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4章
第四章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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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合同的履行和担保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 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 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 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 时间准备。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 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 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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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合同的履行和担保
五、保全措施
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 害,法律允许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法律措施,
这些措施称作合同的保全措施。保全措施包括代位权 和撤销权两种。 (一)代位权
1、代位权的概念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 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 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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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合同的履行和担保
(三)诚实信用原则
3、防止损失扩大。合同当事人遇有自然灾害或 意外事故等情况影响到合同履行时,应采取积极 措施,以防止或减少损失。 4、保密。当事人应当按约定对不准泄露的技术 情报和资料(主要是非专利技术)进行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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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合同的履行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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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合同的履行和担保
7、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 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 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 担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 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 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用货币履行义务时,除法律或者行政法规 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用人民币计算和支付。除 国家允许使用现金履行义务的以外,必须通过银 行转账或者票据结算。
第4章 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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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诺的迟延与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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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诺内容 (1)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对主要条 款的变动):新要约。 (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除要约人 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 的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例题·单选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时,以原内容为准 B.受要约人发出承诺时超过承诺期限,承诺一般有效 C.承诺生效之前到达要约人能撤回 D.要约以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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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约的生效时间:“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到达≠看到≠知道) (1)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 (2)未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 3.要约的撤回、撤销 (1)撤回:要约在发出后、生效前可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 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撤销: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
诺成性合同VS实践性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 为成立要件 诺成性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 的合同; 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 须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注意】常见的实践合同:保管合同、自然人借 款合同、定金合同、借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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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的相对性(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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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 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有瑕疵 的,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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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合同具有相对性,不论是向第三人履行,还 是由第三人履行,责任只约束债务人和债权人。
第四章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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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的内容与形式第一节合同的内容一、合同内容概述1、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合同条款。
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取决于法律的规定、合同性质的决定以及合同当事人的约定。
例如,法律规定合同应具备当事人、标的、数量等条款;又如,有息借款合同决定此类合同必须具备利息条款;再如,合同当事人约定买卖合同中应当具备对买卖标的物的特殊包装条款。
这些条款都属于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2、就合同条款对合同成立所起的作用而言,合同条款可分为绝对必要条款、相对必要条款和任意条款。
3、绝对必要条款是指合同必须具备的,如果不具备则合同不能成立的条款。
(1)“当事人”、“标的”、“数量"是合同绝对必要条款。
《合同法》第12条提示性地规定了合同的内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2)合同条款中的“当事人”“标的”、“数量”是合同的绝对必要条款。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1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相对必要条款是指合同必须具备的,不具备则依习惯或者依法推定成立的条款。
如,《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涉及的可推定成立条款为相对必要条款,可推定成立条款为相对必要条款,合同的相对必要条款一般包括“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4、绝对必要条款与相对必要条款的共同之处在于两者均为合同必要内容,不可缺少;区别之处在于前者之欠缺影响合同的成立,后者之欠缺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前者因约定而存在,后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存在,没有约定的推定存在。
5、依据习惯推定成立的相对必要条款与依据习惯推定成立的合同附随义务容易混淆,因为合同的附随义务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合同目的、合同性质、交易习惯演绎而形成的,不是当事人预先约定的,也不是法律预先设定的。
经济法 第四章 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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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订立的基本程序
1、要约
2、承诺
(一)要约
1、要约的涵义 要约,也叫报价、发盘,是一方当 事人向他方发出的希望和他人订立合 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当事人为要约人,要 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为受要约人。
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 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的目的是让对方对自己 发出要约,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 并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效、绝对无效、当然无效。
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人民法院和 仲裁机构。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包括: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 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例:2001年6月,某钢厂和某村民委员会签订 一份粮食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某村民委员会 向钢厂供应稻谷50吨,总价款6.4万元,需方付 给供方定金1.2万元。后来双方发生纠纷并申请 仲裁。经查,合同内容违反了国务院《粮食收购 条例》的规定:除具备法定条件的国有粮食收储 企业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向农民和其他 粮食生产者收购粮食。因此,仲裁委员会确认该 合同为无效合同,并作出供方将1.2万元定金返 还给需方的裁决。对此,供方不服,理由是需方 违约,需方已失去了要求返还定金的权利。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 变更的,视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 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 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实质性 变更。
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 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
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
变更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
第4章合同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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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 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丁无权请求撤销。根据规定,因债务人以明显 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本题中,已公司 属于善意第三人,不能撤销
(3)2月21日后,甲公司一直催告乙偿还债务, 但乙到8月底仍未偿还,甲公司亦未采取其他 法律措施。
丁是否有权代位行使甲对乙的债权?
第四,代位权的行使必须在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 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代位权不是诉讼上的权利, 而是一种实体上的权利
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 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 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 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 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 ,要求其支付50万元。如果甲对丙提起诉讼,法院在下列 何种情形下不应当受理? ()
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 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没有及时 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 无权就扩大的损 失要求赔偿
情势变更原则
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 动摇,若继续维护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允许变 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抗辩权:用于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权利主张 的一种权利
第4章 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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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履行中的保全措施
是指在合同履行中,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 当减少致使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设臵的保全债务人 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
特点: 1、合同保全是合同相对性规则的例外。 2、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 3、基本方法是确认债权人享有代位权或撤销权。
(二)代位权
1、概念 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务,对债权人 造成损害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 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2、特点 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 主张权利 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 利 代位权必须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来行 使
适用《合同法》规范的合同均应贯彻平等自愿 原则,不完全贯彻平等自愿原则的不适合本法: 土地征收合同、拆迁合同、行政奖励合同、行 政委托合同。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内部的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等体现生产责任制的承包合 同不由合同法调整,但企业外部的承包合同和 非集体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合同则适用合同法。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 适用合同法,而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 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 行为人在法律上无须承担责任。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首先,二者含义不同。 其次,二者内容要求不同。(详与略) 再次,二者方式不同。
3.
要约的效力
要约生效 (A)要约生效时间的概念和意义 (B)要约生效时间的确定 《合同法》采用了“到达主义”,即第16条第1 款规定的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起生效。 a.口头对话情况下,即时; b.非口头对话情况下,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所能 控制的地方。
二、合同的内容
(一)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2、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办法
第四章合同法练习题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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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法练习题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承诺有效的是( D )。
A.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B.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的C.撤回承诺的通知先于承诺到达要约人D.承诺通知因为意外事件而迟到,但要约人没有及时通知承诺人解析:本题中A要约因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了实质性修改,所以为新要约。
B选项产生承诺撤回的法律后果,承诺不生效;C与B相同。
D考核的是要点是非迟发迟到的承诺,因要约人没有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所以该承诺有效。
2.甲与乙是好朋友。
一日,甲对乙表示,愿以300元的价格将自己一辆八成新的自行车出卖给乙。
因为乙不需要。
遂将这一消息告知丙,丙向甲表示愿以300元买下甲的自行车,丙的行为属于( B )。
A.承诺B.要约C.要约邀请D.反要约解析:本题中因甲的受要约人是乙,所以只有乙才有承诺资格。
丙对甲发出的想买其自行车的意思表示只能是要约,不能是承诺。
3.兰州某公司与上海某公司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兰州公司签字、盖章寄给上海公司签字、盖章。
该合同成立时间为( D )。
A.自兰州公司与上海公司口头协商一致并签订备忘录时成立B.自兰州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C.自兰州公司将签字、盖章的合同交付邮寄时成立D.自上海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解析:考核要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双方不同时签字盖章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4.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字,但却未加盖公章及合同专用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发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瑕疵问题发生争议。
诉至法院,请问应如何认定双方达成的协议。
怎样处理( D )。
A.协议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B.协议无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C.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D.合同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不再返还解析:考核要点: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023年春国开合同法第4章
![2023年春国开合同法第4章](https://img.taocdn.com/s3/m/625abc162a160b4e767f5acfa1c7aa00b52a9d30.png)
2023年春国开合同法第4章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合同双方信息甲方(合同管理方)公司/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合同服务方)公司/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目的本合同依据《合同法》第4章的规定,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以保障合同的顺利执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合同内容合同标的合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提供服务、交付产品等)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质量标准、交付时间等)合同金额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费用构成: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产品费用、服务费用、税费等)履行期限合同开始日期:____年__月__日合同结束日期:____年__月__日阶段性进度:如有阶段性任务,需注明具体的完成时间节点和要求。
支付条款支付方式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银行转账、支票等)支付时间首次支付时间:____年__月__日后续支付时间:按照双方确认的支付计划进行支付支付条件支付条件:如合同履行进度、验收合格等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与义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配合:如提供工作场所、相关资料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乙方权利与义务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产品保证服务或产品的质量及时反馈合同履行中的问题验收标准验收内容验收项目: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验收方式验收程序:由甲方组织验收,乙方配合验收时间:____年__月__日或根据合同进度安排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变更变更条件:如因不可抗力、双方协商一致等变更程序: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形成变更协议合同解除解除条件:如合同履行不可行、违约情况等解除程序:须书面通知对方,并结算相关费用保密条款保密内容保密信息:包括合同内容、相关商业信息、技术资料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如泄露保密信息,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争议解决争议解决方式解决途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法院管辖:如协商不成,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法律适用法律依据:本合同的解释与适用应遵循合同签署地的法律法规附则合同有效期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终止:合同履行完毕或依法解除合同文本文本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解释解释权:本合同的解释与修改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附加在合同文本中签署甲方公司/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司/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合同书详细列出了根据《合同法》第4章所需的主要条款和信息,确保合同内容的全面性和双方权益的保护。
(4)第四章 合同法总则(1)
![(4)第四章 合同法总则(1)](https://img.taocdn.com/s3/m/a48fc36e9b6648d7c1c7466c.png)
对选择相对人之自由的限制
对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所作的限制
(三)公平原则
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欺诈,不得假借订立 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四)诚实信用原则
在订立合同时,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 的行为
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 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及 时通知、协助、提供必要的条件、防止损失扩大、 保密等义务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 协助、保密等义务
【讨论】
假设上例中甲乙从未有商业往来,亦未 有此约定。突然有一天甲发给乙一供货要约 函,函尾特别声明:“若贵方收到我函后1个 月内未予答复,即视为贵方接受我方要约。” 乙收到后未予理睬。1个月后,甲见乙无动静, 即发货若干到乙处,乙拒收,发生纠纷。问 题:乙的做法是否于法有据?
意思表示的默示形式是不通过语言文字,而是 通过推定或沉默使他人可以推断真实意思。下列行 为哪些属于默示形式? ( ) A. 行人向出租车招手,出租车司机将车停靠 在行人旁边等候行人上车 B.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或接受 继承 C. 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出租 人也予以接受 D. 要约中附有如果受要约人10天内不作出否 认表示即视为同意的内容,10天过去,受要约人未 作出否认表示
第 四 章 合 同 法 总 则 (1)
重
点
1
2 3
合同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合同的分类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的形式
4
一、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法》第2条第1款: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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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A地的甲方从B地的乙方买进货物,是为了卖 给C地的丙方,此种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约定 乙方直接发货给丙方。
(二)未向第三人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 的责任
《合同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 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 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 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一)概念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无先后履行顺序的双 务合同债务人在对方未履行或者未提出履行 之前,拒绝履行的权利。
《合同法》第 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 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 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 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 相应的履行要求。”
(二)成立要件 1.基于同一双务合同。 2.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就意味着
双方应当同时履行,同时履行有几种情况: (1)法定的同时履行
如《 合同法 》 第 161 条规定: “ 买受人应当按 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 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 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 证的同时支付。”再如《合同法》第263 条规定: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 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 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 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 人应当相应支付。”
第二,合同当事人约定向第三人履行,并未明确第 三人是债权人;合同债权转让,债权人与债务人的 约定中,或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通知中,明 确了第三人为债权人。
第三,当事人约定向第三人履行,债务人违约的,债 权人有权提起诉讼;债权转让,债务人违约的,由 第三人,即新的债权人提起诉讼。
合同法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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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一节合同的履行概述一、合同履行的意义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全面地完成作为债的标的的给付,使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完全实现,使债务人的债务全部归于消灭。
二、履行行为的表现形态交付标的物、移转财产权利、支付金钱、提供劳务或服务、完成工作并提交工作成果、不作为。
三、合同履行的原则(一)全面(适当)履行原则《合同法》第61条第1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协作履行原则《合同法》第61条第2款:“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附随义务(三)情事变更原则【案例】武汉市煤气公司诉重庆检测仪表厂煤气表装配线技术转让合同、煤气表散件购销合同违约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法函(1992)27号答复称:“……就本案购销煤气表散件合同而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无法预见和防止的情事变更,即生产煤气表的主要原材料铝锭的价格,由签定合同时国家定价为每吨4400元至4600元,上调到每吨16000元,铝外壳的价格也相应由每套23.085元上调到41元,如要求重庆检测仪表厂仍按原合同约定的价格供给煤气表散件,显失公平。
对于双方由此而产生的纠纷,你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经济合同无法履行”,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之规定,根据本案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公平合理地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2002年8月5日发布)第27条:“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对工程总价或材料价格实行包干的,如合同有效,工程款应按该约定结算。
因情势变更导致建材价格大幅上涨而明显不利于承包人的,承包人可请求增加工程款。
但建材涨价属正常的市场风险范畴,涨价部分应由承包人承担。
”1.概念所谓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后、履行完毕之前,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致使作为合同成立基础的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若继续按照合同原有的内容履行,将对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故应允许受不利影响的一方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原则。
第4章--合同 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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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 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 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76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 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 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司法解释2
•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可以将合 同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第三 人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但不得依 职权将其列为该合同诉讼案件的被告或者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分歧----A方认为根据62条第四项,自己可以随时履
行。B认为61条优先适用。根据61条已有的条款(半 年内分4次发货),在诚信原则指导下进行解释:平 均一个半月交一次货。
• (三)附随义务(60条) • 法律或合同未确定,但是依据诚实信用 原则和交易观念产生的义务。不是给付内容, 目的是弥补合同遗漏和缺陷。 • 附随义务也可由法律予以事先规定,如 不可抗力的通知义务 • 1、注意义务(互相保护,如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 2、告知、通知义务 • 3、照顾义务(方便债权人接受履行) • 4、保密义务 • 5、协助义务
不安抗辩权(案例)
不能履行 之虞
债权 甲 ———————— 乙 债务
债务
债权
先到期
(三)效力 (69条) 1、先履行人可中止履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2、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3、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 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 解除合同。 4、先履行方负举证责任,若无确切证据而中止履 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先履行抗辩权
先到期 未履行
债权 债务 甲 ————————)概念: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 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履行能力的可能时,得中止 履行。(也称先履行抗辩权、保证履行抗辩权或 中途止付权)
第四章 合同法
![第四章 合同法](https://img.taocdn.com/s3/m/0d4779c8d5bbfd0a79567388.png)
刑法各论概述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150元,很 要约 划算了
这件衣服多 要约邀请 少钱?
看你这么 承诺 有诚意, 80就80
Hale Waihona Puke 这么贵? 反要约 80行不行?
刑法各论概述
必备环节
要约 邀请 要约 反 要约 承诺
可选环节
刑法各论概述
(一)要约
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要约的构成要件(区别要约邀请)
4、承诺的撤回 承诺可以撤回,但撤回的通知须先于承诺或与承诺 同时到达。
刑法各论概述
2009年4月30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
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于当日回短信同意要约。但由于
“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 并因个人原因于5月8日才阅读乙的短信,后于9日回复乙 “短信收到”。 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如成立,则何时成立?
答案:(1)3月9日;(2)3月3日;(3)3月5 日;(4)未成立,新要约。
刑法各论概述
下列属要约的是(
)
思考:
A、某股份公司的招股说明书 B、某公司在电视台播发的售房广告,但称“价格面 议” C、某出租车未打开顶灯,在马路上行驶 D、某处于运营中的自动售货机,投入一元硬币, 自动送出一杯可乐
刑法各论概述
甲企业3月5日通过邮局向丙工厂寄出要约,信件中载 明的日期为3月3日是,要求丙企业在20天内答复,丙工厂 于3月9日收到该要约。问: (1)要约何时生效? (2)丙工厂承诺期限20天从哪天算起? (3)若信件未载明日期,应从哪天算起? (4)若丙工厂于3月30日作出答复,合同是否成立?
刑法各论概述 小思 考
(1)由受约人向要约人发出
第四章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https://img.taocdn.com/s3/m/c3cdac64793e0912a21614791711cc7931b778b5.png)
4.3 合同的效力 2021/12/22
26
(二)无效合同的类型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这类合同或情形包括: (3)形式违法的合同。即法律明文规定应当 采取书面形式而当事人却采用其他形式订立的 合同。如以口头形式订立不动产转让合同,订 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
4.3 合同的效力 2021/12/22
4.3 合同的效力 2021/12/22
10
典例
单项选择题
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面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字盖
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
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
库,次日将合同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乙
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根据《合同法》的
4.3 合同的效力 2021/12/22
15
典例
单项选择题
刘某和孙某拟签订一份书面合同。双方在甲地谈
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刘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
孙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盖章,合同的履行地为丁地。
根据《合同法》规定,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C.丁地
4.3 合同的效力 2021/12/22
无效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这类合同或情形包括: (1)当事人不具有主体资格而订立的合同。 如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未经核准登记领 取营业执照而以个体工商户名义订立的合同;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而以法人名义订立 的合同;无权代理、未经追认和滥用代理权订 立的合同等。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 2021/12/22
1
一、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是指通过当事人的协商,彼此 之间建立了合同关系。合同成立,要约 人与承诺人成为合同当事人。
第四章合同法 试题
![第四章合同法 试题](https://img.taocdn.com/s3/m/8be0714058fafab068dc0229.png)
第四章合同法1、单选题1、下列适用《合同法》的有?A.离婚协议B.名称权转让协议C.扶养遗赠协议D.收养子女协议2、下列属于要约的是?A.某医院购买药品的招标公告B.含有“仅供参考”的订约提议C.某公司寄送的价目表D.超市货架上标价的商品3、下列有关承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一致B.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到达要约人C.承诺生效以后合同可以成立D.承诺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4、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
乙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止谈判。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构成违约,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B.甲公司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C.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D.甲公司不应赔偿乙公司的任何损失5、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
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B.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6、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天。
乙公司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5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此时车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构成违约B.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甲应承担侵权责任D.甲不应承担民事责任7、某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提供合同文本,购房者对合同条款无法更改,则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A.格式合同B.非格式合同C.不要式合同D.践成合同8、下列关系是由合同法调整的是?A.环保局与污染企业之间的关系B.拟设立的企业与工商局之间的关系C.酒店与住店旅客之间的关系D.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9、甲走进超市,从货架上拿了一瓶明码标价的啤酒就直接到收银台结账,甲与超市的行为是否能构成合同?A.不构成合同B.能构成合同,甲的行为是发出要约C.能构成合同,甲的行为是做出承诺A.不构成合同,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协议10、甲从淘宝网一出售化妆品的店铺下单购买一款化妆品,准备让店主第二天货到付款。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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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7
4.1 合同与合同法
12
(二)合同的种类
根据不同标的可以对合同进行不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是根据法律是否对合同赋予特定 的名称与调整规则而分类的。其中,有名合同是法律 上做了明确规定并赋予一个特定和规则的名称的合同, 又称典型合同,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 承揽合同等;无名合同是指法律未做明文规定的合同, 又称非典型合同,除了有名合同以外的合同皆属无名 合同。
2021/11/17
4.1 合同与合同法
31
二、合同法
(一)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 他经济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 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021/11/17
4.1 合同与合同法
32
典例
单项选择题 不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 A.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B.自然人之间的赠与合同 C.企业法人之间的租赁合同 D.自然人之间的收养合同
2021/11/17
4.1 合同与合同法
5
(二)合同的特征
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2、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设立、变更、或终止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 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的 一种。民法上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定, 如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 无效和撤销等均可适用于合同。
4.1合同与合同法ຫໍສະໝຸດ 4(二)合同的特征
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组织还是个人,不论 实力强弱、级别高低、条件好坏,也不论所有 制形式或行政上有无隶属关系,其法律地位都 是独立的、平等的,彼此间不存在服从与被服 从、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任何一方不得将自 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6)第四章 合同法总则(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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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
3. 虽然成立,但不能生效的合同
(1)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 续,并以此为生效条件的,当事人未能成功办 理批准、登记手续
【讨论】甲将一专利技术转让给外商乙, 两人于6月1日签订合同,6月2日报国家专利局 审核,6月28日国家专利局决定不予批准。问 题:该合同的性质如何界定?
(2)附生效条件的合同,生效条件未能成就 【讨论】甲与乙于今年6月1日订立房屋
租赁合同,约定若明年甲出国定居的话,乙
可搬进来住。第二年甲未能出国定居。问题:
该合同的性质如何认定?
(二)附条件的合同
1. 构成条件的事实要件
(1)应为将来发生的事实 【讨论】甲与乙于2001年7月20日约定,如果 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成功的话,甲将赠给乙100 万元。问题:该赠与合同何时生效?
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讨论】 (1)甲乙约定,如果甲的母牛生一小牛, 则赠与乙小牛。后母牛受孕,甲杀之。 (2)甲乙约定,如果甲的母牛生一小牛,
则赠与乙小牛。后母牛不幸感染疯牛病,甲
杀之。
(三)附期限的合同
《合同法》第46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
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 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 屋,直至乙去世。该租赁合同的性质如何? A.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B. 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C. 附始期的合同
D. 附终期的合同
(四)效力待定的合同
1. 概念 合同成立后,其有效还是无效处于不确定 状态,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同意(追认)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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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生效要件 合同的生效要件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做出的规范 性的安排能够产生法律层面上的约束力并为法律 保障其实现而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的缔约能力 1、完全行为能力人---完全的缔约能力 2、限制行为能力人---限制的缔约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订立与其年龄、智力、精神 状态相适应的合同。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 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 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 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 认定。
某商场新进一种CD机,价格定为2598元。柜台 组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2598元写为598元。赵 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CD机物美价廉,于是用 信用卡支付1196元购买了两台CD机。一周后, 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4000元,经查是柜台组长 标错价签所致。由于赵某用信用卡结算,所以商 店查出是赵某少付了CD机货款,找到赵某,提出 或补交4000元或退回CD机,商店退还1196元。 赵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 商店不能反悔,拒绝商店的要求。商店无奈只得 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返还4000元或CD机。 试分析: 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工伤案 李某外出打工,长时间找不到工作。4月3 日,李某来到建安公司的建筑工地,工地 负责人见 他可怜,就答应他,但是强调工 地工作危险公司对他以后的一切伤亡事故 概不负责。 李某当时写下字据,保证伤亡 由自己负责。 6月21日李某不慎从脚手架上 摔下,右腿残疾有轻微的脑震荡,医疗费 和住院费40000多元, 亲属照顾李某所花 的车费、生活费共4000多元。 问:建安公司与李某间劳动合同关系是否 成立?李某的书面保证是否有法律效力?
二、合同可撤销的原因
(一)欺诈 例:甲向周大福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1枚,价 格1万元.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 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 构成要件: 1.客观上有欺诈行为 2.欺诈人有欺诈故意 3.受欺诈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 4.受欺诈人因该错误而为意思表示
(二)胁迫 例:乙欲购买甲拥有的一件珍贵古玩,甲拒绝。 乙向甲扬言如不出售就要甲好看。甲素知 乙有暴力倾向,心生恐惧,遂将古玩让售 于乙。 构成要件: 1.存在胁迫行为 2.胁迫人有胁迫故意 3.受胁迫人因胁迫而发生恐惧 4.受胁迫人因恐惧而为意思表示 5.胁迫人所表示施加危害系违法或不当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 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甲公司依双方约 定,按期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 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 甲公司同意。3个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试分析:(1)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 什么?(2)应如何处理?
(三)承人之危 例:甲落水,呼救,乙说我要救你你要给我1万 元.甲无奈表示同意. 构成要件: 1.他方陷于危难境地 2.一方当事人故意利用他方的危难境地 3.不得已订立合同 4.结果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显示公平
(四)重大误解 例:甲去乙家,发现碗底印有“康熙年制”字样的 青花碗一个。甲以为是文物,便以4万元买下。 后甲发现此碗为仿制品,遂向乙提出退货返款的 要求,被拒,遂以重大误解为由诉至法院。问: 如何处理? 构成要件: 1.误解人对重要事项(合同性质;标的物品种、质量、 规格的误解;标的物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 行地点、履行期限等内容的误解)存在认识上的 显著缺陷 2.误解人遭受重大损失 3.根本违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
例:甲、乙9月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若明甲明年未能出国定居,问:合同性质?
例:甲与乙9月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 如果家父去世,则可搬进来住,问:合同性 质?
3、当事人之间存在采取特定形式或履行特定 手续时合同才生效的特别约定时,自采取 特定形式或履行特定手续时合同生效。
3、无行为能力人—不具有缔约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 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 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二)法人的缔约能力 第五十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 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 该代表行为有效。 (三)其他组织的缔约能力
答:无效,丙免责。《担保法》第30条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 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 合 同,甲提出,为减少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合同 算作装修费用,乙未表示反对。后发生纠纷,甲 以所付装修费用远远高于装修标准为由,请求法 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该装修费用条款效力应 如何认定? A、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效 B、显失公平,可变更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 D、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
2003年6月25日,崔某上网浏览时发现,安腾思路 公司在硅谷动力公司的IT商城里开设的新惠普金牌 店网页上,正开展“全新惠普笔记本网上促销”活 动,其中有一款型号为533MHAZ的惠普笔记本脑 新款上市,网页上显示:“市场价:14999.0, eNET价:1100.0“,崔某立刻提交了订单,系统提 示订单有效。然后当天下午,安腾思路公司向崔某 发来了电子邮件,声明因其疏忽,将笔记本电脑的 实际价格11000元误写为1100元,并表示原订单无 效。崔某要求按订单价格购物,商家以标错价格为 由拒绝交付电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按认定属 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支持了商家解除双方买 卖关系的要求;同时,海淀区法院以安腾思路公司有 过错为由,判其赔偿崔某经济损失1000元。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 记等手续生效的,自依法办理批准、登记 等手续时生效。
例:甲将一专利转让给外商乙,两人于9月1日 订立合同,9月2日报国家专利局审核,国家 专利局于9月15日批准.问:该合同何时成立, 何时生效?
答:9月1日成立,9月15日生效,之间的状态是合 同已经成立但未生效状态. 《专利法实施细则》(行政法规)第14条 中国 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 利权的,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
第一节 合同的生效概述
一、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 区别:判断的着眼点不同;判断标准不同 二、合同生效的时间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例:甲、乙于9月1日签订一空调买卖合同,问: 该合同何时生效? 例:甲、乙于9月1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两 人于6月15日办妥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问: 甲、乙合同何时生效?
例:甲公司是一棉麻贸易公司,乙公司是一 炼钢厂,2008年9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了 一份电视买卖合同,问:该合同效力如何? 例: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 余的木地板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 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 板、业务。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二、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 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也即效果 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 1、内心效果意思与外部表示意思不一致 (1)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真意保留和戏谑行为 (2)过失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2、不自由的意思表示
因认为标错价格导致贱卖,当当网将一套已确 认发货的书籍中途拦截,被消费者钱某告上法庭。 钱某诉称,2011年8月9日零时,她参加了当当网推 出的“好书好礼72小时抢购”活动。同日,钱某通 过当当网账号,于00时16分29秒、00时18分57秒 和00时33分42秒分别提交了3个订单,购买3套总计 66册图书,共计150元货款。 钱某称,随后,当当网以缺货为由单方取消了 其中两个订单,并将已确认发货的一个订单中途拦 截,这个订单购买的书籍是《神奇树屋典藏版》。 同年8月10日,因众多网友投诉,当当网通过微博 发布了《取消错价商品订单的声明》,对消费者进 行了道歉并补偿30元当当购物券。钱某认为,当当 网单方取消订单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因此起诉 要求交付书籍。
第四节 合同的撤销
一、合同的撤销概述 合同的撤销是指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存在瑕疵, 当事人一方因此享有撤销权,通过撤销权人行使 撤销权,溯及既往地消灭合同的效力。 特点: 1、从撤销的对象看,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2、合同存在可撤销原因时,仍然产生法律效力。 3、合同是否存在可撤销原因由法律规定,但是撤销 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由其自主决定。
三、无效的免责条款 1、免责条款的概念和特征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之中事先约定的排除 或限制合同某一方当事人未来因合同导致的责任 的条款。 2、法律对某些类型的免责条款进行规制的理由 3、无效的免责条款的类型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 失的。
第三节 合同的无效
一、合同的无效概述 合同的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法定生效要件而受到 法律的否定性评价,但是人的合同不能被赋予国 家法律体制层面上的效力的一种状态。 二、合同无效的原因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 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例:甲欠乙100万,甲无财产,乙之友丙为富翁. 甲、乙同谋,谓丙曰:“甲,富豪人家,近来我二 人有生意来往,望君做保证人,”丙信之,欣然 保证.后甲果真到期不还.问:保证合同效力?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下列合同中不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A.甲不知乙没有获得丙的授权,与乙签订了 合同,供应丙钢材20吨 B.甲乙二人签订的买卖军用枪支的合同 C.一民营企业以欺诈手段与国有银行签订一 份贷款合同 D.甲乙双方为了逃避税收,将汽车整车的进 口签订为一份进口汽车配件的合同 E.12岁的甲将父亲的价值 1万元的进口手表 以1千元的价格出售给成年人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