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会帮教与对重刑少年犯的教育改造
应对社区矫正和帮教措施
应对社区矫正和帮教措施社区矫正和帮教措施是一种有效的罪犯社会再适应的手段,可以提供身心健康的支持和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
这些措施旨在纠正和改善罪犯的行为,以便他们能够成为社区的有益成员。
本文将探讨社区矫正和帮教措施的重要性,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首先,社区矫正和帮教措施对于罪犯的改造和教育至关重要。
传统的监狱系统可能无法提供充分的个人关注和心理支持,而社区矫正和帮教措施则可以在更小的范围内提供个性化的帮助。
通过与专业人员的定期会面,罪犯可以接受必要的咨询和治疗,以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错误思维和不良习惯。
其次,社区矫正和帮教措施有助于提供教育和培训机会,以帮助罪犯建立积极的技能和心理状态。
通过参与各种教育课程,罪犯可以学习新的技能和知识,改善自己的就业前景。
此外,社区矫正和帮教措施还可以提供工作培训和实践机会,帮助罪犯获得实际工作经验,增加他们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三,社区矫正和帮教措施促进了支持系统的建立。
罪犯通常在狱中面临着孤独和不合群的问题,而社区矫正和帮教措施可以通过组织各种团体活动,帮助他们建立社交关系和支持网络。
这些活动可以包括体育比赛、音乐和艺术表演、志愿者服务等,以帮助罪犯与社区其他成员建立联系。
然而,要实现有效的社区矫正和帮教措施,还需要一系列支持措施。
首先,政府机构应加大对社区矫正和帮教措施的投入。
投入资金可以用于改善监管机构和帮教机构的设施和设备,提供更好的培训机会和教育资源,增加专业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其次,需要加强社会对罪犯的接纳和支持。
过去,许多人对罪犯持有歧视和排斥态度,这使得他们很难重新融入社会。
因此,需要加强社会意识和教育,鼓励社区接纳和帮助罪犯,为他们提供再次开始的机会。
此外,社区矫正和帮教措施还需要建立起与司法系统和其他相关机构之间的紧密合作。
这样可以确保罪犯能够及时接受必要的法律援助和医疗支持,确保其基本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罪犯本人也要有意愿接受帮助和改变。
论社会帮教对重刑青少年犯的再教育
能。 他们进行 帮助教育 , 对 使他 们早 日走 出泥沼 , 见光 明, 重 使社 绝 , 如果 不进行 正确 的引导 , 就会使他 们在这 个漫长 的时光里走
会 长治久 安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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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 要帮助他们 增强“的重要性
重刑青少年犯有 着独特的特 征, 这是一个使 得社会帮教对 于 重刑青 少年犯有着 相当 大的帮助 教育作用 的重要 原因 。
重刑 青少 年犯走 向社会后 需要 自食其 力。重刑 青少年犯 年 纪 轻, 刑期长 , 意味着当他们服 完较长 的刑 期回归社会后 , 这 还有
并且 为社会服 务。
关键 词 社会 帮教
中图分 类号 : 9 6 D 1
重刑青 少年 犯
帮教 现状
文献 标识码 : A 文章编 号: 0 90 9 (0 00 .8 -2 1 0 .5 22 1 ) 100 5
重刑青少年犯 人数逐年上 升, 已经成为一个 威胁社会安定 和 观严重 扭 曲, 行脱节 , 感极 不稳定 。 知 情 谐 的重大 问题 。 这些 青少年罪 行重 、 刑期长 、 龄小 、 是他们可 年 但 社会 帮教的重要性主 要是针对社会 的长治久安 , 重刑青少年
某些 方 面有 所欠缺 , 但是 并不能否认 他们善 良的本性 。 以我们 所
重刑青少年 犯的特征是 刑期长 , 行深 重 , 罪 品德低下 , 界观 不 能放弃这 些孩 子, 们要正确 的引导 他们帮助 他们 , 世 我 他们还有
未 定型 与普通成 年犯相 比, 。 重刑 青少年 犯在心理 、 生理和 刑期 漫长 的未来 , 相信 只要有全社 会的帮助 教育 , 我 这些 重刑青 少年
浅谈社会帮教对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意义(一)
浅谈社会帮教对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意义(一)内容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社会环境的要求越来越趋向于和谐、稳定、健康。
监狱对服刑罪犯的教育改造,实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保障。
随着社会的进步,监狱工作不断发展,罪犯的教育改造越来越趋向于社会化,大众化,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对监狱服刑罪犯的教育改造中来。
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从社会帮教对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来阐述社会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在分析历史原因的基础上,对当前监狱在社会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提出几点建议,希望有助于推进社会帮教工作在今后教育改造上有进一步发展。
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承担着惩罚与改造罪犯的任务,是与犯罪现象作斗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不仅需要监狱民警对其进行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而且还要组织社会力量进行帮助教育。
罪犯是犯了罪而被依法惩罚的人,是社会特殊的群体,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使之成为守法公民,是我国监狱工作的总体目标。
因此,如何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罪犯教育改造成果,成为现代监狱民警的重点课题。
而社会帮教工作,作为教育改造罪犯的一个重要手段,显得尤为重要。
社会帮教,就是通过之社会教育资源的整合,来实现教育改造的个别化、社会化和科学化;是监管改造机关普遍采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基本教育手段之一。
它的作用在于协助监狱民警做好服刑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使之成为安心改造,遵纪守法的公民。
我国动员社会力量对监狱服刑罪犯进行帮教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至今这项活动已进行了近二十年。
我国动员社会力量对监狱服刑罪犯帮教活动的主要特点是:参加帮教的人员广泛,有党政机关的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机关人员;工会、青年团、妇联的代表;各行业的英雄模范;社会知名人士;社会上的老干部、老教师等;帮教的方式主要是社会帮教人员来到监狱看望罪犯,给罪犯作报告、讲话等;帮教的重点主要是法制、道德、理想、前途教育等。
犯罪青少年的社会工作介入与反思
犯罪青少年的社会工作介入与反思在当今社会,犯罪青少年问题日益严峻,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容易受到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对于犯罪青少年,社会工作的介入显得尤为重要,不仅能够帮助他们纠正错误,回归正途,还能够预防再次犯罪,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犯罪青少年的形成往往有着复杂的原因。
家庭环境是一个关键因素。
不良的家庭关系,如父母的争吵、离异,或者缺乏关爱和教育,都可能导致青少年心理失衡,产生叛逆心理。
学校教育的缺失也是一个重要方面。
一些学校过分注重成绩,忽视了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使得部分学生在面对挫折和压力时无法正确应对。
社会环境的影响同样不可小觑,网络不良信息的传播、不良同伴的诱导等,都可能让青少年陷入犯罪的泥潭。
社会工作在介入犯罪青少年时,首先要进行深入的评估。
了解他们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犯罪动机等,以便制定个性化的帮扶方案。
例如,对于因为家庭贫困而犯罪的青少年,可能需要提供经济援助和职业培训;对于因心理问题犯罪的青少年,则需要进行心理辅导和治疗。
个案工作是常见的介入方法之一。
社会工作者与犯罪青少年建立一对一的专业关系,通过倾听、理解和支持,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在这个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要给予充分的信任和尊重,让青少年感受到被关心和重视。
小组工作也能发挥重要作用。
将犯罪青少年组织成小组,通过小组活动和讨论,促进他们之间的交流和互助。
例如,开展团队建设活动,培养他们的合作意识和责任感;组织分享会,让他们互相倾听彼此的经历和感受,从而找到共鸣和改变的动力。
社区工作同样不可或缺。
社会工作者可以整合社区资源,为犯罪青少年创造良好的改造环境。
例如,组织社区志愿者对他们进行关爱和监督;开展社区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对犯罪青少年的理解和包容,减少歧视和排斥。
然而,在社会工作介入犯罪青少年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资源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社会帮教对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初探(一)
社会帮教对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初探(一)内容提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社会环境的要求越来越趋向于和谐、稳定、健康。
监狱对服刑罪犯的教育改造,实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保障。
随着社会的进步,监狱工作不断发展,罪犯的教育改造越来越趋向于社会化,大众化,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对监狱服刑罪犯的教育改造中来。
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从社会帮教对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来阐述社会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在分析历史原因的基础上,对当前监狱在社会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提出几点建议,希望有助于推进社会帮教工作在今后教育改造上有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社会帮教罪犯教育改造社会帮教对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初探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承担着惩罚与改造罪犯的任务,是与犯罪现象作斗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不仅需要监狱民警对其进行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而且还要组织社会力量进行帮助教育。
一、社会帮教对教育改造罪犯的意义和作用。
我国《监狱法》第61条规定,教育改造罪犯要实行“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办法”。
罪犯是犯了罪而被依法惩罚的人,是社会特殊的群体,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使之成为守法公民,是我国监狱工作的总体目标。
因此,如何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罪犯教育改造成果,成为现代监狱民警的重点课题。
而社会帮教工作,作为教育改造罪犯的一个重要手段,显得尤为重要。
它是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改造罪犯的主要载体。
社会帮教,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利用监狱以外的社会力量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辅助教育活动。
它是通过社会教育资源的整合,来实现教育改造的个别化、社会化和科学化;是监管改造机关普遍采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基本教育手段之一。
它的作用在于能够使罪犯体悟到国家和社会、家庭的温暖,增强罪犯改造信心,鼓励罪犯在希望中改造;能够使罪犯感受到犯罪行为对受害者的伤害,正确认识量刑,促进罪犯责己思过,认罪服法;能够使罪犯及时感受到时代信息,开阔罪犯的眼界,调节罪犯狱内单一生活节奏,丰富罪犯的精神生活,促进罪犯的再社会化进程;同时,它还有利于争取社会对监狱工作的支持,促进监狱工作的整体进步,树立社会主义新型监狱良好形象。
监狱中的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
监狱中的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近年来,随着社会问题的增多,监狱中的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针对这一问题,各地监狱系统不断探索创新,努力为年轻罪犯提供更好的教育和改造机会,帮助他们重拾信心、回归社会。
本文将就监狱中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的重要性、现实困境以及解决方案进行探讨。
一、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的重要性在监狱中,年轻罪犯正处于迷茫的阶段。
对于他们而言,强制性的惩罚并不足以彻底改变他们的行为问题。
因此,从根本上解决年轻罪犯的问题,实现他们的教育与改造显得至关重要。
首先,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能帮助他们认识错误。
通过教育的方式,年轻罪犯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与罪责,从而引发内心的悔过之情。
在监狱中开设各类教育课程和活动,如心理辅导、法律常识教育以及职业技能培训,为他们提供多种改正错误的机会。
其次,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有助于提高他们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
这些年轻人的犯罪行为常常与丧失了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有关。
通过系统性的教育,年轻罪犯有机会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并重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培养积极的人生态度。
最后,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有助于他们适应社会。
监狱中的年轻罪犯通常因为家庭背景、教育程度等原因,在适应社会方面存在困难。
为了帮助他们尽快融入社会,监狱中应提供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具备更好的就业能力,提高他们重返社会成功的机会。
二、监狱中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的现实困境然而,监狱中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工作面临着一系列的困境。
首先,资源不足是制约工作展开的重要原因之一。
监狱系统通常面临着资金、场地和人力等方面的限制,导致无法为年轻罪犯提供更充分的教育与改造机会。
其次,对于年轻罪犯的社会化需求和阶段特点的认识不足。
年轻罪犯特点鲜明,其需要的教育与改造方式与成年罪犯有所不同。
然而,监狱系统在理解年轻罪犯的特点和需求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盲区,导致教育与改造的效果不尽如人意。
最后,监狱中的教育与改造工作缺乏有效的评估机制。
对重刑罪犯科学管理及矫治工作的思考
对重刑罪犯科学管理及矫治工作的思考在社会的法治体系中,重刑罪犯的管理与矫治是一个至关重要却又充满挑战的领域。
重刑罪犯因其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构成了较大威胁。
如何对他们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和矫治,不仅关系到监狱的安全与稳定,更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和罪犯的重新融入社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重刑罪犯的特点。
他们往往具有较强的反社会心理、较高的犯罪技能以及较为顽固的犯罪思维模式。
这些特点使得对他们的管理和矫治工作面临着巨大的困难。
然而,正是因为这些困难,我们更需要采取科学的方法来应对。
科学的管理是基础。
在监狱环境中,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日常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从罪犯的入监登记、分类管理,到日常生活的安排、劳动改造的组织,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精心设计和严格执行。
通过明确的规则和秩序,让罪犯认识到他们必须遵守法律和规定,培养他们的纪律意识和服从意识。
分类管理是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
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刑期长短、性格特点等因素,将他们划分为不同的管理类别。
对于暴力型罪犯和非暴力型罪犯、初犯和累犯等,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这样可以更好地预防和控制监狱内的犯罪行为,提高管理效率。
在管理过程中,保障罪犯的基本权利也不容忽视。
尽管他们犯下了严重的罪行,但仍然享有一定的人权,如健康权、受教育权等。
合理的饮食、医疗保障以及适当的娱乐和体育活动,有助于维持他们的身心健康,为后续的矫治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然而,科学管理只是第一步,矫治工作才是帮助重刑罪犯真正回归社会的关键。
矫治工作应当注重心理和行为的双重改变。
心理矫治是重中之重。
许多重刑罪犯存在着心理问题,如人格障碍、心理创伤等。
通过专业的心理咨询和治疗,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犯罪的根源,改变错误的认知和价值观,重建积极的心态。
心理矫治需要专业的心理医生和心理咨询师参与,运用各种心理治疗方法,如认知行为疗法、精神分析疗法等,帮助罪犯克服心理障碍。
同时,教育矫治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浅谈社会帮教与对重刑少年犯的教育改造
浅谈社会帮教与对重刑少年犯的教育改造一、前言现代社会,犯罪现象日益普遍,特别是重刑少年犯的数量越来越多。
针对这一现象,社会帮教及对重刑少年犯的教育改造成为了开展全面治理的必然选择。
社会帮教和对重刑少年犯的教育改造是防范和减少未成年犯罪的有力措施,也是保障社会安全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社会帮教及对重刑少年的教育改造入手,探讨其意义和发展现状,并提出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推进教育改造的建议。
二、社会帮教的意义和发展现状1.社会帮教的意义社会帮教是一种法律责任,指的是法律机关和社会组织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律教育和心理疏导,帮助其克服犯罪的行为、思想和心理障碍,防止再次犯罪的一种行为。
社会帮教有助于未成年人提高法律意识,了解社会正常秩序和说明法律责任等方面的知识。
通过社会帮教,可以帮助未成年人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找到改正错误行为的方法,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
2.社会帮教的发展现状社会帮教的发展现状是不断完善和发展的。
目前,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推动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收治和教育改造工作。
相应地,社会帮教也越来越普及。
社会帮教的实施主要包括:(1)社区矫正体系。
这是不同地区推行的一种犯罪预防体制,旨在帮助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学习、工作、生活和思想上得到更好的成长。
(2)青少年矫正工作站。
这是庭审后最后的“避险港”,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判刑的未成年人提供住宿矫正、教育和辅助工作。
(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在现实生活中,公安部门通过管辖事件、群众报警、执法检查等途径,举办多种形式的法律教育演讲、宣传,在群众中宣传法治观念,加强民众的法律意识。
三、对重刑少年犯的教育改造的意义和现状1.对重刑少年犯的教育改造的意义对重刑少年犯的教育改造至关重要,它不仅关乎到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修养,更关系到未成年人今后的生活和发展。
教育改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完善未成年犯罪的收治教育体制。
加强收治体制,制定切实可行的矫正方案,帮助未成年人重返社会。
浅谈社会帮教与对重刑少年犯的教育改造
浅谈社会帮教与对重刑少年犯的教育改造近年来,青少年重刑少年罪犯人数逐年上升。
据统计,仅20XX年江苏省两个少管所共收押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缓刑的少年犯共442人。
这些人,我们习惯上称之为重刑少年犯。
重刑少年犯数占所有少年犯的60%以上。
这些少年犯罪行重、刑期长、年龄小、但可塑性强。
他(她)们中独生子女占 83%。
对青少年罪犯的教育改造是一件很复杂的工作,而改造难度最大的要数重刑少年犯。
对他们的教育改造,不仅要依靠监管改造机关系统、持续的努力,更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充分发挥社会帮教特有的矫治功能。
社会帮教,就是通过之社会教育资源的整合,来实现教育改造的个别化、社会化和科学化;是监管改造机关普遍采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基本教育手段之一。
与普通成年犯相比,重刑少年犯在心理、生理和刑期上都有着自身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帮教,必须充分考虑到这些差异性。
一、针对重刑少年犯刑期长的特点,通过社会帮教,促进行刑个别化,教育他们做到三个“正视”,稳定情绪,安心改造。
刑期长,是重刑少年犯的一个显著特点。
相当一部分少年犯,刑期要超过其年龄,这就意味着无论他表现多么突出,都必须在高墙铁窗中度过二分之一以上刑期。
这对于心理承受能力脆弱、情绪容易波动的花季少年来说,无疑是一个严酷的现实。
在这种情况下,单纯地强调严格管理或一味地空喊认罪服法,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针对这些特征,社会帮教工作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晓之以理,帮助他们正视过去的犯罪。
,法制观念淡薄是少年重刑犯的共同缺点之一。
当他们实施犯罪行为时,有的甚至觉得好玩,根本不知道或没有考虑这是否是犯罪。
判刑后,有的人虽然对自己所犯的罪行有一定的认识,但大都是肤浅和片面的。
针对这种情况,管教部门除了对他们进行常规的法制教育外,还可以采取一些“请进来”的方式;邀请公、检、法办案人员和受害者家属来所,用犯罪事实和亲身感受来给重刑少年犯讲他们犯罪给他人、社会带来的危害,同时可以在他们中间深入开展“假如我是受害者,假如我是受害人家属”的讨论,唤醒他们的良知,增强他们的负罪感和悔罪意识。
浅谈社区帮教在罪犯改造与再社会化中的作用
浅谈社区帮教在罪犯改造与再社会化中的作用社区帮改在罪犯改造中有什么作用?这里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浅谈社区帮教在罪犯改造与再社会化中的作用,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一、罪犯再社会化的内涵1、再社会化概念的提出和演进社会化是个体走向社会公共生活,融入现实社会的起点。
个体的社会化过程就是在社会文化的熏陶下,使自然人转变为社会人的过程。
[1]一方面,个体接受社会的影响,接受社会群体的信仰与价值观,学习生活、生产技能和行为规范,适应社会环境;另一方面,个体作用于社会,用自己的信仰、价值观和人格特征去影响他人、社会,改造旧文化,创造出适应时代需要的新文化。
因此,对个体来说,社会化是一个社会适应的过程;对社会而言,社会化是一个约束和控制的过程。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来,社会学和心理学等学科对社会化进行了大量、深度的研究。
从最初的认为社会化是一个对单个个体的活动到社会化是社会与个体的双向活动。
它包括四种基本的形式:早期社会化、持续社会化、再社会化、反社会化。
再社会化指个体从原有的生活方式向另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转变、适应和内化的过程。
[2]这意味着个体放弃原有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认同一种新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
再社会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再社会化通常是指生活环境的突然改变,人们自觉地转变个人的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的过程。
狭义的再社会化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化,是强制性再社会化。
典型代表是罪犯的再社会化。
2、再社会化包含的具体方面与内容再社会它包括四个方面:一、生活技能的再社会化,包括生活自理能力、日常生活知识、生活适应技能等。
二、职业技能的再社会化,传授生产技能和职业技能,为个体进入社会从事职业生涯打好基础。
三、行为规范的再社会化。
这是社会化的核心,是个体适应社会生活和形成人格特征的关键。
包括政治规范、法律规范、道德规范和角色规范的社会化等内容。
四、生活目标的再社会化。
生活目标的再社会化,一方面要把社会目标内化为个体的生活目标;另一方面要造就出成千上万胸怀大志、努力将自己的知识、技能、才智和创造力等能动地外化于社会、为社会造福的人,使其成为社会文化的承上启下者。
未成年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方案
未成年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方案引言: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资源,他们是祖国的未来。
然而,一些未成年人由于犯罪行为而被判刑,这让我们深感痛心。
为了教育和改造这些未成年服刑人员,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教育改造方案,帮助他们重建自我,重新融入社会。
一、心理辅导和心理疏导未成年人犯罪往往与心理问题密切相关。
因此,心理辅导和心理疏导应成为教育改造的重要环节。
我们可以组建专业的心理团队,为未成年服刑人员提供个性化的心理辅导,帮助他们理解自己的行为背后的心理动机,并引导他们重新认识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职业技能培训在教育改造过程中,为未成年服刑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是至关重要的。
通过培训,他们可以学习一门技能,提高自身的就业竞争力。
我们可以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开设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如电脑维修、烹饪技术等,为他们提供实用的技能培训,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
三、法律知识教育未成年服刑人员常常缺乏对法律的正确认识和理解,因此,法律知识教育是教育改造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们可以邀请法律专家为他们讲解法律知识,帮助他们认识到犯罪的后果和社会规范的重要性。
通过法律知识的教育,他们可以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并从中汲取教训,避免再次犯罪。
四、艺术创作和文化教育艺术创作和文化教育可以激发未成年服刑人员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培养他们的审美情趣和文化素养。
我们可以组织文艺表演、美术创作、音乐欣赏等活动,让他们通过艺术的方式表达自己,找到内心的宣泄和满足,培养积极向上的情感和兴趣爱好。
五、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可以帮助未成年服刑人员重新认识社会,并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我们可以组织他们参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等活动,让他们亲身感受到为社会做贡献的价值和意义,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促使他们主动改变自己,积极融入社会。
结语:教育改造未成年服刑人员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通过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法律知识教育、艺术创作和文化教育、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的综合运用,我们相信可以帮助这些未成年服刑人员重新审视自己,改变自己,实现自我价值,回归社会。
监狱中的青少年罪犯特殊关爱与教育
监狱中的青少年罪犯特殊关爱与教育青少年犯罪问题一直是社会所关注的焦点之一。
对于那些在监狱中服刑的青少年罪犯来说,他们需要特殊的关爱和教育,以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本文将讨论监狱中的青少年罪犯所受到的特殊关爱与教育。
首先,监狱中对青少年罪犯的关爱与教育始于其入监之初。
监狱会对每位青少年罪犯进行心理评估,并制定个性化的矫治计划。
这些计划旨在了解罪犯的背景和原因,以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触犯法律的后果。
与成年罪犯相比,青少年罪犯特别需要重点关注和理解,因为他们可能更容易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导致犯罪行为。
其次,监狱中的青少年罪犯会得到个别和集体的教育关怀。
个别关怀包括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和职业教育等。
通过这些个别关怀,青少年罪犯可以学习如何处理自己的情绪,通过法律合规的方式解决问题。
职业教育则旨在帮助他们获得一项技能,为将来的就业做准备。
集体关怀则体现在监狱的艺术和体育活动中。
通过这些活动,青少年罪犯可以发掘自己的潜力,培养团队合作和社交技能。
再次,监狱中的青少年罪犯还会接受正规的学校教育。
监狱内设有学校,为青少年罪犯提供基础教育和继续教育。
这些教育活动不仅帮助他们获得知识,还促使他们改变错误的价值观,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道德观。
此外,学校还为他们提供了与外界保持联系的机会,通过书信和亲人来往信函,使他们不会感到孤立。
最后,特殊关爱与教育的目标是使青少年罪犯在服刑期间得到全面的改造和提升。
监狱中的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学家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为他们提供情感和精神上的关怀。
他们还会安排定期的家庭探访,以维持家庭联系和增加亲子关系的稳定。
这些努力都是为了使青少年罪犯认识到自己的价值,并帮助他们建立积极的未来展望。
总之,在监狱中,对青少年罪犯的特殊关爱与教育是非常必要且重要的。
通过个别关怀、集体活动、学校教育和全方位的改造计划,监狱力求为这些罪犯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帮助他们走出错误的道路,重新融入社会,并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
浅析未成年重刑犯的犯罪成因以及教育改造的对策
浅析未成年重刑犯的犯罪成因以及教育改造的对策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
作为专门关押改造未成年犯的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我所坚持以教育改造人为首要任务、以降低重新犯罪率为首要标,对遏制青少年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较为复杂,对他们的改造不仅要依靠系统、持续的努力,更需要科学的指导,才能达到教育改造的个别化、社会化、科学化。
未成年犯在心理、生理和刑期上都有着自身的特点,进行科学的教育改造,必须考虑到这些差异,其中对重刑犯的教育改造,是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
我国的未成年重刑犯是指主观恶性和客观危害性较大,犯罪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未成年罪犯。
刑期长是未成年重刑犯最显著的特点,其中一部分人的刑期甚至超过其年龄,这对于心理承受能力较差,情绪容易波动的花季少年来说,无疑是一个残酷的现实。
这个群体相较于刑期较短的罪犯更容易出现心理问题,这对于个人的改造和监管安全都是极为不利的。
想要成功的教育改造罪犯,就要先了解犯罪的成因,从心理的根源入手,有针对定的制定教育改造的对策。
本文首先从四个方面分析了未成年重刑犯的犯罪成因,然后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以及通过与老干警的交流和学习,尝试从四个大的方面提出教育改造的对策。
一、未成年重刑犯的犯罪成因(一)个人因素1.好胜心理的扭曲和演变。
争强好胜是未成年人普遍的心理特点,如果社会、学校、家庭引导恰当,好胜心理会成为未成年人奋发上进的内在动力,但如果缺乏正确的引导,这种好胜心理就会演变为不分是非的逞强心理。
较多未成年人就是在这种心理下使用管制刀具等危害性较大的物品参加斗殴,最终酿成惨剧。
2.道德意志薄弱,价值观扭曲。
未成年人涉世不深,世界观尚未定型,受一些社会消极因素的影响,一部分未成年人形成了畸形的价值观,他们总认为老实吃亏,唯我独尊,不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必然导致其产生不良的行为习惯,以致沦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监狱学对于重刑犯的再教育与再社会化
监狱学对于重刑犯的再教育与再社会化监狱学是研究监狱制度以及犯罪行为影响的学科,其目标是通过对罪犯的教育和改造,实现他们的再社会化。
对于重刑犯来说,再教育和再社会化尤为重要,因为他们往往犯有严重的罪行,可能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本文将探讨监狱学在再教育和再社会化过程中的角色和方法。
一、重刑犯再教育的必要性重刑犯指犯有严重罪行并被判处长期监禁或死刑的罪犯。
对于他们而言,再教育是必要的,因为过去的行为和思维方式已经导致他们犯罪。
通过再教育,可以改变他们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二、重刑犯再教育的目标和内容重刑犯再教育的目标是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和职业技能,以及提供他们重新开始的机会。
再教育的内容包括法律知识教育、心理辅导、职业培训和教育课程等。
其中,法律知识教育可以帮助他们理解社会规范和法律法规,心理辅导可以帮助他们走出刑罚带来的心理阴影,职业培训和教育课程可以提升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三、重刑犯再社会化的挑战和方式重刑犯再社会化面临着诸多挑战。
首先,社会对重刑犯存在偏见和歧视,他们往往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和住所。
其次,重刑犯内心可能存在对社会和法律的不信任,他们对再社会化过程可能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因此,需要采用一系列的方式来促进重刑犯的再社会化,如提供就业帮助、住房安排、心理支持和社会支持等。
四、监狱学在重刑犯再教育与再社会化中的角色监狱学在重刑犯再教育与再社会化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首先,它提供了犯罪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支持,帮助制定科学的教育和改造计划。
其次,监狱学可以提供历史和国际对比的视角,以借鉴他国的经验和教训。
最后,监狱学还可以通过研究监狱制度和再教育成效等方面的工作,为政府和执法部门提供政策建议。
五、实施监狱学的挑战和对策监狱学的实施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资源不足是一个普遍问题,包括教育师资、培训设施和经费等方面的不足。
其次,监狱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也需要提高,以确保再教育和再社会化工作的有效性。
社会帮教对罪犯改造工作的意义和作用
《社会帮教对罪犯改造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摘要:监狱作国刑罚执行机关承担着惩罚与改造罪犯任是与犯罪现象作斗争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撇开社会教教育改造工作是不健全是孤立只有把监狱民警日常管理教育和社会力量对刑罪犯教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才是全面、行有效罪犯教育改造工作手段,当前监狱对罪犯教育改造主要靠监狱民警日常管理教育而对社会教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上重要作用认识不高导致对社会教工作不够重视社会教对罪犯改造工作义和作用监狱作国刑罚执行机关承担着惩罚与改造罪犯任是与犯罪现象作斗争重要组成部分了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不仅要监狱民警对其进行思想、化、职业技术教育而且还要组织社会力量进行助教育、社会教对教育改造罪犯义和作用我国《监狱法》6条规定教育改造罪犯要实行“狱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办法”罪犯是犯了罪而被依法惩罚人是社会特殊群体对罪犯教育改造使成守法公民是我国监狱工作总体目标因如何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罪犯教育改造成成现代监狱民警重课题而社会教工作作教育改造罪犯重要手段显得尤重要它是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改造罪犯主要体社会教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利用监狱以外社会力量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辅助教育活动它是通社会教育整合实现教育改造别化、社会化和科学化;是监管改造机关普遍采用种行有效基教育手段它作用能够使罪犯体悟到国和社会、庭温暖增强罪犯改造信心鼓励罪犯希望改造;能够使罪犯感受到犯罪行对受害者伤害正确认识量刑促进罪犯责己思认罪法;能够使罪犯及感受到代信息开阔罪犯眼界调节罪犯狱单生活节奏丰富罪犯精神生活促进罪犯再社会化进程;它还有利争取社会对监狱工作支持促进监狱工作整体进步树立社会主义新型监狱良形象教工作尤其是亲情教促进监管安全稳定教育改造罪犯不可忽视作用它可以唤回人灵魂回失信心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可以说撇开社会教教育改造工作是不健全是孤立只有把监狱民警日常管理教育和社会力量对刑罪犯教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才是全面、行有效罪犯教育改造工作手段二、我国社会教工作特和种类()我国动员社会力量对监狱刑罪犯教活动主要特是()参加教人员广泛有党政机关领导人代表;政协委员;政法机关人员;工会、青年团、妇代表;各行业英雄模;社会知名人士;社会上老干部、老教师等;()教方式主要是社会教人员到监狱看望罪犯给罪犯作报告、讲话等;(3)教重主要是法制、道德、理想、前途教育等(二)我国社会教种类主要是“两延伸”即向外延伸和向延伸所谓向外延伸是指发动罪犯亲属、罪犯原所单位和全社会都关心和支持监狱改造罪犯工作比如邀请社会知名人士监狱做规劝、感化工作组织表现出色出狱人监狱现身说法做报告动员罪犯亲属监狱做规劝工作……其重要种形式是监狱与罪犯亲属、原工作单位或原户口所地政府签订相配合、共教育改造罪犯教安置协议协议明确规定双方改造罪犯和社会教方面职责及具体容监狱方面责做到对罪犯实施依法、严格、科学、明管理;积极进行思想、化和技术教育组织他们参加艺、体育等有益活动他们回归社会安置就业创造条件;积极做探监亲属工作对重对象进行访常向他们介绍罪犯改造情况充分发挥亲属特殊作用等等地方责做到常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到监狱对罪犯进行宣传教育促进罪犯思想改造;积极配合监狱做罪犯亲属工作助罪犯庭遇到具体困难依照法律和政策妥善出狱人入户、就业、就学问题等等向外延伸包括亲情教和社会团体、人教两方面所谓向延伸是监狱罪犯出狱要如实向地方政府介绍其改造表现并协助地方政府做出狱人安置教工作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刑释人员做接收、教育、就业指导等教工作如组织刑释罪犯上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他们与用人单位见面提供条件并邀请社会用人单位到监狱招聘即将刑释罪犯提高刑释人员就业竞争力等三、当前监狱社会教工作存问题由主客观因素影响当前监狱社会教工作还存着些不足处()社会和监狱社会教工作上思想认识不高、重视不够长期以监狱社会教工作受诸多传统因素制约直能教育改造罪犯工作发挥应有作用使这有效教育形式始终难以高墙到应有位置当前监狱对罪犯教育改造主要靠监狱民警日常管理教育而对社会教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上重要作用认识不高导致对社会教工作不够重视另方面由长期以历史原因监狱机关处封闭社会环境社会对监狱缺乏了对罪犯教育改造缺乏认识人们识形态始终保留着教育改造罪犯是监狱机关责任与社会没有关系思想特别是“以阶级斗争纲”年代由认识上偏差社会公众观念上把监狱刑罪犯看做是社会上“渣滓”只能严惩不能施以助教育否则就是“立场”不坚定进入改革开放新期随着科学地认识犯罪原因社会公众心理也发生了变化即对监狱刑罪犯由完全排斥到逐渐宽容认他们既是实施了危害社会行害人者又是要社会力量予以助教育特殊群体但总体上对罪犯教工作还缺乏认识主动性不强这是影响和制约社会对监狱刑罪犯进行教主要因素(二)社会教面窄教形式单社会教程由社会参与教人员少要接受教罪犯较多无法满足每位要教罪犯造成实际受教罪犯少只能从罪犯当选出部分接受教并且参与社会教人员多是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对刑人员进行形势、政策、法律、道德等方面容教育而对些要心理健康教育等专业教人员较少总体教面窄教形式上具体教活动主要做法是请罪犯亲属监看望、安慰、鼓舞罪犯以促进罪犯能够安心改造;请社会团体到监对罪犯进行道德、理想、前途教育增强改造信心等方式缺少教“动”形式比较单(三)社会教活动次数少流形式由思想上不重视以及随着监狱工作发展监狱越越重生产效益把量精力投入到生产上对罪犯教育改造有所弱化社会教作教育改造罪犯重要手段也显然被忽视主要表现各种教活动次数太少般每年三到四次且多流形式没有取得较实效有甚至耗费很人力物力而没有起到应有社会教育效以某监列每年监狱都会邀请社会相关人员进监教并分发慰问品主要教人员有周边县、市政府机关、司法工作人员、律师等罪犯做形式、政策、道德教育提供法律援助提供就业指导等但次数不多且受教对象有限些地区边远特别是外省籍刑人员长期缺少社会教不多且受教对象有限些地区边远特别是外省籍刑人员长期缺少社会教。
浅谈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
浅谈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近年来,未成年人社区服刑人员的数量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如何有效地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矫正是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目前,我市共有9名未成年人社区服刑人员。
通过调查发现,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具有文化程度低、农村人员多、以侵权为目的的暴力犯罪突出、团伙作案比例较大、出现了新型犯罪苗头,而且有着明显的成人化、智能化。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未成年人犯罪是严峻的社会问题,呈现出低龄化、暴力化、团伙化趋势,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家庭教育不力,缺乏对孩子正确的引导。
父母忽视对子女的教育,要么溺爱,要么放任,要么是粗暴管教。
溺爱型家庭容易使孩子任性娇纵、我行我素;放任型家庭使未成年人缺乏家庭的温暖和必要的管束,容易受到不良诱惑;粗暴型家庭会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或者自暴自弃。
这种缺乏对孩子的管教和引导,促成孩子不良习惯的养成。
二是家庭结构失衡,家庭不和睦。
家庭是每个人的生活起点,对每个人的身体发育、知识取得和道德品质的陶冶都起着重要作用。
父母的离异,破坏了家庭的完整性和稳定性,1对儿女缺少爱抚和管教,削弱了家庭对子女受教育的职能,这就不同程度地使他们的人格和行为发生了扭曲。
三是家庭缺乏正确的引导。
有的家长迫于生存压力,忙于工作,无暇照顾好自己的子女,没有履行好监护职责,不能及时发现和教育纠正子女的不良行为,甚至对子女的越轨行为即便是有所觉察也放任不管,导致子女放任自流,一步步地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四是家庭成员的不良影响。
一些家长把自己不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带入家庭生活,自身言行不端、品行不正、素质低下,影响了孩子的言行,对子女的成长产生误导。
更有甚者公然唆使子女违法犯罪。
五是有少数学校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认识不足。
学校是对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
而一些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重智轻德,法制教育流于表面化、形式化,这使得青少年错过了接受法制教育、培养法制观念的最佳时期。
社区矫正与服刑人员教育改造
社区矫正与服刑人员教育改造社区矫正是一种针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和服刑人员的法律措施,旨在通过教育和改造,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摆脱犯罪。
I. 概述社区矫正是一种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和服刑人员进行教育和改造的措施。
它是类似于监狱的机构,却以社区为基础,通过监管和辅导来帮助矫正者重建自信和社会关系。
II. 社区矫正的目标社区矫正的主要目标是降低再犯率和保护社会安全。
通过提供教育和培训,矫正者可以学习新的技能和知识,以便在重新融入社会后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此外,社区矫正也致力于改变矫正者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III. 社区矫正的方法社区矫正采用多种方法帮助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惩罚式教育:这种方法通过让矫正者意识到他们的行为造成的后果来进行教育。
这可能包括强制劳动、禁止特定行为或活动等。
2. 个人辅导:社区矫正机构会派遣专业人员对矫正者进行个人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改变不良行为习惯。
3. 职业培训:为了增加矫正者在复员后找到合适工作的机会,社区矫正机构通常提供一系列职业技能培训课程,例如技工培训、写作技巧等。
4. 临时安排:社区矫正机构通常安排短期进修课程,这有助于矫正者更新知识和适应社会的变化。
IV. 社区矫正的成果社区矫正通过教育和改造,取得了很多可喜的成果。
首先,社区矫正机构可以控制矫正者的行动,保护社会安全。
其次,矫正者经过社区矫正后,有机会重新融入社会,并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最重要的是,社区矫正帮助矫正者树立正面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逐渐受到更多人的认可和尊重。
V. 社区矫正面临的挑战尽管社区矫正在教育改造服刑人员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仍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社区矫正机构需要更多的经费和资源来提供更好的培训和教育。
其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需要具备专业化的技能和知识,以提供有效的辅导和指导。
VI. 社区矫正的未来发展为了更好地满足服刑人员教育改造的需求,社区矫正机构需要不断改进和创新。
浅谈对未成年犯教育改造的对策
浅谈对未成年犯教育改造的对策【摘要】未成年犯教育改造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为了有效对未成年犯进行改造和教育,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对策。
加强教育培训,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帮助他们接受正规教育。
进行心理疏导和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内心的矛盾和困惑。
家庭关爱和社会支持也是十分重要的,家庭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支持,社会也需要提供更多的帮助和资源。
法律援助和保护也是必不可少的,保障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的监管和管理机制,确保未成年犯得到有效的监管和管理。
通过以上对策的综合应用,可以有效提高未成年犯的改造率,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
【关键词】未成年犯、教育改造、对策、加强教育培训、心理疏导、家庭关爱、社会支持、法律援助、监管机制、管理机制1. 引言1.1 引言未成年犯教育改造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发展,未成年犯问题日益突出,如何有效开展未成年犯教育改造,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引导未成年犯走向正途,需要多方共同努力,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全面提升未成年犯的教育水平,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让他们重返社会、健康成长。
未成年犯教育改造不仅仅是一种惩罚手段,更应该是一种关爱和帮助。
只有将关爱融入到未成年犯教育改造的全过程中,才能真正做到防微杜渐,让更多未成年人远离犯罪,努力成为社会的栋梁。
在未成年犯教育改造工作中,应该注重加强教育培训、心理疏导和辅导、家庭关爱和社会支持、法律援助和保护、监管和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工作,从根本上解决未成年犯问题,实现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未成年犯教育改造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2. 正文2.1 加强教育培训加强教育培训是对未成年犯进行教育改造的重要环节。
教育培训不仅可以提高未成年犯的文化素养和知识水平,还可以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律意识。
在加强教育培训方面,首先要构建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为未成年犯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和教育机会。
浅谈对未成年犯教育改造的对策
浅谈对未成年犯教育改造的对策引言未成年犯罪是社会治安和青少年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
针对未成年犯的惩罚应该注重教育改造,在保证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帮助未成年犯恢复自信,重回正轨。
本文将探讨对未成年犯教育改造的具体对策。
针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一、教育改造的概念教育改造是针对未成年犯罪行为进行的一种改造教育措施,主要是为了达到以下目的:•促进未成年犯的心理健康成长。
•帮助未成年犯暂时脱离犯罪行为。
•提高未成年犯的社会适应能力。
•培养未成年犯的责任意识。
二、未成年犯教育改造的方法1.心理疏导心理疏导是未成年犯教育改造的关键和核心,只有解决未成年犯原有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未成年犯犯罪的现象。
未成年人在心理上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情感问题等,因此心理疏导可以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帮助未成年犯。
2.学业和技能培训学业和技能培训对未成年犯的改造效果较好。
提升未成年犯的学习能力,培养技术能力和社会技能是教育改造的主要手段之一。
3.社会实践和文化教育社会实践和文化教育是最经济、最有效的未成年犯教育改造的手段,可以让未成年犯的精神更加健康、积极。
社会实践和文化教育是大自然让未成年犯自我修复的有效手段。
三、未成年犯教育改造的实践1.改善环境少年犯管教所是未成年犯教育改造的基地,少年犯的环境因素会对未成年犯的心理造成很大的影响。
应该尽量让环境变得舒适、自然,让未成年犯在这个环境中更好地适应新生活的要求。
2.增加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未成年犯教育改造的重要活动。
在实践活动中,未成年犯可以与社会各阶层接触,了解社会的成分和功能,并建立正确的社会观。
确保未成年犯在教育过程中思想活跃、体育健康,精神饱满。
3.科技手段的运用科技手段的运用是未成年犯教育改造的另一种重要手段。
通过这些手段,未成年犯可以了解到更多的知识,得到更好的自我修复和改造。
结论在未成年犯教育改造工作中,心理疏导、学业和技能培训、社会实践和文化教育、改善环境、增加社会实践、科技手段的运用等方法可以进行综合运用,有利于实现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和自我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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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会帮教与对重刑少年犯的教育改造
导读:本文浅谈社会帮教与对重刑少年犯的教育改造,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近年来,青少年重刑少年罪犯人数逐年上升。
据统计,仅2002年江苏省两个少管所共收押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缓刑的少年犯共442人。
这些人,我们习惯上称之为重刑少年犯。
重刑少年犯数占所有少年犯的60%以上。
这些少年犯罪行重、刑期长、年龄小、但可塑性强。
他(她)们中独生子女占83%。
对青少年罪犯的教育改造是一件很复杂的工作,而改造难度最大的要数重刑少年犯。
对他们的教育改造,不仅要依靠监管改造机关系统、持续的努力,更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充分发挥社会帮教特有的矫治功能。
社会帮教,就是通过之社会教育资源的整合,来实现教育改造的个别化、社会化和科学化;是监管改造机关普遍采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基本教育手段之一。
与普通成年犯相比,重刑少年犯在心理、生理和刑期上都有着自身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帮教,必须充分考虑到这些差异性。
一、针对重刑少年犯刑期长的特点,通过社会帮教,促进行刑个别化,教育他们做到三个“正视”,稳定情绪,安心改造。
刑期长,是重刑少年犯的一个显著特点。
相当一部分少年犯,刑期要超过其年龄,这就意味着无论他表现多么突出,都必须在高墙铁窗中度过二分之一以上刑期。
这对于心理承受能力脆弱、情绪容易波
动的花季少年来说,无疑是一个严酷的现实。
在这种情况下,单纯地强调严格管理或一味地空喊认罪服法,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针对这些特征,社会帮教工作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晓之以理,帮助他们正视过去的犯罪。
,法制观念淡薄是少年重刑犯的共同缺点之一。
当他们实施犯罪行为时,有的甚至觉得好玩,根本不知道或没有考虑这是否是犯罪。
判刑后,有的人虽然对自己所犯的罪行有一定的认识,但大都是肤浅和片面的。
针对这种情况,管教部门除了对他们进行常规的法制教育外,还可以采取一些“请进来”的方式;邀请公、检、法办案人员和受害者家属来所,用犯罪事实和亲身感受来给重刑少年犯讲他们犯罪给他人、社会带来的危害,同时可以在他们中间深入开展“假如我是受害者,假如我是受害人家属”的讨论,唤醒他们的良知,增强他们的负罪感和悔罪意识。
齐齐哈尔籍少年犯卢××,16岁时因“故意杀人、抢劫罪”被判处死缓。
入所之初,负罪意识淡薄、因刑期长、离家远而不安心改造,表现出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架势。
少管所邀请政法部门和受害者家属来所作帮教报告。
听了报告后,卢犯变得沉默寡言。
他在思想汇报中写到:“我今天的处境,完全是昨天胡作非为造成的。
”“我判刑很重,但这与受害者及其家属所承受的痛苦相比、与犯罪造成的社会危害相比,完全是罪有应得。
”“我的刑期很长,但我毕竟活了下来,如果我是成年犯,有两个头也不够杀”。
思想认识澄清以后,该犯的改造态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不仅担会了电容器加工的生产组长,还几次获得大会表扬,四次被评所级改造积极分子。
刑期也从死缓改判为无期,再
从无期改判为17年,今年又获得减刑一年法律奖励。
二是动之以情,帮助他们面对现实,主动适应服刑生活。
重刑少年犯大多是独生子女,其中相当一部分人从小娇生惯养,独立生活的能力差,对父母的心理依赖性强;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外省籍犯,他们远离家乡,远离亲人,这是他们心理上最为脆弱之处。
省第一少管所有一名被判10年的重刑少年犯投送所里以后,对干警讲,他每天晚上做梦都想家。
这是帮教活动的切入点。
在处遇等级的管理上,对少年犯适度放宽条件,运用亲情电话、亲情共餐和特优会见(与父母)等帮教形式,增加他们与家人有接触、沟通和交流。
还可以经常利用少年犯过生日的机会,向其赠送生日蛋糕,为其举办生日晚会,邀请其家长来所举行帮教活动。
我们选择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尝试邀请部分家长来所与少年共同生活一天,在共度佳节的同时,辅导和提高少年犯的生活自理能力。
省第二少管所苏州籍少年犯龚×(故意杀人,判15年),入监时刚满14岁,身高不足1.5米,加上一张娃娃脸,活脱脱一个孩子。
监区分管民警主动与其家人联系,安排他父母经常来所会见、经常打亲情电话、写信。
并特意指定一名年龄稍长、表现较好的少年犯组长辅导他自理生活,使他在较短的时间内学会了洗衣、套被等,很快适应了所内生活。
目前,该犯已担任了质量检查员,并获得了一次减刑奖励。
三是导之以行,帮助他们树立信心。
对重刑少年犯来说,漫长的刑期始终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他们最担心家人因自己刑期长而抛弃他们。
针对这一情况,少管所管教部门先后与二百八十多名重刑少年犯
家长签订了帮教协议,争取家长的积极配合。
同时,反复向少年犯本人宣传管教工作政策,让他们懂得刑期的可变性,引导他们积极改造,把握自己的命运,用实际行动来取得亲人们的谅解。
南京籍一少年犯许××(强奸,无期),原判四年,,临近刑满时,因余罪被发现,提回重审,加判无期徒刑。
由于他的家庭是继父亲母,对越坐越长的刑期,他担心家人尤其是继父不再关心自己。
为了打消他的顾虑,管教民警主动与他父母联系,反复沟通,达成共识。
从不同的角度来关心他的改造,引导他积极向上。
几年来,该犯先后多次被评为省级劳动能手、省级改造积极分子,多次获得法律奖励。
去年五月,他和他继父还一起参加了江苏省第五届省级改造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按照他的计算,再过五年到2008年,他就有可能回归社会。
许某家人的帮助,无疑对他的改造进步起到了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
四是针对少年爱动感情,自尊心理的特点,培养其健康的人格,促进其改造自新。
少年犯罪虽然在心理上有缺陷,但他们仍是有感情的人,在接受改造过程中,都希望能够得到宽恕、谅解,不被人们所歧视。
如果管教民警能尊重他们的情感,对于他们的错误和缺点,不是取训斥,嫌弃的态度,而是对症下药,和风细雨地进行耐心管教,对于他们的优点、进步及时表扬,培养他们热爱生活的自信心,那么他们把管教干警的要求看作是真正的爱护和帮助,不仅服从命令,服从指挥,而且会对管教民警产生感激之情和信任感。
二、针对重刑少年犯可塑性强的特点,通过社会帮教,推进行刑社会化,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三观”,重塑人生,本质改造。
思想改造的过程是旧的心理定势不断消解,新的动力定型逐步形成的过程。
从实践中看,重刑少年犯大多数都罪行深重,思想品德低下。
他们的世界观尚未定型、人生观显著错位、价值观严重扭曲,知行脱节,情绪、情感极不稳定。
常常表现出行动上的盲目性和思想上的反复性。
但从另一方面看,少年犯情境犯罪较多,罪行重并不一定意味着恶习深,纵使恶习深,思想的可塑性也较强。
对他们进行教育改造,关键要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社会帮教工作可以从亲情帮教着手,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社会帮教,重塑重刑少年犯的“三观”。
一是开办家长学校。
邀请少年犯家长来校,向他们宣讲有关法律常识,介绍监狱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方针,辅导他们掌握未成年犯在改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心理障碍和思想问题,掌握应对方法和策略。
最大限度地争取少年犯家长配合好监所的工作,形成合力,使未成年犯的“三观”教育更全面、更系统、更科学、更贴切、更富有针对性。
家长学校一般每年春秋各一期,通过办学,使民警、家长、少年犯增加了互相沟通,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二是签订帮教协议,争取地方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的支持,共同关心少年犯的教育改造工作。
可以与少年犯原籍的学校、市、区
、县政府以及工、青、妇组织、社区社团和个人签订协议,引入社会教育资源。
一些地方政府负责人来少管所对重刑犯进行帮教时,给少年犯带来了反映家乡巨变的录像带,并为部分少年犯解决了
一些家庭的实际困难。
不少单位开展了向少年犯、赠物、赠言活动,对少年犯端正改造态度,重塑“三观”,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是开展社会志愿者帮教行动。
这是重刑少年犯最喜闻乐见的一种帮教形式。
长期的监禁和信息的闭塞,使他们身上涌动着一股与外界增加沟通的渴望。
几年来,我省两个少管所先后接待了一大批社会志愿者,如大中学生、军官战士、专家学者、教师演员、法官、检察官等与少年犯通信、通话、座谈、聚餐,畅谈人生理想、交流学习心得、倾诉心中块垒。
一些学校的团组织还与重刑少年犯一起开展了同读一本书、同唱一首歌、同写一篇作文的活动,在少年犯心中产生了热烈的反响。
四是加强“五个基地”建设。
创造条件,加强社会帮教基地建设。
可以建立劳动教育基地、文化教育基地、道德教育(包括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形势
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