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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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市建委、市财政局《广州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穗建技[]号)
2.市建委《关于使用蒸压灰砂砖工程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补充通知》(穗建筑[]号)
3.市建委、市财政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穗建筑[]号)
4.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方
法>的通知》(粤财综[]号)
5.《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号)
6.转发国家财政部、经贸委《关于延续农网还贷基金等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
(粤财综[]号)
7.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号)
二、征收范围
从化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含基础部分)
三、应提交的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份数材料形式备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核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从化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预缴款申报表原件
该表格可从城乡建设网:()→
办事大厅→下载中心下载
四、办理流程
、建设单位携《从化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缴款申报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领取专项基金《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凭《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通知书上指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交款(或银
行转帐)手续。
、凭《广州市非税收入(电子)票据》(“交缴款人”联和“交执收单位”联)到从
化市城乡建设局窗口盖章确认;凭已确认《电子票据》复印件办理施工证手续。
、《电子票据》“第一联(交缴款人)”由预缴款单位保存,待日后办理基金返退或划
转手续时退回市墙革节能办;
、建设工程批荡前个工作日应通知市墙革节能办到现场检查墙材使用情况。
五、应发给的证明文件
、《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注:此票据缴款时由银行代发)
、盖章的《从化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缴款申报表》
六、办理时限
个工作日
七、办理部门
从化市墙体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设在建筑业管理科〉。从化市河滨南路号;电话:。
八、收件窗口
从化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城乡建设局政务窗口。地址:从化市河滨北路号;电话:。
九、收费标准
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确定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预缴
十、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流程图