卡特尔局,英国:公平贸易办公室。 (2)法院 (3)顾问委员会 顾问委员会只是决策咨询机构,没有裁决权,对调查评价, 向执法机关提出建议。 德国:垄断委员会;英国:垄断与合并委员会 我国: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职责、权限及其工作程序
案4:两个不同结果的合并案
• 1、家具连锁店的合并案 • 1998年,美国两大办公家具连锁店(STAPLES与OFFICE DEPOT)合并。 • 联邦贸易委员会通过细致的观测,发现:同一城市中, STAPLES的价格要比OFFICE DEPOT的价格低,而在没有 OFFICE DEPOT的城市里,STAPLES的价格要贵一些。 • 由此,得到一个充分的证据:两大办公家具连锁店合 并后,很可能提高价格。最后,法院没有批准这个合 并案。

第二十讲反垄断法1第二十一讲反垄断法2

第二十讲反垄断法1第二十一讲反垄断法2
(三) 、 限制竞争协议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禁令和罚款。 2. 民事责任: 协议无效、赔偿损失
因为垄断行为的性质是排斥竞争和限制竞争, 企图达到 独占或寡占的目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在存在竞争情况下的那些运用违背商业 道德和善良风俗的手段, 打击正当经营的竞争对手的行 为进行规制。
三、反垄断法律关系
1 、反垄断法律关系的主体。 垄断行为的实施者 垄断行为的规制者 垄断行为的受害者
2 、反垄断法律关系的客体 市场秩序
第三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第一节 反垄断法概述
一、垄断概述
( 一) 垄断的定义 1 、经济学含义
少数企业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 对生产和市场进行控制, 并在一定的市场领域从实质上限制竞争的一种市场状态; 2 、法律含义 各国反垄断法规定的, 垄断主体对市场的经济运行过程进行 排他性控制, 或对市场竞争进行实质性限制, 妨碍公平竞争 秩序的行为或状态: 危害性和违法性: 对市场竞争构成实质性危害的行为或状态; 是违反各国法律明文禁止规定的行为或状态。
(二) 垄断的分类
1 、依据垄断者占有市场的情况
独占垄断: 一家企业对整个行业的生产、销售和价格有完 全的排他性控制能力的情形; 即在该企业所在的行业内, 不存在任何竞争。
寡头垄断: 市场上只有为数不多的企业生产、销售某种特 定的产品或服务的状况 。每个企业都在市场上占有一定 的份额, 对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实施了排他性控制, 但它 们之间又存在一定的竞争。
联合垄断: 多个相互间有竞争关系并有相当经济实力的企 业, 通过一定的形式 (如限制竞争协议等) , 联合控制 某一产业的生产或销售的状态。
二、反垄断法
1 、反垄断法的含义: 调整国家在规制市场主体或其他机 构以控制市场为目的而实施的反竞争行为的过程中所发 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反垄断法课件(2024)

反垄断法课件(2024)
算法合谋的防范与打击
算法合谋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垄断行为,具有隐蔽性和 难以察觉性。需要建立完善的算法监管机制,防范和打击 算法合谋行为。
26
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问题
平台经济领域垄断的现状与特点
平台经济领域垄断问题具有普遍性、复杂性和动态性等特点,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
加强监管力度。
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的挑战
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面临诸多挑战,如平台双边市场特性、网络效应等,使得传统反垄 断理论和方法难以完全适用。
2024/1/30
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的监管创新
针对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的挑战,需源自创新监管方式和方法,如建立平台经济反垄断指 南、完善平台经济反垄断法律体系等。
27
跨国并购中的反垄断问题
1 2
跨国并购反垄断审查的必要性
15
04
反垄断法律责任与救济
2024/1/30
16
违反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
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 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包括不公平定价、低价倾销、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差别待遇等。
2024/1/30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
禁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进行处罚,同时鼓励其他经 营者进行投诉举报。
9
经营者集中行为与规制
2024/1/30
经营者集中的定义和类型
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通过合并、资产购买、股份购买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 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情形。包括横向集中、纵向集中和混合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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