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质量检验规程(试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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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质量检验规程(试行版)

质量检验规程

文件编号WI-SJ07-01 发布日期2004年8月25日版本号 B 分发号生效日期2004年8月30日修改码03 文件类型作业指导书

发文部门生产部□受控文件□非受控文件

编写张宝林审核批准

文件会签□是

□否

会签部门

会签人员

流水号日期承办人修订内容

质量检验规程

1 目的

为确保公司产品质量,规范原辅材料入库、成品出库和生产过程的质量检查工作程序。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原辅材料、成品质量检验及过程检验。

3 职责

3.1 生产部质量工程师负责产品的日常质量检验工作和记录;

3.2市场部负责处理原辅材料采购质量异议,并就产品质量与客户进行协商、沟通并反馈

生产部质量工程师。

4 内容

第一章入库检验

1 原材料入库检验

1.1 原料入库前信息确认

1.1.1 原料到达原料库时,原料库人员核对送货单;

1.1.1.1 核对送货单上客户名称;

1.1.1.2 核对送货单上资源号、母卷号、钢种牌号、厚度、宽度、重量。

1.1.2 确认过程中发现送货单信息与实物信息不符的货物停止收货;

1.2 原材料外观质量检查

1.2.1 按《入库质量确认书》所列缺陷检查原料外观;

1.2.2 当原料出现缺陷,由收货人员填写《入库质量确认书》,并经运输方签字确认;

1.3 记录的提交

1.3.1 《入库质量确认书》第一联仓库留存,第二联提交部门质量工程师,第三联提交市场部综合组,并在3工作日内提交;

1.4 原材料的质量判定

1.4.1 在MIS系统中合格原料质量状态为不封闭,不合格原料质量状态为封闭;

1.4.2 库管员将严重受损的原材料(除统货原料外),估计压痕5圈以上、锈蚀10圈以

上者在MIS系统中实施封闭处理。库管员不能判定时则由作业长进行判定处理;

1.4.3 质量工程师根据MIS系统封闭描述,查看现场实物质量状况,对严重影响产品质量或产品成材率的封闭原料在MIS系统中不作改判处理,同时提请市场部进一步处理,并跟踪处理结果。

1.4.4 对于产品质量或产品成材率影响不大的封闭原料作改判处理,将MIS系统中质量等级改判为正品。

第二章过程检验

1 投料检验

1.1物流操作员根据SCM系统《原料准备》或《加工计划单》,核对捆包号、母卷号、

钢种牌号、规格、重量;

1.2开包人员根据SCM系统《原料准备》或《加工计划单》,再次核查捆包号、母卷号、

钢种牌号、规格、重量,确认后方可执行开包作业,对无母卷号的进行描号作业;1.3生产作业人员确认《加工计划单》和钢卷信息后方可生产;

1.4质量状况检查:

1.4.1 生产作业人员根据《表面质量判别标准》、《重庆宝井企业标准》对准备投入生产的原料进行检验;

1.4.2 确认影响产品质量、成材率超过3%时,由质检员在MIS系统中实施封闭(封闭释放卷除外),必要时通知质量工程师与市场部协同处理,机组人员根据处理结果对原料实施封闭或继续投入生产。

2 生产过程质量检验

2.1 纵切质量检验

2.1.1 组刀检查

2.1.1.1 剪切前根据《加工计划单》用卷尺或游标卡尺检查上、下刀组尺寸并目测刀片间

隙;

2.1.1.2 发现组刀错误时,必须重新组刀;

2.1.2 生产过程检验

2.1.2.1在带钢伸出张力小车约500~600mm时根据《加工计划单》或《重庆宝井企

业标准》用卷尺或游标卡尺和千分尺等测量分条后带钢宽度、厚度等,当剪切尺寸不良时需要调整参数或对刀组进行调整直至合格;

2.1.2.2材料表面质量(△)检查执行本规程第四章《表面质量判别标准》;每卷开

始加工前、加工结束后目视检测各一次,在检测时机组速度不得高于30m/min;加工过程中全程目视检查;-------

2.1.2.3带钢卷取时应检查卷取状况,如发现卷取不良时(松卷、卷取不齐、边部损

伤等)应立即调整参数或采取措施直至合格。

2.1.2.4 由质检员负责在MIS系统中填写产品质量信息,信息以首件检查为准;

2.1.2.5 超过本规程和客户要求的异常时应立即通知质量工程师进行处理。

2.2 横切质量检验

2.2.1首件剪切后由质检员根据《加工计划单》和《重庆宝井企业标准》,用卷尺或游标卡尺测量宽度和对角线,用千分尺寸测量厚度及毛刺,当不平度要求在小于 1.5mm用锥型尺测量不平度;

2.2.1.2长度(△)≤2.5m时离线在平台测量,长度(△)≥2.5m时在输送皮带或者托架上测量;

2.2.1.3当需要离线打磨时,长度(△)≥2m的必须将长度剪切成≤2m(即2-3段),在弧形台打磨,弧形台上打磨钢板下必须再垫一张钢板;

2.2.1.4纵转横时,横切统一按最小公差厚度±0.04作为厚度检验标准,如有异常,追溯原卷再作判定。

2.2.2材料表面质量(△)检验执行第四章《表面质量判别标准》,汽车外板或O5板执行《O5板加工作业管理规定》,铝板执行《铝卷加工作业管理规定》;

2 2 3由质检员负责在MIS系统中填写产品质量信息,数据以首件检查为准;

2.2.4尺寸、外观检查不符时应对剪切设备进行调整直到合格;

2.2.5在剪切加工过程中应对堆垛状况进行检查,如有堆垛不齐、翘曲、变形、边部损伤等应立即对设备进行调整直到合格;

2.2.6超过本规程和客户要求的异常时应立即通知质量工程师进行处理。

2.3 清洗质量检验

2.3.1生产过程中应对堆垛状况进行检查,如有堆垛不齐、翘曲、变形、边部损伤等应立即对设备进行调整直到合格;

2.3.2材料表面质量(△)检验执行第四章《表面质量判别标准》,汽车外板或O5板执行《O5板加工作业管理规定》;

2.3.3 末件必须进行双面检查;

2.3.4每周二白班抽检一次清洁度,记录于《清洁度检查表》中;

2.3.5 表面油膜质量应均匀,目视检查,如发现异常应调整参数直至合适;

2.4不良原料的处理

2.4.1质检员在MIS系统中录入《封闭处理单》,录入要求内容完整、准确(包括缺陷类型、形状、大小、周期、位置、频度),并且要拍照,把整个的情况体现出来;

2.4.2在原料表面用记号笔标记缺陷位置及名称,并剪取400*400mm的缺陷样品置于样架上,并在缺陷样板上张粘贴《缺陷标签》。

2.5包装检验

产品包装检验由机组质检员执行《重庆宝井企业标准》、《加工计划单》、《控制计划》、及相关技术标准、管理通知书。

第三章成品检验

1 成品检验

1.1 检验项目:成品尺寸(长度△)、表面质量(△)、包装质量以及其它客户要求检验的

项目;

1.2检验依据:《重庆宝井企业标准》、《加工计划单》、《包装技术规程》、《计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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