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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抚养费最新消息,不会取消世界抚养费.doc
2018年社会抚养费最新消息,不会取消社会抚养费2018年社会抚养费最新消息,不会取消社会抚养费何时全面放开生育?“健康中国”如何推进?专利药群众用不起怎么办?……在8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副主任马晓伟、王培安就公众关注的一系列热点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
目前不会取消社会抚养费对于社会关注的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社会抚养费的去留问题,王培安说,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的前提是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国策,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就要继续实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王培安表示,今年1月1日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的决定;尚未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由各省份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已经修订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省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制度已做出了一些修改完善。
全面放开生育“没有时间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截至目前,广东、上海、湖北等13个省份已经完成了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多数省份将于3月底完成地方条例的修订工作。
公众十分关注,国家何时会全面放开生育?“全面放开生育‘没有时间表’。
”李斌明确表示,中国是人口大国,总人口已经达到13.75亿人,做决策要从基本国情出发。
目前,中国人口众多、人口与资源环境相对紧张等国情没有根本变化,所以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还要长期坚持。
“生育政策会根据每一个阶段人口发展趋势来进行科学研判,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和完善。
”李斌说。
多举措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政府部门将通过增加公立幼儿园、鼓励以社区为依托兴办托儿所,包括鼓励女职工集中的单位恢复托儿所等多举措满足新增入托需求。
”李斌表示,今年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增加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配置幼儿照料、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满足公共服务需求。
她介绍,目前教育部门已经做出安排,要大力增加公立幼儿园,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全面二孩政策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与调整
全面二孩政策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与调整随着中国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人口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对社会经济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将探讨全面二孩政策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以及政府和社会的相应调整。
一、人口结构变化1. 城乡人口比例调整: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使得生育率增加,人口比例发生变化。
城乡人口比例可能发生变化,对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 劳动力市场供需变动:全面二孩政策意味着今后劳动力市场供给将增加。
这将促使企业在招聘和培训方面做出调整,同时也要求政府提供更好的教育和培训机会。
3. 教育和医疗资源压力:随着二孩政策的实施,教育和医疗资源将面临更大的压力。
政府需要加大投入,提高相关领域的服务质量,以适应人口流动和需求的变化。
二、经济活力提升1. 内需市场扩大:更多的家庭有了二孩,家庭消费将进一步增加,从而推动内需市场的扩大,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机遇。
2. 助力产业调整升级:随着人口结构变化,需求结构也将发生调整。
相关产业如教育、医疗等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同时相关产业链也将推动整个产业升级。
3. 制造业人口红利: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将延长制造业比较优势,提供更多廉价劳动力,为制造业带来发展机遇。
三、社会调整与政策倾斜1. 政府公共服务调整: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要求政府增加对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的投入。
政府需要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确保公共服务跟得上人口变动的需求。
2. 就业制度变革与职业发展机会:随着劳动力市场供需变化,政府需要完善就业制度,为更多的劳动者提供职业发展机会,鼓励灵活就业等新型劳动关系的发展。
3. 教育体制改革与发展: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将对教育体制提出更高要求。
政府需要加大教育投入,改革教育体制,提升教育质量,促进人才培养。
四、家庭和社会责任转变1. 家庭教育观念变化:二孩政策的实施将促使家庭教育观念发生变化,家长将更加注重子女教育和培养,投入更多的时间和资源。
2. 社会支持体系构建:政府和社会应加大对育儿和养老等方面的支持。
社会抚养费退出历史,取消社会抚养费是谁宣布的
社会抚养费退出历史,取消社会抚养费是谁宣布的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社会抚养费退出历史,以及取消社会抚养费是谁宣布的对应的学问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盼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学问,最重要的是盼望对各位有所关心,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保藏本站喔。
本文名目社会抚养费是不是取消了哪些地方取消了社会抚养费以前交的社会抚养费啥时候退款什么叫取消社会抚养费2023年取消社会抚养费说的是全中国吗取消社会抚养费是谁宣布的一、社会抚养费是不是取消了目前仍不相宜取消社会抚养费,“方案生育还是基本国策,实施‘普遍二胎’并不等同于普遍放开,所以生育权照旧受到限制。
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超生行为必需有强制性惩罚措施,以维护国策的严厉性”。
社会抚养费是没有取消的哦二、哪些地方取消了社会抚养费现在全国各地都已经取消了,依据《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进展的打算》,7月20日,实施一对夫妻哺育三个小孩的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的措施。
以前因违反政策生育的小孩,没有缴纳的抚养费的家庭来说,现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了三、以前交的社会抚养费啥时候退款以前缴纳的社会抚养费是不会退款的,由于当时收取这个社会抚养费是符合方案生育政策的,随着后续二胎政策乃至三胎政策的这种开放,目前有取消这个方案生育政策的这种可能,而你缴纳社会抚养复位,是符合当时的这个方案生育政策的,这种款项是不予退回的四、什么叫取消社会抚养费三孩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是指生三孩不会再罚款了五、2023年取消社会抚养费说的是全中国吗对,说的就是全中国,适用于全国人民。
六、取消社会抚养费是谁宣布的取消社会抚养费是由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取消社会抚养费的通知》宣布的。
该通知于2023年4月1日正式生效,取消了全部的社会抚养费。
取消社会抚养费是为了进一步减轻家庭负担,促进家庭稳定和经济进展。
该政策的实施对于广阔家庭来说是一项好消息,但也需要政府在财政方面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支持。
我国社会抚养费拟统一标准.doc
我国社会抚养费拟统一标准我国社会抚养费拟统一标准新规缩小征收范围超生罚款上缴国库社会抚养费拟统一标准在一片质疑声中,社会抚养费问题有了新的进展。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称,国家卫计委日前起草《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报送国务院审查,并向社会征集意见。
该《条例》明确了计征基本标准,并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质疑:全国征收标准不一据悉,《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2年8月2日发布,并于同年9月1日起施行。
以来,根据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启动了《办法》修订工作,形成了《办法》的修订意见。
因本次修订内容较多,建议废止《办法》,制定上文提到的《条例》。
《办法》在执行中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办法》将具体征收标准等授权各省制定,实践中存在全国征收标准不统一、征收情形不一致等问题;二是《办法》没有明确的征收程序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各地在执行中缺乏统一的程序规范;三是由于缺乏有效的执法措施以及一些地方征收标准较高等原因,社会抚养费实际征收到位率较低;四是基层在调查取证、征收决定的执行以及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五是一些地方社会抚养费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新规一:规范征收范围与标准据介绍,《条例》明确界定征收对象,缩小征收范围。
明确规定征收对象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的公民;对符合政策规定,但不符合程序规定生育的,不予征收社会抚养费。
统一征收标准,超生一个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条例》还统一征收标准,限制自由裁量权。
明确了计征基本标准,并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而目前现行的征收标准是: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
新计划生育法生效后社会抚养费还要征收吗
新计划⽣育法⽣效后社会抚养费还要征收吗我国法律规定不符合计划⽣育的⼈需要缴纳⼀次社会抚养费,那现在有了新的计划⽣育法还需要缴纳抚养费吗?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委⾥的分管领导这两天会对‘全⾯两孩’政策进⾏详细的解读。
”10⽉29⽇晚8时多,国家卫计委宣传司司长⽑群安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电话采访时,如是表⽰。
此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上的国家卫计委3号办公楼(原国家计⽣委)正灯⽕通明。
⼏乎在同时,微信群、朋友圈被“全⾯两孩”刷屏。
记者所在的⼀个“⼈⼝与未来”的微信群中,群友⽤发红包的⽅式表达对两孩政策进⼀步放开的认可。
10⽉29⽇,为期四天的⼗⼋届五中全会闭幕,会议公报指出:促进⼈⼝均衡发展,坚持计划⽣育的基本国策,完善⼈⼝发展战略,全⾯实施⼀对夫妇可⽣育两个孩⼦政策,积极开展应对⼈⼝⽼龄化⾏动。
2013年11⽉,⼗⼋届三中全会宣布启动实施“单独两孩”。
多项法规涉及衔接问题在不少专家看来,此次⼈⼝计⽣政策的调整并不突然。
2013年11⽉,⼗⼋届三中全会宣布启动实施“单独两孩”,但“逐步调整完善⽣育政策”的⽬标实为两孩政策的进⼀步放开埋下了“伏笔”。
专家认为,“全⾯两孩”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育率,进⽽为我国产⽣新的⼈⼝红利,拉动经济增长。
但其对⽣育率提⾼、缓解⽼龄化问题的作⽤有限。
据了解,国家卫计委等相关部门将修改完善与⼈⼝计⽣政策调整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政策的衔接。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10⽉30⽇表⽰,根据党的⼗⼋届五中全会的决策部署,需要修订《⼈⼝与计划⽣育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组织实施。
⽬前我国现⾏的⼈⼝计⽣领域最重要的法律法规是《⼈⼝与计划⽣育法》,其第⼗⼋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育政策,⿎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对夫妻⽣育⼀个⼦⼥;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育第⼆个⼦⼥。
这⼀规定也作为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法律依据。
《⼈⼝与计划⽣育法》第四⼗⼀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条规定⽣育⼦⼥的公民,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
最新社会抚养费新政策.doc
2018年最新社会抚养费新政策2018年最新社会抚养费新政策1月11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发布会。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下称《决定》),引发不少关注。
本次新闻发布会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先生介绍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有关情况,并回答提问。
出席发布会的还有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先生,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先生,并由胡凯红主持。
此次新闻发布会上提出,社会抚养费作为政策外生育的一项限制措施仍需继续坚持,可由各省自行决定征收方办法。
发布会上,王培安介绍情况称,《决定》贯穿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总体思路。
分为六个部分,包括: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大力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构建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
在谈到如何贯彻落实《决定》的精神时,王培安认为,一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二要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同时要根据生育服务需求和人口变动情况,合理配置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的妇女儿童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等服务机构,满足新增的公共服务需求;三是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四是加强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五是做好政策衔接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帮扶;六是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之后,社会抚养费制度会不会进行改革?如果要启动这个改革,什么时间进行启动?之前违法出生的二孩是不是要继续征缴社会抚养费?对此,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回答,社会抚养费作为政策外生育的一项限制措施仍需继续坚持。
社会抚养费征收减免政策解读
社会抚养费征收减免政策解读社会抚养费是指通过法律手段,由社会力量按照一定标准和程序向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和教育等方面的资助。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减免政策是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社会公平和扶贫帮困的目标。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政策是指社会力量按照一定比例向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家庭征收一定金额的抚养费。
征收政策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合理,以确保社会抚养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征收政策的依据通常是相关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征收标准和程序。
社会抚养费的减免政策是指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家庭在一定时间内或一定条件下暂停或减少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政策。
减免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渡过困难时期,减轻其负担,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保障。
减免政策通常有明确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才能生效。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减免政策对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征收抚养费能够确保社会弱势群体基本的生活和教育等方面的需求得到满足,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
而减免抚养费政策则能够帮助那些暂时或长期处于困境的社会群体,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减免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需要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和程序。
政策的执行应当公平、公正、透明,避免滥用职权和不公平对待。
政策的执行应当有明确的标准和程序,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才能生效,确保政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再次,政策的执行应当及时、准确、可靠,确保相关个人或家庭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应的减免优惠。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减免政策是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和教育等方面的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符合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政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家庭来说,能够获得社会抚养费的减免是一份重要的帮助和保障,能够有效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和困难,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2024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方案
2024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方案____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方案引言社会抚养费是指国家为解决老龄化所带来的经济负担,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生活需求而实施的一种税收制度。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凸显,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成为了当务之急。
本文将针对____年的情况,探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方案,以期达到公平合理的效果。
一、征收对象在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方案时,应将重点放在能够负担得起、或者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个人和家庭身上。
其中,征收对象包括:1. 有固定收入的工薪阶层;2. 个体经营者和自由职业者;3. 在非高消费行业从事工作的低收入群体;4. 部分自由职业者和特定行业从业人员(如金融、房地产等高收入行业从业人员);5. 非法赌博、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事者。
二、征收税率1. 征收税率的确定应根据个人和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差异化调整,以确保负担能力的合理分配。
具体征收税率划分如下:(1)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征收税率为2%;(2)年收入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纳税人,征收税率为5%;(3)年收入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纳税人,征收税率为10%;(4)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征收税率为15%。
2. 对于低收入群体,可适当减免或降低税率,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三、征收周期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周期可以根据个人和家庭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一般可将征收周期定为每年一次,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情况进行核算,并在每年的指定时间内缴纳。
四、征收方式1. 通过税务部门对纳税人进行登记,建立纳税人档案,相关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2. 征收方式采取先缴后退的模式。
纳税人在每年的指定时间内根据自身收入情况填写并缴纳社会抚养费,税务部门对缴纳情况进行核查。
3. 针对年收入低于20万元的纳税人,政府可提供适当的税收减免政策,以降低其负担。
五、征收用途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主要用于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需求,并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具体用途包括:1. 提供养老金、养老院建设和运营费用;2. 支持失业群体的再就业培训和就业创业资金;3. 提供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保障;4. 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改善弱势群体的生活环境。
2024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方案
2024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方案____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方案一、前言社会抚养费是指由国家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病残军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生活救助和福利保障的费用。
为了保障特殊群体的生活需求,维护社会公平与和谐,我国将在____年对社会抚养费征收进行一系列改革与调整,确保其公平、合理、高效的运行。
二、征收对象____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为所有拥有经济收入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
1. 个人征收对象:所有劳动收入超过一定额度(暂定为每年10万元)的个人,包括企事业单位职工、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农民等。
2. 企事业单位征收对象: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三、征收标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将依据征收对象的经济能力和应负的抚养责任来确定。
1. 个人征收标准:个人的征收标准将根据年收入金额和家庭成员人数来确定。
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年收入在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的个人,需要按照所得额的5%缴纳社会抚养费。
- 年收入在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个人,需要按照所得额的10%缴纳社会抚养费。
- 年收入超过50万元的个人,需要按照所得额的15%缴纳社会抚养费。
2. 企事业单位征收标准:企事业单位的征收标准将根据企业税收和雇佣人数来确定。
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企业税收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需要按照税收额的1%缴纳社会抚养费。
- 企业税收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企业,需要按照税收额的2%缴纳社会抚养费。
- 企业税收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需要按照税收额的3%缴纳社会抚养费。
四、征收范围和用途1. 征收范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范围包括所有社会抚养费相关的特殊群体,包括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病残军人等。
2. 使用用途:社会抚养费的使用用途将主要用于特殊群体的生活救助、医疗费用、儿童教育、老年人养老金等方面,确保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五、征收程序和监管机制1. 征收程序: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将由税务部门负责实施。
2023修正版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一、引言社会抚养费是指国家为保障弱势群体的生活权益而征收的一项费用。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减少不正当征收和管理中的问题,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征收方式和范围1. 征收对象:社会抚养费适用于具备一定经济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
弱势群体以及无法承担抚养费的自然人和法人可以申请减免。
2. 征收方式:社会抚养费可以通过一次性缴纳、定期缴纳或按照所需金额的比例缴纳等方式进行。
三、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1. 征收标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根据被征收人的经济状况和抚养需要进行确定。
具体的标准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2. 计算方法:社会抚养费的计算方法根据被征收人的收入状况和家庭成员数量进行确定。
具体的计算方法由征收管理部门提供相关指导。
四、征收程序和申诉途径1. 征收程序:征收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保证征收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具体的征收程序包括征收通知、缴纳期限、征收记录等。
2. 申诉途径:被征收人对征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征收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征收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五、征收管理部门和监督机构1. 征收管理部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地方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负责管理。
征收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规定和制度,并加强对征收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 监督机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应当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和社会监督机构的监督。
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征收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六、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1. 处罚措施:对于征收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征收管理部门有权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具体的处罚措施可以包括罚款、警告、吊销相关资质等。
2. 责任追究:对于征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有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七、附则1.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将于相关规定颁布后废止。
2. 对于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执行。
社会抚养费将继续征收,标准是多少-
社会抚养费将继续征收,标准是多少?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
我国长期以来奉行计划生育政策,在没有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之前,城市夫妻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再生育的话,是要缴纳一笔社会抚养费的。
具体的金额可以参考当地居民的年收入,一般是按照年收入的三倍征收。
如今,各个省份已经全面放开二胎,那么,社会抚养费将继续征收吗?下面我们听听小编是怎么说的。
▲一、社会抚养费将继续征收吗?根据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社会抚养费作为限制政策外生育的制度仍需继续坚持。
对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也就是2016年元月1日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的决定,尚未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的,由各省市自治区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三、缴纳社会抚养费困难怎么办?当事人确有困难,不能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在接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三十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提出要求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
社会抚养费新政策是怎样的?
社会抚养费新政策是怎样的?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针对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而出生的孩子所收取的费用。
在我国的全面二胎放开之前,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使得许多家庭在生育二胎时应支付一定的社会抚养费,而二胎政策放开这后,社会抚养费的政策也就有了一定的更改。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社会抚养费新政策是怎样的?▲一、社会抚养费新政策是怎样的?社会抚养费如果按省会城市中夫妻双方均为城镇户口且超生一个子女、对夫妻双方分别计算,在征收标准统一后,不少省份都将大幅下降。
如北京市,2013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321元,现行征收标准是3至10倍,夫妻双方最低会被征收24.1万元、最高可达80.6万元,而且如果实际收入高于平均水平,则按实际收入为基数的3至10倍征收。
按统一后的标准,征收额最高不超过24.1万元。
再如成都市,2013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968元,现行征收标准是6至8倍,夫妻双方最低会被征收35.9万元,最高47.9万元。
按统一后的标准,征收额最高不超过17.9万元。
收入超过平均水平的,超过部分按1倍至2倍征收。
类似有较大幅减少的城市还有上海、广东、陕西、江苏、河南等地。
广东和陕西的现行标准为按基数的3至6倍征收,上海和河南为3倍,江苏为4倍。
对比各地现行标准和统一后标准,也有社会抚养费用征收变化不大的地区,如福建省福州市。
福州市2013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265元,现行征收标准是2至3倍,不高于平均水平的夫妻双方最低会被征收12.9万元、最高19.3万元。
若按统一后的标准计算,征收额为6.4到19.3万元不等,与现行标准差距相对较少。
社会抚养费新条例是怎样的?
Our actions are our final judge.(页眉可删)社会抚养费新条例是怎样的?导读: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自从二胎政策放开之后,许多旧的计划生育相关的政策都作出了改动。
在原来,生育二胎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但放开二胎之后,二胎便无需再缴纳社会抚养费。
所以,人们也特别关注社会抚养新条例与之前相比会有怎样的改动。
目前我国还未正式发布社会抚养费新条例,为大家整理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相信在未来,国家会在此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行更符合国情的改动。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号现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自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服务等经常性工作,使本行政区域内公民的生育行为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全面二孩放开以前交的社会抚养费能退吗?
全面二孩放开以前交的社会抚养费能退吗?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全面二孩放开以前交的社会抚养费能退吗?我为您解答!1、全面二孩政策放开,会取消社会抚养费吗?目前不会取消对于社会关注的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社会抚养费的去留问题,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的前提就是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国策,而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就要继续实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2016年1月1日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的决定;尚未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由各省市自治区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2、以前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可以退回吗?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予退回。
3、2016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二至三倍征收。
(3)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征收。
(4)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5)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收入。
(6)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非法收养子女的,比照上述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相关知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
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追溯既往的法律不得通过。
法国民法典规定: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
在我国,“法无溯及力”同样适用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
二胎世界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一样的吗.doc
二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一样的吗二胎的征收标准是不一样的,而且现在二胎政策早已经全面的开放了,意思就是全国各地几乎都是允许夫妻生育二胎的。
如果是在没有的情况下生了二胎,那关于社会的征收标准只能到当地的计生部门去查询。
一、二胎的征收标准是一样的吗?二胎社会的征收标准是不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例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二胎新政策是不是全面的开放?已经全面的开放;相关的法律依据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因为在确定社会抚养费的时候是必须要考虑到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的,比如上海的人均消费水平肯定就比其他城市高一些,那么一些小县城规定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跟上海肯定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关键是现在正常的生育二胎根本就不交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变化
社会抚养费变化想要知道最新的省修订国外媒体计生条例最新消息吗?下面就等告诉你吧!焦点一:各地医药费按什么标准征收?记者梳理发现,29个省份修订的计生条例基本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二个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
对于“超生”公民,生活费各地都指示征收社会抚养费,不过标准各异。
——按本地人均居民收入基数缴纳,有的给出弹性区间。
对于违反条例多生育1个子女的,河南、山东等地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江苏按照计征标准的4倍征收。
——以家庭总收入为基数征收,有的还按月预征。
山西赔偿金明确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与超生人群收入关系不大,按照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20%,合计征收7年的社会抚养费;湖南要求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2至6倍征收。
毕节贵州还按月预征夫妻标准工资各30%的社会抚养费。
——按职业制定处罚统一标准,国家工作人员还要受情节严重。
河北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企业职工按本年度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2.5倍的金额征收,民营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劳动者按本人上年度纯收入2.5倍的金额征收。
——多生多罚,超生2个及以上子女或重婚坐牢超生的加重处罚,有的递进累加。
吉林规定,超生2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1个儿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照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河北按生育第3个子女的征收金额各加百分之百征收,生育第5个以上子女的,征收金额以此递进累加。
焦点二:征收标准是否过高?多地法例公布新修订的扶贫条例后,一些网民提出,社会抚养费课征过高,且标准差异较大。
记者注意到,目前,新修订老龄条例中明确征收标准的22个省份,不少地方改变了原来的征收标准倍数。
如山东省在今年1月22日通过的计生条例修正案中其,已将原来有关规定基数的3到6倍,改为按规定基数的3倍征收。
湖北、河南等8省也将计征基数更动至3倍及以下,其中黑龙江最低,极少征收计征标准的1倍。
但是,部分省份的征收标准未作调整,比如,北京依然和辽宁计征上限仍然定为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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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两孩元旦施行具体方案社会抚养费会有何改变全面两孩元旦施行具体方案社会抚养费会有何改变全面两孩落地在即社会抚养费何去何从?今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
草案提出,本修正案自1月1日起施行。
草案提出,本修正案自1月1日起施行。
也就意味着全面两孩马上就要来啦!全面两孩落地在即也有一些问题随之出现,近日有网友爆料山东省某些城市出现突击征收社会抚养费现象,引发网友热议:在全面二孩政策落地之前怀孕未分娩,应否缴纳社会抚养费?相关政策法规出台后,社会抚养费制度会否改变?全面两孩落地在即草案提出,本修正案自1月1日起施行。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施行前夕多地征收社会抚养费近期,山东省某些城市出现突击征收社会抚养费现象,引发网友热议:在全面二孩政策落地之前怀孕未分娩,应否缴纳社会抚养费?相关政策法规出台后,社会抚养费制度会否改变?今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开幕,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正是此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
该法修改后,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也将进行调整,其中就包括舆论广泛关注的社会抚养费制度。
法律法规如何完善?配套政策如何跟进?原有规定太原则,带来疑问老百姓将社会抚养费通俗地称为“超生罚款”,生动反映了其与计划生育政策之间的关联。
实际上,“社会抚养费”并不等同于“超生罚款”。
社会抚养费的定位是一种社会补偿性行政收费,而后者则是一种行政罚款。
2002年国务院出台《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下称《办法》),首次界定了社会抚养费的定义,即“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其背后的逻辑是,“超生子女”占用了更多的社会资源,因此“超生家庭”需向国家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导演张艺谋因超生缴纳社会抚养费748万元,将社会抚养费话题推至舆论高峰。
有网站针对“张艺谋缴纳748万元社会抚养费是不是太重”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86%的网友认为“太重”。
公众对“天价”社会抚养费咂舌之余,不禁发问: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这么一大笔钱花在哪儿了?对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办法》是这样规定的: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作为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由于《办法》中的规定较为原则,长期以来,出现了全国征收标准不统一、征收情形不一致以及一些地方征收管理不规范、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公开等问题。
据统计,全国每年征收社会抚养费高达200多亿元,其中大城市基本上缴财政,但地方基层则分配混乱。
曾有媒体调查发现,社会抚养费主要在县级财政流转,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大头”,还有一些地方的社会抚养费去向成谜。
如何治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管理中的诸种乱象,关乎百姓民生。
国务院法制办建议,废止此前相关规定过于原则抽象的《办法》。
11月,法制办将取代《办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在网上发布,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涉及征收对象和范围的调整,比如明确界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统一征收标准,限制地方自由裁量权,规范征收程序。
全面二孩政策有望在本周落地,《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的出台或许指日可待。
计划生育等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另一个让无数“超生家庭”颇有微词的现象是,许多地方将缴纳社会抚养费作为孩子入户登记的前置条件,导致那些无力或不愿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家庭无法给孩子落户,“超生子女”入学、就医、就业等基本权益均无法得到保障。
官方的一项调查可以反映该现象普遍存在:全国“黑户”中,约有60%为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人员。
12月1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强调把计划生育等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
然而,“超生黑户”家庭并没有松口气,他们担心一旦让孩子登记入户,户口登记资料就会被计生部门作为“超生”铁证,强力催缴社会抚养费。
这种担忧并非杞人忧天,据报道,在江西等地明文规定计划生育和入户脱钩后,一些给孩子上户的“超生”家庭就遭遇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
登记户口后被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怎么办?全面二孩政策即将落地,那些“二孩黑户”能否免除社会抚养费?如果免除,那么早前因生育二孩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家庭能否索要退款?如果不免除,“超生黑户”登记户口工作如何顺利开展?这些问题都是接下来的社会抚养费制度改革所绕不开的,如何更好地衔接中央部署,不仅是“超生黑户”家庭的关注焦点,也牵动着无数民众的利益神经。
社会抚养费存废有争议有关数据表明,我国目前征收的社会抚养费95%以上来自二孩家庭。
网友称: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绝大部分处罚对象将不存在,社会抚养费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关于社会抚养费的存废之争由来已久。
有人认为社会抚养费屡次发生违法征收、截留挪用资金等问题,应该取消;也有人认为应该通过立法规范予以完善。
采访中,两种声音难分伯仲。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提出,应当适时研究和启动社会抚养费的退出机制。
对于在政策放开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二孩家庭应否退还社会抚养费的问题,傅蔚冈说,有人提议“全额退费”或“冲抵个税”,这些途径可能在实施上比较困难,不妨通过“免征养老保险金”的方式,把部分社会抚养费还利于生育家庭。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自2010年以来连续提交关于调整和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的建议,呼吁取消社会抚养费。
在2013年提交的建议中,黄细花表示,当生育率过高时,政府可以采用经济手段奖励少生,但不能处罚多生;当生育率过低时,政府可以采用经济手段奖励多生,但不能处罚少生。
在她看来,如果要通过经济手段对国民的生育行为进行宏观调控,应当多使用奖励,慎用处罚。
考虑到我国当前生育率远远低于世代更替水平,黄细花建议不断改善民生,让每个家庭都能养得起两个孩子。
12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要求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维护良好生育秩序。
部分专家学者认为,作为调控计划生育的手段之一,社会抚养费仍然有存在的必要。
国家卫计委专家委员梁中堂认为,目前仍不适宜取消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还是基本国策,实施全面二孩并不等同于普遍放开,所以生育权仍旧受到限制。
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超生行为必须有强制性处罚措施,以维护国策的严肃性。
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原新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实施全面二孩并不意味着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否定,作为体现违规成本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将继续执行。
全面两孩政策方案常见问答政策2019将统一全国落地全面两孩政策方案常见问答政策将统一全国落地人口与计生法今起审议:“全面两孩”将统一全国落地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召开第18次会议,会期为7天。
记者获悉,此前经过两次审议的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将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三审;自“全面两孩”的政策通过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也将在此次会议上做出相应修改。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
草案提出,本修正案自1月1日起施行。
中医药领域即将迎来自己的首部法律——中医药法的法律草案将于本次会议亮相,一同亮相的还有1989年施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首个修订草案。
而备受外界关注的慈善法和反家庭暴力法,各自历经数月修改后,也将再次提交常委会委员们讨论。
记者获悉,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的草案二审稿、国务院关于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改革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两个试点方案,也将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提交人大审议。
人口与计生法修改:“全面两孩”将有统一时间表2013年“单独两孩”政策通过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并未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做出修改,而是通过了一项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为“单独两孩”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对于可生育子女数,现行人口与计生法是这样规定的: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前述的决议通过后,各地纷纷出台具体办法,推动“单独两孩”实施。
但由于细则出台时间不一,各地开始启动的时间先后也不一样。
此次“全面两孩”政策,不再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意味着计生领域基本法的表述必须作出相应修改。
记者了解到,这意味着当法律修改实施后,“全面两孩”在全国也将按照统一时间表落地。
此前,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曾公开表示,预计明年第一季度,全国多数省区市都能够具体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全面两孩政策常见问答1、全面两孩政策的内涵是什么?答:全面两孩政策,是指所有夫妇,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2、实行全面两孩政策的原因是什么?答: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出现转折性变化:一是人口总量增长的势头明显减弱,育龄妇女数量逐步减少,特别是20-29岁生育旺盛期妇女数量下降较快。
群众生育意愿发生转变,少生优生成为社会生育观念的主流。
二是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持续偏高。
三是家庭规模缩小,养老抚幼、互助互济等传统功能弱化。
这些变化,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安全带来新的挑战。
今后几年,我国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社会抚养负担较轻,是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利时机。
3、全面两孩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决策部署,需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组织实施。
4、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生育还要不要审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
具体登记办法由各省(区、市)制订。
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5、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如果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能否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优待?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
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